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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在。”
说完这句话,她正嘀嘀咕咕地去找可以写字的纸,闻祈的筷子却停了又停,他问:“‘以后’,是多久?”
窗户外正对一条宽阔的国道,时而有汽车鸣笛。
闻祈发出短促的疑问:“十年、二十年、一百年、一千年?”
江稚茵寻找的动作停滞住,她直起身子,回头对上他沉默的眼睛,仿佛从他的眼神里读到了那分外难捱的十二年时光。
她鬼使神差地问:“你想要多久?”
江稚茵觉得现在一定不是自己的大脑在掌控这副躯体,她怎么会问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
闻祈只笑一下,从鼻间叹出一口很轻的气,像是笃定地觉得,她只是随口许诺,其实未必真的能给得起。
“算了。”他说。
江稚茵从茶几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皮质本子,想撕一页下来,结果打开卡扣以后从里面掉出一张纸条,她捡起来,看见自己熟悉的字迹,尾句仍旧是那个“那并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她眸光轻轻颤起来,心里突然泛出异样到她难以称呼的情感。
“你不说,怎么知道他做不到。”
笔尖滑过纸页发出沙沙的声音,闻祈看见她推过来的纸条,有效期写着一万年。
“直到下辈子也有效。”
江稚茵的语气倒是轻松,但闻祈却连呼吸都不稳,眼神沉重发狠,一点点扫过那几个字。
他咬住牙齿,声音从齿缝里飘出来,表情如枯掉的树干,好像要一层一层爆开树皮,露出斑驳的内里来:“你总是这样,随随便便承诺,一次也做不到。”
“挚友会陪伴彼此一万年吗?
她踩着闻祈的影子,脚被钉在原地,挚友那话完全是她下意识说的,因为从没往别的方向考虑过。
但一万年也是她自己说的,江稚茵变得无措起来,张着嘴舌头却打结,不知道要解释什么、如何解释。
闻祈又说:“骗他的也好,你不能反悔。”
第26章金鱼
煮好的面条在碗里浸没了太久,已经变得有些坨掉了,闻祈慢慢用筷子挑散,低头吃着,又变成一副什么也没说过的样子。
只是默不作声地收好了那张纸条。
江稚茵含糊其辞:“写给了就一定能做到。”
闻祈眼睛偏了一瞬,因为被骗过,所以已经不信她了,也没有太多情绪来回答她,她就站到他桌对面的位置,两只胳膊压在桌子上,微微弓着身,见他吃面比刚刚在饭桌上多了一点胃口。
江稚茵也不想让气氛再沉闷下去,她本意也是想给闻祈补个生日,毕竟上次他也很认真地给自己庆生了。
于是她逃离开已经难以进行下去的话题,稍稍回忆了一下,另起话头:“他再小一点的时候,大概刚上初中,学校是寄宿制,他生日那阵又碰上期末,不赶巧,他妈就会在他放假的时候给他煮牛肉面吃。”
闻祈静静听她说话,小半碗面下肚。
江稚茵说着说着就笑:“她厨艺也不咋地,牛肉煮得咬不动,但他还是特别感动,就觉得,哇,能在考完试以后吃这样一碗牛肉面,真是人生无憾了。”
对面的人为了防止油滴溅上衣服,把袖口挽到胳膊肘,半截小臂跟发光一样,明晃晃的白,从纸盒里抽了一张纸擦嘴。
江稚茵弯弯眼睛,再次笃定地承诺:“虽然他厨艺也不怎么样,但是,他是说真的,只要你希望,以后每年这个时候他都能给你做。”
闻祈捏着纸巾的手一顿,他眼皮颤动一下,扯动嘴角,自嘲道:“等你以后交了男朋友,晚上也能来他家给他做?”
江稚茵瞥向别的方向,认真地思考了几秒,给出回答:“他应该不会交太小心眼的男朋友吧。”
闻祈眉毛一皱,沉默良久后回了个短促的鼻音。
为了让闻祈心情好点,江稚茵开始信口开河:“对吧,他总不能干涉他交正常的异性朋友吧?控制欲太强不是很恐怖吗?”
他撇开眼:“……他知道了。”
她都把话说成这样了,搞不懂闻祈怎么还是一副恹恹没精神的样子。
算了,这个人要是太活泼才让人觉得惊悚。
那碗牛肉面最后还是见底,闻祈自己把碗洗掉了。
半夜江稚茵起来上厕所,发现客厅的窗户被打开了,浅蓝色的月光在顶部投出树影。
可已经深秋了,即将入冬,树木多生枯槁的枝干,蜿蜒伸到窗前。
江稚茵怕夜里太冷,顺手把窗户关上了,窝在沙发上的人扯了扯被子,突然轻声开口:“生日礼物,送他一条金鱼吧。”
像是梦呓一般轻缓的声音。
她甚至分不清闻祈这时候究竟是不是醒着,于是迟疑着没有出声。
紧接着他又说:“他没戴助听器,听不见,就当你答应了。”
听不见是怎么知道她起夜的?
难道一直没睡,睁着眼睛看天花板,或者看窗户?
江稚茵象征性回了一个“好”,眼皮又重得不行,回房继续睡觉了。
这件事当时她只是嘴上应得快,周末过后又开始赶早八的课,她一转头就给忘掉了,每天都在教室和实验室两边跑。
好不容易有了歇脚的时间,江稚茵正打算好好睡个懒觉,结果早上还没睡醒就听见一阵敲门声,她身子还陷在床里,听见声音稍稍睁开双眼,看见闻祈换了一件黑色冲锋衣,正抬手把衣服拉链拉到头,漆色的头发也打理整齐了,看上去是准备出门的样子。
江稚茵嗓音又懒又哑:“你今天要出去吗?”
闻祈静默了一会儿,手指无意识捏着冲锋衣的拉链,唇角不悦地下撇了一瞬,然后一字一顿地提醒:“金、鱼。”
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好半晌才想起来自己前段时间答应他去花鸟鱼虫市场买金鱼。
于是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从床上坐起来,伸手了两把头发,道:“他知道了,现在就去。”
最近降温降得厉害,秋与冬似乎难分彼此,世界变得只有夏冬之分,春秋都是急急奔过。
海城的花鸟鱼虫市场人并不太多,兴许是天气太冷,又或许是比起不可爱又冷冰冰的植物和鱼,去宠物店买一只亲人的猫猫狗狗才是大家的首选。
江稚茵觉得手有些冷,一直揣在兜里没拿出来过,闻祈边走边讲看,冲锋衣的领子戳刺着下巴,市集里多是一些采买的大爷大妈,鸟叫声此起彼伏。
他们选了一家看上去没那么起眼的店,坐落在整个市场最边沿,看店的是一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白了半边头发的阿姨。
店里摆放的水缸都挂了灯光,小小的金鱼成群结队地聚集在透明玻璃缸里,水缸深处还布了景,塑料的珊瑚立在细沙里,被金鱼薄薄的尾巴扫过。
江稚茵微微弯下身子,注视着金鱼的眼睛和漂浮的尾鳍。
她用指尖点上玻璃缸,回头问闻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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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养的是这个品种吗?”
