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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71章◇
◎鸡髓笋◎
“太太,您再多吃点吧。”佣人看了下没动几筷子的菜说道。
“撤下吧,”林芳菲垂目,“没什么胃口。”
“太太……”
佣人无奈,只得把菜撤走。林芳菲单手抵住额头,静默许久后,起身离开别墅。她开车径直来到杨家楼下,给杨绘荧打电话。
接到电话时,杨绘荧正在温习功课。看到林芳菲的来电,她抿唇,接通电话。
林芳菲见杨绘荧下了楼,她立刻下车,迎上前去,“荧荧,你……怎么又瘦了?”
杨绘荧说:“可能最近学习太累了吧。”
哎了一声,林芳菲握住她的手,说:“你喜欢的那个皇家芭蕾舞团来清河巡演了,今晚8点有演出,我已经买了票,晚上跟我一起去吧。”
“我没时间。”
“你不是很喜欢皇家芭蕾舞团?”
“我是真没有时间。”
“荧荧……”
“我还有事,先回去了。”杨绘荧抽回手,转身上楼。
“荧荧。”林芳菲一脸失落落寞。
杨绘荧上楼后,她回头望了一眼身后。了,随即大步离去。回到家,她静坐在书桌前良久。仿佛一个世纪过去,她拿出手机,搜索出皇家芭蕾舞团相关新闻。皇家芭蕾舞团全球巡演,清河站是中国最后一站巡演。她静静地凝视手机屏幕,继而关掉手机,继续温习功课。
林芳菲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行驶。王太太打电话过来,邀请她去吃下午茶。她直接拒绝。
王太太:“前两次叫你来,你没来,这次叫你来你还是不来,你这是不给我面子啊。”
林芳菲语滞,忖度片刻后,她点头答应去喝下午茶。抵达王太太家,和王太太以及其他太太寒暄几句之后,她沉默下来。
王太太:“听说最近我们城里有一家小饭馆很火。”
其他太太:“什么饭馆?”
“如珠饭馆。”
“没听说过这家饭馆,很火么?”
“很火,最近在清河很火。据说那家饭馆味道很不错,我们什么时候也去看看?”
“可以,在哪里?”
“在哪里来着?”王太太回忆了一下,“对,在清河村。”
“嗯?村?在村子里吗?我以为在城里。”
“清河村在哪里,远不远?”
这时候一位太太突然出声,“清河村?这村子挺穷的,我和老公以前资助过这个村子里的学生,这村子很穷。”
“这种穷山村里开的饭馆,确定会很好吃吗?”
太太们纷纷发出质疑。唯有林芳菲没吭声。因为她在走神。王太太想了想,招手让佣人把杂志拿过来。
“喏,我是在杂志上看到的,你们自己看看吧。”
太太们接过杂志,快速浏览。
“这家小饭馆还上了这本杂志?不错嘛。”
“这……小饭馆还能有珍馐庄好吃?”
杂志对如珠饭馆略微浮夸的的盛赞让太太们皱起了眉头。
“我不太相信。”
“我也不信。”
“这家杂志不是还挺有名气的,怎么这么不靠谱了,还胡乱吹起来了。一个乡下的小饭馆,怎么会比得上高档餐厅。”
王太太说:“也不一定,这家饭馆在我们这里很火,想必是真的很好吃。”
“没有不信它好吃,只是不信它有夸的那么好吃。”
王太太沉吟,“所以我说我们约个时间去看看,看看这家饭馆到底如何。”
“不如今天就去吧!”有一位太太出声。
“今天?”
“对!今天就去看看,现在就去,免得心里一直惦记着。”
左右闲着也是无事,王太太颔首,“那就今天去。”她撂下茶杯。
太太们起身,准备出发。林芳菲仍然坐着,仍然处于走神的状态。
“芳菲?芳菲?发什么呆呢?”王太太拍她肩膀。林芳菲赫然回神,“什么?”
“走吧,去吃饭。”
“吃饭?这不还早着呢?”
“你刚才没听我们在说什么?”
“我……对不起,我走神了。”
王太太不以为意,“我们要去一家饭馆吃饭,饭馆离这里挺远,得坐三个多小时的车,所以要早点去。”
“我就不……”
“不行,你得去,我们一起去。”
林芳菲吐气,“好。”
车子一路驶向清河村,离清河村越近,路途越颠簸。太太们蹙眉,“这路实在是……”她们从未走过这样破烂的公路。
除了又进入走神状态的林芳菲,太太们都在抱怨破烂的公路。三个多小时后,车子总算抵达清河村。
“总算到了,饭馆在哪儿?”王太太四处张望。司机点了点导航,“就在前面不远。”
车子忽然剧烈颠簸了一下,剧烈的颠簸让林芳菲顿时回魂。她拍拍额头,听到王太太说:“这路也太颠簸了,还好总算到了,饭馆就在前面是吧?快点开过去。”
林芳菲的眼角余光触及窗外时,“这里……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王太太:“你来过清河村?”
清河村?这里是清河村?林芳菲讶异,“是来清河村吃饭?”
“对呀,那小饭馆就在清河村。”
林芳菲默然。
很快车子抵达饭馆门前。饭馆门前摆满了小摊,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
林芳菲下车,饭馆门匾上“如珠饭馆”这几个大字映入视野,她微微睁大眼睛,“如珠饭馆。”
这饭馆的名字,居然和她女儿名字一模一样。这般想着的时候,就听到王太太惊讶道:“饭馆怎么没开门?”
饭馆大门紧闭着,上面挂着休息的牌子,的确没开门。王太太立即问边上的小摊老板,“请问,饭馆是打烊了吗?这么早就打烊了?”
小摊老板说:“不是,饭馆还在放假,得国庆后才能开门。”
万万没想到这家小饭馆国庆节居然会放假。王太太扶额,“我们这是空跑一趟了,走吧,回去吧。”
空跑一趟,败兴而归,太太们抱怨了几声后陆续上车。
“芳菲,你不上车?”
“我还有点事,你们先回去吧。”
“你在这里能有什么事?”
“这里有认识的人,你们先回去吧。”
与王太太她们辞别之后,林芳菲径直去往李长贵家。来到李长贵家,站在院子外面,林芳菲踟蹰着,几度抬手打算敲门,又停住了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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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动作。
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她转过身,视线与袁如珠的视线交汇。
袁如珠手里提着菜篮子,她对林芳菲说:“你又来干什么?我不是说了不要再来打扰我吗?”
