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珠平时所见所吃的盐巴,都是又粗又黄的土盐,没想到竟然还有像雪一样白的精盐,不免来了兴趣:“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孟连生与有荣焉地点头,“顿珠,你是了不起的勇士,但洋人之所以打进我们华夏,并不单单靠的是力气,而是洋枪洋炮,这洋枪洋炮又靠得是科技。二公子在英吉利学的就是化学科技。”
顿珠既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意味着他读过不少书,自然对科技二字略知一二,听他这样说,对沈玉桐总算稍稍改观:“我就说小孟的朋友,肯定是有点本事的。”
沈玉桐也不知孟连生是如何收服了这位土司少爷的,但显然,自己这个留过洋的少爷,远远比不上他口中的小孟。
不过想想,自己除了出身好点,或许真的比不上孟连生。此时此刻离开沈家二公子的光环,还得依靠小孟庇护呢。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二公子是我男神,说他坏话,打死你!
第35章、第三十五章二公子,我很开心
在沈玉桐跟着孟连生逃出生天时,自流井的王师长则因为丢了他的人形金山而大发雷霆。
他亲自带着手下跑去沈宅要人,哪知沈宅的佣人,一听二公子人不见了,顿时炸锅,尤其是沈玉桐的小厮阿福,当场就瘫在地上嚎哭,说二公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不活了。
他这一声长号,很快带动以老管家为首的其他佣人,一院子男女老小前赴后继地开始哭天抢地,仿佛沈玉桐当真是已经了什么三长两短。
沈家十几号下人,扯开嗓子嚎哭起来,堪称是惊天动地。
王师长被闹得脑仁儿发疼,朝天空开了一枪后,气哼哼走了。
老管家的哭自然是假哭,在他听到沈玉桐被人救走后,立马就想到是早前来过的小孟。
虽然小孟只在沈家待过一天两晚,但跟二公子关系好到睡一张床,二公子既然是跟他走,显然不会有什么危险。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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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翌日一早,老管家便去给省城打了个电报。
人在省城的沈天赐,原本刚刚凑够了钱,正要揣着一百万银元票回来赎人,一听沈玉桐被小孟救走,一边担忧一边又有些惊喜,但总归人走了,再担心也没办法。至于手上这一百万,自然不会再交给王师长。他回了封电报,让管家转告王师长,说自己听到二公子不见的消息,当场病倒,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又让管家象征性给了两万大洋。
眼见一百万变成两万,王师长差点没气得七窍生烟,但沈二公子是从他这里丢的,他也不能拿沈家下人出气,只咬牙切齿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沈玉桐这座人形金山再抓回来。
这厢的沈玉桐一行,颠簸大半日,终于在隔日傍晚,抵达了桑吉土司府。
刘旅长见到他,又是激动又是惭愧,拉着人道:“我就知道姓王的龟孙子,肯定要为难二公子。二公子放心,我已经写信给我们司令,等他派兵下来支援,我就打回去,一定会把姓王的赶回他老窝,让你好好在自流井办精盐。”
他在土司府修整两日,已经从丐帮帮主恢复成正经旅长模样,只是约莫是因为刚吃了败仗,还是一副倒霉的熊样。
沈玉桐也不知该不该把砝码压在他身上,但现在似乎也没其他办法,总不能回去任由姓王的敲诈勒索。
实在不行,或许也只能先绕道回上海,自流井的新厂日后再做打算。
他暂时在土司府安顿下来,分别写了一份信给省城和自流井的沈宅,告知自己一切平安。
沈家与桑吉土司没有任何生意往来,他这个沈家二公子,借住于此的身份,不过是孟连生和刘旅长这两位座上宾的朋友。
幸而土司府家大业大,连刘旅长几百残兵都能收得下,自然不在乎再多一个人。
只是他这样的身份,不好让人安排单独的屋子,只能与孟连生共住一房,睡同一张床。
他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公子哥,身旁从来不缺丫鬟佣人,连留洋时都跟着一个照顾生活起居的小厮,长到这个年纪,渴了有人端茶倒水,困了有人宽衣捶背,洗澡洗脚水都是佣人倒好。
虽然这里也有仆人做饭浣洗衣裳,但土司府不比汉人富家讲究,别说是客人,就是顿珠这样的土司少爷,也没人贴身照料——毕竟他对洗澡这事似乎不感兴趣。
倒不是说沈二公子没有自理能力,只是人生头回身边没了人照料,总还是有点不习惯。
说起洗澡,从逃出那晚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天两夜没洗过,又一路颠簸,即使这边气候还算凉爽,身上也实在不好闻。可又不好主动开口,怕被人说是少爷病。
他决定先忍忍,明天去找条河或者湖,好好洗一洗。
正想着,原本去打水的孟连生,却不知从哪里弄来一个大木盆。
“二公子,我弄了个浴盆过来,你今晚可以好好洗个澡了。”
说罢,放下木盆,又转身出门,沈玉桐都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再进来时,他提着两只水桶进来,桶里的水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兑过热水。
“我自己来就好。”沈玉桐忙走上去接过水桶,却被他挡开。
“二公子你哪会做这些。”孟连生手脚麻利地将水哗啦啦倒进木盆中。
沈玉桐默默望着他,他是真有劲儿,装满水的桶,单手拎起丝毫不费力。
只是自己是靠他才逃出来,靠他才能借住土司府,无论如何都不能再理所当然享受他的照料。
他怅然地叹息一声,无奈地道:“小孟,我们是朋友,我是你哥哥,你别把我当什么不都会的少爷,出门在外,这些事情我自己可以的。”
孟连生歪头看他,漆黑的双眸,被水汽晕染,湿漉漉得更显得如鹿一般无辜。他好像对沈玉桐的话有些茫然不解:“朋友出门在外,不就是要互相照顾吗?能照顾二公子,我很开心。”
沈玉桐好笑地摊摊手:“没错,朋友是该互相照顾。”
孟连生也笑,伸出一根手指试了下水温,确定不冷不烫,方才放心,又从床尾的箱笼里拿出一身自己的衣裳:“二公子,你先凑合着穿我的衣服,明天我再带你去集市上买两身新的。”
沈玉桐点头:“嗯。”
他这样的少爷沐浴素来习惯旁边有人伺候,所以对孟连生留在屋内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脱了衣裳,坐进浴盆中。奔波一路,身体泡进这冷热适宜的温水中,舒服得让他不由自主闭上眼睛喟叹一声。
孟连生不知何时蹲在他身后,低声道:“二公子,我帮你搓背吧。”
沈玉桐点点头,将手中帕子交给他。
孟连生接过帕子,搭在他肩头,指间稍稍攥了攥,帕子里的水,便从眼前清瘦的脊背上滑落。他借着屋内那盏松油灯散发的朦胧灯光,望着那干净细腻的肌肤,喉头不由自主地滑动了下,嗓子抑制不住地干涩起来。
“小孟,你们什么时候回上海?”沈玉桐对身后人的反应浑然不觉,随口问道。
孟连生被他的声音拉回神,道:“孙老板还没和桑吉土司把生意谈下来,一时半刻估计走不了。”
沈玉桐道:“如果你们走的时候,刘旅长还没把自流井抢回来,我跟你们一起回上海。”
“嗯。”孟连生点头,拿过香胰子擦在他的肩背,直接用手慢慢搓开。肌肤相亲的触感让他几近沉迷,为了能多抚摸片刻,他狡猾地开始找话题,“二公子,你也别急,这边风景很好,有马场可以骑马,有山林可以打猎,还有集市,跟上海和自流井都不一样,你就当来游玩。”
沈玉桐享受着他的服侍,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在被他轻薄着,只觉得舒服得彻底放松下来,他双手搭在浴盆边上,闭着眼睛笑道:“你说得没错,既来之则安之。”
“对了,”孟连生又道,“土司府后面有个温泉,但走过去得要半个钟头,我怕你今天没力气了,就先凑合着在屋里洗一洗,明天我带你过去。”
“好啊。”
眼见浴盆里的水快变凉,孟连生也不好再拖延时间,用水桶里剩下的水,给沈玉桐冲干净,在他穿衣服时,自己两手端起大浴盆,出去倒水了。
他这一去,过了快一刻钟才回来。
坐在床上等他的沈玉桐,见他光着膀子,顶着一身凉气,咦了一声,问道:“你去井水边冲澡了?”
