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全县的大夫都束手无策?就那么严重?”程烨然知道古代的医疗水平落后,但是没想到县令的孩子生病了也只能等死?
“这里头的事还多着呢,你不在县城里生活,知道的越少越好。”王老板意味深长的说。
程烨然不知道他在打什么哑谜,他心里担心这沈云棠,不知道他醒没醒,饿没饿,醒了一个人在客栈里呆着会不会无聊。
回去的路上他特意加快了脚步,可是却在一个小巷子被两个男人堵住了,他记忆力好,记得这两个就是前天在街上盯着他钱袋的人。
两人一前一后将程烨然堵在巷子里,也没做任何铺垫,直接开口说道:“最近兄弟们手头紧,借俩钱花。”
程烨然捂着自己的钱袋,大脑飞速计算,这两个壮汉比他高,看着也挺凶,也不知道他们手上有没有带凶器,若是打起来不一定会占上风,就算能赢也得挂彩,沈云棠看了肯定会心疼。
他也不知道这两个人在当地的势力,若是本地的混混团体,他今天惹了这两个人,他和沈云棠以后来县城再被他们堵住怎么办?
钱袋里左右不过二两银子,他一点也不心疼,随手将腰间的钱袋扯下来扔给他们,“就这么多,不用还了,让开。”
其中一个刀疤脸的壮汉颠了颠钱袋的重量,满意的将钱袋塞进怀里,但依旧没有让路,“我记得你身边还有个小美人,小美人呢?带出来跟我们喝杯茶,我们请,就当做谢你借钱给我们了。”
程烨然听到这话脸色瞬间黑了,他从一旁的地上捡了块石头在手里颠了颠,“你们这是给脸不要脸啊。”
“你拿块破石头吓唬谁呢?”刀疤脸壮汉被他的举动逗笑了,从怀里掏出刀来,“你知道们是谁吗?附近都是我们的人,要么你乖乖把人带过来,要不然我们自己找,你自己选。”
“我选你闭嘴。”程烨然用力将石头投掷到他的脑袋上,他直接被石头砸到在地,刀也被程烨然一脚踢飞了。
他捏着手指关节,转身躲过另一个壮汉的攻击,脸上露出可怕的表情,“我好久没活动过筋骨了,陪你们玩玩。”
第65章
两个壮汉是附近的地痞无赖,还是本地帮派的成员,日常生活就是打架,根本不把程烨然放在眼里。
可程烨然却轻松的扯着一个壮汉的衣领将人摔了出去,还顺脚踩住了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的刀疤壮汉的脑袋。
一场恶战结束之后,两个壮汉都被程烨然用绳子捆了起来,为了不引人注意,他堵上两个壮汉的嘴巴,用麻袋将他们套上,扔到自己的驴车上,赶着驴车去官府,准备将这人送进监牢。
到了县衙门口的时候他发现县衙门口围了好多人,他刚刚下车,还未将车上的两个麻袋卸下来,县衙的门就打开了,从里面出来了好几名衙役,将门口围着的人都给带了进去,还顺手把程烨然给带了进去。
程烨然想说话问问怎么回事,可是四周的人都在说话,吵吵嚷嚷的,他的话混在其中,衙役们根本听不见他的话。
他只能跟着往里面走,仔细的听周围人说了什么。
一个人说话,很容易就能听到他说什么,可是一群人说话就成了噪音,根本听不清到底怎么回事。
他只能静下心屏蔽所有的声音,专心去听旁边两个人的对话,听了好一会才明白了,原来这些人都是郎中。
县令的儿子病了半个月,一直反反复复的发烧,咳嗽也不好,咳得嗓子都快哑了。
县令全城寻找名医,只要能医治好县令儿子的病,就有重赏。
程烨然这才明白,他是被人当做大夫了,他想着一会跟县令说清楚就好了,可是县令应当也没有空管那两个地痞无赖,万一叫那两个人跑了,回去叫了同伙过来为难他和沈云棠,他们两个可吃不消。
他摸了摸怀里的一个荷包,这个荷包是沈云棠给他秀的,里面装了些感冒药、退烧药和消炎药,说不准他的药可以治疗县令儿子的病。
这个世界的医疗水平很低,跟他穿越来的那个世界的古代不一样,他穿越来的那个世界的古代还有许多名医,可是这个世界却没有,村里人生病了更多是让神婆开药,县城里的药铺生意远远不如庙宇里面的香火旺盛。
上次沈云棠说他只是得了一场小感冒,喝了好久的汤药才好转,也不知道是汤药起了作用还是他身体自愈了,可前两个月沈云棠发烧那么严重,喝了两粒退烧药,一晚上就全好了。
如果他能用药把县令家的孩子给治好了,他是不是可以让县令当他的保护伞?
他们所有人被领到了一个房间,房间里床上躺着一个八岁左右的孩子,床边站着一位四十岁左右身材瘦削留着山羊胡子的男子。
众人向那个山羊胡子的男人行礼,唤他一声陈县令。
程烨然也跟着一起行礼,行完礼后,陈县令示意他们可以开始诊断了,这些大夫们抢着一个个上前替县令公子瞧病。
所有人都写好了药方交给县令查看,这样子好像考场,陈县令是考官,大夫们是考生,场面一度变得十分诡异。
陈县令看完了药房,直皱眉,“还是这些药,要是起作用,我儿早得救了,一群庸医。”
陈县令这段时间已经被这件事折磨的精神崩溃,他的孩子病的没这样严重,可是看过大夫、喝了不少汤药之后病却越发严重,再这样下去,他怕是要白发人送黑发人。
原本儒雅的男人被折磨的脾气暴躁,欲将所有人都赶出去,正巧看到了站在角落里的程烨然。
程烨然虽然穿着朴素,气质不凡,即便是站在角落里也十分显眼,“你为何不上前诊断?莫非觉得小儿无医治的必要了?”
陈县令说话的时候床上的小孩剧烈的咳嗽起来,仿佛要将肺咳出来一般,令人心惊胆战。
陈县令立马转身坐下扶孩子起来,给他吃了口东西,压了压咳嗽,又喝了些水,孩子才好了些。
程烨然向前走了几步,“大人,我这里有几粒药,是祖传秘方,不便告知药房,但是吃下后兴许可以缓解公子的症状。”
他说着摊开了手掌,手掌中是一粒退烧药一粒止咳药还有一粒消炎药。
因为他们家没有小朋友,买药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儿童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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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看过说明书,这些药小孩子也能吃,只不过大人吃两粒,小孩子吃一粒,用量要减少一半。
这孩子看样子烧的不轻,皮肤都红了像是快煮熟了一般。
周围的人看到他手里的药议论纷纷,“哪来的赤脚大夫,也敢给大人家的公子诊治。”
“要是公子吃了你的药有什么闪失,你拿什么赔?公子的命金贵,你不过是贱命一条。”
陈县令看着他的眼睛,“你是大夫?”
程烨然摇头。
陈县令又问他:“你祖上是行医的?”