“我……如珠……”
“你请回吧。”袁如珠越过她。
林芳菲拉住她,“如珠,你听我说。”
“我不想听。”甩开林芳菲的手,袁如珠打开大门,快步进入门内,立即关上大门。将林芳菲关在门外。
静立在门外许久,林芳菲深深埋下头去。
林芳菲的到来并未在袁如珠心里掀起一丝波澜。她把菜篮子放到碗柜边上,打量案板上放着的笋子和鸡腿和鸡脯肉。
吴桂芳在灶边上洗菜,她转过头,“这鸡髓笋是啥味道啊。”
“咸鲜脆嫩,比较清淡。”
鸡髓笋是红楼菜,是以竹笋做底,配以鸡茸和鸡骨髓的一道菜。这道菜做工精细,色泽黄白,成品雅致,滋补益血,营养丰富。是红楼菜中的珍品佳肴。
云南文山竹笋美味可口,称得上笋中佳品。十月正是云南文山竹笋生长旺盛的季节,袁如珠特意买了文山玉指笋来吃。笋的吃法很多,但要说最合她心意的吃饭法,还得是鸡髓笋。
剁成茸的鸡脯肉抹在竹笋上,再在笋尖缀上鸡骨髓,口感鲜美清透,很是蛊人。
袁如珠用冷水漂洗竹笋,然后用刀将竹笋剖开,除去笋心。处理好的竹笋放到开水锅里滚一遍,再沥进汤锅里,加清汤、鸡精和糖煨制。
煨竹笋时,她给鸡脯肉去皮去筋,将鸡脯肉捶成鸡茸。盐,老鸡清汤、蛋清、鸡精、葱油搅拌进鸡茸里,拿筷子顺一个方向搅拌鸡茸,搅拌上劲儿。
搅拌鸡茸时,袁如珠对吴桂芳说:“幺姨,竹笋煨好了,你把它取出来晾凉。”
“好嘞。”
灶台另一边,李长贵快速剔除鸡腿肉,用刀背敲散鸡腿骨,用竹签取出鸡骨髓。
鸡骨髓取出来后得去腥,袁如珠把取出来的鸡骨髓放倒入汤锅里,用黄酒、姜汁和糖滚透,再换老鸡清汤煨透去腥。
把煨好的骨髓切成条状。竹笋的笋心里抹鸡茸,再把鸡骨髓抹到笋尖儿上,最后在笋底点缀上香菜叶。李长贵和吴桂芳也跟着袁如珠一起抹鸡茸,他说:“还真是个精细活儿。”
“就是因为做工精细才好吃嘛。”袁如珠笑道。她把剩下的竹笋交给李长贵和吴桂芳,转身烧锅,炼秘制鸡油。锅里倒入玉米油烧热,放姜片,煎出姜的香味。再放葱爆锅,放鸡肉熬油。
滋滋滋滋!鸡肉渐渐被熬化,浓郁的肉香融进了葱姜香味里。不多久,鸡油便熬好了。熬制好的秘制鸡油透着浓浓的葱姜味,以及香浓回味的鸡肉鲜香。
“这鸡油熬的可真香。”吴桂芳瞅着熬得金黄的鸡油,吞咽口水。
熬好的鸡油抹到瓷盘里,再将抹过鸡茸鸡骨髓的竹笋放到盘子里,加清汤入笼。
蒸锅腾腾冒气儿,笋香和肉香和骨香螺旋式地上升。吴桂芳、李长贵、小夏小秋都被香得直流口水。
蒸了两三分钟,鸡髓笋出锅。鸡髓笋蒸得白中透黄,阵阵鲜味扑腾进空气里,袁如珠深深地吸气,将蒸好的鸡髓笋在盘中摆成花朵开放的形状。
而后,把蒸鸡髓笋的原汤汁倒进锅里,加老鸡清汤和鸡精调味,水淀粉勾薄芡,再在芡汁里淋上一层先前熬好的秘制鸡油。
亮晶晶的薄芡均匀淋浇到鸡髓笋上,明汁亮芡,香喷喷的鸡髓笋出炉!
小夏小秋早已拿好筷子,等芡汁淋浇好了,他俩立刻去夹鸡髓笋。
鸡髓笋入口脆脆的,含着竹笋特有的清甜味儿。因为浸透过汤汁儿,笋子最硬的那部分软脆下来,口感软软脆脆,极其适口。
笋尖儿上的鸡髓骨鲜四溢,才感受到鸡骨髓的鲜美,蒸得软绵香嫩的鸡茸抵达舌尖。
因为淋过鸡油,鸡油有效地封存了鸡茸的热气,所以鸡茸入口时有种滚烫感,而这滚烫感爆开了鸡茸的肉鲜味。咸度适宜的肉鲜稀里哗啦地涌了出来,里头含着秘制鸡油的葱姜味,吃起来香喷喷的,滋味十足。
最嫩的笋和鸡茸、鸡骨髓溶于一体,笋子软中有脆,鸡汤、鸡茸、鸡骨髓三鲜合一。而这合一的三鲜并不冲鼻,因为有竹笋的调和。竹笋的清甜适度调和了这三种鲜味,故而鸡髓笋口感鲜而不腻,带着清透感,让人食之不腻。
软脆且鲜浓,鲜浓且清透,整个鸡髓笋不仅模样精致,口味也十分精致,只令人唇齿留香,风味令人难忘。
“好吃!好吃!”小夏小秋嗷呜嗷呜叫。
尝过鸡髓笋,吴桂芳长叹气,“咋这么好吃呢。”说完她不顾烫,又塞了一口鸡髓笋。
袁如珠擦擦嘴,去拿黄酒,吃鸡髓笋,定是要配着酒吃的,黄酒配鸡髓笋,甘清适宜,很是爽口。
林芳菲到家时已经八点多了。周既明问:“去哪儿了?”
“清河村。”
“又去见如珠了?见到了吗?”
“见到了,但是……”林芳菲声音变低,“她不想见我,连我的话都不想听。”
周既明露出预料之中的表情,“不用再去了,我说过,她总会回来的,只是还没到时间而已。”
“真的吗?”
他拍拍她,安抚道:“当然。对了,你吃饭了没?”
“没什么胃口,先回房间了。”林芳菲推开他,侧身上楼。望着林芳菲有些消瘦的身影,周既明眉心浅浅地蹙出褶皱。
……
国庆假期一晃而过,很快假期结束。小秋头埋在餐桌上,蔫巴巴地叹气,“不想上学。”
小夏嚼着香喷喷的鸡髓笋,正要说话就听到小秋对袁如珠说:“姐姐,你不上学真好,上学可累啦,我不想上学啦。”
吴桂芳道:“你上学再累有你姐姐累?你姐姐在饭馆里天天忙得脚不沾地,你能有她累?你现在过的好日子,都是你姐姐累出来的,你还好意思说你累,还好意思说不想上学。”
吴桂芳认真郑重的语气让吓到了小秋。她张着嘴,呆呆的,一时间失去了声音。
袁如珠拉了拉吴桂芳,“幺姨,别这么说。”
吴桂芳神色沉凝。她气小秋说她羡慕珠珠不上学,这话这不是直接往珠珠的伤疤里戳?又气小秋不懂得珍惜现在的好日子,那么轻易地就说不想上学,小小年纪,有这想法可不行!
“妈妈……”小秋眼里浮现出泪光。吴桂芳叹气,摸摸她的脑袋,“以后可不许说这话了,记住,要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要好好报答你姐姐。还有小夏,你也是,好好念书,以后争气点,好好报答你姐姐。”
“嗯!”小夏小秋异口同声。
袁如珠失笑,“我不需要他们俩报答什么,好了好了,小夏小秋,你俩赶快吃饭,别迟到了。”
吃完早饭,小夏小秋去学校,袁如珠给嘟嘟和小白戴上狗绳,牵着它们去外面遛。
小道两边的花朵凋零了许多,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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萎的花瓣铺在地面上,风一吹,花瓣翩跹而起,残留在枯萎花瓣上的最后一丝花香扑进了空气里。袁如珠俯视地面枯萎的花,一时怅然。
浮云朝露,光阴易逝,她穿来时正直繁花似锦的春日,如今繁华凋零,秋天也快到了末尾。不知不觉间,半年已经过去。
她感慨着时光易逝,不疾不徐前行,前方传来嘈杂的人声。
这才不到八点,饭馆周围喧嚣一片,已经热闹非凡。
“哟,袁老板,遛狗呢?”卖烧饼的村民向她招手,“吃烧饼不?又松又脆的烧饼,送给您吃。”
“不用,谢了啊。”袁如珠牵着嘟嘟和小白,在各个摊子周围闲逛。
“如珠,喝奶茶不?我新学了一种奶茶,芝士草莓桃汁奶茶,要不要尝一尝?”春妹子扯着大嗓门唤她。袁如珠走近,“芝士草莓桃汁奶茶?怎么卖的?”
