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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来客
“开阳的法子能成功吗?”宁风眠单膝跪在田埂上,一只手托着已经开始变得沉甸甸的稻穗问道。
“那是自然!”沈槐之站在宁风眠身边,看着还在絮絮地和将信将疑的农户讲话的开阳,十分肯定地答道。
开阳说的二季稻的法子和现在培育双季稻的方法十分相似,考虑到行江城水多且气温适宜,这个方法能成功的概率还是很大的。沈槐之以前的专业就是酿酒——虽然是酿啤酒——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其他酒类酿造的喜爱和研究,而酿酒一事,追根溯源其实就是对粮食收成的关心。
“小娃娃,你这法子实在是闻所未闻,你莫捣蛋!走开走开!”那农户对站在自己面前的开阳不屑一顾,一个嫩生生的娃娃,手上连茧子都没长两个,居然敢来指点我们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农种田?莫不是疯了吧!
“伯伯,您就信我一次,这一季水稻熟后您就按照我说的法子来收割,保准您今年还能再收成一次,我不骗您!”开阳苦苦求道。
“走开走开!我按你的法子来?这稻子收成后,我就要翻地接着瓜果,若是按你的法子来,最后失败的话,瓜果收成也没有了稻子也没有了,你赔不赔我!”那老农不耐烦地把开阳挥开,“去去去,一边玩去!”
“老人家,你就信这孩子一回,保准您今年秋收傲世全村呢!”沈槐之眼看开阳委屈得眼角都开始泛泪光了,立刻走过去给自家孩子撑腰道。
“信这娃娃?”那老农嗤笑一下,“这娃娃怕是连锄头都不会拿吧!你们有钱人不要随意消遣人,我这若是信了你们,到时候稻谷也没了瓜果也没了,你们倒是赔还是不赔?”
“赔啊!”沈槐之坦然说道,“当然赔,老人家您给估个数,您这片田地,若是按往年一样水稻收割后再种瓜果的话,那瓜果收成能卖多少银子?”
那老农见面前二大一小好似一家人的三位公子均是衣着光鲜手脚洁净,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于是眼珠子一转,对着打头的沈槐之伸出三根手指,大胆说了个数:“三十两!”
“好,那便三十两。”沈槐之接过宁风眠递过来的钱袋,从里面数出三十两银子出来递过去。
“嘿!那我就按这娃娃的意思试试,”那老农掂了掂银两,笑着摇摇头,“你们这些有钱人呐,就知道宠娃娃,娃娃要什么你们就给什么,这要是放在我们农家,娃娃这样无理取闹的话屁股早开花啦!呵,到时候土地会教你们做人的!”
“这老人家,”沈槐之无奈笑着回头对宁风眠说道,“得了便宜还要嘴毒。”
“你给了他足够的银两让他无后顾之忧,农夫有经验恰又可以弥补开阳空有理论却农事生疏的短处,已经是两全之解了。”宁风眠走上前去,揽住沈槐之的肩,“走吧,去给咱们的开阳小少爷当钱袋吧。”
这一番游说过来,村中有近一半的农户都看在银钱的面子上,同意按照开阳教的方法来试一试种二季稻,其他的农户则觉得这三位公子爷是来寻开心的,说什么也不肯让步。
“哎,那就尊重大家的选择啦!”沈槐之一上午都在和农户们磨嘴皮子已经是口干舌燥,回到沈宅后就瘫倒在院中摇椅里,几杯清茶下肚,总算是周身舒爽。
总算是熬过了南方令人难受的回南天,气温也就眼见地热,沈槐之坐在摇椅下休息,如今的摇椅已经完全不是之前宁风眠刚给他做好时的光秃模样,玫瑰花藤将其缠了个满满当当,如今花香馥郁,藤蔓浓绿,真的是美不胜收。
初夏的阳光透过花藤的缝隙,细细碎碎地洒在正在闭目养神的沈槐之身上,宁风眠端着切好的水果走过来,那些泛着金色的光斑随着摇椅轻摇而晃动,仿佛千万只金蝶正围绕着他蹁跹起舞。
宁风眠觉得自己见到了神祇。
熏风微起,阳光正好,院中只有鸟儿鸣叫,芝麻汤圆大将军已经不知道跑去哪里追姑娘了,当真是岁月静好!宁风眠觉得自己沙场厮杀这么多年,所愿所求,便无非就是眼前这一幕。
宁风眠把装着水果的碟子轻轻放在石桌上,然后绕到摇椅边坐下,再把沈槐之的脑袋枕在自己的腿上,轻轻给他揉太阳穴。
“嗯……”沈槐之舒服得直哼哼。
“喜欢吗?”宁风眠弯着嘴角低头问道。
沈槐之猫儿似的在宁风眠腿上蹭了蹭:“喜欢啊,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咱们沈老爷现在可是真的开始享福了,有开阳给你种地酿酒,有玉衡给你算账,天枢天璇天玑给你把家里酒铺都打理得清清楚楚,还有两个爱读书的小崽子,还缺什么呢?”
“缺啊,缺很多的!”沈槐之闭着眼睛使劲点点头,“缺夫君啊!也不知道我的夫君宁风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宁风眠笑了一下,弯下腰用鼻尖蹭了蹭沈槐之漂亮的耳垂,用手捏着沈槐之的肩头,半带威胁半带调笑地哑着嗓子问道:“怎么,不满意从摘花楼买回来的陆川了?”
“不敢不敢!”沈槐之识相地告饶。
“从今天开始,你夫君就要开始让你忙起来了。”宁风眠直起身,认真说道。
“忙什么?”沈槐之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感觉自己即将大祸临头。
“射箭,骑马,练字,你都要学,”宁风眠一笔一笔地给沈槐之算账,“不是要和大将军并肩而立吗?”
“要是要……but……”沈·四体不勤·槐之小纨绔实在是不想学啊!!!
“巴特?巴特又是什么?”宁风眠很快就回过神来,“不管巴特是什么,你都得学!”
“咻——”
还没等沈槐之想到新的借口,一阵声响传来,院中已经多了一个风尘仆仆的黑衣人。
————————
这两天需要压压字数啦,我在努力默默存稿呢,各位小天使周四见哈!
第92章乌鸦
“覃烽!”沈槐之倒是比宁风眠表现得更加激动,原本不协调的四肢居然此时配合默契,让主人从摇椅上一跃而起,“你怎么来了!”
宁风眠:……可塑之才!
覃烽抹了一把脸上的风尘,接过沈槐之十分殷勤地递过来的茶水猛灌一气,这才擦干嘴角朝宁风眠跪了下去:“将军!”