程烨然依旧摇头,在周围嘲笑声中说道:“若是大人不信,我可以当着大家的面将药吞下去,若是我没死,就可以证明这些药无害。”
虽说是药三分毒,但情况所迫,吃一次也死不了,程烨然愿意冒这个险。
“不必你来试药。”陈县令说着让人带来了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男子也不停地咳嗽,“这是与我儿一同掉进水里的人,先给他试一下。”
程烨然看了他的症状,就是感冒发烧加咳嗽,他从荷包里掏出一个木质药盒,里面是大大小小各种药,“你是成年人,这种药得喝三粒,这种药喝两粒,这两种药可以一起喝,这种需要隔一个时辰再喝,除了喝药,休息多喝水也是必要的。”
陈县令让所有人都离开,唯独让程烨然留下,他们看着那个下人喝了程烨然的药,让在了室内的榻上。
那下人喝了药之后没一会就感觉到头昏想睡觉,闭着眼睛睡着了。
程烨然见县令一直盯着那个下人看,“这不是神药,一时半会没法见效,我家夫郎还在客栈里等我,我不回去会让他担心。”
程烨然想到沈云棠在客栈等他的可怜样子,心疼的不得了,哪里还顾得上别人,一心想要飞奔回去见自己的夫郎。
“这药多久见效?”陈县令问他。
陈烨然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现在刚过了中午,“晚上或者明天,这都说不准,我说了,我的药不是神药,不一定能治好。”
“你夫郎住在哪一间客栈?”陈县令看他紧张的样子,“放心,即便你治不好,只要不治坏,本官也不会治你的罪,只是在看到效果之前,你不能走。”
“你真能信守承诺?”程烨然怀疑的看着他。
“你胆子倒是大的很,敢用这种语气跟本官说话,你不怕我?”陈县令仔细打量他,感觉他并非是普通的百姓,难不成是什么大人物微服私访?
“你是父母官嘛,跟自己父母说话为什么要害怕?”程烨然把自己的厚脸皮用在了这上面,没想到陈县令倒是吃这一套,并没有继续责怪他,而是跟他保证,不会责罚他和夫郎,除非他卖的是假药。
程烨然得了他的肯定,感觉他长相是个正直的人,他也不放心夫郎一个人待在客栈里,就同意了陈县令把沈云棠接过来的提议。
陈县令给他安排了个客房,让他住在里面。
他进了房间后,发现门口有衙役把守,仿佛不放心他离开的样子,过了半个时辰左右,沈云棠被人送了过来。
沈云棠上辈子做过县令夫人,并没有像普通老百姓那样那么害怕官府的人,但他以为程烨然出了什么事情,来的路上心里七上八下的。
直到看到程烨然,他心里才落下来了一半,进了屋子关上门后,只剩下他们两个了,他才赶紧上前询问程烨然发生了什么事情。
程烨然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他说完之后看到沈云棠的脸都气黑了。
“你有没有想过这么做的后果?万一那药治不好,还耽误了县令家公子的病怎么办?你要害死你自己吗?”沈云棠知道他胆子大,但是没想过他的胆子竟然能这样的大。
“那孩子若是不及时吃药,怕是也活不了多久了,或者耽误成了肺炎和烧成傻子,别的大夫只会保守治疗,一点用处都没有,我想救他的命,就当做赌一把,我的运气一向很好。”程烨然不仅仅是想救那个孩子的命,还因为刚才那两个地痞无赖说他们在本地势力很强,若是不找个保护伞保护自己和沈云棠,以后他们还怎么安稳的在县城里生存,只是他看到沈云棠担心的坐立难安的样子,还是等以后再提,不然又叫他多了一件担心的事。
沈云棠叹了口气,一肚子想要责怪的话,最后也没有说出来,“罢了,既然你要赌,我陪着你。”
才过了一个时辰,那个下人就退烧了,那个下人是成年人,抵抗力强一些,更容易治愈。
陈县令见状惊奇不已,正巧这时候他的孩子体温又升高了许多,摸着都吓人,孩子嘴里还迷迷糊糊的喊着疼,他也堵了一把,将程烨然叫过来,让他把药喂给孩子。
程烨然没多说,拿出退烧药就给孩子喂了下去。
等了一阵又喂了止咳药和消炎药,孩子果然睡得安稳了许多。
程烨然和沈云棠也没再回房间,而是在这里跟着陈县令一起等着,药喂下去后效果并不是立竿见影,但是情况却好了许多,这也让陈县令看到了希望。
他没有立刻让程烨然离开,让他在这边留几天再走,孩子一连喝了三天的药,烧退的七七八八了,胃口也好了,只是还是咳嗽,程烨然说他家里还有止咳糖浆,他回去拿过来,带的药也没了,回去再拿一些过来,陈县令说派人用马车送他们回去,这样能更快一些。
第66章
程烨然摇头说:“若是大人派人送我们回去,必定会引起不必要的骚乱,村里人会议论我们,那药虽然是祖上传下来的,但只有我们两个人吃过,这是第一回拿出来给外人吃,村里人都不知道。”
陈县令猜到他有些事情不方便开口,也不主动问其中隐情,“我我派个仆从跟你们一同回村,就不劳烦你们再特意跑一趟,待孩子好了,我再好好宴请你们。”
陈县令让人拿来了一个托盘,掀开上面蒙着的布,底下全是白花花的银两。
“这些作为谢礼赠与你,待小儿好全之后还有重谢。”陈县令让下人将装满银子的托盘递到程烨然面前。
程烨然摇头,“我并非是为了求财。”
“那是为了什么?”陈县令警惕起来,这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用钱解决的事,若是求一些钱都无法解决的事情,那就难办了。
“是为了求学。”程烨然说完明显看到陈县令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他放心的继续说道,“我们这次来县城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找个学堂上课,只是我们问过了,官学要求考上秀才,另一家私塾需要推荐,我没有推荐,在门口还未说上话就被赶走了。”
陈县令问了一下他的情况,得知他家中出了变故,好些年没有拿过书本了,现在日子好过了一些就想重新读书,很赏识他,“这倒是好办,我与那家私塾的先生有些熟悉,你回去等我的消息。”
程烨然和沈云棠一起给县令行了一礼,“多谢大人!”
“不必多说,你且回去取药吧。”陈县令拍拍程烨然的肩膀,以后好好读书。
“自然,我不会白白浪费这次得来不易的好机会。”程烨然直起身来,正巧看到了躲在门口的一个小脑袋,是县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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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公子。
他看着程烨然之后害羞的又躲了进了门里,是个可爱的小朋友。
程烨然也忍不住勾起了嘴角,除了熊孩子之外,大部分的小孩子还是蛮可爱的。
他拉着沈云棠转身出门,才走两步猛地想起什么,转头喊住县令。
陈县令倒是很有耐心的问他,“是不是还忘记什么事了?”
“我来的时候车上有两个麻袋……”程烨然算了算时间,都好几天了,这俩人不得饿死了,若是真死了,他这是不是算杀人了?