闻祈顺着她的视线看过来,靠在她旁边跟她弯到同样高度,眼睛略略向下垂,良久后出声:“记不清了。”
江稚茵有些失望。
她一直以为闻祈能记住所有事,原来也会有忘掉的东西。
金鱼的品类也有许多,她并不能熟稔地认出所有品种,又向店主寻求了一些建议,问她哪种鱼生命力最顽强,不那么容易死,她实在不想再跟什么东西告别。
后来他们在本就狭小的出租屋里置办了一个方形鱼缸,放在矮柜上,江稚茵把彩色的灯一插上,仿佛小小的玻璃缸里也能盛下极光。
她偏头看了眼外头阴掉的天,唉声叹气:“你说是不是现在就得买个加热灯了,天气太冷的话鱼会冻死吧。”
玻璃折射出明亮晃眼的灯光,从她鼻尖落到唇上,琥珀棕色的眼瞳里也映上去一些,随着她哀愁眨眼的动作一张一合,明了又灭。
闻祈的手指压在白炽灯开关上,微滞,最后又撤回,让整个房子保持这种昏暗的状态,他就好多看一会儿。
“你有在听他说话吗?”江稚茵嗔怪他。
“听了。”他说,“明天买。”
这对话太过自然,像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偶尔闲下来说起的碎语闲言,她怔愣好一会儿,又不太自在地把头转回去,往水缸里丢了几粒鱼食,引得橙红色的金鱼争先恐后抢夺,在水面荡开一个又一个圈。
学校里还留了课程作业,要小组几个人一起完成一份PPT,江稚茵洗完澡以后把电脑架在茶几上排版,闻祈坐在对面画设计图,两个人各自占了桌子的一边。
她没什么收纳意识,要用到什么书就随手丢在脚边或者沙发上,期间手机响了好几次,似乎有人发了消息来,那人是通过一个班级群里私聊的她,备注上还有学号姓名,江稚茵还以为是什么学术性的视频,没什么防备就点开了。
开头是几秒的黑屏,她古怪着怎么没画面也没声音,还把手机音量开到最大,结果从第十二秒开始事情就变得不对劲起来,哼哼唧唧的喘声猝不及防从手机孔里往外冒,江稚茵脑子一时没转过来弯,居然下意识用手去捂,手机一子掉在她腿上,里面的声音仍旧很大。
“你、你的手指好长——”
救、命。
她抬头发现闻祈正在看她,江稚茵跟他对视几秒,背景音乐是一声盖过一声的娇吟。
她后知后觉把手机摁灭,绯红色从耳后浸到脖子,江稚茵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他不是故意的。”
闻祈唇角往一侧翘了一下,他把手里的图纸翻了个面,发出哗啦的声响,然后漫不经心地看着空白的背面,嗓音仍旧冷淡得毫无情绪:“他以为你在夸他。”
这么说着,他还懒懒地用指尖叩击桌面,江稚茵的注意力不由自主被吸引过去。
闻祈的手指……确实很长,也没留什么指甲,手背上还能看见牵连凸起的青筋。
不同于他阴柔的长相,这双手看起来倒是很糙很有力量,虎口处还有一个小痣,很有辨识度。
已经忘记是从哪里听来的了,说带着助听器的人听到的声音是鱼龙混杂的,是所有声音混在一起的集合,并不能辨清方向,甚至不知道是从谁的口中说出来的。
那他一开始还误以为是自己在说话?
她变得支支吾吾的:“不是他……是刚刚有人乱发视频给他,不是他说你手长。”
闻祈又抬眼看向她,一双眼睛藏着讳莫如深的情绪。
听说美杜莎的眼睛有让人变成石像的魔力,江稚茵觉得闻祈也差不多有这种魔法,可以让人在看见他的那一秒情不自禁说出真心话:
“当然,你的手指确实也很长。”
他描摹图纸的动作一瞬间止住,笔尖定在纸张上,墨水不断往外渗,这张图几乎已经算作作废,他需要重新再画一张电路图交上去了。
但显然这些并不是闻祈关心的事,他干脆停了笔,面上笼上一层很轻很淡的笑意,漂亮至极的眼睛在轻微眯起的时候就显得不那么无害。
“这是什么意思?他听不懂暗示。”他几欲起身的动作让江稚茵一阵心悸,“你可以直白点告诉他。”
直白……什么?
第27章金鱼
“他没有暗示什么啊。”江稚茵努力保证自己说话不卡壳,“就是单纯欣赏你的手。”
气氛沉寂了几秒,他像是一瞬间失去了兴趣,“哦”了一声后再没有下文,又拿起了自己的笔,看见纸上那一团墨以后把整张纸揉成一团扔掉了,重新拿了一张图纸出来画。
她以为自己解释清楚后,这一页就算翻过了,于是战战兢兢地再次打开手机,把那个同学直接拉入了黑名单。
第二天在班级大群里,正主出来道歉,声称自己被盗号了,那些小视频都不是他故意发的,有几个人跳出来调侃他,江稚茵看见后直叹气,心想你这一被盗号,她颜面尽失,还干了那么尴尬的事情,已经无地自容了。
后面几天她都不敢多跟闻祈聊什么,就为了把自己的形象稍微扶上那么一扶,每天勤勉认真写作业和报告,偶尔还会帮陈雨婕打杂。
陈雨婕和卓恪方都在校学生会事,卓恪方还当选了学生会长,好像是因为能加综测分之类的,有时候学生会的杂事和学习调转不开的时候,江稚茵会念个人情免费帮他们打打杂。
这阵子学校想着举办一个鼓励运动的活动,就搞了一个小马拉松比赛,又打上了评奖评优的噱头,但是群众的热情并没有被调动起来,报名人数还是很少,陈雨婕一筹莫展,江稚茵撸起袖子就说:“要不他报名给你充个人头?”