孟连生点头:“简单冲了一下,明天再去温泉好好洗洗。”
这里海拔高,昼夜温差大,白日还能体会到夏天的炎热,晚上却是很有几分凉意,而井水又是凉上加凉。
沈玉桐简直不知说什么才好,赶紧从箱子里拿了件袍子披在他身上,嗔道:“你给我弄热水不怕麻烦,自己倒是图省事,也不怕着凉!”
孟连生爬上床,将袍子丢回箱笼,四仰八叉往床上一躺,挪出外面的位置给沈玉桐,咧嘴笑道:“二公子不用担心,我身体好得很,冬天也洗冷水澡。”
沈玉桐半躺上去,瞥了他一眼。
他才十九岁,正介于少年人与男人之间,肩膀已经长开,腰身又是窄窄一道,薄薄的肌肉有着漂亮流畅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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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显着鲜活蓬勃的生命力。
他觉得自己这样欣赏孟连生的身体,好像有哪里不对,还未弄清楚这情绪,身旁的人,忽然侧过身,单手撑着头,嘴角弯得老高,傻笑一般看向他。
“怎么了?”沈玉桐奇怪问。
孟连生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二公子,我很开心。”
沈玉桐躺下来,歪头与他脸对脸,笑说:“我也很开心。”
*
作者有话要说:
那啥应该快了哈哈哈
第36章、第三十六章洗温泉
西康的集市,有着极强的地域特色,物品多是皮子茶叶山货,虽然也有当下的衣裳鞋袜出售,但别说与上海的货色相提并论,与自流井也不是一个档次。
如今这境况沈玉桐也顾不得讲究,何况他现在是身无分文,全都靠孟连生掏钱。倒是孟连生看这个也不满意,看那个也不满意,逛完整个集市,挑来拣去才勉强给他选了两身长袍。
付钱时还特别的愧疚:“二公子,这两身衣服你先凑合穿穿,回头我去雅安城,看有没有好质量的。”
沈玉桐哭笑不得:“出门在外,衣服能遮体保暖就行,哪有那么多讲究?”
孟连生道:“但我不能让二公子跟着我受苦。”
沈玉桐听他这话本是有些好笑,正要反驳,但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身无分文寄人篱下,生活全得依靠他。
不是跟着他又是什么?
他与孟连生是朋友,朋友有难拔刀相助,在情在理,若是孟连生需要他,他也一定竭尽所能。
但自己对孟连生好,很大原因是对方帮过自己很多次,无非是投桃报李罢了,这个李甚至还没能报成。
因为自从认识到现在,一直都是孟连生对自己出手相助,从未要从自己这里得到任何回报。这回更是冒着生命危险,将自己从王师长手中救走,现在还如此尽心尽力照顾自己。
他何德何能,竟然能得到一个人如此赤诚的对待?
沈玉桐心中感慨,面上动容,低低叹息一声,轻声道:“小孟,你救我出来,不用被关在自流井衙门里,哪怕是吃糠咽菜,我都觉得开心,怎么会苦?”
孟连生道:“放心,有我在,绝不会让二公子吃糠咽菜。”
沈玉桐失笑:“嗯,二公子相信小孟的本事。”
集市上的衣裳低廉,但本地的美味小食却是相当不错,两人吃饱喝足再撑不下,才念念不舍地离开。
时日尚早,孟连生又带沈玉桐去马场玩。
“小孟!”
草场上,顿珠正跟几个人在骑马,见到来人,停下疾驰的马,一跃而下,甩着马鞭,朝两人跑过来,“我早上去找你,听说你去集市了。”
孟连生道:“我和二公子去集市买了点东西。”
顿珠因为听说沈玉桐会制比雪花还白还细的盐,对这位看着手无缚鸡之力的上海滩少爷,不再像第一眼那样轻视。但要说多另眼相看,那是远远没有,毕竟会制雪花一样的精盐,对他来说,还是比不上会骑马打猎。
尤其是今日沈玉桐刮干净了胡茬,彻底恢复了平日冠玉般的一张脸,顿珠就越发认为其是个没用的文弱书生。
他豪爽地揽住孟连生的肩膀:“既然来了,我们去打马球。”又对沈玉桐道,“二公子应该玩不来这个,那边有马场上的姑娘,你跟他们一起看我们玩。”
沈玉桐知道,他将自己与女人们相提并论,并非出于恶意,只是单纯觉得他是个不堪一击的弱质少爷。这里是崇尚武力的地方,在壮得跟牛一样的顿珠眼中,自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汉人少爷。
因而这种轻慢的态度,倒并没有让沈玉桐觉得有多被冒犯,只是看到对方如此亲昵地挽着孟连生,仿佛他们两人才是亲近的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这让他心中莫名生出一股酸味。
这两人才认识多久?
