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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夺玉 逆水舟 77896 字 1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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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四十一章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五天后,土司府收到消息,刘旅长的三万大军旗开得胜,顺利赶走了屁股还没在自流井坐热的王师长。

当天傍晚,土司府门口停下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车上三人,正是沈玉桐的堂兄沈天赐,以及小厮阿福和保镖程达。

他们来接沈家流落在外三个多月的二公子回家了。

这三个月,沈玉桐虽然一直有送信去自流井报平安,但一日没亲眼见到人,沈天赐就一日不放心,此刻看到小堂弟全须全尾地站在自己眼前,他这个老堂兄才彻底放下心来。

这颗心一放下,就恨不得要拉着人大哭一场才好。

于是,从沈天赐带人进入土司府开始,沈玉桐就被沈家这三人牢牢包围,想要看一眼孟连生,最少得越过两个脑袋。

到了吃晚饭,他左手一个沈天赐,右手一个小阿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竟是让他和孟连生没说上一句话。

沈天赐是个会来事的,想着自家小堂弟在土司府白吃白住三个多月,特意从自流井带了半车好茶好酒并一箱子精盐当做手信。

这些东西对沈家来说,不是稀奇玩意儿,但在西康绝对称得上珍品,桑吉顿珠父子对这个盐商的礼节很满意。

只不过,他们一来,也就也意味着沈玉桐要离开了。

顿珠当初是不大将沈玉桐看在眼里的,但与他打过马球之后,就对他刮目相看,那次打猎更是他及时叫来救援,才让自己顺利取了达瓦的首级,除掉他们领地的一个心腹大患。

自此之后,沈玉桐和孟连生一样,都成了他的好友,土司府的贵客。

贵客要离开,自然要好好践行。

这晚,顿珠亲自安排了一场篝火宴,拿出珍藏好酒,杀鸡宰羊,纵情唱歌喝酒跳锅庄。

沈天赐见到小堂弟毫发无损,本就心情激动,被土司府的热情一感染,拽着沈玉桐和阿福程达,玩得一脸红光,不亦乐乎,也不管是不是为老不尊。

而在这一片兴致高昂中,只有孟连生无声无息退到廊檐下坐着,一个人默默看着院子中的热闹喧嚣。

当然,他看的只有一个人。

朝夕相处三个多月,每天睁眼就是这个人,但对他来说,依旧是看不够的。以至于想到明日就要与对方分开,哪怕这种分开只是暂时,心中依然是心焦火燎般地不舍。

人就是这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往常在上海,常常一个月也见不上一回,日子还是照常过,这回朝夕相处三个多月,再叫他去过没有沈玉桐的日子,他是一点都不愿意的。

就好像从未吃过肉的人,终于叫他尝到了一点肉的美味,再叫他回去吃素,那实在是一件很残酷的事。

他凝望着沈玉桐在篝火映照下的身影,不由自主地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

这些日子,他确实是尝到了一点美味,但显然还远远不够,他想尝得更深入彻底一些。

“小孟!”

他正胡思乱想着,跳出一头汗的顿珠不知何时大喇喇走过来。

孟连生抬头看他,对方咧嘴露出两排白牙,笑着在他身旁坐下:“怎么不去玩?是不是二公子要走了舍不得?”

孟连生不置可否。

顿珠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未要等他一个答案,说罢,又继续道:“二公子一走,过不了几天,你们也要走了,我真是舍不得呢。”

孟连生弯了弯唇,淡声道:“你有空可以去上海滩找我们,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顿珠撇撇嘴:“外边的世界太复杂,我还是喜欢待在西康。”

孟连生说:“西康是很好。”

至少让他过了三个月再美好不过的日子。

顿珠望向篝火处,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什么,忽然转头认真看着他,冷不丁问道:“小孟,孙老板是你杀死的吧?”

孟连生眉心微微跳动了下,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顿珠是典型的浓眉大眼,眸子漆黑深邃,有着野性的赤诚。他刚刚喝过了酒,面颊布满红光,但看不出有没有醉。

孟连生并没有因为他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有什么大的反应。他没有说话,只是挑挑眉头,仿佛是在平静地等待他说下去。

顿珠说:“那次去打猎,我给你的箭是我专属的,箭簇是菱形,被射中后留下的伤口,与普通箭不一样,回去后我检查了孙老板的伤口,发觉他是被这种箭所射中。而那天只有我和你用的是这样的箭。”

孟连生点点头,淡声说:“嗯,是我杀的。”

顿珠不解地看着他,在等他继续说下去,然而他说完这句就没有后话,显然并不打算仔细解释。

顿珠没等到答案,倒也没继续追问,他是豪爽粗狂的西康汉子,不关心跟他无关的纷争,况且他也不喜欢孙志东,小孟杀他自然有他的理由。

他拍拍胸口道:“我原本以为你跟我一样简单,但看来你的心思,跟外面的世界一样复杂。不过没关系,不管你因为什么杀了孙老板,我都不在意,你依旧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杜赞兄弟和二公子。”

孟连生弯唇一笑:“谢谢你,顿珠。”

顿珠摆摆手,变戏法一般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陶瓷小酒坛,道:“这是男人喝的酒,我的独家珍藏,送给你一坛。”

孟连生将酒坛子接过来,酒还未开封,用一层油纸封着,但凑近时隐隐能闻到酒香,以及一股让他再熟悉不过的味道——鹿茸。

顿珠送了他酒,便又往人群处走去。

他目送对方大摇大摆回到篝火旁,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小酒坛,起身一个人回了房。

而这厢的沈玉桐,虽然一直被老堂兄拉着跳舞,但余光一直没真正离开过孟连生,先是见他一个人坐在一边,还没来得及摆脱堂兄去找他,顿珠已经跑去跟他说话。

顿珠回来后,他见孟连生离开,便想方设法将沈天赐几人赶去他们的客房休息。

沈天赐虽然兴致高昂,但想着明天要赶路,自己一把年纪,也不敢喝太多闹太过,乐呵呵地领着人退下。

等安顿好了几人,沈玉桐终于回到与孟连生一起住了几个月的客房。

屋子里依旧点着那盏松油灯,他推门而入时,玻璃罩内的火焰,随风微微跳动了下。

孟连生坐在桌山,背对门口,身上只穿一身单薄的亵衣,许是已经洗漱过,发梢还带着点水汽,

整个人看起来颇有些可怜落寞的味道。

沈玉桐知道他是舍不得自己。

“小孟,怎么一个人先回来了?”

孟连生回头,微笑着看向他,淡声回道:“有点困,就先回来了。玩出汗了吧,我打了水,你随便洗洗。等回了自流井,洗澡就方便了。”

沈玉桐轻笑了笑,走到面盆架前,将外衫脱去,绞了帕子,边擦洗边故作轻松道:“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了。你爱吃鱼,回去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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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吃两顿,把这几月没吃的都补回来。”

“嗯。”孟连生点头,将桌上的酒坛子打开,拿过两个小酒杯,道,“二公子,顿珠给了我一瓶他的珍藏好酒,我们今晚喝两杯,就当为你明天践行。”

“好啊。”沈玉桐放下帕子,走到桌边在他对面坐下,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你回上海若是方便,可以从自流井走,我再带你好好吃两顿。西康这边什么都好,就是吃的不太行。”

孟连生笑说:“好。”他将两只酒杯斟满,将其中一杯推到沈玉桐跟前,“二公子,你尝尝看,顿珠这坛私藏味道如何?”

沈玉桐端起酒杯,放在鼻下轻嗅了嗅。

其实刚刚孟连生开坛时,他就闻到了四溢的酒香,此刻近闻,更觉浓郁,确实是好酒,酒香中还隐隐带着点药膳的味道。

“顿珠没骗你,是好酒。来——”他笑了笑,将酒杯伸向他,“小孟,我敬你一杯,我们来日方长,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就祝你一切顺遂。”

孟连生弯起嘴角,面露欢喜,拿起酒杯与他轻轻一碰:“我也祝二公子一切顺遂。”

酒入口中,比闻起来要烈。沈玉桐酒量尚可,今晚又存着不醉不归的念头,一杯下肚,将酒坛拿过来,又给自己满上。

“来,我们再喝!”

孟连生一杯还未饮完,将他白皙的脸上已经染上薄薄一层红晕,试探道:“二公子,你不怕喝醉吗?”

沈玉桐笑说:“我已经好久没醉过,今晚就好好醉一场。再说这屋里就只有我和小孟你,醉了也无妨。”

顿珠的这珍藏酒,劲儿确实大得很,两杯入腹,沈玉桐的目光便开始变得恍惚迷离,他隔着松油灯的灯火,望向对面的男子,只觉得那张脸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柔光,乌沉沉的眸子,含着一汪清泉,好像要将自己吸进去一般。

他身上热得厉害,这些日子被自己压制的小火苗,又开始在心中乱窜。

有了醉意,自制力便不知所踪。

他伸手握住孟连生放在桌上的手,开口时的舌头已经有些不太听使唤:“小孟,二公子舍不得你。”

孟连生轻声道:“二公子,我也舍不得你。”

沈玉桐勾起嘴角对他笑,他是俊美无俦的贵公子,笑起来有股浑然天成的风流与温柔,此刻因为醉了酒,面颊染了红潮,几乎有种勾魂夺魄的诱人魅力。

孟连生望着他,喉头微微滑动了下,他低头喝入一口酒,方才压下喉间的干涩。

他的手其实与对方一样烫,身体那股邪火在第一口烈酒下肚后,便张牙舞爪地冒头。

但他始终控制着自己,任由对方攥着自己的手,一动不动。

就像是少时捕猎,就算再饥饿,也不会看到猎物就不管不顾扑上去,而是要等着猎物循着诱饵,心甘情愿自动落网。

所以他总能比别人更容易捕获到猎物。

现在,他在等沈玉桐自投罗网。

*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你们懂的呀~

第42章、第四十二章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沈玉桐出身在这样的家庭,长成这般的容貌,仿佛天生的该与风月之事纠缠不清。十里洋场关于他的花边传闻,也从未间断过。

但他实则克己复礼,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

然而,今晚这坛烈酒,彻底催发了他心中隐秘的欲念,将他从君子变成了真正的浪荡子。

他握着孟连生的手摩挲片刻,又慢悠悠站起身,一只手撑着桌沿,摇摇晃晃走到对方跟前。

孟连生抬头凝望着他。

沈玉桐从那双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他一手撑着桌子,另一只手抚上身前那张脸,修长的食指慢慢从眉骨处往下,滑过高挺的鼻梁和鼻尖,最后落在那张轻抿的唇上。

“二公子!”孟连生在他手下轻轻开口。

沈玉桐在这一声低唤中,彻底失了理智。

他将手指移开,俯身覆上了那张温热的唇。

孟连生昂着头一动不动,闭上眼睛被动地承受这个吻。

沈玉桐再如何凭着酒意冲动,他也只是打算浅尝而止。

然而就在他迷迷糊糊准备结束时,身体忽然被抱住。

孟连生张开眼睛,像蛰伏多时的兽,危险地眯起,在对方离企图与自己分开之前,准确地攫住那张泛红的唇,又顺着柔软的唇畔,将自己的舌头滑入对方灼热的口中。

他从不会给自投罗网的猎物逃离的机会。

火苗一点即燃。

不知是谁先解开谁的衣衫,也不知谁先抚上对方的身体,更不知是如何来到的床上。

一切自此失序。

桌上的松油灯没了人挑灯芯,那簇小小的火焰,在屋内经久不息的旖旎声中,渐渐黯淡下去。

*

沈玉桐在屋外的鸟叫声,悠悠转醒,缓缓睁开惺忪的眼睛,看到窗格外透进来的白光。

已经早上了。

他慢慢坐起身,揉了揉因为宿醉而发疼的太阳穴,虽然脑子尚未清明,但也并非混沌无知状,他很清楚记得昨晚发生了何事,然后想到什么似的,缓缓转头看向躺在身边的孟连生。

对方双目紧闭,显然还在无知无觉的沉睡中,浓长的羽睫随着呼吸,微微跳动着,脸朝着自己的方向,一只手还搭在自己腰上,是一个亲昵依赖的姿势。

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本能地想去摸摸这张脸,只是手伸到对方脸前,又默默收了回来,懊恼地闭了闭眼睛。

他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做出酒后乱性的事,乱的还是孟连生。

他懒得去想昨晚孟连生后来的主动和轻车熟路,有些事对男人来说本就无师自通。

只是孟连生或许比普通人更天赋异禀。

无论怎样,终归是自己借着酒劲主动,是自己先亲了他。对方原本只是一张白纸,还未来得及通人事。

若是不出意外,小孟可能会遇到一个好姑娘,教他情爱,娶妻生子,过上世俗之中幸福美满的日子。

自己不该把他带上一条歪路。

他脑子正乱着,门口响起急促的敲门声,沈天赐在外头高声道:“玉桐,你醒了没?”

沈玉桐心头一怔,慌忙下床,捡起散落在地的衣裤,边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边回道:“醒了。”

“那你赶紧起来,我们得早点出发,赶在天黑前到乐山住上一晚,这样明晚就能到家了。”

“好嘞。”

沈天赐说完也并未离开,显然还在等着他开门。

沈玉桐穿上衣裳,回头看向床上。

孟连生已经惺忪着睁开眼睛,黑眸似是蒙着一层雾气,像是还没太清醒,看起来有点孩子,开口的声音也是瓮声瓮气:“二公子。”

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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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尴尬是假的,即使是两个大男人,也实在是难以一下子坦然面对。沈玉桐心中五味杂陈,不免又为昨晚自己的放纵而懊悔不迭,他拿起孟连生的衣服放在床上,轻声道:“我去开门,你把衣服穿上。”

孟连生倒是没拖沓,光\\裸的身子从被子中钻出来,在沈玉桐走到门口时,已经穿好了衣裳下床。

“玉桐,起来了就好,我还怕你睡过头呢!”沈天赐大喇喇走进来,看到床边的孟连生,笑道,“小孟也起来了?”

孟连生点头:“天赐哥早。”

沈天赐吸了吸鼻子,闻到屋内和两人身上还未散去的味道。只可惜他年岁已长,对年轻人浓烈的情潮已全然陌生,只闻出其中的酒味。

他道:“你们昨晚喝酒了?”