陈县令:“衙役看到你车上两个麻袋不对劲,在你进府那日就已经将它们打开,里面的人是附近的流氓混混,一个叫二虎一个叫三虎,他们二人吓得不轻,看到衙役直接将所有事情都招了,已经将他们二人打了板子收押。”
“那就好,那就好。”程烨然拍了拍胸口,“我都害怕死了,他们说在本地颇有势力,我若是不听他们的,他们就叫我们没法在县里混下去。”
“他们势力再大,能有本官的势力大?你且放心回去,没人敢惹你的麻烦。”陈县令让他放心的走,还说他的驴车这几天也有专人看着,他家的驴也有人喂,不用担心回去的路上驴子走不动路。
两人再次谢过县令,带上县令派来的仆从一同回去。
他们两个坐上驴车的时候让仆从也上来,仆从却摆手说他在后面跟着就行。
“跟着速度太慢了,大人着急用药,你耽误不起。”程烨然算了算路程,这要是走回去,脚都得磨出泡。
结果那人依旧拒绝,并且走路的速度及其快,一直跟在他们的驴车后面。
二人一看他是练过的,没准是什么武林高手,再加上他性子高冷,不愿意跟他们两个说话,他们也就没再强求。
回去的路上,沈云棠偷偷问他:“你被人拦路抢劫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
“怕你担心,我也是怕他们找咱们的麻烦,才冒险赌这一把。”程烨然其实也觉得自己不够理智,好在结果是好的。
“以后就算担心也要跟我说,咱们俩可以一起商量,你要做什么我不会阻止,但是我会跟你一起分析利弊。”沈云棠见车后还跟着一个人,也不敢做太亲密的事情,“这次你做的很好,救了一个孩子的命,还解决了上学的问题。”
程烨然很少听到他夸奖自己,以沈云棠这个傲娇性格,能说出夸奖他的话实属不易,程烨然整个人都仿佛飘了起来。
……
这次他们离开的太久了,村里人都以为他们出了什么意外。
他们一进村子,就有小童满村奔跑,喊着程烨然回来了,不一会他们回村的消息就传遍了全村,好多人过来跟他搭话,问他什么时候卖豆干。
程烨然说明天,让他们先回去。村里人不满的往回走,但是人回来了,他们也有盼头了,不怕赚不到钱了。
他们车后面跟着的仆从穿着不太显眼,再加上最近总有外人来村里买豆干,大家都习惯了,以为那个人是从城里跟过来买豆干的人。
两人刚到家门口,沈父带着四哥也来了,元宝跟他前后脚到。
沈父和四哥见到他们俩安然无恙松了口气,“去了这么久,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我还叫老四去县城里寻你们,也没寻着,再贪玩也要跟家里报个信。”
“爹说的是。”沈云棠满怀歉意的说,“叫爹担心了,我们遇到些事情耽搁了。”
“什么事情?”沈父把沈云棠拉到身边仔细问他。
沈云棠觉得可以跟爹说,不过药的事情没法解释,省略了许多,把药的事情也给去掉了,只说县令的孩子掉进了水里被程烨然给救了,县令为了感谢他们,要推荐程烨然去学堂读书。
“就是夏小五去的那个学堂?”沈父想起来之前夏小五去县里读书时那叫一个神气,高傲的眼睛都长到脑袋顶去了,没想到他的哥婿竟然能有这种机缘,这哥婿以后是不是也能做官?他家哥儿也能做个官夫人。
“就是那个学堂,”沈云棠摸了摸怀里的包袱,“不过那个学堂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我卖了两块布,准备给他做件长衫,爹,我先不跟你说了,也不知道县令大人什么时候通知他去上课,我快点把衣服赶制出来。”
“真是嫁了人忘了爹,去吧。”沈父对他摆摆手,转身想带着四哥离开,却发现四哥已经跟着程烨然身后进屋了,他也不管了,自己回家了。
程烨然回来后就进屋找止咳糖浆,他之前将买好的止咳糖浆装在了瓷瓶里,现在直接拿出来就行。
元宝跟着程烨然进了屋,四哥跟在元宝身后,四哥沉默寡言,元宝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堂哥,你这次去县城都干什么了?找到学堂了?你这几天是不是留在学堂里读书了?那以后豆干生意该怎么办?村里人天天骂你不开门,影响他们赚钱。”
“你叽叽喳喳的吵得我头疼,我暂时还不会去县城里读书,至少得过完年再去。”他拿着瓷瓶出去交给那个仆从,顺便又给他了一些豆干,来的路上就说好的,用豆干做掩护,别让村里人知道他干了什么。
元宝也没多嘴问瓷瓶的事,等那人走了之后,他眼巴巴的问程烨然:“堂哥,县里好玩吗?”
程烨然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你想去县里?我给你机会,我找了家糕饼铺子谈好了,以后他们收咱家的豆粉,不过需要咱们运送,以后你过去送货。”
“他一个小孩子哪里懂得赶驴车,以后我跟着他一起过去。”四哥站出来说,“我对县里的路也熟悉。”
程烨然意外的看着他,有种看到哑巴说话的错愕感,“好,那就劳烦四哥了。”
“有人买咱们的豆粉?”元宝听到这话眼睛都亮了,豆粉刚做出来的时候卖的还不错,可是时间一久买的人就少了。
豆粉不像豆干那样可以炒菜,当下酒菜也香,相比起来,不是每个人都爱喝豆粉,豆粉做法也简单,村里人又节俭,想喝了就自己做一些,没必要花钱买。
在豆粉已经卖不出去的情况下,他的堂哥还叫他们继续做,他很担心,好在现在卖出去了,“堂哥你好厉害。”
“别拍马屁了,我要跟你嫂子休息了,你回去吧。”程烨然赶紧把这小孩送走,关上门回屋,沈云棠正坐在床上准备剪新买的料子,他原本想着在外面睡了好几天硬床了,终于回来可以睡舒服的床垫了,进屋前他满脑子都是飞奔过来扑到床上,可是看到沈云棠安静的坐在床上美的像一幅画似的,他又不舍得打扰这份美好。
他慢慢的走到床边,也没坐到床上,而是坐到了床边的椅子上,看着沈云棠白皙的手指在料子上抚过,上面的褶皱仿佛也喜欢沈云棠,变的服帖。
……
程烨然原本打算过几日跟元宝一同去趟县里,把糕点铺子的契书拿到官府记录一下,顺便再问一下陈县令读书的事情。
没想到县令先派人送了信过来,心中说孩子的病好的差不多了,没有之前咳的那般撕心裂肺,还有些轻微的咳嗽声。
上学的事情也替他联系好了,听他说想过了年再去,什么时候去全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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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意愿。
知府后面还给了一封推荐信,让他去学堂的时候拿着信去,算是一个凭证。
除了这封推荐信,后面还有一封小朋友给他写的感谢信,小朋友写字非常工整,像是打印出来的一样。
程烨然看到这信之后忍不住乐出了声,沈云棠好奇的凑过来看,他目前只能勉强认得几个字,“写了什么?让你高兴成这样子?”
“不是高兴,我就是在想,这小孩字写的这么好,学写字的时候没少被他爹揍吧?”程烨然想到了一脸严肃的陈大人,肯定是个严父,不过这种严父竟然能教出那样可爱的小朋友,若是自己以后有了孩子,会不会更加活泼?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瞧了一眼沈云棠的小腹,这还是他第一次有了想要生一个孩子的想法。
第67章
程烨然在林秀才那边学了一个月,抄写了一个月的三字经,跟科举有关的知识一点没学到,倒是培养了耐心,字比以前好看了许多。
第二个月要是还想学,就要继续交学费,程烨然自然不愿意做那个怨种,收到陈县令的信之后,程烨然就去了找林秀才,跟他说以后不学了。
林秀才听他这样说一点都不意外,“你有自知之明便好,读书跟种田不一样,需要天赋,及时回头免得浪费钱财。”
“你在高贵什么?种地在你眼里就是有手就会的?你种过地吗?知道怎么翻土怎么播种怎么收割吗?”程烨然从第一次见林秀才就反感他那高傲的样子,“知识改变命运这话不假,但知识不该成为你瞧不起、攻击农民的武器,咱们读书考科举不就是为了报效朝廷,为了让老百姓过好日子么。”
林秀才知道他爱发疯、怼人,但平时只觉得他是个无理的莽夫,用歪理骂人,可听了程烨然的话之后他竟然感觉十分羞愧。
可也就羞愧了一会立马就恼羞成怒的对程烨然说:“你也配叫读书人?别侮辱了这读书人这几个字了,还是乖乖回去种田吧。”
程烨然原本想说他要去县城里读书了,但是跟这种人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口舌,他没再多说,转身走了。
虽然程烨然没怼他就走了,可林秀才还是心中郁气难消,竟然叫一个无知村夫给教训了,太丢人了。
他越想越生气,在家里坐不住了,出门散散步消气。
在路上遇到了村里谯猪的老李,他最厌烦的就是老李,每次碰上都能闻到他身上一股猪身上的腥臭味,他遇见了老李能躲多远他就躲多远。
可老李却是个热情的,而且老李跟林秀才他爹算是同行,林秀才他爹还活着的时候也是个谯猪的,两人经常坐到一块喝酒。
后来老林没了,老李看到林秀才就觉得亲切,每次见了就主动凑过来跟他说话,逢年过节的还去林家看看,带点猪肉和下水。
“林秀才,你这忙什么去?”老李离的很远就看到了他,大嗓门的叫住他,走进了看林秀才一言不发的看着他,他以为年轻人内向,主动找话题道:“听说程家那小子在你那读书,读的怎么样了?”