他弯唇一笑,客客气气道:“实不相瞒,我在英吉利时,闲暇时也常常打马球,技术不敢说多好,玩玩应该还是可以的。”
孟连生闻言双眼一亮,欢喜地拉住他的手:“太好了,那我们一起来玩。”又对顿珠道,“顿珠,我和二公子一队。”
顿珠对沈玉桐要参与他们这种真汉子的活动,还是不以为意,但对方开口,他也不好拒绝,只想着待会儿跟不上,最好自觉退到一边老老实实当观众。于是点点头道:“行,不过上了马可就是玩真的,要二公子要是跟不上,可别勉强,一不小心受了伤可就不好了。”
沈玉桐笑:“顿珠少爷放心,我有分寸。”
顿珠点点头,将手放在口中,打了个呼哨,几个马夫牵着马儿走过去来。他牵过自己那批乌黑油亮的高头大马,沈玉桐则随手选了匹看着比较温顺的白马,孟连生跟他一样,也挑了一匹白马。
双方各自四人。
马场很大,绿茵茵的一片草原,一眼望不到头。在马厩附近,用木栅栏隔出一圈,专门用来玩马球。
在他们准备时,栅栏外围上了好些个在马场干活的女人,有妇人也有少女,应该就是顿珠刚刚说的姑娘。
顿珠帅气地上马,拿起球杆在空中划拉一下,豪迈道:“二公子,上了马就是玩真格的,你可要当心了。”
沈玉桐点点头,但笑不语。
他旁边的孟连生,将脑袋凑过来,颇有几分担忧道:“二公子,输赢不重要,最重要是别摔着。”
沈玉桐轻笑出声,转头看他一眼,柔声道:“放心,我心里有数,你也当心。”
孟连生弯唇一笑,用力点头。
顿珠的告诫并无道理,他们的马球并不正规,玩得很野,任何护具都不带,也不讲究规矩,横冲直撞,只管进球。
幸而上海滩的公子哥也并不是只会舞舞文弄弄墨,抽大烟喝花酒。开埠这些年,足球网球在洋场盛行,沈玉桐也爱这些运动,他长得俊美,并不代表是文弱书生。去了英吉利之后,被当地朋友拉去参加马球俱乐部,常常参加高校间的比赛,也获过不少殊荣。只是回上海这两年,心思都用在办精盐上,玩得次数不多。
好在从前那几年正经的训练都刻在骨子里,单从技巧来说,要远远高于这些莽撞的蛮子。
顿珠很快瞧出沈玉桐并非是样子货,骑马骑得很稳,手上动作熟练从容,竟然是真的会打球。
身上长袍随风飘荡,配上那张俊美的容貌,自有一派潇洒不羁。
虽然顿珠欣赏不来他的美,但美这件事,古往今来其实都是相通,至少周围观看的西康姑娘们,很懂得欣赏沈玉桐的美,不时为他发出呼喊和掌声。
顿珠是王子是勇士,被个自己看不上的上海滩小白脸少爷抢去风头,自是不甘心,开始发挥他驭马的优势,打法也越来越野蛮,一旦见到沈玉桐拿球,便策马冲撞上去。
沈玉桐原本也没在乎输赢,当然不会和他硬来,每次看到他冲上来,就赶紧识时务地弃球。
一连进几球的顿珠忍不住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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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这得意没能持续多久——因为在他再次准备朝沈玉桐冲撞过去抢球时,孟连生的白马扬起双蹄朝他冲来,直接将他连人带马撞开。
沈玉桐见状,赶紧挥起杆子,将球击入球门。
孟连生打球一般,但骑马是一等一的好手,有他防守顿珠,沈玉桐很快又如鱼得水,两人只要一个眼神,就知道彼此接下来的意图,默契地仿佛提前演练过一般。
场上局势再次转变。
一场马球下来,沈玉桐与孟连生这队顺利获胜,沈玉桐也是进球最多的人。
西康的汉子,心胸豁达,输得心服口服,对沈玉桐也终于是刮目相看。
“二公子人不可貌相,先前是我有眼无珠。”顿珠虽然汉话流利,但显然用词也并不能时时精准。
沈玉桐失笑:“顿珠少爷严重了,今天运气好罢了,挑中一匹厉害的马。”
顿珠没听出他是在谦虚,豪爽道:“马和人也讲究的是缘分,既然二公子喜欢这匹马,那我送给你好了。”
沈玉桐忙拱手道:“不用了不用了。”
顿珠不容拒绝地大手一挥:“一匹马而已,跟我客气作何。”
于是一场马球下来,沈玉桐不仅彻底获得了顿珠的改观,还白得了一匹好马。
“二公子,你累吗?”
回到土司府客房,孟连生随口问道。
“还好。”
孟连生道:“没想到你打马球厉害。”
“要不是你配合挡住顿珠,我也进不了那么多球。不过话说回来,你还是稍微莽撞了点,你自己都说了输赢不重要,还那样拼命挡顿珠,我看着都有点吓人,生怕你被他撞下马。”
孟连生摸摸耳朵笑道:“我有分寸的,他那么鲁莽,我可不能让他撞你。”
沈玉桐笑着摇摇头:“你可真是个傻小子。”
孟连生对这个评价显然不以为意,转而又道:“二公子,我带你去温泉洗澡。”
“好,这一身臭汗可得认真洗洗。”
回到土司府,天已经黑透,两人用过晚饭,便提着换洗衣物,踏着月色,穿过土司府后院,来到后山下的温泉。
温泉没人,只有潺潺流水声。
水是恰到好处的温暖,也没有寻常温泉的硫磺味,反倒有一股子清新。也并不深,坐在里面,还能露出胸膛以上。
沈玉桐靠在石壁上,感受着温暖的泉水,闭上眼睛,舒服地喟叹一声。稍许之后,才懒洋洋睁开眼睛。
孟连生正拿着帕子在洗身体,莹白的月光将人照得并不分明,但还是让沈玉桐看到他后肩上的一块青色。
他眉头微蹙,挪到他身旁凑近一看,确定自己没看错,伸手试探着碰了碰,问:“你这怎么回事?刚刚打马球弄伤的?”
孟连生浑不在意道:“挡顿珠的时候,他的球棍打中了我两次,不过没事,不疼的。”
沈玉桐手上微微用力一压,某个说不疼的人,当即倒吸了口气。
“还不疼?”
孟连生讪讪道:“不碰不疼。”
沈玉桐叹息一声,从他手中拿过帕子:“我给你洗背。”
孟连生从善如流转过背对着他。
沈玉桐将湿漉漉的帕子放在他肩上,因为怕弄疼他的伤处,轻轻绕过那发青的一块,缓缓往下滑去。
只是这帕子才刚刚滑在肩胛骨,孟连生的身体就微微抖起来。
沈玉桐好笑道:“你干吗呢?”
孟连生声音微微发颤:“二公子,好痒。”
他这力度确实是像在挠痒痒,于是稍稍用力。
孟连生还是抖,甚至忍不住笑出声:“好痒。”
沈玉桐不想他竟然这样怕痒,简直要被他逗笑,又想起听人说过,怕痒的人心肠软。
果然是诚不我欺。
他笑道:“那我再用点力,弄疼你说。”
孟连生点头:“嗯。”
沈玉桐终于是没再挠痒痒,拿着帕子的手认真使了几分劲儿,孟连生果然没再抖,当然也没叫疼,仿佛是很认真地在享受他的服务。
沈玉桐没伺候过人,但此刻伺候着身前的年轻人,有种难以言喻的心满意足。
他一直想对孟连生好,却苦于没合适机会,现下终于能为他做一点事了。
他望着月辉下温泉雾气中,孟连生影影绰绰的侧脸,想到他小小年纪,孑然一身地在立新做事,跟着孙志东这种手上沾满鲜血的恶人,从前的担忧又涌上来,甚至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孟连生继续待在立新,迟早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小孟!”他低声开口。
“嗯?”
“等回上海了,你离开柏清河孙志东他们,跟着我吧。你要是不想在盐厂做事,我掏钱给你开个店或者工厂,你来当老板,你这么聪明,肯定没问题的。别在立新做事了,那里不适合你。”
孟连生转头看向他:“二公子是怕我在立新受欺负,过得不好吗?”
沈玉桐不置可否。
孟连生道:“柏先生对我很好,我没受过欺负。”
沈玉桐说:“我是想着你在别人手下做事,总有身不由己的时候。而且柏老板和孙老板做的事,总归不大安全。”
孟连生弯唇一笑:“二公子不用替我担心,我有自己的打算,不会一直在别人手下做事的,我也会保护自己。”他顿了顿,又说,“我也会成为很厉害的人。”
沈玉桐笑说:“你本来就很厉害。”
孟连生又好整以暇重复一句:“我会成为真正厉害的人,能和二公子并肩站在一起的那种。”
沈玉桐失笑,将水中的帕子捞起来,搭在他肩头,让水流从脊背划过,漫不经心道:“我们现在不也并肩站在一起么?还在一起洗澡呢!”
