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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道:“话本。”

秦蔻很平静。

既然是小说里的人物,来到这个世界,迟早都会有这么一遭,除非要完全瞒住他们。

其实秦蔻是完全没看过《四大名捕》的原著故事的,就连改编的电视剧,也没看过几个,至多就是知道四个人的名字,以及无情坐轮椅这个重要设定。

除此之外,她连这个故事是谁写的都不知道,甚至在看见冷血的时候忍不住怀疑……难道这又是喜爱冷面剑客人设的古龙大大写的?!

然后刚才她就火速用手机查了一下。

哦!金古梁温,原来这套书是温瑞安、人称温巨侠的武侠名家写的。而且这位温巨侠居然还活着!而且他看起来还蛮活泼、蛮与时俱进的,在那个充满《当你文学》的同人女聚集的app里还认证了账号,点进去一看,全是自拍……

秦蔻:“…………”

秦蔻:=口=!!!

咋说呢……感觉这位名家他……应该也看过不少《当你文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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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当你文学》就忍不住要想起阿楚哥……

啊……阿楚哥……

不知道阿楚哥现在在干嘛呢?

算了,不想他了!专注新朋友!

秦蔻没找到可以在线看《四大名捕》的地方,而且这套书看起来着实很乱。它并不是按照一二三四来分的,而是叫什么《四大名捕逆水寒》、《四大名捕会京师》这样分不出先后顺序的名字。

更奇怪的是,里头有些单元还只有个名字,内容是没写的,像是一套体量极大、时间线难以把握、很难入门的作品。

不过但凡是武侠故事,总免不得要死人的。

这些死人,在

秦蔻看来不过只是一个个写在纸面上的名字,但在无情和冷血看来,却都是活生生的人。

所以,即便他们只能呆几天,即使为了避免麻烦,她完全可以做到把这事儿瞒下来,但秦蔻仍然认为他们是有资格知道真相的。

陆小凤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很平淡地说了出来。

无情和冷血仍在沉默着。

无情坐在他的轮椅上,一动不动。

他是个皮肤苍白的人,会让人觉得病弱,却又有种如冷玉一般莹润的质感,此刻,他甚至连呼吸都难以让人感觉到,像是一座冷玉雕琢而成的雕塑。

半晌,这冷玉雕塑般的人抬起了眸,他目如寒星,漆黑且明亮,灼灼地盯着陆小凤,并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震惊与不适,只是一字一句地确认道:“既然我们是话本之中的人,也就是说——我们办过的案子、经手过的人、那些杀人的凶徒、被害死的苦主,发生过的、未发生过的,书中都有详细的记录?”

——话本,与史书是不同的。

在史书之中,主角绝不会是四大名捕。

主角是皇帝、是权臣,是天生站在权势最高位置的人,那个位置距离无情很远……他只能出现在角落里,譬如说,因为灭了一方封疆大吏凌落石,他才可以被提上一两笔。

四大名捕齐心协力地杀死凌落石,的确是一件大案要案,但他们四个人的人生之中,绝不是只有这样的案件,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案件、许许多多的凶手和受害人。这些人与事物在无情心中的分量,绝不比凌落石要低。

史书之中却不会记在这样的事,因为他是捕快,是“吏”而不是“官”,是没资格进列传的。

但倘若有一本话本叫《四大名捕》,事情就又完全不一样了。

他们四人是主角,整本话本子的故事,都该是围绕他们所写,那么他们所遇到的案件,一定也会被清清楚楚地记录下来——

那么这些会被害死的人就可以被提前救下来!这些隐藏在人群之中的恶徒也能提前被揪出来!活生生的性命,他当然是能救一个算一个,而这些剩下来的时间,当然就可以拿去破其他的案子了!

当然,话本与史书还有另外一个区别。

就是……史书是记录已经发生的事情,而话本则是人为创造的故事。

也就是说……他断掉的双腿,惨死的全家人,以及这些年来为了练成武功而受的苦难和折磨,也都是那名家为了精彩的故事,而加诛在他身上的。

这些遭遇,原本是被称作“命运”的。

命运之所以为命运,正是因为其无常且宏大,身处其中的人只能承受、无法抗拒,但倘若这命运是旁人加诛的呢?命运二字是否失去了宏大的压迫感,反而变成了一种巨大的荒谬了呢?

但此刻,这充满哲学与苦难的问题,无情竟是连想都没有想!

亦或者,他虽然想到了,但也只想了一瞬。因为那些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比起纠结于过去的、已经发生的苦难,他更注重于那些还没有被害的家破人亡的人。

冷血当然也是一样,他双手抱着剑,只是点了点头,道:“倘若如此,这江湖上的阴谋就能提前被我们所堪破了。”

陆小凤深深地瞧着他们,忽然扬唇一笑,道:“看来,四大名捕四大名捕,这四个字并非只是因为武功。”

还有这种一心为公的气势,这种澄透、坚强的赤子之心!

无情的唇角勾起了一个轻轻浅浅、极为清淡的微笑,神色很快又转为怅然,只道:“捕快……的确是见过太多本不该发生的惨案了,倘若这书能令这些惨案被阻止,是不是书中人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是不是的,已经是了,与其在这里纠结一些自由意志之类的缥缈之事,还不如利用这套书去做点实在的。

这样的气魄,让陆小凤的脸上也不由地露出了赞赏和钦佩的神色,不过他却摊手道:“我只是知道有这么一套书,但并没有看过,说来也怪,这套书在网上似乎并不能找到在线看的地方,蔻蔻,这是怎么回事?”

秦蔻挠头:“确实很奇怪诶,或许是因为那几个在线阅读app都没有得到授权吧。”

正版没授权,盗版……秦蔻从来没关注过这种东西,根本不知道渠道,也没考虑过这个选项,那怎么办呢?

她摊摊手:“我爸那儿似乎也没有……那买套实体书吧,也没什么。”

说着,她打开手机,搜索了关键词之后,把这个词条

下面所有的书打了个包,一块儿下了单,还说:“这样你们也可以带回去,也好随时翻阅。”

无情静静地瞧着她,道:“多谢。”

秦蔻:“唔,没关系,等下啊,想想你们今晚住哪间屋子。”

说着,就开始风风火火、噼里啪啦地安排了起来——花满楼不在,所以陆小凤单独住一间屋,阿飞住在楚留香和一点红先前住的那一间,傅红雪还住在影音室里没挪窝——他觉得自己一个人住挺好的,不想和其他人住在一起。

……怎么说呢,还是有那么一点自闭的因素在的。

秦蔻指着陆小凤:“那你这两天带着阿飞一块儿吧,空一间卧室出来。”

又转头问冷血:“你们两个不介意一块儿睡一间屋子吧?”

这有什么好介意的呢!他甚至经常很不讲究地睡在野外,直接就睡在野地里,连一张席子都没铺过,夜晚的寒气自地面渗入他的身体,他也毫不在意的。

冷血避开了秦蔻的目光,微微颔首,只道:“当然不,多谢。”

秦蔻:“那行。”

正在这时,门后的走廊忽然响起了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无情冷淡的目光立刻就扫到了门口……他能认出那是一道门,门口放着个柜子,地上铺着个小地毯,地毯旁边摆了一排鞋子。

这格局是无情没见过的,不过仅凭推测,都能推测出这是进门的地方。

有人回来了。

听脚步声是三个人,三个人都会武功,其中一个武功很低微,另外二人的脚步声却非常非常的轻,是轻功高手。

无情又忍不住瞧了秦蔻一眼。

她是此间的主人。

她这里还真是……卧虎藏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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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仅仅也就是这么一会儿的相处,无情的确能看出这完全不会武功的秦姑娘的魅力之处——她身上有一种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豪气和热情在,帮起人来根本不带含糊。

她似乎天生就有一种让人想要亲近的气质在,也因为有她在,这个奇异的屋舍充满了人情味与快活感,一瞧便知,住在这里是真的会令人很愉快的。

无情的唇角也忍不住轻轻地翘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几位未曾见过面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正想着,门已经开了,迎面便走进来了三个人,一个少女、一个……嗯?

走进来的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子,脊背如青松,长发高高束起,瘦削、身上有一层薄薄的肌肉,眼神冷而锐利,还有那种无情非常熟悉的野性气息……简直就是个儿童版冷血啊!

而这小孩子身后,又紧接着走进来一个……额,瘸腿版狼崽?

再加上坐在沙发上的这个成熟阴森版……

无情:“…………”

无情看看冷血,又看看一点红,在看看和冷血年纪一般大的傅红雪以及缩小版的儿童狼团子。

无情继续:“…………”

他的神情终于变得有些古怪,瞧了瞧秦蔻、又瞧了瞧秦蔻,心中忍不住腹诽:……你是开犬舍的么?

这时,一只大橘漫不经心地路过。!

第172章05【二更】

无情:“…………”

秦蔻:“…………”

无情:(个_个)

秦蔻:望天.jpg

不过这四个人细细去观察,还是有区别的。

一点红年纪最大,人最成熟,近来或许是因为秦蔻安抚得当,周身那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也淡了不少,只不过神情依然冷淡,他的皮肤太过惨白,因而即便是猿臂蜂腰、精壮结实,也会给人一种阴森森的压迫感。

要说秦蔻也真是个胆子大的人,她居然瞧中了这样一个男人,她虽然看上去比她爸爸要正常得多,但或许……其实……还挺中二的吧。

傅红雪呢,比起冰冷,他性格之中更大的部分是孤僻,他还没动手杀过人,他的心很正派,因此同杀手一点红相比,便少了几分尸山血海之中打拼出来的、阴森而残忍的杀气,他很少用正眼去看人,有种刻意去逃避他人眼神的孤僻感。

一点红是不孤僻的,他不正眼瞧别人是因为他看不起人。

以前傅红雪还喜欢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练功,见了一次白天羽后,终于放下了一切,也终于决定要好好地把现代当“家”,好好生活下去了。

今天,他吃过晚饭之后,就主动去楼下丢垃圾、遛弯去了,秦蔻顺便把阿飞塞给他,阿飞还不大乐意。林诗音今天去逛了几家汉服店,在给自己规划未来的新道路,正好在小区门口碰上了傅红雪和阿飞,就一块儿回来了。

至于阿飞……阿飞年纪还小,同所有的狼崽一样,性格坚韧、善于埋伏忍耐、又足够具有野性,第六感极强,经常是根据直觉做事的。

比如说前两天,他在地铁上瞧见个男人,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就觉得不是好人,那双冷冰冰的招子就一直盯着他看,那男人被盯得恼羞成怒,要动手教训“熊孩子”,被阿飞一招摔落在地,又大喊着要报警什么的,被秦蔻抓着道德制高点“欺负小孩还打不过小孩也太丢人了”一顿嘲讽,嘲讽的他面皮都涨红了,周围的人也一片窃窃私语声,这男的面子上挂不住,骂骂咧咧就走了。

阿飞冷哼了一声,也没解释为什么看这男人不像好人,沉着一张扑克脸,跟在秦蔻

身后去吃汉堡王,吃着好吃的脆皮巧克力新地,他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果然,这世上恶心的人也不少。”

秦蔻揉了揉他的脑袋,说:“谁说不是呢?但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和爱人,他们才是陪伴自己最久的人,也是可以主动选择的家人。”

阿飞这个年纪,对这样的话大概是没什么感触的,他也不是会敷衍的人,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注意力又被汉堡王那种粗的薯条所吸引,吃掉一个,冷淡地说:“我没有主动选择你,但我很高兴你会选我。”

秦蔻笑了。

众所周知,由于同性相斥,一点红和傅红雪属于互看不顺眼,但对阿飞,他们两个居然都还不怎么排斥,一点红甚至会在阿飞探进厨房的时候顺手给他扔一牙西红柿吃。

秦蔻当时正在把绿豆银耳汤的料往锅里扔——她做饭不行,但是很喜欢做这些汤汤水水的东西,绿豆银耳汤,再加点去芯的莲子和百合,咕嘟咕嘟煮四十分钟,加□□糖后晾凉,一个下午都可以想喝就喝,比起奶茶和果汁,算是健康多了。

她把东西冷水下锅,搅和搅和,阿飞已经出去了,一点红准备炒菜。

秦蔻说:“看不出来,你还挺喜欢他的嘛。”

一点红表情淡淡的:“还好。”

秦蔻:“他是不是像小时候的你?”

一点红下意识地用手指去摸自己的嘴唇,似乎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才说:“没有,他不像我。”

秦蔻:“嗯?不像么?那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一点红勾唇笑了笑,道:“应该像是那种饿极了的狗崽子吧,满眼都是凶光,叫人讨厌。”

秦蔻不说话了。

一点红说:“你出去吧,要炒菜了,当心呛着。”

秦蔻若有所思地说:“唔,如果我遇到小时候的红哥……”

一点红道:“最好不要。”

秦蔻:“为什么?”

一点红淡淡道:“否则我想要你,还要等好多年,我等不了。”

况且……那时候的他太狼狈了。

不想让蔻蔻看到他狼狈得都不像人的样子。

秦蔻:o(*////▽////*)q

秦蔻飘飘然:“你的情话说的是越来越好听了。”

一点红失笑,把她推出了厨房,关上厨房门,打开抽油烟机。

当晚,两个人一块儿躺在床上的时候,秦蔻又懒洋洋地说:“还是想见见小时候的小小红。”

一点红龙精虎猛的,此刻还犹在兴奋之中,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哑声道:“为什么?”

秦蔻超膨胀、超自信地说:“这样我就可以告诉他,你要好好长大,以后会遇见我这么漂亮可爱的女朋友的,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没说话,他只是扶着秦蔻的腰,把她翻了个面,让她趴着了。

但秦蔻还是很郁闷,为什么一点红不喜欢傅红雪。

她问过之后,得到了一个非常模糊的回答:“我和他太像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但这大概率只是因为一点红和傅红雪都是成年人的缘故,到了成年的这个份儿上,同样的属性就让他们互相瞧着不顺眼了。

一点红瞧着冷血同样不怎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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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想问:“你特么耳朵红个什么劲儿啊!”

瞧见秦蔻就不自然,真是一脸讨厌相。

狼狗开会,三只想打架……这犬舍怕是开不下去的哟。

傅红雪、阿飞、冷血、一点红,四个人面面相觑,冷血绿色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很奇怪的气氛,陆小凤这只误入其中的胡子小鸡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莫名觉得他们打起来会不会有一地的狗毛在乱飞。

啊,说起来他摸过柯基,那狗的毛是真硬啊,跟针扎了似得,你要是一地狗毛乱飞,会不会像暴雨梨花针?

陆小凤:“噗嗤。”

无情:“…………”

无情瞧着陆小凤,总觉得他这个时候心里在想很奇怪的事情。

秦蔻就不一样了,秦蔻捧着脸,欣赏了一下这四个气质类似的大中小三个号码的狼团子,然后又拿出手机非常大剌剌地去拍照。

这种瘦削又极为立体的五官,骨感其实很强,而骨感很强的人上镜都还蛮漂亮的,秦蔻觉得真的可以找个摄影师来拍套照片了,还可以给冷血一套让他带回去当纪念。

秦蔻笑眯眯地问傅红雪:“有没有带

冰稀饭回来呀?”

傅红雪淡淡地“嗯”了一声,把东西放在了桌子上,这社恐人士淡淡地朝两位新出现的朋友点了个头,权当打过了招呼,然后就去浴室里头洗澡去了。

林诗音寒暄几句,也洗澡去了。

秦蔻:“啊!来吃点东西吧。”

这时候,外卖也送到了。

这家外卖也是秦蔻自己蛮喜欢的中餐外卖,他们其实都吃过了,今晚吃的是陆小凤从古代带回来的真·阳澄湖大闸蟹,绝对不是洗澡蟹,吃了半筐,剩下留着明天吃。

也不是她不舍得用蟹来招待朋友,第一个,蟹吃起来很麻烦,冷血一看也不是耐烦做那事儿的人,第二个原因头前也说过,就是不想让红哥再麻烦一场。

辣椒是现代的特色,不得不品尝,所以点了个水煮鱼、又配了鱼香肉丝、葫芦鸡、西芹香干、荷塘小炒、臊子蒸蛋,甜点就配点玫瑰冰稀饭吧,正巧傅红雪溜达到那家卖冰稀饭的店附近了。

桌子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辣味是极具冲击力的,无情和冷血都是性情中人,也不大讲究虚礼,道了声谢,便上桌吃起了饭。

无情——无情的口味偏清淡,而且他吃刺激的东西似乎很容易上脸,盯着那红彤彤、油亮亮的水煮鱼警惕的看了一小会儿,非常保守地吃了一小块,耳根子立刻就红了,但他的面部表情控制地居然很好……还很中肯地评价道:“这东西千年前是没有的,但倘若有,想来川地的百姓会喜欢,那地方阴湿,吃点这一味驱驱寒倒是很好的。”

而冷血呢……他的口味居然和一点红有点像,爱吃甜的!