“他啊?”林秀才原本不想跟老李说话,但是听到他说起程烨然,立刻来了兴致,满脸不屑的说:“他能读出什么名堂,连小孩都不如。”
“不能吧,前些天我碰上他岳父,老沈说他要去县里读书呢,能去县里读书的人都了不得,就像村里那夏小五,村里人都知道,他将来是做官的命,那样的人才有本事去县里读书,程烨然要是真像你说的那样小孩子都不如,怎么能去县里呢?”老李就是个大老粗,想什么就说什么,没注意林秀才脸上的神色。
“他去县里读书?”林秀才愣了两秒,忍不住笑了,“你听错了吧,是不是去镇上读书?镇上倒是有几家私塾,但那些先生都是一些耳背的老头子,还不如我呢,他去也是白费钱。”
“不是镇上,是县城,我听得真真的。”老李肯定的说。
“就凭他?人家在说大话,你还当真了,李叔,你怎么年纪越大越容易上当受骗?”林秀才话锋一转,“还有,你跟我提夏小五是什么意思?夏小五是秀才,我也是秀才,他能去县里读书我不能去,你是不是在讽刺我读书不好?”
“啥是讽刺?我就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老李看到他生气了,赶紧解释,“对不住啊,我忘了。”
“我读书差到让你忘了我是读书人?”林秀才被他气的脑袋上面的筋突突直跳,他平时就是个小心眼的,还爱多想,觉得别人都瞧不起他,但是他也瞧不起别人。
别人瞧不起他是他臆想出来的,他瞧不起别人那是实实在在表现出来的。
老李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找借口走了。
林秀才原本出来就是为了撒气,结果又惹了一肚子气,他是彻底记恨上程烨然了,这气无处可撒,第二天上课的时候他跟一屋子小学生说起了程烨然的坏话。
这一堂课什么知识都没有教,他用各种恶毒的词语讽刺了一遍程烨然,这些小孩子还是没有自我判断力的年纪,夫子说什么他们都当真,他们也讨厌起了程烨然,回去还编了个歌谣喊着玩。
歌谣的内容就是程烨然笨学不会知识,读书不如小孩子,还爱吹牛要去县城里读书。
这天卖完豆干,程烨然锁上门去翻快递箱,“明天咱们去一趟县城,把铺子的事弄好,再去跟陈大人道谢,感谢他给我的推荐信。”
虽说是他们先救了陈大人的孩子,陈大人才报答他们,但程烨然觉得自己给药就是顺手的事,对方却帮了自己大忙,说不准自己进了学堂之后就平步青云,以后考状元,当大官,走上人生巅峰了。
而这走上人生巅峰的契机就是陈大人给的,他自然要好好谢谢陈大人。
“恩,准备些豆干?要不然再带些土鸡蛋和我种的菜?家里也没有别的可送的,也不知道陈大人会不会嫌弃?要不然还是别带了,去县城里买些点心送?”沈云棠还没给这种级别的人物送过礼,不知道送什么好。
“土鸡蛋和你亲手种的菜可比县城里的点心贵重多了,他那么大的官什么精美的点心没吃过,但是你种的菜他肯定没吃过。”程烨然从快递柜里拿出一个箱子,打开后看到里面是他上次买的关于哥儿的书,正巧他有了想要孩子的打算,先了解一下哥儿是怎么生孩子的。
这种话题他也没有问沈云棠,古代性教育缺失,兴许哥儿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生孩子,沈云棠也没有生过孩子,估计也不清楚怎么怀孩子,而且沈云棠还是个脸皮薄的,就算他问了也得不到答案,不如自己看书研究一下。
“那就按你说的办。”沈云棠才刚学会从一写到十,看不懂程烨然手里拿的是什么书,以为是科举要用的书,便没有多问。
“再包几块豆乳皂,之前做了好多,不过成本高,价格也得订的高一些,价格高了村里人不会买,这次去县里给陈大人送一些,他自己用或者分给家中的女眷用,若是用的好,他或者他的家人就会安利给别人,到时候咱们就可以拿到县城去卖了。”程烨然想着自己以后要读书,不如将香皂的做法交给沈云棠,以前他们卖豆腐的时候,每块豆腐都是沈云棠参与做的,那时候沈云棠总说这样赚的钱更有成就感,卖豆干总觉得心里发虚。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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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你还打着这样的注意,万一陈大人说咱们利用他怎么办?”沈云棠担心,毕竟对方是官,动动手指就能捏死他们这些小老百姓。
“不会,咱们没有求着他帮忙宣传,若是好用,不用咱们提,他也会主动跟人分享,就好比我表妹,每次看到好看的电视剧,都会疯狂在我耳边念念叨叨,拉着我去看,导演也没给她开工资,她自己分享的时候还可开心了。”程烨然让他不要担心,自己知道分寸。
“还有一件事,最近村里的小孩编的那些歌谣你听了吗?要不要去解释一下?”沈云棠听了那些歌谣心里憋气,生了好几天闷气了,本以为程烨然会发火,没想到他倒是比自己还沉得住气。
“过了年咱们确实要去县里读书,他们现在嘲笑的越凶,到时候打脸的越疼。”程烨然抱着书拉着他进屋,“天黑了,明天还要早起,你早点睡,我看几页书就睡。”
“你也别太累了。”沈云棠没多劝,他以为程烨然看的是科举的书,听说读书人都要头悬梁锥刺骨,他不能因为心疼就拖后腿拦着。
程烨然怕灯光会打扰到沈云棠休息,他拿着台灯去了灶房看,之前李婶子总偷看他们家,他也没有买台灯,怕打开了就被人看到了,宣传的满村都是。
现在盖了院墙就不用担心那么多了,油灯太费眼了,以前黑天之后他就不想看书了。
他从那一箱书中抽了一本出来,打算浅看几页就去睡觉。
他抽出来的这本书叫《漂亮小夫郎》,“这名字起的,我倒要能多漂亮?再漂亮能有我老婆漂亮?”
他撕开包装,翻开第一页,发现主角的名字就叫沈云棠。
程烨然瞪大了双眼,他迫不及待的往下读,不仅主角跟沈云棠同名同姓,家庭背景也相同,有四个哥哥一个堂弟,不过书中的沈云棠嫁给了夏小五,而堂弟嫁给了懒汉,懒汉叫程烨然。
程烨然捏着书的手指都在颤抖,难道他们生活在一本书里?可为什么剧情完全相反呢?