孟连生认真道:“不一样的。”
*
作者有话要说:
四舍五入就是谈恋爱了吧
第37章、第三十七章人性总会露出一点自私的本性
打定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后,沈玉桐是彻底安心地在土司府住了下来。
西康的娱乐活动有限,白天骑马打猎,晚上围着篝火跳锅庄。好在沈玉桐早过了喜欢吃喝玩乐的阶段,倒也不觉得无聊,尤其是身边的孟连生整日好像都欢欢喜喜的模样,他想不被感染都难。
不知不觉中,好像这种与世无争的日子,也真的不错。
自从在马上小显身手后,沈玉桐原本一个跟着朋友借住在土司府的客人,境遇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三不五时,就有不知哪里来的姑娘们,跑来看他。一开始只是在马场,后来干脆有人拎着各种吃食给他送上门,为得就是一睹这位上海滩少爷的风采。
若论起英俊,孟连生也并不比沈玉桐逊色多少,何况他又是骑马的好手,在马场比赛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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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得头筹。但他的英俊仿佛是标志过头,便少了自己的特色,甚至像条变色龙一样,穿着短褂在码头,便是贩夫走卒,换上西装坐在咖啡厅,又是标准的上海滩摩登公子,到了这边他穿了当地的白纱褂子和拦腰系袖的袍子,举手投足间与当地人看起来也无甚区别。
人们总是更好奇新鲜的人和事,英俊的孟连生,看起来并不新鲜,所以也并不如何吸引姑娘们的眼光。
而沈玉桐不一样,无论在哪里,他都是风雅矜贵的公子哥。在上海滩里,他冠绝十里洋场,到了西康,他更是独一无二。对看惯了粗野汉子的西康姑娘们,这样一个斯文俊逸风度翩翩的俊美公子,那该多新奇。
何况他又是那样地绅士和善,对着女子总是带着轻风和煦的笑意,说起来话和声细语彬彬有礼。无论是年长的妇人,还是年轻的少女,都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的男子,简直恨不得日日组团来参观。
沈玉桐对于西康姑娘们的热情,倒是不以为意,但孟连生却日日如临大敌,每次进入马场,看到有扎着辫子的姑娘跑过来,他都赶紧挡在沈玉桐跟前。
他也不是多善言辞的人,却非得用他磕磕巴巴的当地话充当沈玉桐的传声筒。
回到土司府那就更甚,每次有姑娘来,他便让沈玉桐进屋,自己在门口应付她们。幸而他从来不遭人讨厌,还有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并不会让人发觉他是在故意阻拦,只当是好心。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沈玉桐渐渐习惯了这里与世无争的生活。白天他们骑马看花,晚上泡温泉看星星月亮。
当然,他也清楚所谓的与世无争,其实也不过是表现。
乱世之中,没有乌托邦。
比如大片的烟园里,美丽的罂粟花正在慢慢变成果实,过不了多久,烟园里的农奴,便会拿着小刀将果实切割,将白色的汁液收集起来,晾干之后变成黑褐色的生鸦片,再烧制成烟土,发往各地。
谁都知道大烟是坏东西,但国力衰弱,工业发展缓慢,就连权势滔天的军阀们,也得靠烟土税收养兵。普通人再如何痛恨这门行当也无济于事。
因而他也不能责怪在立新做事的孟连生。
桑吉土司府每一季,都有盛大的狩猎活动。如今已经仲夏,一行寄住在土司府的客人,正好赶上这一盛事。
“二公子,我教你用火铳。”
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孟连生拿过顿珠送来的火铳和弓\\箭,要给沈玉桐演示。沈玉桐认真记下操作之后,笑道:“我就是跟大家一起去凑个热闹,也不指望能打个什么回来。”
孟连生点头:“听说相岭山凶兽多,到时候我们跟紧点,别走散了。”
沈玉桐笑:“嗯。”
因为是盛事,出征前桑吉土司带领众人吃了一碗火辣辣的出征酒,在长长的号角声中,骑着马儿出了门。
除了桑吉土司带领的数十人,身着便服身背□□的了刘旅长也带了几个手下一道前往,孙志东和杜赞自然也要一起凑热闹。两人背着□□,腰间别手/枪和短刀,装备颇齐全。就是坐在马背上,一出门孙志东就开始打哈欠,约莫是这阵子在西康实在无聊,吃多了鸦片的缘故。
孟连生和沈玉桐跟着顿珠的小队伍,行在最后。
顿珠今日豪情万丈,信心满满,一路上说了好多次,一定要猎一头大黑熊回来,回头给她生病的娘做一张褥垫。
相岭山离土司府不算太远,骑马行了一个时辰便到了山下。这山几乎是座原始丛林,除了打猎,平常鲜少人涉足,进了没多远,马便不能行走,一行人下了马,将马匹拴好,继续步行深入。
好的猎物都躲在山林深处。
渐渐的,人慢慢散开。
孟连生和沈玉桐本就是来凑热闹,没打算拼死劲儿,顿珠很快将他俩抛在身后。
两人干脆找了块空地休息。
沈玉桐拿出水囊喝了一大口水,又抹了把脸上的汗,笑问:“你说顿珠今天能不能猎到黑熊?”
孟连生道:“他一片孝心,应该会如愿的。”
沈玉桐又问:“那你想猎个什么回去?”
“我什么都不想猎,”孟连生摇摇头,“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除非吃不饱饭,才要去打猎。”
沈玉桐微微一怔,没想到他竟然还有这种想法,继而又因为自己刚刚还想着要打两只锦鸡的打算,而自惭形秽。
他将水囊放在一旁,双手枕着脑袋,靠在身后的大石块上,笑说:“那我们就什么都别猎了,就当是出来玩耍。”
“好。”孟连生弯唇一笑,随他躺下。
两人躺在原地,脚步声渐渐走远,应该都是往深山里去了。斑驳阳光从树杈中投射下来,舒服得人不想动。
时不时从远处传来一声枪响,应该是发现猎物在开枪。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沈玉桐都快睡着时,忽然一阵绵密的枪声响起。他猛然间睁大眼睛竖起身,身旁的孟连生也睁眼坐起来。
一开始还想着是不是谁遇到什么凶兽,但很快那枪声变得此起彼伏,这绝对不是在打猎。
孟连生神色一震,拉起沈玉桐:“山上有埋伏,我们快往回跑。”
沈玉桐没明白:“什么埋伏?”