沈玉桐点头嗯了一声,不自在地揉了揉鼻子,抬头看向孟连生。

对方站在床前,一双黑眸定定地望着自己,仿佛是在等自己说点什么。

然而他还没说话,沈天赐已经大步走上前,紧紧握住孟连生的手:“小孟,昨天一直太激动,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这回多亏你把我们家二公子从姓王的手中救走,不然我们沈家损失钱不说,光是这份屈辱二公子都该受不住。”

孟连生对他淡淡一笑,又将目光瞥向沈玉桐:“我和二公子是朋友,这是我应该做的。”

沈玉桐嘴唇翕张,正要开口,沈天赐又已经先道:“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们玉桐有你这样一个为他两肋插刀的朋友,是他的福气。”

他这话触动了沈玉桐,心道,那孟连生有自己这个朋友,大概要算是倒了大霉。

相识这么久,他帮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甚至为了自己不顾性命。而自己什么都没给他,还将人带上了歪路。

他知道孟连生一直看着自己,应该是是想听他说点什么——比如对昨晚的事做个解释?发表点意见?

可是他能说什么?又该说什么?

因为脑子还混乱着,他干脆装傻充愣,缄口不言。

加之这个早上沈天赐一直就没离开左右,之后阿福程达也过来一起用早点,帮他收拾行李。

就算他真想与孟连生说点私密话,也没了机会。

最后自认做人坦坦荡荡的沈二公子,罕见地当了一回缩头乌龟,什么都不说了。

无非是两个男人做了一桩世俗中本该男女做的事罢了,但也正因为他们都是男人,便无需遵循世俗强加的伦常枷锁。

简而言之,这无关谁的清白与贞操,只要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孟连生依旧还有机会走上世俗的幸福之路。

一顿早饭吃过,几人便紧赶慢赶着上了马车。

顿珠带着人与孟连生一起来送行。

沈天赐因为终于将自家这位金贵的小堂弟接回家,满心都是欢喜,脸上的皱纹快笑成花。一个个地拱手作揖:“这段时间我家二公子给大家添麻烦了,回头你们来自流井,我一定好好招待。”

顿珠豪迈道:“二公子是我的朋友,随时欢迎你们再来西康。”

沈玉桐笑说:“顿珠兄弟,叨扰多时,后会有期。”

顿珠朗声笑道:“后会有期。”

沈玉桐一直让自己融入这热闹的送别中,刻意地不去看孟连生,但最终还是得好好与他说到别。

他深呼吸一口气,佯装轻松地走上前,才发觉对方神情恍惚,失魂落魄,一双乌沉沉的眼睛约莫是一直没离开自己,待自己看向他时,那眸子蓦地一亮,涌上浓烈的急切和渴望。

沈玉桐心头一痛,面上却依旧对他露出一个微笑,道:“小孟,保重!”

孟连生用力点头:“二公子,你也是。”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显然还在等他接下来的话。

但沈玉桐什么都再没说,只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转身随着沈天赐登上马车。

沈天赐坐在车厢尾巴,掀着帘子与众人挥手道别,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也象征性地扬了扬了手,目光落在孟连生那张落寞的脸上,忽然想到什么似的,道:“天赐哥,你身上有钱吗?”

沈天赐随手掏出钱袋,问:“你要钱作何?”

沈玉桐直接将他的钱袋拿过来,倒出里面是十几枚大洋,皱眉道:“就这么点?”

沈天赐道:“现在这世道,出门在外哪敢带太多。”然后小声凑到他跟前道,“不过我还带了条小黄鱼。”

“给我!”沈玉桐伸出手。

沈天赐虽然被他弄得一头雾水,但还是从胸口中掏出那枚金条递给他。

沈玉桐一手拿着金条,一手握着把大洋,越过他跳下车,走到孟连生跟前,将两只手里的东西往他手里塞:“小孟,这些钱你拿着。”

孟连生目光落在他手中银色的大洋和黄灿灿的金条,连连摇头,一双手更是背在身后。

沈玉桐抬头,见他嘴唇紧抿,面颊涨红,连眼睛都泛上红色,分明是委屈难过的模样。他微微一怔,反应过来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意图。

两人昨晚发生那样的关系,今早自己什么都没说,现在道别又给他塞钱,怎么看都不大对味。

他一时哭笑不得,想着昨晚虽然是自己主动,但最终被压的也是自己,这家伙可是没少在自己身上使劲,现在自己身上还酸疼着呢,要说委屈也是自己委屈。

他怅然般叹息一声,将孟连生的手从身后拉出来,柔声道:“小孟,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着你在这边住了几个月,带的钱应该花得差不多。过几日你就要回上海,出门在外,身上多点钱傍身才方便。”见对方还攥着拳头,又放低声音道,“若是方便,你回去时从自流井走,我们还能再一起待一两日。”

这话的意思,就是自己不是那等提裤子不认人的混账玩意儿。

孟连生听了这话,目光微动,才将手张开,接过他手中的大洋和金条。

然后点点头,轻声道:“好。”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那句话,你们懂的。

第43章、第四十三章再次离别

仲秋时分,西康的烟园进入丰收季。

孟连生在离开之前,跟着桑吉顿珠父子,最后一次参观罂粟园。

热火朝天的收获场景,让所有人都喜不自胜,即使是不吃鸦片的顿珠,脸上也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因为知道这些白色的植物乳汁,很快就会变成银元和黄金。

顿珠不爱鸦片,但爱钱财,有钱才能守卫领地。

唯有孟连生望着烟园的忙碌,一脸的波澜不惊。

他对鸦片向来不以为然,对金钱也无甚渴望。他的欲望从来出自本能,比如饿了就想吃,困了就要睡。

直到去了上海,见到沈玉桐,才有了一种更高级的欲望。他很清楚这就人与人之间会产生的情爱,虽然不明白自己这份情爱为何会发生在一个男人身上,但似乎也并非什么稀奇事,毕竟他读过不少书,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一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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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上海滩,也见识过不少公子哥捧男戏子。

当然,沈玉桐不是戏子,他是高贵的公子哥,是星辰一样的人物。孟连生自认对他也绝无半点狎昵之心,而是一种认真坚定的爱慕,比起任何话本中才子佳人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丝毫不会逊色。

他手放进口袋里,摸了摸那根冰凉的小黄鱼,又忍不住想起那晚。

他以前只道鸦片是让人上瘾的玩意,吃上几次就会离不得,所以他从来不碰。不想,原来这世上还有比鸦片更厉害的玩意,尝一回就上瘾。光是想一想,便心痒难耐,恨不得马上再尝一尝那滋味。

他其实早就懂得这事,幼时在乡下,他见过山上的公猴骑母猴,路上的公狗骑母狗,到了春天,院墙上的母猫一天更是会被公猫骑上三回。

再长大一点,兄长带他去看戏,乡间草台班子的小曲儿野得很,唱得都是“我没婆娘你没汉,快来让我干一干”,男人们哄堂大笑,小媳妇儿们则个个红了脸。

那时他就知道,自己作为男子汉,长大了也是要干人的,只是没去想是男人还是女人。

后来漫长的饥荒年,他这种欲望姗姗来迟,直到进了柏公馆,身体才渐渐觉醒。开始是早上单纯地竖帐篷,后来慢慢地在梦中将这件事与沈玉桐联在一起。

而如今,他做过的梦变成了现实。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在怀念那晚蚀骨滋味的同时,又不免想起沈玉桐的反应。

他确定那晚的沈玉桐是开心的,可为何隔日一早就像是恨不得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孟连生非常聪明,凡事一学即会,一点就通,但在情爱上确实还是新手,读过的书看过的报,也并不能给他指点迷津,一切全凭本能。他猜不透沈玉桐的想法,只知道对方看起来似乎是在抗拒这件事。

明明对方愿意和自己做朋友,也疼爱自己,为什么却抗拒和自己有这种关系?

莫非是因为自己与他同是男人?

但小报上说沈二公子捧戏子,他从不解释,也从不愤怒。佟如澜被公子哥们追捧,只要不是像李思危那样胁迫威逼,只是单纯的男子倾慕男子,他似乎也觉得理所当然。

可见,他并不排斥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爱。

所以只是单纯的不爱自己?

不,孟连生在心中否定这个答案。他认定沈玉桐是爱自己的,不然也不会对自己这样好,更不会主动亲吻自己——即使是酒意作祟。

虽然想不通到底是为何,但有了个沈玉桐爱自己这个认知,他就十分的愉悦。

他想,或许二公子只是不能接受两个人太快有这种关系,是单纯地害羞而已。

也确实怪他太心急,因为舍不得分开,就迫不及待想与对方有更亲密的关系。

其实都已经等了那么久,何必急于一时。他要的可不是二公子一晚,而是长长久久。

没关系,不管二公子怎么想,慢慢来就好。

他不急。

这样一想,孟连生对沈玉桐那日早上的反应也就释怀,甚至还愉悦地弯起嘴角。

*

孟连生是释怀了,但这厢的沈玉桐还依旧在跟自己过不去。

他始终担心自己的轻浮,将孟连生带上歪路。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幸而接下他至少要在自流井待上大半年,有了时间做隔阂,那晚的事应该会在孟连生心中慢慢淡去。

想是这样想,但心中又不免怅然。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他一回自流井,便一头扎进先前被打断的精盐厂建设中,每日天刚亮就出门,在盐场待到天黑才回到沈宅。

这日,他照旧是过了戌时才回家。

刚走进大门,老管家就赶紧迎上来道:“二公子,你回来了,小孟公子在客厅等你呢。”

“小孟?”沈玉桐微微一愣,又蓦地反应过来,拔足疾步往里走,走到大厅,果然见孟连生正坐在桌前,手中握着个青花茶杯,与对面的沈天赐谈笑风生。

也不知沈天赐说了什么,叫他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

“小孟!”沈玉桐开口。

孟连生应声回头,放下杯子,站起来,客客气气道:“二公子,你回来了!”

沈天赐也站起来笑呵呵道:“梧之,你可算是回来了,都不知道小孟等你多久了。”

其实也才分开一个礼拜,但沈玉桐却觉得分开了得有半辈子那样长。在盐场忙时没工夫瞎想,倒是不觉得如何,现下见到人,只觉得心绪一阵翻涌,恨不得上前好好抱一下对方。

不过他理智尚存,知道自己已经做错一桩事,不能一错再错。

于是暗暗深呼吸了口气,故作轻松地问:“小孟,你什么时候到的?”

孟连生道:“也没到多久。”

沈天赐朗声笑道:“什么没到多久?小孟傍晚就到了,我本来是要让人把你从盐场叫回来,他说不想打扰你做事,非不让。”

沈玉桐望着孟连生,不知该说什么,想了想,又问:“你是要回上海了吧?什么时候走?”

孟连生点头:“嗯,我们本来没从自流井走,但我想着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二公子,就绕路过来这边,让杜赞大哥先去重庆,我们是后天晚上的船,我明早就得走。”

沈玉桐想了想,道:“后天晚上的船,不用这么急着走,我让家里的汽车送你,半天就能到重庆,后天走也不迟。”

沈天赐忙不迭附和:“对对对,家里有汽车呢,后天早上我让汽车夫送你去码头,明天在我们自流井好好玩一天。”

孟连生:“那就麻烦二公子和天赐哥了。”

他脸上已不见那日早上渴望从自己这里得到答案的表情,看着他的目光是一派干净与坦然,与从前别无二致,就像是那晚的事从未发生。

倒是让沈玉桐之前对他的担心,显得有些多余。

因为时日已晚,沈天赐见一个舟车劳顿,一个在盐场劳累一天,便像个善解人意的老大哥一样,催促两人早早去休息。

两人都是从善如流。

翌日,沈玉桐起了个大早,出门往天井一看,孟连生已经在木槿花下伸展胳膊。

“二公子,早!”他听到动静,转过头展颜一笑,先打了招呼。

“早!”沈玉桐朝他走过来,问道,“今天想去哪里玩?”

孟连生说:“我对自流井不熟,二公子安排就好。”

沈玉桐点点头:“行。”

自流井虽然富庶,但常年的采盐,近处并无多少风光,而孟连生明早就要启程,他也不好带他去远郊劳累,最终还是跟上回一样,去盐场看看盐工采盐烧卤,参观他们做精盐的新机器。

到了中午时分,又回长街带他去酒楼吃盐帮菜,最后在茶楼听听小曲,再看一场地方戏,坐船在釜溪河游了两圈,便已是暮色四合。

沈玉桐第一次觉得原来一天是这样短。

这一日下来,两人聊美食聊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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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川戏与京戏昆腔的区别,聊了自流井的盐,也说到西康的鸦片,但仿佛是心照不宣一般,谁也没主动提起那一晚,

此时已是仲秋,今晚恰逢晴朗天,秋风习习,圆月当空,是个月下对饮的好气氛。

洗漱过后,时日尚早,沈玉桐与孟连生不约而同走到了天井里的石桌。

“睡不着?”沈玉桐笑问。

孟连生点头:“太早了点……”

“是还早。”沈玉桐在他对面坐,叫来丫鬟送来一壶花茶,又亲自斟了一杯递到他跟前,“这是自己家里晒的菊花茶,晚上喝点这个能助眠。”

孟连生捧起茶杯,抿了一小口,因为还有些烫口,便又放回石桌,垂下眸子小声开口:“二公子,那晚——”

沈玉桐心头微微一怔,抬头看向他。此刻的天井中,只得他们两人,安静得能听到风拂过树木的声音。

孟连生抬起手,蹭了蹭鼻子,道:“那晚是我冒犯了二公子,我要同二公子道歉。”

沈玉桐不料他会这样讲,回过神来,不免更加自责,忙不迭摆手道:“怎么能怪你呢?是我喝醉酒误事。”

孟连生说:“那天早上我见你不理我,以为你生我的气。”

沈玉桐哭笑不得:“我怎么会生你气?我只是一时不知该跟你说些什么,毕竟那就是个错误。”

孟连生抬头看他,仿佛是不解道:“我们那样是错误的吗?”

沈玉桐喝了口清心明目的菊花茶,又暗暗深呼吸了口气,好整以暇道:“小孟,你既然觉得男人去堂子睡女人都不是正派人所为,那就应该明白,我们是朋友,做这样的事也是错误的,这事只能发生在爱人之间。”

他望着孟连生纯良懵懂的模样,只觉自己十分道貌岸然。但为了对方好,也只能将这份道貌岸然继续扮演下去。

见他似乎懂了自己的意思,又乘胜追击道:“你还年轻,应该多认识女孩子,现在是民国,倡导自由恋爱,你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到一个喜欢的姑娘。”说着似乎想到什么似的,轻笑了下,“石头记里贾宝玉不是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若是遇到一个喜欢的姑娘,就会懂得宝玉的这番话。”

孟连生说:“二公子一点也不浊臭。”不等沈玉桐回应,他又冷不丁问,“那二公子呢?”