当然,他吃饭其实像阿飞,就是那种吃得很快速、但又似乎是经过充分的咀嚼去吸收营养。唯独吃到冰冰凉凉、带着重瓣玫瑰香味和软糯糯、被糖水浸泡过的糯米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

四大名捕这四个人,对衣食住行都没有什么很高的追求,也就追命,特别爱酒、爱好酒,像冷血这种人,你给他吃一碗蟹黄八宝饭和给他一碗两文钱的街边阳春面,效果都是一样的,唯独有个手上的钱爱花的地方,是街边一家卖花雕蜜饯的,买回去泡水喝。

无情淡淡地瞧着他发亮的眼睛,然后把自己面前的那一碗冰稀饭推到他面前了。

冷血抬头,冲他的大师兄笑了一下,鼻尖似乎皱了皱。

这冷漠的、身先士卒的少年名捕,其实个性很是单纯。

无情轻轻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

这样子的武侠人物穿越,其实秦蔻已经经历过了好多回。

第一回的时候,她只有一个人,于是跑前跑后、亲力亲为,又因为很少和古代人一同生活嘛,就总是暗中观察,还出于一种显摆的情绪,带他们到处去逛去看——就连楚留香和一点红吃个饭,她都很好奇地要观察一番,楚留香后来说感觉那个时候她特别像那种被逗猫棒吸引了的猫,眼睛圆圆的,特别想伸手扒拉还顾忌着矜持要掩饰一下。

第二回反应就平淡了许多,等到了第三回和第四回,就属于完全当普通来串门子的新朋友来看待了,现在她再也不会去观察古代人的口味如何了,无情和冷血吃东西的时候,她顺便去陆小凤的卧室里薅了两件T恤和短裤出来给他们换洗。

陆小凤:“为什么总薅我的衣服!”

秦蔻说:“当然是因为你衣服多啊。”

时尚达人陆小凤!

一点红穿衣服那是真的没什么意思,他的衣服现在也全搬到秦蔻的衣柜里来了,为此,秦蔻还把好些自己不穿的衣裳给收了,结果他的衣服一挂出来……好家伙,一模一样的黑色紧身T恤有三件!

秦蔻嫌弃。

而且这样的紧身T恤似乎难以被刚穿越来的古代人接受……她想象了一下无情穿着这种T恤的场面,感觉十分辣脑子。

整件陆小凤的皮卡皮卡亮黄色痛衫都比这个强啊!

至于傅红雪……傅红雪的衣服比一点红的花样还少……秦蔻觉得得找个时间带他们出去好好购置一波。

因此只能强行征用陆小凤的痛衫。

无情和冷血吃过饭后,就进了那间腾出来的客房,洗了澡、换了衣裳,自来水果然毫不意外地引起了两位新来的古代人的惊叹,无情认为,比起电视机来说,上下水系统更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发明。

就比如说汴京吧,其实汴京有很多井,都是所谓的“苦水井”,有些巷道的名字就直接叫“苦水巷”,这样的水是不能入口的,因为一个城市

人太多了之后,便溺物随便乱倒,自土中渗透,污染了地下水。许多人家明明距离井不远,但是还得买水来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想要随时随地,都能有甘甜清爽的水喝,也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更莫说可随时随地洗澡了。

常住人口百万的汴京都是如此了……如果他们知道X市的常住人口在千万以上的话,一定会非常惊讶吧。

是夜,冷血洗完了澡,穿着陆小凤的……宝可梦精灵球主题红白T恤。

他年纪应当是同傅红雪差不多大的,最多大个一两岁,身材瘦削有力,却没有一点红那样精壮,陆小凤的T恤原本就买的宽松,他这样一穿,倒是穿出了几分潮牌的感觉。

……如果手能不像个老大爷一样负在身后就更好了。

此刻,冷血负着双手,站如青松,正在盯着大橘看。

大橘窝在懒人沙发里,原本是在漫不经心地舔爪子的,舔着舔着,头顶忽然多了一道阴影,抬头一看,绿眼睛的人类。

大橘:“…………”

大橘瞪着它的圆眼睛瞧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这个绿眼睛的陌生人神情严肃地盯着它一动不动,不知道是在观察什么。

大橘又舔了舔爪子,喵了一声,从善如流地对着冷血翻出了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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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前爪曲起来,尾巴晃一晃。

来吧!摸摸看吧!

冷血:“…………”

冷血:惊.jpg

这猫……居然……不怕他!

既没有哈气、也没有弓背、更没有炸毛。

他有点受宠若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只胖大的橘猫,橘猫眼睛圆圆的,甚是可爱,还有点不耐烦地喵了两声,像是催促一样。

冷血试探性的伸出了手。

大橘:“喵喵喵!”

冷血的眼睛里荡开了一点笑意,慢慢地把手放在了大橘毛茸茸的肚皮上。

大橘:“喵~喵~喵~~”

冷血:“…………”

这猫哪里都好,就是撒娇的时候这个声音……有点太粗犷了。

但是他一个从来没成功摸到过猫的人,今天居然有只猫给他摸!这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大橘在冷血心里瞬间成为了全世界最可爱的猫科动物,他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把大橘抱在了自己腿上,大橘一动不动,乖乖保持着翻肚皮的姿势,被从上到下、又从下至上地摸了个遍。

它开开心心地叫了一声。

——现在该给我吃罐罐了吧?

然后充满希翼地看着冷血。

冷血不明所以地和它对视了好一会儿。

大橘:“…………”

还不给么?

它又躺倒认摸了。

结果不知道被翻来覆去地撸猫撸了多久,它才忽然反应过来:……他、该、不会、不打算、给我、吃罐罐、吧!

大橘:(⊙—⊙)

大橘:(=O皿O=)!!!

大橘尖叫起来,瞬间炸了毛,一巴掌拍在了冷血胳膊上,留下几道长长的血痕,然后一溜烟就跑了。!

第173章06【一更】

大橘吃猫罐头这事儿,中间还有一段故事值得说道说道。

在楚留香和一点红来之前,大橘的确就是当猫养的。

秦蔻小时候,大橘就是这体型和德行,秦蔻长大了,大橘还是这体型和德行,整天要么扑蝴蝶要么玩自己尾巴。

也就这里不是南方了,否则它估计还得多一个玩蟑螂的爱好。

总之,大橘看上去蠢呼呼的,一点儿也不像是传了四代的祖传猫猫,秦蔻见过它口吞活人也生不起什么敬畏之心,从小它在外婆家,都是当正常的猫来养的,她小时候还踩着小板凳给它做猫饭呢!

后来秦蔻长大,自己有了自己的住处,大橘跟着她一块儿来,秦蔻特别新鲜地每天都做猫饭给它吃。

再然后就开始吃猫粮了,罐头偶尔开,大橘最爱吃罐头,不过秦蔻总不可能每顿都让它这么吃。

事情的改变在楚留香到来之后。

众所周知,阿楚哥特别喜欢大橘,大橘也非常喜欢阿楚哥。

楚留香手上闲钱不少,经常给大橘买小零食吃,有的时候秦蔻不许它吃罐罐,大橘委屈巴巴,趁着秦蔻不在去疯狂和他的阿楚哥撒娇,这时候阿楚哥就是悄悄开罐头给它吃,伸出手指揉它脑袋,还悄悄说:“你可莫要告诉蔻蔻。”

带大橘去大漠里玩的时候……因为要大橘上工嘛,所以他就带了很多罐头贿赂大橘。

然后目睹了大橘生吞七绝妙僧的姬冰雁就彻底斯巴达了,完全顺着大橘,想吃几个罐罐就给几个罐罐,可把大橘乐得找不着北,天天快乐地从沙地里刨毒蝎子玩儿,玩玩就拿过来送给慷慨好人姬冰雁。

姬冰雁:“…………”

回来以后,最会顺着它的阿楚哥和姬冰雁都走了,大橘的生活水准断层式降低。

秦蔻才不听它撒娇,一点红那个人类就是个铁石心肠的!!大橘怀疑冬天他都会用猫来暖脚……

大橘:“…………”

大橘呜咽,大橘落泪。

天天盯着阿楚哥的门,希望他能从里面走出来,也不是没有这个原因在里头。

好在林诗音和陆小凤对它还是不错的,傅红雪对他也很好,经常

过来揉一揉,揉多了还会主动奉上好吃的,大橘从善如流,觉得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哇!傅红雪一来就翻肚皮,意思很明显。

傅红雪也很懂规矩。

阿楚哥走后的这一个多月来,大橘的就是这样来获取它的零食的。

今天来了新的绿眼睛的人,大橘以为他也懂规矩。

结果他不懂!他!不!懂!

大橘震怒,伸出爪子就去抓这个白嫖怪,冷血其实是能躲开的,但他完全不明白大橘为什么生气,就这么愣愣地受了一下,瞧着一溜烟跑了的猫,感到很伤心。

大橘正好撞上了秦蔻,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又矮了下去,喵喵叫了两声,矜持地舔舔爪子。

下楼来拿酒准备小酌的秦蔻:“…………”

秦蔻看向冷血。

绿眼睛的青年男子脊背僵了一下,下意识地避开了她的目光,他的睫毛很长、眼睛是绿色的,鼻梁很挺直,嘴唇不太自然地抿着,耳朵莫名其妙地又红了。

这其实挺奇怪的……像这个样子的男人,尤其他还是一套武侠小说的主人公之一,实乃人中龙凤。正常情况上来说绝对不会缺桃花运,但他看上去似乎真的完全没有和女人单独说过话,看上去比傅红雪还自闭。

秦蔻:“…………”

她这里好像特别容易吸引自闭少年。

秦蔻只好主动开口:“你想和它玩么?”

她拎起了大橘的后脖颈,把它抱起来,又很嫌弃地说了一句:“啧,好重,是不是又重了。”

大橘表示抗议:“喵喵!喵喵!”

冷血:“…………”

冷血张了张嘴,干涩地说:“……猫都不喜欢我。”

秦蔻:“啊,为什么?”

冷血道:“或许是怕我。”

秦蔻大笑:“它才不会怕你呢,你别怕它就成。”

冷血困惑地眨了下眼。

他小时候又没被猫抓过,为什么要怕一只矮胖的橘猫?

秦蔻十分神秘地笑了,笑得冷血心里都有点发毛。

秦蔻说:“你等等啊。”

然后去翻了个猫条和猫罐头出来,递给冷血,说:“用这个勾引它。”

大橘急得探出头来,捏着嗓子喵喵叫,把它的彪形大汉音给夹成了净过身的公公音,让冷血不由想到了宫里的那个米公公,一时之间脊背都爬满了恶寒,盯着大橘的眼神一言难尽。

秦蔻教他打开猫条,大橘凑过来伸出舌头舔一舔、再舔一舔。

冷血伸出手来,试探性地摸了摸那丰厚而柔软的皮毛,大橘根本不抬头,快乐地舔着猫条,喉咙里发出猪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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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冷血:“………………”

他明白自己为什么刚刚会被抓了。

秦蔻留下一瓶桂花米酿,说:“我走啦,早点休息,明天带你们出门看看。”

说完,就拎着自己的酒和冰激凌上楼回屋去了。

冷血瞧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目光放在了小几子上的酒和酒杯。

厚重的琉璃酒瓶,外侧浮起一层细细密密的冷雾,将酒瓶之中那一抹米白色模糊的很是柔和,他瞧了一会儿,倒出一杯来,将酒杯捏在手中一饮而尽。

温润的酒香,甘甜的米香,糯糯的、冰凉凉,浓而馥郁,带出一点秋日里金桂花的香气,像是喝了一片甘甜的云。

冷血盘腿坐在客厅的小茶室里,小茶室在客厅最边缘,没有隔断也没有门,做的是软分区,地上高起来一块儿,上头摆了小茶几和蒲团,正对着大而洁净的落地玻璃窗,白天太阳正晒的时候这地方是没人坐的,以前也就楚留香会躺着晒太阳。

大橘喜欢楚留香,也就蹭过来趴在他身上滩成一个圆圆的大猫饼。但是楚留香总是担心自己胸口处会被晒出一个猫饼形状来……

他觉得大橘在给他的美黑事业增加难度,所以总是很无奈。

此刻,楚留香不在了,大橘哼哧哼哧地吃着它最喜欢的罐罐,吃完,打了个响亮的猫嗝,矜持地舔舔爪子,跳进了冷血的怀里。

——既然他奉上了美味的食物,那就让他多摸一摸吧!

冷血端着酒杯,低头看看怀里那仿佛有三层横肉的大饼脸猫猫,忍不住笑了笑,伸出骨骼分明的手,轻轻揉了揉大橘的脑袋,再看看外头的景色。

低头,是他从未见过的明亮万家灯火,抬头,是一轮挂在夜空中的,洁净而圆满的明月。

马上就是中秋节了。

——不知道今年,他们师兄弟四人是否能在府中团聚呢?

冷血这样想着,将杯中那馥郁浓糯的桂花米酒一饮而尽。

***

而在这时,秦蔻的杯中也有酒,但不是桂花米露。

透明的玻璃杯,粉红的草莓冰激凌球,带着一点咖奶色的百利甜酒浇在上头,浸没大半个冰激凌球,秦蔻用勺子蒯了一小勺,放入口中尝一尝味道。

草莓味的冰激凌,大概是记忆里最早出现的冰品之一了,秦蔻是非常喜欢吃草莓的,但小时候她很不爱吃草莓口味的零食,因为她总觉得那些东西就是一种很奇怪的甜味,说是草莓,吃起来完全不像,她那时候吃冰棍都吃巧克力味的。

不过那个时候的呵根达斯就已经有味道真的很不错的草莓冰激凌球了,一个要二十九块,小时候秦蔻经常请自己的小伙伴一起去吃。

莓果的口味是酸酸甜甜的,冰激凌球很紧密,里头还夹了一些像是籽一样的东西,被带着奶油和朗姆味道的酒液一激,好吃得不得了。

秦蔻又蒯了一勺,喂给一点红。

一点红刚洗完澡出来,腰间挂着浴巾,头发还没吹,湿淋淋地在脑后绾成个团子,浑身都是水汽,手指关节处有点发红。

他垂下头,乖乖吃掉这一口。

秦蔻又去研究另外一种兑法。

不锈钢冰块+百利甜+茉莉清茶。

百利甜是奶油酒,兑一些茉莉清茶正正好能冲淡浓郁的口感,喝起来会清爽一点,加了茶风味也更复合有趣,不锈钢冰块呢……反正不会融化,就不会让这杯酒被稀释啦。

秦蔻问:“红哥,你要喝哪一种?”

一点红一边吹头发一边说:“随意。”

秦蔻不满意了:“怎么可以随意,你说这话好敷衍!”

一点红的脸上浮起了一点柔和的笑意来,道:“我想让你先挑。”

秦蔻:“那我要加冰激凌的了,你头发好长、吹起来好慢的,等你出来冰激凌都要化干净了!”

他的头发比秦蔻还要长呢。

秦蔻的头发是很软的,软软蓬蓬、又烫了法式卷,所以瞧起来还挺轻盈的

,一点红……或许是因为他的皮肤实在白的有点过分,所以头发看起来漆黑漆黑,像是用墨泼过,秦蔻和他一块儿洗澡的时候,还会帮他打护发素。

养护了这么好几个月,他的头发黑的像缎子。

其实长头发很麻烦的,又是拆又是洗又是搓又是吹的,即便是来了现代之后,热水和洗发水都唾手可得,他也开始觉得有点麻烦。

作为一个自小就流浪街头的孤儿,一点红才没有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古代人观念,他不剪头发完全就是因为秦蔻喜欢。

一点红披散着长发,用吹风机吹动,闻到了自己发间那种淡淡的、并不具备侵略性的山茶花香气,淡淡地说:“嗯。”

秦蔻端起属于她的杯子,坐在正对着露台的玻璃门那一侧的椅子上,腿曲起来,整个人都缩在椅子里,一勺一勺地吃着属于成年人的甜酒冰激凌。

她吃得算不得很快,所以粉红色的冰激凌很快就化在了咖色的酒液里,像是一个颜色很匮乏的调色盘,秦蔻盯着酒杯看了一会儿,观察着小小的冰激凌块完全化掉,握着杯子的手都被冻得有点僵。

然后她用勺子搅一搅,喝一口,现在像是草莓味道的奶油酒了。

因为还蛮冰的,所以也不会觉得腻。

这酒虽然是奶油酒,但其实度数不低,秦蔻很快速地喝掉了一杯,面上就泛起了一阵高热似的酡红,一点红吹好头发出来之后,瞧见的就是这样一只关中悍匪coco了。

他的蔻蔻穿着条黑裙子。

不是他们第一次的时候穿的那条真丝蕾丝边黑睡裙,而是另外一条他没见过的黑裙子。领口很低、很平,用两条金色的链子做吊带,月光之下,金色的、闪动着金属光泽的链子与奶白色的丰饶皮肤交相辉映——一点红甚至觉得她的皮肤也在发光,有星星点点的、钻石一样的光芒。

这其实不是他的错觉,刚才秦蔻等他等烦了,就从抽屉里翻了个身体用的高光液出来四处涂了涂,涂完之后去镜子前照了照,觉得没有古铜色的皮肤涂着好看。

那种黑人涂金色的高光在身上,才叫好看呢,亚洲人或许真的不合适吧。

她失去了兴趣,把这个买来只用过一两次的高光液扔回梳妆台的抽屉里去

了。

一点红居高临下地站着,眼神黑压压地瞧着她,顺手拿起了他的那只酒杯,喝了一口酒、又喝了一口酒。

秦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加茉莉清茶的,小小抿一口,发出一声爽快的哈气声。

一点红套上裤子,赤着上身,拉了把椅子,坐在了她身边。

秦蔻舒展身体,把两条腿搁在他身上,舒舒服服地窝着,又冲他晃了晃自己的杯子,一点红心领神会,凑过去和她碰了碰杯,玻璃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他带着柔和笑意的声音低沉地响起:“干杯。”

秦蔻歪着头,高高兴兴地说:“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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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蔻:[]~( ̄▽ ̄)~*

两个人大大地喝了口酒,秦蔻看着窗外,说:“月亮圆了。”

一点红也正瞧着那一轮皎洁的明月,道:“嗯。”

是啊,月亮圆了。

秦蔻问:“中秋节去外头吃饭么?”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吃什么好呢……想吃大餐。”

一点红忽然忍不住失笑,揶揄她道:“你的大餐还用说么?不就是火锅?”