孟连生道:“应该是桑吉土司的仇家埋伏在山上。”
因为在土司府过了一个多月与世无争的日子,差点让沈玉桐忘了,西康这片土地也从来不安生,土司部族之间的争战一直就没断过。
枪声越来越近,应该是在往山下逃,林中鸟雀被惊得四处飞掠。
两人不敢耽搁,发疯的往停马处跑,只是跑了没多久,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有动静,马儿嘶鸣和逃窜的声音传来。
沈玉桐心里一凛,即使不看也猜到,山下也有人,且在动他们的马,以此截断他们的退路。
紧接着,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起,是下方的人跑上来堵截了。
约莫是听到两人的动静,有人砰砰开了两枪。
如今是前有虎后有狼,进退不得,只能往左右方向逃。
沈玉桐生长在都市,在山林里活动,总还是不大熟练,比起孟连生的如鱼得水,他简直在拖对方后腿。他见这样下去不行,想了想,喘着气道:“小孟,两个人目标太大,我们分头跑。”
孟连生点头:“好,你跑左边,确定没人后再往下跑,那边是桑吉土司的烟园,你去叫人来帮忙。”
他说完不等沈玉桐回答,已经超右边飞速跑去。因为动作太快,顷刻间便隐没在葱郁的丛林中。
虽然这主意是自己主动提的,为得也是不连累对方。但是看到对方跑得这么快,沈玉桐心里还是有些莫名失落。今早出来,对方还说过一定要在一起不能走散。但现在却毫不犹豫地一个人跑了,
他默默在心中想,也许危急时刻,人性总会露出一点自私的本性。
他也不敢耽搁,按着孟连生所说的,飞快往左边跑。只是还没跑多远,忽然听得一声枪响,正是从孟连生的方向传来。紧接着下方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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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声便因为这枪声,变得急促,哗啦啦朝那边跑去。
他一时愣住,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
即使是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刚刚发生了何事——孟连生开枪将人引走了。
他听到那边的吆喝声和时不时传来的枪声,只觉双腿发软,一面担心害怕,一面为自己刚刚对孟连生的小人之心而难受。却也不敢多停留,对方开枪将人引走,就是为了替自己解困,他还得去叫人,不能浪费他的一片苦心。
他抹了把脸上不由自主涌出来的眼泪,深呼吸一口气,趁着混乱,再次拔足朝左边的丛林深处逃去。
山林里时不时响起的枪声,就好像打在他心口。脚下深一脚浅一脚,眼睛湿一阵干一阵。
等山下一片罂粟花田引入眼帘,看到里面几个正在劳作的农奴时,他脸上早已经湿漉漉一片,也不知是汗水,还是夹杂了其他。
*
作者有话要说:
二公子:陷进去了。
第38章、第三十八章得救
孟连生原本是没打算与沈玉桐分开的,他得保护对方。但在逃跑时,他发觉这样的丛林,对养尊处优的少爷,实在是太艰难了。
于是在沈玉桐提出分开跑时,他灵光一闪,立马答应,一面跑开,一面用枪声将追上来的人引走。
这个办法显然很可行,在枪声响过之后,那些原本还有点遥远的脚步声,瞬间哗啦啦朝他的方向奔跑而来。
少时在山林的经验,早已在他骨子里打下烙印,因而跑起来轻车熟路。
他很快找到一处绝佳的隐蔽处,是一颗两人抱的大树,树旁还有一块大山石,既能藏身又方便观察下方动静。
他将手中的连珠火\\铳上好膛,里面只有十颗子弹,刚刚已经用掉两颗。随着脚步声濒近,他从树干与十块的缝隙中看到来人,总共六个,其中两人手中拿着火枪,剩下四人则是手握弓\\弩。
孟连生没经历过这种事,但他也并不觉得多恐惧,他想起少时因为饥饿,去山中捕猎的场景。
捕猎的对象从兽鸟换成人,对他来说,也并无区别。
潜伏在身体中的狩猎本能,在这一刻苏醒。
他从缝隙中举起火|铳。
他的枪非常快,就像是少时饥饿时,看到猎物一样,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
几声枪响之后,六个人几乎没有任何机会逃走和反抗,就这样相继倒在丛林中,再也没有爬起来。
孟连生微微喘了口气,等了片刻,确定没了动静,才提着枪从山石后走出来,地上六个人,其中四人已经断气,剩下两个似乎还有一丝气息,但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身体还在隐约抽搐着。
他一直认为万物有灵,所以从前打猎总会给猎物一个痛快。
他想人也是万物之一,于是伸手拧断那两个还未断气人的脖子,给了他们一个痛快。
他从这些人身上收了火枪和子弹,仔细听了下山中动静。打斗和枪声依旧在丛林深处,来时的方向已经很安静,显然是已经没了人埋伏。
正想着要去找沈玉桐,忽然又有脚步声传来,他赶紧躲进树干后,却见是惊慌失措的孙志东在夺路狂奔。
“东哥!”他大叫一声。
孙志东听到这声音,像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跑得更快,喘着粗气道:“小孟小孟,快救我!”
孟连生从树干后跃出来,迎上去道:“东哥,怎么就你一个人?”
孙志东停下脚步,啐道:“大家分头去寻猎物,哪里晓得会有人埋伏偷袭,打得人措手不及,我子弹用光了,幸好跑得快,不然早没命了。”
他正说着,忽然双眼一亮,侧过身将旁边的孟连生用力一拉,结结实实挡在自己身前。
孟连生微微一愣,等他回过神,一支穿过丛林的利箭,朝他直直飞过来,即使他在最后一刻,稍稍偏动了下身子,利箭还是插进了他的肩头。
他吃痛地倒地滚进草丛中,勉强躲开了追上来的另一支箭,迅速举起火铳连开两枪。
孙志东在他与两个追兵交火时,已经连滚带爬往山下溜去。
孟连生刚刚这两抢开得慌乱,并没有像刚刚那样一发击中。
他趴在草丛中,忍痛将肩头的箭折断,确定对方只有弓箭没有枪,便干脆站起身,趁着两人拉弓的空档,又连开两枪。
两人手中的弓箭掉落,闷哼倒地。
孟连生没去管他们是死是活,而是拿出背上的弓,反手从箭筒中抽一根箭,转过身瞄准那道正踉踉跄跄往下跑的男人。
咻的一声。
利箭从空气中穿过,发出一声清晰的呼啸,准确无误地射进那人的脊背。
孙志东脚下一个趔趄,跪倒在地,惊恐地转过头看上上方,看到拿着弓的孟连生,露出一脸的不可置信和茫然。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不紧不慢又从肩后掏出一根箭上弦。
他仍旧是一张人畜无害的脸,与平时似乎并未区别。但是孙志东却觉得自己好像见到了修罗阎王。
他浑身血液尽失,想要逃走,却使不上一点力气,只惊恐地睁大眼睛,勉强发出一点声音:“小……小孟。”
然而举着弓箭的孟连生,丝毫不为所动,手中的弦拉满,利箭疾驰而出,直直钉在他的脑门上。
孙志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会死在西康这座山中,更想不通为何会死在忠诚老实的孟连生手中。
但对死人来说,一切已经不重要。
孟连生收了弓箭,走到孙志东身旁。
人已经断气,但双眼依旧睁得老大,是个死不瞑目的模样。
他面无表情地将对方头上两根箭抽走,随意在地上蹭掉了血迹,装回自己的箭筒中。原本是要转身离开,但又想起平日里孙志东对自己的好——虽然这好十分有限,但总归也是有的,于是他矮下身,伸手将那双睁大的眼睛阖上。
“小孟!”
杜赞的声音忽然从身后传来。
孟连生转头应道:“杜赞大哥!”
大约是经过了一场激战,杜赞浑身是血,也不知是自己的还是旁人的,听到回应,确定自己没看错,赶紧穿过草木跑过来,只是刚刚跑近,便看到躺在孟连生脚边的那道身影。
“东哥!”他大叫一声,连滚带爬扑过来跪倒在地上。
孟连生低声道:“东哥死了。”
杜赞将手指探在孙志东鼻下,身体猛然一颤,又用力摇动地上的人,可人死了就是死了,并不会因为他的激动而有任何回应。
杜赞的命是孙志东救来的,因而这些年他是孙志东最忠心的手下。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他忍不住趴在地上痛苦地嚎哭出声。
孟连生扶起他:“杜赞大哥,这里危险,我们先离开。”
杜赞虽然因为孙志东的死失去了一部分理智,但剩下的那部分理智,支撑着他的求生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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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续坚持守在孙志东身旁,抹着眼泪,与孟连生一道离开。
看到倒在不远处的两人,以及散落在地的弓箭,哑声问:“是他们杀了东哥吗?”
孟连生点头。
杜赞这才瞥见孟连生的肩头已经被血染红,紧张道:“小孟,你中箭了?”