沈玉桐不明所以。

孟连生:“二公子也会认识喜欢的姑娘,然后娶她吗?”

沈玉桐微微一怔,他确实见过不少姑娘,在年少懵懂时,他也曾与美丽的女子约会,用时髦的说法,叫做谈恋爱。就像贾宝玉一样,他觉得女儿是水做的,是世间美好的存在,但他对她们的喜欢,也如水一样单纯,从来没有任何欲念。

直到去了英吉利,年岁渐长,他才渐渐明白自己对女子单纯如水的喜欢,源于何故。

自此之后,他就再没有接受过女子的示好。

他不是上海滩那些有龙阳之好,旱路水路都能走的公子哥,一面与小倌戏子纠缠不清,一面三妻四妾儿女成群。

这世道中的女子,本就身不由己,他不想去害人。

幸而他一早就知道,父亲在幼时给他算过命,说他命里会遇一桃花劫,于是对他到了成亲年龄无心娶妻生子反倒不在意,叫他这个光棍儿打得理所当然。

对于七十岁的老父亲来说,打光棍儿总比带个男人回家要正常得多。

他想了想,语焉不详地回道:“这个得看缘分。”

孟连生倒是不以为意,又转而问:“那二公子说的自由恋爱是怎样的?”

沈玉桐一副过来人的语气道:“在上海滩的话,就是送送小礼物,约约会,去西餐厅吃饭,看看戏和电影,再去游游河逛逛街。”

他不说倒好,说完才惊觉,这些事他与孟连生竟然都干过,以至于说着说着,就有些心虚起来。

好在孟连生似乎没胡思乱想,只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问:“那如果两个人隔了距离,不能常常见面呢?”

沈玉桐笑说:“那当然是互相写信,你没见文人墨客谈情说爱,最离不得书信。”

孟连生弯唇一笑,点点头道:“我明白了。”

孟连生确实是明白了,原来二公子竟是担心自己还没碰过女人,就被他带上歪路。

别说人的七情六欲复杂得很,就是山里的猴子,他也见过有公猴放着一堆母后不骑,专骑公猴的。

他碰没碰过女人并不重要,因为他就想跟这个人在一起,自打他开始想着那事,唯一想碰的人也只有沈玉桐,跟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没有任何关系。

不过他也知道,现在说这些,沈玉桐不仅不会相信,还会认为是他引诱了自己,是他把自己带坏,走上了歪路。

要论起好坏,二公子确实是个冰清玉洁的君子,襟怀坦白的好人,所以才希望自己能走上一条他所认为的正路。

可男欢女爱娶妻生子就是正道么?

男人娶女人,为得是有人操持家务,生儿育女,伺候爹娘。因为要传宗接代,生了闺女还不行,非得生儿子,生不出就是七出之罪,生了儿子也不见得好过,最后熬成黄脸婆糟糠妻,新人换旧人。

古往今来,多少女人在男人的这条正道里,倒了大霉?

依他所见,走这条正路的男人,其实坏得很。

他自认自己不算是个坏人,做过的那些事,比起男人走正路害过那么多女人,也实在算不得什么恶事。

他没打算走沈玉桐口中的正路,不过总算明白了对方的心思。并决定按着对方想要的方式慢慢来。

他心情豁然开朗,临别这一晚,心满意足睡了一个好觉。

翌日清晨,吃过一顿丰盛的早餐,沈玉桐送孟连生出门上车。他一早吩咐厨房给他准备了便于存放的食物,又挑了几本书让他在路上打发时间。

鼓囊囊的一个包袱,是他亲自装点打包。

孟连生抱着这个包袱,脸上一直带笑,是惯有的纯良笑容。

“二公子,那我走了,我们上海见。”

沈玉桐点点头:“出门在外要当心,路上多保重。”

说罢,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衣服里摸出一个小锦囊,又从锦囊里抽出一根红线,一块琥珀色的观音坠子从里面露出来。

“前几天我在盐井上发现一块很不错的盐晶,拿回来自己刻了一个观音像,让寺庙里的主持开了光。盐区信这个,戴上能保佑平安。”

他将盐晶递到孟连生跟前。

孟连生睁大眼睛:“这是给我的吗?”

沈玉桐笑:“希望这个能保佑你平安。”

孟连生接过盐晶雕刻的观音,晨光之下,这块琥珀色的盐晶,散发着晶莹剔透的光芒,实在是一块很别致的小玩意。

他小心翼翼抚摸了下,喜滋滋戴上脖颈,低头看了片刻,才又抬头,黑眸灼灼地看向对面的人:“二公子,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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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一个容易满足的家伙,沈玉桐心道,他好笑地摇摇头:“就是个小玩意儿,又不值钱。”

孟连生道:“二公子亲手雕刻的盐晶,比金银珠宝更值钱。”

沈玉桐见他这样欢喜,有点想揉揉他的头,但也只是想一想,手还未抬起来边作罢,他可不能再将他引上偏路。他笑了笑道:“行了,赶紧上车吧,路上指不定会耽搁,小心误了傍晚的船。”

孟连生用力点头,转身握住车门把,正要拉开,忽然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问道:“二公子,我回去后能给你写信吗?”

“可以啊。”

孟连生又问:“你会回吗?”

“当然。”

“那我每天给你写一封。”

沈玉桐失笑:“这样的话我可能回不过来。”

孟连生赶紧改口:“那就每个礼拜一封。”

“好。”

“就这么说定了。”

“嗯。”

“二公子再见。”

“再见。”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思维方式跟正常人不大一样哈。

之前两人在船上看书时不就说了,观点清奇但又逻辑自恰,他还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呢。

所以也不要把他想成什么大野心家,没有的。

食色,性也,就是他所有不可思议行为的驱动力。

简单来说他的人生追求就俩——吃饱穿暖,日上二公子23333

第44章、第四十四章难以启齿的占有欲

沈玉桐与孟连生初夏入川,仲秋开启了接下来一年的离别。

一个月后,沈玉桐收到了孟连生写来的第一封信,落款时间是在他离开后的第九天,也就是说他抵达上海的当日,就寄来了这封信。只是路遥车马慢,竟是足足过了大半个月,才到他手中。

薄薄一张信笺纸,内容很简单,承袭了他平时寡言的风格,无非是报个平安,再同他问好。

这是沈玉桐第一次见到孟连生的字。在自来水笔流行的年代,能看到用小毫写出的这一笔行书,绝对称得上赏心悦目。

他自己幼时学过书法,字写得也不差,但临了两年王羲之,最终也只临出了个四不像。而孟连生这笔行中带楷的字,遒劲潇洒,一看就是来自赵孟頫。一个只上过几年私塾的孩子,竟将赵体学得形神兼备,不能不说是天赋异禀。他再次发觉孟连生是个宝藏,放在旧时,只怕是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才。

一封信明明只得寥寥半页的内容,他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为了对得起这笔字,他叫来阿福准备笔墨纸砚,又沐浴焚香,才开始写回信。

此后每个礼拜,他会收到一封孟连生从上海寄来的信,内容无非是日常琐事,最近雨水都不多,天气又变冷了,吃到什么好吃的。虽然简单,读起来却让人心神愉悦。愉悦之后,他亦会认真回过去一封,内容自然也是诸如此类。只不过一个说上海,一个说自流井。

偶尔信件迟来两天,沈玉桐还会亲自去邮局查看。

这样雷打不动的通信频率,显然远远超过寻常友人。他和龙嘉林也总共就通了两三封信,龙嘉林那状如狗爬的字,他看一眼就觉得头大,更别说认真去回。

他其实明白这样的区别对待是为何。

他诚心希望孟连生能获过上世俗的幸福生活,自己却又无法控制地陷入对他的喜欢。

转眼已是岁末,因为盐厂这边走不开,沈玉桐没有回上海过年,倒是沈玉桉在正男风月里来了一趟自流井,代表全家上下来看望自家这个小少爷。

原本沈玉桐从西康回了自流井,他就要亲自来一趟才放心,只是家业繁冗,父亲年迈,他这个顶梁柱根本脱不了身,及至过年,工厂放假停工,他才得空过来一趟,虽然只待了两日便离开,但这一来一回,也要半个多月。

一番折腾,不过是为了看一眼弟弟。

沈玉桐知道兄长这些年背负的担子,大哥是有抱负的人,如今已是上海商会副会长,操劳奔波十数载,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守住沈家家业,他想要得是发展民族工业,让华夏这艘老旧的巨轮焕发新光,这也是为何自己回来说要办精盐厂,他全力支持的缘故。

自己又何尝不是跟兄长一样,国家如今风雨飘摇,生在商贾之家,哪能心安理得关在大宅门里享乐?

于是虽然是来看望弟弟,但兄弟二人的交谈,总也离不开工厂的事。

直到道别时,沈玉桐才状似想到什么的,随口问:“对了大哥,这几个月你见过小孟吗?”

孟连生将沈玉桐从王师长手中救去西康这事,沈玉桉自是一清二楚,原本这孩子对沈家就有恩,这回又救了一回弟弟。孟连生去年回上海后,他专门去柏公馆送了一份礼物和支票,对方收下了礼物,但支票无论如何都不要,最后也只能作罢。

为此,沈玉桉专门让人留意着孟连生,想着能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沈家及时出手相助。

只是自己并没有等来这个机会,而且……

他沉吟片刻,抬头看向沈玉桐,道:“孙志东一死,柏清河现在最重用的就是小孟,他在立新已经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顿了片刻,似是迟疑了下,才又说,“不知是不是人长大了,反正听来的有关他的消息,好像跟我从前以为的那个小孟不大一样。”

沈玉桐笑说:“他本来就是有本事的人,能得重用也无可厚非。”

“话虽如此,但立新做的是什么行当,你也清楚。”

沈玉桐当然懂得鸦片误国的道理,却忍不住要为孟连生辩解:“当初为了护国滇川烟土开禁,现在各路军阀打仗养兵也离不得烟税,这怪不了土商。再说,小孟也只是替人办事。”

“这倒是,”沈玉桉点点头,“小孟的事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他那样一个好孩子,定然是明事理懂分寸的。人活在世,首先得赚钱吃饭,他与你我的出身背景不同,不该用我们的标准去要求他。”

听兄长这样说,沈玉桐欣然笑开:“他肯定有分寸的。”

送走了沈玉桉,沈玉桐又开始盼望最孟连生最新的来信。因为春节的缘故,这封信比预计中晚来了五六日,正赶上正月十五。

傍晚拿到信,他连出门看灯会都省掉,打发了阿福,自己一个人钻进书房,迫不及待信封拆开。

一张相片先从信封里掉落出来,他拾起来放在灯下。照片中站在照相馆背景布前的男子,赫然就是孟连生。

头发比先前长长了一点,梳成一个整齐利落的分头,脸上还有模有样戴了一副无框眼镜,身上穿一件长款呢大衣,不仅英俊气派,较之之前,也更添几分成熟。

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他大概是没办法再叫他孩子。

沈玉桐看着相片上人模人样的家伙,本是觉得有点想笑,但展开信笺后,刚刚浮上的笑容,又渐渐凝固。

信中的内容依旧简单,说过年跟公馆里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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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佣人们一起去照相馆照相,大家拿到相片,纷纷寄给老家亲人,但自己老家已经没亲人可寄,只能寄给二公子。

虽然信后又说,在柏公馆过年很开心,张妈给他做了新棉鞋,柏先生封了大红包,还和子骏一起放了烟火。但沈玉桐依旧觉得有点心酸。

他自己这个年没与家人一起过,但他住的宅子叫沈宅,他是这里的主人,跟自己一起过年的沈天赐一家,也是他的亲人,更有上海的家人挂念,有家可归。而孟连生再如何说过年开心,始终是寄人篱下,无论是身边和远方都已没有家人,如果他真能成个家,于情于理都是好事。

然而在通了几个月的信后,他对孟连生成家这件事,俨然已经不向先前那样期盼,反倒是在心中对人生出了一点难以启齿的占有欲。

他知道这是不对的,但他只是个人,可以去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却办法左右内心的感情——不,也许连行为都难以控制。所以才会将这张相片放进皮夹中,回信时更是对让他成家一事只字不提,只说自流井一切都好,自己一切都好,只是挺想家,也挺想在上海的他。

在信件往来川沪之间,日子倏然而逝,草木青,梅雨过,又是一年夏去秋来。

一场秋雨下过,十里洋场的行道树,一夜之间秃了大半,凉意铺天盖地地朝这座城市袭来。

公租界的立新办公室里,孟连生坐在紫檀木办公桌后的大班椅上,手上拿着一封刚刚收到的信,小心翼翼撕开蜡封,随着信笺被抽出,一张黄色的银杏叶从里面掉出来。

孟连生将银杏叶从桌上拾起来,举在半空看了好一会儿。

他知道这是自流井今年第一批黄叶,那边跟上海一样,也进入了秋天。

他将银杏叶收起,夹进案台上那本常用的英文字典中,然后慢慢展开信笺读信。信中内容跟从前一样简单,但又完全不同。

沈玉桐在信中说这是最后一封信,叫他也不要再往自流井给他寄信。

因为,他三天后就要启程回上海。

若不是向来不将喜怒之情溢于言表,孟连生大概要雀跃得从椅子上蹦起来。

二公子要回上海了。

三百六十九天,比整一年还多上四天。

他看了眼信上的落款时间,是十天前。他对上海往来重庆的航班早烂熟于心,若是不出意外,二公子后天上午抵达上海。

“小孟!”

他正想着,办公室的门从外面被推开,杜赞急匆匆走进来。

“杜赞大哥,有事?”

杜赞将门阖上,走到他桌前,低声道:“还是张怀明的事,他不是在闸北弄了个码头,进上海的货,都绕过公租界从闸北进。你先前说再等等看,等了两个月,他不仅一句招呼没跟我们打,还挖走了好几家租界的烟馆去他那里提货。而且他现在买通了闸北的军警,我们也没办法跑去那边动他。”

孟连生依旧盯着手中信笺,头也不抬淡声道:“张老板在闸北动不了,他儿子在法租界上中学,应该可以动一动。”

杜赞蹙起一双浓眉:“你是说把张怀明儿子绑了?但现在租界里巡捕房对这些事管得还挺严,已经跟我们打过几次招呼,不要闹事。张怀明与洋人关系也一向不错,他一个状告上去,我们还是得放入。而且张少爷出入都带着两个白俄保镖,要绑他也没那么容易。”

孟连生将信笺小心翼翼叠好塞回信封,打开抽屉放进去,抬头看向对面的男人,轻笑了笑道:“谁说要绑张少爷?杜赞大哥,在上海滩光靠武力早已经行不通了,那样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杜赞眉头蹙得更深:“小孟你的意思是?”