陈雨婕迟疑着:“你身体OK吗?这次要从庆南区跑到花岗,也有个十公里呢。”
她不以为意:“十公里还好吧,大不了他就在后面慢悠悠地走,反正他也不想争名次,就帮你凑个人数而已。”
陈雨婕双手合十朝她拜了一拜:“感谢。”
江稚茵笑笑:“小事啦。”
马拉松活动当天是个阴天,气温大概十度左右,比前阵子气温高点,但又不至于很热,站在路口的时候风还挺大。
因为是理工类院校,男生占比极大,来报马拉松的只有寥寥几个女生,穿着宽松的衣服正在热身,江稚茵在旁边清点自己包里的东西,还想着多带两瓶水在路上转悠的时候喝。
陈雨婕穿着红色的志愿者马甲站在旁边,以手附耳跟她说:“他让闻祈在中间路段支了个篷子供大家休息,你要是走不动了就直接去他边上歇着。”
听到这话的时候江稚茵难掩惊讶:“你找他帮忙的吗?”
不知为何,江稚茵觉得陈雨婕在这时候很想叹气,一副欲言又止不好直说的样子:“不是,他自己要来的。”
她拍了几下江稚茵的肩膀,江稚茵一脸莫名。
卓恪方也穿着红马甲在边上守着,他怀里抱着一叠册子,脸色沉沉。
旁边是一个浑身名牌服饰的女生,棕黄色的短发微卷,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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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精致,戴了一副墨镜,从自己随身的包里拿出一把太阳伞,用伞柄顶了顶卓恪方。
卓恪方眉头一蹙,跟她说着什么,女人扯扯嘴角,他叹一口气,没甚情绪地低下眼为她撑伞。
今天明明没有太阳。
江稚茵看了一会儿,合理猜测那位就是之前给卓恪方打电话的“金主”,没记错的话,应该叫“成蓁”。
成蓁朝她的方向投过来一眼,又收了回去,用胳膊肘顶顶身边人,半带笑意道:“那女孩一直看你,她喜欢你?”
卓恪方不想跟她吵嘴,索性胡说八道:“她看的是你。”
“嗯呢。”成蓁点点头,“那就合理了,他好看。”
“呵。”这话听得他想笑,“人家是看你大阴天的还戴墨镜打太阳伞。”
“卓恪方。”她满怀警告地念他的名字,后半句话跟男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别恃宠而骄。”
“听腻了。”他冷冷说,“换个词儿吧。”
成蓁剜他一眼:“到底是他包你还是你包他,怎么开始批评起他了?”
卓恪方的脸色一下子黑下去,眼睛偏向别的方向,不再搭理人。
比赛即将开始了,别人都在调整呼吸提前热身,江稚茵还在犹豫自己要不要再拿一瓶水,转而想到陈雨婕说的话,她又作罢,想着到时候直接装病赖在闻祈那儿,就说自己跑不了了。
其实她对自己的体力一直有很莫名其妙的自信,究其原因是因为小时候从来没做过什么力气活,就高考体育跑八百米的时候累一点,平时出门要么骑一会儿自行车要么直接打车了,走过最远的路还是上次和邓林卓他们几个人一起去山上露营,上山下山还是坐的车,实际根本没怎么走路。
这还是第一次徒步走这么远的距离,她对自己的体力并没有一个科学的评估,刚走了四公里就开始累,小腿发起酸来,摇头看看周围,一点都不熟悉,也不知道自己走去了哪里。
江稚茵以为这是正常现象,硬着头皮又走了两公里,怎么还是没有看见陈雨婕说的篷子。
她突然难受起来,这种感觉像冬天坐公交车和私家车,为了保暖不能开窗,车里的汽油味和人身上的体味混杂成一团浆糊眼前发起一阵一阵的绿色。
像晕车的感觉,虽然她并没有坐车。
已经离开了市区,眼前只有一条大马路,连居民楼都没看见,江稚茵直接靠着路边的树蹲下,掏出手机想着直接叫辆车来把她载走算了,结果一摁亮手机就看见有几条来自闻祈的未接来电。
她庆幸自己带了瓶苏打水,往嘴里灌了几口缓神,手指摁上那条未接来电,电话嘟了几声以后被接起。
“你走去哪儿了,还没看见你。”
江稚茵实话实说:“好像走错了,我正打算直接打车回学校,但是位置有点偏,没人接单。”
明明听力有障碍,闻祈却还是很敏锐地发现她语气的不对劲:“你不舒服?”
“啊?”她又觉得嗓子发起干来,抬了抬头,“可能有点低血糖吧,我以前没这样过。”
“你把定位发给我,我现在过去应该很快,你原地歇一会儿,别继续往前。”
江稚茵干巴巴应了一声“好”。
她并没有走错得太离谱,闻祈十多分钟就到了,从出租车上走下来,江稚茵被他蹲下来的影子笼罩住。
以前不觉得,这还是第一次觉得闻到这股特定的涩苦气味会让人觉得安心,像被什么厚实的东西托住了脊背,她可以随便依靠。
江稚茵往他肩上倒了倒,额头顶住他肩头,用气音小声叹道:“得救了。”
闻祈稳稳地让她靠住,肩膀动了动,从兜里掏出什么东西往她嘴里塞,江稚茵想也没想就叼住,感觉到自己靠住的人身子骤然一僵,在迟疑几秒后,她听见自己头顶的人出声:“松嘴。”
她张开牙齿,才发现自己连着他的手指一起咬进嘴里了,闻祈的手指被她含过,湿哒哒的。
“抱歉。”江稚茵慢吞吞说了一声。
闻祈有些走神的样子,没多做回应,把她扶到车上坐着了。
车刚刚启动,他突然倾身过来,长臂一身,摁开了她这边的车窗,外面的风吹散她的头发,江稚茵的意识渐渐回笼,眼前的景象也不再像满是噪点的老旧电视机,一帧一帧变得清晰起来。
她数着闻祈睫毛颤动的次数,一下、两下、三下,好多下,这频率渐渐和她自己的心跳声重合,江稚茵的呼吸渐渐变快。
到家以后,闻祈转开门让她先进去,然后去橱柜里翻找到可以吃的甜食。
“你小时候也犯过低血糖,只是你自己忘记了。”闻祈回忆着。
江稚茵看着他,“我自己都忘记的事,你为什么还记得?”
