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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09【一更】

秦蔻冷哼了一声,说:“大概是吧。”

其实这人是谁,秦蔻心里也已经有数了。

前几天,她的手机微信上有人来加好友,上来就是那种很典型的骚扰之语——就是“认识一下啊美女”那种发言。

秦蔻自小漂亮到大,漂亮姑娘能遇见的傻X她当然也一件不落下的都遇到过,这种骚扰微信在她这里简直太常见了,见得多了心绪也就不会起伏了,骂都懒得骂,直接拉黑不给眼神就完事儿了。

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莫名其妙的微信出现之前,她和思雨吃了饭,然后思雨的男朋友李春雷来接思雨回家,于是她就和李春雷打了个照面……

再然后,就是思雨来找她,说是她男朋友对演出忽然感兴趣了,问能不能加她家店的顾客群。

那个时候,思雨应该还处于一种“努力想创造恋爱的感觉”的时期吧,所以李春雷主动提出要了解乐队文化,她当然会感觉很开心。

第二天就发生了莫名微信搭讪事件。

再然后就是这个用思雨微信莫名要骗她出去的人。

第六感让秦蔻立刻就把这三件事联系在了一起,此时微信对面那个人,如果不是李春雷的话,秦蔻直接把名字倒过来写!

至于李春雷大半夜骗她出去到底为什么……呵呵,这问题还用想?

一点红神色很不好看,冷冷道:“我去会会他。”

秦蔻说:“走嘛走嘛,我们一起去~”

她又想了想,说:“你要注意哦,不能废了他,啧,现代就是这样,谁来了都得遵纪守法。”

一点红眼皮子都没抬起来一下,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知道。”

又阴森森道:“他该庆幸自己生在此处,若是在江湖上……”

秦蔻心情一点儿没受影响,还歪着头问:“若是在江湖上,你会怎么样?”

一点红笑了笑。

这笑容简直比他不笑起来还要可怕得多,有一种既残酷、又险恶的味道。

他没细说,只含糊地道:“我们杀手,自然也有一门必修的功课叫刑讯。”

比如说原随云被关在排练室和他“友好交谈”时用到的法子……

反正就是不会让他死得很愉快,甚至或许到了后面,他还会祈求让自己快点断气呢。

不过具体的细节,他当然不能告诉秦蔻。

秦蔻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说:“那我上楼去换件衣服,我们慢悠悠地过去。”

一点红道:“嗯。”

秦蔻从他怀里跳出来,上楼去把自己的小睡裙换掉。

林诗音刚刚洗完澡,正盯着吹风机。

吹风机的使用方法,秦蔻自然在把她塞进浴室之前就告诉她了。

林诗音:(个_个)

林诗音:小心翼翼.jpg

林诗音::-O

真、真的可以吹出风来!!

这……这简直同话本子里那神仙风伯的那个装满风的口袋一样!

可是这甚至都不是个口袋!

林诗音穿着绵质的T恤裙,手里拿着这叫“吹风机”的东西,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只瞧见这是个奇异的金属圆圈,也不装有铜扇片,也不见有什么东西转动,这风……究竟是从何处吹出的呢?

况且这风,与寻常她所感受到的风也不一样,确乎是很柔和,只好似阳春三月的春风一般。

不明白……实在不明白……

林诗音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吹风机,然后小心翼翼地拿起来。

秦蔻“吱呀”一声推开门:“诗音,你出门么?我要出门一趟!”

林诗音手里的吹风机差点被她吓飞了,手忙脚乱地抓住。

秦蔻:“…………”

林诗音:“…………”

林诗音有点尴尬地别过头。

秦蔻:挠头.jpg

林诗音说:“这么晚还要出门么?是要去哪里?”

秦蔻说:“嗯,思雨的男朋友,约我出门呢。”

林诗音:“???”

林诗音:“啊?此话怎讲”

秦蔻说:“总之事情很复杂,你去不去?”

林诗音对王思雨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关心,此事涉及到她,她便有些坐不住,点点头,道:“好,我去。”

又说:“我快一点吹头发。”

秦蔻说:“不急,慢慢来。”

先晾那狗男人一会儿再说。

她反正是不着急的。

这一边,秦蔻就慢悠悠地换了件T恤,又对着镜子看了会儿,突发奇想,觉得明天弄个羊毛卷也不错,羊毛卷、羊毛卷……啊!懂了。

她开始对着镜子扎了两个麻花辫,这样扎一晚上,带着这个头睡觉,明天早上起来拆掉,头发就是卷卷的了!

然后又和诗音大概讲了讲这件事,林诗音瞪大双眼,又气又怒,似是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样的人。

秦蔻说:“这世上当然什么人都有,比这更无耻的男人都有。”

——比如说你表哥李寻欢=。=

就这么磨磨蹭蹭的过了将近半个小时,秦蔻才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到王思雨的聊天界面,点了「语音通话」。

几声忙音后,思雨接起了电话,说:“喂?蔻蔻,怎么了?”

她的语气果然一无所知。

秦蔻问:“你刚刚在干嘛呢?”

思雨说:“哦,刚去洗了个澡,刚吹完头发。”

秦蔻:“你在家?你爸妈在么?”

思雨:“在啊,怎么了?”

秦蔻说:“九点咱们分开之后你回家,你对象是不是去你家了?”

思雨:“……对。”

思雨沉默了一下,问:“出什么事情了?”

秦蔻说:“我给你发个截图,你看看。”

思雨:“嗯。”

然后秦蔻就把刚刚的截图发过去了。

思雨沉默了一下,然后忽然提高音量:“艹!!!”

思雨说:“李春雷那个贱人!!他想干什么?!”

秦蔻说:“对了,那天有人加我微信,你看看这个。”

然后把那个被她拉黑删掉的微信截个图发过来。

思雨的呼吸声一下子就变得很重,似乎在强压着怒火。

秦蔻说:“是李春雷么?”

思雨说:“嗯。”

思雨冷笑:“我说他怎么忽然那么积极呢,原来是见色起意了,蔻蔻,你别去,我去这地方,我今天不收拾丫的我名字倒过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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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这才是王思雨的本性。

一个小时候能去学打鼓的女孩子,一定听过身边人说过好多次“你一个女孩怎么学打鼓啊”这种话,还能坚持下来的,性格一定很是强硬,她上大学的时候性格那叫一个风风火火、爽快至极,只是后来毕业工作了之后看起来才沉稳一点的。

秦蔻说:“别,我也去,不然他死不承认,而且你小心他狗急跳墙动手啊。”

思雨说:“那也行……你一个人过这么远安全不安全啊?”

秦蔻说:“放心,我摇人来!”

思雨:“…………”

秦蔻:“你呢?你一个人么,要不我先开车过来接你?”

思雨:“也行,我在我们家小区门口等你哈,快点,今天我不把他撕个稀巴烂我名字倒过来写!”

啪叽一声,电话挂了。

秦蔻:“…………”

行叭。

——李春雷要约她出去的时候,其实还是长了个心眼的,就是他说的那句“电话要没电了,中间就不联系了”这句话,因为思雨那边的聊天记录固然可以删掉,但她只要中间再联系一次思雨,那这件事就必然会暴露。

但是……怎么说呢,这心眼虽然长了,但是也没长多大……

感觉这种傻X男的性格里好像都有一种特别喜欢赌的因素在。

而且不管他今天晚上打算做什么,他大概以为不管事情能不能成,自己都不会和思雨说这件事吧。

——年纪不小,能沦落到相亲找对象的男的,那还基本上是各有各的奇葩之处。就像这个李春雷,思雨都说了,第一次见面之后就急吼吼地加微信,刻意的说一些自以为很帅其实很油腻的撩妹话语,说优点只能说忠厚老实……啧啧啧,这人大概率在他近三十年的人生里都从来没招过女生喜欢,见女人见的最多的地方是在他自己的电脑硬盘里。

这种男的对女人的理解基本只能靠想象——就比如那种特别夸张的对女性三围的想象,一米七的女人36D,然后体重七十八斤……他以为这是易拉宝立牌么???

同时这种男的对闺蜜友谊的想象也是极其失真的——都是塑料友谊,为了一个男人就能反目成仇,互相扯头花,闺

蜜的男人喜欢我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综上所述,秦蔻一定不会把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王思雨哒!说不定他就拿下秦蔻这个白富美啦!从此迎娶白富美顺便接收一下老丈人的公司——毕竟老丈人没儿子嘛他这是为老丈人分忧哇!

但是呢,他实在想的太多了。

王思雨与秦蔻认识接近十年,友谊也接近十年,他李春雷是谁,真以为自己那么有魅力,让思雨爱得死去活来了?笑话咯,思雨还正在犹豫要不要一脚踹了他呢。

刚刚她和思雨打电话,思雨立刻就意识到秦蔻是有危险的,她暴怒的点不在于自己的男朋友的背着她要出去勾搭女人,而是这个男的居然敢用她的微信骗她的朋友大半夜出门!!

你想干什么?你特么的想干什么?!

和思雨打完电话之后,她从床上跳起来,带着林诗音和一点红准备出发了,正要出门,陆小凤和楚留香回来了,楚留香问:“要出去?”

秦蔻说:“是咯……阿楚哥去不去,有人要欺负我。”

楚留香挑眉:“哦?怎么回事?”

陆小凤凑上来道:“谁啊,谁要欺负阿蔻,我也去我也去!”

秦蔻冷漠地推开他:“我车坐不下了,我还要去接别人!!”

陆小凤:“…………”

陆小凤大惊:“你摇人都摇到我面前了,居然还不带我!”

秦蔻无情地说:“那你躺后备箱吧。”

陆小凤:“…………”

陆小凤冷笑着走开了。

楚留香双手插兜,气定神闲地说:“走吧。”

秦蔻说:“走咯。”

四个人就上了车,一点红坐在了副驾驶上,林诗音和楚留香坐在后座上。

先去王思雨住的那个小区门口去接她。

思雨果然已经等在原地了——她换了双运动鞋,穿了件T恤和短裤,正双手抱胸,冷着脸在小区门口徘徊,秦蔻看见她,打了下喇叭,思雨就过来,直接拉开后座的门,然后……

嘶,好大的胸肌!

楚留香穿着件被改成深V的黑丝绸衬衫,微笑着同她打招呼:“你是蔻蔻的朋友么?我是她二表哥中的其中一个。”

王思雨:“…………”

王思雨很僵硬地抬头看了一眼。

长发、英俊、眼含笑意,黑衬衫,袖口挽起,勒在小臂中间,露出结实、健美、古铜色的小臂来……看起来一圈能打十个李春雷。

林诗音从楚留香身边探出头来,细声细气:“王姐姐。”

王思雨:“啊,音音,你也来了。”

林诗音抿了抿唇,点了一下头。

思雨上车,楚留香往中间挪了挪,她坐在了楚留香身边。

就……搞乐队的时候是见过很多长发男,但是这么高大俊美的是真没见过,而且,太高了好有压迫感orz……

她有点如坐针毡。

楚留香微微一笑,手指一晃,也不知怎地,修长的手指之间就夹着一块巧克力,递给王思雨,道:“吃点甜的,莫要太生气,为这种男人不值得。”

思雨:“啊……哦……好……”

她默默地撕开巧克力的包装,楚留香又顺手从后面拿了瓶矿泉水给她,只怕她吃了巧克力之后嘴里发腻。

王思雨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楚留香温声道:“没事。”

他又问林诗音:“你吃巧克力么?蔻蔻容易饿,所以我身上备了点,现下还有呢。”

林诗音说:“啊……多谢楚……楚表哥。”

王思雨:“…………”

怎么觉得蔻蔻的亲戚之间好像不太熟的样子呢?

又一想,啊,老秦家乡亲遍地,光二表哥的数量都得用“们”,而且下一辈嘛……互相之间不太熟也确实很有可能。

副驾驶上一直没说过话的一点红说:“楚……阿楚,拿瓶水。”

楚留香嗯了一声,递水给他。

王思雨就朝自己前面的副驾驶位看了一眼。

……是个酷哥。

也是长头发,与身边这位秦楚哥哥随意绾起不一样的是,他的头发扎的很高,像个高马尾,身上穿着一件很薄、贴着身体的T恤,裹出极其精壮结实的身体……

王思雨:“…………”

本来她还在怀疑待会儿撕吧的时候她到底能不能撕吧得过那个无耻贱男人,但是现在,她开始怀疑李春雷待会儿能不能活着了……

她真心实意地对秦蔻说:“蔻蔻,你们老秦家的基因真的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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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说:“那可不!”!

第122章10【二更】

另一头,李春雷还在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李春雷,年纪上同王思雨、秦蔻都差不了多少,工作也不怎么样,家里父母倒都是公家单位的,他就自觉是人上人了,甚至还觉得王思雨配不上他。

他嫌王思雨年纪太大。

他一个快奔三了,连女朋友都找到过一个的男的,居然嫌二十七岁,已经在体制内工作好几年的王思雨年纪大、不好看!

真是离谱到没边儿了。

但一面嫌弃着,一面身边又只有这个女人离自己最近,所以他一开始还是很殷勤的,天天没事就发微信,“在么”、“在么”、“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呲牙)(呲牙)”发个不停,可把王思雨讨厌得不轻。

结果王思雨的父母还对他很是积极热情,王思雨的妈还加了他的微信,说什么“我们家思雨就交给你了”之类的话,还和他的家长商量起了订婚的事情。

他就沾沾自喜地觉得王思雨是他盘子里的一盘菜了。

就是麻烦得很,女的能不能有点自觉啊,你也不看看你是谁,天仙下凡么?还要我去接!还有,看什么演唱会啊?还追星啊,卧槽!追星的女的,不贤惠啊。

结果,去接她回家那次还真的有意外收获。

王思雨的朋友居然是个白富美——就是年纪有点大。

但没关系啊,长得漂亮就行,年纪大这个缺点也不是不可以忍受嘛……况且美女家里还有钱,自己还开店,哦,就是王思雨要看的那个演唱会是吧。

总而言之,李春雷就开始了他的操作。

一开始反正就是一反常态的说对乐队文化感兴趣啊云云,又借口手机没电用王思雨的手机打电话,把秦蔻的微信名片推给他,把聊天记录删掉,后来又加了群掩盖一下,加好友被通过之后,心里一阵窃喜。

然后……被删了。

李春雷气急败坏,在好友申请里写“就加下微信至于么?你脾气也太差了吧。”

然后发现发不出去,秦蔻删人的时候顺便拉黑了。

反正李春雷气急败坏了好几天,但是最后又舔着个脸跟着王思雨一起去秦蔻的livehouse了,结果还是没见到

,那天他心情就很差劲,还借口发挥了好几回,非要让王思雨心情也不好,他就满意了。

今天,王思雨又逼着他非要出门逛商场,他在家打游戏,反正就打得忘了时间,王思雨的电话五分钟一个五分钟一个,他一个也没接,等那一把打完的时候,都距离约好的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了,他烦不胜烦,发了个消息说不去了。

结果他妈回来之后问他今天怎么没和思雨一起出去,把他骂了一顿,大晚上的赶到王思雨他们家道歉去。

他不情不愿地去了,到王家的时候,王思雨还没回家,王妈妈给她打电话,从电话声中,李春雷才知道,哦,原来是和秦蔻一起玩去了。

他立刻就精神起来了,在王家赖着不走,非要等王思雨回来。

王妈妈高兴得不行,王思雨回了家,一看到他脸色就拉下来,还被王妈妈给说了几句,李春雷说了几句好话,又骗她说手机没点了打个电话。

然后……计从心中起。

哎呀,就约出来一起吃个宵夜嘛,要是能发生点别的当然就最好了,嘿嘿。

他的心眼子在那一刻达到了他的巅峰水平,还知道让秦蔻中途不要再联系呢。

把聊天记录删干净之后,他就借口时间晚了要回去了,王思雨没理会他,自己进屋洗澡去了,把王妈妈尴尬的,连声和他解释,他很大度的挥挥手,说今天是他的不对,思雨生气也是应该的。

王妈妈说:“你看小伙子脾气多好啊,我们思雨就是个脾气暴的,哎哟!有你在就放心啦。”

李春雷:“嗯嗯,应该的应该的。”

应付完王妈妈,火速下楼,往约定地点赶。

约定地点是个大排档,他来了之后坐下也没点菜,就点了两瓶酒,自己先开了一瓶喝了,算是给自己壮壮胆,心里扑通扑通地狂跳,激动得不行,一开始信心满满,结果等了二十分钟人还不来,就有点忐忑了。

她咋还不来?