他又往下看去,书中的沈云棠跟夏小五成亲,日子过得非常的苦,每天劳累的直不起腰,手指都因为干重活变形,婆母还总是打他,公爹想对他图谋不轨,夏小五更是想尽办法羞辱虐待他,后来更是娶了平妻,两人一同商量着给沈云棠下药,借腹生子后要了沈云棠的命,而这只到故事的一半,后面还有一半的剧情没看。
程烨然看到这就怒火中烧,恨不得现在就把夏家人都给杀了,不对,就算把他们都杀了也不解自己心中的怒火,沈云棠那么好的一个人,他们为什么要那样做?心理变态吗?
第68章
剧情到一半就死了,后面总不会写灵魂飘荡吧。
他想到了上次沈云棠预测了冰雹的事情,难道他重生了。
后面的剧情果然如他所料,沈云棠重生了,被堂弟陷害嫁给了懒汉,嫁过去的第一天晚上,懒汉就死了。
说起来懒汉在他出嫁那天早上就已经死了,但是大家只是以为他懒得起床。
从此沈云棠背负上了扫把星的名声,亲戚们说他是害死懒汉的扫把星,没权继承家产,想把田屋都抢走,最后还是村长出面,让他住到改嫁。
亲戚们都盯着他,不停给他介绍了男人,不过那些男人都名声不太好酗酒、赌博或者打跑过老婆的男人。
沈云棠好不容易重生一次,怎么可能走上辈子的老路。
他宁愿当一辈子的寡妇,也不想再嫁人,但是他也知道在这里住一两年还好,住久了必定会遭到那些亲戚们的嫌弃,到时候被赶走太没面子,他给自己订了个三年计划,攒些钱将这个房子买下来。
三年内,沈云棠自己一个人将房屋院子打理的井井有条,种了菜、养了鸡鸭,每个月都去集市上卖鸡蛋和咸鸭蛋,以及他做的醋和豆酱,有空就去山上采些草药背到镇子上去卖。
他的日子过得辛苦,但他却很快乐。
可村里人总说他的闲话,说他卖菜怎么可能养活自己,背地里一定没少接客。
沈云棠逐渐变成的泼辣,存够了钱之后,程家的亲戚故意刁难,并没有将屋子卖给他,他在村民的嘲讽声中离开了家乡,去了镇上自己弄了个小摊子卖吃的,后来从小摊子变成了小店。
这已经是最后一页了,但是最后一页写的并非是end,而是未完待续……
程烨然将书扔到箱子里,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沈云棠的第一世就像是被关进了一个无法逃离的牢笼,他一生都在被操控着,那种感觉太令人窒息了,还好第二世沈云棠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改变了的命运。
“你大晚上在这长吁短叹的做什么呢?”沈云棠都睡醒一觉了,他已经有了看时间的习惯,本以为也就十点十一点多,结果打开手机一看已经凌晨三点了,可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摸了摸床铺还是凉的,这让他想到了之前程烨然半夜突然失踪的场景,让他心里非常不安。
还好出来在灶房找到了人,他心里总算是踏实了。
他才走进想看看程烨然在做什么,才走进就被程烨然紧紧地圈住了腰,对方还把脸贴在了他的肚子上,好像很委屈似的,丧着张脸。
他摸了摸程烨然的头发,“遇到什么烦心事了?跟我说说。”
“心疼。”程烨然仰着头看他,他从未想过,沈云棠竟然经历过那样的磋磨,这么好的一个人他疼爱都来不及呢,怎么有人舍得伤害他。
“你大晚上的不睡觉又在发什么风?”沈云棠听说过读书人更爱伤春悲秋,难道程烨然因为秋天到了,心里难受?
他没读过书,不理解。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来着。”话到了嘴边他又咽下去了,如果书中的内容真的是沈云棠经历过的,他还记得,那么痛苦就成了他的伤疤,他没有必要为了求一个真相去揭沈云棠的伤疤。
只是他好奇一点,沈云棠是重生了一次,还是重生了两次?
按他来想,应该是重生了一次,第二次重生懒汉死后,自己就魂穿成了懒汉。
“什么事?”沈云棠很少见他这种模样,以往的程烨然都是活泼开朗的,就算遇到困难也会想尽办法应对,而不是长吁短叹。
“没事。”程烨然摇摇头,然后抬起头,眼睛再次变得有精神,“我想知道,嫁给我,你开不开心?”
沈云棠愣了片刻,抬手在他的额头上拍了一下,“大晚上发什么风,快点回去睡觉,你休息不好,明天把车赶进沟里我可饶不了你。”
程烨然又用脸在他的肚子上蹭了几下,“我会一辈子保护你。”
“肉麻。”沈云棠自己是个傲娇,家里父母也是个傲娇,哥哥们沉默寡言,从不会把感情这样直白的表达出来,程烨然的坦诚让他不习惯,但是又很幸福。
程烨然抱着他的腰舍不得撒手,“你的腰好细,这样平平的肚子,真的能装下一个小宝宝吗?”
“你,你又在说什么?”沈云棠的脸都红炸了,他用力推开程烨然,“你,睡觉!”
……
两人去了镇上,先把糕点铺子买卖楔书拿到官府登记,顺道就去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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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陈大人。
陈大人热情的设宴款待他们,饭桌上他还让那个小孩子过来跟他们道谢。
小孩子活泼,但是又装的像个小大人似的,一板一眼的给他们行礼道谢。
程烨然掏出来几块豆干给他当零食吃,小孩子原本还以为他给的是糖,有些失望,但是吃了之后却眼前一亮。
程烨然将带来的豆干和香皂以及一些家里带来的土鸡蛋送给了陈大人,感谢陈大人帮忙解决了学堂的事。
陈大人看他品性不错,又跟他说了一些学堂的事,新生入学三个月后会有一场考核,考核倒数三名会被劝退,有不少富家子弟通过关系或者钱财进入学堂,最后也撑不过三个月就被退回。
程烨然从小就不怕考试,如果一个县城里学堂的考核他都通过不了,他还怎么参加什么科举?