秦蔻:(*/ω\*)

秦蔻:“被发现了!”

她说:“要不去吃烤鸭也行!”

一点红说:“好,想吃什么都依你。”

秦蔻想了想,说:“阿飞年纪最小,还是听他的吧。”

她眯着眼笑了起来。

二人忽然没话,相互对视着,一点红起身,把她横抱了起来,秦蔻缩在他怀里,在他耳边说:“我给你准备了好东西。”

一点红把她扔到了柔软的床铺里,一面转身去拉窗帘,一面道:“嗯?”

一转身,他就看到她手里拿着条挺长的……绳子。!

第174章07【二更】

绳子,肯定不是用麻搓成的。

麻与葛,纤维很长,乃是古代最常见的绳类的材料,像是普通的乡间人,若是想要捆一捆柴火或者别的什么,都是直接用砍下来没处理过的葛。

当然了,江湖人是不会这样不讲究的,起码也得是细细搓成的麻绳,这是用来捆人的,再讲究一些,就是用头层的牛皮所切割、编制成的牛皮绳了,任他内功再深厚、再是神仙一样的人物,也绝不可能扯得断。

绳子啊……

一点红下意识地伸手抚过自己的嘴唇,挑了下眉,说:“你要拿来捆我?”

秦蔻羞涩地点点头。

一点红失笑。

他坐在床边,伸手拿过了秦蔻准备的绳子——当然既不是麻绳、也不是葛绳,更不是牛皮绳,材质很是光滑,是先前端午节的时候买来的那种红绳的细腻质感,就算捆在人身上,也绝不会造成什么擦伤一类的伤害。

一点红目测了一下,说:“这得有十米?”

秦蔻点头:“嗯呢,是十米呢。”

一点红:“…………”

一点红有点怀疑:“你能玩得转么?”

秦蔻说:“你坐好,我试试!”

一点红:“…………”

他把绳子还给秦蔻,乖乖地伸出了双手。

然后秦蔻就在他身上比划来比划去的,把绳子套在他头上(看起来像是要吊死他),然后又让他把手背在身后去,这样那样,那样这样。

最后把道具一扔,很是不满:“这东西怎么那么长!”

一点红失笑,把身上的东西往旁边一扔,一伸手,就把秦蔻捞进了怀里。

他说:“十米的确太长了些,你从前又没玩过这样的东西。”

秦蔻一斜眼:“你玩过?”

一点红没说话,只是很浅淡地笑了一下。

杀手嘛,也不是简单地只会给鸡抹脖子就行,他小时候薛笑人该教的都教了,于刑讯上,一点红也是一把好手,精通分筋错骨手,和姬冰雁、楚留香二人在沙漠上时,曾为了避人耳目,将那二人用绳子一串,像是拉牲口一样的拉着走。

自然那串

法也不可能是被串的人自己捆的。

他很是专业地问:“你想捆成什么样?”

秦蔻:“过来过来。”

一点红凑过去。

秦蔻拿出手机一张一张地给他滑着看,

一点红看了一会儿,指着其中一张说:“这种,十米是肯定不够的。”

秦蔻:“啊……”

他的手放在手机屏幕上,往前滑拉了两下,说:“这个可以。”

秦蔻:“那就这个,你教我。”

一点红不说话了。

秦蔻:“嗯?”

一点红古怪地道:“你要我教你?”

秦蔻把身子缩在被窝里,露出一双大眼睛,意义不明地朝他眨了眨。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和她对视,一直把她看脸红了才收回目光,淡淡地、慢慢地说:“那就只能在你身上教了,我自己总没法去束我自己。”

秦蔻的面上浮起了一片漂亮的红霞,期期艾艾地说:“就这一次哦。”

一点红根本不接这茬,冷酷地道:“那要看你几次能学会。”

然后,他就伸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拖出来了。

***

窗外下起了雨。

一点红听从秦蔻的指挥,套上裤子,从床铺上下来,走到另一面的窗前,拉开了窗帘,然后又躺了回去。

黑夜之中,月亮和星星都被乌云所遮蔽,雨线打在玻璃上,有一种特殊的声音,玻璃的内壁于是很快就浮起了淡淡的一层雾,而雾的外面,天旋地转、仿佛天地都是苍茫的一片。

在这样喧嚣的、噼里啪啦的大雨之中,人似乎是被孤立的,仿佛全世界都只有这个房间,全世界都只有他们两个人依偎在一起。

秦蔻和一点红静静地躺着,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看着玻璃上那噼里啪啦砸下来的雨线。

过了好一会儿,她说:“抱我。”

他惨白的双臂就这样环了上来,又轻轻一收,让她的脊背与他的胸膛相贴。

秦蔻像是能攥出岩浆的柔软海绵,总想让人再挤一挤,攥一攥。

她懒洋洋地说:“总觉得还没学会……”

一点红在她身后哼笑了一声,声

音又低又哑,轻轻说:“没关系,你想学几次都好的。”

秦蔻噌得一下转身,瞪了他一眼,伸手重重地在他腰上拧了一记,一点红大概是真的有什么皮肤划痕症之类的疾病,这样一拧,腰要红一大片的。

一点红一声不吭地受了这一记,手还轻轻地抚了抚她的背。

他的蔻蔻就又甜蜜、又开心地笑了,一面笑,一面完全不带埋怨意义地骂他:“流氓。”

又说:“其实我看明白了,放心,下次咱们俩就要倒过来了,你别得意。”

一点红失笑,抱着她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只是又毁你一件衣裳……”

秦蔻满不在乎:“没事啦……那衣服就几十块钱,专门买来就是为了……喵!我一次打包买了好多件呢,下回换另外一件给你看。”

他搁在她腰上的手就又用力了一点,人似乎又激动了起来。

半晌,秦蔻说:“我觉得现在的生活真好。”

一点红道:“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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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蔻环住他的脖子,说:“白天可以和大家一起吃各种好吃的,下午去店里面忙一忙,晚上回家可以喝到微醺,还可以和你一起睡……我喜欢你。”

也喜欢现在的家。

有人气的家,不是一个人住的家;可以一起去逛、谈天说地的超市,而不是一个人去购入生活必须品的潮湿;是有土豆烧牛肉、红烧茄子和青椒茄子的厨房,而不是所有的厨房用品都在抽屉里落灰的厨房。

生活,就是堆积在这样的一个个细节之中的。

秦蔻是个心很小的人,她其实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只想快快乐乐地生活,一点红也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他的前半生太苦、苦到他永远都在下意识地想要抓住任何一点自己没见过的好东西,他也很容易满足,仅仅是这样,每天为她洗手作羹汤,他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但阿楚哥绝不是一个心很小的人,他热爱冒险,追逐危险,本性如此——秦蔻觉得他以后如果有了喜欢的女孩子,除非这女孩子和他的性格一模一样,都是热爱冒险的,否则……那且还有的纠结。

那么看过原著的楚留香还会爱上张洁洁么?他喜欢张洁洁好似也是因为喜欢上了那种神秘而缥缈

的感觉。如今他在书中早知道了张洁洁的底细,事情的发展还会同以前一样么?

秦蔻若有所思着。

一点红揉了揉她的脑袋,问:“你在想什么?”

秦蔻说:“中秋那天,花满楼约好要回来的,不若再催促阿楚哥也回来,让他把他的义妹们也带上,大家一起出去吃东西嘛!吃火锅!”

一点红失笑:“最后果然还是火锅?”

秦蔻:(*/ω\*)

一点红道:“好。”

秦蔻又说:“对了,你也该去学车了。”

拿到了身份,不会开车怎么行呢?

她想了想,又说:“和诗音一块儿去学吧,她也要学的。”

林诗音要进货,一大袋一大袋的东西去坐公共交通的确有点太虐心了。

她和一点红其实身家都很丰厚,学了车之后买个车问题也不是很大,而且秦蔻有两台车,他们买车之前也完全可以先利用起来嘛。

一点红道:“嗯,在看了,本来打算这一二日和你提的。”

秦蔻上去亲亲他的嘴角。

一点红又问:“洗澡去么?”

秦蔻:“好。”

他把秦蔻横抱起来,抱进浴室去了。

***

这一天晚上下了一整晚的雨,第二天清早,秦蔻打开露台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清晨的风一吹,有点凉飕飕的。

秋老虎也都过去了,天气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凉。

秦蔻打了个哆嗦,转身回屋换秋装。

换了件薄厚适中的高领针织裙,秋天的针织裙一般都要选粗编织的,淡淡的灰色,看起来是松弛、柔软、温暖的。

秋天的鞋子也可以从衣帽间拖出来了,这样子长度过膝盖的针织裙,最好配单靴穿,不能是工装靴,工装靴的气质一点儿都不松散,切尔西靴挺好的,靴子口稍微开大一点,会有松弛感。

头发松松在脑后绾成一个低团子,她在镜子前转了一圈儿,在耳朵上挂上方形编织纹的耳环,抬脚下楼。

林诗音今天扎了垂髫分肖发髻,她也换上了颜色饱和度很低的粗针织毛衣和长裙,耳朵上挂了她自己的珍珠耳珰,是那种很典型的慵懒法

式装扮。

林诗音人好看,天生对时尚又很有敏感度,才来多久,就已经可以装扮的十分和谐好看了,况且这古装的发髻与这种法式慵懒风格搭配起来,还真是有一种很别致的和谐。

男士们就很乏善可陈了,一点红还是穿着他的紧身黑色T恤和短裤,傅红雪穿着他的短袖拎着大橘去给它洗澡,陆小凤换了件联名款痛衫,秦蔻一看,嚯!胡子小鸡!

秦蔻:“…………”

秦蔻:“………………”

陆小凤:“是不是很像我?”

秦蔻:“……你真幽默。”

陆小凤爽朗大笑起来。

他其实还蛮喜欢拿自己开玩笑的,这种自娱自乐的精神,秦蔻还挺羡慕的。

总的来说,是一群仗着自己武功高、身体好,不避寒暑不怕冷就依然头铁穿短袖的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属于二八月乱穿衣吧。

至于新朋友无情和冷血呢,冷血当然也只是穿着昨天秦蔻给的家居服——毕竟没有换洗的衣裳。

秦蔻是给无情准备了衣服的,不过无情看上去没什么兴趣,秦蔻今天准备带他们出门看一看,就只好告诉他,如果穿的太“古代”会引发围观。

在X市,穿古装的人其实不少,一般穿古装的人在街上走过去顶多就是被看两眼好不好看,要说大惊小怪那可真是不至于。

遗憾的是,漂亮的一般都只有古装小姐姐……

古装的男人,额,那还真是没几个能看的,秦蔻有一回在赛格吃饭,就看见了两个穿“曳撒”的男大学生。

曳撒是锦衣卫的那种打扮,衣服其实又英武、又华丽。但架不住那二位眼带黑框眼睛、头发乱糟糟看起来不清爽、背上还背着个登山包,天!登山包!这就是吴彦祖来了都驾驭不住啊!

更别提这两人长得还很普通,也没化妆。

……长叹一口气。

所以,即便是在X市这种穿汉服氛围蛮浓郁的地方,漂亮的、极富气质的古装小哥哥也很难得,更重要的是,他是坐轮椅的。

无情听完,沉默了片刻,微微皱了皱眉,居然问:“你希望我出门去?”

秦蔻:“嗯?怎么了么?”

她有点诧异:“我以为你们会想瞧一瞧千年后的世界长什么样子呢。”

的确如此,但这里很高。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瞧了一眼落地窗就知道了,这里足足有二十多层楼高。

他并不太方便走楼梯。

寻常时候,他身边是带着四个剑童的,上下楼梯都是抬着轿子、轮椅或者滑竿,但他上的楼顶多也就九层……那还得是佛塔才能有九层。

二十七层的楼,难道要冷血来搬他和他的轮椅么?

所以,无情淡淡地说:“小师弟,你同秦姑娘出门看看去吧。”

冷血皱了皱眉,正要说话,秦蔻却已经反应过来了,微笑着说:“要不你先去楼梯口看一眼?”

无情眯了眯眼,有些困惑。

他虽然瞧上去冷冷淡淡、不近人情的样子,但其实并不难相处,也并不爱端着架子,虽然不明白秦蔻的意思,但也不大好意思拒绝她,便抿着唇,轻轻地点了点头。

秦蔻顺顺当当地使唤着冷血帮他推轮椅,冷血本来就会去推,被使唤了,也没一点儿不满。

打开门,进了干干净净的楼道,一拐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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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电梯间,秦蔻指着电梯说:“这个叫电梯,就是一个大铁盒子,上下有绳索连接,就这么直上直下,想去几楼就去几楼。”

无情明白了。

他点点头,说:“那我去换衣服。”

他当然也想看看千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他也是个年轻人,心又没死,好奇心也没死。

秦蔻说:“算啦,你这样的人,换上什么衣裳该被围观还是要被围观的。”

无情的样貌是非常出众的,苍白的脸、寒星般的黑眸、难以用“英俊”两个字去形容,他这种寂寥、高远、苍白的气质其实并不健康,非要说的话,就是俊美,他的气质、轮椅还有眼神,是极富故事性的。

而且他这轮椅是木头的……

这轮椅里头估计还有很多机括和暗器……

木头的轮椅本身就很显眼了,再加上他极为出众的外形,换不换现代装都一样,该拍照的人还是会拍照、该看的人还是会看。

所以,就这样吧,反正他们两个也没打算在现代常住,拍上了网又怎么

样?

秦蔻催:“诗音,红哥,出门啦!”

一点红手插着兜出来了,林诗音换上切尔西短靴,靴子落地,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很喜欢这样的声响,觉得很有走路的气势,不会像以前一样,走路弄出声响还会觉得自己不够端庄。

傅红雪刚洗完猫,心力交瘁,不太想出门,阿飞喜欢黏着秦蔻,所以也换了T恤、短裤和球鞋一块出门,秦蔻不赞同地看着他的衣服,说:“今天要去买秋装。”

阿飞不想花秦蔻的钱:“我不冷。”

秦蔻伸手拉一拉小朋友的高马尾,说:“到冬天怎么办?你还不冷?”

阿飞说:“我可以上山去猎……”

秦蔻:“打住!不要再提猎狐狸鞣皮子的事情!不可以!”

阿飞闭上了嘴。

林诗音揉了揉小阿飞的脑袋,说:“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去进货,我发工钱给你呀?”

阿飞想了想,点了点头。

秦蔻心想:这年纪似乎该去上学了……晚上回去和爸爸打个电话问问吧。

众人下了楼。

雨后,有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眼前出现的场景,当然是冷血与无情这辈子都没见过的,高楼林立之中,各色植物被昨夜的雨水洗得青翠欲滴,晨风一吹,露珠滴入泥土中,地面铺着石砖,即便下了雨,也不会有烦人的泥泞。

这里的楼都是二十七八层高,在楼下抬头时,就恍然让冷血想到了自己曾在林中见过的梓树,梓树很高,从下往上望的时候,会生出一种这树木是通向天际的。

这里的高楼比之梓树,还要高很多,像是一个巨大的、有远古气息地丛林,丛林中的树木却都是泛着冷光的琉璃、石材与钢铁。

很怪异。

唯有新雨之后,那种翻起的泥土与青草的香气,那些青翠欲滴的植物,让人有熟悉的感觉。

再看眼前,是三三两两的人,闲适地走着,享受着清晨。

无情的唇角就勾起了一点淡淡的笑意。

忽然,有什么东西“嗖”的一声过去了,风驰电掣的,无情用自己出色的动态视力一捕捉,是……嗯??!

这是……轮椅么?风驰电掣的轮椅??比马车都跑得快的轮椅??!