她是不是中途给王思雨发微信了?

这个想法一出,就好像一盆冷水一样,刺啦一声,把他心里的小火苗给浇灭了,恨不得立刻就跳起来逃跑,又实在舍不得距离自己一步之遥的美女,心中后悔的要命——早知道刚刚就先用王思雨的

微信拉黑秦蔻,让她们两个联系不上!

这想法不得不说十分的愚蠢,但本来他这行动也没高明到哪里去。

李春雷拿出手机,点开和王思雨的微信聊天界面,想试探一下她。

又犹豫了十多分钟,人还没来,这时候他内心的煎熬已经把他弄得很难受了,终于没忍住,给王思雨发了微信。

滚滚春雷:干嘛呢?

五分钟后。

红霏:你有事?

滚滚春雷:没事啊,就看你睡了没。

王思雨没回复了。

李春雷松了口气,现在他也顾不得王思雨那冷淡的态度了,只觉得一切如常,他做得那点事儿她还没发现,很好!

他放松下来,又吨吨吨喝了一口酒,继续等。

又过了十分钟,人还没来,李春雷想:果然女人之间都是塑料友谊,他话说的那么急,这秦蔻都能这么久都不赶过来,一点儿不关系她“闺蜜”的安危嘛。

这时,一辆车停在了路边。

驾驶座的门被打开了,里面钻出个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的美女来,走了两步,朝这边张望着,似乎看见了李春雷,又好像根本没认出他来,拿出手机,像是要联系人。

她虽然不认得李春雷,李春雷却认得她,立刻跳起来走过来,口中说:“是秦蔻吧?”

美女收了手机,双手抱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你是谁啊?”

李春雷说:“啊,我李春雷,思雨的对象,今天下午我有事没陪思雨,麻烦你照顾我们家思雨了,请你吃个饭啊。”

秦蔻噗嗤笑了。

很可以,很可以,这借口找的,自己用女友的手机骗女友的闺蜜出来,不知道想干啥,还能把女友拉出来当挡箭牌,一副我最深情最识大体的样子。

她面无表情地说:“贱人。”

李春雷的脸色倏地就变了,心头登时火气,口不择言正要骂人,忽然身后一巴掌上来,啪的一声直接呼他后脑勺上了,这一巴掌很显然是抡圆了胳膊去呼的,李春雷没半点防备,直把他打得脑瓜子嗡嗡的。

还没反应过来,王思雨的骂声就传来:“艹你大爷的贱人,你大半夜骗她出来想干嘛?想干嘛?狗东西找

死是不是!”

王思雨本来就愤怒得要命,在车上走了一路,又有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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蔻的阿楚表哥和音音表妹安慰,心头的火算是压下来一点,结果一看见这人某狗样的贱人猥琐的样子,还拿她做筏子,假惺惺地说什么“麻烦你照顾我们家思雨了”,差点没恶心地把隔夜饭吐出来。

火气又噌的一声冒上来,她再也忍受不得,一巴掌抽过来,痛骂出声,李春雷被这一巴掌给打懵了,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王思雨又是一个巴掌,啪得一声脆响,直接抽在这狗东西的脸上。

抽耳光这种事,侮辱意味是大于伤害性的,李春雷活了近三十年,哪里吃过这种亏,还是被女人打的!况且这种男人通常情况下都有个无师自通的技能——那就是在男女之事上越是做了亏心事,就越容易自己先“失去理智”。

于是,李春雷毫无意外地登时暴怒,从口中骂出一连串的恶心脏话,跳起来一拳就要揍到思雨脸上。

王思雨不过是个普通的现代人、都市女孩,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以前在学校时虽说是个风风火火的小辣椒,那也就是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绝不退缩,嘴皮子利索,说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很少能碰到这么无耻下贱的人,今天是实在气急了,又忍不住想如果蔻蔻人傻一点,自己一个人巴巴地就去了,忍不住心中一阵后怕,气到了极点,才动手打人的。

她没学过格斗,面对李春雷的拳头,立刻就懵了,站在原地似乎僵住了,躲都不知道怎么躲。

一只手挡在了她的面前。

这只手大而有力、皮肤古铜、手指修长,也就随随便便那么一伸、随随便便那么一挡,李春雷那尽全力挥出的拳头就落入了他的手掌之中。

这个人当然就是楚留香。

楚留香一只手插着裤兜,一只手稳稳接住了李春雷的拳头,眼神之中却已不再有那种能融化冰雪的春风笑意。

他“和颜悦色”地开口问:“你大半夜约我妹妹出门想做什么?”

楚留香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九左右,站在那里,光投下的阴影,就能把李春雷全淹没。

李春雷:“…………”

他那原本在王思雨面前“丢失的理智”,现在一下子全归位了。

李春雷:“不不不

,哥,是误会,这都是误会!”

他的脸上立刻堆起了讨好、恐慌似的笑容,一口一个误会,暗搓搓地想把自己的手给缩回来,楚留香微笑着,手上略一使劲,李春雷登时嗷的一声就叫出来,大喊:“大哥!误会,我错了!对不起啊真的!”

秦蔻戳了下王思雨。

思雨回过神来,伸出自己的无影爪,一爪子挠的他满脸开花:“误会你***,拿我微信骗我朋友,我踹不死你个***,你***的老娘当年怎么没把你个***掐死,走!去你家去!我问问你爹妈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

秦蔻又戳戳林诗音。

林诗音已经完全呆了……

秦蔻:“你要不要上去踹两脚。”

林诗音:“不……不用了……”

楚留香气定神闲地缩回手,带上墨镜,双手插兜,靠在车上。

对了,这其实用不着他出手,他只需要站在这里,这个欺软怕硬的男人就不敢还手了,只能被王思雨狂挠,口里惨叫着说误会、都是误会。

他们今天站在这里,便是给秦蔻的这位友人撑腰壮声势,况且这男人……啧,看来无论是在何处,什么样的文明年代,王八蛋总是不会少,只是装得更加人模狗样了。

那头吃烧烤的人已经有一些来看热闹了,秦蔻拉了拉楚留香的衣服角,楚留香心领神会,手里捏着瓶矿泉水,指尖蘸蘸水,曲指一弹,几个拿着手机试图录视频的看热闹人手上齐齐一松,几个手机啪啦啪啦掉地上。

——就在刚刚,秦蔻和楚留香发微信,就是拜托他这件事的,要是被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把视频掐头去尾的放到网上去,再配上一些煽动性的文案,免不了会很麻烦。

所以她刚刚明明看见了李春雷,还特意把车停在了稍远一点的位置上,诱使他自己过来,又转了几步,刚好和那个人不少的大排档用中间的小树林挡住,这下真想看热闹的人,那就得绕过来了,再想拍视频,呵呵,你想得美。

这一头,李春雷还在复读“都是误会”,王思雨不依不饶,揪着他的头发上脸一顿挠,厉声质问:“什么误会,我告诉你你今天解释不清楚这个误会,我就打电话给你爸妈!你当着他们的面解释!”

李春雷瞬间吓得魂飞魄散,开始连声说自己鬼迷心窍了,就想着认识一下秦蔻才用她的手机发消息骗人出来的,真的没别的意思、真的没别的意思云云。

思雨又是一爪子挠上去。

好在是最后一下。

她收回自己的无影爪,冷冰冰地瞪着被挠得满脸花的李春雷,冷冰冰地说:“你都干嘛了,你再说一遍,你都干什么了,鬼迷心窍干什么了!”

李春雷唯唯诺诺、忍气吞声、痛哭流涕地跟思雨道歉,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跪求原谅。

思雨怀里揣着录音笔,冷哼了几声,断然道:“滚!”

李春雷连滚带爬地跑了,一直坐在副驾驶上根本没下来的一点红双手抱胸,打开车门,倏地消失在了黑夜中。

思雨把录音笔拿出来,摁下了中止,又拿出来听了下,录得很是清晰,满意地点了点头,收起录音笔。

这是她自己的主意,秦蔻没参与。

秦蔻看着她的录音笔,说:“后续打算怎么办?”

王思雨说:“分手肯定是分手的,我在家的说辞是他结婚之前就敢这么干这人不能要,他们家想的那肯定就是我这人这么泼,结婚之前都敢撒泼,结婚之后那还了得?也不会再纠缠我们家了,不然我干嘛往他脸上挠那么多下?还不是就为了伤害性不强侮辱性极强么。”

她晃晃手上的录音笔,说:“至于这个,才不是为了和他爹妈对峙,这是拿来打我大姨的。这对象是她给我介绍的。”

她和秦蔻都是法律系毕业的,自然很明白,即便是在民事诉讼之中,录音证据的效力都不怎么样,不过这是法庭,他们这事儿,也没法上法庭,别看现在很多人开口就是报警啊、诉讼啊之类的口头禅,但其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事都不是那样的。

就说这事儿吧,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李春雷没安好心,可是他毕竟只是在晚上约女孩出来,根本没到违法的程度,这就不是法律调整的事情!一板一眼地讲道理根本没用。

归根到底,吵架只是手段而已,不是单纯为了发泄情绪。所以她暴怒归暴怒,上手打人也就是使出无影爪狂挠,顺便踹了两脚——这种程度,那还是占理的,就脸上被挠了几道而已,想想你自己干的亏心事吧!

李春雷是个傻子,他爹妈可不是,他爹妈可是公家单位的,最多跟别人抱怨几句王家姑娘太凶云云,别的,呵呵,闹起来大家一起损失面子里子!

而王思雨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七大姑八大姨知道,别撺掇着她父母给她相亲。

那怎么办?简单,这对象是她大姨介绍的,她待会儿回去就冲到大姨家里去,拍着大腿开始嚎,抡起道德的大棒照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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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面门上打。

——你不是说给我介绍的好男人么?怎么能干出这种事呢?我伤心欲绝啊,还没结婚呢就吃里扒外结了婚可怎么办哟!你这媒人怎么做媒的,这就是你介绍的好男人?这么好的男人你咋不给你闺女留着呢?

反正我伤心欲绝,说起话来口不择言昂!

顺便一边嚎一边把无耻李春雷的录音拿来当背景音乐。

反正就是介绍的对象出问题了,你这当媒人的别想撇清!每次亲戚来介绍对象就把大姨拿出来祭一回旗,三五次之后,看谁还敢淌这趟浑水!

王思雨算是明白了,很多时候,亲戚之所以敢说闲话、敢撺掇着叫她相亲啊这啊那啊的,就是因为火烧不到他们身上,再怎么吵怎么闹,都在她们一家三口身上,隔岸观火,谁不爱看?

思雨表示呵呵,那都是过去了,从此之后我不把你们拉下来一起大乱斗,我名字倒过来写!!

第123章11【一更】

很多时候,人就是豁不出去。

就像思雨,之前一直都忍着,明明委屈得要命,结果却被七大姑八大姨一口一个老大不小了啊、你看你妈的白头发啊、嫁不出去了啊的……给堵回去。

还有她妈,数落自己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对一个才认识一个多月的陌生男人好成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她儿子呢,自己算什么,算她养的童养媳?

这样说是有点过了,王思雨的妈妈当然是爱她的,只是她的老思想就是扭不过来,或者说她就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长大了之后不好控制,觉得她这么晚还不结婚是给她丢人云云,总而言之,她做的不对!

就这么一件事,足足困扰了思雨好几年,几乎她都要撑不住压力,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和这个狗男人结婚了,倘若今天没有发生这件事、倘若没有——那她是不是真的会嫁给他?

……大概率会是这样。

再一想这人的德行,想想现在离婚的难度,思雨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甚至有点庆幸李春雷这条狗早早露出了真面目。

她撕吧了半天,劈头盖脸地给李春雷来了一场,甚至连自己的一个指甲都给弄断了,流了点血,却丝毫不觉得疼,秦蔻给她拿了水,她咕嘟咕嘟地喝了大半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一旦真的豁出去了,就觉得很多事情根本就没自己想的那么可怕。

思雨意犹未尽地说:“当泼妇真爽。”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手指,弄个创可贴啊。”

思雨说:“不了,我就这样,现在就去撕我大姨,今天晚上不闹个鸡飞狗跳不算事儿!”

秦蔻说:“行啊,走,你大姨住哪里,我送你过去。”

思雨报了一个地址。

林诗音早看得目瞪口呆了。

就……这真的……很不体面。

可是好解气!!!

她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些从来根本没有人教过的道理:体面在某些时候根本就不重要。

女孩子要贞静、要体面,可是表哥体面么?为什么表哥带着两个伎女在家中整日倚红偎翠,就没有人指责她?为什么他做出这样的事情,身边

的妈妈还愁的是她是否惹恼了表哥?倘若姨父姨母在世……倘若姨父姨母在世,表哥还敢这样么?

表哥可以不体面,但她却不行!

可是体面到底有什么用?她这样的体面,难道家中的下人就不知道表哥的所作所为了么?难道他们在暗地里就不嘲笑她了么?!

还有龙大哥……她为什么就不能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你不要来找我了,我不想见你,我不需要你陪我!难道你陪我我就必须要接受?就凭你是表哥的结拜大哥?!

她隐隐地下定了决心,待到自己回去之后……她一定要对龙啸云说:走开!我不见你,滚开!别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到你就烦!滚远一点!

她的手就攥成了拳,面上隐隐有些发红。

思雨长舒了一口气,看见她,在她面前晃晃手,问:“音音?想什么呢?”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没什么。”

二人一同上车。

钻到车上,思雨问:“诶?蔻蔻,你的……那位二表哥呢?”

她说的是突然消失的一点红。

秦蔻头也没抬,淡定地说:“哦,刚刚他接了个电话,工作上的,所以就提前走了。”

思雨说:“啊……这样吗,好吧。”

一点红连身份都没有,在现代哪里来的工作电话?这句话当然是在扯谎。

至于他到底去做什么了……这还用说么?

李春雷用王思雨的微信,大半夜骗秦蔻出门,一点红要是能忍得下这口气,他简直可以不用叫这个名字了!

这名字本就是个诨名,他自己根本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而这名字的本意——便是指他出神入化的杀人巧技。

可惜的是,现代和江湖不一样,他不仅不能杀人,甚至连剁这人一条胳膊或者腿做个教训都不行。

不过……他还是有法子整治他的。

***

月下,李春雷匆匆地走在街上,头低得特别低。

他其实没什么大碍,就是脸上被王思雨那个泼妇给抓破了,眼镜也被掰折了,镜片也在一片混乱之中被踩碎了。

他脸上火辣辣地疼着,眼前又因为近视而模糊一片,街上其实没什么人,他却

总觉得有人在看他,觉得丢脸得要命。

而且,他这样子回家要怎么和父母说?

他现在都不想回家!

心头忍不住火气,他忍不住跳脚大骂了一声“艹!”心里对秦蔻和王思雨的怨恨在这一刻达到顶峰,忍不住叫骂出来,骂得难听得要死,似乎丝毫没想起这件事的起因正是他自己。

这个时候,他正好走到了直江公园里。

直江公园植被茂盛,很多监控死角,走着走着,李春雷飞起一脚,踹到了一棵树上。

有人冷冰冰地“啧”了一声。

这声音又低沉、又嘶哑,又恶毒,带着十二分的冰冷与杀气,只好似一条在林子里探出头来、嘶嘶吐着红信的毒蛇一般。叫人听了,立刻就觉得寒毛直竖,浑身上下都爬满了颤栗。

李春雷猛地回头,正要大声问是什么人,一块石子儿忽然自黑暗之中飞出,击在他的咽喉上,也不知怎么的,他的声音忽然就被卡在了喉咙里,怎么都喊不出来,又是一块石子击来之后,他忽然朝后头跌倒了,惊恐地发现自己浑身都动不了了!