陈大人听说他们以后要来城里卖豆干,还说要借给他们一套房子用,被程烨然拒绝了,他又不是爱贪小便宜的人,说房子的事自己会解决。
跟陈大人道别了之后,他们去找了王掌柜,让王掌柜帮忙推荐一下住处,最好是可以做生意又能住人,他们打算开个杂货铺,搞些批发,继续卖豆干和香皂。
而且他还准备带着四哥一起来县城里,房子就得大一些。
王掌柜也是个热心肠的,帮他们选了一条巷子,这条巷子住的都是做小买卖的,有卖豆腐的,有打铁的,有木匠,开早点铺子、开药铺的。
正巧有一个带大院子的屋子要出租,租金也不是很贵,一年三两银子,他便宜的原因是房子比较破烂,院子里杂草丛生,要是搬过来住得好一阵收拾。
但是沈云棠很喜欢这个大院子,说还可以种种菜养养鸡鸭,原本他还以为来了县城就没有机会了。
“到时候我去学堂读书,你一个人忙都忙死了,怕是没有心思种菜养鸡了。”程烨然看着那片院子,“不如铺草坪,再弄个秋千,闲来无事你可以坐在上面荡秋千。”
他说完就看到沈云棠看精神病一样的眼神看他,“草也用种?这遍地都是草,不过秋千倒是可以考虑做一个,我小时候学过扎秋千,等搬过来我给你做一个。”
程烨然有种自己变成小说女主被宠爱的感觉。
两个人定下了院子,屋主跟王掌柜是旧相识,又听王掌柜说他们想翻修一下房子,今年的这几个月房子给他们打了对折,明年的照常收。
他们签了三年的楔书,他没有自信一两年就能考上,高考都要学十来年,更何况科举考试了。
王掌柜说帮他们找工人,这件事不用他们操心了。
王掌柜是那种热心肠,喜欢帮人家的忙,不管闲事就不痛快,更何况程烨然是他老板,他主动巴结着。
程烨然第一次见王掌柜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个很严肃的人,转念一想,当初王掌柜铺子倒闭了,又死了孩子,能热情起来就怪了。
……
他们回去之后,元宝和四哥就开始给糕点铺子送豆粉了。
每次都要拉一车,一开始元宝还琢磨,这家铺子能用完这么多豆粉吗?直到有一次他看到了店门口坐了一群乞丐,一人捧着一碗豆浆在喝,这才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在做善事。
不仅仅是乞丐,只要拿着个碗过来,就可以得到一碗豆浆,一直到送完为止。
除非是及其爱占小便宜的人,不然是不会跟一群乞丐一起抢豆浆喝。
元宝和四哥早上赶车过来也挺饿的,就顺便一人要了一碗豆浆,王掌柜知道他们是程烨然家的亲戚,给他们拿了个干净的碗过来,让他们进屋喝。
元宝摆手说不用,他们在路边喝完就走了。
元宝和四哥一个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饼子吃,才吃两口,他就看到一个小乞丐仰着头盯着他看,那个小乞丐遮着一个眼睛,另一只眼睛圆溜溜的望着他,还在吞口水。
那样子就像个快要饿死的小野猫,这让元宝想起来以前奶奶跟他说过的话,奶奶说在外头遇到小猫不要可怜它给它吃的,不然它就黏上你跟你回家了。
可元宝看他那眼神实在可怜,看了看四周,其他乞丐都走了,又看都他身上有伤,猜测他平时被其他乞丐欺负,吃不上饭,就掰了半个饼子给他,四哥见状,也掰了半个饼子给了元宝。
小乞丐狼吞虎咽的塞进了嘴巴里,元宝这才发现他嘴巴里竟然没有舌头,他抬手想要掀起小乞丐的另一边头发,被对方非常警惕的躲过去了。
但是小乞丐最后盯着他看了一会,还是顺从的伸过头来让他看,元宝掀开他的半边头发之后,发现他的那只眼睛是闭着的,眼皮上都是狰狞的疤,像是被烫的或者火烧的,吓得他收回了手。
可是很快他看到小乞丐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又觉得愧疚,把手里的剩下半个饼子也给他了。
可是就因为和一个饼,小乞丐就真跟小猫似的跟他回家了。
程烨然看着他带着个小孩子回来,“你才十三就当爹了?”
元宝说:“他一直跟着我,赶都赶不走,而且他这样乖,跟我回家会后还帮我打扫家里,他也能帮你干活,不过不要钱。堂哥,我跟你商量一件事,你去孩县城能不能带上我一起?”
“这小东西能干什么?”程烨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然后就看到他野狗一样对自己呲牙。
程烨然:“……”
第69章
“你想跟我去县城?你之前不是说想自己单干吗?”程烨然觉得元宝这人长得讨喜,能说会道的,古代十三四岁已经是可以成亲的年纪了,也能独立了。
元宝不好意思的搓了搓鼻子,“我知道堂哥是个有大本事的,我以后想跟着堂哥,希望堂哥不要嫌弃。”
一旁的小乞丐也跟着露出了讨好的傻笑,他也很会看人眼色,这种时候绝不呲牙。
“行,你跟我干,我有个条件。”程烨然想了想问他,“你要是答应了,我就同意你跟我进县城。”
“什么事?只要不是去杀人,我都能同意。”元宝拍着胸脯保证,一旁的小乞丐也跟着拍胸脯。
“没那么血腥,我读书就不能经商,到时候杂货铺挂到你名下,你有没有意见?你想好了再答应,要是你经商了,以后就没办法读书考科举了。”程烨然把话提前说清楚。
“我又不是读书的料,我有自知之明,只要堂哥信得过我。”元宝知道这是自己发达的机会,他一定要把握住,他的家人就是因为没有钱,在他眼前一点点死去,能赚钱,失去什么都无所谓。
……
沈云棠在村里过了最后一个年之后就跟着程烨然一起去了县城。
年前他们把房屋修缮了一下,还打了火炕,两个人冬天就在暖烘烘的火炕上一起写字。
沈家因为多了份做豆腐的手艺,赚的钱多了,家里存了些钱,再加上大家都知道程烨然现在是村里的富户,程烨然没有爹娘,把沈云棠的爹娘当自己一样对待,也有不少想要攀上这门亲戚的,不少媒人找上门,大哥和二哥一起在年前成亲了。
大哥年岁大一些,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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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死过个老婆,娶了一个比他长三岁的寡妇,寡妇还带了个一岁的小女孩,大哥觉得自己能娶上老婆就不错了,没介意对方有孩子。
二哥娶的不是寡妇,不过他妻子的娘是个寡妇,寡妇就这么一个姑娘,成亲之前她家里提出要求,要分家出去过。
二哥相中对方了,但是知道家里的情况,痛苦了一阵子,最后还是程烨然说来年他去县城里读书,把房子便宜租给二哥,二哥有地方住,他家的房子也有人照看,一举两得,二哥和未过门的妻子家商量了一下,对方也同意了。
家里的钱就够给两个哥哥成亲,爹娘说三哥四哥过两年再成亲,爹娘说这话的时候三哥除了压抑住的羡慕没有说什么,四哥却说他不急,来年想跟着沈云棠一起去县城。
爹娘原本想着程烨然白日里去读书,夜里才回来,他们家这个哥儿长得好看,在村里就没少被人盯上,要不是家里人看护的好,怕是被不少人占了便宜去。
听说程烨然的堂弟和堂弟捡的那个小孩一同去县里,可那两个小孩哪里护得住沈云棠,说不准过两年他俩都能成为隐患。
尤其是那个捡回来的小乞丐,一看就不像是好人,瞎了一只眼睛还是个哑巴,瘦骨嶙峋的,可是却跟村里人打了好几次架了,每次有人欺负元宝或者说元宝坏话,他就像个疯狗似的冲上去咬人,元宝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野狗,说贱名好养活。
要他说这么不安全的人程烨然就不该带在身边,以后绝对要弄出事来。
爹娘早就商量过了,让老四跟着沈云棠一起去县里,原本还想着老四是个不乐意跟人接触也不乐意出门的,要劝好一阵子,没想到他倒是主动提出来了,爹娘还以为孩子长大了,终于懂得心疼弟弟了。
除了房子租给了二哥,程烨然还把家里的田给安排了,他没有卖出去或者租出去,而是让村长帮忙保管,田哪里有帮忙保管的,他这意思就是借给村长家种。
穿越这一年他没少给村长好处,村长也没少护着他,他也心甘情愿。
而且他如果把田卖出去,他们去做小生意,就变成商户了,有田还能保住现在的身份。
之前他跟王掌柜买铺子也只是买了房子,他和王掌柜签的楔书是他把房子租给王掌柜开店,他不算经商,暗地里他是老板。
只是这样比较危险,若是生意做大了,王掌柜不认了,把钱贪了他们也拿对方没办法。
若是别人还得掂量掂量,可程烨然不在意,他为了洗钱,而且做生意本来就有赚有赔。
好在王掌柜是个厚道人,这几个月他每个月的月中去铺子里一趟查账,第一个月亏本了,后面王掌柜按照他的思路把贡品和送礼的产品理念宣传出去了,逐渐开始赚钱。
即便每天施舍乞丐,也不亏欠,反而因为每天请县城里一百多号乞丐喝豆浆,宣传了铺子,让更多烧香拜佛的善心人认为王掌柜是个心善的人,还想给王掌柜捐钱,跟他一起做善事。
不过这些都被王掌柜拒绝了,让他们以后买自家的糕点就算是做善事了。
县城中的几家富户都跟王掌柜那边定糕点,送礼、祭拜、招待客人时都有话题可说,一说王掌柜那买的,大家都说王掌柜仁善,连买糕点的人家也有面子。
对面那家饮子店原本跟王掌柜是竞争关系,但是后来也特意买王掌柜家的糕点祭拜,好像这样更诚信一样。两家的关系也没那么紧张了。
程烨然把铺子赚的钱留着当启动资金,只动了一小部分,让王掌柜去帮忙修一下他在县城里租的房子。
上次来县城,王掌柜帮他租了个带院子的房子,院子里都是杂草,几间屋子也快倒了,跟个鬼屋似的,他叫王掌柜找人修缮的能住人就行,他们搬进去之后再自己添置东西就行。
刚过了年他们就出发了,出发前几天村里人得到消息,都很诧异,还真要去县城读书了?