他的眼睛眨了又眨,像是有台风钻了进去,瞳孔就是台风的阵眼中心,把她整个人包裹进去。
她仿佛置身于这场风暴的顶端,但又被人温和地包裹住,于是可以一直傻下去。
江稚茵的呼吸急促起来,她不敢继续凝视他,于是把眼睛低了低,睫毛扑腾几下,看见闻祈指尖浅得已经快要消失的齿痕。
他似乎察觉到这份抵抗,察觉到蜗牛缩回的触角,却只是站在一边看着。
就好像分外珍惜,好像想要被心甘情愿地爱上、被吞噬,为此他可以抛出自己所有的饵料,哪怕以自身皮肉为引。
像卓恪方那样被爱上皮肉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江稚茵对他的皮囊似乎也没有很大的兴趣,闻祈归咎于自己长得不如卓恪方那般正气俊朗,他总是一副阴郁相,所以无法用身体吸引她。
……这很可惜,他要是长得再漂亮精致一些的话,勾引似乎会容易许多。
邓林卓转了步子,坐到沙发另一边,江稚茵缓缓松掉一口气,结果下一秒这口气又立马被吊起来。
“因为身体记住了吧,你所有的情绪,喜欢吃什么,讨厌吃什么,生过什么病,别人做什么事会让你不高兴,都被肌肉记住了。”邓林卓淡声道,偏开头又看向那扇窗户,仿佛被什么独特的魔力蛊惑。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他为什么重复打这么多耳洞吗?”这语气淡如水,轻飘飘的像一阵雾,从他齿缝里一点点逸散出来,“因为想让身体记住一些东西,以此来唤醒大脑证明他还活着。”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很恋痛。”他声调愈来愈轻,“简直像得了什么下贱的病。”
第28章金鱼
这句话说完以后,两人皆是沉默,江稚茵突然发觉自己的语言系统出现了宕机,像是一台年久失修的电视机不断飘着雪花的显示屏,接收到了错误而无法处理的信号。
邓林卓口中所说的那个词对于江稚茵来说一时无法理解,她似乎从未听说过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癖好,只是下意识地开口安慰着:“……也不能这么贬低自己。”
他并未表露出什么太明显的情绪,似乎也知道这只是她顺嘴说出的敷衍关心,唇角降下很细微的幅度,睫毛也往下坠,虚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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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住眸中翻涌的郁色。
“你真的能接受?”邓林卓继续说,声音弱似呢喃,“其实并不是非常严重,现在已经好多了。”
已经难以记清第一次扎耳洞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可能是初三,也可能更早,应该就是他把江稚茵留下的风铃摔坏的那一天,下午对着洗手间缺了一角的斑驳镜面,直接用院子里捡的钢钉把耳垂穿透。
疼是很疼的,他一边用力让尖端刺穿他的皮肉,一边面不改色地咬紧后槽牙,漆黑的眼瞳在注视到自己耳垂的血洞渗出一滴滴鲜红色的血液时,就会感觉到心里的压抑稍微消失掉那么一些。
因为那时他不仅很恨江稚茵,也恨透了自己这一对无能的耳朵,所有人避他不及。
他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脏的东西,像放在水果店无人购买的生了虫洞的苹果,到最后只有溃烂到渗出酸水的下场。
没有做正确的消毒处理,耳朵很快就呈现溃烂的迹象,王奶奶下不了床,就托邻居带他去医院,在包扎好后,王奶奶一边流眼泪一边问他是不是被人欺负了,老人责怪自己无能,在他最需要依靠的年纪瘫了双腿。
邓林卓只是轻轻笑,说并不是她说的那样,可又对事实绝口不提,更是在耳朵即将愈合的时候进行了二次伤害。
只是后来他做得很小心,再加上王奶奶那之后不久就去世了,更是没人会注意到他,邓林卓的耳朵也就落下了病根,一到阴雨天,仿佛就回到了他第一次用钢钉狠狠往耳垂上扎的那一天,他似乎就置身于那面破损已久的镜子面前,手里捏着那根长了锈的钉子。
邓林卓稍微走了下神,开始细数自己那些很久没有回忆过的时光,但记忆的碎片似乎已经开始变得模糊,所有的苦痛与那小小的、蹲在窗户边翘首以盼的希冀都像发黄发淡的旧照片,逐渐遗失在亘长的岁月长河中。
邓林卓一直知道江稚茵是个心软善良,天真到可怕的人,他一开始就是瞅准了她这一点才接近她。
她会饿着肚子把自己的早餐留给别人吃,会偷偷帮外面的小孩写抄写作业,攒到的钱却连个糖果都舍不得给自己买,是一个天真到可怕的人。
无所谓,反正江稚茵不会知道他怀揣过一些龌龊的心思,也不会知道此时坐在她身边的人究竟是个多么惺惺作态的人。
邓林卓表情放空,走了几秒的神,复而听见江稚茵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还是那样,用那副一视同仁的热忱口吻说话:“会治好的,你和你的耳朵,都能好起来的。”
那一刻,他简直差点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了。
明知道他聋得不能再聋了,却还是能说出这种话,不知道该说是傻还是天真。
但这股纯白的炽热又确实让他挂念多年,连心脏都攀爬上蚀骨的麻意。
江稚茵一贯参不透他怀揣的情绪,此时看着他抿开的唇角,还以为自己的话有鼓励到他,本想伸手去拍拍他的脑袋,手指刚探出去,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又收了回来。
她克制了一下,突然觉得口舌干渴,端起邓林卓为她泡的蜂蜜水一口饮尽。
江稚茵绞弄着衣角,另起话题:“他明天要回家一趟,大概周日下午回来,房东当时只给了他一把钥匙,先留给你,他回来了以后再去配新的。”
她的身份证是初中的时候办的短期的,现在也快到期了,就想回去更新一下,顺便陪陈雨婕一起去做定期的检查。
陈雨婕的爸妈这几天走亲戚,都不在家,江稚茵就想着陪她一下,两个人搭个伴总归让人安心一些。
因为滨城地理位置更偏北一些,气温也比海城低一些,江稚茵在海城尚且只穿个秋衣秋裤,在滨城得加毛衣。
下高铁的时候,冷风迎面一刮,江稚茵原地打了个冷颤。
因为是临时回来待一晚上,江稚茵并没有带衣服,下车以后跟着去陈雨婕家休憩了一会儿,两个人点的外卖还要一会儿才到,江稚茵从自己随身的小钱包里掏出两对耳饰来。
陈雨婕惋惜:“他没有耳洞。”
江稚茵摆摆手:“他也没有,这是耳夹,你看,他买了一对差不多的蝴蝶形状,以后他俩一起出去玩的时候戴,晚上回来就摘掉。”
蝴蝶翅膀上还镶着彩色的水钻,江稚茵的是粉色的,陈雨婕的是蓝色的,水灵灵的像刚从池塘水面上飞起来一样。
她替陈雨婕夹在耳垂上,还问她痛不痛,松紧是不是合适,两个人对着镜子左照右照,江稚茵盯着镜子里的两个人嘻嘻笑出来。
吃过饭以后两个人才悠哉悠哉地向医院赶,她陪陈雨婕去了医院三楼的肾内科,因为是周末,医院里排队等着叫号的人还有不少
江稚茵在外面的凳子上坐了一会儿,起身想去厕所,走出肾内科的时候看见对面是心血管内科,里面的人要少一些,于是她很清晰地看见了江琳的身影,从科室里出来,手里捏着一沓白色单子,正囫囵往包里塞。
那几秒里,江稚茵以为自己认错,也许世界上有另一个人也住在滨城,也背着PINKO的小皮包,也有那么一件灰色针织衫的外套。
她在原地呆了几秒,然后拿出手机拨出一个电话。
隔着一个六平方米大的圆形扶梯,江稚茵看见对面穿针织衫的女人停下脚步拿起了手机,与此同时,她听见江琳的声音从自己手机扬声器里传来。
“干什么呢,她还在上班。”
“……妈,你去心内科做什么?”