这一跪跪得沈槐之和宁风眠二人骤然变色,跪得故人相见的感慨一扫而空,跪得宁风眠瞬间又变回了那位冷淡强硬的将军,干脆利落地命道:“进屋说。”
东厢房门窗紧闭,房内小会客厅中,宁风眠坐在家主的位子,而覃烽则根本不敢坐下,只是低头站在宁风眠面前,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颓丧地把近段时间北疆所发生的事情全都讲了一遍。
“这段时间的接触下来,我觉得秦将军是被崔左相拿捏住了,他不是崔左相的人,”覃烽如是说道,“他对将士同僚是真心的,保护城郭也是真心的,只是……”
“只是什么?”沈槐之边听着,可脑子里却开始思考另一件事情,秦松,他从未在祝朝的历史上听到过这号人物,如果他是丞相的人,那么未来必当倍受倚重。毕竟良将难寻,崔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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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未来当了傀儡皇帝的好丞相,也是需要有靠得住的人帮他保家卫国的。
可是,沈槐之翻遍了自己记忆的犄角旮旯也并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这就相当奇怪了。
“只是秦将军不敌羯人,看上去确实是能力有限导致。”
“秦松常年驻守南疆,南疆多峻岭和密林,林中随处可见毒瘴,秦松也因此擅长游击战术,这些战术经验却在平坦开阔的戈壁中并不适用,战败不能怪他。”宁风眠语气平静,仿佛在做一次十分稀疏平常的例行战术分析。
“而且,”覃烽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最终鼓足勇气道,“前几日的交锋,我在羯人骑兵中看到了赫连翔。”
“赫连翔?”
沈槐之敏锐地感觉到宁风眠的情绪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开始有了巨大的变化。
“嗯,”覃烽沉重地点点头,“我确定是他,他那把标志性的横刀和他的金头盔还有乌头驹,我怎么也不会忘!”
去年深秋的那次奇袭,宁风眠和吴樵想取的就是赫连翔的首级。赫连翔这人,是羯人军中难得的有勇有谋的猛将,若不是立场不同,宁风眠甚至觉得自己定会和他成为至交好友。
那日,宁风眠记得自己明明将赫连翔斩于剑下,只是还没来得及仔细检查爆炸便发生了。那场离奇的爆炸和战败俱是疑点重重,这半年来,他尽力追查耐心填补,却怎么也无法拼出事件的全貌。如今,覃烽千里迢迢送来的消息,却让这张真相拼图变得更加完整——虽然离真正的真相还有所缺。
“北疆这个冬天过得还算太平吧?”宁风眠问道。
“嗯,”覃烽点点头,“将军您的行踪不能暴露,若不是……若不是实在没有法子了,属下也万万不敢过来打扰!”
说罢,覃烽又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朝宁风眠重重磕头,泣声请罪道:“请将军责罚!”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起来吧。”宁风眠敲了敲桌子。
事情变得越来越明了。北疆不可能在骠骑大将军宁风眠重伤不在而新任将军不熟悉北疆形势的情况下不趁机劫掠,这种和平显然是有人刻意营造出来的,目的就是要稳住秦松在北疆的地位。
而赫连翔还活着这一事实,却又给了自以为可以一手掌握局势的崔绍狠狠地一耳光。
崔绍原本应该是想利用惊雷响一把拔除挡他财路的宁风眠和外患赫连氏,可人心不齐,赫连氏并没有打算用赫连翔的命来换宁风眠的命,所以赫连翔没死,而宁风眠也因此侥幸捡回了命。
崔绍和羯人的联盟并不稳固。
这些也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而真正让宁风眠感到意外的是,他原本只想过崔绍或许会拿弟弟宁雨渐来找他的麻烦,却没想到崔绍居然丧心病狂到用北疆诸城千千万万黎民百姓的命作为赌他出现的筹码!
这个坑,他宁风眠还真的是没办法不跳了。
沈槐之一直在旁边仔细听着覃烽和宁风眠的话,北疆局势吃紧,羯人进城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北疆诸城百姓死伤无数,而驻守北疆的主将秦松将军却并不擅长北境戈壁作战,他甚至可能连羯人的将领都没认全!
这明摆地是在逼宁风眠出面。
所以路明才那么迫切地确认陆川这个人,好方便自己盯梢。
崔绍这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他吃准了宁风眠作为北疆的将军,是绝对无法忍受北疆受此奇耻大辱,也绝对不会对北疆百姓所遭受的苦难坐视不理,他只要还在人世,就算是爬他也一定会爬到北疆的驻军里。
如今历史已然发生了改变,如果说沈槐之之前十分安心地看宁风眠出各种事故,那是因为他知道在那场终极大战到来之前,这些小打小闹都不足以要宁风眠的命。可是现在,失去上帝视角的沈槐之变得极度不安患得患失,担心宁风眠受伤,担心宁风眠有事,担心一切大大小小的意外发生。
宁风眠不是史书上一个冷冰冰的三个字,他有血有肉,是自己最爱的甘愿舍命和他一起赴死的那个人!
沈槐之无法承受宁风眠离开自己的后果,可是他也知道宁风眠无法忍受北疆受困于羯人的现状。
“槐之。”突然宁风眠回头看着沈槐之轻轻唤了一声。
沈槐之没有答应,果然。
二人就这样一言不发地静静对视,而对方心里想说的话又都那么清晰,他们知道自己无法说服对方,也同样无法放弃自己。
“槐之,我……”
还没等宁风眠真的把话说出口,沈槐之变“噌”地站了起来,甚至因为力道太猛带倒了身下的凳子,“啪”地一声巨响,沉重的梨花木凳应声碎裂。
“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沈槐之厉声道,“说要教我练字,还要教我骑马,还有射箭!”
“这些都可以往……”
“这些一个都不能往后拖!”沈槐之不准宁风眠插嘴,“我的字已经很糟糕了,我都不敢在账簿上落笔,还有,还有射箭和骑马,我在行江城不会射箭和骑马,都没法子和那些世家子弟玩到一块去,我们沈家都快没有朋友了!”
宁风眠:“……”
“对了,还有剑,还有刀,还有匕首!我都想学,我都要学,我现在就开始学!”
莺歌燕舞的富庶江南,有哪家世家子弟玩的是骑马和射箭?可向来令行禁止从不徇私的大将军宁风眠却对沈槐之此时此刻的胡搅蛮缠毫无办法。
“覃烽,你一路过来饿了吧,隔壁的花厅有温水池和吃食,你先去洗个澡吃点东西解解乏,”宁风眠也站了起来,看着沈槐之慢慢走过去,“注意不要让任何人看到你。”
“是。”覃烽立刻起身,二话不说就目不斜视地朝门外走去。
————————
有没有小天使说话啊!!!!好冷好冷好冷
好想唠嗑!
第93章苦留
门刚刚关紧,覃烽就听到衣料沉闷的摩擦,一串微不可闻的呜咽和将军的低声安慰。
要想把将军带走恐怕确实很难,覃烽在北疆的惨状和将军如今难得的安宁生活之中不断拉扯,无论选择哪种都让他感到痛苦,更何况是将军本人。
“你听我说,槐之。”宁风眠有力的手抓住沈槐之的肩膀,极力想安抚沈槐之的情绪。
“我不听!不!听!”沈槐之奋力挣扎,可是将军的手如铁钳一般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挣脱的,“姓宁的,你放开我!放开!”
“听我说,好吗,”宁风眠把不住低声抽泣的沈槐之紧紧抱进怀里,像是抱着一只柔弱颤抖的飞鸟,他恨不得从此就将沈槐之融进自己的身体里,从此沈槐之便是宁风眠,宁风眠就是沈槐之,二者再无区别,“北疆从来都是我的领地,我熟悉,我不会有事情的,相信我。”
“我不信!你去年都差点儿死掉了!你忘了我为什么会嫁给你的吗?!”沈槐之奋力挣扎,已经是满脸泪痕,“你不准走……宁风眠……”
宁风眠突然想起了什么,抓住沈槐之的手,抹去沈槐之脸上的泪痕问道:“我会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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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槐之闻言哭得更凶了,崩溃地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小傻瓜,你夫君一定会活着回来的。”宁风眠揉了揉沈槐之的脑袋,柔声安慰道,“你读的历史书中就把你的夫君描述得这么差劲吗?连一个北蛮部落都降不住?”