孟连生不紧不慢道:“张少爷最近迷上了会乐里富春楼老三,富春楼老三有个老相好,正是我们立新的老朋友陈买办,两人最近为这老三一直在别苗头。今晚是富春楼老三的生日,估计不少老爷少爷都会去捧个场,两人定然也会在,你也替我去送份礼。”

杜赞还是不明所以,不仅是眉头紧锁,连一双眼睛也皱成了三角眼。

孟连生站起身,走到衣架旁,拿过外套,淡声道:“张少爷年轻气盛,你想办法拱把火,让他和陈买办打起来,张少爷在租界刺伤陈买办,以陈买办与洋人的关系,让张少爷关上个一年半载轻而易举。到时候张老板想救儿子,其他路都行不通,只能找我们立新帮忙。”

杜赞恍然大悟,只有一样不解:“但怎么才能保证张少爷会刺伤陈买办?”

孟连生道:“是不是张少爷刺伤的不重要,只要让人以为是他刺伤的就行。那么热闹的地方,要办成这是对杜赞大哥来说应该很容易。不过,得控制好力度,别真要了陈买办的命。”

这回杜赞是彻底明白了。

张怀明这儿子,是个典型的纨绔少爷,还在上中学,就已经是妓馆里的常客。他年纪其实也不算小,今年已经二十有一,上学这些年,今年请长假学皇帝去承LJ德山庄避暑,明年又要休学去跟父亲学做生意。生意做得烦了,又回学校复学。六年中学,被他羊拉屎一样稀稀拉拉读了快十年还没毕业。但无论怎样不成器,他也是张怀明的独子,这不成器也是当爹的一手惯出来的,据说张怀明把这儿子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这要捅伤人被关上一年半载,那还得了?

而陈买办当初得罪帮会的人,是立新救了他的命,这个面子肯定会卖。

杜赞虽然面上只是豁然开朗的笑,心中却对孟连生又佩服几分。

当初回到上海,柏老板将对方提上来,当了立新的经理,立新内外多少人等着看这个毛头小子的笑话,若不是柏老板坐镇,底下一些人只怕会揭竿而起。他都已经撸好袖子,要好好护着小孟。

不想,那些曾经想动孟连生的人,一个个最后不是来求他就是灰溜溜滚得老远,不过半年多,小孟就将立新经理这个位子坐得稳稳当当。

想当初,别说是孙志东,就是柏老板,那也是靠拳头打来的天下。而孟连生坐稳立新第二把交椅,不费一兵一卒,用他自己的话说,靠的是办公桌上两本书,《鬼谷子》里的捭阖之术,和《孙子兵法》里的军事计谋。

杜赞也好奇翻了这两本书,读完之后却并无收获,每次遇到事情,依旧想不到孟连生能想到的办法。

原本他护着孟连生,是因为在西康时对方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但渐渐的,他开始对这个毛头子打心底的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在他手下做事。

良禽择木而栖,孟连生必然是根值得依靠的好木。

*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新篇章,这回是真的要谈恋爱了~

想想,小孟现在也才二十岁,那是真小。

小孟:小?

第45章、第四十五章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男子了

仲秋的气温,一天一个样,这两日又凉了几分。

孟连生早早起床,在柏公馆的小房间里,换上一身新买的深灰色三件套西装,用梳子将头发梳成一个锃亮的小分头,戴上沈玉桐送他的那颗琥珀色盐晶观音,再将铜怀表拴在马甲左边口袋,链子一端挂在中间的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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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戴整齐后,他对着镜子左右照了照,自认是个非常英俊体面的青年,与十里洋场第一公子站在一起,应该也算登对。

照完之后,他又想到什么似的,从床头柜上拿过那条棕色开司米围巾戴好。脖子上的围巾,胸前的观音吊坠,腰间的铜怀表,每一样都出自沈玉桐之手。

孟连生对着镜子,心满意足地弯起嘴角。

他下了配楼,来到主楼客厅,柏清河父子已经坐在餐桌准备吃早餐。他两个月前已在外置办了自己的新宅子,在上海有了自己的家,但每个礼拜依旧会回柏公馆住一两日。

“小孟,来陪我和子骏一起吃早餐。”

孟连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时间尚早,于是从善如流应了一声走过去。柏子骏跳下椅子,坐在他身旁,手中还拿着一个他昨晚送的木帆船。

“小孟哥哥,你看我给这个帆船取了名字,叫逐浪号。”

孟连生摸摸他的头,笑说:“名字起得真好。”

柏清河淡淡看了对面的人一眼,这一年来,孟连生做的事,他一清二楚,因为对方也从不隐瞒,总是如实相报。他成长得要比自己预计快了太多,外面都传立新小孟得了他真传,是上海滩第二个柏清河。但他很清楚,孟连生做事的风格,跟自己截然不同。

他不能说谁对谁错,谁好谁坏,做他们这一行的,总归都算不上好人。

但孟连生所做之事,确实一次又一次超出他的预料,甚至已经叫他很难将对方与当初码头那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联系起来。

然而他在他面前依旧恭谦,对子骏也依旧关照宠爱,与初来时仿佛又并无不同。

他上下打量他一眼,笑说:“今天穿得很摩登啊,是要去约会吗?”

孟连生拿过佣人冲泡好的咖啡,轻轻呷了一口,摇头道:“二公子回上海,我今天去见他。”

“沈家二公子?”柏清河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笑道,“他去自流井一年多,没怎么听到他的消息,差点忘了你在四川救了他,还与他在西康待了几个月。二公子是留过洋的人才,沈家也非寻常商贾之家,你们有这份交情难得,他回来了,你要多和他走动。”

孟连生点头:“嗯,我会的。”

“对了,”柏清河想起什么似的,又道,“我三叔去立新支钱,只要数目不过分,你由着他去,不用阻拦。若是他找你麻烦,你想法子打发了就行,别跟他纠缠。”

孟连生笑说:“三爷是先生的亲叔叔,又是立新元老,我会尊敬他。”

柏清河摇头叹了口气,无奈笑道:“没办法,叔侄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当年我来上海得罪人,他东拼西凑医药费才保住我的命,没有他当年救我,哪还会有现在的立新。还有顺和那边,李永年毕竟是我义父,抢生意可以,但别动他人。”

孟连生听得出柏清河是在敲打他,告诉他谁能动谁不能动,他是很听对方话的,既然对方开口,那他自然会记在心中。

他点点头:“我晓得的先生。”

柏清河轻笑:“小孟,你很聪明,志东不在了,幸好有你这个帮手,不然我又得像往常一样忙碌,子骏几天都看不到我人影。”

孟连生说:“先生给我机会,我当然要努力回报先生。”

柏清河笑:“嗯,我没看错人。”

从柏公馆出来,孟连生直接去了码头。抵达码头时不过九点,而从重庆出发的客船,十点左右才倒。因而他硬生生等了一个钟头,才看到那艘船姗姗来迟地鸣笛入港。

七天七夜的轮船之旅结束,沈玉桐踏上码头的那一刻,简直有种不知今夕何夕的错觉。

阿福和程达手中拎着大包小包跟他身旁,他自己则是拎了一只藤箱,是他这趟行程最重要的行李,箱子里除了厚厚几大本盐厂账目,就是一小摞孟连生寄来的信。

出了闸口,他站在熙熙攘攘地旅客中,望着熟悉的景致,一口气还没舒了下来,便听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玉桐!”

沈玉桐循声望去,看到一辆黑色雪佛兰旁的沈玉桉正在朝自己挥手,也举起一只手回应,拎着箱子朝对方跑过去。

他手中只得一只分量不重的藤箱,跑得十分矫健,可苦了身后两个大包小包的跟班。

“大哥,叫汽车夫来接就行,你怎么又自己来了?”

沈玉桉笑说:“你回家我哪能不亲自接?走走走,已经安排家里的厨子做你最爱吃的菜,回去就能吃上了。”

沈玉桐失笑:“我这回是在自流井又不是出洋,好吃的比上海还多。”

沈玉桉道:“自流井是好吃的多,但船上这七天可是没什么吃的。”

“这倒也是。”

阿福和程达跟上来,沈玉桐指挥两人将沈天赐塞上的几大包土特产放入后备箱,正要跟着大哥上车,余光忽然瞥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下意识转头。

目光越过人群,定睛一看,站在不远处正朝这边望着的那年轻人,赫然是一年未见的孟连生。

他将藤箱塞进车子里,对沈玉桉道:“大哥,你稍等片刻。”

说罢,便拔足飞快朝孟连生的方向跑过去。

“小孟!”跑到孟连生跟前,他激动地攥住对方的手臂,微微抬头看向他——没错,孟连生在这一年又长高了,他如今不能平视,而要微微仰视了。

他望着面前嘴角含笑的英俊男人,很有一点不真实感,明明才一年不见,却恍若隔世一般,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二公子,你终于回来了!”孟连生笑着开口。

沈玉桐被他这句话拉回现实,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但激动犹在,且因为不知这激动如何表达,只能将他一把抱住。

孟连生伸出手回抱住他,在他耳畔道:“二公子,我好想你。”

“我也很想你。”

说完这话,两人紧紧抱在一起,一时都都没再开口。

幸而沈玉桐很快找回理智,觉得两个大男人在人来人往的码头这样抱在一起,多少有点奇怪。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和对方分开,道:“我大哥来接我,家里准备了洗尘宴,你跟我一起去家里吃饭如何?”

孟连生目光越过他,瞧了眼那边下了车朝这边看过来的沈玉桉,道:“二公子刚回家,我跟去只怕会不方便,能第一时间看到二公子我就满意了。等二公子与家里人聚完,傍晚我请二公子吃饭,为二公子接风洗尘。去番菜馆,就我们两个人,如何?”

沈玉桐想着也是,自己刚回家,家中上下必定热闹得很,让孟连生跟自己回去,只怕会让他不自在。于是笑着点点头:“行,我五点钟去柏公馆接你。”

孟连生道:“我现在不住柏公馆,五点我去沈家花园接你。”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也没多想,点头道:“行,那我们五点见。”

他同他挥挥手,念念不舍地转身朝自家车子走去,因为一步三回头,这段几十米的路程,被他走出了个十八相送。

“小孟来接你?怎么不让他跟你一起来家里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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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桉见人走回来,随口问。

沈玉桐道:“他性子腼腆,我这一回来,家里人肯定得围着我转半天,他去了多不自在。”

沈玉桉大笑:“别人不知道,反正你大嫂肯定是要围你转半天的。”

沈玉桉笑着没说话,在汽车启动时,朝依旧站在原处的孟连生看去,对方见他看过来,忙举起手朝他挥了挥。

因为孟连生的缘故,原本归来与家人相聚的期待,变成希望这一日快快过去。沈玉桐一心盼着傍晚五点早些到来。

因为这个希望,他从坐上车子,到回到家中,被众人包围着嘘寒问暖,坐在餐桌上面对一桌子自己爱吃的菜肴,始终都心不在焉,心里好像有蚂蚁爬一样,时不时就忍不住要看一眼手上的腕表,或者墙上的挂钟。

但今天的钟表好像专门跟他作对一般,指针移动得比乌龟还慢。几个钟头,教他等出半个世纪的错觉。

好不容易挨到四点半,他想着从前去柏公馆接孟连生,对方都是提前在门口等候,自己现在出门,应该也不算早。

于是跟家人打了声招呼,说自己要去和小孟吃饭,换上衣服直接出了门。

他提前了半个小时,本以为可以尝一尝等待孟连生的滋味。不想,刚刚走出沈家花园的大铁门,便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福特车,车门外站着的高大男人,不是孟连生还能是谁?

这一回,依旧是孟连生在等他。

他望着对面那人,好笑地摇摇头,迈步穿过马路走过去,在对方面前站定,歪着头笑盈盈问:“小孟,你怎么这么早?”

上午在码头因为太激动,没好好看他,现下自然是忍不住要好好将人打量一番。

他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灰色西装三件套,小分头梳得一丝不苟,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显得一张俊脸清爽明朗,身上甚至还隐隐有古龙水的香味。

他已经是彻头彻尾的上海滩摩登青年,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成年男子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又到了下一章你们懂的环节。

第46章、第四十六章天生的歪种

孟连生似是被他的目光看得羞赧,摸了摸耳朵,道:“我今日也没什么事,就提早过来了。”

沈玉桐轻笑,看向他身后的汽车,道:“你自己开车来?”

孟连生点头:“这是我自己的车。”

沈玉桐并未惊讶,反倒是为他高兴:“你现在可是立新的经理,是该有辆自己的小汽车。”

孟连生打开后车座车门,做出一个绅士的手势:“二公子,上车。”

沈玉桐笑着摇摇头:“你又不是我的汽车夫。”说罢径自走到副驾驶座上了车。

孟连生微微一愣,也赶紧坐上车子,点火启动。

他车开得很稳,沈玉桐以为他学过多时,殊不知这车子他才拿到手不足七天。立新有好几辆汽车,他平时出入也都有汽车夫。但男人似乎天生喜欢这种冰冷的机械玩意,买了宅子置了家后,他就为自己添了一辆小汽车,车子从美国运来,上个礼拜才拿到。杜赞晓得他没学过车,正要自告奋勇教他,哪晓得他坐上驾驶座,就开了车子上路,原来竟是之前坐车时,看着汽车夫开,就已经学会。

订的餐厅正是两人第一回吃饭的那一家,门口换了两个更加高大英俊的侍应生。孟连生泊了车,与沈玉桐并肩走进餐馆玻璃门。

这一回他轻车熟路,不再像两年前得靠模仿对方避免出乖露丑,而如同一个真正的上海滩绅士,娴熟从容地用英文点单。

沈玉桐看在眼中,已经有点想不起刚认识他时的模样,待服务生离开,他笑说:“小孟,恭喜你当上立新经理。”

孟连生露出他熟悉的腼腆微笑,道:“多亏柏先生关照。”

“要是没这个本事,就算柏老板放你上去,你也坐不稳这个位置。”

孟连生望着他,问:“所以我在二公子眼里,是很有本事的人吗?”