然后就是有个中年人气急败坏地在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喊:“爸!停下!你慢点!!”

前面轮椅上坐的那个老年人得意地哈哈大笑,骂道:“怂娃!怕甚哩!你老子前面等你!”

然后一溜烟不见了。

中年儿子:“……&amp;(*&amp;……%……&amp;%#¥&amp;*……!!!”

秦蔻饶有兴趣地摸了摸下巴,对无情说:“诶,那个是电动轮椅,你看是不是很方便,要不要你也买一个回去,就当是现代特产了嘛!”

无情:“…………”

无情:“………………”!

第175章08【一更】

无情沉默地看了一眼那气急败坏的中年儿子,又听见远处的老年人中气十足的爽朗大笑声。

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冷冷淡淡地瞧着秦蔻,也不知怎么的,秦蔻莫名从中感觉到一种无语凝噎的情绪。

陆小凤这个过来人很热心地出主意:“这东西该是装锂电池的吧,试试再买点太阳能充电板回去,天晴的时候摊在屋顶上充电,很方便的。”

秦蔻已经饶有兴趣地去翻手机了,找到个视频,塞到无情的眼睛底下,说:“你看,还可以这样!”

无情低头一看,视频里那个坐着轮椅的青年人正在摇曳的灯光与闪烁的灯球之下用轮椅转圈,像是在跳舞一样。

无情:“…………”

无情居然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开口道:“秦姑娘,多谢好意,只是……”

秦蔻:“嗯?”

无情道:“在下并没有此间的钱币。”

冷血眼神动了一下,似乎想要说什么。

秦蔻摆着手随口说:“没关系啦,我下回去找你玩,你们招待好我就是咯~”

反正就是个电动轮椅而已,价格再贵能贵到哪里去呢?既然来了,那就说明大家是有缘分的人,有缘分的人之间送送礼物,倒是也没什么,况且最近她因为林诗音的两头跑也赚了不少钱,人在手头异常宽裕的时候,就很慷慨大方嘛。

至于她说要到四大名捕的世界去玩的话,其实就是个说辞罢了,她连花满楼的家都还没去过呢,怎么可能去神侯府?而且他们看起来很忙碌的样子,捕快嘛,说不定一年到头四处出差、一心为公……无情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陆小凤这样的顽主。

秦蔻又说:“而且你的这个轮椅……”

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周围,说:“有没有发现周围看我们的人越来越多了?你就行行好,把这个换掉吧,这个连公交都上不去的。”

无情安安静静地瞧着她,半晌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垂下了眼帘,眼睫毛轻轻地颤动了一下,道:“有劳秦姑娘。”

秦蔻摆摆手:“好啦!你再这样秦姑娘来秦姑娘去的,一会儿又有很多人要看我了

,我不想被人那么看着。”

无情的唇角又轻轻地勾了勾。

于是,今天的行程就变成了先去买轮椅,再去商场逛一圈儿,给阿飞、还有一点红买点秋装,顺便给傅红雪捞两件。

X市这样的省会城市当然也有卖轮椅的店,而且居然离这里还不是很远,冷血推着无情的轮椅,慢慢地走着,路上果然收到了不少的目光。

无情神色淡淡的。

其实即便是在京城里头,也不可能所有的路都是石板路,多数的路都是土路,走轮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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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方便,一般他都是坐轿子行路,等到了地方,或者是在府内,不便坐轿子的时候,他才会换轮椅来坐。所以一般时候,他其实是鲜少能体会这种走在路上被人围观的滋味的。

不过……他也能看出,其实这些人去看他,似乎并不是因为他坐着轮椅、是个残废,而是因为他这个轮椅的确长相奇特、他的长发和衣裳也显得很格格不入。

看来……在这里的这几日的确是要换掉这把轮椅的。

他若有所思地想。

不过这种“电动轮椅”,等回去之后,其实是要改装的,他打算回去之后先拆拆看,看看那“电机”和“电池”究竟是怎么回事,而且这轮子瞧上去有些不一样,转动起来更自由,而且上头缠着的那一圈儿黑色的,秦蔻称之为“橡胶”的东西,似乎还能令轮椅更防震,走起来平稳非常……

总之,感觉带回去可以很好的改装。

半个小时之后,无情坐上了新轮椅。

新轮椅是可折叠式的碳纤维轮椅,瞧起来轻便异常,坐上去倒是没什么特殊的感觉——毕竟他的腿是完全没有知觉的,旁人都觉得他镇日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会很难受,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没知觉就是没知觉,没知觉的意思就是连难受都不会有。

但他还是很满意这个新轮椅,不是因为这“碳纤维”的材质和这种异常坚韧的布料,而是因为右手上握着的那个把手。

他没什么表情地坐在轮椅上,按照刚刚店中工作人员教的方式,轻轻把把把手向前一推。

轮椅自动向前。

他眨了眨眼,又向后一推。

轮椅慢慢地往后倒。

当然,转向什么

的也还蛮方便的,手轻轻地用力,视角丝滑地转变着,方向随之朝左转,他的手指又轻轻地动了动,方向随之转向右侧,行随意动,分外自由。

无情有些怔怔的,低头看了一眼轮椅扶手上凸出来的那个操作杆。

这样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于无情来说,当然是陌生的。

他的轮椅,名为“燕窝”,乃是世叔特地为了他制作的,精巧无比,里头藏有无数机括暗器,令人近不得身。

他的轿子,名为“红颜”,在“红颜”问世之时,无情早已精通机关巧技,这顶轿子就是由他自己亲手制作而成,上有二十四道机括,每一道他都无比熟悉,轿子也并不像人,是他最忠诚的朋友,绝不会背叛他。

但是这些朋友,总归还是没办法代替他自己的双腿的。

轮椅需要人推,轿子需要人抬,慢慢地、平稳的抬。

被别人推着、抬着,是不自由的,他一般在这时候很少会说话,顶多就是决定一下方向,另外再决定一下停与行的时机,有时在路上错过了什么想要的玩意儿,再想起来时,无情也不会叫他的四个剑童再倒回去,他不乐意那样去折腾人。

所以他话不多,他在被人推着、抬着的时候,神色总是冷淡的。

当然,他的轻功很强很强,当年他正是因为无法接受自己不良于行,所以才会苦练轻功。

可是轻功是没办法用在生活的角角落落里的,他不可能镇日都是依靠轻功活动,完全不依靠别的东西。

这些麻烦之处,其实只有他自己才明白,旁人都说他“无腿行万里”,但那是因为他们只需要同坐在轮椅上的他相处那么一会儿,但他自己……他永永远远地在同自己的双腿在相处。

冷血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大师兄。”

无情静静地抬眸,瞧着冷血。

他这个绿眼睛的小师弟显然很为他开心,眼中闪动着雀跃的光芒,问:“你感觉怎么样?”

无情张了张嘴,说:“我有一件事想试一试。”

冷血道:“是什么?”

无情手一推操作杆,呲溜一声冲出去,拐了个弯,不见了。

冷血:“…………”

冷血忍不住笑了起来。

秦蔻抱着双臂站在一旁,歪了歪头,没说话。

一点红去买冰激凌了,秦蔻说她想吃。

冷血很快速地瞧了她一眼,在秦蔻的视线移到他脸上的时候,他的目光就已经移开了,盯着旁边那家卖电动轮椅的店,说:“我师兄他……很高兴。”

秦蔻笑了笑,没说话。

冷血像是怕她不相信一样,又补充道:“他这个人情绪不写在脸上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我知道啦,能看得出来,现在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看来自己一个人逛街的感觉很不错的嘛,你看,拐弯过去都不想回来了。”

冷血静静地瞧着她。

秦蔻看过来,和他对视着,这个绿眼睛的英俊青年坚持不过三秒,又很不自然地别开了眼睛,语气却很认真,说:“多谢你,秦姑娘。”

他顿了顿,又说:“你以后来京城,我请你吃东西。”

秦蔻脸上就带上了笑容,问:“那你打算请我吃什么呢?”

冷血说:“梅花包子、细料馉绌儿、唔……看你喜欢什么吧。”

馉绌秦蔻知道,其实就是一种带着馅料的、被汤水煮熟的一种面食,感觉上应当和馄饨、抄手一类的东西差不多吧。

她笑眯眯地说:“好呀,到时候去找你玩。”

一点红买回冰激凌,秦蔻又请冷血吃了三个球的冰激凌,吃到草莓口味时他看起来还蛮开心的,吃到巧克力口味时,眉头就皱了皱,似乎不大吃得惯,不过出于一种不浪费粮食的习惯,他还是把那个巧克力的给吃完了。

秦蔻自己吃的是开心果口味。

大家继续逛街。

大而空旷的商场果然让两位新朋友很是感叹,无情瞧了瞧自己的新轮椅,只心道:想要如此随心所欲的到处乱走,相比还是只有在这里能实现了。

他们那里的地是不够好的。

但其实也没关系,地不大平整,顶多开慢一点。

商场巨大的水晶吊灯也让无情仰着头、面无表情地看了好一会儿。

商场——这样子巨大的、充满神性的建筑,似水晶宫一般,居然不叫什么什么殿、也不叫什么什么宫,而

就叫“商场”,字面意义上的用来逛街做生意的地方。

他驾驶着自己的轮椅慢慢地走在商场光可鉴人的瓷砖上头,来来往往的人瞧见他的长发古装打扮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无情神色淡淡的,也不大在意,还颇有兴趣的看回去。

其实这里的人是不大好认出是穷还是富贵的。

在他们那里,这是很好认的,因为平民有许多颜色的衣服不能穿,也不穿绸缎、只穿粗布麻衣,颜色灰扑扑的,上层的人穿衣裳才有花样、也才鲜亮,至于那些更穷苦一点的百姓,总是佝偻着腰,瘦骨嶙峋的,眼中是迟钝而浑浊的颜色,瞧起来甚至有点不大像人。

偶尔,无情瞧见这些被苦难折磨的不成人形的人,再想想理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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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壮的、不拿他们当人看的达官显贵,会想要叹息。

但在这里,人们的穷富其实没那么好看出来。

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衣衫褴褛的人。

商场里也好、道路上也好,的确没有,甚至也没有乞丐……他们倒是碰到了一个在地上铺了张纸的男人在乞讨,纸上的内容说的是“背包客走到X市手机、钱、证件全被偷了,身无分文求好心人给点钱吃饭。”

无情只多看了一眼,秦蔻就小小声说:“是骗子啦,不管他不管他。”

她解释:“他摊在地上的那张纸……你看到了吧,也不是纸、也不是写上去的,那是印刷品,印刷品是要去店里去弄的,要掏钱,他身无分文、连饭都吃不起了,怎么还有闲钱去弄那么大一张印刷品?”

无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秦蔻说:“明白了吧~”

无情轻轻地笑了一下,很是配合地说:“嗯,明白了。”

其实心里想的是:这地方的乞丐竟也是骗人善心的,可见百姓的生活是真的过的不错。

他刚这么想着,在商场里就瞧见了一个裤子上破了洞都没发补的人从他身边路过了。

无情目光一滞,盯着那人走了过去,又定睛一看,裤子都磨起了一圈儿毛边,更同情了。

那人被一个这么俊美的古装青年盯着,根本没生气,还被盯得脸红了,朝无情羞涩地笑了一下,迅速跑走了。

无情有些落寂地叹了口气,想:或许,无论在什

么地方,都是有可怜人的吧,只好在那可怜人瞧着心态不错……这也很好,只要有心气儿可以活着,怎么样都是好的。

秦蔻问他:“你怎么忽然叹气。”

无情抬眸,安静地瞧着她,把自己的想法如是那般地说了说。

秦蔻:“…………”

秦蔻:“………………”

秦蔻歪了歪头,有点艰难地解释:“那不是因为穷所以裤子破了洞都没法补,那是时尚。”

无情歪了歪头。

正巧路过了一家卖牛仔裤的店,橱窗的模特穿着破洞的牛仔裤正在展示,秦蔻说:“看到了吧,这是潮流、是时尚,这么穿的人都是弄潮儿。我不穷吧,这衣服我也穿。”

无情:“…………”

意思就是这么穿反而是种时兴?

他困惑地眨了眨眼,说:“搞不懂你们现代人。”

秦蔻:“啊!西装店!无情!换一身吧,我感觉你穿这套黑色的绝对好看诶!”

黑西装!领带!袖扣!皮鞋!

再加上他的长头发和寒星一样的眼睛……这不就是某绿色站上最受欢迎的轮椅阴鹜精英大佬款男主么!

好叭……阴鹜可能还差了点。

不过秦蔻觉得橱窗里这一套无情穿绝对好看!

无情抿了抿唇,瞧了瞧她忽然亮起来的眼睛,又瞧了瞧那套他感觉怪了吧唧的衣裳,歪了歪头,不太明白她兴奋的点在哪里。

他心里又腹诽了一遍“搞不懂你们现代人”。

面上,他还是颇有些无奈地淡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如果你很希望的话,我去换。”

秦蔻:\\(^o^)/~!

第176章09【二更】

无情依言换上了那套西装。

大的穿衣镜前,长发青年面上没什么表情,冷冷淡淡地瞧着镜子里的自己。

镜子里,是个穿着黑色西装的长发青年。

昨天无情来的时候,自然是束着发髻的,今天出门的时候顺势就拆了,他不乐意把头发高高地扎成一股,于是就那么垂着。但是古代人嘛……自小就是不乐意“披头散发”的,于是出门之前,他想了想,找秦蔻借了个小皮筋,只抓起一缕头发,在脑后象征性地扎了个半低马尾,柔顺的垂着。

镜子里的长发青年黑发如墨一样的漆黑,两只眼睛也是漆黑的,却亮得很,像是两点暗器刺过来的冷芒,又像是高悬空中的寒星。他身上穿着件合身的黑西装,袖口处,白色衬衫露出一小段袖口,很好的包裹了他的手腕。

他大概是个冷淡而严谨的人吧,衬衫袖口处的扣子好好的扣完,使得袖口收紧,手腕被包裹,只延伸出一只苍白的、骨节分明的的手。

这只手安静的放在他自己的腿上,手背上淡青色的脉络清晰可见,手指甲剪得很短,圆而洁净。

这个店的女店员在瞧见无情之后当即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听到声音,撩起眼皮,淡淡地瞧了她一眼。

女店员:“…………”

女店员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

无情又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

……果然,很怪。

一个古代人是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拥有现代人的审美意识的。

他在理性上观察到了街上许多海报和视频里的人是这么穿的,也大致从那些东西的氛围里猜测到这应当是一种很上流的打扮。但是在感性上,他一瞧见这个,还是觉得……啊,好怪。

为什么要在脖子上缠上这样一条叫做“领带”的东西呢?

无情这样想着,便伸出了一根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抚摸上了他的领带夹,领带夹上的金属光芒被他如此冷淡且温柔的抚过,黯了一瞬,又亮了起来,反射着店里的灯光。

店员又倒吸了一口冷气。

无情:“…………”

无情:

“…………?”

他抬头去找秦蔻,秦蔻正忙着给他拍照呢,他安安静静地坐着,安安静静地等她忙完,才略带困惑地问:“……很丑么?”

秦蔻:“…………”

秦蔻板着脸:“……你哪里来的这种错觉?”

无情斜眼又瞟了那从刚才开始一直不停地倒抽冷气的店员一眼。

秦蔻:“…………”

秦蔻有点不可置信地问:“难道你在你们那里……就被丢过手帕还有果子什么的么?”

她以为无情在街上走的时候都是掷果盈车……啊不,掷果盈轮椅的呢。

无情……无情僵硬了一下,摇了下头。

他还真没有!

他在大街上一般也不会推轮椅,都是坐轿子,轿子嘛,四面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哪里会叫人看见他长什么样儿。

轮椅一般是在府里才推,或者是在什么地方坐着和人要说话的时候才坐。

况且他因为工作原因,很多时候都和凶恶之徒打交道,凶恶之徒嘛,碰见他基本就等于要死,谁能挤出个好脸来?捕快长的再好看,犯人的表情看起来也和哭似的。

这就导致无情对他自己长得有多好看并无多大概念。

好看的人也不是天生就对自己的颜值非常自信的,只有受到不断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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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与追捧之后,才能对自己的美丽有正确的认知。

就好比秦蔻吧,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哄她的时候多、她哄别人的时候少,所以才自信心膨胀,随时随地飘飘然,随口就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夸我夸我、哄我哄我!”

林诗音也是大美人,但她就不会有这种理直气壮,甚至她还很不自信。秦蔻一直觉得她去做古装的博主一定会大受欢迎,但林诗音却一直有些踌躇,她不相信自己会有很多人喜欢。

李寻欢的那两年冷待,的确摧毁了她很多。

无情是没被人PUA过,不过看来他是属于深居简出型的。

适当的美而不自知,的确会让人身上呈现出一种更独特的风味。

秦蔻摸摸自己的脸,觉得无情更有风味了。

无情:“…………?”