沈槐之一把抓住宁风眠的手:“你不要走,如何打仗的事情,你可以教覃烽啊!覃烽是你的副将,他那么聪明,你一说他肯定就能懂的!”
崩溃中的沈槐之没有办法理性思考,但是事关崔绍,直觉告诉他宁风眠一定不能露面。
宁风眠沉默地紧紧抱住沈槐之,然后一记手刀干脆利落地把他给打晕了。
“将军。”覃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宁风眠身后,看着宁风眠万分小心地把沈槐之抱到床上,温柔地给他脱掉外袍和靴子,拆掉头发上束着的头冠,再给他盖好被子。
屋内安神香的味道很重,熏得覃烽都有些恍恍然。
“休息好了么?”宁风眠问着覃烽话,看着的却一直是沈槐之。小狐狸脸上的泪痕还很重,薄薄的眼皮和精致的鼻头因为方才哭得太厉害而有些泛红,笔鼻尖上那颗小痣在一片薄红中十分显眼,宁风眠用手指轻轻碰了碰那颗小痣,那是自己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每次情热时都要亲吻那里,有时候欺负小狐狸欺负得狠了,将军甚至会忍不住用尖锐的犬牙咬住那颗小痣。
不过,事实上小狐狸身上就没有地方是将军不喜欢的,宁风眠布满伤痕的手背轻轻贴了贴小狐狸始终没有被养胖起来的脸,无比眷恋地捏了捏他依然显得太过尖细的下巴,然后起身换上利落的戎装,干脆地说道:“休息好了就现在出发。”
“将军……”反倒是千里来请人的覃烽犹豫了起来。
“安神香可以让他好好睡一觉,”覃烽系佩剑的手顿了顿,“其他的事等我回来再说吧。”
随着宁风眠一起离开的,还有一只信鸽。
两匹健壮的黑马在疾驰,风在耳边呼啸,已经有多久没有这样急行军过了?在轮椅里枯坐了一个冬天,然后又泡在江南的蜜罐里,在一间小小的酒馆听着公子小姐们打情骂俏,始终放不下北疆的宁将军,在这份江南温柔中过得异常煎熬。
眼前的绿色越来越少,崎岖的山路渐渐被广袤的平原取代,南方温软的风逐渐裹上了砂石变得狠厉冰冷起来,环境明明越来越恶劣,马儿跑得越来越颠簸可宁风眠的心却越来越安宁,这是自己熟悉的地方,是自己永远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地方。
北疆!
“将军,”覃烽在休息喝水的时候把自己绘制的军情图递给宁风眠,向宁风眠汇报道,“我像往常一样在长阳军中集结了一支精锐突击队,都是咱们最可靠的弟兄,如今只要信号出来,他们就可以立即在我来之前指定的地方集合。”
“做得很好。”宁风眠席地而坐,打开地图仔细看了起来,地图上每一座山峰,每一处密林,每一支山脉,每一条河流,宁风眠对北疆简直比对自己的身体还熟。
突然,宁风眠皱了皱眉道:“赫连部落现在退到隘口之后了?”
“嗯,”覃烽点点头道,“此次几番侵扰,除了第一次是赫连部落来的,之后均是羯人其他部落过来,感觉好像是赫连部落第一次主动进攻的目的就是给其他部落可以进犯的信号,之后赫连一支就隐身不见,反倒是其他部落因为得到了信号并且发现主将不敌得到甜头后,才三番五次大肆骚扰的。”
赫连部落的世子赫连琦真很聪明,进犯北疆的事情假手于人,不仅可以完成崔绍的任务,到时候哪天宁风眠若是真的出现开始剿杀,那自己的实力也不会受到影响,到时候还能借用宁风眠剿灭其他部落主力的机会把其他部落一并吞没,一石三鸟,算得不错。
宁风眠喝了一口覃烽打来的水,北疆冷冽的溪水从口中一路冻到胃里,很像沈槐之调出来的冰酒,宁风眠又想到了小狐狸,不知道他醒来会怎么样,会不会太生气,只希望他生气归生气,怎么骂自己都可以,但是还是要好好吃饭,睡觉,锻炼身体。
昨日风就不太对,如果降温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给自己多加件衣服。
“叫弟兄们集合吧。”宁风眠合上地图,屏息凝神,心中差不多已经有了想法。
沈槐之在一片混沌中惊醒,眼皮很沉。
宁风眠……仅仅只是念到这个名字,心就好像被利刃贯穿一般,一呼一吸都疼得难以自抑,可身体仍然沉溺于安神香中无法动弹,沈槐之陷入了梦魇。
梦魇中无法动弹的沈槐之,眼睁睁地看着宁风眠骑着通体雪白的照夜孤身一人冲进敌人阵营之中,然后寡不敌众体力不支,最后一支不知道从那里射出的冷箭,直接刺破宁风眠的护心镜,宁风眠从照夜身上跌下然后直直地摔在了自己面前,沈槐之就这样看着宁风眠身下的血泊越来越大,将军望向自己的眼睛也慢慢失去光芒。
“不!”沈槐之终于挣脱梦魇的禁锢,猛地坐了起来,心如鼓擂。
屋中安静得吓人,四周一片昏暗。应该已经是晚上了吧,沈槐之使劲吸了吸鼻子,香气馥郁,是十分熟悉的安神香,宁风眠每晚都会点,否则将军很容易噩梦缠身。
他走了,沈槐之摆烂地坐床上,甚至都不需要去确认一下。说到底,宁风眠终归是大祝国的将军,自己籍着崔绍的逼迫把他带到行江城安顿下来,也不过是在他们不长的时光里堪堪偷出来那么一小段闲适,最终还是都得还回去。
沈槐之苦笑摇头。
这个人,如此聪明如此谋略,就算是自己最后把命都给了他,就算他明明知道北疆有难完全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专门用来围猎他的圈套,他依然还是会奋不顾身。
这种人会叛国?我沈槐之把自己的头割下来给史官当球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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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分离
沈槐之觉得宁风眠这样的男神,得到和长期持有他的成本的确是非常之高,赔钱赔命还赔感情,如今大英雄倒是走了个潇潇洒洒,可是路明的盯梢怎么办?
狗男人!
“哗啦!”落栗在屋外听见沈老爷屋中响起瓷器被摔碎的声音,让落大管家好一阵心疼——沈宅的东西可都是上年头的宝贝!
“老爷?没事吧?”