“不要钱,请你喝。”
袁如珠摆手,“那怎么行……算了,我吃多了,暂时也喝不下去什么。”她转身就走。
步至李爷爷家的小摊跟前,李爷爷正在和刘奶奶唠嗑。李爷爷说:“天儿转凉了,以后凉糕凉虾冰粉难卖喽。”
“那你就卖点别的。”
“卖啥呀?”
“卖别人没有的。”
李爷爷说:“现在这里卖啥的都有。”
袁如珠出声:“没有卖烤凉皮儿的。”
李爷爷:“如珠?啥时候来的?烤凉皮儿?凉皮儿还能烤?”
“对呀,就是把大凉皮烤得金黄起焦,再裹上土豆丝、生菜,薄脆、鸡柳等等馅料,刷上酱,可好吃了。”
“用凉皮做饼子,这倒是新鲜。”李爷爷若有所思。
“嗯,我可以教您怎么做。”
李爷爷连忙道:“我自己去学,就不劳烦你了,如珠,多谢你了。”
袁如珠浅浅一笑,打了声招呼后,继续遛狗。有排队的食客叫住她,“袁老板,遛狗呢,今天饭馆有没有上新?”
“开门了就知道了。”
“哎呀,就不能提前告诉我们吗?”
“秘密哦。”袁如珠挑眉,继续前行。
清河城,周家别墅里,正在看报纸的周既明接到王太太的电话。
“既明,芳菲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接电话?”
“她可能没听到吧,找她有事?”
“今天如珠饭馆开门了,我们之前约好一起去吃饭。”
“如珠饭馆?”
“芳菲没跟你说?最近有一家饭馆在咱们这儿挺火,叫如珠饭馆,据说很好吃,芳菲和我们之前去吃,但是饭馆没营业,我们空跑了一趟。所以重新约好今天去。”
挂断电话后,周既明上楼,“芳菲?芳菲?”
林芳菲侧卧在榻榻米上,已然睡了过去。她被周既明唤醒,“干什么?”
周既明说了王太太打电话过来的事。
“我不去了,没什么胃口。”
这几日林芳菲一直没什么胃口,眼瞧着人都消瘦了几分。周既明说:“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我真不想去,吃不下。”
“去吧,看看那家饭馆到底有多好吃。”
磨不过周既明,林芳菲最后还是去了如珠饭馆。得知如珠饭馆在清河村时,周既明诧然,不过他也没多想,诧异稍纵即逝。
抵达清河村,王太太惊讶:“这么多人!”人比她想象的要多得多。人这么多,他们几时才能进去吃饭?
不过,有钱人的方法总是很多的。
大概半个小时后,林芳菲王太太一行人进入饭馆。王娇领着他们入座,这几位客人一身名牌,看着就很有钱,她可得小心招待着,不能得罪人。
入座后,王太太立刻拿起菜单翻阅,“你们想吃点什么?哎?今日新菜鸡髓笋,这家店还有鸡髓笋?”
一般饭店不会有鸡髓笋,没想到这家小饭馆居然有这道菜。
“你们店的鸡髓笋味道怎么样?”
王娇竖起两个大拇指,“非常好吃,超级好吃,保证您吃了会喜欢上咱们家的鸡髓笋。”
“这么自信?”王太太点了这道鸡髓笋。又陆续点了其他菜。
点完菜,王太太做出期待的姿态:“不知道这家小饭馆的鸡髓笋味道如何。”
其他太太:
“我觉得比不过珍馐庄的鸡髓笋。”
“我也觉得。”
“这饭馆真是太……”其中一位太太斟酌言辞,“太简陋了。”从小养尊处优的她,从未吃过这样破烂的小饭馆。她实在是想象不出这样的小饭馆能好吃到哪里去。看来杂志果然是在夸大吹嘘这家小饭馆。这样的小饭馆,做出来的鸡髓笋肯定是比不过珍馐庄的鸡髓笋的。
王太太问一直不吭声的林芳菲,“芳菲,你觉得呢。芳菲?你最近怎么老发呆?”
“咳!”林芳菲清了清嗓子:“在想事情。你刚才问我什么?”
“我说你觉得这家店的鸡髓笋比不比得过珍馐庄的鸡髓笋。”
林芳菲兴致缺缺,随口回了一句,“应该比不过珍馐庄吧。”
鸡髓笋率先上桌。太太们纷纷看向冒着热气的鸡髓笋。盘子里的鸡髓笋摆放成了花朵绽放的样子,每一块鸡髓笋都泛着盈盈的润光。
“卖相挺漂亮。”
“嗯,不错,很香。”
王太太直接夹菜,“我先尝尝。”
牙齿拒绝几下,王太太瞳孔剧烈收缩,“这、这……这!”
“怎么样怎么样?”
“你这是什么反应?”
“快说话!”
王太太磕磕巴巴起来,“太、太、太好吃、太好吃了!天哪!”她满脸震惊,“你们快尝尝!”
其他太太们立刻动筷。尝过鸡髓笋后,反映和王太太如出一辙。
周既明咀嚼着鸡髓笋,愣了一愣,他对林芳菲说:“芳菲,你快尝尝。”
林芳菲仍然没什么兴致,她漫不经心地夹起一块鸡髓笋,送入口中。
咔擦!鸡髓笋脆脆地裂开,很快竹笋特有的清甜味儿流溢出来。笋子最硬的那部分渗透着汤汁,咔嚓咔嚓咀嚼时,口感又软又脆。笋尖儿上的鸡骨髓鲜味浓盛,而鸡骨髓下面的鸡茸鲜味更盛。
软嫩微滑的鸡茸咬开时,滚烫的鸡油破裂出来。鸡油的高温完整地保存了鸡肉里的鲜美,而这鲜美里头透着丝丝缕缕的葱姜浓香,香得让人口水泛滥不止。
笋和鸡茸、鸡骨髓完美结合,笋子软中有脆,鸡汤、鸡茸、鸡骨髓三鲜合一。三种鲜味融于一体,原本味道是有些过于浓重的,但却并不过于浓重。
因为有竹笋的调节,竹笋的清甜适度调和了这浓重的鲜味,故而鸡髓笋口感鲜而不腻,带着清透感,让人食之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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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中有脆,鲜美清透,一口下肚,整个胃部都舒坦起来。
冰封着胃部的冰雪瞬间被太阳晒化了一般,藏在胃部里的食欲争先恐后地涌泻出来,林芳菲呆住。
而她对面的王太太,一边吃一边说:“没想到,真没想到,这家店的鸡髓笋居然这么好吃。比珍馐庄的鸡髓笋好吃十倍!”