总觉得秦蔻的脑子里想法很多。

他有点莫名其妙的,瞧了一眼镜子之中奇怪的自己,又瞧了瞧秦蔻开开心心的样子,轻轻问:“看来你觉得这衣裳很不错。”

秦蔻说:“很好看的~”

无情说:“你很开心。”

秦蔻心想:打扮洋娃娃能不开心么?

面上却是歪了歪头,眨了眨眼,说:“你不开心么?”

无情神色还是冷冷淡淡的,他没说什么,只是用手控制了一下轮椅的操作杆,轮椅在原地转了一圈。

秦蔻:“…………”

这……这是表达了主人公怎么样的思想感情呢?

看不懂、看不懂。

冷血也去换了一套衣服——因为一开始他身上穿的是陆小凤的宝可梦精灵球主体红白T恤。

冷血不是很习惯于穿颜色这么艳丽的衣服。

秦蔻给他挑了黑衬衫和休闲裤,搭运动鞋,毕竟是个小年轻嘛,不必穿尖头皮鞋这么有气势的东西。

然后就是帮一点红买衣服,这人大概是没什么自己购入服装的念头的,如果秦蔻不说,估计可以就穿着夏天的轻薄紧身短袖一直晃荡到十月份。

秦蔻:“…………”

秦蔻瞪他一眼。

一点红:“…………?”

秦蔻命令:“快挑。”

一点红:“…………”

一点红表示遵命。

其实商场里的这些服装店,早在夏天的尾巴时,就开始上初秋的新款了,现在已经是中秋节前后了,这新款都换了两波了。

总的来说,初秋的男士穿搭,还是以细编织的针织毛衣和长袖衬衫为主,颜色鲜亮的也不多,就是那灰色黑色白色三板斧,一眼看上去黑压压的。

好在一点红本来就不喜欢鲜亮的颜色。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他的同类(?)冷血还蛮像的。

他随便挑了几件,挑剔的秦蔻觉得不好看,板着脸摇摇头,又自己动手挑起了衣服。

给红哥挑了件中高领的黑色细编织毛衣。

细编织的毛衣和粗编织不一样,粗编织给人的感觉是柔软、蓬松的,细编织反之,是贴身且细腻的,她的红哥身材巨好,当然是要多展现展现。

一点红自试衣间走出来。

黑色的毛衣一点儿都不扎人,薄薄一层,贴在身上,很忠实地勒出他紧实有力的大臂肌肉的形状。他都懒得看一眼穿衣镜,直接转身对着秦蔻,又伸手轻轻地拽了一下衣服领子。

他大概是第一次穿这种领子的衣服吧。

惨白的成熟男人被黑衣包裹,中高领恰恰好裹住了他一半的喉结,叫人的注意力都忍不住放在那个地方,看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然后视线会不自觉的放在他脖颈侧淡青色的经络之上,然后才是被紧紧包裹住的、流畅、结实、极富爆发力的身躯。

无论看了多少回,秦蔻还是觉得这个肤色和这个身躯反差感是真的巨大,也真的超性感的。

这种衣服就让人很想就隔着这一层薄薄的衣服去贴贴他,他炙热的体温完全可以透过衣服灼伤她吧。还有手,如果把手放在衣服里面的话,这种柔软贴合的面料一定可以把手的形状还有他肌肉忽然的紧绷给诚实呈现出来。

虽然说夏装也可以,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秋装更刺激!

秦蔻:o(*////▽////*)q

秦蔻:☆▽☆

一点红:“…………”

他一扭头,就瞧见他的蔻蔻眼睛亮得要命!

那种亮晶晶的眼神里还有一种他特别熟悉的,她经常会在卧室里头出现的那种直勾勾的火焰,一点红忍不住笑了下,对店员说:“就这件,拿两件,包起来吧。”

这样他的心里就又舒服很多了。

……刚刚蔻蔻眼神亮晶晶地盯着无情的西装打扮的时候其实他心里还略有些不爽的。

店员正盯着这个长发男人巨优秀的身材看,忍不住又夸赞了两句。

如果是刚来的时候,估计一点红听见这夸赞都要浑身不自在了,现在他却可以泰然自若地站着,轻轻颔了下首作为回应,说了句:“多谢。”

然后休闲长裤和衬衫也是要买的,秦蔻顺便买了两件黑白纹样的毛衣休闲背心,给他配衬衫穿。

西装外套就算了,还是夹克更配一点红。

还得是黑色的皮夹克,美式飞行员外套就算了,看起来好蠢。

等从这里出去的时候,一点

红比进来的时候就更时尚了一点。

阿飞去童装区,整了两件带帽子的卫衣,配到膝盖上方的短裤。

秦蔻是觉得小男孩穿短裤很好看啦……又很纠结穿短裤万一受了冻以后老寒腿可怎么办?老寒腿的飞剑客还能是飞剑客么?

最后决定多买两条打底裤!

什么打底裤是女孩儿穿的,这话完全是在放屁。打底裤不就是带着弹力的在里头穿的裤子么,哪分什么性别啊。

七八岁的小孩子,如果是在社会之中长大,无孔不入的性别意识早就养成了,而且这种性别意识一般还非常刻板机械。

前两天,秦蔻带着阿飞去小区楼下遛弯,正巧碰上了几个小男孩。秦蔻就想着要阿飞去和同龄的小朋友玩一玩,结果那几个小男孩大声说不和他玩,因为他是女的。

秦蔻:“???”

阿飞很瘦啊!

这年纪的小男孩,瘦削的下颌骨都出来了,穿着短袖的身体都能瞧出一层薄薄的肌肉,就算他长得非常好看,也一点儿不像女孩子啊?

小男孩说他留长头发所以是女孩。

秦蔻:“…………”

阿飞十分不屑地冷哼了一声。

秦蔻对他说:“你可别学他们这么笨。”

阿飞说:“哼!”

山野里出来的阿飞的确像是一张白纸一样,但这张白纸与别的白纸不同的是,他其实很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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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主意,也足够的坚韧,根本不可能由着别人肆意的去涂抹。

谁要是真把他当七八岁小孩子那么去骗,肯定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所以阿飞完全没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刻板性别印象,他还觉得打底裤挺好的——古代人见到有弹性的衣服好像都会惊一下然后非常喜欢,陆小凤第一次看到运动裤的时候拽着那个松紧腰带把玩了好一会儿呢。

傅红雪……

傅红雪今日心力交瘁,没来参加换装游戏,秦蔻给他捞了两件高领毛衣。

至于陆小凤,秦蔻完全没管,翻着白眼说:“你自己买别问我啦!”

陆小凤:“…………”

陆小凤愤怒:“你这人怎么区别对待!”

秦蔻:“男装都长一个样儿,一点

都不好逛,我要去逛女装区!”

陆小凤:“哪有都长一个样,你看这条裤子和这条裤子……”

秦蔻:“…………”

秦蔻震惊:“这不完全一样么,连颜色都差不多。”

她又想起了她爸爸那十几条看起来完全一样的西装裤,他还能滔滔不绝地说出每条裤子的妙处……

所以说,什么男人都眼瘸、看不出女朋友的穿搭妆容区别,大概率只是扯淡以及懒得注意而已。

秦蔻拉着林诗音去逛女装区。

女装区的颜色就比男装区那黑灰白三板斧要鲜亮多了,看着也叫人赏心悦目的,林诗音买了条连衣长裙,秦蔻也买了上下两件套的裙子,裙子是长度到小腿的鱼尾裙,再冷一点的时候,外头套上大衣,感觉看起来像特工。

又买了件V领的红色马海毛衣,买了条阔腿牛仔裤,当场就那么搭配起来穿着走了,因为觉得今天带出来的包似乎不是很搭这套鲜亮的秋装,她又钻进店里买了个新包,是圆圆的经典款斜跨包,再买一个同款送给林诗音。

林诗音已经不是刚来时候的样子了,她和秦蔻的关系好得很,手上又自己捏着钱可以回礼,根本不需要去推拒,安安心心地受了这份儿礼,和秦蔻一块儿试耳环,为她买了对珍珠耳环。

秦蔻当场换上。

一点红面无表情、毫无怨言地拎着大包小包走在后头;陆小凤一只手插兜,一只手拎着自己的东西,在电玩店门口探头朝里面看。

冷血大概觉得自己太过于无所事事、连大师兄的轮椅都不必他推着,就想着也帮秦蔻拿一点东西,结果被一点红那冷飕飕的眼神弄得莫名其妙。

无情:“…………”

无情无声地叹了口气,对他那眼神清澈得要命的小师弟说:“不必多事。”

冷血:“…………?”

什么意思?

众人在商场里消磨了大半天,中午去吃了烤鱼,人多,上两条鱼,一条辣的一条不辣的,秦蔻没那么爱吃鱼,吃烤鱼都是为了吃里面的豆花和土豆片,再加一份面。

结果没想到这家烤鱼店最好吃的东西居然是甜品——玫瑰酒酿小圆子。

玻璃小盏里头,粉红色的玫瑰绵绵

冰高高地堆起来,周围摆了一圈儿实心的糯米小圆子,金色的小杯子里放着粉红色的玫瑰酒酿,吃的时候往上面一浇——

这个十分具有巧思的甜品成功吸引了队伍里两只狼崽的注意力,一点红和冷血都很喜欢,开犬舍的秦蔻也很喜欢,三个人一口气吃了六七盏,吃的店长都在旁边咯咯笑,说要送果盘给他们。

秦蔻说:“不要果盘,再送我们一个甜品吃嘛。”

店长说:“好叭好叭,对了,待会儿可以合个影么?小姐姐你们是模特么?”

秦蔻神秘地微笑着,很爽快地答应了合影的要求,但没回答关于模特的问题。

队伍的第三只狼幼崽注意力不在这里,他的注意力都在薯条小食上……咔哧咔哧吃个不停。

秦蔻觉得这个年纪的小孩好像都对炸的金黄的薯条啊、炸鸡块啊格外喜欢,油炸食品简直就是小孩诱捕器,连阿飞这种小孩都逃不过。

秦蔻:邓布利多摇头.jpg

心满意足地吃完饭,又溜去秦蔻喜欢的法甜店,打包了几个拿破仑,下午当下午茶吃。

然后大家一起回家,逛了一上午,也该歇歇了,秦蔻拉着一点红回屋睡午觉,结果因为她太喜欢这件中高领的贴身针织衣物,睡午觉活动瞬间变味,热情活力!

下午,秦蔻醒来的时候,发现无情和冷血又开始自虐了——他们因为原著的书籍得运输三四天才能到的关系,决定先继续看改编的影视剧。

结果就看到了很多奇怪的东西……

比如说可以从轮椅里伸出两条机械触手、像抓娃娃机一样抓犯人的无情。

陆小凤差点笑裂开。

他还顺便推荐了无情一个单机游戏,无情拿过来一看——《黄金矿工》。

无情:“…………”

无情:“………………”!

第177章10【一更】

无情用他黑漆漆的眼睛盯着陆小凤看。

很奇怪,那双眼睛明明就是很冷淡、很冷静的,他的表情也是淡然的,但陆小凤愣是从里面看出了一种百转千回、无语凝噎的谴责情绪。

陆小凤安然地受着他谴责性的安静眼神,笑眯眯地评价道:“道是无情却有情~”

无情:“…………”

无情转过轮椅,懒得理陆小凤,连一眼都不肯看他了。

但是黄金矿工是真的很好玩……冷血很喜欢,第二天一早醒来的时候,冷血眼下两抹乌青,眼神却是无比的清明和有神,神采奕奕的。

秦蔻瞧见他眼下的乌青,充满怀疑地问:“你这是……昨晚没睡么?”

冷血抿着唇,轻轻地点了下头。

打着哈欠的陆小凤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从房间里走出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听见这话,眨了眨眼,坏笑着问:“你该不会玩了一整晚的黄金矿工吧?”

冷血又点了点头。

秦蔻:“…………”

秦蔻倒抽了一口冷气。

冷血解释:“我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是那个画面。”

陆小凤说:“很正常,我一开始来的时候迷上俄罗斯方块,晚上闭着眼睛都在消方块,连着一个礼拜都没睡好。”

他现在简直就是个正宗现代人了,计量时间的单位都成了“礼拜”。

秦蔻说:“为了打黄金矿工熬夜通宵也有点太过了……”

冷血却不觉得有什么,他还告诉秦蔻自己前阵子连着七天七夜不睡觉追踪敌人,也一点儿事儿没有,这并不算什么的。

秦蔻眯着眼观察他。

绿眼睛的青年老毛病就又犯了,对视不过三秒就移开视线,耳朵微微红起来,故作镇定地咳了两声。

秦蔻认得的这些古代人,在作息上大致上是分两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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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派是像楚留香、陆小凤这样的松弛顽主。

他们一直以来都没什么固定作息的观念,一向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今天和朋友一块儿喝酒,那就不醉不归,彻夜畅饮!明天又困又累不想做事,那就躺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

据陆小凤自己说,他有一次在客栈里连着宅了七天七夜,睡得那叫一个香,睡醒了就叫饭食,喝酒吃饭,喝完了酒,就继续睡。

秦蔻精准地问出了关键的问题:“是只有你一个人,还是和女孩子一块儿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露出一个“你明白的”的矜持微笑。

秦蔻也冲他矜持地笑了一下。

秦蔻:(* ̄▽ ̄*)

那样子的生活,她自己当然也可以。

先前楚留香、林诗音、傅红雪三个人一块儿回古代去处理李园的事情的时候,她就和一点红在另外一套房子里关了好几天都没出去,她甚至都很少从床上爬起来,窗帘一直拉着,昏天黑地,有时睡一觉醒来,发现这时外头万籁俱寂,正值夜半。

一点红睡觉很容易醒,一有个风吹草动他立刻就醒来了,秦蔻一动,他就醒来。然后秦蔻就又去床头摸索东西,去撕包装,头发乱糟糟、面庞红津津。

这是松弛的、极尽放纵和美好的日子。

所以其实秦蔻和楚留香、陆小凤属于同一类型的松弛顽主。

不过他们这一派也不是每天都这么放纵,不可能夜夜笙歌,平时顶多也就是一两点睡觉,早上九点、十点起床。

另一派呢,就是花满楼、傅红雪这样的养生派了。

傅红雪刚来的时候,作息简直逆天,晚上九点半就去睡了,早晨也醒得很早,秦蔻从楚留香口中知道他大概每天早上都是五点半左右——也就是天刚蒙蒙亮时,就起床在露台练习他的掉帧刀法了。

秦蔻当时:=口=!!!

她觉得傅红雪简直比她小学的时候作息都要逆天……得多!

后来他倒是没这么夸张了,毕竟大家一般都是吃过晚饭后才聚在一块儿活动的,所以他的休息时间也在往后挪。

不过一般也都是十一点过就睡了,早晨顶多六七点就醒了。

醒来之后,他照例去练刀,顺便拿着花满楼走之前留下的便签,按照他特别嘱咐的注意事项去浇花。

一点红嘛……

他原来可能属于养生派,自从和秦蔻一块儿睡之后就变成放纵派了。不过他早上起的比秦蔻早多了,这人大概是属于天

生觉少、精力足的类型。

现在又出了冷血这种第三派别——铁血熬夜少年派。

秦蔻都想规劝他早点睡觉了!

再一想,算啦……反正也就玩几天,让他玩吧,等他回去估计也没机会再这么放松了。

倒不是说能不能带太阳能充电板和游戏机回去的事儿,捕快嘛,感觉工作挺拼、也挺忙碌的。

秦蔻自己不是这种一心为公的人,她的心很小,也没什么志向。

但她很明白,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因为有一群这样一心为公的人在前头,才能让她这样的咸鱼安安心心的咸鱼着,她也很佩服这样的人。

有一次看电视剧,电视剧里那个警察执拗、死脑筋、正义到几乎把自己都给毁了,弹幕里一群骂他的人,说这人太“伟光正”、太“不知好歹”,但秦蔻很喜欢这个主角。

假如有一天,她自己遇到了不公正的事情,她一定会想要遇到这样“正直死脑筋”的警察,而不是那种“知道好歹”的人。

所以她很喜欢冷血和无情,很愿意给无情买轮椅,也很希望他们在现代能享受到难得的假期。

今天无情和冷血决定继续去欣赏一些改编的四大名捕。

他们之所以还在欣赏这些,其实是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譬如说连云寨的寨主戚少商未来会被他的兄弟顾惜朝背叛,九死一生,因为这顾惜朝原本的身份,便是当朝的大奸臣傅宗书的义子。

但这故事的其他部分显然是有不少戏说成分在的。

傅宗书其实根本没有一个叫傅晚晴的女儿,自然这顾惜朝也就谈不上和这位不存在的千金小姐有过一段儿刻苦铭心的爱情了,“晚晴”这名字……倒是更容易让人想到毁诺城的二当家秦晚晴。

所以这部瞧上去制作很是精良、也很有故事性的电视剧《逆水寒》便被无情直接关掉了,他不想被误导什么,只想拿到原著再来自己判断。

至于其他的,他完全只是看个热闹。

继黄金矿工无情之后还出现了隐身术无情。

无情:“…………”

隐身术……

更可怕的是这电视剧着实有在认真幽默,剧中这隐身术的设定居然是可以分

开隐的,以至于这位忍术大家无情在刚出场的时候只有一个脑袋……(其余部分被隐了)。

陆小凤又一次笑裂开了。

无情:“…………”

无情居然也勾了勾嘴唇,似乎觉得千年之后的人们的想象力还真的蛮有意思的。

他的脾气是真的很好!