“没事,不要开门,不要打扰我。”沈槐之声音拖拖拉拉,听上去疲惫极了。
“可是,”落栗为难地看了看身边站着的,满脸都写着迷茫的何勇,艰难地吞了口唾沫道,“家里来客人了,何勇来看老爷你了。”
过了一会儿,东厢房的门开了,沈槐之一身白色常服赤着脚倚着门边,头发随意地用一根暗红色的发带松松地系,神情有些恹恹,声音微哑道:“何兄,好久不见。”
看到沈槐之这番模样,何勇心中惊诧不已,今天上午他接到信鸽密信,宁风眠告知其要出门一段时间,差自己来沈宅照顾沈槐之,请自己万要保护沈槐之的安全以及一定要万事听从沈槐之的吩咐。
如今看来,沈槐之的安危的确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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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而对他的安全造成最大威胁的就是他自己。
“沈兄别来无恙。”何勇抱拳回礼道。
“别来无恙,哼,”沈槐之垂头无奈的摇头轻笑一下,然后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进屋说话吧。”
落栗和何勇踏进房门,屋中地上星星点点全是碎瓷片,一路从门口走到小客厅简直步步惊心,落栗一边走一边担心自家老爷的精神状态,反倒是沈槐之,走得端庄贤淑目不斜视,踩在碎瓷片上如履平地,简直无知无觉。
“沈公子……你还是要爱惜自己啊……”何勇看不下去了。
“怎么了?”沈槐之回头无辜地眨眨眼。
“你的脚……”
沈槐之顺着何勇的视线看下去,视野之中出现一双被扎得鲜血直流的脚,再仔细一看,哦,这双脚是自己的。
“哦,”沈槐之点点头,然后继续目不斜视地踩下去,“没事。”
何勇:“……”作为一个客人,我真的是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压力了!
“何兄怎么今日来了?”沈槐之看着落栗抖着手开始疯狂扫地,面无表情地问道。
“哦,是这样,现在不是春天了么,我家主人新酿了一批青梅酒和杨梅酒,这些果子酒都得新鲜着喝,放不得,所以就差我今天给沈公子送来尝尝鲜。”
“哦,四哥……”沈槐之拈起自己的一缕头发,放在指间慢吞吞地玩着,“说来也奇怪,我的酒铺开张了这么久,四哥好酒是源源不断不计成本地往这里送,可是人却一次都没来过,现在更是我家走了某个人,他就立刻差你来看我了,当真是奇怪至极,何兄,你家主人真的在栾城吗?”
“沈公子这话我听不太懂,我家何公子自然一直在栾城,因为家中老夫人卧病在床,何公子需在床侧伺候不能脱身,特命小人来看望您的。”何勇一边瞎编一边暗自心惊肉跳,这个小纨绔好像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啊。
“哦,那是我多疑了,抱歉,”沈槐之扔掉头发,掀起眼皮看了何勇一眼,“如果我邀请何兄在我家多住上几日,想必我四哥也是不会拒绝的吧?”
“全听沈公子吩咐。”何勇后背已经开始冒冷汗了,沈槐之这分明就是起了疑。
“好,落栗,给我们何兄收拾一间最好的客房出来。”沈槐之吩咐道。
“没问题!”落栗把视线落在自家叫人不省心的少爷的脚上,沈不省心放脚的地上已经血迹斑斑,也不知道今天少爷又是在玩哪出,“我差大夫来给你包包脚吧?”
“不用,不疼,”沈槐之无所谓地晃了晃脚,晃得何落二人心惊胆战,“话说,何兄,你通晓易容之术吗?”
“之前在江湖行走的时候,略有学过。”
“很好,”沈槐之满意地点点头,“你对我家那位家仆陆川的样子可还有印象?”
“有,”何勇点点头,“陆兄一表人才,令人过目不忘。”
“过目不忘,呵!很好,我想邀请何兄从今天开始,扮作陆川出入卧听风。”沈槐之仿佛知道何勇一定会答应下来这事一样,甚至都没有问何勇的意见。
“这……”何勇有些为难,“可是我不会调酒啊。”
“没事,你扮好了以后呢,我就给你把手给绑起来,手断了不就调不了。”
何勇:……
——
若说不失落,那一定是在逞强。
沈槐之感到有些委屈,可一个大老爷儿们,他也无法在这个节骨眼上和宁风眠置气。宁风眠去当他的将军拯救黎民百姓了,难道自己要因为这个在家上房揭瓦吗?
自然不能。
不仅不能生气,还不能让崔绍发现陆川不在行江城,不能让崔绍对陆川起哪怕一丝疑心,不能让宁风眠有任何后顾之忧。
脚掌的剧痛让沈槐之迅速地从安神香带来的混沌中走出来,立刻恢复神志来思考问题。
崔绍设下一个宁风眠不得不钻的圈套,那他沈槐之就要保证宁风眠即便是钻了也没事!
沈槐之突然没来由地有些兴奋,以前通勤的时候,坐在地铁里看着身边面无表情的人们,他总是会默默祈祷自己的人生能不能不要如此按部就班,上学放学毕业工作早高峰晚高峰,一天就这么过完了,周而复始,平淡得甚至连地铁坐过站都能成为当日谈资,而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这次,自己需要独自面对祝朝最为险恶毒辣的人物,即便已经失去了上帝视角,即便结局依然惨淡,他也要为自己,为宁风眠,乃至整个大祝朝搏上一搏。
房门被叩响,何勇打开门,只见沈槐之此时已经恢复成以往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半束着长发,身着宽袍,晃晃悠悠地摇着折扇不紧不慢地踱进房中。
身后跟着的落栗则抱着宁风眠惯常穿用的简单外衣和为数不多的头饰——宁将军的私人生活是真的朴素,和眼前这只花孔雀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想先看看何兄易容成陆川的样子,以后何兄每日就穿陆川的衣服进出直到陆川回来,可以吗?”沈槐之礼貌发问,但眼中依然看不出商量的意味。
“全听沈兄吩咐。”
“很好,”沈槐之满意地点点头,“以后在酒吧里,你只需要坐在吧台后面休息即可,偶尔可以装作指点天璇和天玑调酒。”
“是。”何勇速度很快,已经开始调试颜色着手易容了。
“当然,”沈槐之站在何勇身后一边看何勇易容一边说道,“也会有人坚持要求你来调的,你就把断手展示给他们看,尽量少说话。”
“好。”
“你易容的法子和谁学的?”
“啊?”这一问,问得何勇猝不及防。
“哦没什么,你继续。”沈槐之的眸色很深,沈槐之每天早晨都会全程陪宁风眠把自己变成陆川,对于宁风眠的易容步骤简直烂熟于心,而何勇易容的手法和宁风眠的几乎一模一样。
狗男人,沈槐之后槽牙咬得咯吱作响,回来给我跪榴莲皮去吧!
“阿嚏!”一边等突击队集合一边皱眉思考战术的宁大将军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将军,没事吧?”覃烽有些担忧,将军毕竟在南方待太久了,一时间估计难以适应北疆的寒冷。
“无事,我此番来待不了太多时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能稍微缓解一下秦将军的困境,至于彻底解决掉羯人,还是得等我以宁风眠的身份回来才行。”
“属下知道!”
“赫连翔是悍将,光靠一支突击队是解决不了他的,况且他很狡猾,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肯定就已经多加防备,没那么容易拿下。这一次我只打算和你一起打击骚扰边境的几个主要部落,剪除羯人一些边缘力量以后,由你来收尾。”说话间,宁风眠已经穿好了一套普通骑兵的甲胄,然后递给覃烽一叠面巾,“不要叫我的名字,不要对我尊敬,让所有人都罩上面巾。”
“是!”
“覃烽,不要用收到命令的语气,从现在开始我只是一个普通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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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烽:“……”好难啊,我可是宁将军的铁粉啊!