其他太太:
“居然……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还要好吃……”
“要比珍馐庄的鸡髓笋要好吃得多!”
“说实话,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髓笋。”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会这么香!”
还有一位太太什么话也没说,只埋头苦吃,吃得嘴角直冒油花儿。
周既明问林芳菲,“觉得怎么样?”
林芳菲又去夹了一块鸡髓笋,“挺好的。”
没想到这家破破烂烂的小饭馆,居然能做出如此美味的鸡髓笋,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这家店的鸡髓笋,软脆适度,鲜美清爽,余味回甘,好吃到有些刷新了她对鸡髓笋美味程度的认知。
她从不知,鸡髓笋还能如此美味。
这家毫不起眼的破烂小饭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佳品来?她下意识环顾店内,目光滑过收银台时,她愣了一愣。
而这时,吴桂芳也抬起来头,正好与她目光相撞。她也愣住。
作者有话说:
强烈安利鸡髓笋,软软脆脆的,鲜美之中透着清清淡淡的甜味,啊啊啊啊啊好吃好吃!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开局一个路边摊
72?第72章◇
◎鸡髓笋◎
吴桂芳?她在这家饭馆工作?林芳菲看着她,向她点点头,算是打了一声招呼。
吴桂芳迅速回神。她没有回应林芳菲。此时她心里万千思绪飘过。而这时,林芳菲离开桌子,走了过来,“你在这里工作?这家饭馆挺不错的。”
她这是……不知道这家饭馆是珠珠开的吧。吴桂芳忖道。
“对了,如珠她一直待在你们家里,给你们添麻烦了。”林芳菲又说道。如珠一直待在李家,对李家来说也是一个负担,毕竟李家生活并不富裕。
之前林芳菲是打算给李家钱的,但是周既明拦住了她。周既明说,如果给了李家钱,或许如珠会更心安理得地待在李家。只有让如珠意识到她是李家的负担,只有让如珠意识到自己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她才会回家。
所以如珠在李家半年了,林芳菲始终没有给过李家钱。原先她也没料到如珠能在李家待这么久。如珠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固执许多。她暗地里叹息,决定妥协一步,“如珠一直待在你们家,吃你们家的住你们家的,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我想给你们一笔……”话还没说完,她忽然止声。她看到了端着碗正走向收银台的袁如珠。
“如珠,你?”林芳菲惊讶不已,目光扫过袁如珠身上穿着的厨衣,她说:“你在这里打工?”
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袁如珠把一碗小菜放到吴桂芳面前,转身就去休息室吃晚饭。
林芳菲拉住她,隐忍着怒气,“如珠,你小小年纪,打什么工!”
袁如珠抽手臂,没抽出来。她忖了忖,说:“有什么话去休息室说。”免得在大堂里拉拉扯扯,影响食客吃饭。
进入休息室,袁如珠说:“我在哪里打工都不关你的事,你又来做什么?”
“我只是来吃饭,不知道你在这里。”林芳菲语气一顿,继续道:“你还未成年,是童工你知道吗?你要是缺钱就跟我说,做什么童工?”
“我并不缺钱。”
“你不缺钱,你来这里当什么童工?”
这时候刘小英端着餐盘走了进来,“老板,你做的鸡髓笋太好吃了!光吃鸡髓笋我就能吃一辈子!”
说完刘小英注意到了林芳菲,“老板,这是……”
“你不用管,你先出去一下,去别的地方吃饭。”
“哎?好,好。”刘小英一脸莫名,端着餐盘快步离去。刘小英离去后,林芳菲惊疑:“老板?你是这家饭馆的老板?”
“对,这家饭馆是我开的,你看到了,饭馆生意很好,并不缺钱。”
“你哪来这么多钱开饭馆?”
“你以为开这家饭馆要多少钱?”
“不对,鸡髓笋,鸡髓笋是你做的?”林芳菲忽然意识到什么。
“对,是我做的。”
“你、你的厨艺这么好?”林芳菲不可置信。她从不知道如珠拥有这样好的厨艺。不对,如珠根本就没有这样好的厨艺!
最开始他们将如珠接回家,如珠也下过厨,然而她的厨艺和她其他方面上的能力一样平庸。她的厨艺很平庸,根本不可能做出那样好吃的鸡髓笋。
“你的厨艺怎么变得这么好了?”
袁如珠实在是不想再搭理林芳菲,然而有些事情还是要说清楚比较好。她说:“因为我————”
吴桂芳的声音猝不及防地传到耳边,“因为珠珠很有天赋!珠珠在厨艺上很有天赋,她之前只是一直没开窍,现在开窍了,所以厨艺变得这么好了!”
听到这话,林芳菲愣神良久。如珠在厨艺上有天赋么?天赋二字放到如珠身上,总有一种违和感。如珠在她的印象里一直都与平庸二字挂钩,天赋这两个字和她产生联系,让林芳菲只觉违和感强烈。
她张口欲言,欲言又止,一时间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
而袁如珠此时则道:“话已经说清楚了,我再重复一次,以后别来打扰我了。”
“如珠……”
袁如珠越过她,头也不回地离开。
林芳菲失魂落魄地回到桌位上。周既明一边夹菜一边说:“去哪儿了?”发现林芳菲情绪不对劲,他放下筷子,“芳菲,你怎么了?”
林芳菲从胸腔里挤出声音,“既明……”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我有点不舒服,我们先走吧。”
和王太太她们辞别后,周既明搀扶着林芳菲,快步上车。上了车,他正要启动引擎,林芳菲却叫住他。
“既明。”
“嗯?”
“你可能想错了。”
周既明不知所以,“什么想错了。”
“你之前说,如珠总会回家的。你说,等她知道挣钱有多么艰辛之后,她就会选择回家过好日子。”
“对,怎么了?”
“如果她自己能挣很多钱,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还会回家吗?”
周既明蹙眉,“不存在这种假设。她能挣多少钱?她能过上什么好日子?”
不是周既明看不起自己的女儿,是他对自己的女儿有充分的认知。
如珠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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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初中学历,其他方面也没什么突出的能力,再加上木讷寡言的性子,这样平庸到甚至有些差劲的人,有什么能力去挣很多钱,有什么能力过上好日子?
“可是如果她的确能挣很多钱,的确能靠自己过上好日子呢?”林芳菲深深地看向他。
“你为什么会这样说?”
林芳菲没有回答他的话,只自顾自道:“这样的话,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或许,如珠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这种从未有过的清晰的认知让林芳菲心如刀割。
之前如珠离家出走,冷眼相向,拒绝回家,她从未有过会失去她的恐慌。她也和丈夫一样,总觉得如珠总会回来。
然而方才得知如珠有能力挣很多钱,有能力靠自己过上好日子后,会永远失去如珠的恐惧顿时攫住了她的心脏。
不想承认,却无法自欺欺人的认知如冰冷坚硬的铁丝,一寸一寸将她的心脏裹紧,几乎让她窒息。
作者有话说:
最近很忙,忙到只能熬夜码字,不过再忙还是会尽量更新的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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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73章◇
◎香煎山楂糊糊◎
“芳菲,到底怎么回事?你为什么突然这样说?”