秦蔻就觉得很奇怪,这样一个又安静、脾气又好,还长得这么好看的一个人,为什么外号会叫“无情”呢?

她就这样问他。

无情安安静静地看着她,又垂下眸来,睫毛轻轻地动了动,似乎是真的很认真地在思考,过了一会儿,才轻轻笑了一下,淡淡地道:“大概是因为……我对恶人的确很无情吧。”

死在他手下的人,其实死的都并不轻松。

他出手相当迅捷。

而他的想法其实对恶人来说很残酷。

一个常识是:大牢里的犯人,也是要吃东西的。

一个犯人关在大牢里,那么朝廷就须得出钱养着他的命,甭管这人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总归是要花银子的。

所以无情认为有一些银子根本不必出,因为有一些人做的恶,让他们根本就不配被养着。

——他们就不配活着。

碰到这样的恶人的时候,无情出手,根本就不会留下他们的性命。

他是个很光明正大的人,所以他会很冷静、也很残酷地告知对方:“像你这样的人,实在不必活着,我不会生擒你,我会立即杀了你。”

一般这样的时候,对方会又惊又怒。

被他吓破了胆子的人,会腿软、脸上的肌肉会抖动个不停,汗水不断地渗出,他们会跪地求饶,但无情很明白,他们现下看着虽然很可怜,但那些真正无辜的人跪在他们面前求饶时,他们却没有发过善心,一次也没有。

而且这些人通常也不是真心求饶的,他们一般都是想趁着他卸下警惕心的时候出其不意的杀了他这碍事又可恶的大捕头。

这时候,这名叫盛崖余的年轻人,就会非常充分地表现出自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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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一面。

他的暗器曾经削断过别人的鼻梁,嵌入别人的脸骨之中,他盯着那人倒下的身体时,莫名而怅然地想

:此刻这人的眼前,大概是一片剧痛的血红吧。

他还曾把人变成过刺猬,这刺猬的身子是人的身躯,这刺猬身上无数的尖刺,却是从他手中扬出的、深深地钉进人类血肉之躯的暗器。

这样的刺猬,他已经不知道见过多少回了,从不心软。

所以……他叫无情,他也的确应该叫无情。

秦蔻一边吃拿破仑一边问他:“那具体是怎么做的嘛?你讲讲你追凶的故事咯?”

无情看了她一眼,很模糊地说:“该杀的人,我都杀了。”

秦蔻:“emmmmmm……”

秦蔻:“你想说的就这样么?”

无情点了点头。

秦蔻若有所思地走开了,把剩下半个切好的拿破仑留给了无情和冷血。

无情带上塑料手套,一面吃这种千层酥皮的甜点,一面忽然想:所以,《四大名捕》的那一套书里,会很详细地写他是如何杀人的么?

无情:陷入思考.jpg

过了一会儿,他驱动自己的轮椅,悄悄地来到了秦蔻的身边,秦蔻正在餐桌上摆着她的电脑工作。

——对,工作,偶尔她也是需要工作的啦!

无情说:“秦蔻。”

秦蔻:“唉呀妈呀吓死我了!你这轮椅怎么没有声音。”

无情:“……声音不小,但是你耳朵上带着东西。”

秦蔻:“…………”

秦蔻:尴尬.jpg

秦蔻摘下耳机,故作镇定地说:“怎么了?”

无情问:“你看过《四大名捕》的原著么?”

秦蔻摇头,诚实地道:“没有,你来之前我只知道你是个男的,不是女的。”

无情:“…………”

无情又想起了那个素净忧郁的“大师姐”。

他微微颔了下首,说:“或许你可以不看。”

秦蔻歪了歪:“为什么?”

无情静静瞧着她,忽然叹了口气,罕见地迟疑着,然后才道:“因为我不想叫你看见我是怎么杀人的。”

秦蔻:“……你觉得我会害怕?”

无情道:“我没有这么觉得,但你或许会不适,我不

希望这样。”

他顿了顿,又说:“这里很好,你也很好,我和小师弟……在这里过的也很好,我只希望你可以一直这样开心。”

——没有那么多暴力的世界真的很好。

他大概很少这么直抒胸臆的说话,说完之后,不自然地侧了侧头,秦蔻就瞧见他的耳朵有点红,她若有所思地瞧着无情,无情也不等他回答,操纵着轮椅转身走掉了。

陆小凤在换别的节目,指着另外一个版本的电视剧《四大名捕》,问无情要不要看。

无情其实已经对这些电视节目没什么期待了,不过闲着也是闲着,他倒是很有兴趣看看他们四个的形象还能怎么魔改。

于是他就点了点头。

这个版本的……四大名捕,唔,看起来导演的着重点在铁手,这是个英俊异常、有着一双深邃眼眸的铁手,铁手旁边还跟着个看起来年纪比他还要小的英俊少年追命。

而且这个追命的演员……

他说:“顾惜朝?”

陆小凤:“诶,是哦,而且他看上去比演顾惜朝的时候要年轻很多。”

是年轻很多,脸上看起来还有一点婴儿肥,也不像真正的追命一样喜欢敞开衣襟,更没有爱酒如命的习惯,除了名字一样之外,可以说没有一丁点相似的部分。

更奇特的是这个追命的腿功……

——他为什么要在地上转来转去?

——他为什么要叉着腿在地上像个大陀螺一样转来转去?

无情能理解,这个时代的人又不需要过度的暴力,因而习武的人很少。

但是腿功这种东西,怎么说都有一个样板吧……为什么这导演会对“追命的腿”这四个字有这么大的误解?这陀螺一样的动作看起来还自成一派,原型究竟是什么啊?

无情:茫然.jpg

冷血双手抱剑,也十分茫然地盯着电视,他瞧见了不懂的东西,立刻就问了出来。

只听冷血问陆小凤:“他到底在干什么?”

陆小凤深沉而笃定地回答:“他在跳街舞。”

——没错,绝对没错,那种“地板舞”绝对就是这么跳的!!

第178章11【二更】

其实这一天正是中秋节。

秦蔻其实一直对中秋节都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她自小就是在X市生活长大的,连上大学都没出市,全然不曾有过离开家乡的体验,对“团圆”二字也没什么感触。

唯一的感触可能就是她爸爸经常性的不在家、要出差。

不过一般那种时候秦蔻想的都是:要不别回来了吧哈哈哈哈哈哈。

女儿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很嫌弃当爹的呢……

而且现代人嘛,用的都是公历,年纪稍微大点的人还经常会用农历来算今天是几月初几,年轻人基本都是两眼一摸黑。秦蔻自己的生日是用农历来算的,她连自己的生日是哪天都要外婆提前告诉她才行……

不过自从开了这个店之后,这传统节日哪天是哪天就清楚得不得了了,毕竟每年都打算做活动的,今年正好要做国风主题的活动,晚上她还要去趟店里呢。

除此之外,她中秋的全部印象也就是月饼和大闸蟹了。

她小时候也不是很爱吃月饼。

月饼嘛……街上会卖那种现烤的芝麻糖馅的月饼,刚烤出来的时候是非常香的,半条街都是那种酥皮被烘烤之后的浓郁香味。

这东西热的时候还不错,冷了之后就显得很是乏善可陈,秦蔻不爱吃,外婆也不大爱吃。比起去现烤月饼铺前头排队,外婆更喜欢去家门口开了十几年的蛋糕房里,买那种极其柔软、撕着吃的老面包。

然后就是那种礼盒装的广式月饼了。馅料倒是永远都很多样,秦蔻小学的时候就见过水果味的,不过最常见的还是莲蓉蛋月。

这种广式月饼的皮是油润润的,与酥皮月饼不一样,广式月饼得放置几天反油之后才是最佳的食用时间。

……但秦蔻也不喜欢,她觉得这东西皮和内陷都有种混在一起的感觉,还软软的,莲蓉馅她自己也不是很能欣赏。

他们家就完全没有能欣赏这个的人!这种礼盒装的月饼,完全属于在手里转了一圈又转送给了别人,一个中秋前后能转送十几回,就是把东西原封不动的送回给那个送月饼的原主,人家估计都很难发现。

长大以后,她尝到了更多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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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奶黄流心月饼。

这个倒的确很好吃,就是太甜了!

不过近几年来这家做奶黄流心月饼的企业,礼盒的包装倒是真的越来越好看了,她要送礼还是首选这家的。

今年是专门要去买这家的,因为红哥喜欢吃甜的。

他吃甜的也不像现代人一样,只喜欢那种“甜、又不太甜”的东西,他对甜度很高的东西接受度也很高。

前两天一块儿去外婆那里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外婆的邻居,那人就硬塞给他们一筒五仁的糖月饼,这古早的甜馅料,外婆都没兴趣,一点红却连吃了两个。

秦蔻问他甜吗,他说不觉得,其实还好。

秦蔻:(个_个)

一点红:“…………”

秦蔻:(づO▽O)づ

啊~我的红哥真是好有反差萌~

秦蔻心里那个隐秘的XP点又被戳到了,一点红有点莫名,但还是从善如流地抱住了她。

今年,秦蔻却对中秋节有了期盼,在这个日子来临之前,她就一直在数着。

因为花满楼说好今天要回来的。

还有阿楚哥……不过和阿楚哥倒是没约定好,秦蔻只是单方面决定要在他那头开个门,威逼利诱他过来吃饭!不过来就在这头放个大喇叭骂他!

上午,秦蔻在忙工作。

一点红一大清早去了趟驾校,报了个名,回来的路上顺便买了肉和菜。

人多,今天在家里吃,况且他们谈的天、说的地,去外头也不方便被外人听见。

这么多人,如果要做菜的话,那实在是很费功夫的事情,秦蔻想了半天,说还是吃火锅,这样方便,又跳到他身上,非常认真地表示可不是因为她太想吃火锅啊!是因为做菜很麻烦。

一点红却道:“许久未见,麻烦也只麻烦一次。”

秦蔻想了想,说:“那行,我们一块儿吧,再把诗音、小陆和小傅拉上,我们一块做。”

一点红淡淡地“嗯”了一声

中午就随便叫了外卖吃了点,毕竟重头戏是在下午。

吃过午饭,秦蔻自己去了趟超市,买了奶黄流心月饼,在超市里闲逛的时候又看到了河马先生大力

强推的云腿月饼,她凑过去尝了尝,眼前一亮,拿了一盒放在购物车,刚走两步,又退回来,再拿一盒。

好吃(^——^)V

回到家,先睡午觉。

不过这时候也没有什么睡意了,在床上略微躺了一会儿,就爬起来。

林诗音在微信上喊她。

宝鼎茶闲烟尚绿:蔻蔻

关中悍匪coco:嗯嗯嗯嗯!

宝鼎茶闲烟尚绿:我挑好你今晚要穿的汉服了,你来瞧瞧吧。

关中悍匪coco:我来啦!!!

关中悍匪coco:狗子飞奔.jpg

她钻到林诗音住的那间屋子里,看见她在沙发床上平铺着的衣裳——银红绣团花的襦裙、麦苗绿的上衫、鹅黄披帛。

林诗音还和她说呢:“本来想着都用淡色的,不过现下秋天到了,寒气日深,浅色怕是太浮,压不住这天儿,我就把原本你喜欢的那粉绿上衫改成了麦苗绿的这件,你瞧瞧,怎么样?”

林诗音的审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那当然是一绝的。

这红、绿、黄的二色搭配,听起来似乎很有交通灯那味儿,但其实很和谐的,因为颜色的饱和度其实没那么高。“银红”这颜色虽然叫红,但秦蔻看来,这颜色其实更接近于那种“干枯玫瑰”色,再往里加那么一点儿橘色调。

总之,是一种十分微妙,只有用肉眼才能完全领略的美丽颜色,秦蔻相当之感叹:古代的染色技术其实真的很高。

她还下意识地问林诗音:“这个是要干洗吗?”

林诗音歪了下头,似乎在思考,这问题显然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想了好一会儿,才道:“我不知道。”

秦蔻又问:“那在古代的时候,这种衣裳要怎么养护?”

林诗音笑了,说:“就只穿两二回啊。”

下水一次,就成了“半旧不新”的颜色,这样的颜色在富家的小姐太太们眼中也属时兴、有品位。下水两二次,这衣裳就彻底废掉了,根本不可能再穿,所以大家闺秀们隔一阵子就量体裁衣,做新衣裳穿。

秦蔻:“…………”

秦蔻锐评:“快消品。”

那些快消品品牌的衣裳也是下

水一两次就会变形,人家品牌主打的也就是一个“把衣服当成是一次性消费品来使用”这种理念,当然了,奢侈品服装也有这样的类型,衣服极其娇贵,不能水洗且不能干洗。

秦蔻家这种“二线城市土豪”,还没到可以使用这种顶级快消品的阶层……她家的钱还不能这么撒着玩儿。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园在古代的有钱程度绝对远超秦蔻家在现代的有钱程度。

所以秦蔻看向那套漂亮的衣裳的眼神立刻就变了,离它二米远,迟疑道:“那要不就算了吧……好贵重的。”

林诗音噗嗤一声就笑了。

她只道:“你不穿,一直压箱底,颜色也会不鲜亮的呀。”

她这样说服秦蔻:“这样的料子,自染出来的那天起,就好似被摘下的荔枝,风味时刻在流失,若是因心疼料子贵重而不愿穿着示人,与珍惜荔枝的香气而不肯吃有什么区别呢?着实不必。”

秦蔻……秦蔻被说动了。

她心动地说:“那……那就这样?”

林诗音说:“就这样!”

秦蔻:(* ̄▽ ̄*)

秦蔻:“好~”

然后就是先盘发髻了,下午吃过饭再盘会担心来不及。

从林诗音的房间里钻出去的时候,她的头顶又竖起了两个狐狸耳朵一样的发髻,是为双螺髻,身上穿着T恤和阔腿裤,在家里晃来晃去。

无情坐在轮椅上,在客厅远眺窗外的风景,听见她的动静,就静静地转身,瞧了她一眼。

秦蔻晃晃脑袋,问:“好看么?”

无情神色淡淡的,轻轻地点了下头。

秦蔻爽朗地说:“我还有更好看的时候呢,你等着吧!”

说罢,潇洒转身,去厨房了。

无情:“…………”

好自信的人!

不过,这样的自信也很好,这样昂首阔步、挺胸抬头的样子,比士大夫们称赞的那种含着胸的“贞静”姿态,要好看多了。

无情的唇角轻轻扬了一下,又很快恢复了波澜不惊的神色。

陆小凤从屋子里走出来,伸了个懒腰,说:“无情,早啊。”

无情:“…………”

无情挑眉:“……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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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也随心所欲、乱七八糟的陆小凤没理会无情,顺手拎起了大橘塞在无情怀里,嘴上说:“你撸,我走了。”

说罢,潇洒离去,也转身进了厨房。

留下大橘和无情大眼瞪小眼。

大橘:OWO

无情:“…………”

大橘:“喵呜~”

无情静悄悄地叹了口气,伸出手,帮大橘梳理它的皮毛。

大概是因为他撸猫的手法比冷血好很多,令大橘相当的受用,大橘安然地在他怀里滩成一大滩含水量极高的猫饼,也没准备索要猫罐头吃。

从屋子里出来瞧见这一幕的冷血:“…………”

冷血无语凝噎地望着大橘。

大橘傲慢地看了这绿眼睛的人类一眼,安然地舔了舔爪子,从喉咙里发出一声甜腻腻的大汉粗犷夹子音,把无情吓得手都顿了一下。

冷血继续:“…………”

他确定了,自己的确是很不讨猫的喜欢。

这只大橘……它不同凡响,谁也不怕,但它躺在自己怀里的唯一理由是为了罐头……

冷血抿了抿唇,无言望天。

厨房里。

做菜,尤其是做这种一大桌菜,其实是一门时间管理艺术。

凉菜可以提前调,然后盖上保鲜膜去冰箱里冻起来,要动用炒锅的菜,就先备料,等到了人都来齐了准备开饭时才下锅,秦蔻爱吃糖醋里脊,这道菜极其讲究现吃现做,一点红打算最后再开油锅去炸。

不过今天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因为家里有一箱昨天秦蔻爸爸寄来的大闸蟹,今天就得送它们归西。

说到这一筐大闸蟹,还有一个小插曲。

昨晚一点多,秦蔻下楼来冰箱里拿冰水喝。

睡眼惺忪、脚步松散,刚走到客厅,忽然感觉好像听到了什么。

秦蔻:“???”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开冰箱喝水。

结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忽然又传出了一阵特别低、又很窸窸窣窣的声音……

秦蔻差点吓飞了,手里的水都差点撒了。

傅红雪住

的那间影音室距离客厅最近,门“吱呀”一声开了,他握着刀掠出来。

秦蔻:“有……有……有……”

傅红雪神色冷峻认真,不敢错过一个字,生怕是秦蔻又开错什么时空之门,家里进来什么不速之客了。

秦蔻捂脸:“有蟑螂!!!”