“当然。”沈玉桐笑着由衷道,“如果不靠家族萌阴,弱冠之年坐到你这个位置的人,上海滩估计很难找处第二个。小孟,你真的很厉害。”

孟连生被夸得嘴角弯起,显然是很欢喜。沈玉桐见他这模样,也不由轻笑开来。

两人来得早,五点多就便吃上晚餐,因为边吃边漫无边际的聊,虽然也并未说什么有营养的话题,无非彼此这一年的琐事,许多都在信中提过,却也不觉得无聊,于是一顿饭吃出了个慢工细活,及至落地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下来,两人才放下酒杯。

现下入秋已久,昼短夜长,虽然天色已黑,从番菜馆出来,其实也才将将过七点。

夜晚还长,谁也不想这么快告别,沈玉桐正想着找个地方走走,孟连生冷不丁道:“二公子,你要不要我家里坐坐?”

沈玉桐这才想起先前他说自己已不住在柏公馆,他笑着好奇地看向他:“你是自己置了宅子吗?”

孟连生点头:“虽然柏先生对我很好,但寄人篱下总不是长远之计,旁的不说,交友会客就不方便。”

沈玉桐为他有了新家而感到高兴,大手一挥:“那今晚我就去参观一下小孟的新居。”

两人在餐厅点得是果酒,虽然喝了一瓶,但都没醉,孟连生稳稳当当地开着车,朝富民路自己的新家驶去。

他的宅子位于一条新式石库门中,是一栋独立的两层半小洋楼,车子勉强能开进去停到门口。小楼没有庭院,只有阳台,但看起来也十分别致。

沈玉桐跟着孟连生进屋,见小楼漆黑一片,还是孟连生开灯,才恢复光亮,里面更是安静无声,他随口问:“你没请佣人?”

孟连生回道:“我一个单身汉,在家时间也少,只请了一个不住家的娘姨打扫屋子,”

沈玉桐了然地点头,跟着他走进屋内,好奇地举目四望,认真欣赏孟连生这个新家。房子是简单的法式装潢,简单温馨的风格,与自己的口味不谋而合。

他看得饶有兴致,跟在他身后的孟连生,则是一心一意地凝望着他。须臾之后,忽然从后面一把将他抱住。

扑面而来的温热气息,让沈玉桐蓦地僵住,下意识问:“小孟,怎么了?”

孟连生像是犯了鸦片瘾一样,闭着眼睛凑在他耳畔,用力深呼吸了一口气,低声道:“二公子,你让我多认识姑娘,我这一年认识了不少,好几个很漂亮又有才情。”

沈玉桐一颗心微微提起,哑声问:“有遇到中意的吗?”

孟连生摇摇头,在他耳边道:“二公子,我都试过了,但我一个都不喜欢。”他顿了片刻,又低声呢喃般补充一句,“我只爱二公子。”

沈玉桐那颗提着的心,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分不出是因为如释重负,还是在说——这回当真是完蛋了。

因为被对方这样抱着,灼热的呼吸萦绕在耳畔,他只觉身体开始发软,甚至还忍不住微微战栗。开口的声音愈发低哑:“小孟,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我知道,我爱二公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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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二公子爱我。”说到这里,孟连生凑在他脖颈处,又用力闻了闻,然后张嘴将那枚发烫的耳垂含住。

沈玉桐的身子这回是彻底软了,而比身子更软的则是他一塌糊涂的心。

就这样吧,什么不管了,他又不是圣人,就算他有罪,应该也并非罪无可恕,不过是爱一个男人,引诱了对方走上自己这条路罢了。

他在对方的怀抱中,闭上眼睛转头,寻到那张灼热的唇贴上去。

孟连生仿佛怕他逃走一样,立刻撬开他的唇畔,加深了这个吻。

沈玉桐仅存的理智,彻底如摧朽拉枯般崩塌。

*

一吻结束,两人都是面颊绯红,气喘吁吁。

孟连生抵在对方额头,不愿与人分开,哑声道:“二公子,我一个人住有点害怕,你今晚能不能留下来陪我?”

沈原本还有些恍惚的沈玉桐,教他这句话拉回神,他稍稍退开,抬头望着那双乌沉沉纯净的眼睛。

如果不是已经认识他多时,光凭这晃眼睛,还真会让人信了这句话。

他笑道:“小孟,你这个留人的借口可真是太烂了。”

孟连生当红着脸摸摸耳朵,仿佛是在为这个烂借口不好意思。

沈玉桐望着他,闷笑一声,折身走到沙发旁的电话机前,拨了个号码。那头接通后,他开口道:“周妈,是我。你同大哥大嫂他们说一声,今晚我在小孟家里玩,不回去了。”

那头连连应好。

沈玉桐道了声再见,将电话从耳边拿下来准备挂上。只是还没挂稳,一具热气腾腾的身体,从身后缠上来。

有了上一回的经验,孟连生这回堪称是熟门熟路。沈玉桐本来清醒得很,却很快就如喝了酒一样迷醉。

也不知是如何上得楼,如何到的卧室,如何躺上的床。

总之是干柴烈火,一点即燃。

孟连生好像天生就擅长这事,沈玉桐迷迷糊糊想,也许并不是自己引诱他堕落,也许他原本就是这种人。

没了心理负担,自然也就不再欲拒还迎。他主动迎上去,亲吻他的唇。

都是憋了一年的年轻人,情也好欲也好,终于能彻底地释放。

孟连生缠人得很,沈玉桐也不遑多让,两人跟打仗似的,都使出了恨不得吃掉对方的劲头。

秋意浓,室内却是一片春光。

*

沈玉桐昨日才到上海,原本就舟车劳顿,胡闹半夜,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住,这一觉直接昏睡到日上三竿,还是被外面的人语声吵醒的。

他睁开眼睛,望着窗外的阳光,一时有点不知今夕何夕,好半晌才渐渐回神,转头一看,原本该躺在自己旁边的人,已经不在。摸了摸空出来的位置,还有余温。

他舒了口气,揉了揉额头,自顾地轻笑一声,缓缓坐起声,仔细去听外面的动静。

孟连生正在跟刚进门的吴妈说话,吴妈是他请的娘姨,帮忙打扫浣洗。吴妈虽然被唤做吴妈,但其实年纪不过三十多岁,男人前几年出意外死了,留下三个孩子靠她一人养活,因为孩子尚小,既没办法去工厂做女工,也不能去富人家当住家女佣,只能四处做点零活勉强度日。直到遇到孟连生,不用她住家,人又和善,要求不多,给的工钱却不少,足够她养活三个孩子。

孟连生是她的大恩人,他干活自然勤快,每天早上给三个孩子做完饭,便过来洗衣打扫。恨不得这屋子一尘不染才对得起主人家。

因为孟连生并不常在家,即使在家也出门很早,她见这个东家的次数不多。此刻见他在家,惊讶道:“孟先生,你还没出门呀!”

孟连生点头:“嗯。”见人要去忙活,他又道,“吴妈,家里不脏,先别打扫,你去买点菜,帮我烧个午饭,两人份的。以后你都中午再过来,因为可能时不时得要你帮忙烧顿饭,工钱我会再加一块给你。”

他拿了两个大洋递给妇人。

“不用加了,孟先生已经给得很多了。”吴妈忙摆摆手,只接过其中一枚大洋,她这时已经听到楼上卧房的动静,以为是孟连生带了女人回家,笑道,“我先前就说要帮你做饭,但见你白天也不在家,就没提起这事。你那位姑娘要吃什么,我这就去买,若是以后你要在家吃饭,吩咐我就好。”

孟连生没多做解释,只笑道:“我晓得的,菜你拣会烧的就行。”

待吴妈离开。孟连生折身上楼,房内正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是沈玉桐在洗漱。

“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他站在门口,望着盥洗室的人笑问,看到沈玉桐随手扯下他的毛巾擦脸,那脸上的笑容就愈甚。

沈玉桐擦干净脸,回头笑盈盈望向他,戏谑道:“孟先生,你不比我还早吗!”

他天生一双桃花眼,笑起来自带风流。

孟连生心说,二公子先前想得也没错,确实是他引诱了自己。继而又有些得意,那么多人爱慕二公子,但他却爱自己。

思及此,他胸口有点发热,走上前在对方唇上亲了下,将人紧紧抱住:“二公子,我好高兴。”

沈玉桐低低笑了一声:“我也很高兴。”他拍了拍像只幼兽一样靠在自己身上的男人,道,“你不是让你请的娘姨做午饭吗?开饭还早,不带我好好参观一下你的新家。”

孟连生与他分开,拉着他的手道:“走,我带你去参观。”

比起沈家花园,这栋小楼只能称得上是斗室,但对于一个单身汉来说,却是绰绰有余。

走了一圈,最后来到二楼的书房。

因为知道他爱看书,所以看到书房里整整两面墙的藏书,沈玉桐并不惊讶,只是多少有些震惊对方的财力。

小孟确实是出人头地了。

他走到留声机前,拿了一张唱片放进去,是佟如澜唱的《凤还巢》,转头笑道:“小孟,你的新家很不错。”

孟连生点点头,到他跟前,道:“新家是还不错,不过我一个人住,总觉得有点孤独。”

沈玉桐似笑非笑看向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孟连生道:“如果二公子能经常来陪我,那就再好不过了。”

说罢,不晓得从哪里拿出一把钥匙,放入沈玉桐手中。

沈玉桐不是扭捏的人,既然已经认定了这段关系,总要考虑两人的相处。他们这样的关系,终究没法太堂而皇之的昭告天下,去沈家自然不现实,有这么一个只有两人的小楼,确实是很方便。

他看了看钥匙,笑着放入口袋。

孟连生看了眼墙上的挂钟,道:“午饭还早,要不然我们先吃点东西?二公子,你想吃什么?”

沈玉桐随口道:“随便,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孟连生没说话,只一双黑眸定定望着他。他昨晚耕耘半夜,此刻仍旧精神奕奕,丝毫不见疲态。可见二十岁的年轻男人,确实是有使不完的劲儿。

沈玉桐对上他小鹿一般清澈的眸子,不知他要作何,便挑眉露出一个疑问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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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生弯唇一笑,伸手钻进他衬衣下摆,低声道:“我想吃你。”

沈玉桐还没反应过来,又与他纠缠在一起。

身后留声机里,程雪娥在唱——“思前思后柔肠百转,前生造定今世缘”。

沈玉桐迷迷糊糊地想,那么一双纯良的眼睛,怎么能说出这样狎昵的话?

明明只是初经人事,怎么会这么厉害的本事?

他确定孟连生就是天生的歪种,不是自己引诱他带坏他,是自己被他带着一起堕落。

*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是真在谈恋爱了。

隔壁新文灵异玄学文《招错魂之后》开了,快去看鸭!!

第47章、第四十七章夜奔

那天吴妈回到小楼做好饭,两人才衣冠楚楚地从二楼下来。吴妈也才知,原来孟连生带回的不是姑娘,而是一位俊公子。

她是市井淳朴的妇人,并没有想太多,只以为两人是朋友。

沈玉桐与孟连生的关系,对外确实也只能以朋友相称。

若是捧戏子养小倌,父兄顶多是训斥他胡闹,却也不会太当一回事,高门大宅里的风流韵事罢了。

但他和孟连生,不管未来会走向何方,至少此时此刻,彼此都是认真地爱着对方,与正常的男欢女爱并无不同。却也正是因为这份认真,才没可能被接受,他也不想让孟连生因此受到任何伤害,对外以朋友相称,可以少点不少麻烦。

虽然拿了钥匙,但初回上海,事务繁忙,除了盐厂,沈家兄弟又商量开设碱厂。回来后,沈玉桐有大半时间都在奉贤,在租界待的日子寥寥无几,小半个月过去,除去第一天,只来了两次孟连生小楼与他过夜。

孟连生并不直接说,只是隔三差五打电话到奉贤的办公室,问他何时回租界。没回见了面再分开,对方一双眼睛里全是念念不舍。

沈玉桐是真心要对孟连生好的,不免觉得自己这个恋人当得太不合格。

终于忙完手上一堆杂事,他这日主动约了孟连生去看戏,下午早早赶回租界与对方碰了面,一起去德兴馆吃了晚饭,再直奔丹桂戏院去看戏。

丹桂戏院是西式风格,二楼有包厢,宾客多是名媛贵女,或是不愿抛头露面的大人物。从前沈玉桐喜欢坐在戏台子前的贵宾位,今晚特意给自己和孟连生订了一间包厢。

自打回上海,沈玉桐还未和佟如澜见过面,听戏也只在孟连生书房那只留声机听过。今晚佟如澜演的是《状元媒》,难得有闲心来戏院,他是要打算好好听一场。

只是戏台子上,佟如澜扮演的柴郡主,才刚亮嗓子唱“长年安享皇宫院,今日里驰骋到边关”,坐在包间的沈玉桐便觉腰间异样,将他听戏的心思打断。

他低头瞧了眼往自己衣摆里探的手,又抬头看向不知何时已将椅子挪在自己身旁的孟连生。对方倒是一直盯着戏台子,是个正人君子的模样,只是耳朵微微地在泛红,暴露了他此时的小心思。

无奈地轻笑一声,抓住他的手,想将他挪开,哪知带着薄茧的手,仿若磐石一样,不仅没让他挪动,还打蛇随棍上地钻了更深。

沈玉桐被他撩得面颊发烫,紧张地看了眼周遭。

包厢里的宾客,虽然互相能看到面容,但下半身都被围栏遮挡,若是做点什么,确实瞧不见。可到底是公众场合,他低声喝道:“小孟,别闹!”