一点红从他后面,自黑暗之中走出来。

他其实根本懒得听这人废话,干脆直接点了他的哑穴,又从兜里掏出自己刚刚顺便从路边买的纸巾,轻飘飘地盖在他脸上,好不叫他瞧见自己的样貌。

纸巾盖在他的脸上,李春雷惊恐地瞪大眼睛,额前立刻渗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他有点无法理解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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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恐惧几乎把他淹没,这一张随处可见的手帕纸,竟然有种浸满了水的感觉,令他的呼吸登时一窒。

一点红双手插兜,立在原地,居高临下地看着李春雷,面无表情地把手从裤兜里伸出来,舒展一下手指,指节就发出了轻微的“嗒咔嗒咔”声。

李春雷的身子登时开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他想出口大声喊救命,喊求饶,却连一丁点地声音都发不出来。

一点红蹲下来,冷酷地对他伸出了手,并打心底里遗憾此刻不在江湖。

一个小时之后,他气定神闲、面色如常,双手插兜地走在街上,拿出手机看消息。

他和秦蔻的消息开始于半小时之前。

关中悍匪

coco:红哥~红哥~你忙完没有~

一点红:还没。

关中悍匪coco:还没有么?

一点红:要注意节奏。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节奏?什么节奏?

一点红:…………

一点红:不好解释。

关中悍匪coco:好叭……刚送思雨去她大姨家了,我们在那里她不好发挥,要我过来接你么?

一点红:不用,待会儿我自己回。

关中悍匪coco:好~

他瞧着秦蔻说话时常常会打的那个“~”,漆黑而冷漠的眼睛里,也经不住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摁动。

一点红:事已完了。

秦蔻几乎是秒回。

关中悍匪coco:要这么久哦,我在家等你呢。

一点红:嗯。

关中悍匪coco:本来买了冰汤圆,不过已经化掉了,所以你也没办法吃了。

一点红:我得先洗澡。

关中悍匪coco:啊?见血了么?

一点红:没有。

那废物承受不住,在地上跟蛆虫一样的扭动,黄汤流了一地,他虽没碰到,但也不免觉得恶心,便想好生擦洗一翻。

大概,那废物这辈子都不敢对秦蔻再打什么主意了吧,也再不敢想着要报复秦蔻的朋友了吧。

他神清气爽,手机塞兜里,往家的方向去了。

***

第二天正好是礼拜天,思雨仍然放假中,主动发微信来问秦蔻,说是要请她还有二表哥们吃个饭,以答谢昨天夜里的撑腰之恩。

她的语气听着很飞扬,显然昨晚去和大姨撕吧的时候占了上风,心情好得不得了。

秦蔻来劲了,特别感兴趣地问:“啊呀!昨晚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思雨说:“中午吃饭的时候说呗,音音也来吧!吃什么?请你们吃大餐!”

秦蔻笑嘻嘻说:“可以啊,晚上见,不过我得问问他们来不来。”

思雨说:“好。”

她先问了诗音。

林诗

音正拿着她的iPad在看视频——当然,视频就是穿越新人所必备的拼音教学视频。她本来就很关心王思雨,又没有别的事情干,点了点头,答应下来。

然后去问了楚留香与一点红。

楚留香婉言拒绝了。

他做这种事,实在就是顺手为之,其实倒是说不上是恩——这算什么恩?就往那里一站,那男的当时就没气势了,实在是举手之劳。况且,女孩儿在一块儿说话,他一个男人,倒也不是很适合往里头凑。

一点红也表示没兴趣,果断拒绝。

那就只有秦蔻和林诗音去。

两个人回屋去收拾打扮。

秦蔻昨天晚上就是带着她的两个村姑麻花辫睡觉的,此刻拆了一看,还真别说,的确有种羊毛卷的感觉,就是这羊毛卷都集中在头发的下半部分……她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自己的卷发棒来,对着镜子卷卷头发。

又换了件粉红T恤和短裙。

林诗音穿了昨天白天买的那件衬衫裙,她今天似乎不是很想梳发髻,秦蔻就顺便帮她卷了卷头发,喷了一点定型水。

林诗音有点犹疑地盯着镜子,犹疑地问秦蔻:“这样子头发会不会显得有点乱?”

秦蔻振振有词:“什么乱,这叫慵懒!慵懒!”

在古代,钗横鬓乱、当然不是什么正经的词语,不过……女子正不正经,身上有没有闲话,从来也不是女子自己说了算的。

就好像林诗音,她难道还不是个好姑娘么?可是李寻欢这样整天出去寻欢作乐,家里下人的闲话说的是谁?她不想见龙啸云,可是龙啸云却整天找上门来,家里下人眼神乱飞又飞的是谁?还不是无辜的林诗音。

所以,她打扮得再贞静、再温柔如水,又有什么用处呢?

这些道理,林诗音当然还是懵懵懂懂的,她只是觉得这千年之后的世界,的确让她的呼吸更畅快了,也让她的心情好了起来,更让她……有点不太想离开了。

一想到会回到李园,再次面对那种无处不在的阴郁,她就有点沮丧,又忍不住羡慕秦蔻与王姑娘,能生在这个年代。

她对着镜子看看自己。

光可鉴人的大银镜,在他们那时代,亦会是价值千金的珍

贵之物,在这里却是家家户户都可拥有的小物件。

镜子里的女子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裙,衬衫裙的质感与她之前所拥有的所有衣物都不一样,触感细腻的同时版型亦是略显硬挺,只显得她的脊背异常的挺直,那种她自己所习惯的温柔和顺的姿态似乎消失了,也令她觉得镜子里的这个人……有些陌生。

秦蔻出现在她身后,她今天带了个不算小的包,跨在肩上,头发便是那种经过精心计算的“慵懒”,一双修长的腿大剌剌地展示着,对她道:“走哇。”

林诗音轻轻地微笑起来,向她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秦蔻悄悄塞给了一点红一个小包,并让他待会一个人的时候才能打开。

一点红:“?”

他问:“里面是什么?”

秦蔻叮嘱他说:“你过一个小时,才能打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嘛。”

然后转身就跑了。

一点红:“???”

他盯着手上的针织小包,用手捏了一下,感觉里面放的是一张硬质的卡片。

……是什么呢?

他的手有点蠢蠢欲动,想要现在就打开,又碍于秦蔻神神秘秘的嘱咐,只好摁下自己的好奇心,先把这东西塞兜里了。

另一面,秦蔻和王思雨约在了一家四川红油抄手店,就开在路边儿,桌子就五六张,价格也不贵。

——好朋友之间,请吃饭就可以这样啦,不必讲究什么面子里子,好吃最重要。

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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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都点了抄手,又顺带着点了红糖冰粉和稀溜耙——其实就是煮的非常软糯糯、非常入味、一吮就脱骨的鸡爪子。

红糖是自家熬煮的,与很多卖冰粉的点里会用到的那种红红的、稀了吧唧的红糖汁不一样,这家店的红糖看上去其实颜色会有点像芝麻酱,很浓稠,吃一口,沙沙的——是未曾完全煮化掉的红糖沙,与冰凉凉、略微有一点硬度的冰粉融在一起,口感很奇妙,红糖不算很甜,有被熬煮出来的焦糖味。

思雨吃了一口,就开始讲昨晚上发生的事情,眉飞色舞。

“我昨天上去就啪啪敲门,我大姨一开门,我都不等她说话,嗷一嗓子就大哭,手指不是流血了么,那血流的还不少,我一巴掌呼我

大姨衣服上,留了半个血手印!”

“她当时就懵了,问我怎么了,我就哭,一边哭一边骂李春雷,问她怎么给我介绍这种对象,还说李春雷要打我我不活了,反正把她吓得够呛,一让我冷静我就干嚎,拍着大腿说我不活了、不活了哇。”

“她没办法,就给我妈打电话,我妈电话里让我回家我也不回,反正就赖在她家不走,也不睡觉,就一边放录音一边哭。”

“然后我妈我爸就来了,估计没见过我这样,我妈都不知道咋办,就让我先回家,笑话,我能回么?我就不,我就逼我大姨现在就打电话给李春雷爹妈,问问他儿子什么意思——哦,李春雷妈和我大姨是同事。”

“反正他们就要息事宁人嘛,我就抢我大姨手机,我大姨快急死了,还说什么说不定是误会,我就说那这么好的男人给你们家闺女留着吧,我要不起,你们天天误会去吧。”

“然后她瞬间就火了,问我怎么说话的,我就干嚎当亲戚的哪有这样的啊,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么,我太难受了,我要叫二姨和大舅过来评评理!”

“我大姨当场就开始抹眼泪,说我怎么能这么说话,她好心没好报,我爸和我妈只能两头劝,可累的够呛。”

“最后回家,我爹妈都不敢说话,也不闹着说什么我不订婚她整晚整晚睡不着了!”

最后,思雨总结道:“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抡大棒的感觉真好。”!

第124章12【二更】

红油抄手,皮薄馅大。

面皮薄得如蝉翼,能透过面皮来看到里面粉红色的紧实肉馅,拖出来的那个“尾巴”,是最入味的。辣,当然不是非常辣,麻,却也不是非常麻,但红油很香,酱油的底味调得很好,里头漂浮着几根被红油所浸透的蔬菜,再倒上一点醋……

这样的东西,十几块一碗,乃是街边小店常有,但X市的食物并不以馄饨、抄手见长,许多店用的都是半成品速冻馄饨,这就会导致馄饨皮死厚死厚的,管他什么馅料,吃起来都没滋没味的。

外头的太阳很大,地面反出刺眼的日光,躲在空调开得很足的小店里,舒舒服服地吃上一碗红油抄手,顺便再点一个凉菜——蒜泥白肉,肉切得很薄很薄,汆烫得十分细嫩,夹在筷子上,微微颤动。

这样的重口味,林诗音也已经习惯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人生的大多数日子,当然是被娇宠着长大的,父母慈爱、姨父姨母亦是慈爱,她早早就定下了未来的夫婿,知根知底、青梅竹马、既是很好的朋友、亦是很好的爱人……

但,此刻,她畅快地吃着味道这样重的东西,随意地走进任何一家店铺而不用担心里头会有人用奇怪而恶心的眼神盯着她,听着王姑娘爽朗而快活的声音,自己也同样的发出快活的笑声,没有人在意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也没有人认为女孩子吃东西一定要讲究什么姿态……

她的心中竟忍不住生出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即便没有表哥的冷落,即便没有龙啸云的纠缠,假使她此刻已和表哥成婚,恩恩爱爱,她或许……还是会羡慕这个地方的女孩子们的生活吧。

那,假如让她放弃表哥来这里生活,她会愿意么?

这想法只在诗音的大脑之中出现了一秒,她的笑容便显得有点苦涩了,古人云,兄弟争雁,便是说好处还没落到实处,便先想着怎么分利益,然而她的这想法,比之兄弟争雁,还要更愚蠢、更可笑。

无论是表哥,还是这里,她都没有、也不可能有。

那一头,思雨问:“要不要喝点冰醪糟?”

秦蔻说:“好啊,音音,你要么?”

林诗音回过神来,道:“好……”

醪糟是冰凉凉的,有点微涩,撒了几颗枸杞,艳红红的飘在里面,与略微浑浊的、带着甜酒味道的醪糟混在一起,又漂浮着几颗实心的糯米小园子,喝上一碗,清爽宜人,又能解解口中的味道。

秦蔻问:“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思雨。”

王思雨用勺子在冰醪糟里搅动,说:“先这样吧,我大姨嘴也是个碎的,受了这么大委屈,今天这事儿早瞒不住了,我出门的时候我妈都接了好几个亲戚打来的电话……你看他们,真是闲的,这种破事能拿出来眉飞色舞的说一个月!”

秦蔻凉凉地说:“那可不是……一天天闲着没事干,就这样了呗。”

王思雨心有余悸地点点头,又不免好奇道:“说起来,李春雷还挺妈宝的,他妈也不是很讲道理的人,我还以为今天无论如何,他妈都要打电话过来嚷嚷两句呢,毕竟我昨天挠成那样,他估计一两个月没法好好见人了,结果还真奇了,他们家居然特别安静,一点儿没来作妖!难道是他爸把他妈给拦下来了?”

秦蔻:“…………”

秦蔻心想:那倒也不是,是我们家红哥拦的,保准叫李春雷从此以后听见“王思雨和秦蔻”这六个字,就能直接吓崩溃。

昨天她还好奇来着,问一点红那一个小时的时间都做什么了,一点红含糊其辞,只道是他一定能全须全脚的回去,旁的就再不说了。

秦蔻:疑惑歪头.jpg

总而言之,李春雷大概会拼命拦着他妈作妖的。

王思雨又说:“他家吱不吱声,也拦不住我大姨的嘴了,明天礼拜一上班之前,她们单位必然传遍,我看李春雷那条狗,再想人模狗样的骗女孩儿结婚,这几年是不能够了。”

“至于我爹妈……”思雨说,“先能清净一会儿是一会儿吧,主要问题还是住家里太麻烦,他们再这样,我就直接出去租房了,离远一点怎么都清净。”

喝完了醪糟,又略微在小店里坐了一会儿,思雨打了个哈欠,决定回家午睡一觉——昨晚她闹得大半晚上没睡,真躺床上时又睡不着了,现在那个劲儿终于过去了,开始感觉蔫蔫的。

于是三个人就在小店里分了手,思雨回家去,

秦蔻开着车把诗音送到了地下车库,又把钥匙给了她,让她从负一层直接上二十七层回家去,她自己还有一点别的事情。

善解人意的林诗音自然答应了。

秦蔻就开着车又走了。

与此同时,家里。

一个小时的时间刚到,一点红就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针织小包,直接打开了它。

里面是一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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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大小同银行卡是差不多的,但绝对不是银行卡,烫金面,上头只标了四个数字8327,反面一瞧,亦是什么都无,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挑了挑眉,看了片刻没看出个什么所以然来,正要拿出手机来问问秦蔻,手机却先一步震动起来。

微信消息,发消息的人是秦蔻。

关中悍匪coco:【位置消息】

关中悍匪coco:我在这里等你哦,别告诉别人(羞涩)(羞涩)(羞涩)

关中悍匪coco:戳一戳。

一点红盯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个位置消息,位置算不得很远,要打车过去,定位的地址在XXX酒店。

酒店一词,在他们那时候,便是专指买酒的店了,这些店有大有小,大店便如同那京城高达三层的鼎福居酒楼,不仅卖十八年陈的绍兴女儿红、秋露白,也买各色小菜,至于小一点的酒店,便是几张破旧不堪的桌子,一坛和醋没什么两样的酒,锅里或许会炖羊肉或者猪头,随意当做下酒菜来吃,店主人就住在厅堂后面的小院儿里,偶尔,也就收拾几张床铺出来,给那些宿醉的客人们用。

但,这个时代,酒店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时过境迁,此刻的酒店根本就不卖酒,甚至连餐厅都无,此刻的酒店,更像是他们那时候所说的“客栈”。

——以上,信息来自于电视剧。

大白天的,秦蔻约他去酒店,其中意味……

他面无表情地捏着手机,垂眸瞧着那个地址,半晌没动,他的蔻蔻大概是看他不回复有点着急,连着发了好几个表情包,还放狠话道:你再不理我我就走啦!不等你啦!

他的唇角就忍不住勾起来一点,手指在屏幕上点一点。

一点红:我知道了。

一点红:现在出门。

关中悍

匪coco:o(*////▽////*)q

关中悍匪coco:你看我们两个像不像在偷情?

一点红:…………

一点红:…………你。

关中悍匪coco:(^-^)V

关中悍匪coco:你快点哦,没有让女孩子久等的道理!

一点红:好,你先歇会儿。

关中悍匪coco:~~~

对话就此结束,一点红顺手把手机塞兜里,然后进屋换衣服去了。

楚留香今天没出门,正舒舒服服地窝在床上看书,大橘窝在他的胸膛上,一如既往的沉重,有的时候一点红瞧见他们两个这样,都忍不住在心里腹诽,楚留香的铁肺……

一点红推门一进来,一人一猫,两双眼睛,齐刷刷抬头看他。

一点红:“…………”

一点红解释:“出门一趟。”

楚留香顺口问:“去做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的脖颈有点僵硬地动了动,哼了一声,没说话。

楚留香挑了下眉,看着一点红换衣服,又顺手装了个包……等等,你怎么包里带着换洗衣服啊!!!