“将军,您作战风格这么独特,我猜大伙一会儿一看见您就知道是您了……”
“我是不是宁风眠和我承不承认是宁风眠是两码事,就算大家都觉得我是,只要我不承认你不承认,有谁又能够真的确认?军中无戏言,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谁敢说他看到的那个男人就一定是宁风眠?”宁风眠此刻已经戴好了面巾,掩了掩身形,果然没有了宁将军曾经飒爽英姿的样子,只是一个平平无奇被逼出来打工的普通士兵而已。
“从现在开始,我是一个普通士兵,你叫我二狗就可以。”宁风眠已经换了一个陌生的声音。
“二……二狗?”覃烽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虽然自己和宁将军以前也经常一起易容成别的人物,但是将军给自己起如此接地气的名字还是头一回,将军现在的审美肯定是被那个姓沈的小子带歪了!
覃副将在呼啸的寒风中痛心疾首。
不过二狗这个名字确实是宁风眠自己自认的……宁风眠知道,小狐狸此刻一定在骂自己,“狗男人”的名号一定会在这次的不辞而别中全程陪伴自己的。
——
羯人一个叫扈雄的部落中,满载而归的羯人壮汉正在兴高采烈地按照部落人口分配刚从城中劫掠回来的财物。
“那守城真是不堪一击!”
“是啊,听说去年他们祝人新派来的秦松也是一个会打仗的,没想到这么差劲,连我们的先遣部队的马儿们都挡不住!”
“就是,根本不经打!要是放在以往宁风眠在的时候,我们能有这么好的日子过?”
“这么说来,还是要感谢这个姓秦的,如果不是他,我们哪来的大丰收呢哈哈哈哈!”
“希望那个姓宁的永远都不要再回来,这个姓秦的很好,我很喜欢!”
“哈哈哈哈,是的!让我们一起为他的健康而祈祷吧!”
“哎?但是为什么你家多分了一头羊羔?!”
“我打的头阵我不应该多分点儿吗?”
“我呸!你打头阵了不起啊,其他的弟兄们难道就没出力了吗?没有我们的掩护你现在都已经是个死人了!”
“呸!我就要多分,不服气来打啊!”
“来啊!谁怕谁!”
几个羯人壮汉立刻扭成了一团。
这时,部落外墙墙头突然闪现片片亮光,几十道身穿祝军奇袭轻甲脸上蒙着面巾的士兵突然出现,然后利落地跃下高墙,如同神兵天降。
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
羯人各个部落联系并不紧密,因此各个部落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都会出现自己独特的特征,比如相对靠南的扈雄部落就较为倾向学习祝人的城郭,有相对固定的驻营地,也学习祝人建立了城墙和哨塔。
可是,为什么哨兵没有发现他们?!
已经凉的哨兵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宁风眠和覃烽率领的奇袭队目标明确,是直接冲着部落中的军帐来的,刚才还在打成一团的扈雄壮汉根本无法和宁将军麾下训练有素的奇袭部队抗衡,领头的扈雄杰眼看着一个身材瘦削的蒙面祝人士兵朝自己冲过来,这士兵手中长剑明明普普通通,在那士兵手中却仿佛拥有了开山劈海的力量。
他感觉自己在这具平平无奇的身体里看到另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的身影。
“宁!宁风眠!”扈雄杰惊叫道。
众羯人在惊慌之中骤然听到这个名字,仿佛看到阎王来催命,更是惊叫连连乱成一团。
“宁风眠!宁风眠在哪!”
“啊啊啊!那个活阎王!救命啊!”
宁风眠果断地一跃而起,用扈雄杰根本来不及反应的速度一剑就直截了当地结束了他的命,然后低低沉沉地吼道:“哪有什么宁风眠,一个步兵就能要你的命!”
——
光禄城外北疆军主将营中,秦松抱着手臂有些狼狈地靠在椅子里,军医已经来过了,手臂上的箭伤虽然深,但万幸没有伤到骨头,虽然疼但也还是可以上战场的。
上战场,秦松苦笑一下,恐怕北疆军营中的各位弟兄此刻都在默默祈祷自己不要去战场上帮倒忙吧!他想起来自己上午不慎被流矢射中,副将不得不舍弃进攻将自己护送回主将营时的那个表情,分明是在嫌弃自己这个拖油瓶。
秦松也不想这样的,只是去年一整个冬天,在崔绍的刻意庇佑下,秦松甚至都没有机会熟悉羯人各个部落的兵力和北疆的作战特点——虽然自己已经向几位常驻北疆的同僚仔细学习过了以往战役和羯人各个部落的特征,但毕竟纸上得来终觉浅,况且也没有任何一个副将敢教主将作战。他秦松只是一个傀儡罢了。
于是今年春,羯人的突然发难才让秦松招架起来如此困难。
北疆的地貌主要是戈壁和沙漠,因此北疆作战和南疆的密林作战在战术上简直南辕北辙,秦松的全部军旅战争经验在此根本就是一钱不值毫无用处。
南疆多树林和山峦,秦松习惯的是借助山形地势掩护自己,然后发起游击战术。而戈壁沙漠则地势平坦毫无遮挡,这种正面交锋硬碰硬的作战方式是秦松极为陌生的,甚至连将士习惯做出的扇形队形或单路纵队的行进方式都显得极为生疏。
秦松努力让自己站起来,尽量显得自己不那么像一个废物,安静的主将营中还能听到远处厮杀的声音和双方不同喻意的号角声——是的,甚至没有人有时间给他解释一下这些不同节奏的号角声的意思是什么。
相比之下,主将营中的安静简直可怕,仿佛是一个被全世界遗忘的黑洞。
突然,一阵疾奔的脚步声打破了这诡异的安静。
“秦将军!”一名将士快步冲进主将营中,立刻在单膝跪在秦松面前禀报道,“羯人军队全部撤离了!”
“为何?”秦松连忙放下抱着伤臂的手问道。
“不知,只听见四下响起好几阵号角声,然后羯人部队就立刻撤了个干净,毫不恋战!”
“奇怪。”秦松心中有了一种不太好的预想,生活在北方苦寒之地的羯人,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要痛快”,打仗要痛快地打,输赢不论,喝酒吃肉也要痛快地吃喝,不管明日是否还能有的吃。如今羯人明明在战场上占了上风,有什么事情会让他们放弃乘胜追击而选择撤退呢?
只能是后院起了火。
秦松没有下过让麾下将士偷袭羯人部落的军令,在自己还没有深入了解羯人兵力的情况他不敢拿自己的士兵的性命去冒险。
所以是谁可以如此轻松地端了羯人的部落老巢?秦松脑海中跳出来一个十奇但又唯一的答案。
宁风眠。
只能是他,可怎么可能是他?他不是瘫痪了吗?!
秦松走出营帐,步兵们正在清理战场,看那一片混乱的样子,羯人的骑兵部队应该走得异常匆忙。
秦松费力地弯腰,捡起一把羯人扔在地上因为慌乱而没来得及带走的狼牙棒,羯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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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自己的武器,就像祝人重视自己的佩剑一样,所以羯人的大后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呢?