“……”
电话那边稍显沉默,对面的江琳讶异地环顾四周,终于看见了站立在对面的江稚茵,江琳把手机慢慢拿远,最终只是低头摁了挂断。
江稚茵绕过环形扶梯,一步一步走近她,又不死心地抬眼看向她身后的科室牌,明晃晃地写着“心脏内科”几个字。、
“你不是说身体没问题吗?发给她的检查报告是假的吗?”
“……她就来做个检查。”
江稚茵朝她摊开手:“那把你塞进包里的东西给她看。”
江琳踌躇了一会儿,心知这次绝不是含糊一下就能糊弄过去的,于是只能任由江稚茵掏出她刚塞进皮包里的几张被揉得皱巴巴的纸页。
最后的诊断结果赫然写有【肥厚型梗阻心肌病】。
一种遗传性心脏病。
说明江琳早就知道自己有家族性遗传病,只不过故意瞒着不让她知道,如果不是她今天偶然撞见,或许等到某一天她在家里病发了,江稚茵都无从得知。
那几页检查报告江稚茵翻来覆去地看,每个偏旁部首却仿佛在她眼前跳舞一样,一个接一个跳进她眼睛里,然后顺着血管流到心里,在心脏上不断踩踏着。
“我没发现的话你就打算一直不告诉我吗?”她说。
江琳安静了很久,突兀叹出一口气:“告诉你只会让你增加无故的担心,无论你知不知道,这个病都在那里,又改变不了。”
妈妈揉弄着眉心:“我在这儿站累了,回去再说吧。”
家里的陈设变得很乱,江琳挑开沙发上乱丢的衣服,腾出一个位置,让她先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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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江琳的病情一直被控制得比较好,她心态放得很稳,并没出现过大喜大悲的情绪,秉持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态度,从不与人置气。
“我选择领养孩子,就是因为我们家有遗传性心脏病,没必要再生一个孩子来人间受罪。”江琳两手交叉搭在大腿上,视线突然变得很空,“但我之前……有过一个孩子。”
江稚茵偏头看向她,江琳也回视她,嘴角向上扬起,神色变得温柔又惆怅:“在领养你之前,我生过一个孩子。”
她已经很久不曾提过那段仿若长在骨头上的疮痍一样的时光。
再次听见冉清岳的名字,已经是那个男人的死讯了,她后来也再没有见过自己和冉清岳的孩子。
江琳在好多好多年以前,确实想过自己要当一个合格称职的母亲。
她说自己绝不能像自己的妈妈一样,生下孩子以后就不管,要么就不要生下一个带病的孩子,一旦决定生下来,她一定会尽力抚养,尽自己最大努力去爱她。
但是,原来无论当时立下誓言的时候有多诚心多坚定,在你后悔的时候,还是能找出一万个理由说其实你也是被逼无奈。
第29章金鱼
那时候医疗技术不太发达,江琳的妈妈去世得很早,她是在七岁被父亲带去医院的时候才得知自己有家族心脏病。
长大一些以后发过几次病,她时常请假,学校并没有好好去,进度比别人落下大半,虽然每天都在很勤奋地追赶,但始终是年级倒数,看着自己怎么也救不起来的分数,江琳也逐渐变得疲惫。
反正爸爸说高中毕业后直接给她安排个打杂的文书活儿,她其实并没有必要把书念得太好。
于是在她十几岁的少女时期,上课就借口上厕所,一待就是半个小时,躲在厕所隔间里玩手机,时常听见外面抽烟的女生们讨论学校里谁谁谁最帅。
那就是她第一次认识自己初恋男友的途径——通过别人之口,江琳听到了那个人的名字,冉清岳。
罕见的姓,类似于偶像剧男主的名字,别人口中形容她多么拽痞,长相多么俊朗,敢跟老师对着干,干着逃课打架等等等等普通人根本不敢做的事。
这让江琳想起无数本自己看过的台言小说,于是心脏就怦怦跳起来。
冉清岳,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只是后来她怎么死的,死到哪里去了,江琳完全搞不清楚,也没有精力去追究。
而那时的她情感经历匮乏,单亲家庭长大,对恋爱充满少女心的憧憬和向往,很快就成为了冉清岳池子里的一条鱼,认为她做什么都对。
她染头发很帅,她穿黑色皮夹克也好酷,在路灯下叼着烟的场面颇有小说男主那味儿,江琳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玛丽苏的形容词都冠在她身上,什么“含笑的桃花眼”“暧昧撩拨的言语”“多情缱绻的目光”……
十七岁的江琳完全不在意这个人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不在意她每天混吃等死就会逃课打游戏,跟一群狐朋狗友花天酒地,冉清岳把抽了一半的烟往她嘴里送,看她被呛得脸红就低哑地闷声笑,江琳说自己生病了,不能碰这种刺激性的东西,冉清岳笑笑,摸她的头说“好好好,下次一定记得。”
“天啊。”她发着愣,少女怀春般在心里想,“我也好像书里的女主角。”
江琳甚至觉得喝酒、抽烟、染着满头蓝发都男人不羁气质的体现,她喝酒的坏毛病就是跟冉清岳学的,尽管她知道自己不能喝,但是总是想,这样好像能哄她高兴,于是喝了一次又一次,有了酒瘾。
那时的她就是能够被不良少年一碗白粥就哄得团团转的傻逼。
初尝禁果就是在她十九岁的时候,她那时候已经按照爸爸的安排进了当地小县城的一个小公司,每天干着复印打印做表格的工作,一个月有四千多工资,几乎一半都要供给冉清岳用。
“万一她有什么天赋异禀的才华呢?我这时候接济她,她会记得我的好的,冉清岳那么厉害,以后应该会成为富豪吧,那我的人生也好过了。”
江琳如是想着。
在冉清岳小出租屋的沙发上,她的衣服被揉成一团,被刺痛感贯穿的时候还觉得这是一种荣幸,等到冉清岳如她自己所言那样白手起家,日子肯定就好过了,到时候再把她介绍给爸爸。