楚留香:(个_个)

一点红的头精准地转过来。

楚留香气定神闲地移开了目光,重新把自己的脸埋到书本内侧。

一点红拎着包出门去了,在小区门口打了个车,直接送到酒店门口,又瞧见了周围的另一家店,心念一转,进了那家店。十分钟后,他一只手插兜,另一只手扶了扶墨镜,抬脚跨入酒店,上了电梯,找到房间。

门上是没有钥匙孔的。

这是自然,否则那张卡片是做什么用的呢?

卡片贴上感应区,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声音,而后是嗒咔一声,门开了,一只惨白而修长的手扶在了门把手上,轻轻往下一摁,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条缝。

他推门而入,然后反手锁上门,一抬头,登时愣住。

这间屋子……

一点红自来了现代之后,并未住过酒店,因而也不晓得正常酒店该是什么模样,不过按理来说,既是供人休息的地方,自

然同他所住的那间客房一般,暗沉、舒适、清洁。

这间屋子就不是为了供人休息而准备的。

屋子很大,也的确很清洁,地板一尘不染,落地窗被死死拉上,屋子里冷气开得很足,灯也开的很亮,却不是白色的,是一种落在人身上,让皮肤也显出一点动人风采的粉红色。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秦蔻就陷在那张圆形的、很大的床榻之上,这榻绝不是普通的榻,竟能随着秦蔻的呼吸一颤一颤,好似果冻一般,秦蔻穿着条淡蓝色的短针织裙,这针织裙其实很薄、也很贴身,两条细细的带子自抹胸一般的领口上延伸而出,在她的后脖颈处交汇,绾了一个松松的蝴蝶结。

当然,这衣裳……实在薄而短,即便不去拉那个蝴蝶结,不去按照正常的方式帮她宽衣,亦不会对事情有任何影响。

天花板上照出她的模样。

……不错,这酒店的天花板上居然贴了一层镜子,此时此刻,无论是他,还是秦蔻、还是这间屋子的其他摆设,统统映在镜中。当然,其他的东西都只是小菜,是调剂,最重要的甜品、主菜,此刻正乖乖地陷在果冻之中,长而浓密的乌发略有些湿润,应该是刚刚去洗了澡还没完全吹干。

她扭了一下身子,说:“这种床铺真的不适合休息。”

一点红的目光死死地钉在她身上,没说话。

他进来之后,还一句话都没说过呢。

秦蔻脸有点红,自顾自地翻了个身,背对着他,闷闷地问:“你去不去洗澡。”

一点红冷淡地说:“嗯。”

他这个人……好像在极度兴奋的时候,都会表现得十分冷酷,他盯着秦蔻的时候,秦蔻就会恍惚之间以为自己是被什么在荒原穿行、已饿了三天三夜没吃东西的荒原狼盯着,有一种既残酷、又铁石心肠的感觉。

他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多看秦蔻,转身进了浴室,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五分钟后,浴室门被打开,他穿着拖鞋出来,一条腿压在被单上,他压的那个地方立刻就陷下去了。

一点红漫不经心地想:这里头装的是水么?

他的蔻蔻朝他伸出了双臂,一点红伸手一扯,冷酷地把她拉起来,她身上穿的那件针织的小裙子被蹭起来,留下了

几道褶皱。

抱住秦蔻的那一刻,他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恨不得此生此世都留在她身边,再也不回江湖、再也不去想其他的事情。

***

一点红盯着天花板看。

中央空调,空调出风口在侧面,正好打在他身上,冷冷的,带着空调所特有的味道,说不上好闻也说不上不好闻,能照亮整间屋子的灯是刚刚他平静下来之后才顺手关掉的,现在开的是床头的睡眠灯,光亮是暖黄色的,以至于天花板上的镜子根本就照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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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的细节。

但刚刚是可以的,所以她总是闭着眼睛,说实话,有点浪费这巧思,他不免觉得遗憾。

秦蔻窝在他怀里,面色酡红,嘟嘟囔囔:“果然不适合休息,我就稍微动一下,晃得这么厉害,翻个身还了得么?跑来这种地方休息,能睡着才怪了。”

一点红伸出手,用指腹轻轻抚上她的侧脸,她的脸有点烫。

他哑声道:“我们本就不是来休息的。”

秦蔻一下子就没声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小声地问:“那你觉得,这个……怎么样啊?”

她伸手拍了拍身边的床铺,两个人又晃荡了起来。

一点红语气很冷静:“还行,不太好发力。”

秦蔻:“哼,骗人,你明明就超级凶。”

一点红忍不住勾了勾唇角,他翻了半个身,双臂一搂,就把秦蔻收进了他惨白而炙热甜蜜的怀抱之中,哑声道:“那是因为太想你了。”

秦蔻:o(*////▽////*)q

秦蔻深深吸了一口气,闻到被他的体温所蒸热的、她发丝之间的洗发水味道。

完了,有点舍不得红哥要走。

一点点都舍不得了,很想和他说你留下来,在现代生活,但又……不知道该怎么样开口。

她的心情低落下去,把脸埋在他怀里,不让他瞧见。!

第125章13【一更】

外头,是炎炎夏日。

一点红侧躺在摇摇晃晃的果冻上,双臂略一收紧,就把秦蔻完全收入了自己的怀抱之中,她的那件淡蓝色的系带式针织裙很柔软,一点不似是用毛线所织出的织物。但这个世界的确如此,有太多太多令人不可想象的享受,纸醉金迷,要将人的骨头都给泡酥了、泡软了。

事已完了,但这件柔软贴身的淡蓝色针织裙,却还穿在她身上。此时此刻,他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的她,冷气开得太足,他们两个人都严严实实的裹在被子里。只有他知道、只有他通过这拥抱才知道,裙子此刻是怎么穿的。

他忽然问:“这酒店一晚多少钱?”

秦蔻的声音在他胸膛上响起,震得他心有点痒痒的:“一千多。”

一点红淡淡道:“一千多。”

秦蔻懒洋洋地说:“所以,你在想什么?”

一点红说:“一碗阳春面,是十余块。”

秦蔻抬起头,有些迷惑不解:“嗯?”

一点红道:“我们那时代,一碗面,也不过十五文。”

秦蔻:“所以?”

一点红轻轻勾了勾唇,道:“一千铜板,不过一吊钱,一两银……”

一两银,在他们那时代能干嘛?其实什么都干不成的,富家公子斗富撒钱,那都是几l千两几l千两的撒,然而他们难道能享受到如此……如此……

他的蔻蔻一点一点的蹭上来,抹胸裙的系带耷拉在她大臂上,她窸窸窣窣地蹭上来,枕在他肩头,问:“所以你在想什么呢?都不告诉我。”

一点红道:“我只是在想……为什么我们那时候的读书人,从来只见怀念上古尧舜,却不见有想过未来的?”

明明未来这样好,这样好,即便天下不曾大同,但倘若要一人在尧舜时代与这个时代之中去选,他会怎么选呢?

答案几l乎是不言而喻的。

秦蔻噗嗤一声笑了,说:“可是士大夫那一套,不就是农民永远是农民,生生世世劳作被剥削;士大夫永远是士大夫,生生世世居于人上嘛,他们对于变化是很警惕的,认为永永远远都是原来那样儿才好呢。”

一点红哼了一声,没多说什么。

他轻轻地把秦蔻放倒,伸出一只手在床头柜上摸索着什么,秦蔻嗔怪着说:“你怎么还……”

一点红嘶哑地道:“……林诗音什么时候来的?”

秦蔻咯咯地笑了起来,道:“才三天!三天,你……你之前的二十九年是怎么过的?”

他只哑声道:“之前二十九年……是因为没有你。”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男人倘若有了心爱的女人,倘若这心爱的女人还就在身边……且不太懂什么叫“发乎情止乎礼”,那如果叫他只能忍耐,似乎也太残忍了一些。

况且她好像还是故意的,就为了今天给他塞这张卡。

他怎能不心动呢?

但秦蔻却推搡着他,一边笑一边说:“你等会儿,你等会儿。”

一点红挑眉:“嗯?”

秦蔻在摇摇晃晃的床铺上,像条优美的咸鱼一样翻了个面,侧过头,说:“我好看么?”

其实都不用她说,一点红的眼睛都死死地黏在她身上呢。

这么淡的蓝色,其实不显白,反而容易叫人显得皮肤黑,她的确是资本优越、浑身奶白,陷在云朵儿之中,像是一汪牛奶要泼出来,纤秾合度、纤腰曼曼。

一点红长长地叹了口气,只道:“我只恨不得这辈子都只瞧你一个人。”

秦蔻牌优美咸鱼就得意地笑了起来,继续道:“所以你承不承认,多瞧我一眼都是享受。”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道:“难道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够?”

秦蔻图穷匕见:“可是你令我享受得还不太够呀。”

一点红:“…………”

嗯?

等等!

啊这啊这……

这话……似乎听起来,会让人产生一些歧义啊??而且是那种令男人非常在意、极其在意的歧义……

一点红脸色一僵,半晌没说出话来,好久才干涩道:“……你、你不满意?”

秦蔻:“…………”

秦蔻牌美丽咸鱼在笑得直拍鱼尾巴。

她笑了半天,把一点红笑得心里都开始发毛了,才说:“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也

好生打扮起来给我看看嘛,嘤!”

一点红:“…………”

一点红松了口气。

他这如释重负的表情,让秦蔻又狂笑了一阵子。

然后,她就被自己的男朋友拉到怀里了。

他只问:“你想要我怎么……打扮?”

这词儿一说,他又忍不住回想起了他们刚刚见面的那个晚上。

那个晚上,他与楚留香在沙漠之中差点活活渴死,却来到了她面前,她为他们倒了水——现在他还记得那一口水的滋味,是甜的,甜津津、凉丝丝的,然后,他在如春雨一般细而密的热水之中,把藏在头发里的砂砾、身上的尘与土,洗得干干净净,换上她准备的衣服,

一件又紧、又小的背心,因为实在有点不合身,所以紧紧地勒着他,露出惨白色的手臂,甚至连腰都不能完全遮住,他瞧着镜子里的自己,便产生了一种倒错的、极为复杂的感觉,只好似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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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名叫“抱腹”的小衣,打扮出来就是为了用颜色去服侍、去讨好恩客的。

当时她的表情……也的确……反正笑容很神秘就是了。

那时候他还需要去忍受这种目光,但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他从以前开始就爱穿紧的衣裳,这里被分类为“运动”的衣裳是真的极其不错,贴身、轻薄、舒服……甚至是速干的,即便是汗流浃背,也绝不会湿而沉重的贴在身上。

总而言之,除了能非常诚实的把身体勾勒出来之外,没什么坏处。

而这个唯一的坏处真是让他身上多了不少目光。

杀手一般都不喜欢旁人盯着看……因此杀手多有两种,一种是气质泯然众人矣,谁也不会多瞧一眼的人;而另一种就是锋利如剑锋,令人不敢逼视之人。

一点红当然属于后者……不过自来了现代之后,他发现现代的女孩子们是真的还挺……大胆的。

所以他已经习惯被人盯着瞧了,最多就是加鸭舌帽和墨镜——口罩好是好,但是实在有些闷热,但他觉得这东西在古代可以拿来当蒙面的布来用——天知道那个蒙面布到底有多容易掉,他初出茅庐的时候甚至还试着在蒙面布后头用针线坠两根布条上去好系紧一点。

总之,这时代的姑娘,几l乎个

个都同秦蔻一般大胆……甚至他还被姑娘要过微信。

当时刚买完菜的一点红:“?”

他带着墨镜,墨镜后的眉头皱了一下,心道:我们既不认识,何故要加微信?他倒是加了几l个超市的企业微信,有什么新鲜的菜色能第一时间在朋友圈看到……现下用微信去叫卖东西似乎也很常见,难不成这位也是卖菜的?

他直接问:“你是推销什么的?”

姑娘:“…………”

姑娘说:“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就……认识一下呗。”

一点红带着墨镜,大半张脸都瞧不见,只余薄而无情的嘴唇和冷硬的下颌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片刻之后,冷漠地道:“不必。”

姑娘:“…………”

姑娘很尴尬地走了。

他回来把这件事告诉秦蔻时,秦蔻笑得可大声了,还对着陆小凤嘲笑他:“小陆你看红哥,他居然以为姑娘是卖菜的……卖菜的……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差点没笑得打跌。

他一面给秦蔻削苹果(还是她要求的兔子苹果),一面挑眉道:“难道你们以为我什么都不懂?”

陆小凤:“难道你知道人家姑娘是什么意思?”

一点红淡定地道:“无非是一度春风之类的。”

陆小凤:“…………”

秦蔻:“…………”

陆小凤:OWO

秦蔻:OWO

秦蔻尖叫:“你居然懂!”

一点红淡淡道:“你说的,男人消费女色,女人消费男色。”

这话的确是秦蔻说的,起因是因为一点红在看X音。

他不喜欢X音,只是关注了几l个做菜的抖主,偶尔会上去看看家常菜,另外还有许多“第一次用XXX怎么用”的东西。

结果某天手滑了一下,进了个直播间,猝不及防就瞧见男人,坐在单车上上下晃、左右晃、前后晃、扭得简直快成了麻花、还是一条油很多的麻花。

直播间人还很多!

……这种视频到底是谁在看啊!!

结果秦蔻过来,看得津津有味,还小小声地锐评:“不如红哥的肌肉线条好看……”

一点红:“…………”

反正从此他就明白,女孩儿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和落在楚留香身上的目光都是一个意思,是看男色的意思。

……非常之难以想象。

随着他们的关系愈发亲密,一点红发现……他的身子对秦蔻,也很有吸引力。

她喜欢他身上惨白的肤色,尤为喜欢他身上那些狰狞可怕的伤疤,特别喜欢他的身子紧绷时肌肉的线条,极其喜欢他小臂上、脖颈侧暴凸的青筋,甚至着迷恋到会上去亲亲啃啃,小动物一样。

所以她现在觉得他享受了女色,所以她也要享受享受男色。

一点红皱眉道:“我只带了很普通的换洗衣裳来。”

他的蔻蔻羞涩地说:“没关系,我带了,在我包里。”

一点红:“…………”

他就说她今天出门和闺蜜吃饭,为什么要带那么大一个包。

他匀长而克制的呼吸着,已瞧出她今日必要赏一赏“男色”了,她双眼亮晶晶地扑到在被子里,双颊红润地瞧着他,他忍不住唇角上翘,柔声道:“我去拿你的包。”

却不知她准备的是什么衣裳……一点红莫名想到了上次误入的那个直播间,里头那个穿着弹性非常好的运动背心连体衣、在动感单车上扭来扭去的麻花……

一点红:“…………”

他的脊背僵了一下,盯着她硕大的托特包看,犹豫了一秒,拉开拉链。

……是西装。

黑衬衫、黑西装裤、领带、腕表、背带式枪套、甚至还有尖头皮鞋……她居然塞了一双新鞋子在包里,这行为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不是弹性紧身连体衣就好……

一点红问她:“西装?”

秦蔻半张脸都缩进被窝里,点了点头。

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秦蔻:☆▽☆

一点红拎起黑衬衫,挑了一下眉。

来了现代之后,诸位古代侠客们都各自有各自的穿衣喜好。譬如陆小凤喜欢穿五颜六色的、他喜欢穿紧身的、楚留香喜欢穿西装。

傅红雪还没来的时候,他们四个经常会趁秦蔻睡着之后,搞一些“男人的聚会”,譬如那一次半夜在直江公园喝酒还把附近

的低德地图导航给弄得乱七八糟的。

那一回楚留香在直江池上使出了他出神入化的轻功,着实叫陆小凤开了回眼界,不过一点红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楚留香脚下踏月时,踏得那个步子吧,怎么那么收敛?

结果楚留香回来就心有余悸,只说他本来回古代还想把这些他定做的西装裤带回去,但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喜欢穿运动裤的陆小凤不明所以:“为什么?”

喜欢穿工装裤的一点红不明所以:“?”

他还觉得现代衣裳很好呢,就比如说这工装裤,浑身上下八十个兜,光暗器都能装十八斤的样子还能顺便带块磨刀石。

喜欢假装自己是龟背竹的花满楼:OWO

楚留香叹道:“不然回去要是碰上石观音之流,恐怕我要么被一掌拍死,要么不要形象。”

这衣服真的!步子稍微迈大一点都感觉要裂掉了!