仿若被抽去骨头般,林芳菲无力地靠在椅背上,气息微弱:“如珠饭馆,你猜这家饭馆的名字为什么叫如珠。”
“这……我怎么会知道这家饭馆为什么叫如珠。”
“因为这家饭馆的老板叫如珠。”
“和我们女儿同名?”周既明略微意外。
“饭馆就是如珠开的。”
“什么?”周既明思维有点迟滞。
“如珠饭馆,就是我们的女儿如珠开的。”
“怎么会?”周既明十分惊诧。
“她不仅是饭馆的老板,还是饭馆的主厨,今天我们吃的菜,都是她掌的勺。”
比起饭馆是如珠开的这件事,主厨是如珠这件事更加让周既明惊讶,惊讶到震惊。
如珠手艺有这么好?如珠的手艺似乎没这么好。也不可能有这么好。
“你不会是弄错了?”
“没有。”
“如珠的厨艺有这么好?”
林芳菲吐气,把吴桂芳说的话,一字不漏全部复述出来。听完她的话,周既明沉默良久。
仿佛沉默了一个世纪,他才出声,“原来如珠还有这样的天赋么。”
注意到周既明眉眼间似乎浮现出几分愉悦,林芳菲语气里透着愠怒:“你高兴什么?如珠有天赋,能靠她自己挣很多钱,她不用依靠我们,可能永远也不会回家了,你有什么好高兴的?”
“我高兴的是,如珠有天赋,有才能,她并不普通平庸,我们的女儿,并不平庸。”
林芳菲默然。自己的亲生女儿并不平庸,并不差劲,或许这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对于这件事的高兴并比不过女儿可能永远也不会回家的恐慌。
她指尖颤抖,忽然抓住周既明的手,“既明,我们该怎么办?如珠可能真的不会再认我们了,她可能永远也不会回家了。”
高兴过后,周既明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抿唇,陷入沉思。
如珠饭馆里,吴桂芳欲言又止,“如珠……”
袁如珠嚼着脆脆的鸡髓笋,说:“嗯?”
“你以后真的不回周家了吗?”
吴桂芳不知道自己问过多少次,她自己问完也觉得自己问得有些烦人了。然而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她……她舍不得珠珠,也怕珠珠回周家后,再次受到委屈。
然而袁如珠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样子,她说:“真的,我真的不会再回周家,我现在过得很好,为什么要回周家?”
她握住吴桂芳的手,“我想一辈子和幺姨你们待在一起。”
吴桂芳嘴唇动了动,眼角湿润起来,“说啥呢,咋还能一辈子待在一起,你以后不嫁人啦?”
“不嫁,我才不嫁人。”
吴桂芳没把这话当回事,“咋可能不嫁人,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以后就不是这想法了。”
“我说真的。我觉得一个人挺好的,为什么要嫁人?”
吴桂芳失笑。珠珠还年轻,还未成年,十五六岁的孩子想法总是有些天真稚气不成熟的。她拍拍袁如珠的手背,“你慢慢吃,我去收银台了。”
大堂里,刚吃完饭的刘小英低声在王娇旁边耳语,“刚才我去休息室吃饭,看到我们老板和一个女的在说话,那女的和咱们老板长得有一丢丢像诶。”
王娇把耳朵递过来,“然后呢?”
“她会不会是老板亲妈呀?”
袁如珠一直住在李长贵家,村里有些人多少也知道一些原因。但他们知道的不多。也就知道袁如珠不是吴桂芳亲外甥女。之所以住在李家,是因为袁如珠和养父母以及亲生父母都决裂了。
她离家出走,李家心善,将她收留。
村里人了解得不多,对这件事的了解程度止步于此。并不知道袁如珠亲生父母到底是谁。
“我感觉她俩长得挺像,而且老板对她的态度也不好,估计就是亲妈,或者是那边的亲戚。”
王娇点点头,“多半就是。”
“而且,我看那女的穿的都是名牌,家里应该挺有钱的。估计老板家里应该挺有钱。”
“不过,老板应该也不稀罕吧,毕竟老板自己就能赚很多钱。”刘小英说着,注意到吴桂芳走过来。她连忙住嘴,去擦桌子。
……
寒露秋意浓,袁如珠打打呵欠,擦掉玻璃窗上的水蒸气。
“珠珠,快来吃山楂!”李长贵抱着一篮子山楂快步走进院子。
“呀,个头真大。”袁如珠扫视篮子里堆积着的山楂。圆溜溜的山楂红艳艳的,个大饱满,上面还沾着晶莹的露水。
“树上刚摘下来的,可新鲜了。”李长贵把山楂放到水龙头下,一个一个清洗。
俗话说:“寒露收山楂,双降刨地瓜。”寒露时节的山楂口感和味道最佳。此时正是吃山楂的好时节。
啃了一口酸酸甜甜,汁水丰盈的山楂,袁如珠说:“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李长贵给她抓了一把刚洗好的大山楂。她双手接着山楂,吃了几颗后,见嘟嘟用爪子巴拉她裤脚,也要吃山楂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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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掰掉山楂里的核,给它喂了一个山楂。嘟嘟吃了山楂,胖乎乎的脸立刻被酸到变形。
短粗的后腿一蹬,立刻远离了袁如珠。袁如珠啼笑皆非,她刚才吃的几颗山楂都挺甜的,就这么不巧给它喂了一颗很酸的山楂。
对面嘟嘟如临大敌地瞪着她手里的山楂,她哈哈大笑起来。
又吃了几颗山楂,袁如珠说:“幺姨爹,给我匀一些山楂出来,我煎了吃。”
“煎山楂?咋煎?”
“弄成糊糊了香煎,可好吃了。”
接近午时,袁如珠走进灶屋。她用盐水搓洗山楂,去蒂去核。
锅里倒清水和绵白糖,熬煮山楂。煮熟的山楂已经完全吸收糖液体,这时候她捞出山楂,放进料理机里,掺水打成糊糊。
山楂打成了糊糊,再倒水搅拌。为了让成品口感更顺滑,袁如珠又把山楂糊糊过滤了一遍。
过滤后的山楂糊糊少量多次搅拌进蛋液里。山楂鸡蛋糊糊搅拌到出现奶白色时,放蒸锅里蒸。
三分钟后过去,她揭开锅盖。锅盖一掀开,浓浓的山楂果香和鸡蛋鲜香扑鼻而来。她嗅嗅香气,取出碗。
将蒸好的山楂鸡蛋糊糊搅拌开,搅拌到细腻没有颗粒,倒入玉米淀粉。加了玉米淀粉,乡间出来的更容易定型,味道也更丰富。搅拌到顺滑无颗粒。袁如珠开火,热锅烧油,待油热,将山楂鸡蛋糊糊均匀铺进锅底。
小火慢煎,糊糊底部逐渐定型。定型之后,她用锅铲将其划成均匀的小块。
手握锅把手,一边翻锅一边慢慢煎,煎制过后的焦香融进浓郁的山楂果香和鸡蛋的鲜味里,糅合成的香味直引人食欲大增。
吴桂芳在边上择菜,她歪着头注视锅里,“你这做法倒是新鲜,也不知道做出来是啥味儿,不过蛮香的。”
“等下就知道了。”袁如珠笑了笑。她往锅里撒黑芝麻,继续煎。
煎到芝麻爆香,煎到山楂糊糊两面金黄,香煎山楂糊糊出锅。
金黄金黄的山楂糊糊上点缀着黑圆的芝麻,清新酸甜的山楂味里渗透着鸡蛋的鲜美和芝麻的酥香,让人闻之口水直分泌。
吴桂芳迫不及待尝了一口。
香煎山楂糊糊入口酥脆,芝麻经过油煎的酥香完完全全入了味。脆脆的锅巴裂开,里头香软甜糯,山楂的酸甜,鸡蛋的鲜美,玉米淀粉的软糯层层叠进,一一化在舌尖。
吞咽下去后,唇齿间残留着清新的果香,十分爽宜适口。
外焦里嫩,香甜软糯,果香四溢,清新爽口。
“好吃!”吴桂芳连连竖大拇指。她没想到,山楂这么做会这么好吃。
李长贵嚼着香煎山楂糊糊,一脸享受,“珠珠,我再去摘一些山楂回来,咱多煎一些吃?”