她刚满二十岁的时候就怀孕了,江琳看着验孕棒上两条杠,摸着自己的肚子,还怔怔想,就算生下一个有遗传病的孩子,冉清岳应该也不会嫌弃的,她这么多年也活得好好的,她的孩子也肯定可以在她的抚养下长命百岁。
——她一定不能像自己的妈妈那样,生下孩子就不管,她一定会是一个温柔贤惠的母亲。
江琳把这件事告诉冉清岳的时候,她还如沐春风,用耳朵贴着她肚子说一定会努力挣钱,换大房子。
在孩子六个月大的时候,她在酒吧缭乱的灯光里捕捉到了和女人贴身热舞的冉清岳,江琳气急败坏,一边大哭一边质问她为什么这样。
冉清岳对她说:“我不是一直这样吗?你第一天认识我?”。
那一刻,江琳脑子里如有白虹贯过。
是的,这个人一直都是这样的,只是从前她觉得这是男人身上迷人的特质,但在自己真的走进社会步入生活以后,才发现冉清岳的所有举动,都是恶习,都让人作呕。
临产前夕,她半夜羊水破裂,心急地给冉清岳打电话,却得到一个空号的提示音。
江琳浑身大汗拨通120,被救护车抬到医院,难产,总产程将近十五个小时才把孩子生下来。
等到她被推出产房,看见的第一个人不是冉清岳,而是自己的父亲,江琳已经没有半分力气,不然她在这时应该会嚎啕大哭。
那时她二十岁,被初恋抛弃,在这么年轻的时候生了一个孩子,一出生就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
江琳靠在病床上,哽咽着说怎么又是这个病。
明明自己早就知道,她生的每一个孩子都会得病,却以为自己能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以为会有爱她的丈夫,以为她能够陪一个男人长大。
所有的积蓄都没了,她爸爸没几年就要退休了,江琳自己还有难以治愈的遗传病。
她的一生都毁了。
在医院的那段时间里,江琳无休无止地哭泣,孩子哭着要喝奶,她不曾喂过一滴,只是抑郁到成天淌泪。
“你就是她带来克我的,索我命的鬼!”在情绪异常激动的时候,她开始口无遮拦,心跳急速加快,好几次又住进急诊室。
江琳已经完全忘记,之前她说过一定不会像自己的妈妈一样抛弃自己的孩子。
出院的第一周,周日下午,她双眼空洞地抱着孩子,站在一家老平房的门口。
这里是一片老街区,监控也不普及,甚至连地面都是坑坑洼洼的。
这是冉清岳的老家,她妈妈就住在这里。
江琳什么也没说,打了电话,把孩子放在老人家门口,说这是冉清岳的孩子,她联系不上冉清岳,让她照看着。
在这以后一个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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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继续按部就班地工作,麻痹自己忘记一切,试图催眠自己其实从来没遇到过那个人其实她高中毕业后直接托爸爸的关系进了小公司当文员,然后上了三四年的班;其实她没有谈恋爱也没有结婚,更没有生过孩子。
她绝不会再生育。
结果在某一日上午,江琳接到一个不知名电话,冉清岳终于联系了她,冷嘲骂她无知,以为用一个孩子就能缠上她,她让她别像口香糖一样粘着自己。
江琳那一瞬间非常想笑。
她确实无知,不然也不会一度迷恋这样的烂货,做着让浪子回头的美梦,她甚至觉得被冉清岳碰过的自己无比肮脏,晚上睡觉前恨不得用刷子洗掉自己一层皮。
夜里做梦的时候又梦见了那个朝她伸手啼哭的婴孩,江琳一连一周夜不能寐,开始大把大把掉头发。
遇见江稚茵是在她下班途中,路过那家福利院。
江琳只知道这个院子的主人姓“王”,是个终身无法生育的女人,前几年做生意攒了一点钱,后来就买下这处老院子做着慈善的事。
慈善是留给有钱人做的,像她这样自顾不暇的人,根本谈不上什么良心不良心。
江琳总是站在那个院子前,就那么看一会儿,也不敲门,也不进去,她听见里面有别的小孩玩闹的声音,听一会儿就掉头走掉,然后过几天又来。
如此持续了四五个月,偶然一次,院子里那个王奶奶出门泼水,看见她呆呆站在门口,便与她打起了招呼。
江琳听见自己很勉强地笑:“听见您家好多小朋友,很热闹的样子。”
王奶奶和蔼地“哎呦”一声:“热闹什么啊,小鬼头们净捣乱。”
她想说点什么,张张嘴以后却只是落寞地低下眼睛。
“你想进来看看吗?”老人说,“我这里偶尔也会有家庭来领养。”
“我没有家庭。”江琳实话实说,“我没有结婚,也生不了小孩了。”
被打开的大门门缝里突然钻出来一个小脑袋,扎着两个一高一低的羊角辫,眼睛很大,瞳仁是少见的琥珀色,看见她以后,一双鹿眼睁得好大,嘴巴圆成“O”型:“大聪明你快叫哥儿她们来看,漂亮姐姐要来领养我们了。”
里面的小孩叫她“茵茵”。
江琳一时怔住,她摆摆手想说自己并没有领养的想法,又看见那小女孩弯着一双月牙般的眼睛冲着她笑,用一副软软的腔调惋惜着:“啊——我梦里的妈妈就是这样的。”
世界上还有人,顶着那双剔透如玻璃般的眼睛,想让她这样的人做妈妈。
是了。江琳突然这么想。她生下来的孩子就该是这样健康活泼可爱的就好了。
王奶奶说她这里的孩子最小的都六岁了,早已经过了不知事的年纪,小孩子都很调皮。
江琳在这一刻突然想起自己在怀孕期间也曾温柔地摸着自己的肚子,说自己将来一定会是一个贤惠温柔的好妈妈。
当她推开院长屋子的门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又看见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毫无顾忌地大笑着,让一个小胖子帮她挖湿土里的蜗牛壳。
小胖子看上去有些痴傻,痴痴地慢声发问:“知音,为什么要捡壳啊?”