楚留香还真实的思考了一下,在形象全无和被石观音一巴掌拍死他会选择哪一个,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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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得出结论,西装裤很好,但穿着打怪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中看不中用的衣裳!

一点红对此没什么看法,也不觉得自己会去试这种一看就很累赘的衣裳,但是和秦蔻在一起之后,有一天一起出门吃饭顺便逛街,她居然把他拽进了家西装店,要他去试黑衬衫和西装裤。

一点红老老实实地去试了,手插裤兜,踩着尖头皮鞋、带着墨镜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就听见秦蔻与女店员齐齐倒吸了一口冷气。

一点红:“?”

他当时就问:“怎么了?”

他对这种现代的衣服无甚审美概念,看不出好与不好。

秦蔻说:“像……像那种铁石心肠的冷酷渣男,玩够了就甩了我还会把我鲨掉的那种TAT”

一点红:“…………”

感觉很糟糕的样子。

所以他立刻就换下来了,并且之后也再不穿这样子的衣裳了。

结果秦蔻怎么今天突然想看……

他有点不明所以,疑惑道:“你不是很讨厌我穿这衣裳?”

秦蔻睁着她又大又美的眼睛,比他还疑惑地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讨厌你穿西装衬衫了?”

一点红:“…………”

一点红道:“上次在商场,你说我穿着衣裳像……玩过女人之后还会杀人灭口的人渣。”

秦蔻大惊失色:“……这,这不是夸奖么???”

一点红:“……”

一点红:“…………”

一点红:“?”

你们现代人都是这么夸人的么?!

第126章14【二更】

无论如何,一点红被迫接受了这奇奇怪怪的夸奖,换上了她为他准备的衣裳。

袖口不能想楚留香那样挽起来、袖口要一丝不苟地把扣子全扣起来,漆黑的、紧而窄的袖口之中露出一点惨白的手腕,延伸出他骨力凸出的手。

领口也不能多开扣子,秦蔻从床上爬起来,半跪在上头直起腰来,帮他打领带,他手插裤兜,一言不发,有点居高临下地看着秦蔻,他的蔻蔻跪坐在原地,捧着脸欣赏了一会儿他。

秦蔻:☆▽☆

一点红:“…………”

一点红:“要这样子么?”

秦蔻说:“嗯呢……要、要这样子,然后你把领带弄下来绑我,还有哦,不能脱衣裳,就只……嘿嘿。”

一点红:“…………”

秦蔻叮嘱:“要凶一点,要冷酷一点、人渣一点。”

一点红:“…………”

秦蔻:o(*////▽////*)q

秦蔻欣赏美色之中。

红哥当然是有美色的!

他……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当杀手时,常年累月都在夜间活动,他浑身上下的每一寸皮肤,都白到发青、惨惨的、阴沉的,但他猿臂蜂腰、筋肉紧实,任何一个人见了他,都知道这是个充满力量的人,他的腰虽然细,但秦蔻确实再明白不过,他的腰身极具爆发力。

冷傲、残酷、漠不关心……还有旁人所不知道的过度的热情,是这些构成了他。

就……很……氛围感……

所以红哥是氛围感帅哥么……?

不知道,但是给他裹上西装真的很有西装暴徒那个范儿啊!!!就很像那种现代精英杀手,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身上裹着西装、西装下的身体却满是伤痕,有种无法在现代社会被驯服的野性与冷酷的残暴,看到合眼缘的女孩子(也就是她),就把她拽到了这里来,衣裳也不屑的去解,然后balabala……

秦蔻:“嘤!”

她仰面就躺倒了。

一点红:“…………”

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了……但是,

看起来是挺高兴的。

他面无表情地伸手,去调整自己的领带,喉结滚动了一下,白惨惨的手与漆黑的领带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毫无疑问地又换来了他的蔻蔻亮晶晶的眼神……

他的手就放在了自己的皮带搭扣上,嗒咔一声。

秦蔻内心:嗷呜!!!!

***

再一次有人敲门时,秦蔻正睡得迷迷糊糊。

她之前倒是一直嫌弃这个床铺睡觉肯定不舒服,结果真累得狠了,呼呼大睡,一点红从侧边下去的动静都没惊醒她。

外卖员在门外喊:“你好!外卖!”

门“吱呀”一声开了,长发男人精赤半身,立在门口。

这画面的冲击力毫无疑问是有点大的,外卖员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说:“您的外卖。”

男人说:“嗯。”

拎过东西,他直接关上了门,隔绝了昏暗的室内与走廊上的明亮的灯光。

一点红拎着外卖放桌子上,秦蔻迷迷糊糊地缩在被子里,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问:“……现在几点了?”

他看了下手机,说:“七点。”

他们见面的时候是下午两点来着……

七点,天光仍然大亮,X市的夏天,要等到八点半之后才会天黑,冬天倒是更早一些,假如现在是冬天,想必从窗帘罅隙之中,便能窥见外头的路灯亮起来,有种从早到晚都在荒唐度日的感觉吧。

她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肚子咕噜一声……好饿。

一点红说:“吃东西吧,是面,不能等。”

秦蔻揉揉眼睛,伸出双手,要求一个抱抱,她温柔而有求必应的男朋友俯下身子,轻轻把她捞起来,秦蔻略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背对着他穿上一件宽松的T恤裙——她这准备工作是真的做的很好了,还知道给自己带件舒服的睡衣。

她伸了个懒腰,坐在桌边儿吃东西。

牛肉面,牛肉很大块,汤上面飘着一层淡淡油花,面是手扯面,吃起来比细的面有嚼劲很多,浸泡在汤汁里,夹出来油亮亮的,倒上自带的醋包,酸酸辣辣、又很是暖胃。

秦蔻小时候其实不爱吃面,他们家吃饭还是蛮有规律的,中午多吃米饭,

晚上多吃面,她们家的阿姨是S省北部的人,会做一种截面是圆的、用机器挤出来的荞麦饸烙面……她小时候真是每次看到那东西,都很难受,很不想吃。

但是她爸就很爱吃。

慢慢长大之后……不知道是不是老秦人基因发作,她居然越来越喜欢吃面了。

热乎乎的,带汤带水,还很扎实。

两个人排排坐着吃完了东西,秦蔻进浴室刷了个牙,又舒舒服服地重新躺回被窝里眯着,一点红也去了趟浴室,回来之后就躺在她身边,侧过身一拢,就把她收入了怀抱之中。

她柔软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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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发水的味道、沐浴露的味道,被体温蒸得暖融融的,冷气呼呼得吹、他身上却如此炙热,还有皮肤的触感、那些极其细微的声响,呼吸声、心脏跳动声、手与被子摩擦所发出的声音。

很……很具体。

极其具体,具体到无法用语言去形容,人类的感官是很敏锐的,能记住很多微妙的东西,这些东西一个个组合起来,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氛围感,令人安心。

所以……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每个细节都不一样。

秦蔻恍惚之间想起了江晨——他们乐队的吉他手,也是她的最后一任前男友。

说实话,秦蔻已经很久没想起过这个人了,本来分手的时候就已经矛盾重重了,那时候她也隐隐约约的意识到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以及注定会发生的分离,但这件事真正发生之后……

她回到她的家,家里还有未散去的氛围,她复杂的感官还不能适应大脑给出的分离信号,依然保持着许多习惯性的动作与语言,然后就是习惯与现实一次次的碰撞矛盾,心情忍不住会低落,甚至有时会控制不住身体的惯性,想要把熟悉的东西找回来。

当然,最后是忍住了。

但现在……

她忍不住靠近一点红,忍不住要把他体验个遍,要让自己牢牢地记住他,习惯他,又害怕……又害怕分别,害怕到时候要分别的时候,她又要把这些快乐的习惯和依赖给剥离掉。

不想让红哥走……不想让红哥走……真的很不想让红哥走……

可是,他会愿意留下来么?

留在这个……一点也不潇洒、一点也不快意恩仇的时代。

秦蔻忍不住紧紧地抱住了他,口中胡乱地喊着他的名字,和他紧紧地贴在一起。

一点红一惊,手臂也已紧紧地环住了她,又低沉、又温柔地问:“怎么了?蔻蔻。”

秦蔻说:“我练习的很好了……”

一点红一怔。

秦蔻说:“我这几次练习越来越准确了,误差越来越小了,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精准的开时空通道了……太婆还有一些用于精准定位的小物件,我在研究怎么使用。”

一点红沉默着看着他。

秦蔻咬住下唇,不肯说话。

半晌,她说:“……你不说话。”

一点红的嘴唇抿着,依然没开口。

秦蔻的手就有点沮丧地松开了他,把头垂下去,闷闷地说:“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

她不说话了。

这种事情,其实没有……没有什么正确答案,更没有什么理直气壮的可能性,他们原本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的人,因为一场意外而相遇,意外结束之后,各自回到各自的生活,各自有各自的追求,那都……实在正常不过。

秦蔻不是小孩子,只有小孩子,言情小说看多了之后,才会自然而然地认为,“假使他真的爱我就该为我放弃一切”!

小说里的放弃一切,就是轻飘飘地几句话、几个描述而已,就算有十万本小说这样写,那也不是真的,把这东西当真,实在是太可笑、太可笑了。

所以她一直都不敢直接问出来,怕问到令自己难过的答案,让最后的日子都过得有点尴尬。

但……今天太喜欢他了,太不想让他走了,就试探性的说了,结果、结果……他不说话。

秦蔻鼻子一酸,眼眶已经红了,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流出,虽然理智上知道怎么选择他都没有错,但是伤心和怨怼还是裹挟了她,令她忍不住抽泣起来,眼泪落在了他的胸膛上,一点红骤然一惊,双臂紧紧收着,把她搂在怀中,声音竟有些慌张:“蔻蔻、蔻蔻。”

秦蔻:“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秦蔻大哭:“不留下就不留下嘛,我又不

会生气,呜呜呜呜呜呜!!!你都不说话,干嘛啊,学那种坏男人转移话题呜呜呜呜呜!!!”

说着,她忽然剧烈地挣扎起来,也不要他抱了,就要背对着他大哭一场才算完,一点红怎肯放手,死死地把她扣在怀里,急切地道:“我什么时候说要走?……你、你不想我走是不是?”

秦蔻爆哭:“果然你就是要走呜呜呜呜呜呜……嗯?你刚刚说什么?”

一点红:“…………”

一点红摸了摸她的脸。

她哭得好厉害,脸上乱七八糟地全是眼泪,他的胸膛上也沾了她的眼泪,像是一颗一颗的毒,落在他心口,渗进去,尖锐的痛一下。

他自床头柜上抽了一张抽纸,细细地帮她把眼泪擦干,又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沙哑地道:“蔻蔻,我不想走。”

他怎么会想离开?

他其实是一个根本就没有根的人,没有亲人、朋友、爱人……在古代活了二十九年,浑浑噩噩、落魄江湖,直到认识了楚留香,才知道被信任的感觉多好,直到认识了秦蔻,才知道“爱”为何物。

他竟从不知道自己竟会爱人。

他没有过别的女人,只有过秦蔻一个,本能驱使着他行动,想给她最好的、想让她开心,想让她在自己身边别离开,每一天都想让她这个样子躺在自己怀里……

但分别的阴影一只都笼罩在他的头上。

……那一天会来的。

现代的身份不好搞,他还看过工作——很可惜,这时代的确是个教育很发达的时代,光认得几个字可算不上读书人,随意一个工作,都须得有身份与学历,而这些,他都没有。

他只会杀人,只懂武道。

这样的他,也能肖想着一直留在秦蔻身边么?

……他不知道,他内心总觉得自己不配,况且、况且从秦蔻平时透露出的信息来看,她曾有过很多男友。

现代的女孩子当然不会讲什么从一而终,她们的观念是自由恋爱,先在一起试试水,顺其自然,两个人不合适的话,那就分开,绝不可能有什么因为一开始是这个男人就一定得是这个男人这种事。

所以……即便没了他,她也可以、也可以再找其他男人。

每次一想到这件事,他的脸色都会忍不住狰狞起来,浑身肌肉紧紧绷住,简直嫉妒得在心中泣血,但他知道……他不能问,他没有资格问。

直到方才,她试探性地说出那番话。

其实,一点红当时已愣住了。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其实不是很明白她的意思,他不知道,她到底是想要他留下来、还是认为他应该会去,把他们之间当做一场露水姻缘……?

他的嘴里发苦,心中悲苦不已,已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却见她难受地哭了起来,她自以为很了解男人、了解男人的沉默,认为他就是不想留下来,才一直不说话的。

他原本稳如磐石的手,似乎也开始颤抖,现在若是让他去握剑,或许他都已经握不稳了。

他的手指尖发麻,眼神却似乎已痴了,像是看都看不够一样地瞧着秦蔻,秦蔻抓着他的手,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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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擦眼泪,一面擦,一面嘟嘟囔囔地问他:“那你为什么……为什么刚刚不说话?”

他嘶哑地说:“因为我怕。”

他的蔻蔻抬起湿漉漉的眼睛,问他:“你怕什么?”

一点红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手臂收紧,迫使她严丝合缝地与他拥抱在一起,感受她如凝脂般的光滑皮肤和暖融融的体温。

他哑声说:“……怕你不要我,怕你让我走。”

他侧了侧头,伸手把自己的头发别到耳后去,露出耳朵,他的耳垂有点红、小小的耳洞渗出一点点血,因为这变化实在太过细微,所以秦蔻没注意到。

她愣住了,问:“是什么时候打的耳洞?”

一点红道:“这酒店旁边有个纹身店,里头便有。”

之前,秦蔻就曾无意间说过想看他带男士耳环,小小一个,挂在耳朵上,一定很好看。

但这其实很不容易,古代男人是不会给耳朵穿耳洞的,这是女人的象征,一点红……一点红在江湖上混的时候,总有人会将他比作谁都能用的伎女,甚至连他自己都会这么自辱,这当然是因为,在他所生活的年代,这是一个非常严重、非常严重的侮辱,他被侮辱了那么久,或许听见这想法就会难受吧。

所以秦蔻只有一次说漏嘴了,其他的时候,就只是盯着他的耳垂自己想一下,她买了男士耳环,觉得他带上一定很好看,却只敢塞进自己的抽屉里。

但是他自己去纹身店,自己给自己打了耳洞,耳洞还在渗血,耳垂有点红。

他走进那家店的时候,是不知道她想叫他留下来的,他其实骨子里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不配,所以在拥抱时一直都很凶、很激动,像是在非常强烈的确认自己的存在。

他想到千年的距离,想到可能的分别,就走进了这间店,在自己的耳朵上穿了孔,要带上耳钉,即便回去之后会被更加迅猛的嘲笑,但仍然想要在自己身上留下一点现代的痕迹、她喜欢的痕迹。

他总是这么沉默,但他的感情都是真的。

秦蔻伸手,轻轻地抚摸上他有点发烫的耳垂,问:“你疼不疼?红哥。”

一点红拥抱着她,哑声道:“不疼,这不算什么。”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不想让我走,我很高兴。”!