孟连生道:“不碍事,等安全了再拔出来。”
杜赞自己也受伤不轻,知道再继续逗留于此,只怕会跟孙志东一样丧命,终于是打起精神:“那我们赶紧下山。”
然而两人的运气显然不算太好,才走了没几步,便有听到有脚步声往这边跑,应该是发现了他们的动静。
孟连生将杜赞往下方一推道:“杜赞哥,我枪里还有几颗子弹,我将他们引开,你快跑。”
杜赞心中一震,大为感动,嚅嗫了下唇,到底还是咬牙跑开,跑了没几步,便听到孟连生开了枪,追来的脚步声往随枪声的方向跑去。
他知道自己得救了。
他一边跑一边模模糊糊地想,虽然东哥死了,但还有小孟。只要小孟能活着,他日后对他会像对大哥一样。
孟连生缴获的子弹,很快被打光。他到底是受了伤,再好的身体,也渐觉体力不支,幸而他有着兽类的嗅觉和逃生本能,很快叫他找到一个隐蔽的山洞躲了进去。
肩膀上的伤在奔跑中,还在流血,他撕下一条衣摆,胡乱将伤口暂时包裹住,然后闭上眼睛休整。
约莫过了半刻中,又听到一阵枪声和刀剑相撞的声音,是有人交上了火。这火也没交多久便熄灭,有脚步声朝山洞走过来。
孟连生猛得睁开眼睛,浑身汗毛倒竖。
“阿爸,先去洞里躲一躲。”
是顿珠的声音。
他重重松了口气,在黑暗中叫道:“顿珠!”
“小孟!”
顿珠听到这声音,飞快跑进来。
洞内光线昏暗,但还是能看到人,看到坐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孟连生,他疾步走过去焦急问道:“你怎么样?”
孟连生摇头:“中了一箭,没什么大事。你呢?”
随后进来的还有桑吉土司和刘旅长,总共六七个人,形容都十分狼狈。
“我没事,”顿珠恶狠狠啐了一口:“是西南的达瓦部族,带人埋伏在相岭山上,杀了我们好多人。我看到达瓦了,等我们休整好,定要亲自取他首级。”
几个人手忙脚乱疗伤,桑吉土司伤了腿,刘旅长皮外伤,好在都不重。
“对了,二公子呢?你没跟他在一起?”顿珠这才想起什么似的,问道。
孟连生回道:“我让二公子去山下烟园叫增援,要是顺利的话,应该很快会到了。”
顿珠点点头,他们现在确实急需增援,不过他没指望沈玉桐,那样一个公子哥落单,能保住命就是万幸。
在洞内休整了不到半个钟头,外面丛林忽然一声响亮的呼哨传来。
顿珠双眼一亮:“是我们的信号,增援来了?”
他跑到山洞外,对着上空打了一个呼哨。
几分钟后,哗啦啦的脚步声朝这边急速涌来。
顿珠到底不敢掉以轻心,躲在洞口边,紧张地握住枪,直到确定是自己的人,才大声叫着冲出去:“我在这里!”
沈玉桐看到他,第一个从队伍中冲上来,急急问道:“顿珠,看到小孟没有?”
“二公子,你真带人来了!”顿珠惊喜道,“小孟就在洞里,他没事的。”
听到这话,沈玉桐悬了一路的心,终于松下来,然后发疯一般朝洞内冲去。
昏暗的山洞里,东倒西歪着好几个人,但他还是一眼看到靠在石壁的孟连生。
他冲过去,几乎是半跪在他身前,握住他的手,哽咽道:“小孟——”
……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的triplekill
中午十二点还有一更
第39章、第三十九章小孟长大了
因为失血过多,外加疲劳过度,孟连生这会儿已经是昏昏欲睡,听到他的声音,又缓缓清醒。
“二公子,”他努力露出一个微笑,气若游丝一般开口,“你找到人了?”
沈玉桐用力点头:“我从烟园带了人过来帮忙。”发觉他情况似乎不太对劲,借着微弱的光线,目光落在他的肩膀,隐约看出那里被血染红一片,还残留着一截断箭,心头不由得一颤,眼眶瞬间泛红,哑声问,“你中箭了!”
孟连生轻轻摇头:“我没事,已经上过金创药。”
沈玉桐恨不得马上带他去找大夫,但此时山上情况还不明了,不知道还埋伏着多少人,一时半会大概是走不了。
他凑上前,仔细确定了那肩上的伤,已经止住血,方才稍稍放心。又握住对方微微发凉的手,道:“小孟,你撑着点,等下了山,我们就去找大夫。”
孟连生轻轻一笑:“二公子,我真没事。”
沈玉桐点点头,握着他的手不再说话,心中却被一股巨大的难过填满。
如果不是为了让自己顺利逃走,他又怎么会受伤?自己当时竟然还以狭隘的小人之心去揣测他。
他沈玉桐何德何能,能让一个人为了自己连命都不顾?
越想便越觉眼眶泛酸,恨不得大哭一场才好受,只是自己到底是七尺男儿,最终还是将泪水吞了回去,只把孟连生的手握得更紧。
顿珠在外头清点了援兵和武器,兴奋地跑进来大声道:“阿爸,二公子将山下烟园的人全都叫来了,弹药也带得充足,我这就将达瓦的首级取回来。”说罢又转向沈玉桐,“二公子,你是我们的救命恩人,等回去土司府,我们一定好好感谢你。”
沈玉桐摆摆手:“是小孟告诉我去烟园叫人,也是他替我将追兵引开,不然受伤的肯定是我,哪里还能去叫人。”也许不仅受伤,连小命恐怕都得葬送在这座山上。
顿珠点点头:“嗯,你和小孟都是我们的恩人,大家在山洞里等着,我们很快就回。”
山下烟园的工人,平时种烟,战时打仗,并非普通农人,加之对山上地形熟识,由顿珠率领的这反攻一仗,打得十分顺利,很快将埋伏在山上的达瓦部族挖出来,最后顿珠亲手砍了头领的首级。
不到一个时辰,一行人就胜利凯旋。
洞里的人听到热烈的欢呼声,知道是打了胜仗,赶紧出来迎接。
只见打头的顿珠,手中拎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远远就大声道:“阿爸,我把达瓦的人头取回来了。”
沈玉桐还未看清是怎么回事,孟连生已经伸出一只手,快速将他的眼睛蒙住,小声道:“二公子别看!”
别说是上海滩的贵公子,就是刘旅长这个见惯死人的丘八,看到顿珠手中那血淋淋的人头,也忍不住一阵恶寒。不得不对这些蛮人的做派,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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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顿珠野蛮归野蛮,知道有外人在,很快让人拿了麻袋将人头装好。孟连生这才松开蒙着沈玉桐的眼睛。
虽然未看见,但沈玉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看到顿珠手中染了血色的麻袋,胃部不由得有些翻涌。
因为打了胜仗,桑吉土司和顿珠父子心情大好,吩咐几个手下去去清理收拾尸体,其他人先行下山。
来时的三十余人,死了一半,活着的也多多少少受了伤,全须全尾毫无无伤的,竟然只得沈玉桐一个。
到了山下,他才知道孙志东也丢了命,尸体被抬下山时,浑身是伤的杜赞,趴在人身上哭得涕泪横飞,倒是孟连生神色平静,并没有太多反应。
沈玉桐倒也不觉得奇怪,这一个月来,孟连生一直和自己在一起,鲜少去跟孙志东和杜赞他们相处,想来也没有太多所谓的兄弟之情。
原本就不是一路人罢了。
孙志东的死,让沈玉桐很有点唏嘘,但多少也是旁观者的心态。他知道孙志东在上海滩做过多少恶,他的死与李思危一样,来得虽然突然了点,却大概是也是恶有恶报罪有应得。
土司府这回损失不小,但也有大收获,桑吉与顿珠父子都是有惊无险,且成功取了达瓦的首级,对于土司府来说,是一桩值得庆祝的大事。
当晚,土司府中燃起熊熊篝火,所有人倾巢而出,喝酒唱歌牵起手围着篝火跳锅庄庆祝。
孟连生肩上的箭簇,已经叫大夫拔出来,上过创伤药后,用纱布巴扎得严严实实。
伤其实不算太严重,只是流血过多,折腾太久,延误了治疗,导致他有些虚弱,一直是昏昏睡睡。
沈玉桐听到外面的笙歌乐舞,想到今日死了那么多人,便对这场庆祝毫无兴趣。
他陪在孟连生身旁,握着对方粗糙冰凉的手,长久地凝望着那张苍白的面容,心中五味杂陈,也不知是心有余悸的后怕,还是劫后余生的欣喜。
如果那根箭射得再往下一点,只怕是这会儿床上的人已经跟孙志东一样,躺在准备燃烧火化的柴火堆上。
孟连生是无父无母的孩子,才不过十九岁,若是死在这里,大约也会想今日死去的那些人一样,很快化为一抔黄土,被世人遗忘,就像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
幸而他的人生不是这样。
他未来的日子一定还很长很长。
他们以后还会去听佟老板唱戏,去围炉小馆吃夜宵,还会去海滩晒他期待的日光浴。
只要他想要的,他一定陪他去完成。
他没有家人,自己以后就是他的家人,他要对他好爱护他,如果再遇到危险,也要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他。
正胡思乱想着。一枚烟火啾的一声飞上天空,伴随着更加热闹的喧嚣。
孟连生终于是被这巨大的动静吵醒,浓长的睫毛眨了眨,双眼缓缓睁开。
“小孟,你醒了?是不是外面吵到你了?”