茵茵顶一下她肩膀,让她别那么大声:“我想给哥儿做风铃。”
“知音你忘啦,哥儿是聋子,小雨说她听不见的。”
茵茵把全是泥的蜗牛壳往绣了花的荷包里装,撅着嘴嘀咕:“我知道呀,但是她能看见。”
“有时候,眼睛也能听见声音的。”
小胖子不理解:“你瞎说。”
“人都有想象力,我看见杂志上的钢琴就能听见声音,双手还巨痛无比。”见大聪明还是怔怔盯着她,茵茵也不耐烦了,挥一挥手,“算啦你还是不懂,帮我框绳吧,我要去和小雨一起跳皮筋了。”
江琳远远望着这个一蹦一跳的孩子。
也许领养茵茵的想法就是在这一刻产生的,反正她也不能再生下属于自己的小孩,父亲去世以后,她再也没有重新结婚组建家庭的期望,去领养一个健康、可爱、一看就很温暖积极的孩子,又有什么不可
她将把所有的遗憾,所有的爱倾注在这个孩子身上,把江稚茵当做灰暗人生唯一的寄托,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也是个好人。
而她选中的孩子也会爱她,余生就有了归途。
原来真的有人会把大善建立在大恶的基础上,真的有人在把自己花园里长烂的花连根拔起的同时,将别人丢下的花种进土里悉心浇灌。
在她把江稚茵领回家的第一天,江琳发誓会把这个健康的小孩当作自己唯一的、亲生的孩子去教导。
她麻痹自己完全忘记那个她与冉清岳生的孩子,她的小孩叫江稚茵,以后江家的后代也不会有什么遗传病。
江琳告诉茵茵的第一个信条是:“等你以后上了初中,上了高中,记得妈妈说的,不要早恋,不要喜欢不学无术的穷小子。”
才几岁的小孩哪里听得懂这些,茵茵只是晃晃脑袋,问:“为什么?”
江琳很轻地拍她的头,嘴角是上扬的,眼睛却仿佛在哭。
——“茵茵,因为人生是一个环啊。”
你终会咽下所有年少无知时种下的,开不出花的苦果。
第30章金鱼
江琳的病其实控制得不错,这次也只是来例行检查。
一年前她突然心肌绞痛了几次,扶着家里的桌子蹲下去,差点以为自己要一个人交代在这里了,结果吃过急救药以后又好了不少。
江琳怕这是因为自己病情恶化,心脏病的猝死率也不低,也许哪天茵茵放学回来就见她倒地不起了。
于是在江稚茵读高三下半年的时候,江琳在反复斟酌以后还是选择搬回医疗技术更发达的滨城,江稚茵也毫不在意地说她在哪儿念都是念,这让江琳心里的愧疚感减少了一些。
她的女儿向来会慰人,神经大条,什么都说“没事”“没关系”。
但是不知道对于自己的这段过往,茵茵会不会像以前那样轻松地笑笑,说“没事啊,你还是我的妈妈。”
纸是包不住火的,父亲十几年前去世以后,江琳在这世上就只剩两个有牵绊的人,一个是她从未再见过的亲生孩子,另一个就是从小跟在自己身后长大的江稚茵。
这些陈伤在她心间搁浅多年,也找不到合适的倾诉对象,既然已经被江稚茵发现,江琳索性把所有事情一字不落地讲出来,好让逼仄的心腔留出一丝让人喘息的空隙。
“可是妈妈。”江稚茵低头绞弄双手,“我并不能代替那个孩子原谅你。”
所以你把你的苦恼和忧伤告诉她没有用,如果感到愧疚,应该想办法去弥补,这件事上她并不能代表任何人发表意见,她要怎么安慰你呢?说你其实也是情有可原所以不必太自责?
但这对那个刚出生就被扔下的孩子是不是也不太公平。
揣在兜里的手机震动了很多下,应该是陈雨婕检查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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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找她,江稚茵默默看了一眼消息,简单地回了一下,让陈雨婕先回去,然后把手机翻转搁在大腿上。
她沉下一口气:“我代替不了任何人的。”
来来往往的病患路过走廊,通过地面的震动还能听见推担架的声音,急诊室里不断有新人进去,红灯亮了一次又一次。
江稚茵抬抬头,把检查报告还给了江琳:“如果你想要听我说点什么的话,我希望你去找找她,因为我也是被父母丢掉的孩子,更知道那种像从骨头缝里长出来一样的挫败感。”
江琳抿紧了唇,沉默无言,江稚茵侧目看看她,作为江琳的女儿,她说不出责怪的话,因为江琳真的对她极好,挑不出什么错的好。
“你拿过药了吗?还需要做什么后续的检查吗?我陪你去。”江稚茵问她。
江琳摇摇头,头痛地闭眼:“我已经很久没病发过了,医生说病情控制得不错,按时吃药、疏散情绪就好。”
她起身的时候步伐趔趄一下,江稚茵扶了她一下,带着人回了家。
江稚茵好久不回来,江琳自己也过得随意,家里的衣服都随便搭在沙发靠背上,茶几上花瓶里的花不知道多久没换过,早就枯死了,水面上漂浮着几片碎掉的叶子。
江琳掀开几件堆在沙发上的外套,叹一口气:“前几天出差学习去了,忙着没收拾。”
“不用收那么勤快,还是多注意身体,出差这事儿能拒绝就拒绝,别把自己搞得那么累,我现在自己做做兼职,实际在校的开销也没多少,别给自己太大负担。”
空气里传来倒水声,以及净水器运行时发出的机器声。
江琳像是仍旧沉湎在将才的情绪里,走了神,杯子里的水满溢而出,她脑子懵了一瞬,下意识伸手去拿杯子,被烫了个正着,往后退了几步。
江稚茵听到她的抽气声连忙回头去察看情况,握着江琳的手腕放到洗手槽里冲凉水。
皮肤被烫出一片红色,江稚茵第一次发现江琳这么瘦,手背都只剩下皮包着骨头了。
估计又没好好吃饭,江稚茵不在家的话江琳总是过得很省,从不馆子,一块三的菜都要砍回去五毛。
“没事儿。”江琳皱眉,轻轻推开她,“就那么一小块儿,回头我自己买点药膏涂就行了。”
她岔开话题:“你回去票是什么时候?我这边没什么大问题,你别老跟学校请假了,你待在家里我的病也还是不能立马好啊。”
江琳自己轻轻往手背上泼凉水:“我这点儿事我会处理好的,你的话我都听进去了,明天我去公安局问问……能不能联系到冉清岳的妈妈。”
“你别管我的事了,念你的书,拼个好学历,找份好工作以后养活自己,结不结婚我也不催你,我自己都对组建家庭什么的失望透了,更不会催你,只要我还没死,你哪怕七老八十了都能回我这儿来歇会儿。”
江稚茵一一应下,江琳今天的话又格外多:“只是我还是那句话,你绝对不能像我一样找一个没教养的野男人,等你什么时候谈恋爱了,必须要领到我这儿来见见,我死了就领到我坟头磕两个头,我要是认可她了就给你托梦。”
这话闷头向江稚茵砸过来,她骤然间张了张唇,想问“没教养”的具体定义是什么,是一定要有家教良好的父母吗?