不过他们看到程烨然带着沈云棠、元宝、野狗和四哥一起,这拖家带口的哪里是读书的样子?人家夏小五可是独自一人去了县城读书,程烨然这怕是去县城做生意了吧。
村民们不乐意了,“你们走了,我们以后少了门挣钱的营生,你不能这么自私。”
“在村里还不够你们挣的?还要去县里,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县城里有能耐的人多了,别到时候把家底都赔光了。”
“还是老老实实的在村里待着吧,县城里的人都瞧不上村里人,你们去了也是遭人白眼。”
“大家就别操心了,以后这豆干还继续卖,只不过要去二哥那边买。”程烨然原本想说总不能因为你们没了赚钱的营生就不让我走吧,我又不是为了你们活着,在村里这些年你们对我也不好,我直接走了也不亏欠任何人。
只是沈云棠有自己的坚持,总觉得豆干不是他们做的撒谎说自己做的心里难受,就研究了一下卤豆干的做法。
最后还真给他研究出来了,味道也好吃,只是跟卖的不是同一种味道,他和程烨然一起商量好了,把这个做豆干的配方给了二哥和嫂子,里面有许多现代调料,他们就拆了包装装在罐子里,跟他们说是秘方,以后他们用完了就去县里取,以后大哥做豆腐和磨豆粉往县城送,二哥做豆干卖,三哥继承爹的木匠手艺,四哥跟着程烨然他们进城做生意,每个人都安排好了。
以后如果有人发出疑问说豆干变了味,他们就说换人做了,手艺自然会有变化。
村里人听说沈家二哥继续在村里卖豆干这才松了口气,又纷纷说沈云棠真是嫁对了人。
以前村里人还经常用“你不听话以后把你嫁给懒汉”当吓唬哥儿的话,现在却无比后悔,这么大的一个便宜怎么就叫沈云棠给捡了去呢。
……
他们租的那个院子在那条巷子被称作鬼屋,一直租不出去,后来听说租出去了,街坊四邻都挺好奇,到底是谁敢租这房子?
可是一直也没见到主家,只见到有工人过来打扫、修葺,弄得阵仗还挺大,把一个鬼屋变换了样子,价值都得翻了十倍。
住在院子左边的是一家姓赵的人家,他们觉得这是个大户人家,来了得好好相处,能沾沾光。
这家姓赵的人家不是别人,正是懒汉娘家的亲戚,以前懒汉的爹娘经常到县城去走亲戚,走的就是这家亲戚。
后来懒汉的爹娘死了,跟这家亲戚也就断了,懒汉懒得出门,这家人也从没去村里看他。
不过他们见过程烨然,那时候程烨然十二三岁,现在即便快要二十岁了,张开了,可赵家人看一眼就能认出程烨然。
这天赵家的小孙在门口跟一群小孩子玩,离老远看到一辆驴车从巷子口进来,小孩子都比较好奇跑过去看,不过赵家的小孩领了命令,如果看到有陌生人搬来要第一时间告诉大人。
赵家的小孩赶紧跑进屋跟大人说:“来了一辆驴车,好多人,好多箱子。”
赵家人听到这话,想必是隔壁搬来了,赵婶子拉着自己儿媳妇去外头看看,要是对方带了女眷、夫郎,就跟对方搭个话,混个脸熟,以后再送点东西表示一下友好。
可是赵婶子走到门口,离着老远就看到了驴车上的程烨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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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色一变赶紧拉着媳妇进了屋,“快关门,穷亲戚来投奔咱家了。”
她对着媳妇和几个小孩子做了个嘘的手势,“一会谁也不准出声,谁敲门也别开,谁敢出一声让外头的人听到了,我给谁一个耳刮子。”
第70章
赵家的几个小孩平日里没少因为各种琐碎小时挨揍,他们听了命令全部捂上了嘴巴,但是也不安分的从门缝往外瞧。
赵婶子和儿媳也屏住呼吸往外面看,结果就看到程烨然赶着马车路过了他们家,停在了隔壁。
“娘,他们真的是来投奔的穷亲戚吗?看他们赶着驴车,车上还有好多箱子,车上还做这个漂亮的哥儿,如果穷,能娶的起这么漂亮的夫郎?”儿媳虽然平时也害怕婆母,但是心里却瞧不上婆母,总是小题大做咋咋呼呼的样子。
“他们好像往隔壁去了。”小孙女小声趴在奶奶耳朵边上说。
“去隔壁了?”刚才赵婶子看到程烨然的脸就急急忙忙的跑回来关门,根本没仔细看他带了谁,有几个箱子。
赵婶子也趴在门缝里往外瞧,果然他们一行人去了隔壁,“难道他是隔壁的伙计?或者他现在替人赶大车呢?听说他爹娘死后成了懒汉,把家里的田屋都卖了,最近也没听说他办酒席成亲,家都叫他败光了,他怎么可能娶得起那么漂亮的哥儿?”
到了院门口,程烨然跳下车,伸手接沈云棠下车,“这院子整的挺不错,之前咱们来看院子时,大门都是烂的,王掌柜人真不错,还给咱们换了个大门。”
他说着把钥匙递给沈云棠,“咱们第一天搬家,弄得有仪式感一些,你来开门。”
沈云棠想起上辈子搬家,到了县里的新家后,夏家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站在门口憧憬着未来,婆母说这个院子给谁住,那个院子种些什么,公爹说以后他也能当老太爷了,要几个丫鬟服侍自己,几个哥哥嫂子也说着怎么规划自己的院子,只有他像个局外人似的,被使唤着搬行李,没有人在意他的感受和想法,他住在夏家时从未有过那是家的感觉。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程烨然很重视他,将他当做这个家的主人,不用谁来说,他自然而然的就把程烨然家当做自己的家,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主人。
门锁也是新换的,拿起来很有分量,他将钥匙差劲锁眼里,有种重启自己人生的感觉,过去的就让他全部过去,这辈子他要换种活法,好好的活下去,活到老。
门打开后,院子也焕然一新,之前他们商量着是种菜还是铺草坪,结果王老板给他们铺上了石砖,屋子也像是重新盖了一遍似的。
这房子看着比他们村里的家还要好,甚至还有个秋千,那天王掌柜听到了,特意给他们扎了个秋千。
这套房子进了大门是院子,三面围着屋子,有一面的屋子是仓库和柴房,正前方是正房,侧面是两间小的偏方和一间灶房。
沈云棠先去看了偏房,两间屋子都差不多大,里面都摆放了床,没有放被褥和生活用品。
王掌柜不知道他们是自己带还是要现买,就没有自作主张,但是两个房间就只有一张床,四哥肯定要单独住一间。
他看向元宝和野狗,“你们两个挤一间可以吗?”