“好啊。”袁如珠咔嚓咔嚓吃着香煎山楂糊糊,给嘟嘟和小白喂了一块。
餐桌旁边的小桌上放着一张图纸,她拿起图纸看了看。
吴桂芳见她拿起了图纸,说:“珠珠,大堂两百平方,放得下多少张桌子?”
“三十多张吧,我打算只放二十八张,吉利。”
已经攒够钱建新饭馆,等天冷了,袁如珠打算休息,休息的这段时间就用来盖房子。
盖一座不小的房子,光是大堂面积就得占两百平方。再加上后厨,仓库,休息室,卫生间等等基础设施地,总面积很大。
其实按照现在饭馆生意的红火程度来说,饭馆的面积应该越大越好。然而袁如珠惜命,不想累死。
一个不太小也不太大的饭馆足以。
“到时候,把饭馆装修的漂漂亮亮的,跟镇上那家大饭店一样漂亮。”李长贵满面憧憬。镇上那家叫金樽的大饭店,金碧辉煌的,瞧着就漂亮贵气。他希望自家饭馆也能那么漂亮贵气。
“尤其是包厢,要装修得漂漂亮亮的!”吴桂芳补充道。
袁如珠笑吟吟,“嗯嗯。”她又塞了一口香煎山楂糊糊。随之继续看设计图。
作者有话说:
香煎山楂糊糊,酸酸甜甜果香十足,软糯鲜美,超好吃!咱们的破烂小饭馆要变成漂亮的饭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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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74章◇
◎油醪糟◎
“芳菲,去如珠饭馆吃饭吗?”王太太打电话过来时,林芳菲正在看清河卫视关于如珠饭馆的专栏节目。
“昨天去吃了饭,晚上做梦都还惦记着她家的饭。”王太太回味着昨日的美味佳肴,“今天你有空没,要不要一起去?”
“我……没时间。”林芳菲从胸腔里挤出这几个字。
“OK,那下次约。”
通话结束。
林芳菲出神地凝视电视屏幕。电视里,穿着白色厨衣的袁如珠娴熟地翻锅。她的脸庞稚嫩,然而功力却纯熟老道,仿佛是有几十年经验的大厨,浑身透着一股让人不自觉仰望的气势。
林芳菲怔忪。
这还是如珠吗?如珠总是沉默木讷,干什么都畏畏缩缩的,哪里会有这般气势。
林芳菲心中五味杂陈。
……
饭后,袁如珠和吴桂芳一人牵着一只狗,去外面遛狗。公路上在施工,挖掘机嗡嗡嗡扬起一路灰尘。
村里的公路已经在开始施工修建。
灰尘如雨雾洒下来,袁如珠捂鼻子,挡住尘烟。她抱起嘟嘟,连忙远离公路。
“幺姨,幺姨?快过来!”
吴桂芳站在公路边上一动不动,袁如珠高声喊道。吴桂芳才醒神似的,拉着小白急忙走开。
发现吴桂芳眼角未退却的笑意,袁如珠问:“幺姨你高兴啥呢?”
“嗐,”吴桂芳感慨,“村里开始修路了,以后咱坐车去外面,屁股再也不用受罪了。”
吴桂芳嫁到清河村十几年,忍受了十几年的烂路,以后再也不用受罪了。
“如珠,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咱们村这路,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有人来修它。”
“我也没做啥。”袁如珠摸摸后脑勺,“这路也不知道要修多久才能修好。”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道路施工的话,食客们怎么来吃饭呀?”
“可以从别的村绕路绕过来。就是有些麻烦。”
如珠饭馆前,正在排队的食客们也说到了这个问题。
“那以后得绕远路来?天哪。”
“那不然呢,想要来吃饭就得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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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他妈来吃个饭怎么就这么难哪,本来路就够远了,现在还要绕更远的路。”
“你嫌路远,那你就不来吃呗。”
“那不行,不来吃饭是绝对不行的!”
就算路再远,那也得来吃饭哪!
坐在奶茶摊子后面的春妹子担心着因为因为要绕远路,客人会减少的事情,听到客人说路再远也要来吃饭后,她稍微放下心。
还好还好。
还好如珠饭馆足够好吃,客人们足够喜欢,即便是绕远路也要来吃饭。她喜上眉梢,开心地喝了一口奶茶。
时间一晃到了周末。袁如珠晨跑经过如珠饭馆,她大步流星来到李爷爷支的小摊子面前。
李爷爷正在烤凉皮。
前几天她建议李爷爷卖烤凉皮,没想到李爷爷动作这么快,这就已经开始卖烤凉皮了。
“李爷爷,我要一份烤凉皮,加肉松鸡蛋还有里脊。”
“好嘞。”
李爷爷铺开一张凉皮,打上鸡蛋液,凉皮底部烤得微微起焦时,放肉松和煎好的里脊。刷上酱料,卷上一卷,再切成小段,放洋葱、葱花和香菜。
“如珠,给。”
李爷爷给的料特别足,纸碗装了满满一碗,袁如珠吹吹热气,咬下一大口。
烤凉皮弹牙顺滑,比一般的饼皮口感更加细腻。细腻的烤凉皮包裹着鸡蛋肉松等等配菜,在口中咀嚼时,口味十分丰富。
“李爷爷,烤凉皮儿这么好吃,生意一定会很好的。”她又要了几份烤凉皮,给家里人都买了一份。
吃过早饭,袁如珠一家人乘车去镇上提车。李长贵已经拿到驾驶证,家里的车子也买好了。
开着车子抵达家门口,车子一抵达小院。在院门前等待已久的老刘立刻点燃鞭炮。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鞭炮声声炸响,迎接开来的新车。
鞭炮炸完,老刘和妻子拱手,“恭喜恭喜啊!”
视线从带着红礼花的车子上扫过,老刘满含艳羡。啥时候他也能拥有一辆车子啊。
老刘妻子用手肘推推他,低声道:“咱也努把力,争取明年把车买上。”
“行!”老刘振奋了一下精神,“咱再多僻几亩地地出来种菜,争取明年给家里添一辆车!”
一想到兴许明年自家也能添辆车,老刘就止不住地心头火热起来。
炸完鞭炮,老刘和妻子进院子吃喜饭。吃饱喝足老刘和妻子赶忙回村东,继续摆菜摊子卖菜。
袁如珠留在家里练厨艺,李长贵带着吴桂芳以及小夏小秋练车去了。
车子以十分缓慢的速度在道路上前行,路边村民惊讶道:“哟,这不是长贵吗?你家买车啦?”