孟连生转头瞧他一眼,弯起嘴角露出一个无邪的笑,手上闹得更厉害。

这家伙,当真是天生的坏东西。

沈玉桐只得派上自己两只手跟他在下方打仗。

戏台子上哐哐嚓嚓,正是热闹是,这小小包厢不为人知的角落,也是一片火热。

眼见自己要扛不住,实在是怕自己出乖露丑,沈玉桐抖着声音低声道:“真别闹了,散戏了去那里随你怎么闹。”

孟连生这才收回那只禄山之爪,沈玉桐狠狠瞪他一眼,却因为眸中含春带水,如何都瞧不出狠厉,倒像是在勾引。

这时孟连生倒是又露出惯有的羞赧,伸出手替他整理衣衫。

两人靠得很近,彼此的气息就在鼻尖萦绕,沈玉桐知道今晚这场戏是看不进去了。

他正想着说干脆提前离场,包厢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风风火火闯进来,还大口喘着粗气,显然是狂奔了一路。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年多没见的龙嘉林。

龙嘉林自然是专门为沈玉桐而来。

这一年来,局势紧张,他老子将他管得很严,以至沈玉桐从自流井回上海后,他根本没法马上脱身回来看他,还是昨天驻地来了贵客,他爹要关门跟人密谈至少两天,他才趁夜溜走,驱车赶回上海,傍晚到了沈家花园,却碰上沈玉桐出门来看戏。

一年多没见,他是一时片刻都不想等,干脆跑来戏院直接找人。

此刻看到活生生的沈玉桐,龙嘉林当下激动不已,全然不顾戏台子上正在唱戏,也还没唱到观众叫好的空档,他大喊一声“小凤”,冲上前便将人抱住。

沈玉桐完全没想到龙嘉林会忽然出现在这里,被他抱住时,还是一个张嘴惊讶的模样。

而一旁的孟连生则是微微蹙起了眉头。

龙嘉林气吞山河的一声呼喊,凭空惊雷一样,打搅了唱戏看戏的人,戏台上的伶人尚且能稳住节奏,楼上楼下的观众,却是纷纷不满地循声看过来。

沈玉桐反应过来,将人推开,恨不得挖个地道钻进去。这回是不想走也得走了。

他拍拍孟连生,低声道:“我们先出去。”

然后拽着还在张牙舞爪激动的龙嘉林,灰溜溜离开包厢,直奔戏院大门外。

龙嘉林对自己的莽撞,似乎浑然不觉,被拉着时哎哎直叫,等到出门口终于被放开,又赶紧揽住对方的肩膀,道:“小凤,大哥说你跟人来看戏了,我还想你跟谁呢,原来是小孟。”说罢,转身爽朗地拍拍孟连生,“小孟,听说你在四川救了小凤,回头我可得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蹭了蹭鼻子,欲盖弥彰地轻咳一声。

孟连生目光在他肩上那只大手,笑道:“我和二公子是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是应该的,龙少爷不用客气。”

见到久别的好友,沈玉桐原本是该高兴的,但不知是不是因为与孟连生难得的相聚时光被打断,此刻面对兴高采烈的龙嘉林,他好像没办法与他一样兴奋。

他将龙嘉林的手拿开,问:“小龙,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看你啊!”龙嘉林回得理直气壮,只是又想到什么似的,肩膀一垮,露出个愁眉苦脸的模样,“你都不知道我这一年被我爸爸管得有多严,没他允许哪里都不能去。知道你回了上海,也没办法立刻回来看你。就这还是偷偷跑回来的,明天一早就得赶回驻地。”

听了这话,沈玉桐默默看他一眼,高大挺拔的青年因为长途跋涉,满身的风尘仆仆,身上的戎装也是松松垮垮,他不得不为自己刚刚的重色轻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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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出一点愧疚。

但龙嘉林显然并没意识到他哪里有问题,更加没看出来他与孟连生早已不是简单的朋友——甚至刚刚在戏院包厢差点擦枪走火。

他只有与好友久别重逢的激动和欢喜,军营枯燥苦闷,他没有一天不想着回上海,像从前一样与沈玉桐日日在一起。但他是龙家独子,想要做什么不是自己说了算,因而偷来这一天见到沈玉桐,对他来说,比过年过节还开心。

他再次揽住沈玉桐的肩膀,道:“小孟,我们赶紧回家,小孟也跟我们一起。”

龙嘉林所说的家,自然就是沈家花园,他想当然地将自己与沈玉桐划在一起,而孟连生不过是个外人。

如果是从前,沈玉桐对这话自然不会在意,他与龙嘉林自小一起长大,对方在沈家花园度过了不知多少载寒暑,沈家对龙嘉林来说,确实算半个家。只是如今,自己与孟连生的关系,早比龙嘉林更亲近,他担心孟连生会不舒服。

况且他已经答应小孟,今晚去他那里,因为龙嘉林忽然出现而打乱,他怕对方不高兴。

然而他显然将孟连生想得太小家子气,只见对方依旧神色如常,还颇为和善地朝龙嘉林笑了笑,道::“龙少爷一路舟车劳顿,怕是还没吃晚饭,赶紧跟二公子回去吃饭吧,我就不去打扰了。”

龙嘉林对他的识时务很是满意,笑道:“还真是,早上经过驿站吃了点东西之后,一直在赶路,就吃了点干粮,不提还好,一提感觉肚皮都在叫唤。走小凤,我们赶紧回去,让厨子给我弄点好吃的。”

沈玉桐也怕他当真饿着,只能对孟连生挥挥手:“那小孟我先回去了,回头再来找你。”

孟连生笑说:“二公子龙少爷慢走。”

他站在原地,目送龙嘉林拉着沈玉桐上车,在沈玉桐坐进车内,隔着车窗和夜灯朝他看过来时,他笑着抬手挥了挥。

车子没入夜晚的街道,渐渐消失在黑影中。

孟连生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淡下来,像是有点无聊地扯了下嘴角,转身朝自己的汽车走去。

龙嘉林每次来沈家花园,第一桩事,就是大吃一顿,因而他没吩咐,管家已经让厨房提前准备,两人回到家中,几样大菜便端上来,,让他和贴身马弁风卷残云,吃了个痛快。

明天一早就要返回驻地,这个夜晚对龙嘉林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吃饱喝足后,便黏着沈玉桐寸步不离,恨不得洗澡都拉着人在浴室与他说话。

沈玉桐当然没有如他所愿。

实际上对于这场久别重逢,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激动。

他不得不承认,他对自己与龙嘉林的这份友情,已经远远不及对方看重。出洋四年,回来又三年,他与龙嘉林见面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出来,对方不是从前那个总跟在自己身后的怯弱少年,而自己也不是当初那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他们的友情当然也没可能还停留在十七岁。

两人早已经在人生路上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只是龙嘉林仿佛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还在自欺欺人地往他身上倾注热情。他知道这是因为从小到大,小龙就只有自己这一个真朋友。所以他也不忍心拒绝对方的亲近——即使他已经不太习惯这种亲近。

他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点。

就在他猜想着孟连生这会儿有没有睡下时,洗完澡的龙嘉林,顶着一头水汽钻进他的房间,轻车熟路般往大床一跳,盘腿往他对面一座,笑道:“小凤,你在自流井被绑架,怎么也没在信里跟我说,还是年初我回来给沈伯伯和大哥拜年,才晓得这事。差点没吓死我。”

沈玉桐好笑道:“绑我就是图沈家的钱,一根汗毛都没动,有何好吓的?”

龙嘉林道:“我那不是怕你没领教过丘八的作风,被他们吓坏吗?”

沈玉桐笑说:“你不就是丘八?我还没领教够?”

龙嘉林道:“我跟那些人怎么一样?我只会保护你,绝不会伤害你。”

“那我就谢谢你了!”

龙嘉林挪了挪屁股,朝他靠近一点,睁大眼睛露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道:“小凤,我跟你说,我最迟明年就应该能回上海了。”

沈玉桐掀起眼皮好奇地看向他:“为什么?”

龙嘉林举起三根手指:“上海光靠烟土就能养活三个师,江浙两派早晚要为争夺上海打起来,我爸是跟着浙江司令的,只要浙江抢过上海,他老人家会回来就任淞沪警察署署长,我就能正式回归上海。”

沈玉桐微微一愣:“上海要打仗?”

因为在四川经历了争夺自流井之战,虽然没打出个什么名堂,但也着实劳民伤财,光是他们盐场就大受影响。这还是自流井,若换成上海,工商业不知要损失多大。

龙嘉林不甚在意摆摆手:“你不用担心,打也打不进租界,赶走周边驻兵就行。”见沈玉桐眉头轻锁,忧心忡忡的模样,他又补充道,“小凤,你真别担心,动兵前我肯定通知你们,让你们租界外的工厂提前做好准备,绝不会让沈家受损失。等我爸爸成了淞沪警察署长,我要让你们沈家在上海滩横着走,谁也别想欺负你。”

沈玉桐笑说:“现在也没人欺负我啊!”

龙嘉林道:“那不一样。”

沈玉桐不知道有何不一样,虽然对打仗一事很担忧,但军阀抢地盘的事,也由不得他们商贾之家有意见,能明哲保身已是万幸。

龙嘉林也不傻,原本是想分享好消息,但见他对打仗反感,便打着哈哈转移话题,问他去年在西康在自流井过得如何。

这么久没见,他与沈玉桐有一箩筐话想说,然而时间实在是过得太快,一箩筐才倒了不到一半,挂钟上的指针已经指到十二点。

沈玉桐打了个哈欠,提醒他:“小龙,你明天还要早起出发,快去睡觉吧!”

龙嘉林被他这个哈欠一感染,也觉得困意来袭,不情不愿地下床:“那我去睡了,明早再见。”

沈玉桐点点头,待人出去回房,他在枕头躺好,原本是要关了台灯睡觉,但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又清醒过来。

想了想,飞快下床换上衣服。

沈家的人睡得早,这会儿整座沈家花园已经安静无声。他也没开灯,摸着黑下楼,踏着月色来到大门口。

他没去叫醒门房老张,自己拿了钥匙开门,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这种偷偷摸摸不为人知的行为,让他体会了一把话本子中偷会情郎的兴奋。

原本是想着走一段看能不能找到黄包车,忽然一阵光束在街对面闪了闪。

他抬头借着昏暗的夜色一看,看到黑沉沉的夜色里,一辆小汽车赫然停在那里,刚刚的灯光正是来自那汽车大灯。

与此同时,他还看到了汽车旁站着的那道身影,虽然只能看清一个轮廓,他还是一眼认出这是孟连生和他的小汽车。

沈玉桐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迈步小跑穿过马路,来到孟连生跟前,压低声音问:“你怎么在这里?”

孟连生弯唇一笑:“因为我猜到二公子会出来找我,就在这里等着了,免得太晚你招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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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包车。”

沈玉桐简直不知是该哭还是笑,只觉得各种情绪翻涌上来,最后只能在他肩膀不轻不重砸上一拳,嗔道:“傻小子,我要是没出来,你是打算在这里等一晚?”

孟连生说:“我相信二公子会出来的。”

沈玉桐摇摇头好笑道:“在出来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出来,完全是临时起意。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孟连生道:“我就是相信。”

沈玉桐又笑着说了一句傻小子,打开车门道:“行,走吧。”

两人坐上车,孟连生没有马上点火启动车子,而是转过头,在暗光中与他彼此注视。

沈玉桐自然知道自己是爱这个人的,但这一刻,他的心中对他升上一股前所未有的浓烈爱意。

他忍不住朝对方勾了勾手指。

孟连生毫不意外地顺着他的动作凑过来,乖顺得像一只等待自己宠爱的小兽。

沈玉桐勾住他的脖颈,吻上他的唇。

沉睡的沈家花园就在十几米的马路对面,门房里偶尔传来一声咳嗽,张伯也许随时会醒来。

但没有人知道,在这个凌晨已过的深夜,他们的二公子就在马路对面的小汽车里,与一个男人忘情亲吻。

*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为了撒糖已经使出洪荒之力

第48章、第四十八章想家

因为要送龙嘉林,虽然头晚两点多才睡,沈玉桐还是七点不到就从床上爬起来。

见孟连生被自己吵醒,他小声安抚道:“小孟,你继续睡,小龙今早回驻地,我得送他。”

孟连生坐起身,揉了揉惺忪的眼睛:“我开车送你回去。”

“不用,我坐黄包车就行。”

孟连生道:“黄包车太慢,龙少爷要是没见到你,怕是会发脾气。”

沈玉桐失笑:“你倒是挺会替旁人着想。”

他没再拒绝他的好意,从这里到沈家花园,跑得再快的黄包车,也得半个多钟头,确实太慢了点。

因为昨晚他是偷跑出来的,像是心有灵犀一样,孟连生并没有送他到沈家花园的门口,只到最近的岔路便停了车。

有些事两人一直都是心照不宣,沈玉桐原本是没打算直接提,但经过昨晚,他想了想,在下车前还是试探开口:“小孟,我们俩这样的关系,可能没办法像寻常男女一样,光明正大让人知道,你会不会不高兴?”

孟连生眨眨眼睛,仿佛是对他的疑问有些不解:“为什么要不高兴?这原本就是我和二公子的事,虽然我无父无母不用在乎别人眼光,但二公子你是有亲人的,他们不会懂得我们,只会难过,你也要承受不知多大的压力。依我看,最好永远都没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以为我跟龙少爷一样,是你顶好的朋友,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了。”

沈玉桐听他这样说,释然一笑:“你想得还挺多。”

孟连生道:“二公子的事,我当然要考虑得周全。”

沈玉桐长舒一口气:“行,那就让别人都以为我们是至交好友。”

他下车了,心情舒畅地往沈家花园走去。与此同时,早上醒来的龙嘉林,第一时间就去敲他的房门,发觉房内没人,便楼上楼下前庭后院寻了一圈,竟都没见到沈玉桐的身影,拉了佣人来问,个个都是一问三不知。

龙嘉林原本就有点起床气,当即大骂沈家佣人拿钱不干活,二公子一早去了哪里都不晓得。见到沈玉桉下楼,又抓着他问有没有看到小凤

沈玉桉一向是懒得理他的,敷衍说不知道,任由他继续找佣人发疯,权当视而不见。

只是心下也奇怪,自家兄弟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人?

就在龙嘉林训人训得正来劲时,不知谁叫了一句:“二公子回来了!”

龙嘉林立马跟哑了火一样,冲去门口迎人,见沈玉桐不紧不慢往里走,埋怨道:“小凤,你去哪里了?一早起来就没见你人。”

沈玉桐道:“我早上起来见你还没醒,就去外面跑了会儿步,顺便给你带了爱吃的小笼包。”

龙嘉林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见他手中的小笼包,眉开眼笑道:“还是你了解我,我正馋这口呢!”