第127章15【一更】

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一种被这屋子里所弥漫的欲念味道所浸透的湿润,像是一道电流一点,忽然自秦蔻的腰窝开始折磨她,噼里啪啦地蹿上去,秦蔻的腰身登时一软,就倒在了他怀里,被一点红稳稳抱住。

她凑上去,小动物似得,亲亲他的耳垂。

渗出一点点血、有点发炎,有点红。

他的皮肤本就白得吓人,这一点肿起来的红,细细去看,其实显得有点可怜,但他的神色如常,从这个角度去看他的侧脸,鼻梁优越,嘴唇薄而锋利、下颌骨冷硬异常。

是……是硬度很高的宝石呢。

她小心翼翼地捏了捏他的耳垂,细微的痛觉刺激着他的神经,他的神色却连一点变化都无,甚至连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没有丝毫的紧张。

秦蔻还记得自己刚上大学时和舍友们一起去打耳钉时的场景。

就是那种一条排开的商业街,人来人往的,一间一间的小店像是盒子一样依次排开,一直延伸到尽头,这样的商业街,每天的人流量都很大,多是卖便宜衣服的、几元精品店、化妆品店,期间夹杂着几家土豆片夹馍,油辣子与芝麻酱混合起来的香味在街面上飘荡。

那个时候奶茶行业还未曾像如今这样兴盛,并没有走几步就看见一家奶茶店,卖饮料的多是在路边二轮车上,那些卖自制辣条的大爷大妈们,都会同时卖酸梅汤和冰糖雪梨水。

这种逛起来很舒服的商业街里,就会有那种小小的化妆品店,门口的玻璃上方方正正贴着“打耳洞”几个红色大字,里面会放着几张椅子。

秦蔻当时还有点紧张,被思雨笑嘻嘻地拉进去坐下,店主姐姐问她要粉红色的还是白色的钻,她犹犹豫豫选择了粉红色,然后店主姐姐就拿出一个像是订书机的东西……

秦蔻:紧张.jpg

秦蔻:坐立不安.jpg

结果结束的超级快。

根本没反应过来,她的耳朵上就多了两个粉红色的水钻耳钉,痛的话、也不痛的,就只听嗒咔一声,就结束了。

店主姐姐嘱咐她二天不能卸下来,还要时常转动一下,免得伤口和耳钉长在一起。

秦蔻听的心里直发毛。

然后她当天下午就发炎了,感觉耳垂红红烫烫的,忍不住总用手去摸……但是其他二个室友都没有这后果,人家好好的!

她想,她大概就是容易发炎的体质叭。

反正后来两二年,都是时不时就发炎一下,搞得她面对这种耳垂发炎的情况非常有经验。

她忍不住笑,说:“红哥和我一样呢……”

一点红低低道:“嗯?”

秦蔻说:“红哥耳朵发炎了。”

一点红就忍不住勾唇笑了笑,轻轻道:“无妨的。”

秦蔻说:“说起来,不是会送耳钉么?怎么没有,你直接拆了么?”

一点红皱皱眉,道:“太难看了。”

秦蔻:呆.jpg

……直男还知道好看和难看么?

她有点好奇地说:“你还带着么?给我看看!给我看看嘛!”

一点红:“…………”

他似乎有点不太乐意,秦蔻缠着他,对他动手动脚的,非要让他拿出来瞧瞧,他没法子,只好去翻自己那有八十个兜的工装裤,终于在第七十九个兜(?)里翻出了一对包在纸巾里的耳钉。

粉红色,水钻。

秦蔻:“…………”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种小店打耳洞用的东西还是一样的啊。

秦蔻笑得跌到床上去,还揶揄一点红选粉红色,一点红正色着解释——只剩这个了,他也很不想的。

反正就是又笑了一通。

笑罢之后,两个人一起窝在被窝里,秦蔻小心翼翼的用酒精湿巾帮他擦耳垂,一点红这下不仅是耳垂红、连耳朵根子也显得有点红,秦蔻温柔地问他:“用酒精擦会不会痛?”

一点红道:“不会。”

秦蔻又说:“好哦……待会儿我们去买925银的耳钉吧,我知道有一个法子治发炎特别好,就是在耳钉上抹上一层红霉素软膏然后再带进去……明天就好了呢。”

一点红忍不住笑了笑,柔声道:“好。”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又互相对视着,然后秦蔻忽然轻轻推了他一下,他像是没有骨头一样的向后倒去,秦蔻坐在了他身上,脸红得要命。

八点半的时候,天黑了。

一点红拉开了窗帘。

他们在这酒店的二楼,自视野良好的大窗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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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看,不远处就是西影旗下的商场,商场外是一片大的空地,二层阶梯往下,修成一个下沉式的小广场,铺着颜色很假的假草地,最前面摆着一面大幕布,二二两两的人坐在下沉式广场的阶梯上——原来在放露天电影。

这里或许是整个X市最具艺术氛围的地方之一,电影海报满墙贴、不远处就是西影电影厂的博物馆、偶尔,这里会举行一些类似于街舞比赛的活动,每晚都很热闹。

幕布上在放一点红没瞧过的电影:昏黄的天色、矮矮的城墙,女人和男人在城楼上浮夸的接吻,城楼之下,有猴子(是猴子么?)背过身走了,幽远而带着怅然的女声缥缈,透过窗户,不甚清晰地传进来,他的蔻蔻穿好了裙子,仍然懒洋洋地躺着,面上带着餍足的红晕。

她在群里和大家聊天。

群聊「相亲相爱一家人(青春版)」

关中悍匪coco:喵喵咪!

关中悍匪coco:你的小可爱突然出现.jpg

宁静致远:(个_个)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出门偷情的蔻蔻!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你这什么话!

关中悍匪coco:陆小凤你最近在玩巫师二么?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笑话,有昆特牌谁玩巫师二?

关中悍匪coco:……fine。

关中悍匪coco:你们在干嘛?

宁静致远:刚带大橘出门洗澡回来,帮它剪指甲的时候胳膊被抓了。

宁静致远:(图片)

关中悍匪coco:战损!prprprpr!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战术后仰.gif

关中悍匪coco:哇呜,阿楚哥都会熟练在各种语境下用表情包了!真好,我真欣慰!

宁静致远:(微笑)(玫瑰)(握手)(握手)

关中悍匪coco:…………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

龟背竹公子:…………

关中悍匪coco:……这个就大可不必了。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哈哈哈哈哈哈哈

关中悍匪coco:要不要出门?

关中悍匪coco:说起来,还没去过X民坊呢……虽然是个很普通的旅游景点吧,但是来了X市确实不得不品尝,所以,出来么?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自然没问题。

宁静致远:好,林姑娘在楼上学拼音,我去叫她。

关中悍匪coco:好耶!

关中悍匪coco:小雪呢?雪雪喵(=OwO=)

雪雪喵(=OwO=):1

关中悍匪coco:啊,简洁的游戏式回复。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我教的,孺子可教也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聊天记录截图)

秦蔻点开那张截图,发现是陆小凤和傅红雪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基本上就是陆小凤balabala说一会儿,傅红雪回1或者?……

啊这,啊这啊这啊这……

秦蔻点开私聊见面。

关中悍匪coco:你……(欲言又止)(欲言又止)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我……?

关中悍匪coco:你这么这么擅长和不说话的闷葫芦沟通……

……他甚至都不愿意多打几个字,那张聊天记录截图,……怎么说呢……其实很是让人感叹“1”这个数字的含义之丰富以及陆小凤的领悟力之敏锐。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不说话的闷葫芦,你指小傅?

关中悍匪coco:不然是谁?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唔,我想西门吹雪或者叶孤城有了微信之后大概也会这么说话……没事,我已经习惯了。

关中悍匪coco:习惯热脸贴冷ass?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哈哈,怎么可能。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是习惯当融化冰山的江湖妲己啦~

要不要来把昆特牌:郭X纲吹起秀发.gif

关中悍匪coco:…………

关中悍匪coco:………………

关中

悍匪coco:(再见)(再见)(再见)

她迅速地收起了手机。

她抬起头的时候,一点红正在看手机,听见她这边的动静,便抬起头来,挑眉道:“要去逛?”

秦蔻点点头。

一点红道:“你的腿不软了?”

秦蔻脸红红的:“之前你天天都要抱着我在我屋子里……我现在早都不是两周前的我啦!”

一点红:“…………”

一点红握拳放在唇边,掩饰性地咳嗽了一声,道:“好。”

秦蔻又说:“要是累的话,你就背着我走。”

一点红又说:“好。”

他伸出手,把秦蔻从被窝里捞出来,两个人又收拾了一气东西——他们两个出来这一趟,带的东西居然还不少,当然了,现在提这些东西的任务,就落在了一点红的身上。

收拾好之后,他们就手拉手地走出来,打了个车,往市中心去了。

X民坊便坐落在市中心附近,X市是典型的平原城市,道路极其规整,说是市中心,那就是标准的市“中心”。

坐落在四四方方的内城正中点的,是流光溢彩的钟楼。

不错,的确是流光溢彩的。

红墙青瓦,四檐高翘,屋顶是淡淡的青绿色,灯光很柔和、饱和度不高,压着底下在夜风中轻轻飘动的红色灯笼与红黄相见的墙壁,钟楼并不高、低低矮矮、镇守一方,四面对着市中心的地标建筑,开元商城与钟楼饭店,另一面,嘻茶的四层玻璃小楼之上,亮着那个仰头喝奶茶的小人,里面的玻璃是整块整块的大玻璃,为的便是进来坐着,就可欣赏到漂亮的夜景。

夜景是好看的,当然啦,与游客、本地人一起分享着漂亮夜景的,是X音直播间的观众们。

顺着这条路走过去,一路上起码二二十个架着手机搞直播的,有卖东西的、声嘶力竭喊“家人们”的,还有唱那种年代金曲的。

由于这种人在不夜城里也有,所以众侠客们看见之后处变不惊。

但林诗音没见过啊。

……瞳孔地震!

就……这画面……一堆人在大街上,面对着一个小方盒子(她理性上知道这是手机但心理上还是没转变

过来),又哭又笑、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又是家人们又是火箭走起……真的……很……让人头皮发麻。

甚至脚趾都有点想抓地——这种莫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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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上的尴尬感,简直令林诗音浑身上下都不大舒服。

正好这是,秦蔻在不远处朝他们招手。

她今天出门的时候是盛装打扮的,现在却是素面朝天、头发在脑后绾了个毛茸茸的团子,穿着宽松的T恤裙和人字拖。

林诗音也打扮的很日常,穿着秦蔻非常推荐她买的优X库男式宽松T恤,下身穿着布料很是凉快的阔腿裤,但是在鞋子上,她还不是很能接受穿凉鞋(这不是因为不好意思露脚,而是因为秦蔻脚面上那大大的人字给她留下的阴影),所以穿着白色的网面运动鞋。现代的鞋子是极其合脚的,袜子也是,这种带着弹性的、不会从脚上滑落的袜子……实在是让林诗音惊为天人。

她们那里,袜子都是没有弹性的,穿了比不穿还要不舒服,所以往往是要在袜子里裹上一层足纨。

即便是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也没法子享受现代这种细微处的舒适,她惊为天人时,秦蔻很是惊讶,听她解释完,秦蔻还颇为感叹的说:“我们现代有很多穿越小说,就是现代人穿越回古代,用各种方法去弄出古代没有的东西提升古代人的生活质量……其实根本都没人想到袜子的。”

生活的舒适,真是在方方面面呀!

林诗音还有些不可思议,反问秦蔻:“可是,现代的生活这样好,怎么会有人想去古代去呢?”

这……这问题就有点不好解释了。反正要么是脑补一下自己是个高贵的公主郡主、要么就是带着先进的现代思想回去拯救古代人……的吧。

等哪天林诗音摸到了某绿油油女频站,大概就能体会其中真意了,但不是现在,现在还太早,她还处于看什么都新鲜期。

只来了二四天,林诗音所接收到的信息密度,就只觉得赶上头前的十九年了。

而人一旦进入了更宽阔的世界,瞧见了更多的东西,好奇心与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之后,那些原本困扰她的情绪问题,似乎也就被冲淡了好一些,尤其,她还见过了思雨痛殴李春雷、怒拉大姨大乱斗。

大概是一种补偿心理在作祟,看完那一场之后,林诗音的精神状态就跟看完了一本绝世爽文一样,只觉得自己也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整个人都开朗了几个度!!

第128章16【二更】

X民坊……现下来看,其实就是一条商业街,从定位来上来,似乎是一条……仿古商业街?

陆小凤表示反对:“这里哪一点有古的感觉……?”

明明就是很普通的一条街嘛,要说有什么特色,那就是人多、人特别多。

秦蔻想了想,说:“地砖吧,地砖。”

陆小凤:“…………”

地砖就是那种凹凸不平、一小块一小块的青石板地砖——秦蔻总觉得这凹凸不平还是故意做出来的,青石板路是很容易滑的,尤其是经过长时间的摩擦之后,更是离着老远,都能瞧见地上光亮亮的反着光,足见走上去的时候会有多滑。

走这种路特别容易累,因为脚掌总是需要用力。

秦蔻觉得是不是全国上下所有认为自己应该属于“仿古旅游景点”的地方,都会故意修这种很难走的路啊?

她以前去彩云省旅游,在美江市中心的美江古城看看,那叫一个人多,人多的只能顺着人流裹挟往前,地板就是这样子的,路还不平,要么是上坡、要么是下坡,景色也很难评价——两边清一色有驻唱的小酒馆,员工正在热情拉人进去——“进来坐啊进来坐啊,没有最低消费!”

当时的秦蔻:“…………”

因为实在累了还真的进去坐了一会儿,但对一个搞乐队的人来说,台上的驻唱未免有点不太走心,坐得那叫一个如坐针毡,休息了没十分钟,就站起来走了。

当然,美江古城还是很大的,也有安静人少的地方、也有地面平整的地方,而且秦蔻作为一个老西北人,简直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花!

每一家店门口,都是修建得当且经过精心设计的花坛,里头开着十数种鲜花,相当讲究搭配,颜色淡雅、错落有致。

然后秦蔻就问了一个相当天真的问题:“这都是真花吗?”

上手摸一摸,居然是真的耶!

秦蔻:\\(^o^)/

没见过没见过,拍一拍拍一拍!

美江古城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景点了,最起码避开人多的几条街,景观是真的很不错,而有些根本没什么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地方,也搞这么

多难走的青石板路,就让人不太高兴了。

没错,说的就是你,X民坊!

但这地方还真就是……去吧,觉得很没必要,不去吧,又觉得亏了。

况且还都是古代人……

那就去吧。

顺着一个长长的上坡一直上去,稍微一拐,便能瞧见X民坊的入口,一条长长的街道向里延伸,挤满了各色店铺,瞧上去倒是琳琅满目的,买什么的都有,林诗音眼前一亮,秦蔻却是兴趣平平,无甚好说的,在入口处买了冰激凌,一面走一面吃。

这样的街景,挤满了各色商铺、行人如织,卖的还都是她所没见过的东西,林诗音自然充满了兴趣,整个人也开始呈现出一种更符合她这年龄的少女朝气来,拉着秦蔻的手,两个人一起走在前面。

——一看到林诗音,秦蔻就把她的亲亲男朋友给丢到脑后去了。

一点红:“…………”

一点红只好拎着秦蔻那满满当当的巨大托特包,回到了男人堆里,楚留香双手插兜,颇为好笑地瞧着他,伸出一只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点红:“嗯。”

反正就是逛嘛,怎么个不是逛呢。

况且这条街还都是卖吃的的——号称卖的都是老X市的特色小吃。

特色小吃一号:希腊酸奶。

不明所以的林诗音顺嘴就问身边的秦蔻:“这‘希腊’莫非是个地名,就在此地附近?”

总觉得这名字有点怪怪的?

秦蔻:“…………”

店主:“…………”

觉得这个温婉漂亮的女孩子在阴阳怪气的店主脸上挂着塑料笑容,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一边的陆小凤满不在乎,也买了一瓶拿来喝,一面喝一面还道:“上回去那不夜城,倒是路过条小街,牌坊上书‘大唐特产’,阿蔻你瞧见没?”

秦蔻:“啊……”

这地方她记得,反正也就是一个非常粗制滥造的小景点,里头也多是卖吃喝的。

酸梅汤、龙须酥、酪浆(写作酪浆其实就是酸奶)什么的还好,还能编出一面墙的美食小故事看一看——当然啦,因为是大唐特产嘛,美食小故事的高频主角乾隆皇帝是没法子

出场啦,所以改成安史之乱时玄宗出逃时期,在路上饿的不行然后遇到个老农balabala……

但是长沙大香肠你怎么解释呢?大连火爆鱿鱼你怎么解释呢?总不能是唐明皇饿的不行,然后某内陆老农掏出条鱿鱼给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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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了一下吧?

怎么说呢,这种地方,发散起思维来还觉得蛮好笑的。

她斜眼看着陆小凤,说:“嗯?那地方怎么了?”

陆小凤道:“那地方有在卖水影忍者的手办。”

陆小凤补充:“当然,是邪神版。”

花满楼顺嘴吐槽:“你可以把它当唐三彩……这样是不是就很像大唐特产了?”

陆小凤摸摸胡子,恍然道:“说得在理。”

花满楼:&lt;( ̄︶ ̄)&gt;

秦蔻:“……”

秦蔻:“…………”

秦蔻:“………………”

你们两个……

fine!