傅红雪:“…………”

傅红雪:“……蟑螂是什么?”

无论是美洲大蠊、还是德国小蠊,古代都没有。

X市也很少看见这种东西,街面上也没有小店打着什么“蟑螂不死我死”的不符合广告法要求的招牌。

所以傅红雪不认得。

这时,住在一楼的其他人也蹿了出来(二楼主卧里的一点红由于隔音太好什么声音都没听见)。

秦蔻吓得脸色都变了:“是虫子。”

傅红雪:“…………”

陆小凤打了个哈欠,拉着阿飞回屋去了,懒洋洋说:“小傅你解决吧。”

无情眨了眨眼,也和冷血回屋去了。

傅红雪知道秦蔻最怕虫子。

她都很不喜欢走在树底下,说是小时候有一次走在树底下的时候从树上掉下来个毛毛虫掉她身上了,这件事大概给秦蔻留下了很重的心理阴影,她走路的时候瞧见熟人会冲上去大照顾,要是瞧见指甲盖那么大的虫子就会下意识地绕路。

傅红雪瞧着秦蔻吓白的脸,张了张嘴,哑声说:“没事,我会解决的。”

角落里再次传出那种窸窸窣窣的声音。

傅红雪:“…………”

这不能是虫子吧,天底下哪有虫子能发出这么大声?

他很怀疑,但秦蔻却很笃定地说:“我以前有个广东那边的舍友,她就跟我说,蟑螂晚上在地上爬过都有那种哒哒哒的声音的!”

傅红雪只好说:“嗯。”

他循着声音去了,然后发现越狱的大闸蟹一只。

傅红雪:“…………”

秦蔻:“…………”

傅红雪:=。=

秦蔻:(*/ω\*)

秦蔻:“……它待在泡沫盒里,身上还绑了绳子,居然还能越狱出来!”

再去厨房

一看,绳子居然开了,这螃蟹……厉害的呀。

傅红雪无情地把极力求生的大闸蟹扔到水池里,上头压了案板,案板上还压了块磨刀石。

这只越狱大闸蟹身上没绳子绑着,就开始特别激烈地在水池里抓来抓去,这刺挠的声音,一直到大清早都没消停,一点红早上起来一看,一刀就给斩了,做了个炒蟹中午吃掉了。

主要是因为懒得再绑回去了,但要是不绑,它在蒸锅里会刺挠,这种蟹一般都是要肚子朝天去蒸的,否则的话蟹黄会流出来,大过节的,实不美观。

越狱蟹,死于不美观。

秦蔻顶着她的两个狐狸尖尖耳朵,蹲在地上恐吓别的蟹:“你们敢把绳子挣脱就是那个下场!”

一点红在唰唰唰地切藕片,一面切,一面阴森森地说:“无论怎么样也都得死就是了。”

插着兜走进来准备帮忙的陆小凤:“…………”

陆小凤吐槽:“红兄,你别用那种表情说话,我总觉得你要杀人。”

一点红:“…………”

一点红:=。=

另一面,江南花家。

花满楼左手提着一大筐大闸蟹,右手拎着他娘准备的一大包干建莲和苏州糕团、鲜肉月饼。背上背着两匹苏绣料子……大包小包拿了一身。

他相当无奈的站在那里,听见他娘说:“咱们太湖的银鱼也是一绝,要不你再带……”

花满楼赶紧阻止:“打住!娘,千年后不比咱们这时候,家里没有厨子下人的,秦姑娘那头全然都是自己做菜的,这银鱼带过去也不好处理,徒给人家增添烦恼。”

花夫人这才停下了疯狂给花满楼塞伴手礼的行为,叹道:“也是……不若你这回顺便带着秦姑娘回来玩一趟吧,现下江南不冷不热,这银鱼啊、莼菜羹啊,也正好让人家来尝一尝,到了冬天怕是要湿冷。”

花满楼点点头。

花夫人停了一会儿,又道:“玉镯子真不要么?你给她带去嘛。”

花满楼哭笑不得:“下回、下回吧。”

秦蔻估计是真不收那么贵重的礼物的。

花夫人不甘心地作罢。

这时,花满楼手腕上挂着的那个小小的玻璃珠子忽然亮起了光来,闪烁了几下,随即,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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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扭曲,一个不大不小的漩涡就这样出现在了屋子里。

花满楼:“娘,我过去玩了。”

花夫人道:“好,去吧去吧,和朋友们好好玩吧,代爹娘向秦姑娘打招呼。”

花满楼微笑道:“好。”

说罢,他就抬脚迈入了那漩涡之中。!

第179章12【一更】

漩涡这一头,秦蔻正在探头探脑。

一面探头探脑,一面和自己的两位新朋友介绍自己的老朋友。

秦蔻:“我的这位朋友名叫花满楼,是巨富江南花家的七公子。”

陆小凤点头:“嗯嗯。”

“他自己住在一间小楼一种,这栋小楼的名字叫做‘百花楼’,楼中当然是有百花的啦,因为他很精通花艺呢,我这里的盆栽,还有露台上那些,原本都快蔫死了,全都是他帮我照顾回来的。”

陆小凤点头:“不错不错。”

“他是个特别温柔的人,那真是当的上‘长身玉立,翩翩公子’这几个字。”

陆小凤继续点头:“没错,嗯嗯嗯!”

“他还是个惊才绝艳的人,不但武功好,还精通音律乐理,于弦乐上很有造诣,古琴琵琶都很好,来现代之后,还学会了吉他和贝斯呢。”

陆小凤疯狂附和:“不错,花满楼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人。”

秦蔻:“完美的人!”

陆小凤:“完美的人!”

(☆▽☆)╯╰(☆▽☆)?

击掌!

无情:“…………”

冷血:“…………”

无情瞧着面前的这两人,觉得此时此刻他们的年纪加起来估计也不会超过六岁……

不过……提起那花满楼花七公子,他们竟那样高兴的么?

无情和冷血当然不认识花满楼,他们简直连听都没听说过什么“江南花家”。

这倒是也很正常,因为据陆小凤自己说,他们的体系不一样。

陆小凤他们乃是正正经经的古龙人,而四大名捕呢,则是正正经经的温书人。他们身处于不同的世界之中,武功的路子也大不一样,若不是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现代,估计他们一辈子也没法子听见对方的名字,瞧见对方的样子,以及像如今一样,同对方同桌吃饭、把酒言欢。

花满楼——听秦蔻这样说来,当是个惊才绝艳、风华绝代的浊世佳公子吧。

无情的唇角忍不住勾起了一丝微笑。

他并不是一个如外表一样冷淡的人。

他其实年纪还轻,性情温和,也是好交朋友的性情中人,只是平日里所见,多是为非作歹、肆意妄为的恶徒,实在也生不出什么好脸儿来。

在秦蔻这里,他好似也放轻松了不少。

能认识一位惊才绝艳的翩翩公子,这当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况且,花满楼同他一样,也是在少时遭遇了变故,身体的一部分失去了机能,他是腿的经络和骨头彻底断掉,而花满楼则是双眼失明。

他也想见一见……这位惊才绝艳、如兰芝玉树一般的浊世佳公子。

无情很期待。

漩涡之中,逐渐听见了人的脚步声,这是个轻而沉稳的脚步声,而后,一个头戴玉冠、身着白色锦衣且……左手拎着大闸蟹、右手拎着一堆糕团,背上还背了两匹和人一样高的苏绣料子,大包小包拎了一堆的……翩翩佳公子。

他手上拎着的大闸蟹还在不停地发出吐泡泡的声音……

无情:“…………”

冷血:“…………”

秦蔻:“…………”

陆小凤笑得见牙不见眼:“嗨!来就来嘛,带什么东西嘛。”

秦蔻很是不满:“你怎么抢我的词儿啊,陆小凤你这登堂入室反客为主的家伙!”

陆小凤才不理会秦蔻,一面说着,一边接过装着糕团的那个食盒,惊喜道:“哇,窨糕,专门给我带的么?太够意思了七童,就知道你会带我爱吃的来。”

花满楼放下手中的大闸蟹筐子,又把背上的两匹苏绣缎子放沙发上,才缓过一口气来,不轻不重地在陆小凤额头上敲了一记,无奈地道:“这是给蔻蔻和红兄带的,你可不准多吃,要吃跟我回去吃。”

陆小凤:“切。”

秦蔻探头:“窨糕是什么啊?”

陆小凤摇头晃脑道:“乃是我们江南的一道名点心。”

其实就是米做的糕点,不过做法颇为讲究,用的乃是晚稻,要用水浸泡七日、期间又要淘洗七次,如此处理过的米在碾成米粉,如此蒸出来,糕体才会米香浓郁、软而松散。

花满楼家那位擅长做糕点的涂师傅,做此糕最是拿手,调的馅料乃是红豆沙、金桂花与金桔饼三样一块儿调,从蒸锅里头出

来,纯粹的米香裹着还在流沙的桂花红豆沙……哇,那叫一个舒服。

秦蔻没尝过这种点心,当即拿了一个,咬了一口。

陆小凤笑道:“怎么样,不错吧,他们家那涂师傅可真是有两把刷子的。”

秦蔻:(—_—)

秦蔻:(☆▽☆)

秦蔻:“好吃诶!”

花满楼好一阵子没听见过秦蔻的声音了,此刻一听,忍不住微微一笑,顺手就伸上去准备去揉她的脑袋,被陆小凤眼疾手快一把架住。

花满楼:“?”

陆小凤:“她今日可梳了发髻,你可别乱摸。”

花满楼:“……啊,原来如此。”

他默默地把手缩回去,微笑道:“还有其他的,你要试试么?”

那一个大食盒,足足三四层,每一层都整整齐齐的码着不一样的花样。

桂花糕不是秦蔻平时见到的那种直接用松散米粉蒸出来然后中间夹一层糖桂花的那种,而是像用的蒸熟的糯米,还很是有韧劲,里头包着油润的猪油洗沙,还能吃出陈皮的那种独特酸味,外皮上粘的是桂花干。

此外还有松子核桃糕、夹了玫瑰豆沙的酒酿饼、刚出锅没多久的一种叫蟹壳黄的烘焙小面点……

江南也真不愧是钟灵毓秀的江南,连各色的糕团瞧起来都十分的精致软糯,再想想老S省的甑糕……就那么一大锅,嗬!就糊在锅里,枣泥啊蜜豆啊直接扔上去一块儿蒸,吃的时候也就是用勺子蒯一大勺扔碗里给你。

粗犷啊!

即便是在物流发达的现代,其实也很难吃到这么新鲜、这么全面的江南糕团,秦蔻有好些认不得,陆小凤就撑着脑袋坐在她跟前,一个一个的介绍。

一点红还顺便插了两嘴——这些糕团他居然个个都认识!!

只有在这种时候,秦蔻才会想起来……啊,红哥貌似是和花满楼一个地方出生的人。

但是花满楼说话的尾音有点软软的,是那种典型的南方人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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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吴侬软语”口音,一点红就完全没有。

他的嗓子据他自己说,小时候受过伤,声带被破坏过,所以声音嘶哑且短促,一点红心情再不好时,说起话来还阴森森的,像是一条嘶嘶吐信

的毒蛇。

口音的问题他自己也说过:杀手带口音,那不是等着被人发现老家在哪里么?

但他应该是因为刻意的训练才把口音完全收敛过来的吧,但这种江南小调、吴侬软语……他应该也会说吧。

秦蔻:宇宙·猫猫·思索.jpg

一点红叼着个松子核桃糕,一侧头,就瞧见了若有所思盯着他的蔻蔻。

一点红:嚼.gif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想到了好玩的事情……”

一点红:“嗯?”

秦蔻笑得很神秘:“晚上再告诉你啦。”

她上回已经学会怎么绑人了!今晚就要把他捆个结实,然后强迫他用这种吴侬软语来求饶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点红:“?”

一点红莫名感觉脊背一凉,也不知道她在打什么坏主意。

他又扭过头去,很淡定地捡了一块儿松花糕去吃了,决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秦蔻警惕地看着他手上的糕点,伸手拧了一把他的腰身。

还好还好,劲瘦有力~

花满楼还在遗憾:“其实现在正到了太湖鱼丰腴肥美之时,那鲈鱼莼菜羹、还有那太湖三白,实在想叫你来尝一尝。”

秦蔻:“莼菜羹么……啊,听说那个很好吃呢。”

陆小凤极力拐带她:“可不是嘛,如今的太湖银鱼也正是最好吃的时候,你是不晓得花满楼家那大师傅做的莼菜银鱼羹,啊,还有蟹黄豆腐、响油鳝糊,啧啧啧……我保准你会喜欢,怎么样,要不要去玩两天?”

花满楼:“……我说陆小凤。”

陆小凤:“啊?怎么了?”

花满楼无情吐槽:“那是我家,你这个人好像到了什么地方都有一种反客为主的本领。”

陆小凤:“哈哈,哈哈哈哈。”

花满楼噗嗤一声笑了,没理会陆小凤,也对秦蔻道:“不错,现下正是江南天气最舒服的时候,阿蔻若是来小住,一定会喜欢的。”

秦蔻有点心动了,她捧着脸,纠结了一会儿,说:“那你等我考虑考虑嘛。”

陆小凤继续:“现下不但鱼虾蟹丰腴肥美,也是塘

藕最好的时节,你想想啦,我可就这么跟你说吧,现下的塘藕,直接削了皮吃,都是脆津津的,再还有啊,那桂花糖藕、茨菇香干、桂花赤豆糊……”

他语重心长地说:“这些东西,要在现代找第一流的,也只怕是不易,饭馆就更是了,恐怕很难找到比花家的厨子更好的饭馆厨子。你跟我们一块儿回去玩两天,保准把你伺候的周周道道,好吃的全部安排一遍……”

秦蔻更心动了,眼睛都亮了。

陆小凤:&lt;( ̄︶ ̄)&gt;

深藏功与名。

花满楼又敲了一下陆小凤的脑壳,又转而笑道:“好啦……我去蒸蟹吧。”

秦蔻伸手就把他拦下来了。

秦蔻无情地说:“眼盲心亮,不准动火……你去守着烤箱里的烤鱼吧。”

花满楼:“…………”

花满楼:“……又守烤箱?”

上回过端午他就负责守烤箱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活动……

秦蔻:“嗯嗯。”

花满楼叹了口气,很失望的样子。

又转而笑道:“那无情大捕头和大橘一块儿来和我守烤箱吧。”

——他和无情才只说了两句话,语气便听起来相当熟络了。

花满楼其实也是超级自来熟一枚。

无情微微一怔,瞧着这个真的很温柔、又很活泼的翩翩公子,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唇,温声道:“恭敬不如从命。”

花满楼微微一笑。

秦蔻又端出了今天上午自己尝过的那个云腿月饼给他们尝,大力推荐道:“这个真的很好吃。”

油油润润、肉类发酵之后特有的咸鲜味道,一粒一粒的火腿越嚼越香,而且秦蔻刚才上网查到这种云腿月饼加热之后会更激发香气,所以在微波炉里叮了十五秒,现下那个酥皮的香气哟……

于是无情和远道而来的花满楼名义上来“帮忙做饭”,实际上一面喝着茶水,一面吃着点心聊一聊,大橘见了许久不见的盲人按摩花师傅很高兴,嗷呜一声就钻进他怀里,摇着尾巴翻着肚皮等着全身按摩。

……结果花师傅掉了一堆酥皮屑屑在它的皮毛里。

大橘:(⊙—⊙)

花满楼:“啊……抱歉抱歉,大橘你先下去吧,现在我没手摸你呢。”

大橘继续:(⊙—⊙)

大橘莫名其妙地跳下来走掉了,大大的眼睛之中满是疑惑,或许是在纳闷儿为什么这人走掉再回来之后对它就没以前那么好了……

走着走着碰到了冷血。

大橘嗷呜一嗓子炸了毛,一巴掌拍冷血胳膊上了。火气泄干净了,肚皮一翻,对着冷血圆润躺下,等着冷血来摸它,摸完就可以吃罐罐了。

冷血:“…………”

冷血:“………………”

冷血无语凝噎。

而另一面,厨房里的蟹也蒸上了,凉菜也调好了,里脊肉也切好了准备下锅炸,秦蔻就打算暗搓搓地单方面邀请一下阿楚哥。

她闭上眼睛,细细感受。

在无数个时空之中,只有寥寥数个与她有缘,而在这寥寥数个时空之中,又只有两三个里头,有她所关心的、也关心她的人。

因为这些人的存在,她才会觉得在另一头的那陌生时空是熟悉的、是温暖的。

睁开眼睛,漩涡开启——

她探头去看,无情与冷血也饶有兴趣地瞧着这场面。

虽然刚刚花满楼来时已看过了一次,不过这场面还真是……令人着实惊叹。

一阵湿润的、带着咸味的海风从漩涡里吹出,谁也没有听见脚步声,但那漩涡之中,却已出现了一个人。

一个浑身湿透的人。

这个人原本就不爱好好穿衣裳,此刻他的衣襟也是敞开的,薄薄的衣衫湿淋淋的贴在他的身上,海水自他的湿发之上落下,落在他宽阔、结实、古铜色的背上,他生得很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健康、古朴而浪漫的力与美。

他的鼻梁很高,下颌骨的线条清晰且利落,薄薄的嘴唇瞧起来有点冷酷、有点薄情。

但他的双眼却是如此明亮而温暖,他轻轻一笑,那冷酷便立刻化作春风,那薄情便立刻化作同情,叫人的心里要忍不住的喜欢他、依赖他。

他只轻轻一笑,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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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眨眼,语气又温柔沉稳、又轻快调皮地道:“这是谁想我了呀?”