“行,太行了。”元宝高兴地不得了,野狗小脸也红扑扑的。
他们在村里的家破的都快成了牲口棚子了,下雨漏雨,刮大风漏风,这边是砖房,床也比以前的大,还是新做的,他哪里有不满足的,他挠挠头,“就是我那床破被子都不好意思往这床上放,怕脏了这床。”
元宝家里的被子睡得都快烂了,跟狗窝似的,好在他已经习惯了,野狗以前是个乞丐,也不会嫌弃他,两个人以前经常在家里一起挤着睡觉习惯了,可是出来了跟兄嫂一起住,就觉得有些寒碜了。
“你嫂子给你们做了一床被褥。”程烨然说着话的时候语气里满满的醋味,冬天的时候下大雪,卖豆干的人少了,他们也清闲了下来,沈云棠在家除了学写字就是做衣裳,给他做了两件长衫还不够,还给他做了个装书本的单间背包,是按照他给沈云棠看的电视剧里的款式结合古风做的,背着还有些时尚的感觉。
沈云棠的学习能力很强,看电视剧的时候会通过字幕来学汉字,一个冬天学了一千多个汉字,但是对他们那个时代许多东西和生活方式还是不理解,就好像现代人看外星人似的,好像能理解他们的存在,但是不了解他们的说话方式,和社会规则。
他一边做衣服学汉字,一还做了两床被子出来。
一床是给他们盖,虽然程烨然买的轻飘飘的被子也不错,暖和柔软还轻薄,但是他说那被子不如棉花的盖着踏实。
程烨然心疼他,怕他累到,谁知道他精神的很,不仅给他们做了被褥,还给元宝和野狗做了一床被褥。
程烨然看他做第二床被褥的时候以为他在做替换的被褥,听到是元宝的被褥,委屈的趴在他的腿上说:“我以为只给我一个人做,没想到别人也有。”
沈云棠知道他又耍小孩子脾气了,把人推到一边去,“别碍事,你堂弟一个小孩子,现在又捡了个小孩,没人照顾,我就多费些心。”
程烨然还逗他,“长嫂如母?你那么想要孩子,正好拿他俩练手。”
沈云棠无语的白他一眼,“看你那样,哪里是能做父亲的样子,还好没要孩子,不然生了孩子都得被你当玩具玩死。”
“我哪里是那样的人,我跟你一起先拿这两个孩子练手。”程烨然虽然嘴上这样说,可还是吃醋,沈云棠把精力分给别人了,现在把被子给元宝他们时,他心里还不得劲,总有一种想要占有沈云棠全部的想法。
可是看到元宝接过被子后眼圈红红的,一副感动的要哭了的样子,他又揉了一把元宝的脑袋,“哭什么,男子汉流血不流泪。”
沈云棠想到他之前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了,无语的转身进了主屋,在孩子面前不想戳穿他。
主屋相对要宽敞许多,算是一室一厅,外面放了一张大圆桌,可以一家人在这里吃饭用,里面放了床和梳妆镜。
沈云棠走进去看到那张梳妆台,出嫁前他没有用过梳妆台,后来他跟夏小五成亲后倒是有一张,不过他也没有头饰首饰可以放在里面,后来倒是知府的女儿送给他了不少首饰,只是那些东西在他死后,她又拿走了,她嫌弃他戴过晦气,叫人拿出去卖了钱。
那时候起他就知道了,别人无缘无故白送给他的东西,是想从他这里得到更加贵重的东西。
程烨然见他盯着梳妆台发呆,走过来在背后抱住他,“我特意叫王掌柜帮忙买来的,怎么样,喜不喜欢这个款式的?要不是屋子太小了,我还想买个大的。”
以前程烨然抱他就抱了,可是现在对着镜子,他才发现程烨然那样高大,能把自己整个笼罩在怀里,而他却显得小小的一只。
平时家里家外都由他来做主,许多事情程烨然办不好,他都能办好,他一直以为自己跟程烨然是一样的,可是现在却发现自己这样好弱小。
“这房子已经够大了,比咱家还大一些。”沈云棠不自在的动了动,“门都没关,你松开我,行李还没收拾呢,别腻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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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买的那些发簪可以戴上了,我买的时候幻想着你戴肯定好看。”程烨然巴巴的跟着他出去,把他们的箱子搬进屋里,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布袋子,哗啦一声把那些饼一样的银簪子倒在了桌子上。
沈云棠阴沉着脸将它们再次放回去,只拿出来两只朴素的银簪子放在了梳妆台的抽屉里,他嫌弃丑不愿意戴,“不要露富,容易被贼惦记。”
“你说的对。”程烨然完全没觉得他是因为丑才不戴,觉得他想事情考虑的全面。
等把房间布置好之后,程烨然提议今天出去吃,家里锅碗瓢盆都没准备好,明天再去置办,之后再在家里开火。
这边也不用上山砍柴了,都是买柴火,菜也出去买,可以让陈会让沈云棠清闲不少。
他们正要出门,就听到拍门声,一个大嗓门的大姐在外头喊,“我是隔壁的,你们新搬来的吧,我来给你们送点东西。”
“这声音一听就热情。”程烨然想到李婶子的阴影,现在换了个邻居,他比谁都激动,让元宝去开门。
来的人是住在右边的邻居刘大姐,她家是卖包子的,不过不是在家里卖,而是蒸好了之后推到外面街上卖。
她手里端了一盘包子,门开了之后她数了一下院子里的人,“正好五个,你们一人一个,尝尝我的手艺,就是有点凉了,这是今天卖剩下的,虽然是剩下的但也干净。”
沈云棠走过去道谢,“我们刚搬过来,什么都没准备,我家是卖豆干的,改天送点过去给你尝尝。”
“送什么,我花钱买就行,以后你们照顾我生意,我照顾你们生意,谁也别占谁便宜,别叫大家心里不痛快,不过有事帮忙我准来,你们忙吧,我回去了。”刘大姐是个热心肠,说话也直,有什么就说什么,放下包子就走了。
刘大姐才走,又来了个对门住的冯夫郎,冯夫郎是个胖胖的哥儿,笑起来憨憨的,他说他家是杀猪的,送了点煮好的下水过来,“我相公昨天杀的猪,新鲜的,我洗好了卤了一晚上,你们放心吃。”
还没出门,手里就多了两样吃的,沈云棠转头看程烨然,“现在有饭有菜了,还出门吗?”
“这点哪里够,回来当宵夜吧。”程烨然说完才发现自己话说的太早了,因为很快这条街的邻居们都送了东西过来,集齐了一桌,还有酿酒的送了一些酒过来。
“这的人还挺热情。”元宝在村里都没遇到过这么热情的邻居,没想到县城的人这样好。
“他们送东西来除了想打好关系,也是好奇咱们是干什么的,过来打探一下,其次就是说一下他们自己是做什么的,如果以后咱们要用什么就直接找他们买,也算是一种宣传广告了。”程烨然看着满满一桌子的饭菜,“今天不用出门了,在这吃吧。”
隔壁的赵婶子看着巷子里的人进了隔壁送东西,她心里也跟着痒痒,程烨然到底是干什么的?是不是赶车的伙计?是不是主家看天色晚了让他留宿?他不可能买的起这样大的屋子,可刚才车上也俩小孩和一个漂亮的哥儿,以及一个低着头看不清长相的男人进了院子,没有长得像家主的人,难道程烨然发达了?都能住得起县城里的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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