李长贵笑眯眯道:“是啊。”
“这车看起来不便宜,多少钱买的?”
“这个数。”
村民张大嘴巴,“这么多钱!全款买的?”
“对。”
村民羡慕中带着几分嫉妒。原先自家与李长贵家一样穷,然而这才不过大半年光景,李家连车子都买上了。买的还是高档车。
不仅买了车,听说明年还要起新饭馆,盖新房子。短短时间内,李家的日子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原先他家和李家家庭情况差不多,可如今李家已经远远将他家甩在了身后。
“长贵家真是走了大运呐。”
“还不是多亏了他那外甥女儿,要不是他外甥女儿,他家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另一个村民酸唧唧地啧了一声,“我要是有这么能干的外甥女儿……”村民一脸憧憬起来。
李长贵慢悠悠地开着车,在村里转了一圈。收获了一圈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后,他咧着嘴将车开回去。
回家后他也人不离车,时不时拿抹布擦一擦锃亮的黑色车子,一脸稀罕样,生怕车子跑了似的。
“瞧你那样!”吴桂芳啐道。李长贵嘿嘿一笑,又去摸车子。
灶屋里,袁如珠揭开发酵箱。箱子一揭开,一股酒香扑面而来。
箱子里的醪糟已经发酵好。
醪糟,蒸熟的糯米拌以曲酒发酵成的米酒,也叫甜酒酿,米香浓浓,酸甜甘醇,可口醉人。
袁如珠浅浅抿一口醪糟。随之朝外喊道:“幺姨,幺姨爹,醪糟酿好了,快来尝尝!”
在外摸车子的李长贵一听到袁如珠喊他们去吃醪糟,立刻弃车而去,急吼吼跑进灶屋。珠珠酿的醪糟,肯定香啊!
翌日一大早,李长贵就带着一家人,慢悠悠地开着车去了镇上。
下午两点多,一家人正要赶回家,天上突然一黑。
顷刻之间,雨水哗啦啦地掉落下来。
“糟了,院子里还晒着东西!”吴桂芳急道。院子里晒着衣服,干洋芋块块,还有干花椒啥的,这雨一落下来,可不得全打湿了!
李长贵当机立断,给老刘打电话。
没过多久,老刘回电话,“东西有人帮你们收了,没咋淋雨。”
“谁帮忙收的?”
“村北李家那娃,小琎,下雨那会儿他刚好路过你家,就翻墙帮你们把东西收了。”
李琎?袁如珠记得他。吹笛很好听的放牛娃。
吴桂芳叹气:“那孩子命苦啊。”
李琎家里只剩下一个患病的母亲,孤儿寡母,靠着低保过活,日子过得很是艰难。李琎才十二三岁的男娃娃,又要照顾母亲,又要干活,还要上学,比村里所有孩子都要苦。
然而日子这样苦,他本人倒是很争气,今年小升初,考上了镇上最好的中学。
“小琎将来肯定也是个出息的娃。”李长贵感慨道。
袁如珠脑海里闪过少年拿着虎子劈柴的画面。之前杂货店老板家里娶媳妇儿办喜宴,李琎在他家劈柴。她原以为他是帮忙劈柴,却不曾想,他是去当童工挣钱的。
雨越下越大,李长贵不敢冒着大雨开车。等到雨小了,才慢吞吞地开车回村。
院子里的屋檐,整整齐齐地放着晾晒的衣服和晒的粮食。吴桂芳扒拉着干洋芋块块和玉米粒,说:“还好琎娃子帮忙收了,都没打湿。”
麻利地将东西搬进屋子里,吴桂芳拿起围裙准备做晚饭。
烧了一会儿饭,袁如珠说:“幺姨,叫李琎还有他妈妈来在咱这儿吃晚饭吧。”
“哎,好!”吴桂芳立刻打伞去往村北。
破旧的小房子周围弥漫着一股子中药味。吴桂芳屏气,收伞敲门,“小琎?在家不?”
不多久,李琎打开斑驳陈旧的大门,“婶儿?”
“小琎,今天多谢你了。”
李琎摸摸洗得发白得衣角,“没啥。”
“吃饭了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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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
“那走吧,去我们家吃晚饭。”
李琎连忙拒绝,吴桂芳说:“客气啥,走吧,去咱家吃饭,叫上你妈。”
李妈妈才喝完药,睡过去了。吴桂芳不好打扰她,便只叫李琎去吃饭,说等会儿给李妈妈带些吃的回来。
“哎呀,客气啥呀,走吧,走吧。”吴桂芳拉着李琎就走。无奈之下,李琎只得跟着她去吃饭了。
感受到手掌下略微硌人的手腕,吴桂芳暗地里唉了一声。这孩子太瘦了。
切条的猪板油放进锅里熬,油花滋啦响起。袁如珠听着肥肉化油的滋啦声,心情格外愉悦。
“清蒸爆炒,黄焖鲜香,辣子把你眼睛点亮……人间烟火美如肴,惹来神仙几回尝……”她哼起歌,用熬香的猪油炒黑芝麻碎、核桃碎和花生碎。
香味互相渗透之际,她把红枣、枸杞、桔饼碎末炒进去。又倒入醪糟翻炒。
炒到锅内油脂变得澄清时,热腾腾的油醪糟出炉。油醪糟刚做好,吴桂芳就带着李琎进了屋。
“快坐快坐,马上就吃饭了。”吴桂芳把李琎按到座位上。然后去端菜端饭。李琎也要跟着去端菜端饭,李长贵连忙摁住他,“你就坐着。”
木耳炒肉,泡椒凤爪,黄金鱼鳞猪皮,腊猪蹄炖干洋芋块块,一盘盘菜端上桌,各种香味在空气里弥漫。李琎直勾勾地看着桌上冒香的菜,咽了下嗓子。
“快吃,别客气。”吴桂芳给他夹猪蹄肉。
“谢谢婶儿。”大概是有些不好意思,李琎晒得略黑的面庞上浮现出两团红晕。
眼角余光触及手边的油醪糟,他有些好奇地打量油醪糟。黑糊糊的一团,不知是什么做的,但很香。
“油醪糟,吃过吗?”袁如珠出声问。
“没有。”
油醪糟是川渝那边的小吃,清河人很少有了解这样小吃。袁如珠笑道:“尝尝吧。”
油醪糟软糊糊一团,香甜不腻口。咀嚼时,花生芝麻等等酥味透骨,甜滋滋的酥味里,透着甘醇浓厚的米酒酸甜。
酸酸甜甜的酒香在唇齿间萦绕,其间夹杂着刺激食欲的猪油香味。油而不腻的油香掺杂在酒香里,使得酒香更加醉人了几分。
李琎漆黑的眼睛亮亮的,“好、好吃。”说完他又吃下一口油醪糟。
袁如珠笑着给他夹肉。这孩子太单薄瘦弱,得多吃点肉补补。
李琎吃相思文秀气,因着拘谨,吃相便更加思文秀气了。他只夹眼前的菜,碗里的饭吃完,便要撂筷子。李长贵拿过他的碗,去给他添饭。
“不用了,叔,我吃饱了。”
“你就吃这点,哪里能吃得饱,别客气,你就当在自己家,多吃些。”李长贵给他添了满满一碗饭。
红着脸,李琎低声道:“谢谢叔。”
袁如珠见他爱吃油醪糟,便盛了一碗油醪糟放到他面前。油醪糟活血补气,很是滋补,他多吃点,能补补身体。
吃完饭,李琎帮忙收拾碗筷,还要去洗碗。吴桂芳拦住他,“你这孩子,咋这么勤快。”
她把装得满满实实的饭盒递给他,“用不着你帮忙,快回去吧,等会儿雨又大了。”
屋檐下面倒着扫把,李琎扶起倒在地上的扫把。扫把旁边躺着嘟嘟和小白啃得精光的骨头。
他将骨头扫进垃圾桶里,然后才离开。
袁如珠睇了一眼李琎远去的背影。
月上柳梢,细雨靡靡。李妈妈苏醒过来。李琎赶紧将锅里温着的饭菜端到床前。
“这……哪来的这些菜?”李妈妈眉眼憔悴,肤色带着病态的苍白。
“长贵叔家的,之前下雨我帮他们收了东西,他们喊我去吃了晚饭。”
李妈妈瞧着碗里的饭菜。木耳炒肉,泡椒凤爪,黄金鱼鳞猪皮,啤酒鸭,腊猪蹄炖干洋芋块块,啤……
她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吃过这样丰盛的好菜了。李琎给她喂猪蹄,“妈,快吃,可香了。”
“你吃。”
“我吃了很多的。”
李妈妈咬了一口猪蹄。
猪蹄入口非常香嫩,肥而不腻,软糯筋道,鲜美咸香,酥软即化。她的眼神微微变幻,“这是那个叫如珠的女娃做的?”