那闻——
思绪被猛然掐断,江稚茵又紧紧闭上嘴,道出一声“嗯”。
周日下午江琳送她去车站,滨城的冬日漫长而冷冽,冷风无孔不入,大厅里的播报音响起好多次。
江稚茵看见养育自己多年的女人笼紧了那件穿了许多年的灰色针织外套,她向自己摆了摆手,催她上车,她对妈妈道了句:“再见,有事一定要给我打电话。”
江稚茵不知道她会不会找到那个孩子。
她只是觉得,如果自己是那个孩子,应当会觉得悲愤,与她想到弄丢了自己的父母时抱有的情感应当是一样的。
如果。
如果琳最后找到了她的孩子,并潜心决定弥补。
那她这只占了别人巢穴的杜鹃鸟,好像无处可栖了。
/
江稚茵这几天总是心不在焉,打开电脑准备完成实验项目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在Typora里写了一堆C++代码。
她把身子往后靠,仰头捏住眉心,想着去洗澡转换一下心情,结果一进去,兜头被一块掉下来的墙皮砸了个正着。
洗手间的天花板有些渗水的样子,边缘处掉下来好几块墙皮,江稚茵发现自己刷牙的杯子里都有白色的墙皮碎片。
她下意识张嘴叫邓林卓:“厕所的天花板又掉皮了!”
外面无人回应,江稚茵愣了几秒,想起来邓卓今天有选课晚修,还有兼职要做,要九点才能回来。
于是她又沉默住了,慢吞吞地洗过澡刷过牙,对着电脑屏幕发了一会儿的呆,看着在滨城家里新装的监控,那边没有什么异常。
一切井然有序,世界安然无恙,但江稚茵突然感到莫大的空虚。
她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兴许是被江琳的事刺激了一下,在自己想要找人面对面说话的时候邓林卓又恰好不在。
江稚茵拿起手机,指尖在通讯录列表上停留许久,最后还是点了拨通:
“家里的洗手间又掉墙皮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看看能不能买到防水漆。”
邓林卓似乎是出教室接的电话,能听见交错的讲课声,她压低嗓音:“我现在去买,再晚一点儿估计店要关门了。”
其实这件事根本没有那么着急,斑驳的墙皮是今天刷好还是明天刷好根本没有多大的区别,反正刷好后管不了几天还是会渗水,然后会有新的墙皮掉下来砸中她的脑袋。
但是邓林卓立马说她现在赶回来,江稚茵的心里就突然酸软一下。
她风尘仆仆地赶回来,黑色的羽绒服上浸透了凉意,踩着一个瘸腿的塑料小板凳往洗手间的天花板上刷漆,暖光灯将她的皮肤照得透亮。
新上的漆颜色比周围要白不少,邓林卓说过几天就黑了,不用管它。
晚上她在自己床上躺了一会儿,却总是觉得心里憋得慌,闷闷的像用紧实的棉花塞住了她的供血通道,浑身上下都发涨发闷,喘不过来气。
江稚茵坐起身,趿拉着拖鞋走到客厅,又转悠了好几圈,然后突然盘腿坐在客厅的地毯上,像邓林卓之前做的那样把头压在她手边。
她感觉到邓林卓的指尖动了动,勾住搁在茶几上的助听器戴上,再度开口时嗓音有些泛哑:“失眠?”
江稚茵摇摇头。
男人的指尖缓慢地从她的发尾一圈一圈缠绕上去,玉白修长的手指轻轻拽着她的长发。
邓林卓又问:“那你是有话要跟我说?”
江稚茵不知道江琳的事要怎么说给别人听,也不知道她期望从邓林卓口中得到什么样的答案。
于是只是一直保持沉默。
她动了动脑袋,邓林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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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她头发的动作就停了停,等她抬起头,然后看向自己。
她把表情放得温顺,管她知道江稚茵并看不见。
江稚茵盯了她一会儿,觉得塞在心口的棉花似乎被什么东西拽出去一些,她长长地叹气,透过朦胧的视线盯着虚空中的某点,那里好像是她的眼睛。
邓林卓的脑袋压在沙发扶手上,半扬着下颌回视她,目光毫不收敛。
客厅的窗户还是开着的,冬季的低温也渗进了室内,江稚茵伏在她身侧,低着头,头发垂落在她脖侧,一点一点搔刮着她的心。
邓林卓觉得很痒,哪里都痒。
江稚茵的大脑有些放空,她想到自己生日那天晚上被邓林卓捏着脖子吻住的那十几秒,虚无而找不到焦点的视线顺着她银色发光的耳钉往下找。
她不觉得自己有动作,但不知为何蹭到了邓林卓的鼻尖,温热又缓慢的呼吸如将至未至的春天一样降临在她唇峰的位置。
邓林卓突然松掉缠住她头发的手指,用带有薄热体温的掌心盖住她的唇,却没用力推,只是停在那儿,欲拒还迎,半勾半引,用着一副极具诱惑力的嗓音问她:
“不是要保持挚友关系吗?挚友会想跟对方接吻吗?”
江稚茵想也不想:“……我不知道。”
只是很想拥抱,很想跟某个人有羁绊,不然就觉得自己像一块在夏天烈日下暴晒到即将化掉的冰块,感到很不安。
她劝江琳去弥补过错,但是又很害怕。
那时她要怎么办?这个世界上好像就再也没有人跟她有关联了,像断了线的纸风筝,像无处可栖的无脚鸟。
这种失落在回家没有见到邓林卓的时候达到顶峰,又在邓林卓迅速回来陪她的时候降到零点。
应该承认,在江稚茵看见邓林卓的那一刻,心脏忽地就热了起来,妈妈的爱如果需要有“女儿”作为前提条件,但邓林卓对她的好似乎没有什么前提条件,她们现在只是朋友,却好像下一秒就能越过红线。
江稚茵不再开口,邓林卓也很久都没有出声。
“算了。”她放弃抵抗般地自问自答。
空出的那只手摁住她脖子,邓林卓用另一只胳膊支起身体,温热的嘴唇覆上来,江稚茵的呼吸变得沉重,忘了喘息。
这欲望仿佛积攒多年,终于以一种极度饥渴的方式,以深吻、以唇齿交缠,践行在江稚茵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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