孟连生似乎还有些混沌,眼皮子微垂,目光落在自己被握住的那只手上,然后才缓缓摇摇头。
“小孟!二公子!”杜赞从外面跑进来,手中端着一盘子烤熟切好的羊肉,“小孟一直没吃饭,我拿了点羊肉。”
沈玉桐低声道:“我扶你起来。”
孟连生:“嗯。”
将人扶起来后,沈玉桐原本是要喂他,但孟连生已经伸出未受伤的那只手,拿过一块烤羊肉慢条斯理啃着,约莫是真的饿了。
他想了想,给他倒了一杯茶水,在他口干时,将杯子送到他口边,孟连生就着他的手,喝两口水,然后朝他弯唇一笑,是惯有的纯良无辜笑容。
“还疼得很吗?”沈玉桐问。
孟连生摇头:“不疼,二公子不用担心。”
杜赞道:“那么长的箭簇扎进骨头里,哪能不疼?我这身上只是皮外伤都疼得厉害呢。”说着叹息一声,“要不是小孟你掩护我,我今天估计也和东哥一样,死在山上了。”
孟连生又吃了一口羊肉,淡声道:“杜赞大哥,人死不能复生,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你也别太难过。”
杜赞红着眼睛道:“我跟了东哥七八年,看到他好好一个人来,回去却只能是一把骨灰,说不难过肯定是假的,不过干我们这行的,本来就是把脖子悬在刀刃上,我自己能捡回一条命,已经算是万幸。”
沈玉桐一听他说“脖子悬在刀刃上”,心中就狠狠一个激灵,赶紧道:“小孟杜赞,我看你们回了上海,就老老实实做生意,别再干这些危险的事了。”
杜赞却是苦笑一声,道:“二公子,你身在锦绣堆里,背靠大树,不懂外面的腥风血雨。如今这世道,我们在外面打拼的,要是老老实实,别人就不会让我们好过。”
沈玉桐皱眉,忧心忡忡地看向孟连生。
孟连生抬起眼皮子,黑沉沉的眸子对上他,点头道:“二公子放心,我其实就是在码头做事,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沈玉桐知道他与杜赞到底不一样,微微舒了口气。
因为孟连生和沈玉桐在这次狩猎被偷袭事件中,立下大功。养伤的这些日子,桑吉顿珠父子每日都差人送上各种各样的补品,鹿茸虫草人参换着花样做给孟连生吃。
孟连生年纪轻轻,原本身体底子就不错,在山上流失的血,在大补之下,很快补了回来,不过十来天,连带脸颊都圆润少许,气色更是好过受伤之前。
只是肩膀上的伤,还是得一点一点愈合。
土司府虽有奴仆,但沈玉桐不想假他人之手,非得自己亲手照顾他。好在孟连生只是肩膀受伤,除了宽衣和洗澡不大方便,生活自理没什么问题。
先前怕伤口碰水,沈玉桐都是打了热水,替他擦身。待养了十来天,见他被土司府送来的各种补品,补得唇红齿白,料想没有大碍,便找到浴盆,让他好好洗了个澡。
“二公子,我自己来吧!”
脱光了在浴盆中,与坐在床上到底不大一样,孟连生有点不太自在地开口。
沈玉桐失笑:“你还害羞了?都是大男人,又不是没坦诚相见过,别乱动,小心水弄到伤口。”
孟连生双手搭在木盆边缘,身子微微僵硬,却老老实实没有再动。
实际上他并非真的害羞,而是这些天因为总是进补,补得过头,补出了一身邪火。
他是正常的男子,有着正常的欲望,但平日完全可以掌控身体的欲望,从不会让自己在沈玉桐面前露出丑态。
可此时泡在温水中,当沈玉桐拿着毛巾的手,在他身上滑过时,一旦肌肤相亲,那邪火便开始不受控制地乱窜。
及至沈玉桐开始为他清洗身下时,那邪火更是不听使唤地一骨碌往下涌去。
沈玉桐原本是在专心给他洗澡,屋内又只点着一盏松油灯,光线昏沉,他一开始并没在意,然而手上不经意传来的触感,让他不不得不去注意到孟连生身体的变化。
他望着暗影中的一柱擎天,手上的动作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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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住。
孟连生见他停下动作,分明是发现他的反应,赶紧侧过身,身子也微微蜷起,试图将自己的丑态掩盖。
沈玉桐摸摸鼻子抬头,借着油灯昏沉的光,见他从脖子红到耳根,简直像是快要滴出血一般。笑道:“小孟这是长大了啊!”
因为对方比自己小上几岁,又心性单纯,他总忍不主将他当成孩子,但其实十九岁也并不算太小了,至少在生理上,已经是一个彻底成熟的男子。
但沈玉桐因为知道对方没碰过女人,虽然他身体已经成熟,但依旧坚信他还不懂人事。于是像一个谆谆教诲的兄长一样,和声细语道:“小孟,你这样很正常,说明你长大了,是个真正的男人了,不用难为情。”
孟连生背着他不说话。
沈玉桐闷笑了声,又低声道:“需要不要我教你怎么处理?”