宁风眠面巾上的血干了一层又一层,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就连裸露在外的皮肤也因为沾了太多的血污而一塌糊涂,突击队的其他队员虽然心中觉得他是宁将军,却因为身形和声音的完全不同又觉得不可能是那位万众敬仰的战神,只是心惊肉跳地看着他利落地干掉一个又一个的羯人悍将,那种如杀神降世的冷酷让整个突击队都自动地去跟随。
这是强者自带的威压气场,让人下意识地就会去臣服。
“呵,你们祝人以为杀了我们这些你们口中的北蛮就可以一了百了吗?”剑下一个濒死的部落首领,嘴角满溢着血沫却笑得一脸阴毒,“真可怜,咳咳咳……你,咳咳,以为你们祝国就真的想杀光我们吗?哈哈哈哈咳咳,你们只是一把刀而已,命比草还……”
“噗呲——”没等那羯人汉子说完,宁风眠手中的剑就稳且准地刺穿了他的心脏。
但是那句话却深深印在宁风眠的脑海里,“你以为你们祝国就真的想杀光我们吗?”
这个部落也和崔绍有勾结?宁风眠一把扯开死人首领华丽的羊皮大袍开始翻找起来。
“二……狗。”覃烽同样听到了那句话,十分不安地看着宁风眠。
“搜这个营帐,一粒土都不能放过。”宁风眠没有在首领身上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他站起来,看着地上渐渐变冷的尸体沉思。
这里是索妥氏的地盘,索妥氏是羯人之中最为好斗的氏族,哪怕是索妥氏内部,男人们也都流行一言不合就以决斗来解决争端的,然后输家只能任人宰割,所以重要的东西他们都不会选择放在身上。
和吴樵一样,覃烽跟在宁风眠身边这么多年,已经和自己的将军配合得十分默契,宁风眠吩咐下的任何事情,覃烽都会不打一丝折扣的坚决执行,立即开始在帐中仔细翻找起来,连一条毡毯缝都不放过。
宁风眠冷静下来,一边细细地摸着帐中每一个桌角边缘一边思考,索妥氏和崔绍勾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索妥人好斗冲动且头脑简单,并不符合崔绍挑选合作对象的标准。
所以他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什么?
考虑到索妥人喜欢劫掠的习惯,或许是打劫别人的时候恰巧被他劫到什么重要物件了,而这个物件恰巧又可以证明羯人和崔绍有关系,或者直接说,证明赫连琦真和崔绍有关系。
“覃将军,重点翻翻不是他们索妥人的物件,从明显是打劫来的东西里找。”
“是。”
“能不能不要总是领命的语气啊。”宁风眠对这位手下对自己的服从性也是十分无语了。
“我有什么办法,”覃烽嘟嘟囔囔,“你看现在队里谁不怕你,杀气盖都盖不住。”
“二……狗!”覃烽突然喊道。
“啧,你叫我名字能不能流利点?”宁风眠一边吐槽一边走过去,然后就看到覃烽一脸兴奋地指着一堆杂物。
一堆什么都有的杂物,胡乱缠在一起的皮袍和各种绿松石饰品,不仅有女人的头花和耳坠也有男人的戒指和佩剑,看用来绑在腰间的绿松石配饰上雕的图腾,这是赫连人的东西。
果然打劫了赫连的人。索妥打劫的赫连,然后恰巧这个赫连人身上有这么一个可以证明赫连和崔绍有联系的东西被翻出来了。
果然,在索妥首领用来垫背的熊皮中,有一处十分不起眼的被缝起来的小缝。
“刀。”宁风眠细细摸着那条细缝,朝覃烽伸出手。
覃烽二话不说就抽出自己靴中藏着的贴身匕首递了过去,二人谁也没有注意到已经有好几个赶来的突击队队员看到了这一幕。
——“覃将军好听那个二狗的指挥啊!”
——“我也觉得,那个二狗该不会真的是宁将军吧?”
——“不可能不可能,我见过宁将军,宁将军高大神武,气质非凡,这个二狗子除了杀人和将军一样利落以外,其他和将军简直是云泥之别啊!”
——“我也觉得,再说了我们宁将军再怎么样也不会让人叫他二狗吧!”
说到二狗这个名字,大家都沉默了下来,觉得用其他理由来试图证明眼前这蒙面冷血杀手不是宁风眠都没有“二狗”这个名字来的有说服力。
宁风眠是二狗?不可能不可能!天王老子是真的,二狗是宁将军都绝对不可能是真的!
就根本不搭好么!
宁风眠小心地割开熊皮,从里面掏出来一张叠得十分整齐仔细的纸,再小心地展开这张纸,只见纸上写着几个极其丑陋幼稚的字:“春祭整月可猎”。
这六个字歪斜丑陋,甚至比小狐狸的字还难看,很明显是写字之人为了掩饰自己的笔迹而特意为之。
没头没尾没署名,即便大家对这六个字的寓意心知肚明,也无法用它去指控任何人。想必当初这个索妥首领看到这信能够想到其中的一些奥秘,主要也只是因为在赫连羯人身上搜出了一封用祝人文字写的信很奇怪而已。
宁风眠将这封信重新叠好然后贴身放好,回头对覃烽说道:“走吧,索妥差不多了。”
七月份的北疆才刚刚入春,寒冷的春风吹在脸上丝毫没有春风拂面的感觉,反而像一条条看不见的带着倒刺的鞭子抽在脸上,丝丝缕缕地生疼。就连戈壁的月亮都比江南的月亮显得更加粗粝一点,北疆的夜晚没有云和江南特有的如轻幔一般的雾气,月亮就是这样明亮得简单粗暴,就连月亮上的桂宫都看得一清二楚。
突击队已经在外游荡半个月有余,将士们都很疲惫,除开远在隘口之后的赫连氏以外,只剩最后两个部落了。
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宁风眠嚼着北疆戈壁里的草,躺在搭出来的简易铺盖上,望着月亮想起了远着千里之外的小狐狸。
——也不知道小狐狸还在不在生气,还在不在骂自己狗,也不知道家里情况怎么样了,南方此时应该已经热起来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挑选薄衫穿,槐之还是太瘦,确实需要再吃胖一点,到时候要带些北疆的牛肉回去给他。
人声鼎沸的卧听风中,沈槐之正兴致勃勃地看着表演。今日月圆,他特地重金请来行江城内最有名的女子乐坊清音馆的姑娘们给大家来一个小型live场。
——今晚的卧听风配合着姑娘们的丝竹弦乐live场,别出心裁地做成自助餐形式,大家只需交了入场的银两,便可以吃喝自取,这对祝朝人而言自然是万分新奇。
姑娘们也不负众望,在卧听风那被围起来的精致中庭里,伴着蔷薇花香和柔美的月光,用高超的演奏技巧在卧听风中掀起一阵又一阵的狂风巨浪。
“好!”
“太好听了!”
“姑娘们的音乐和卧听风的美酒真是绝配啊!”
客人们拿着杯盏,一边品酒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谈笑风生,自是风雅的不得了。
与此同时,记账的玉衡和调酒的天璇天玑也跟着乐开了花,今晚的销售额估计都可以创纪录了!
“沈老板好创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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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明月仙乐妙人美酒,真是美不胜收啊!”一位客人拿着酒杯朝沈槐之敬道。
“哪里哪里!”沈怀之回敬道,心里却默默地吐槽,居然把美酒放在最后一位,有没有品位啊!不过看在这位冤大头今天在本店消费了二十多两银子的面子上,就不骂你了。
是啊,今天月圆。沈槐之拿着杯酒倚着落地门边看着天上的明月,又看了看正凑在假陆川面前说话的路明,不由得想到了宁风眠。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不知道今夜的北疆,月亮是不是也是这么的圆这么的亮。不知道他在北疆过得怎么样,拔了羯人多少营寨又手刃了多少北蛮?