“是的。”
“咳咳!”李妈妈突然咳起来。李琎连忙给她拍背。她顺了气,气息有些虚弱,“怪、怪不得,她家饭馆生意这么好。”
“这个很好吃。”李琎给她喂油醪糟,“这是油醪糟,外地的小吃。”
李妈妈吃了一整碗油醪糟,但没吃几口肉。
“妈,你多吃点肉。”
李妈妈摇摇头,想把肉留给他吃。
“吃饱了。”她摆摆手。李琎放下碗,“我去喂牛。”
单薄瘦弱的身影拖着昏黄的灯光走出了房间,李妈妈望着李琎离开的方向。良久,她抹掉眼角咳出来的液体。
十月深秋,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快下来。尤其是雨后,空气凉飕飕的,像是有细碎的冰块在空气里融化。
袁如珠晨起锻炼时,吸了一肚子凉气。回家喝下一碗热乎乎的油醪糟,浑身这才暖和下来。
“咱得添些厚衣服了,”她说道,“找个时间去城里买衣服吧。”
“我开车去!”李长贵说。
吴桂芳:“你能行吗,城里可不是镇上,来回得好几个小时呢。”
“能行!”
“那下周末幺姨爹就开车带我们去城里。”
“行,包在我身上!”李长贵拍拍胸脯。他吸溜一口热油醪糟,“冷飕飕的天儿喝一碗油醪糟,浑身都舒坦!”
油醪糟热乎,好喝,醉人的酒香点燃四肢,一口下肚,暖香怡人,浑身都热和起来。
“今天降温了,天儿冷,正适合喝油醪糟!”饭馆里,食客呼噜灌下一口油醪糟,舒坦得直眯眼。
“这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蛮好吃。”
“用猪油熬醪糟,还是头一次知道这种吃法,不过味道很不错!”
油醪糟一经推出,便迅速成为了食客们的心头好,天还未黑,油醪糟便一售而空。
“没啦,真没啦,明儿再来吃吧。”
“我这才喝一碗就没了?早知道多买两碗了!”
见袁如珠从后厨里出来,食客喊住她,“老板,明儿多准备一些油醪糟,可别又不够卖!”
“好嘞。”袁如珠笑盈盈。吴桂芳见她出来,问她,“珠珠,出来干啥?”
“想喝点橙汁。”
“我去给你买。”
“我自己去。”她走出饭馆,来到杂货店老板支的小摊子面前。买了两瓶橙汁,将将要转身时,眼角余光触及老槐树下的身影,她微微驻足。
作者有话说:
我回来了!抱歉消失这么久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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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吃过油醪糟吗,可好吃了,秋冬冷天吃油醪糟,暖香怡人,绝绝子!
75?第75章◇
◎花椒盐水鹅◎
老槐树下,和李琎身形相似的男孩在抽陀螺玩。思及李琎,脑海里闪过他瘦弱的身影,袁如珠垂睫,握了握橙汁。
拎着橙汁返回休息室吃饭时,有客人猛地拍桌,“这家店的油醪糟味道太巴适了!比咱们重庆本地人做的油醪糟还要巴适!”
这位食客是重庆人。
借美食杂志《吃点》的光,这段时间店里来了不少外地人,各个地方的人都有。
因为杂志辐射效应,在清河火得一塌糊涂的如珠饭馆在全国稍微有了一点点名气,只不过也算不得什么名气,只能说是稍微冒了点尖儿,全国仅有少数人知道这家饭馆而已。
“什么时候咱们饭馆能火遍全国啊。”擦桌子的时候,刘小英喃喃道。
“嗐,我觉得火遍咱们清河城就已经很牛逼了,火遍全国,啧啧,真的火遍全国了,到时候我们得多忙呀。”王娇咂嘴。
“火遍清河算什么,咱们饭馆这么好吃,不仅要火遍全吴桂芳国,还要火遍全世界!哈哈,到时候全世界的外国人都来咱们饭馆吃饭!”想到此,刘小英内心止不住地澎湃起来。
听闻此言,王娇也有些期待和憧憬起来。虽然现在国内到处都有外国人,外国人已经不稀奇了。但她一直待在乡下,也没啥机会见到外国人,对她来说外国人还是有些新鲜稀罕的。
“到时候咱是不是还得说英语啊。”王娇兴奋道,“哎哟,我早就把之前学的英语还给英语老师了。”
幸福中学,下课铃响起。教室里,大部分学生们都在争分夺秒地休息。第一排靠窗位置,李琎仍在继续学习。
他后面的课桌上,女生埋怨道:“学校只准穿校服,烦死了。”
“就是,我闺蜜她学校就不用穿校服,她每天都能穿漂亮衣服!羡慕死了。你说只准穿校服就穿校服吧,可这都什么年代了,校服还是那么丑,真的无语了。”
“我想穿裙子!”
幸福中学的校服仍然是老式校服,款式老土臃肿,不大美观。学生们都不喜欢穿,尤其是爱美的女生,尤其不喜欢穿。
李琎整理了一下校服衣角。
他喜欢学校的校服。
并非是他审美异常。
每天穿校服,不用穿自己那些洗得发白发旧的衣服,不用发愁自己每天穿什么,不用受到同学们异样的眼光。
所以他喜欢校服。甚至感恩必须穿校服的校规。
下午放学,李琎快步去食堂吃饭。就着家里带的咸菜,他火速吃下几个馒头。然后又返回教室学习。
次日九点多钟,课间休息时,李琎一如既往埋头学习。
“李琎,班主任叫你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