孟连生点点头,又用力摇头。
沈玉桐被他鹌鹑一样的反应弄得哭笑不得,只能绞帕子,给他擦干了肩头和背上的水,道:“那我出去了,你自己处理。”
孟连生细弱蚊蝇般地嗯了一声。
沈玉桐起身,走到木门边,伸手握住门栓准备开门时,又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
浴盆里的孟连生已经微微直起身,年轻的身体,笼罩在朦胧的灯光和水汽中,有种失真一般的美感。
那线条流畅的肩胛骨,在抬手时微微浮动。
沈玉桐的喉头也本能般随之滑动了下。
他打开门走出去,并没有走远,静静站在外面望着天空的圆月。夜晚的凉风轻轻拂过,但他却莫名觉得有些燥热。
当屋内一声低低的呻\\吟传入耳畔。
好像更热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嘻嘻嘻
第40章、第四十章拥抱
孟连生自认在沈玉桐面前出了回大丑,再见到土司府的人送来鹿茸人参之类的补品,简直是如临大敌,无论如何都不再享用,每日只拣粗茶淡饭吃。
只是,他的邪火是被成功镇压,沈玉桐心中却好像有一团小火苗在蠢蠢欲动。晚上躺在床上,只要孟连生不经意地碰到他,或是睡着时手腿无意识搭在他身上,那团小火苗,就跟被添了油一样,若不是刻意压制,只怕会星火燎原变成熊熊烈火。
他不是单纯懵懂的孟连生,他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是不愿也不能多想,尤其对上孟连生那双如清泉一样纯净的黑眸时,更觉只要想一想,都是一种罪恶。
他是什么样的人,自己很清楚。
他可以自己沉沦,但不能引诱白纸一样的孟连生堕落。
孟连生对于沈玉桐微妙的变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每日与他形影不离,看到好看的,吃到好吃的,都要马上来叫他,张口闭口二公子,看到有姑娘上门,依旧打太极一般将人拦下。
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孟连生肩上的纱布换了几次后,彻底拆掉,只剩一个新鲜的红色伤疤,昭显着他曾经历过的危险。
杜赞也渐渐从孙志东死亡的悲痛中走出来。他是一个完美的手下,忠诚勇猛执行力强,也颇有几分机智,但因为当惯了手下,习惯了听令行事,早忘记什么叫做主见,一旦没人吩咐他命令他,他就跟个迷路羔羊一样,全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没了孙志东,他几乎是本能地每做一件就去问孟连生。
等到孟连生终于通过顿珠的帮忙,成功让桑吉土司将三片烟园的烟土全交给立新后,杜赞彻底将孟连生当成了主心骨,取代了孙志东在自己心里的地位。
孟连生年纪小又如何?
他是柏老板心腹,也是他救了自己这条命,如今没了孙志东,回到上海滩,若是不出意外,柏老板一定会将小孟提拔上来。小孟迟早也会变成他老板。
杜赞的转变转得理所当然。
还未回到上海,孟连生已经有了手下心腹,即使他依旧叫对方杜赞大哥。
在他们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刘旅长的兵马也准备就绪。他的督军给他派了三万大军,让他务必将自流井抢回来。
三万大兵带着两枚大炮,若是赶不走王师长那万八千的散兵游将,刘旅长觉得自己身上这身蓝灰色的戎装,以后也没脸再穿,直接灰溜溜跑回老家种田得了。
告别的那日,穿戴整齐的刘旅长,终于一改这几日的衰样,颇有几分军中英杰之风,领着几百手下对送行的众人郑重敬了个军礼,又专门走到沈玉桐跟前道:“二公子,你放心,等我将姓王的赶走,你就回自流井安心办厂。”
沈玉桐笑着点头:“那就祝您旗开得胜,也要注意安全。”
刘旅长道:“我先前弃城逃走,就是怕城中百姓手上伤害。这回我已经悄悄通知以前的部下,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会尽力将百姓安排好,不管打多大的仗,老百姓和盐场的损失一定要降到最低,我们打仗也不能毁了自流井的根本。”
不得不说这刘旅长颇有些优柔寡断,也算不上多勇猛,但如果当兵的都当成他作风,于国于民都不算坏事。
沈玉桐对他有了莫名的信心:“刘旅长,我等你的好消息。”
刘旅长一走,也就意味着沈玉桐和孟连生,离开分别的日子即将来临。
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三个月,还有了过命的交情,两人的感情,早已今非昔比,一想到要分开,沈玉桐的心里就憋得慌,像有石头压住一样,简直让他喘不过气来。
孟连生显然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刘旅长一走,他脸上的郁郁寡欢便显而易见地表露出来。
眨眼间,西康已经从夏日进入初秋,晚上变得更加清凉,自打孟连生受伤后,两人就再没去过后山的温泉。
送走了刘旅长,两人默契一般沉闷了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提出去泡温泉。
于是,收拾好了换洗衣裳,带上香胰子和帕子,踏着月色出了门。
沈玉桐坐在水中,用温热的水打湿了脸,状似随口问:“小孟,你们决定什么时候走了吗?”
孟连生在他对面坐下,瞧了他一眼,回道:“柏老板那边来了信,说东哥不在了,就让我们盯紧点,等第一批烟土装箱上了路就回上海。最迟月底,我们就得走了。”他顿了下,又补充一句,“不过也得看刘旅长那边的情况,要是他顺利,人和货都能按计划走,要是川内乱了,恐怕还得再观望几天,但总归是不能迟过下月初。”
沈玉桐点点头。
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只隐隐又秋夜的风从旁边拂过。
须臾后,两人又不约而同抬头,对上彼此的眼睛。
“二公子,等刘旅长打了胜仗,你是不是就要回自流井办盐厂?”
“嗯。”
“办盐厂要多久?”
“这个我也不说不准,井盐和海盐不一样,自流井和奉贤也不一样,也许大半年,也许一年多。”
“那中间会回上海吗?”孟连生睁大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期待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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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桐沉默,从自流井去上海来回一趟,光在路上就得半个月,如果上海家中没有大事,在精盐厂办起来之前,他约莫是不会浪费时间回去的。
但他不能这样说,因为知道孟连生在等一个什么答案。于是轻轻笑了一声,拿起水中的帕子,搭在他肩膀上,道:“想这么远多何?都还不知道刘旅长这场仗能不能打赢?”
“也是。”孟连生点头,又想到什么似的,道,“那如果刘旅长没抢回自流井,你是不是跟我们一起回上海?”
沈玉桐:“嗯,是的。”
孟连生点点头,也学他一样,将手中的帕子放在他肩上。
两人面对面,默契地为对方擦拭身子,为了缓解这挥之不去的离愁,沈玉桐故意拿着帕挠他肋下。
孟连生笑得身子直打颤,最后大概是实在受不住,捉住对方的手,一把将他抱住。
身体与身体在温泉水中滑腻的触感,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像是一把火将两人烧起来,都忍不住有些战栗。
这回颤抖的不只是孟连生,还有沈玉桐。但他没有推开他,甚至还反手抱住他的肩膀。
两个人一时都没再开口,只闭着眼睛紧紧抱着彼此,用力汲取对方身上的气息,在彼此的耳畔边低低喘息。
眼见一团火就要点燃。
沈玉桐骤然清醒过来,睁开眼睛,不着痕迹地将孟连生推开,欲盖弥彰地给还在怔愣中的人,泼了一捧水,笑道:“别闹了,洗好了早点回去睡觉。”
孟连生眼睛垂下,掩盖眸中情绪,轻轻笑了声道:“嗯。”
沈玉桐不着痕迹地与他分开一点距离,佯装认真擦拭身体时,然后不动声色地掀起眼皮,看了眼不远处低着头的人。
那浓长的羽睫挂上了水汽,是一个再乖顺不过的模样。
沈玉桐心有余悸般深呼吸了口气,幸好刚刚自己及时打住,没有做出什么逾距的行为,将单纯懵懂的孟连生带上歪路。
然而只要想到即将与他分开,心中就难受得厉害,恨不得将人揣在怀里带走。可他也明白孟连生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有自己的人生和要走的道路,他没有权利也没有立场将拽着不放。
除非刘旅长失败。
他与孟连生就还能继续过一段这种不被打扰,与世无争的日子。
旋即又因为自己的这种恶念,狠狠打了个寒噤。
在如今这个世道里,即使他是沈家的二少爷,也无法心安理得地抛开一切,沉溺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私欲。
他有自己的责任和担子。
两人没再说话,就像刚刚那个失控的拥抱,好像从来没发生一样。
许久之后,沈玉桐站起身,擦干自己身子,淡声道:“我好了。”
孟连生抿着唇瞧他一眼,点头:“嗯,我也好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二公子知道自己是弯的,毕竟人是从腐国回来的→_→
二公子:我绝不能把纯情懵懂的小孟带上弯路!
早弯成麻花的小孟: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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