他接过小笼包,一口一个往嘴里塞,跟着去换衣服的沈玉桐上楼,只是要跟进房间时,被对方挡在门外。

“不是,小凤你现在怎么回事?换个衣服还要关门?”龙嘉林不满道。

沈玉桐笑:“因为我现在是文明人。”

龙嘉林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忽然指着他的脖颈道:“小凤,都这个季节了,你屋子里还有蚊子吗?脖子上被咬了两个大包。”

沈玉桐下意识摸了摸,敷衍道:“昨晚好像是有蚊子。”还是一只人形雄蚊子。

他进了屋,对着镜子看了眼衬衣领子下的脖颈,果然有两处红痕。而他知道在衣服遮挡的地方,被那只大蚊子叮得更多。

想到昨晚的事,沈玉桐忍不住有些耳根子发热。

他以前就知道孟连生学东西快,没想到在这件事上如此天赋卓绝。从前自己只是单纯地爱这个人,因为总觉得对方还像个孩子,即使是确定自己爱他,也没办法将他与人类这种下流肮脏的欲望扯上关系。

但原来情和欲从来就是双生花,有了情就必然有欲,水到渠成顺理成章。

圣洁的情染上污秽的欲,让爱就变得更加确切且密不可分。

他换了一身高领的天青色纺绸长衫,将脖子上的红痕遮挡住,出门时,龙嘉林已经将一袋子小笼包干得一干二净,不过显然这还远远不够,他打着嗝道:“走小凤,我们去吃早餐,吃完我就得走了。”

龙嘉林要赶路,光吃小笼包喝粥不顶用,沈家厨子一早就给他做了几样硬菜,油光红亮的大蹄髈,他一个人能吃一只。但吃饱喝足,并不能让他因为离别的心情变好一丝半点,拽着沈玉桐的手臂,一会儿说很快就回来,一会儿又抱怨对方大早就跑出去,让他醒来都见不到人。

还是沈玉桉看不下眼,低喝一声催他上车,他这才老老实实钻进车内,绝尘而去。

沈玉桐揉了揉疲惫的眉心,昨晚就睡了四五个钟头,得补会儿觉才行。

沈玉桉这会儿也注意到他眼下青色,不禁皱眉问:“没睡好?和小龙聊太晚?”

沈玉桐点点头,语焉不详回道:“是没太睡好。”

沈玉桉又说:“没睡好还一大早起来去跑步?家里花园还不够你跑,非得出去跑?”

沈玉桐摸了摸鼻子,笑道:“也是临时起意,想着早上的街道清静,还能顺便吃点街头小吃。”

沈玉桉瞧了他一眼,总觉得自己这个弟弟今早有点不一样,但又没看出到底哪里不同,最终只能让这点小疑惑随风飘去。

*

这一年日子似乎过得格外快,转眼又是岁末。因为家中又在建碱厂,沈玉桐回上海这几个月,忙得不可开交,与孟连生见面,都得从指缝里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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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戏看电影几乎都成奢侈。与佟如澜只看戏时,匆匆打了两次照面,直到佟老板又一年封箱,邀请他和孟连生去围炉小馆吃饭,三人才真正聚了一回。

而这回之所以聚上,是因为围炉小过即将要关门,最近已经很少迎客。

今晚佟老板做东,林伯才特意拿出看家本应做出一桌席面。

等最后两样小菜上桌,佟如澜拉着林伯坐下:“林伯,你也跟我们喝一杯。”

林伯从善如流,亲自为三人斟上一杯自酿的米酒,笑道:“今晚这桌菜,就是往常在王府,也只有逢年过节才吃得上。”

沈玉桐道:“我们也是沾了佟老板的光,才能饱口福。林伯你要以后不开门营业,我们想吃这口,要去哪里找?”

林伯举起青花小酒杯,朝三人扬了扬,自己先抿了小半杯,爽快地舒了口气,笑道:“我这辈子什么都不会,就会做菜。从北京城做到上海滩,从王府到弄堂小馆,只要吃过我的菜,就没人说不好的。对一个厨子来说,这辈子也没算白活。”他微微一顿,又说,“但人得落叶归根,北京城上海滩再好,都不是我的家,过完年,我就得回徽州老家养老了。”

佟如澜感叹道:“林伯你说得没错,人得落叶归根。知道自己根在哪儿,是人生之幸。”他五六岁就没卖进戏班子,自己是哪里人都已经不记得。

林伯道:“这上海滩我没什么好留念,唯一遗憾是回了乡下,就再也听不到佟老板的戏了。佟老板是名角儿,戏班子就是您的根,现在您又开始教授弟子,将梨园行发扬光大,还有二公子小孟这班朋友,往后的好日子还长呢。”

佟如澜笑着摇摇头,下九流的梨园行,能遇到几个懂戏尊重戏的人,已实属万幸,所谓好日子并不敢多想。

他举起酒杯:“好,既然我们都是以戏结缘,那我就敬几位一杯,提前为林伯践行,希望您会乡下一切顺利。”

其他三人举起面前的酒杯,轻轻碰了碰,沈玉桐昂头喝酒时,眼睛一直瞥着身旁的孟连生。刚刚林伯说回徽州乡下,孟林生一直静静听着,眼中眸光闪动,显然心中乡愁被牵动。

他放下酒杯,另一只手在桌下将他的手握住。

孟连生转头看向他,夹起一只虾放入他碗中。

这顿夜间小聚,及至凌晨才散场。孟连生开车先将佟如澜送回去,才继续载着沈玉桐一起回自己的小楼。

“小孟,你今晚是不是想家了?”沈玉桐问。

孟连生摇摇头:“以前刚来上海时,想着等存够钱就回去。但是现在不想回去了。”他转头看他一眼,因为喝过一点酒,眼中略带一点醺色,他顿了片刻,又继续道,“因为二公子在这里。”

沈玉桐笑:“你要是想回乡下,等有空了,我陪你一起去。”

孟连生点点头,目光看向前方黑夜中的路况,道:“我老家的油菜花很漂亮,先前发旱灾,地里干了几年。听说这两年好了,到了春天,应该又能看到油菜花,我家有个小油坊,油菜丰收的时候,能香飘十里。”

沈玉桐说:“行,那回头你带我去看油菜花。”

孟连生弯唇一笑:“好。”

深夜的弄堂已经寂静无声,孟连生将车停在门口,与沈玉桐走进属于两人的这栋小楼。

只是刚刚打开电灯,沙发旁的电话就响起来。

孟连生走过去随手接听,那头传来柏子骏哭哭啼啼的声音:“小孟哥哥,爸爸吐血了,我好怕!”

孟连生眉头一震,仅有的一点酒意也悉数全无:“子骏你别怕,我马上过来。”他放下电话,转头对沈玉桐道,“二公子,柏先生出事了,我得去看他。”

“你快去,不用管我。”

*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待会中午十二点加更一章

第49章、第四十九章变故

孟连生赶到柏公馆时,柏清河已经被送去医院,柏子骏正在客厅里哭得昏天黑地,两个照顾他的女佣,如何哄都哄不了,直到见孟连生进来,他才跟个炮仗一样冲过去抱住他,抽噎道:“小……小孟哥哥,爸爸吐血了,吐了好多血!”

孩子被留在家中,只怕也是柏清河的意思,怕他跟去医院被吓到。

柏子骏翻过年就十岁,已经不算是个太小的孩子。但他依旧只得芝麻大的胆子,常年地待在家中,被闻风丧胆鬼见愁的亲爹,养成了个天真单纯的男孩。

孟连生想办法安抚了他半晌,加之也哭累了,终于在在他怀中深沉睡去。他将小孩子放回房间,立马驱车奔往医院。

柏清河还在手术室抢救,门口候着常平常安两兄弟,一向冷静的哥俩,此时也紧张地踱来踱去。

孟连生皱着眉头上前问:“先生怎么样了?”

常安道:“到医院就休克了,还在抢救。”

孟连生又问:“到底怎么回事?”

常安摇头,一脸地茫然:“我们也不晓得,只见这段日子先生身体一直不大舒服,还生了疮,他自己也没太放在心上,没想到今晚忽然呕血。”

孟连生回想了下最近见到柏清河时的样子,好像脸色是不大好,他随口问过,对方浑不在意,他也就没放在心上,还以为是天寒地冻,着了风寒。

但显然没这么简单。

三人又等了半个钟头,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柏清河被推送出来,人已经清醒,只是看着还是很虚弱。

医生道:“幸好你们送来的及时,暂时是没危险了,只是……”他还要说点什么,被病床上的柏清河抬手打断,“谢谢大夫!”

医生看他一眼,了然地将后面的话收回去。

孟连生看在眼中,微微蹙起眉头。

柏清河这场吐血,来得突然又蹊跷。但不论是常平常安还是孟连生去问医生,得到大都是语焉不详的回答,只说是肝肺出了问题,至于什么问题,什么原因,何时能出院,一概没有确切答复。

因为柏清河入院,柏公馆的这个新年过得不大好,没了年味不说,公馆上下都因此忧心忡忡。柏子骏更是三不五时哭闹,饭不吃觉不睡,将照顾他的几个佣人折磨得叫苦不迭。

只有孟连生还能勉强安抚。

孟连生公司公馆医院三头跑,还要照顾一个柏子骏,每天忙得分身乏术,沈玉桐只能被他先放在一旁。

柏清河的情况,并没有随着过年而好转,他谢绝了所有访客,对外宣称也不过是风寒。孟连生知道他伙同了医生对所有人隐瞒病情,只是不确定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

他活了二十年,看过太多生死,对生命几乎有种冷血的漠然,因而心中少有畏惧,即使遇到天大的事,也不太会慌张失措。

但这一回,他罕见的有点慌了——不多,但也确实有了一点。

这微小的慌是一种不好的预兆,就跟柏子骏总是哭闹一样。

他十七岁进柏公馆,迄今已第是四个年头,是柏清河让他吃饱穿暖,不再遭受风水雨打,也才有机会和沈玉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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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清河年长他小二十岁,他不仅仅是感激对方,甚至还带着些孺慕之情。

因而他照顾柏清河比任何人都尽心尽力。

大年初三,谢绝会客的病房,还是来了两个访客。因为身份特殊,守护在病房的常安常平没法拦。

这两人正是立新元老柏三爷和他的长子。

柏三爷原本是个小商人,做的生意也就巴掌大点,勉强能养活一家老小,柏清河刚来上海闯荡,在酒楼里做学徒,年轻气盛得罪了一个有钱有势的大少爷,被人打成重伤,是他这位三叔东借西凑凑足医药费,保住他一条命。后来柏清河发迹,靠命打拼出立新,便让柏三爷当了股东,光吃分红不干活。

所以柏三爷这个立新元老,也不过是名义上的。

他长子柏清远成人后,进了立新做事,仗着自己爹是元老,活不好好干,成日作威作福摆大少爷的谱,后来还发展到挪用公款,被孙志东一怒之下赶出立新。

柏三爷为这事在柏清河跟前闹过几次,但都被轻描淡写打发,柏清远始终没能再回立新。

叔侄面上和睦,实则早生罅隙。

柏三爷今年五十多岁,穿银灰杭纺棉袍,外罩宝蓝林绸马褂,是很老派的打扮。因为侄子多年来的豢养,他从一个不得志的小生意人,成了正经的富贵大老爷。

他一如既往的没将孟连生放在眼中,领着一脸青白一看就是鸦片吃多了的长子,径直走到病床上,将一篮子人参虫草放在床头桌上,打着哈哈道:“清河,你生病住院怎么也不告诉三叔,还是初一去你公馆才晓得。”

柏清河靠坐在床头,露出一个笑容:“风寒而已,不是什么大事,大过年的不想叨扰三叔和堂弟们。”

“大哥,我看你脸色差得很,确定是只是风寒?别不是大夫误诊了吧?”他的大堂弟柏清远打着哈欠道。

柏三爷佯装愠怒,轻喝一声:“大过年的,说什么浑话。”

柏清忙拍拍自己的嘴巴,表示自己说错了话。

柏清河笑了笑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阎罗王真要人命,也不会管你话好不好听。不过……”他掀起眼皮,原本憔悴暗淡的眸子中,闪出几分戾色,“只要阎罗王不要我的命,谁想要都不行。”

“那是,”柏三爷嘿嘿一笑,“不说别的,就看在子骏这么年幼的份上,你也得好好保重身子。”

柏清河眉头微挑:“那就托三叔的福了。”

三人又不咸不淡说了句,柏三爷父子才道别,离开前,他拍拍孟连生的肩膀,皮笑如不笑道:“小孟啊,好好照顾你柏先生。”

“我会的。”孟连生抬眼看他,低声回。

这些天没休息好,他眸子略带红色,一双黑眸愈发显得人畜无害。

柏三爷心中鄙薄,不明白自己侄子为何对这么个毛头小子重用,看来这些年是彻底活回去了。

待父子俩出了病房,刚刚还显得有几分精神的柏清河,卸力一般滑落在枕头,闭着眼睛急促地喘气。孟连生忙上前道:“先生,你怎么样?”

柏清河喘了好久才缓过气,他艰难地睁开眼睛,道:“你通知公司元老骨干,明天我去立新办公室开会。”

孟连生说:“先生,现在立新一切正常,您要开会也等到身体好了再说。”

柏清河摇摇头,复又闭上眼睛,虚弱开口:“小孟,等不了了。”

孟连生微微一愣,似乎是明白了些什么。

翌日中午,他安排好开会事宜,中午来医院接人,柏清河已换上西装,梳好油头,虽然脸上还能看到病容,却精神奕奕,仿佛已经大病初愈。

这无疑让孟连生很惊喜:“先生,你没事了吗?”

柏清河不置可否,披上常安递过来的毛呢大衣,道:“走,去公司。”

立新元老骨干加起来三十多人,大年初四被召集一堂,实属罕见,任谁也知道是有大事发生。

柏清河并没卖关子,坐上台前,先是问候众人新年好,继而开门见山道:“当年我创立立新,也是大年初四正式挂牌,转眼已经十八年,从当年几个兄弟发展成为数千人,是靠大家的齐心协力。今日叫大家来,是想趁着这个特殊的日子,宣布一个重要消息。”

说到这里,他低头深呼吸了两口气。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孟连生却是一眼瞧出问题。

他这才知道,柏清河的身体并没有忽然好转,只是在强忍着不让人看出来,而之所以如此,是为了宣布他口中的大消息。

柏清河暗暗缓过劲儿,又抬起头,神色莫测地看了他一眼,再次开口:“前几年我就萌生了退休的打算,立新的事务,几年前也已经开始放手,前两年是志东一手打理,志东没了这一年多,全靠小孟挑起担子。”他举起手边一个账本,不紧不慢继续道,“孟经理做事如何,大家应该有目共睹,旁的不说,单是立新去年收入,就要比从上一年多两成。我从前就说过,立新不是我个人家业,谁接班要看本事,跟姓什么没关系。所以,在立新揭牌十八年的日子,我宣布,即日起,我柏清河正式退休,立新由经理孟连生全权接手,我手中股份会在三日内移交。从此之后,立新的老板不再是柏清河,而是孟连生。”

此言一出,会场一片哗然。

柏清河还不满四十,这退休实在是退得太早了点,而且退得如此一干二净,竟是要将整个立新全部送给孟连生。

孟连生虽然是二把手,但一个打工干活的二把手和老板,那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何况他不是柏家人,与柏清河也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甚至进立新还不满三年。

众人惊讶之余,羡慕有之,嫉妒有之,疑问亦有之。

只有孟连生睁大一双泛红的眼睛,眸子中雾气沉沉,仿佛感激得要哭出来。

旁边几个有眼力见的骨干见状,赶紧打着哈哈哈道:“小孟,不,应该是孟老板,柏老板如此赏识你,你应该笑才对,怎么还要哭起来了?男子汉大丈夫要不得。”

孟连生自然是没哭出来,只是依旧一错不错地望着柏清河。

他不是在为柏清河对自己赏识感动,而是知道对方做出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柏清河要死了。

所以他不是在激动,而是在难过。

柏清河对上他的目光,很快轻飘飘移开,又继续说:“如果大家都没有意见,这个决定即刻生效。”

谁能有意见,谁又敢有意见?