他有没有受伤?北疆现在还那么寒冷,他的旧伤有没有复发?他会不会感冒?
这个狗男人,这么多天过去了,他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没有捎回来过!
回来给我跪着榴莲皮抄家规去吧!
此刻,在明月夜中同样睡不着的还有秦松,秦将军。
“报将军,根据骑兵小队巡视回报,国境附近的所有羯人部落,除了远在隘口之外的赫连氏以外,几乎全部都被一支神秘的队伍给杀得片甲不留!”
“到底是什么队伍?难道一点信息都查不出来吗?”秦松将军震惊道,手臂上的伤开始隐隐作痛。
“这支队伍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摧毁了羯人部落后整个战场也打扫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确实没有查出来,不过……”
“不过什么?”
“或许是没来得及,我们附近还有两个羯人部落没有被他们清除,一个是图都一个是哈赤。”
“图都和哈赤,”秦松紧紧锁着眉头,开始低头沉思起来,根据他之前学到的有关羯人部落的知识,哈赤和赫连是死对头,既然连他都知道,那么这个仿佛飓风一般摧枯拉朽不停拔除羯人各部落城寨的神秘人自然也一定知道,所以他一定会留下哈赤来对付赫连,让哈赤和赫连抗衡。
“他们接下来会去图都,我们现在就去那里等他们。”
“是!”
图都的地盘上难得地有一处树林,这让秦松感到万分亲切,在树林中做埋伏是他的强项,在他的指挥下,秦松带领的小分队很快就埋伏好了自己。
不远处的图都部落很安静,领地外围的围墙上装满利刺,大门紧闭落下重锁,整个部落戒备森严,看来是听闻了其他部落的惨状,现在正加紧防范。
秦松埋伏在树林中,他想知道这支神秘的队伍到底是不是宁风眠,而身为一个傀儡将军,他更想亲眼看看那支神秘的队伍会如何攻打这出除了这处小树林就没有任何遮蔽且全副武装的戈壁部落。
当那支神秘的小突击队迫近的时候,秦松甚至都没有意识到!他们那么地安静,训练有素到仿佛根本没有组织,衣服伪装得让人难以察觉,他们仿佛戈壁上一群目标明确的蜥蜴,沉默地,冷血地,快速地朝目标前进。
——直到他们也潜入到了同一片密林里。
“站住。”秦松冷声道,与此同时,将军的刀已经抵住走在最前面的人的腰间。
那位蒙着脸的士兵应声止步,沉默地站着。确实是一名训练有素的祝国军人,秦松收回刀,这位显然是队伍头领的士兵身形十分地眼熟。
秦松伸出手想要摘下那士兵脸上的面巾,却被那士兵用刀柄挡住:“秦将军,我在助你杀敌,若看了我的脸,恐怕之后会让你为难。”
“你是谁?”
“我只是一个小兵罢了,让我打完这一仗,打完我就走。”
“如果我偏不呢?”秦松的手又朝那士兵的面巾伸去。
“那就得罪了!”士兵拔刀便朝秦松身前划去。
秦松看得出来那士兵并不想伤他,只是想逼退他而已,只不过在这密林中,秦松才是王者,几个回合下来,不擅长密林作战的蒙脸士兵就被逼得节节后退,再退就要到密林边缘了,一旦跌出这林子便定是会被时刻警戒的图都人看到!
果然,那蒙脸士兵一个不小心,脚下被地上的藤蔓绊到,整个人直接朝后跌了出去,将将跌出密林的边缘……
“小心。”秦松倾身一把抓住那蒙面士兵的手,果不其然,几支冷箭立刻“咻”地贴着那蒙面士兵的脸飞了过去。
而秦松则趁其无法反抗,一把挑开了他脸上的面巾。
“是你?”秦松一脸的难以置信。
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宁风眠曾经的副将覃烽。
“是我,”覃烽索性把面巾完全扒拉下来,“既然被将军看到了脸,接下来是不是得军法处置了。”
“不,不用……”秦松狐疑地看着身后一直和自己带来的人紧张对峙的其他蒙面将士们,“所以他们……”
“他们都是长阳军的人,”覃烽突然单膝跪地抱拳恳求道,“恳请将军看在兄弟们杀敌有功的份上,不要为难这些跟随我脱离队伍去杀羯人的弟兄们,是我蛊惑他们离营的,要用军法就只罚我!”
“你们……”秦松摆摆手,“我可以不追究,但我需要知道你们都有谁。”
待大家一一摘下面巾给秦将军汇报了自己的编号后,秦松发现这支队伍居然找不出任何疑点,确实全都是长阳军的人。
而早在覃烽他们率领突击队故意闯进密林撞到秦松面前的时候,宁风眠已经独自一人潜入了图都的军营。
一切都在宁将军的意料之中。
覃烽想到宁风眠昨夜的吩咐:“只剩两个部落了,哈赤我们不能动,这个礼物必须留给赫连琦真,去图都的路上应该会遇到秦松,秦将军不擅长戈壁行军,应该会躲在那丛密林里,没关系,你就直接闯进去,让秦将军看到你们。”
“那你呢?”覃烽有些紧张,宁将军总是这样,把什么事情都考虑周全把所有人都安排妥当,却总是独独不考虑自己,仿佛自己是最不重要的那个人,又好像自己非常重要,重要到根本轮不到他人来操心。
“我先去图都,这个部落没有什么十分难打的武将,放心好了。”宁风眠笑着拍了拍覃烽的肩膀。
而眼前的覃烽,显然根本没有放心,宁将军一个人在图都的城寨里!再怎么战神那也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而已,他一双手怎么可能敌得过一整个城寨的图都人呢!
如今城寨如此安静,将军在里面到底怎么样了!
“我和你们一起攻城吧。”秦将军的态度甚至有些不由自主的卑微。
“好。”覃烽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下来,现在当务之急是一定要找到宁将军!
图都城寨被破覃烽找到宁将军的时候,将军正在问一个十一二岁祝人孩子话,那孩子含糊不清地说自己是前段时间被拐到这寨子里来的。
“我送这孩子回去,”宁风眠一把搂过那祝人孩子,“你们正好和秦将军一起回戍军驻地,我在之前集合据点那里留了马和干粮,送完孩子就要回行江了。”
“将……二狗!”覃烽抓住宁风眠的胳膊,很是不舍和将军分开。
“大男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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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磨磨唧唧,这次回去以后秦将军肯定要拉着你问这段时间的战事,你溜不出来的。”
“那……”覃烽已经开始忧郁了,“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啊!”
“不会太久的,下次来家里记得带点儿土特产知道吗?空手来嫂子就不欢迎你了!”
覃烽:……沈槐之你有毒!
“去吧!”