秦蔻已忍不住扑了上去。

结果有个橘黄色的胖东西和她扑的一样快,一人一猫一块扑到了阿楚哥的怀里,秦蔻激动地喊着阿楚哥。

大橘更夸张,眼泪汪汪地嗷呜喵呜啊呜地乱叫起来,激动得浑身发抖。!

第180章13【二更】

楚留香毫不犹豫,就紧紧地抱住了这一人一猫。

他的身上是带着湿淋淋的海水的,闻起来有一种微微的咸味。但他的身体并不冷,手掌灼热,紧紧地抱住秦蔻时,秦蔻就能感觉到阿楚哥身上的那种极其炙热的、跳动的生命力。

秦蔻其实一点儿也不矮,一米七的身高在很多时候都是完全够用的,但在身高超过一米九的阿楚哥面前,却显得相当娇小,还要他俯身下来才能好好地拥抱她。

楚留香微笑着拥抱她和它,大橘激动得浑身发颤,它最不喜欢水了,一般瞧见浑身湿淋淋的人都不肯去亲近的,现在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嗷呜一声喊,不断地往阿楚哥的身上去拱。

楚留香用一只紧实有力的小臂就能完全撑住大橘,让它在自己身上造作来、造作去……大橘还激动得在他身上乱抓,一下子就抓出了好多血痕。

楚留香也不在意,面上带着宠溺的笑容,拍了拍秦蔻的背,又对大橘说:“这么想我啊?”

秦蔻揉着眼睛:“你都不多问我一句,光问它了!”

楚留香噗嗤一声就笑了,一面笑一面想伸手去揉秦蔻的脑袋,再一看她脑袋梳得可讲究了,只好把手缩回来,在她肩上轻轻一拍,调笑道:“你瞧瞧你,多大的人了,和一只猫比呢。”

秦蔻:“…………”

秦蔻尖叫:“它的年纪比我曾外祖母都大!它多大,我才几岁啊!!”

楚留香哈哈大笑:“啊!我都忘了这茬,可能是因为我们大橘看上去太可爱了吧。”

秦蔻:“哼!”

秦蔻:╭(╯^╰)╮

无情:“…………?”

冷血:“…………?”

什么叫“它多大,我才几岁啊”???

不是,猫不是最多活过十多年么???

……总觉得这里好像还藏着什么很奇怪的秘密。

陆小凤笑道:“来,楚兄!”

说着,他自己也冲过来抱了抱楚留香。

楚留香一只手还抱着大橘呢!

大橘死活不肯离开它心爱的阿楚哥,这一回是打定主意死黏住他,扒拉着他胸口那穿的

本来也松松垮垮的衣襟不肯放,楚留香也只好无奈地拍拍它的小脑袋瓜子、随它的便了。

陆小凤过来凑热闹抱住楚留香,顺便还把大橘挤成了一滩大猫饼。

大橘:“…………”

大橘发出一声古怪的喵喵叫,扒在楚留香的胸口上,佁然不动。

陆小凤哈哈大笑。

一点红双手插兜,一直站在人群之外,瞧着楚留香,也没说话。

楚留香伸手拍了拍陆小凤的背,一抬头,就瞧见一点红。

这是一对老友。

他们相识在诡谲的江湖之中,在层层的刀光剑影里相识、在冷漠而冰冷的外表之下生出了欣赏、仰慕之心,又在大沙漠之中肝胆相照,成了生死与共的好朋友。

他们一块儿来到这个富贵与温柔并存的地方,在归途摆在眼前时,又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那一夜他们坐在一起,对月而饮,所有的言语、所有的理解与告别,都藏在那相视一笑中。

一点红不爱说话,他的感情时常都是很内敛的。

此时此刻,这一对好友也只是静静地对视着,然后相视一笑,楚留香走过去,用力地拍了拍一点红的肩膀,一点红淡淡一笑,紧紧地握住了楚留香的手,道:“看来你这段日子过得不错。”

楚留香也笑道:“看来你这段日子过的也不错。”

一点红哼笑一声,只道:“是不错。”

楚留香又一转身,微笑着瞧着两位陌生的侠客,只笑道:“看来我不在的这段日子,又有新朋友了。真巧真巧,楚留香最爱交朋友,瞧见了朋友就走不动路。”

他这话也真是说的又顽皮、又风趣,温柔又潇洒,实在让人喜欢极了。

无情一瞧着他,就觉得这一定是个活的很自由、很洒脱的男人。

他瞧着楚留香,淡淡一笑,只道:“在下盛崖余,这是我的小师弟,冷凌弃。”

没听说过的名字,但也正常。

楚留香扬唇一笑,露出八颗闪亮亮的大白牙:“在下楚留香。”

无情的唇角就勾起了淡淡的笑容。

楚留香其实蛮容易让他想到铁手和追命的。

铁手和追命,虽然入门

的时间在他之后,从排行上来说,是他的师弟,但是他们二人的年纪却比无情要大得多,无情都是把他们当成哥哥一样看待的。

铁手是个脾气很好的人,他温和有礼、对人对事都能有足够的耐心,也很喜欢“留一手”,这留一手的意思,就是说他在碰上可以宽松、可以放过的人时,一般都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并不因为这身官皮而趾高气昂、盛气凌人。

追命的脾气也很不错,他瞧着也是个洒脱的人,不过内在里,却总是有些落魄与失意。这或许与他年少时的经历有关,他自出生时便有内伤,他的父亲不大关心他,连名字都不给他好好取一个,每每要叫他,总是喊“喂,那个内伤的”。

无情很了解,一个自幼就与伤痛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人,底色总是悲凉的,是没办法那样阳光、那样充满蓬勃的生命力。

更何况追命年少时还有一段很是悲惨的经历,他喜欢的那个叫小透的女孩子,死于非命……

所以无情瞧见楚留香时,便恍惚有一个瞬间,觉得倘若追三哥少年时没那么苦、没遇见那样子的许多事,大概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吧。

他伸出手去,和楚留香用现代的礼节握了握手。

秦蔻说:“你这是刚下海么?”

楚留香道:“没,我刚在海底捞了一把海鳗和海带上来,才准备去洗澡,就瞧见你喊我了。”

他又笑道:“蔻蔻肯定没见过海底的海带林,像是参天巨树、原始森林一样。”

秦蔻:“唔……”

秦蔻:“你的三个义妹呢?”

楚留香:“船上呢。”

秦蔻:“那你叫她们过来一块儿吃晚饭嘛,宋甜儿姑娘不是做饭超级好吃么,我也想吃她做的好吃的!”

楚留香露齿一笑:“正有此意……蔻蔻你可有口福了,今日我们做了烤乳鸽、还有白斩鸡、腊味饭……啊,对了,那顺便借你的厨房一用吧,正巧把那条海鳗弄了,我在海里游泳,那海鳗在海底杵着,胆子真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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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被我给吓死了……这,死都死了,不吃了总觉得浪费。”

秦蔻眼睛发亮:“鳗鱼!做照烧汁的鳗鱼吃吧!”

又有点疑惑:“中秋了,你们不吃蟹么?”

留香摆摆手:“在海上吃蟹都吃烦了,还用得着找个好时候特地吃么?”

秦蔻露齿一笑:“那行,今晚吃大闸蟹,你就别同我抢啦。”

楚留香对大闸蟹也不是很感兴趣,摆摆手表示自己没那意思。

秦蔻又补充:“不过大家都在吃蟹,你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帮我拆几只叭。”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

一面笑,一面还说:“好你个蔻蔻,找我过来玩,结果一来就打着叫我伺候你的念头。”

秦蔻蛮横地说:“你就说好不好嘛。”

楚留香:“好好好,当然好,我什么时候和你说过不好?”

秦蔻道:“那好啦,你先去冲个澡吧,这么湿淋淋的,多难受,诶……说起来你在船上要怎么冲澡啊,提前烧洗澡水么?”

海水粘在身上是很不舒服的,下了海再上来,那肯定是要洗洗干净的。

楚留香道:“哪里用得着烧洗澡水,海上的太阳很大的,早晨放盆水在甲板上,等我中午从海里爬出来,水已经晒温热了。”

其实直接用冷水也没什么的,他身子骨好,并不大在意这些小事,不过苏蓉蓉却是个很细致的人,坚决不允许他这样折腾自己的身子。

但怎么说还是没有这里的莲蓬头方便嘛。

楚留香便道:“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的衣服没拿去卖废品吧?”

秦蔻:“都扔了!哼!”

楚留香失笑,自己进原来他住的那间屋子的卫生间去了。

大橘好不容易才等到了它最爱的阿楚哥,扒在楚留香胸口完全不肯下来,就算浑身毛毛都被他身上的海水给弄湿了也不肯下来。

楚留香有点无奈地抱着它揉一揉,叹气道:“可是我要去洗澡啊,你想一块儿去洗澡么?”

大橘:“喵呜!!!”

大橘听不懂,大橘只是不想离开他。

楚留香只好说:“那我们只能一块儿去洗澡了。”

秦蔻说:“正好,你身上都是海水,它沾上了也的确该洗一洗。”

楚留香:“嗯。”

然后就把大橘带进了浴室。

大橘一直在蓬莲头被打开的时候才意识到

发生了什么,它嗷得一声惨叫了出来,跳下来想跑。

但浴室的门关得很死,大橘缩在角落瑟瑟发抖,楚留香的影子无情地打在它身上,拿着莲蓬头的手是那么的冷酷无情……

大橘:“喵!!!呜!!!”

它怎么也没想到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阿楚哥居然会对它做这种事!

大橘的惨叫声冲破了浴室,呆在客厅里的人都听见了。

秦蔻没良心地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自己今日份的快乐都是大橘给的。

***

楚留香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用着玫瑰味道的洗发水,洗发水在手心里揉出细腻的泡沫,用指腹轻轻的搓在头发上按摩着,把每一根头发上的海水都完全洗干净,身上干涩的海水也被完全冲洗掉,沐浴露、护发素,一个不少的都用了。

当然了,这些东西其实他走的时候,秦蔻都给他带了,还带了不少给三位义妹,他们家现在是属于洗护用品全面升级,该用的都能用上。

只不过在这里用的时候,那感觉就格外得好嘛。

楚留香洗完澡,用柔软而厚实的大浴巾把自己仔仔细细地擦干净,湿淋淋的头发用毛巾裹着一拧,水分吸干,再打开吹风机细细地吹干。

他刚来的时候,对这吹风机其实大为惊奇,不过他头发长嘛,很快就对举着吹风机吹来吹去吹好一会儿这种事赶到了厌烦,一般都是随便吹两下,就等着自然晾干了。

回去之后,当然就再没有了使用吹风机的机会,他一般洗了头,都是赤着上身躺在甲板上,让太阳的温度蒸干他的每一缕发丝。

如今再回来,又开始怀念起了这吹风机吹出的柔和的风,说起来……这大概不是他的错觉,用这吹风机吹完的头发好似的确会更柔顺柔软一点?也许秦蔻正是因为常年使用这种东西,头发的手感才那么像小猫吧。

楚留香微微一笑,把湿淋淋的、眼里含着一包泪,裹在浴巾里cos小婴儿的大橘抱在腿上开始吹,大橘伤心又难过,报复性地对着楚留香一顿抖毛,把毛毛上的水全甩他身上了。

楚留香哈哈大笑,抱着大橘亲了一口。

大橘:(=OωO=)

大橘又开心起来,蹭蹭它最喜欢的阿楚

哥,乖乖被吹干,就又是一只柔软且胖大的小猫咪了。

楚留香换上家居服,抱着大橘出来,秦蔻问:“回去接她们么?”

楚留香道:“嗯。”

于是时空漩涡再次被打开。

大橘急了,嗷呜乱叫着用爪子扒拉着楚留香的裤腿,死活不允许他走,眼泪都快急出来了。

楚留香哭笑不得,说:“那我抱着它一块儿回吧。”

秦蔻点点头,又警告大橘:“你可不能下海,你要是湿哒哒的回来,我就再把你按在浴室里头洗涮!”

大橘:“喵喵喵~”

鬼知道它听不听得懂这种恐吓,反正是很兴高采烈地应了一声。

楚留香就这么抱着大橘消失了,并约定一个小时后再来。

***

与此同时,海面上。

如水晶灯笼一般闪着粼粼光芒的蔚蓝大海上,有一艘狭长而结实的三桅船,这是一条精巧且华美的楼船,楼船之上,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女孩子正在甲板上走来走去。

她穿着件宽大而舒服的鹅黄色T恤和运动短裤,赤着脚,踏在被阳光所照得温暖的木板上,露出两条匀称而结实的蜜色长腿来。

海上的姑娘是这样的,能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有一种蓬勃的生命力和向上的彪悍野性。

这里的女孩子不似中原腹地的人,讲究什么贞静贞洁之类的狗屁东西,她们惯常就是赤着胳膊和腿,在阳光下跑来跑去、跳来跳去的,现代露胳膊露腿的夏装在海上的姑娘看来,完全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

这姑娘的打扮,叫一个老学究看见了,估计立刻就要气得吐血三升,她自己倒是很无所谓,气呼呼地在甲板上走着。

又听一声清脆的笑声响起,另一个穿着红色精灵球T恤,同样赤着脚的美丽少女坐在楼船二楼的船板上,晃着自己的两只脚,笑道:“宋甜儿!你做什么呢?在甲板上走来走去的。”

那蜜色皮肤的少女正是宋甜儿,她抬头瞧了一眼这红衣少女,口中“呔!”了一声,跺了跺脚,埋怨道:“咱们家的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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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跑哪里躲懒去了,说好过来帮我处理海鳗的,那海鳗滑溜溜的,讨厌死了,我不想动!”

红衣少女道:“他大概不是在甲板上的,我一直在二楼瞧着呢,跟本没人,你瞧,他晒得洗澡水还没用,许是又下海捞鱼去了。”

宋甜儿道:“天老爷!别捞了!可吃不完,弄的一船鱼腥味可不好。红袖姐,快过来帮我弄海鳗。”

红衣少女,也就是李红袖,只笑道:“你抓不着楚留香那混蛋,就跑过来抓我。”

宋甜儿吐了吐舌头,轻轻一跃,整个人便灵巧地跃上了二楼,伸手就抓住了李红袖,笑道:“你可跑不了啦。”

李红袖伸手拧了她一把,两个人笑做一团,忽听有人笑道:“我们红袖姑娘和甜儿姑娘在说什么呢?这么开心。”

这人的声音又低沉、又柔和,富有一种独特的煽动性。

宋甜儿板着脸道:“好你个楚留香,说好来帮忙自己却躲懒……诶,哪来的猫?”

大橘:“喵喵喵!”

宋甜儿奇道:“海上还有海猫?可是按理来说,即便是真的有海猫,大概也是油光水滑的吧,怎么会这么毛茸茸!啊,好可爱,摸摸!”

大橘情绪很稳定地被宋甜儿揉来揉去。

李红袖一面伸手揉大橘的肚子,一面很严谨地指出:“也不一定呀,水豚也在水边生活,身上照样有皮毛。”

宋甜儿正在捏大橘的梅花爪爪,道:“你说的有道理……但这就是很普通的一只猫吧。”

大橘闻言,情绪依然很稳定地舔了舔自己的爪子。

李红袖狐疑地看了楚留香一眼:“……海上哪来的猫,周围都没船经过啊。”

她倒是没对楚留香的家居服有什么意见,楚留香上回回来的时候带了好多,这衣裳穿上去的确很舒服、也很方便,现在她们在船上也是天天T恤短裤人字拖的,早习惯这种衣着了。

楚留香:“…………”

楚留香噗嗤一声笑了,又眨了眨眼,道:“楚大哥带你们去个好地方吃完饭好不好?”

宋甜儿一听这话,眼睛立刻亮起来,兴奋地说:“啊!难道就是、难道就是你说的那个千年之后的世界?我要去!我要去嘛我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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