因为其中涉及到的梗密度太高,林诗音表示茫然。

总之,酸奶还行,价格当然是增加了景区buff的,不过也没关系啦,味道不错就是最大的不错。

特产二:红柳大串。

红柳大串的意思就是用红柳枝做烧烤签子的肉串。

植物大家龟背竹公子表示疑惑:“此地竟种有许多红柳么?”

桃宝大家秦蔻表示:“这里不种红柳,但是可以上网买,二十块钱一百根。”

所以这就导致全国各大旅游景点之中的“当地特色美食”之中就都有这种东西……

但谁家吃烤肉去景点吃啊?路边摊上的炭火烤肉它不香么?

特产三:名叫君君的绿豆糕品牌八十家。

这就和去山城磁器口,一进去发现起码有八十家陈麻花挤在一起是一个道理。

至于你问我哪一家是“正宗”的……不好意思,本地人也不知道,本地人只会告诉你,其实味道都差不多……随便买就行了。

秦蔻就随便买了一盒,十五块,递给林诗音一块尝一尝。

绿豆糕这东西,倒是真的属于“传统名吃”,像是林诗音、花满楼这样大家出来的公子小姐,自然是

司空见惯,而对于一点红这类还蛮喜欢吃甜食的反差萌杀手来说,这东西也不觉得稀奇。

这里买的这一种“君君绿豆糕”,入口自然也很细腻、又有点沙沙的口感,绿豆本身便带点清甜,这种东西做的甜点自然放糖也很是节制,吃起来满口都是绿豆的清香,但若要说这东西好吃到惊为天人,林诗音觉得是没有的。

——她觉得更惊为天人的是刚刚吃的抹茶巴旦木冰激凌。

在路过五六家君君绿豆糕、七八家卖(绝对加了食用色素的)石榴汁和酸梅汤的店、以及十几家老X家牛羊肉泡馍之后,众人慢悠悠地走进其中一家羊肉泡馍店,准备“不得不品尝”一下。

猪肉,古代谓之“贱肉”,吃家不多;牛肉,牛是重要的耕种资源,平时也吃不上,其实多吃的就是羊肉了,而X市地处西北,本就养羊,“水盆羊肉”这一种吃食,也的确算是传承千年的历史名吃了。

羊肉泡馍就是自己先掰一掰,把白吉馍掰成小块,再进后厨去做——网上流传很多段子,说什么一些泡馍店非常严格,掰得必须得是四分之一个指甲盖那么大才行,不然的话会退回来重新掰!

但其实大部分店都不可能那样子,只要别随便扯几大块就扔进去,哪家店对顾客这么硬气啊?

秦蔻吃了晚饭,本身也不喜欢羊肉泡馍,就没点,林诗音对这东西也兴趣平平——与看上去温柔似水的江南女子模样所不同的是,她其实是北方人……

北方人看见饼啊馍啊的,心里平静如水……

倒是楚留香还挺感兴趣的,因为他常年住在海上——现代其实没有什么地方物产不物产的,北方人想天天吃米饭米粉也行,南方人想天天吃馒头大饼也OK,但是在古代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常年吃海鲜、去岸上经常吃米粉的楚留香,对这种要把干饼完全煮得烂烂糊糊的羊肉汤还颇为动心,撕馍的时候也很是严谨。

一点红瞧了一眼隔壁桌的吃食……感觉这玩意儿,真的有点像坨了的面,南方人表示他不喜欢,不吃。

陆小凤表示来都来了,试试就试试!

然后也觉得不太喜欢——倒不是因为黏糊糊的泡馍,是因为羊肉不大好,古代侠客旁的或许没见过,但是好羊肉,

那属实见得太多。

吃完泡馍,又见土豆片夹馍的小店——这个倒是可以来一个。

秦蔻去买了一个。

这种小吃,在秦蔻小的时候是没有的,也就是这七八年流行起来的东西,刚流行时,最火的店当属市中心的那家“老门家”了,其实做法很简单,就是一张大饼,应该是死面饼,蛮有嚼劲,中间剖一刀,土豆片、豆腐皮、花干鸡蛋等物,在浓浓的酱汁里蘸一层,酱汁是用芝麻酱和香气扑鼻的新鲜油泼辣子混在一起做的,那真的……

这碳水夹碳水、再加这种酱料,能不好吃么!

就是夹得鼓鼓囊囊得太满了,不是很好下口。

秦蔻捧着这个碳水炸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觉得吃起来不太雅观……

就……不是很想被红哥看到不雅观的事情TAT

她满腹遗憾的把袋子系好,打算回去躲在卧室里吃掉,又颇为埋怨地回头,瞪了一点红一眼。

安安静静走在她身后的一点红:“???”

无辜受瞪。

从X民坊出去,坐在公共座椅上吹夜风,舒展身体——现代的衣裳是这样的舒适柔软,不限制动作,可以像猫儿一样的舒展,林诗音今天杂七杂八地吃了不少东西,此刻手里又捧着一碗厚切炒酸奶,草莓味与浓郁的酸奶香,还有巴旦木——这是一种现代人很喜欢的坚果,确实与甜品很搭。

她忍不住想,或许她的那些裙子、裙子里穿的衬裤、耳珰、步摇、偏凤钗……都是为了让她贞静,所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是也。

但,T恤和阔腿裤,是真的很舒服啊。

她长长地、无声地叹了口气。

逛完无聊的X民坊,给漂亮的钟楼拍个照,在街上漫无目的地乱走,进了一家充满浓郁黄油香的“中式点心店”。

……传统中式点心店怎么会用黄油?

陆小凤和楚留香结伴去了旁边一家店,店名是“DJI”,楚留香有点若有所思,再考虑带回去的实用性。

晚上回家,秦蔻上楼,一点红就不能上去了。

说实话……他还是蛮想要今晚也住在外头的。

算了。

楼上,林诗音刚刚洗了澡出来。

即便是在李园,她也不可能天天都洗上热水澡,冬日里头冷得很,就算炭烧的热热的,洗澡也不是什么容易事,那里同这里一样,手轻轻一抬,再稍稍等一下,温暖的、源源不断的水流就自蓬莲头之中流出。

她吹干了头发,坐在了玻璃推拉门边的椅子上。

秦蔻的卧室有一面推拉门,外头就是露台,此刻,屋内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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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射出去,将露台上错落有致的植物、遮阳伞下的躺椅和小茶几、户外沙发、闲置的烧烤炉照亮。

李园的梅花林,自然是更雅致的。

李园的假山流水、朱栏翠湖,自然也比这里要富贵得多。

但住在李园,却远不如住在这里舒服,李园的富贵名园再美,踏入其中时,那种压抑与难受,却无处不在。

秦蔻从浴室出来,懒得吹头发,用毛巾一边擦,一面走过来,问:“诗音,你在想什么呢?”

林诗音笑道:“在想炒酸奶。”

秦蔻说:“你喜欢那个啊?”

林诗音点了点头。

一轮明月已挂在了夜空之上,林诗音惊觉,原来又到了月中旬,月正圆的时候,这里使用的是公历,与月亮的阴晴圆缺之间似是没有任何关联,这日子过的,连今晚月亮圆了都不晓得。

林诗音忍不住念道:“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秦蔻看了一眼她。

其实,若从神态上看的话,十九岁的林诗音,与二十七岁的她,的确是林诗音看起来更温柔庄重,更像姐姐一点。

秦蔻说:“你想家了?”

林诗音道:“从前我觉得李园是我的家,现在却……觉得不是。”

李园是表哥的,表哥爱她时,她觉得自己是李园的女主人,可当表哥不爱她时,她是否就是客居在李园的表小姐呢?

她应该何去何从?她到底该何去何从?

她……是要回去的,她也不不可能一辈子寄居在秦小姐的家中。

林诗音那一双如藏了秋水一般的眸子之中,也透出了点点忧愁。

林诗音叹了一口气,道:“今生能有此奇遇,诗音已……已不敢再要求更多。”

秦蔻问:“倘若你回去,你会怎么办?”

林诗音道:“我……我不知道。”

她沉默了一会儿,道:“表哥似乎真的已变心了。”

秦蔻不说话。

林诗音又道:“他既然已不想同我成亲,我难道还有法子逼迫他不可?他大概是想要我嫁给龙大哥吧。”

秦蔻惊诧:“你知道?”

林诗音自嘲般的笑了一下,道:“他变了心,不肯娶我,又只觉得我这表妹的婚事需得他负责解决,正巧,龙大哥大概对我是真心的,他想要做这个媒。”

这话说的,简直都像是浸泡在苦汁子里的。

自己爱了这么久的男人,说变心就变心,试婚约为无物,他倒是还知道要给林诗音找一门靠谱的亲事,该说他是负责好呢,还是不负责好呢?

——她是这么认为的。

但……有的时候,事实往往比她所认为的更加残酷,更加荒谬。

秦蔻叹了一口气,忽然说:“不是这样的,你的表哥,他不是这样想的,他甚至现在还深爱你,十年后也深爱你。”

林诗音怔住。

她不解地问:“阿蔻?你在说什么?你……你又不认得他,怎会如此笃定?”

秦蔻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去翻自己的iPad,翻到读书界面,调出那本她之前就下载好的《小李飞刀第一部——多情剑客无情剑》!

第129章17【一更】

iPad亮起来,小说阅读界面是蓝白色。

或许是因为这个APP主要供手机用户来使用,所以iPad适配做的并算不得好,文章封面、标题与简介字体瞧起来让人没那样舒服,但林诗音又哪里顾忌的了这些呢,沉甸甸的iPad放在她的腿上,她垂下头瞧见那一行字时,整个人便已怔住了。

小李飞刀。

这是……表哥在江湖上的外号。

为什么阿蔻会知道呢?

家教良好的大家闺秀,怎会直呼旁人的姓名?况且或许是耻感作祟,她也不常说起自己的事,只是来的那天夜里,情之所至,与秦蔻攀谈了半夜。

但她却也未曾提起半点江湖之事与表哥的名讳。

可是……阿蔻居然是知道的?

不、不对,重点并非是阿蔻知道,重点是……这是什么?什么是《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东西与她、与表哥之间有什么关系,而又为何……会出现在iPad上?

而就在这一方大标题之下,有一行小字娓娓道来:《多情剑客无情剑》是武侠大家古龙先生创作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作品……

作品……?

她有些怔怔的,屋内的灯并没有开得很亮,于是这iPad的亮光便打在了她的脸上,也打在了她的眼中,林诗音一动不动,整个人都似乎已经呆了。

秦蔻只好又拿出她万能的“熊耀华伟大先知论”来忽悠林诗音了。

林诗音喃喃道:“……先知?”

秦蔻说:“不错,这个世界上既然存在着我这样可以沟通两方天地的人,那自然也会有能梦见另一方天地中人一生的人……”

林诗音道:“这本书……便是、便是……所以,阿蔻竟是早就认得我?”

秦蔻没有否认。

林诗音仍然好似如坠梦中,并没有什么实感。

但或许是因为三天之前,她已碰到了更为离奇的穿越时空之事,先知之论,再离奇似也离奇不过此时此刻她所身处的地方……林诗音怔怔地瞧着iPad,心中已然想到:所以,阿蔻认得我、阿蔻也认得表哥……都是从这本奇书之中来的?

她又

心道:方才阿蔻如此信誓旦旦的说表哥还深爱她,也是因为……这奇书之中提到过么?

可表哥既然未曾变心,又为什么要做出一副放浪形骸的模样,要对她说出那样多、那样多的恶语呢?

难道他有什么不得不为的苦衷?

可……

但阿蔻的态度……

倘若阿蔻一开始就知道她的身份,倘若阿蔻一开始就明白她的挣扎,她那个时候……又为什么不说呢?

秦蔻是个很好的人,这是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她一头便撞了进来,孑然一身,又对这里的一切都没有认知,倘若秦蔻不收留她,此刻她会在哪里?

诚然,按照道理来说,是秦蔻在联系沟通时空的异能,将她卷了进来,所以秦蔻理所应当地应该负起责任来——但是这个世界上虽然有道理,却也有许多不讲道理的人,是我的责任又如何?我就这样子不管了你还能如何?

秦蔻不仅收留了她,还因为她心情不佳,特地带她出门去,享受这里丰富的生活。

她们二人的相交,充满了真诚,绝没有掺杂半分的假意。

所以……她之所以不说,难道是因为,书中藏着什么……令她十分难以接受的事情?

她心中登时便浮现出了无数的疑问,却又在矛盾中有着无限的希翼,只觉得倘若他有苦衷,奇书之中必会写清……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只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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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摊开了、分说明白了,她和表哥……就会回到从前吧?

盯着那【现在阅读】四个字,林诗音的呼吸有点颤抖。

秦蔻静静地走开,静静地让她一个人,去看属于她一个人的故事。

半晌,林诗音伸出手指,轻轻点了一下【正在阅读】。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①

这位伟大先知熊耀华,不但拥有可预测未来的能力,于文笔之上,竟然也很是出众,寥寥数语,便只叫人觉得一股肃杀寒气铺面而来,天地一片寂寥。

随着冰雪缓缓而来的,便是坐在马车之中的李寻欢了。

……表哥。

马车之中铺满了柔软的貂皮,温暖而舒适——这的确是表哥的做派,他不爱受苦,同大多数的富家公子一样,热爱

享受,以前林诗音与他同乘之时,总觉得他能自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摸出银酒壶来,时不时便要饮上一口。

果然,再翻过一页,就瞧见书中的李寻欢自马车的角落里摸出了酒壶。

但这个表哥……与她所认识的表哥,似乎却不太一样。

他似乎很寂寞。

寂寞与他为伍,而他已不再年轻,眼角处已布满了皱纹,忧郁与不幸似乎是他生命里的主旋律——表哥已老了,他身边的那个仆人,是林诗音从来不认得的人,而这辆马车,是自关外滚滚而来,停在这北国的雪地之中。

林诗音怔了怔。

……李园与京城相隔不远,乃是坐落在中原腹地之中的,他虽然时常出门去,但并算不得真正的江湖浪子、居无定所,两年之前,表哥刚刚辞去官职,他们二人说起未来的打算时,他所说的,便也是在此处安享人生。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自关外而来?

林诗音接着往下看。

旅途漫长而无事可做,李寻欢窝在马车之中,在颠簸里拿出小刀与木头,开始雕刻一个人像,一个……女人的人像。

他雕刻的手法当然很是纯熟,因为这个女人的人像他已经雕刻过了无数次,即便在这颠簸的马车之中,他的手依然很稳、非常稳,随着他的动作,这女人温柔而动人的神态,也自这一截死木头之上浮现出来,李寻欢不但好似赋予了她神态,也赋予了她灵魂。

不多时,木雕已雕刻好了,而李寻欢竟自马车之上跳下,将这女人的雕像埋在了雪中,然后痴痴地望着那一堆雪——这个女人一定是他生命中极其重要的一个人,他们一定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日子,有情人却未曾成为眷属……他们之间又一定有一段极其让人心碎的过去。

这个女人……是她么?

她隐隐约约有一种这样的感觉,又忽然想起了表哥前一阵子对着她仰头大笑,一面笑,一面讥讽她道“女人为什么总是喜欢自作多情?”

她又像是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一般,心灰意冷了起来。

她不再细想,自嘲一笑,接着往下看。

紧接着,事情就变成了江湖上时常会发生的事情。

他遇到了一个独狼般的少年——这少年

让林诗音想到了傅红雪与一点红,但他们显然是被捂化了的冰块,而这少年还是一块硬度极高、极其冰冷的寒冰。表哥很好交朋友,于是邀请他上车来,这少年却听也不听。

他来到了一间酒馆,酒馆之中,有他曾经的江湖人。

一个满是江湖人的地方,往往就很容易充斥着一言不合的血腥与暴力,这种暴力通常理由都很可笑——为了一句话的争端,便动刀枪杀人,林诗音一直不喜欢江湖、也不愿意李寻欢与江湖牵涉的深了,正是因为这道理。

她不觉得在一个这样的地方出人头地,是一件非常好、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总之,这间江湖人密度过高的小酒馆,就正如林诗音所想的那样,发生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流血事件,死了几个乱七八糟的人,那独狼少年得到了五十两银子,请李寻欢喝了酒。

事情没有这样结束,事情复杂得很。

总之,其中又牵扯到了什么“江湖第一美人”、什么“梅花盗”、什么“金丝甲”,众江湖人士为了抢那至宝金丝甲,乱做一团,把人脑子都打成了狗脑子,表哥被卷入其中,这些为了抢金丝甲的江湖人士,居然认为东西在他的手中。

其中一位江湖人……是个美人。

这美人没有露脸,却愿意用自己的一夜,来交换金丝甲。

表哥拒绝了她。

她留下了恶毒的叫骂。

那叫骂、那叫骂却是与林诗音有关。

“李寻欢!你根本就不是个男人!怪不得你未过门的妻子会和你最好的兄弟跑了!”