待秦松,覃烽一行队伍走远了以后,宁风眠把那孩子抱上马再利落地翻身上马把孩子护在胸前道:“你家住哪?哥哥送你回家。”
“住呼延城!”那孩子或许是因为可以回家见到自己的亲人了,声音中都透着一股子兴奋劲儿。
一匹棕马载着两个人朝着和秦松等人完全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宁风眠心情十分好,北方塞外春天的天空透明澄净,没有宣城春天遮天蔽日的柳絮也没有行江城无穷无尽的细雨,是十分纯粹的蓝色,宁风眠很像也带沈槐之来看看塞北的天空,呼吸一下北疆满含着青草香的清冽空气。
孩子家住在呼延城,呼延他熟悉,那里有上好的牛羊肉干,等送了孩子就可以直接在城中买些回去养小狐狸。
正想着,突然腹部传来一阵剧痛,宁风眠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着深深没入自己腹腔的匕首和那孩子邪气的笑容。
宁风眠天旋地转地跌下了马。
————————
今天入v,也不知道有没有小可爱会订阅,还是有些忐忑不安的哈!
感谢一路陪伴着我走过来的所有人,让我码字不至于那么孤单。
也谢谢每一位愿意评论的小天使,我不介意被人指出问题的哈,每一个问题都是在帮助我进步,谢谢大家!撒花,鞠躬,飞吻!
第95章背刺
七月流火,第一季水稻成熟了。
沈槐之和开阳一起去村里指导农户收割已经成熟的水稻,然后按照开阳的法子来插种第二季稻子。
沈怀之自己也人生中第一次拿起镰刀亲自收割了一把稻穗,反正这片水稻田的水稻都已经被自己买下来了,割一把留作纪念也不算浪费。
中午的日头很毒,夏风拂来,沈槐之在一阵高过一阵的稻穗浪潮中望向远方,今年的天气不错,稻谷的收成很好,所有的稻穗都沉甸甸地低着头,如果开阳的方法真的有效的话,今年将会有难以想象的收成,成熟的技术一旦推广开来,这一大发明无疑会让整个行江城的百姓,乃至整个祝国的百姓都过上好日子!
粮仓丰盈,国泰民安,不就是宁将军最大的心愿吗?有朝一日,等这个愿望真的实现,自己就再也不用担心宁风眠随时离开自己,也再也不用对身处远方战场的将军担惊受怕。
沈槐之看着农田中正在抓紧时间收割稻谷的农户们,被收割劳作惊扰的小虫子们四处蹦哒飞起,远处天边的云彩正在缓缓流动,让沈槐之不由得想起梵高的名画《丰收》,有一种让人觉得十分安心的美!
如果宁风眠也在就好了!沈槐之捏着手中那一束沉甸甸的稻穗想着。
突然,心中一阵悸痛,整个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捏住,简直要爆炸了!
好痛啊,沈槐之捂着心口,痛得一下子单膝跪在了地上,脑子里瞬间劈过一道闪电,心中涌起一阵不祥的预感,宁风眠出事了?!
“哎?沈老爷?醒醒!”
“沈老爷中暑啦,快拿水来!”
开阳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镰刀和稻穗飞奔过来,一把扶住沈槐之,一手拿过水壶就往沈槐之的口中喂水:“槐之哥哥?槐之哥哥你怎么样?”
“还好,”沈槐之在一片眩晕中睁开眼,额头冷汗密布嘴唇苍白,“大概是中暑了,我休息一下就好,你们赶紧去忙吧,不要管我。”
希望真的只是中暑,希望宁风眠能平平安安地回来。
*
好冷。
宁风眠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艰难地将手挪到疼到发麻的肚子上摸了一下,满手都是血,想必一身衣服已经是被血污弄得一团糟吧,宁风眠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口,发现之前藏在内里的那封信还在,这才松了口气。
真的好冷,宁风眠本能地把自己蜷起来避免失温,回想起自己昏迷前最后的情景,那个孩子在用匕首刺进自己的腹部看着自己坠马后便开始狂笑,然后熟练地勒马下马,用羯语在自己身边又唱又跳,再小心翼翼地收起那把沾满血的匕首,最后试图用绳索把自己拴在马后面拖着回去,发现自己的骑马技术没办法让马儿听话拖重物后就翻身上马跑了。
那孩子生是的祝人的模样,却说得一口流利的羯语还会骑马,恐怕是羯人和祝人生的孩子,自己大概就是这个夹缝中生存的孩子向羯人军投诚的礼物吧。
宁风眠苦笑,沙场纵横这么多年,最后居然栽到一个孩子的手中,也不知道说出去会不会被人笑话。
那孩子估计是去找羯人回来看他的杰作了,必须赶紧离开才行。
宁风眠咬紧牙关,捂着腹部勉强坐了起来,拼尽全力挪到一块大石头旁靠着,还顺手薅了几株蓟草,然后忍着剧痛把已经和伤口粘黏在一起的衣服撕开,弯腰仔细检查伤处。
幸好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又因为马背颠簸,伤口虽然半深却十分幸运地没有刺中脏器,除了流血以外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
宁风眠把蓟草叶嚼烂敷在伤口上,再从衣角处使劲扯下一圈长布条一道一道地把伤口缠好,暂时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但还是得尽快离开,宁风眠看着自己身下拖出来的那道长长的血痕,然后靠着石头深吸一口气勉强站了起来。
宁风眠是习惯受伤的,他最引人注目的作战风格就是闪电战,没有辅助没有补给,这就意味着受伤了,迷路了或者生病了都要靠自己活回去。这种没有伤到内脏和骨头的伤,哪怕再可怕,只要止住了血后面都好说。
空旷的戈壁响起了马蹄声,宁风眠忍着疼朝与血迹相反的方向爬进一个沙洞中,听到外面断断续续传来羯语对话:
——“猪呢?”
——“怎么不见了!我走的时候他已经快死透了,你看这地上这么大一滩血呢!”
——“没有猪算个屁!”
——“或许是被其他祝猪背回去了……真可惜!我好不容易才宰的!”
——“你下次小心点,等猪死透了把尸体藏好了再来找我。”
——“哎,也太倒霉了,你以为他们祝猪这么傻的能有几个。”
——“那没办法,我也帮不了你,走吧,回去吧。”
——“唉……”
宁风眠捂着依然剧痛的伤口,面无表情地听完全部的对话,再听着马蹄声渐渐远去。战争就是如此,明明本该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也明明本该是正当青春的少年,却身不由己地被困在仇恨之中,而自己对这陌生孩童的关切也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北疆的风从空旷的戈壁呼啸而过,已经是春天了,这是从南方吹来的南风,或许它也曾从小狐狸的耳畔经过然后跋山涉水地抵达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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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风眠从未像此刻这般思念沈槐之,想念他总是温温软软的笑容,想念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想念他鼻尖上的小痣,想念他身上好闻的香气,想念他的一切。
要回去,现在就要!
*
路明对酒馆里的陆川有一些疑惑,却又无法给自己的疑惑找到答案。
这个陆川前阵子在出门办事的路上从受惊的马上摔了下来,登时就无法起身了,还是由好心人给抬着送回到沈宅去的,听说那沈槐之为此还给那好心人巨额的感谢费。沈家请了全行江城最好的大夫去治,结果就是人摔得不轻,骨头都断了。
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陆川只能好生将养不能再调酒,而那位总是有诸多奇思妙想的沈家老爷沈槐之又不知道从哪来的灵感,找了两块木板上下一夹把那陆川的断臂给固定得死死的,然后又找了根绳子给他将断臂挂脖子上,说是这样有利于长好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