立新是柏清河的立新,他想要交给谁是他的自由。孟连生年纪再轻资历再浅,也是二把手,柏清河要退休,由他接班理所当然。

但是……

“清河!”柏三爷站起身,一声厉喝,冷哼道,“立新是你一手打拼出来的,照理说你要谁接班,我不该有意见。但把所有权转给一个外人,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你又不是没儿子,于情于理,立新将来也该是子骏的。”

柏清河微微一笑:“子骏什么性子,三叔想必清楚得很。他不适合立新,也绝无可能干我们这行,我把股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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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与其将来做个傀儡,不如早早离立新远点。你说是不是,三叔?”

他这话什么意思,在座众人一听即明,柏三爷面上挂不住,望着侄子那不容置喙的眼神,皮笑肉不笑地坐回去。

柏清河又道:“我说过了,立新不是我柏清河一个人的立新,谁能管好立新,带大家挣钱,谁就是接班人。还有谁有意见?没意见我们就散会。”

一室的鸦雀无声,昭显这场权力移交大会完美结束。

孟连生原本就话不多,这回更是全程没说一句话。

及至回到小汽车上,白色车帘子刚拉上,坐在后排座的柏清河,捂住胸口猛得咳嗽两声,一滩鲜血从他衣襟蔓延在腰间。

车内三人都吓了一跳,孟连生更是颤抖声音道:“常安,快……快开车去医院!”

他扶住身旁的柏清河,一双眼睛红得快要渗出血来。柏清河稍稍缓过气,掀开眼皮看他,轻笑了笑道:“放心小孟,我现在还死不了。”

孟连生终于像一个真正陷入迷惘的孩子,呢喃道:“为什么?为什么?”

柏清河闭上眼睛,没有回答。刚刚那场会议,已经用尽了他全部力气,此时的他已经说不出一句话。

回到医院,又是打针又是吃药,及至晚上,柏清河又才清醒过来。

病房里照旧留着长安常平兄弟和孟连生。他示意常安将自己扶起来,又喝了点水,才虚弱地开口:“小孟,你是聪明人,今天开会的时候,应该已经猜到是什么情况。没错,我快死了,我一直让医生对我的情况保密,实际上我不是得了病,我是中了□□,肝肺已经坏掉,医生回天无力,能活几日是几日。”

孟连生是猜到了真相,但常安常平却是一无所知,此刻闻言大惊失色。

两人是孤儿,十来岁就跟着柏清河,算是被他一手养大,说是保镖,实则跟养子差不多。

“先生!”两人当即眼眶泛红,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柏清河摆摆手:“做我们这行的,生死是常事,你们不用太伤心。等我走后,你们哥俩跟着小孟,好好护着他和子骏。”

两人用力点头,眼见就要泣不成声。

柏清河道:“我中毒的事谁都不能说,你们起来吧,把眼泪擦干净,出去外面等着,我有话和小孟单独讲。”

兄弟俩抹了抹眼睛,起身出门。

孟连生缓缓跪倒在地,哑声道:“先生,你有什么尽管吩咐!”

柏清河轻笑了笑,道:“我活了四十年,自认最大的本事就是会看人,三两眼就能分辨得出是忠还是奸。只有你,我越来越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看错。”他微微顿了下,又才继续,“我们这场缘分,到底是我选择了你,还是……其实是你选择了我?”

孟连生红着眼睛望着他,一言不发。

柏清河摇摇头:“不过这跟志东的死一样,真相对已是将死之人的我来说,都不重要了,我只能赌一把。既然我是被人投毒,我这一去,子骏肯定也没活路。我把立新交给你,是希望能用我全部身家,换你护子骏到长大成人。我在渣打和花旗银行给他存了款子,等十八岁就能按月支取,届时你送他去留洋,不用再管他。”

孟连生道:“不需先生交代,我也会好好照顾子骏,只要我活着,就绝不会让人动子骏一根毫毛。”

柏清河凝望着他,虽然自觉并未完全看透这个孩子,但在这一刻,他毫不怀疑,对方一定会信守诺言,也一定有本事保护子骏平安长大。

孟连生郑重其事地许下诺言后,双手撑在床边,神色严肃问,“先生,是给你谁下的毒,我去给你报仇。”

柏清河轻轻摇头:“我封闭中毒的消息,一来是不想子骏被仇恨裹挟长大,二来如果被人知道我是中毒身亡,别人就能在你身上做文章,说你为了上位毒害我。”他闭上眼睛,慢慢躺会枕头,虚弱道,“你放心,我撑也会再撑两个月,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你坐稳立新老板这个位子。”

“先生……”孟连生哽咽开口,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小孟真没想当老大。

当老二自在多了。

第50章、第五十章葬礼

柏清河一个礼拜后出的院,对外宣称病愈,开始深居简出闭门谢客的生活。但实则他已是行将就木,强撑着一口气,为孟连生争取时间。

孟连生从二把手摇身一变成为老板,一个年仅二十一岁的老板,先前打下的基础如何坚实,内外也必然动荡,好在拥护他的人,都是立新实权派,还有杜赞陈勇几个猛将,即使是有异心,也不敢明目张胆有动作,那一点点风雨,很快平息。

民国十一年的春分,柏清河过世,时年四十。

他说撑两个月,果然撑了两个月,不多一日也不少一天。

自打柏清河入院后,沈玉桐与孟连生就只匆匆见过三四回,都是吃顿饭就道别,听戏看电影是再没有过,对方一直住在柏公馆,没再回过他自己那栋小楼,他自然也没有与他一起过过夜。

在听说柏清河将立新交给他后,他猜到是柏清河身体出了问题,只是问孟连生,对方也语焉不详,并不如实告知。

立新和柏家的事很复杂,对方不说,他也不好追问,只让他有需要帮忙尽管开口。

然而一直到柏清河突发疾病去世的消息传出来,自己也没能去帮他什么帮。

按着柏清河生前交代,丧事一切从简,只停灵三日。宾客除了几个至交好友,便是立新里一班跟他多年的兄弟,谢绝其他一切悼唁。

最后一日,沈玉桐带着花圈去了柏公馆。

他是孟连生邀请的宾客,他懂对方的意思,虽然两人真实关系不为人知,但他想让自己陪他送柏清河一程。

柏清河于孟连生来说亦兄亦父,是恩人也是亲人,理应让他知道自己有爱人。

这是丧事第三天,柏公馆的佣人和立新一帮守灵的男人,个个熬得形容疲倦,面如土色。

披麻戴孝的孟连生和柏子骏,两张脸一样的苍白,两双眼睛一样的红肿,看着倒真像两兄弟。

沈玉桐送上花圈,点香鞠了三个躬,走到孟连生身旁,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就在道士做完最后一场法事,即将抬棺出殡时,柏公馆的院子里,忽然闯进十几个人。

打头的正是柏三爷。

“哎,三爷,您这是做什么!”管家钟叔上前道将人拦住。

柏三爷往院中一站,挡在那口金丝楠木的棺材前,面向众人道:“清河四十岁都还没满,说病逝就病逝,丧事也办得匆忙,一个老家亲人都未邀请。柏家叔伯兄弟觉得蹊跷,专门从老家赶来了解情况。为了给族人一个交代,我请了两位法医,今日当着在场所有人面,开棺验尸。”

闯进来的十几个人,是不是都姓柏不好说,反正原本不姓柏,这会儿都一定是姓柏。

沈玉桐不知这位柏三爷是闹得哪一出,但显然他是要闹事,而且是很大可能是冲着孟连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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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生抬头看向立在棺材钱的柏三爷,一贯的没什么表情,疲倦的双眼眨了眨,朝他作了个揖:“丧事一切事宜,都是遵循先生遗嘱操办。今天是他的出殡日,开棺断然使不得,还请三爷带族人回去。”

柏三爷朝他走过来,眯眼狠狠盯着他道:“不让开棺验尸?孟连生,我看你是心里有鬼?”

孟连生说:“我对先生问心无愧。”

柏三爷冷哼一声,抬手招呼他身后所谓的柏家族人:“给我开棺!”

一旁的子骏猛然冲上去,抓起他的手狠狠咬上一口。

柏三爷痛呼一声,下意识扬手要朝跟前的小孩扇去,却被孟连生及时攥住,又将柏子骏拉回自己身旁。

柏三爷看了眼自己手背的大红血印,又想看向对他怒目而视的柏子骏,但他不能当着众人去跟个孩子计较,只能将怒气撒向孟连生,扬手给他一耳光。

孟连生躲也未躲。

沈玉桐见状大惊失色,在他另一个耳光下来前,赶紧将人护在自己身后,冷声道:“柏三爷,这是柏先生的灵堂,你这般闹事是作何?”

柏三爷的行为惹怒了一众兄弟,原本也想上前,但被孟连生不动声色地抬手姿势制止,加之有了沈二公子出了头,众人便暂且按捺不动,以免惊扰逝者。

柏三爷是认识沈家这位少爷的,他冷冷瞧对方一眼:“二公子,这是我们柏家的事,轮不到外人来插手。再说,你一个沈家二公子,在这灵堂上是什么身份?”

沈玉桐说:“我来吊唁柏先生。”

柏三爷嗤笑:“我倒是不知道清河与沈家二公子有这么深的交情。”不过他没打算得罪这位贵公子,说完这句,又吩咐众人,“还愣着做什么,开棺!”

孟连生走到棺木旁,一只手搭在上方,是一个保护的姿势。

他被扇过耳光的一边脸颊,已经微微红肿,但他似乎浑然不觉,语气依旧平静如常,一字一句道:“三爷,你要闹事冲我来就行,但是这个棺不能开!”

柏三爷冷哼:“柏家的事,你说了不算。”

孟连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任谁看了都明白,他是为了棺材里的柏清河,默默承受柏三爷的欺侮。

与此同时,柏子骏小跑到柏三爷跟前,用他十来年最大的胆子,红着眼睛大叫道:“棺材里躺着的是我爸爸,你们不能开棺!”

柏公馆上下十几个下人,加上守灵的十几个兄弟,为了不惊扰棺木中的人,跟孟连生一样,既不吵也不闹,也不用谁吩咐,只自发地将棺材围成几个圈。

柏三爷眼见这形势,知道这棺是开不成了,只能狠狠瞪一眼孟连生,领着一众不知真假的柏家人,怒气冲冲拂袖而去,结束了这场灵堂闹剧。

柏清河早几年就替自己选好了墓地,是西郊一坐小山上。

出殡下葬都讲究吉利,柏三爷这一闹,自然是不好的征兆。那小山道路狭窄陡峭,昨夜又下过一场雨,出殡队伍行至山脚,人人都有些犯愁,唯恐抬棺途中摔了棺,那可就是大忌。

还是道士掐指一算,说孟连生阳气重,让他打幡领路,镇住闹事的妖魔鬼怪,众人才再次上路。也不知是这道士道行高深,还是孟连生确实阳气重,有他在前打幡,这一路果然顺利无比,几乎是一口气行至墓地,顺利赶在午时之前下葬。

来参加葬礼的不过二十来人,除了沈玉桐,都是柏清河近亲的人。其他人并不知道沈二公子出现在丧礼的真正原因,只以为他与柏清河交情匪浅,才被孟连生请来。

待柏清河下葬,纸钱洒落在坟包新土上,原本已经行过一次礼的孟连生,再次跪在地上,对着墓碑,用力磕了三个响头。

众人正感慨他这份情深义重时,只见沈玉桐也走上前,跪在他旁边,给柏清河认真磕了三个头。

沈玉桐是来吊唁的宾客,即使与柏清河有过深交,但两人无论是身份还是年龄,作为沈家二公子这个礼都行得太重了些。

沈玉桐没在意旁人的眼光,他行这份礼,是感激柏清河照顾孟连生这么多年,让他一个乡下小子成长为现在这样一个独当一面的青年。

除此之外,也是以孟连生爱人的身份,与他行一样的礼。

两人目光交汇,孟连生目光微动,浮上一层水汽。

虽然一言未发,却已心照不宣。

回到柏公馆,已是下午。柏子骏胆子小,但懂事并不晚,他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幸好经过漫长的铺垫,他已经接受这个现实。

因而在父亲下葬后,反倒是放松下来,在回程的路上便沉沉睡去。

孟连生亲自将睡着的小孩送上床,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沈玉桐依旧是陪着他。

这是他第一次来孟连生在柏公馆的住处。小小的一间房,明亮通透,屋内陈设简单却很干净,可见他在柏公馆的日子,确实过得不错。

进屋后,孟连生仿佛卸力一般在床上坐下,连带肩膀都耷拉下来,垂着头呢喃般低声道:“二公子,我有点难受!”

他早已是个高大挺拔的青年,但此刻却像个无助可怜的孩子,让沈玉桐想好好好去怜爱他。

只是以他们现在的关系,怜爱很容易变成谈情说爱,在今天这个日子,实在不合时宜。

于是沈玉桐只是走到他跟前,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道:“实在难受就哭出来,我在这里陪你。”

孟连生扑在他胸口,伸出双手抱住他的腰,是一个亲密依赖的姿势。

紧紧靠在对方身上半晌,他抬起一只手摸了摸眼下。

是干的。

从柏清河出事,到正式下葬,他是真切地难过好几回,但看着丧礼上众人恸哭,他顶多也只是眼眶湿润,始终没落下一滴眼泪。

他好像生来就不会流泪。

“二公子,谢谢你。”他闷声道。

沈玉桐知道他是在说自己来葬礼的事,低声回应他:“柏老板是你的大恩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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