林诗音怔住。

未过门的妻子……未过门的妻子……和最好的兄弟跑了……

这个人在说什么!!!

林诗音的内心忽然被愤怒所占据,那种明明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反而被人倒打一耙的感觉,令她只觉得浑身都气得发抖!不要说她未来会如何,会不会嫁给龙啸云,这难道、这难道不是因为表哥不要她了么??

明明是他先背叛她的!放浪形骸、倚红偎翠,男人决计不能接受自己的女人找姘夫,难道女人就真的天生不一样、天生对男人的薄情极其宽容?他们从前好时,也曾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无论什么苦衷,都是他先背

弃誓言的!

林诗音气得浑身发抖,又强行深呼吸,平复心情,过了好一阵子,才接着往后看。

后面便是他遭人暗算,身中奇毒。她不愿去治,自暴自弃,他身边那忠心耿耿的仆人铁传甲便忍不住道:“少爷何苦自暴自弃,为了林诗音那女人,真的值得么?”

林诗音的手又已开始发抖。

为什么?

为什么这些人,总是要把表哥十年后的颓惨怪罪到她的头上?难道她真的是个这样十恶不赦的女人?

现在她已经可以确定,那个他不停雕刻的女人像,的确雕的就是她……阿蔻也没有说谎,表哥的确还在深爱她,无论是此刻、还是十年之后,他从未忘记过她。

可是她的感觉并不好,她并没有感到欣喜,反而只觉得又惊又怒。

假使她未来真的嫁给了龙啸云,那只能是因为表哥铁石心肠,死都不愿意娶她。

但假如他真的爱得这样深,又为什么非要把她逼到龙啸云身边去?

假使十年之后,他仍在思念她,那为什么他在面对她时,要说出那样残酷的讥讽之语,难道他的喜欢,竟不足以让他对她稍微好一点么?难道他说出那样的话时,竟真的有那样身不由己么?

究竟为什么?

苦涩已将林诗音紧紧地攥住,但她此刻的注意力,却并不在此处,而是在表哥的安危上。

她是个足够善良的女孩子,只觉得无论发生了什么,人命都是比什么都重要的事情,表哥如此自暴自弃,即便中了毒也不愿意去解,实在令她又心焦、又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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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想要骂他。

好在,这本以表哥的经历来撰写的故事很长很长,此刻她的进度甚至还不到百分之五,她虽然没看过这样的故事,但最起码也知道,主角即便是要死,也总不至于死在开头。

因而她虽然着急,却并没有心急到失去理智,只是长长地呼吸着,用手指一点屏幕,翻到了下一页。

下一页果然峰回路转,这奇毒唯有一名叫“梅二先生”的人可以解毒,而那梅二先生,就好似设计好了一般,如此巧合、如此巧妙的出现在了表哥的面前。

表哥自然活了下来,而那梅二先生乃是江湖上有名的神医,一天来找他治病的人不知

有几何,这一日,他的家中又闯入了求医问药的人,梅二先生因要调理表哥的病,所以拒绝了,这求医问药的红孩儿,却恶毒地要杀死表哥……

后来的事情……

林诗音已完全怔住。

这恶毒狠辣、动辄要人命的红孩儿,是……是她与龙啸云的孩子,名叫龙小云。

接下来的事情乱得要命,龙小云要杀表哥,表哥动了怒,废了这孩子的武功,然后一个江湖老者揭露了他的身份,表哥陷入了沉痛的回忆之中……

他在回忆十年前的事情。

也就是林诗音现在所在面对的事情。

表哥被大凶卜霸所伤,奄奄一息,所幸被龙啸云所救,龙啸云一杆银枪,活挑了卜霸,将他送回家中,精心照料,他们二人结拜为了异姓兄弟,在他的邀请之下,龙啸云在李园常住。

后来,龙啸云却病了,形销骨立,几乎要死了,却查不出病灶——因为他这是心病。

李寻欢问了很久,才知道他为什么生病。

原来……他爱上了林诗音,他请求李寻欢,将“表妹”许配给他。

可是表妹不仅仅是表妹,还是未过门的妻子,李园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人不知道,表小姐就是未来的女主人。

林诗音呆住了。

……这件事,她不知道的。

表哥从来没告诉过她,龙大哥的病,是因为这个。

她只觉得脖颈都僵硬了,手脚冰凉一片,整个人都似乎已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所攥住了,她不知道她在恐惧什么……但、但到了此时此刻,她又如何能真的一点儿都没察觉到呢?表哥义薄云天、义薄云天……

她心想:就此打住吧,不要再看了,好可怕。

她心想:为什么要我看到这些?为什么要我承受这些,如果现在就关上这本书,她能不能还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但她的手依然颤抖地伸出来、颤抖地翻页。

下一页,是李寻欢的决定。

他不能求林诗音嫁给龙啸云,因为林诗音绝不会答应。

但他也不忍心看着龙啸云去死,绝不忍心。

于是,他下定了决心——

他要逼林诗音主动离开他,他要一步步地、满心痛苦地去伤害爱他至深的未婚妻,他要痛苦地看着未婚妻痛苦、他要痛苦地把她……嫁给龙啸云。

这真是个痛苦的决定。

林诗音的手骤然攥紧了iPad,这结实的平板电脑,屏幕竟然啪咔一声,生生被她捏得裂开了。!

第130章18【二更】

——痛苦的决定。

李寻欢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是痛苦的倚红偎翠的,他是痛苦的夜夜笙歌的。

刹那之间,所有的一切都被连起来了,他的反应……他的那些反应……

他痛苦地喝酒,他的咳嗽那样厉害,但却不能一日无酒,喝酒之后,满面病态的红,咳嗽得像是要直接死掉一般,他却还要喝、还要喝……

他的手那样的稳,马车下面堆了很多的松木,因为雕刻已成为了他人生之中少有的一点乐趣,他只会、也只能雕刻出一个人的模样——

那个人就是他今生挚爱的女人,他甚至不允许身边的人直呼她的名字,那铁传甲只是喊出了“林诗音”三个字,便被他疾言厉色地呵斥,他或许只会为了林诗音与这铁传甲翻脸。

他因为痛苦与歉疚,把整座李园送给了她当嫁妆,然后一个人伤心地出关去,他一个热爱奢侈享受的、曾经春风得意的少年英才,在那塞外苦寒之地被折磨了十年……整整十年,才入关来……

深情吗?很深情。

深爱么?很深爱。

但此时此刻的林诗音,却整个人都在气得发抖,她没想到……她绝不会想到……她人生的十九年,从来都是把人往好处想,从来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她没想到、根本没有想到,原来事情的真相居然是这个样子的,忽然会是这个样子的!

她那深爱她的、深情款款的未婚夫,因为自己结拜的大哥也爱上了她,所以“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要把她、让、给、龙、啸、云。

刹那之间,那些款款的深情、那些不断被雕刻的松木和以酒度日的颓态,便成了一种极其令林诗音感到荒谬和可笑的举动,她不再心疼、不再揪心,她只是觉得这些款款的深情像是一个重重的巴掌,恶狠狠地当着众人的面打在了她的脸上,她的脸火辣辣的疼着,浑身上下在一瞬间被屈辱与愤怒所占据!

让妻!让妻!

呵!多么伟大的男人,连自己未过门的妻子都能如此大方的让出来!

多么感天动地的兄弟情,如此心疼相思成疾、形销骨立的大哥,于是不惜的把自己未过门的妻子也折磨到奄

奄一息,逼迫她、用软刀子割着她的肉,也要把她给活生生的送出去。

他难道不知道她心里的人是谁?

他难道不知道她不愿意?

他当然知道!他早在做出这个“痛苦的决定”之前,就很清楚的知道,假如他去求她直接嫁给龙啸云的话,她绝不可能同意。

——他居然还真想过要来直接求她嫁给龙啸云!

打从一开始,她就完全不如龙啸云。

她不是嫉妒、不是在怨恨、也不是在与龙啸云争宠,她只是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好一个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她也曾与李寻欢是极好的朋友,李家的人向来不信什么礼法不礼法的。姨父与姨母见过许多怨偶,这些怨偶多是联姻,成亲之前都没瞧见过对方,所谓“成两姓之好”,是与个人的感情、脾性是无关的。

但姨父姨母并不需要李寻欢去联姻,他们本就一半在朝堂、一半在江湖,心也如同江湖人一般豁达自然,认为一对年轻的男女,倘若不能成朋友,那必然也不能成为一对感情很好的夫妻。

所以,他们曾是非常好的朋友。

……最起码,林诗音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但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自己错得彻彻底底。

李寻欢根本就没有拿她当过朋友!

或许他打心底里认为,女人根本不配做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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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对她百般温柔、可以对她事事依从,可他也可以翻脸不认人,直接用这种法子去侮辱她、去逼着她嫁给龙啸云!他愧疚归愧疚,但却依然觉得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至于她嫁给龙啸云之后……?

李寻欢难道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

不,他明白的,他只是不认为这是强扭的瓜而已,最起码,那龙啸云愿意得很呢!

龙啸云都为了她林诗音相思成疾,形销骨立,就快要死了,难道这份深情还不够么?

——可是够不够,凭什么是你李寻欢来决定?!!可是即便够,难道一个男人深爱她,她就得把自己当做礼物嫁给这个男人么?男人的爱竟是如此金贵的东西,女人必须感激涕零的收下么?!

李寻欢只顾着心疼龙啸云,为龙啸云的感情而感动,可曾有那么一星半点的时间想过她?

他想过的,他不可能不想。

林诗音蓦地想到了她这两年的经历。

痛苦的被冷暴力着……不错,这是暴力,表哥……李寻欢他明明就知道自己很痛苦、明明就知道她根本就不喜欢龙啸云——龙啸云都在她身边晃荡两年了,明眼人谁都能瞧出她的不乐意。

但李寻欢仍然坚定地冷暴力她,她不就范、那就逼她就范。

她流着眼泪劝他时,他与小红和小翠喝酒玩乐,放任她们二人用言语来侮辱她。

他这个时候居然心里是爱她的!

他这个时候心里居然是痛苦的!

林诗音的胸口忽然剧烈地起伏了起来,她气得浑身发抖,苍白的脸上甚至都浮起了红色,整个人都被紧紧地揪住,两年来的痛苦……那些压抑的、小心翼翼的讨好,那些无数个夜晚辗转反侧地反思自己、还有那些为他流过的眼泪、为他的薄情所找过的理由……

所有的一切,在此刻化作了一只巨大的、足以将她全部吞噬掉的情绪野兽,血液冲到头顶,浑身都已被那种无法遏制的愤怒所袭击。林诗音脸上发红,浑身不停地颤抖着,甚至连耳朵边儿上,都似乎听见了一种尖锐的、刀子似得耳鸣,让她的脑袋跟着嗡嗡作响、剧烈的抽痛起来。

一种从未出现过的,破坏与伤害的欲望在此刻包裹了她,她只想一巴掌抽在这对感天动地的义兄弟的脸上、她只想着用恶毒的语言去诅咒他们,即便她良好的家教令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诅咒一个人。

她只恨不得立刻就冲到李寻欢的面前,质问他到底有没有想过姨父姨母,到底有没有想过他死后见到自己的父母会是怎么样看他?!

而且凭什么?!!!

凭什么你李寻欢不拿我当人看,却能自哀自怨自怜,凭什么我生生被你逼到龙啸云身边去,却要背上“和未婚夫兄弟跑了的女人”这种骂名?!

可是此时此刻,这里没有龙啸云、也没有李寻欢,她没法质问,没法去发泄,所有这些汹涌的愤怒情绪,烧不到别人,只能烧她自己,她被烧的浑身颤抖,再也忍受不得,扑在床上,痛哭起来。

秦蔻

其实就在露台上。

她一个人在露台,她知道方才的林诗音需要自己一个人去接受这痛苦的事实,一点红发微信问她在做什么,她说在露台喝啤酒,他顺势就说上来陪她,但秦蔻拒绝了。

在此刻,她不想依偎在红哥的怀里。

她是个幸福的人,一直以来,所有不幸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在她的身上。她首先拥有比绝大多数人都优渥的生活环境,其次又拥有很好的父母、很好的家庭……

至于谈恋爱的时候伤过的心,和林诗音此刻的心情比起来,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多么……荒谬。

多么荒谬的一件事,这本书的故事实在是太有名,有名到只要出生在这个年代,多多少少都会有所耳闻,每次提到这话题,都有无数人有自己的想法要说。

有个很好笑的地方,男频的网络小说,也写李寻欢和林诗音。男频的同人小说通常很爱干的一件事,就是把原著主角身边的妹子给抢了……结果到了小李飞刀这里,这些男频写手居然都不约而同地要撮合李寻欢与林诗音。

他们认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龙啸云。

但秦蔻觉得不是,不管龙啸云到底有没有道德绑架,做出这个决定的,是李寻欢。

他是如此的自我感动着,反刍着这份新鲜而永恒的痛苦,陷入“爱情与友情二选一”的绝世大难题之中,但正如一点红所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他之所以陷入这么大一个麻烦之中,从最开始就是因为他!太!蠢!了!

你自己的未婚妻多温柔多漂亮,你自己看不见么?你把她介绍给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同住在一个府邸之中,又能如此神奇地全然不提她未婚妻的身份,只说是表妹表妹。

你是觉得你未婚妻就真的一点魅力没有么?

二十大几岁的人了,还高中过探花,在京城做过官,连这点避嫌的意识都没有……古代的女孩子不方便在未过门的时候这样说,难道你也不方便?

做人做事如此可笑的一个人,也难怪在遇到这种两难道德困境的时候,能做出这么匪夷所思的决定了。

但这些都不是借口!

圣洁的、一心为人的圣父,可以献祭自己,但不能献祭别人,他凭什么慷他

人之慨,把她人做为一件礼物、一个药引送给龙啸云呢?他是真的不知道林诗音婚后不会快乐开心么?

放屁!他清楚得很,他自觉对不起林诗音,就把自己的全部家业都赔给林诗音了。

自我感动。

自我感动着强迫林诗音嫁给别人,又自我感动着把极其厚重的礼物直接塞给她,自己出关,全然不敢面对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到头来,江湖上人人都流传着小李飞刀这叫人惊奇的心肠,但林诗音呢?旁人会怎么看待林诗音呢?

武侠世界固然与真实的古代世界不同,对女子的桎梏没有那样深重。但即便是现代,出了什么事情,还是指责女方的多一些,更何况是一个背景在古代的武侠世界呢?

现代还有不少人在论坛里长篇大论的论证林诗音的错误呢,就是那种“李寻欢固然有错,但林诗音(balabala一千字)”的文章,真是狗屁不通。

林诗音在这件事之中最无辜的人,她自小被养成了一副温柔贞静的模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时,完全无法想到真相,而李寻欢又从始至终拒绝与她沟通,她能做什么选择?她要么选择怒而离开李园、谁都不要,要么就是选择嫁给龙啸云呗,即便是一时的软弱让她不敢踏出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家,难道这悲剧的命运就不是李寻欢一手推就的么?

这就好比一个山贼要杀一个武功不佳的人,这个武功不佳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软弱了,没能用百分百的力气去反抗,最后被这山贼给杀死。那么,导致苦主死亡的主因,到底是这个杀人的山贼,还是这位抵抗的不够坚决彻底、没能救得了自己的苦主呢?

林诗音太弱势了,而世间从来都是踩高捧低的人多,很残酷的事实就是,面对不公的事情,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苛责事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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