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真相是她根本不愿意,但无力反抗。天君是乐胥夫人的公公,她由乐胥养大,却不得不嫁给她名义上的长辈;天君是夜华的爷爷,她喜欢夜华却不得不嫁给他爷爷……何其可悲?从那时起,她就越发想要嫁给夜华,她想做人上人,不用再担惊受怕地活着。
素锦多次加害夜华心上人素素,夺了她一双眼睛,还诓她跳了诛仙台。
她嫉妒啊!也恨啊!一个凡人凭什么能那么好运地嫁给夜华,而她却不可以……况且,最想除掉素素的真的是他吗?不,她不过是一把刀罢了!天君不想影响与青丘的联姻,央错不想惹他父君生气,乐胥不想动摇他儿子的储君之位……但他们都不好直接出手,怕影响了爷孙、父子、母子亲情。于是就用到了她这把喜欢夜华的刀。素锦听不出那些侍从的挑拨之意吗?不,她能活到现在,怎么可能不懂阴谋诡计。可刀若不想被握刀之人折了,就只能听从命令,指哪打哪……当然,她本人也确实看不上素素。
然而她忘了,刀碰到石头上,也是会折了的。
她求了上万年,甚至连唯一的念想、素锦一族的结魄灯都舍了,却依旧落得个狼狈收场。人人都好过,幕后推手天君依旧是天君,因为他是夜华的爷爷;看不上素素也为难过白浅的乐胥毫发无伤,因为她是夜华的母亲……只有她,万劫不复!
当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她咎由自取!她太弱小,所以终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