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传庭差人传徐旭前往县衙花厅叙话。徐旭叫宋洪福留下办理过户手续,自己跟随差人前往。
进了县衙花厅,徐旭不想下跪见礼,遂以读书人之礼拜见孙传庭。孙传庭也不见怪,亲切的拉着徐旭坐下,唠了会家长里短,询问徐旭近期情况,勉励学业。
徐旭自知自己可没有耐性去考这个时代的八股文,而且现在这种时候就算考上状元,又有何用。遂提出,“学生最近几年屡经战乱和颠沛流离,学业已有点荒废,亦想经商为业,学生和宋氏族长宋洪福都想找大人捐个南京国子监监生。为此,我们愿再捐献六百两纹银,还请大人成全。”
对孙传庭这种人,直接贿赂给他银两,绝对不如以捐献乡勇军饷的名义帮助他来更能被其接受,获得其好感。
明末的国子监监生泛滥,与富民无异,主要是花钱提升政治地位,获得见官不用下跪等等特权。清朝时叶梦珠在《阅世编》感慨:“自景泰以后,纳粟之例行,而太学遂滥,士林亦渐忽之。驯至启、祯之间,俊秀虽列衣冠,官长视之,殆与富民无异,积轻之势使然耳。”
叶梦珠在《阅世编》提到清康熙初年未废顺治朝提高例银以限制纳监人数的政策“比昔例银尤重,庠生二百两有差,俊秀三百两有零,纳者犹未众也”。也就是说本来没有功名的人捐献三百两一个的监生资格已经是提过至少2次价后的价格。
通过捐纳入监读书者,称为例监。监生资格虽可由纳捐而获得,但地位与举监不同,举监就是乡试及第的举人进入国子监学校者,保证举监的地位。
《明史》卷69《选举志一》记载了纳粟入监之例:“迨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且庶民亦得援生?T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而监生益轻。于是同处太学,而举、贡得为府佐贰及州县正官。官、恩生得选部院、府、卫、司、寺小京职,尚为正途。而援例监生,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其授京职者,乃光禄寺、上林苑之属;其愿就远方者,则以云、贵、广西及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及卫学、王府教授之缺用,而终身为异途矣。”
“好,此事我来操办。在家等我消息即可。”孙传庭一口答应了下来。
孙传庭绝不是那种迂腐不知变通之人,他在不满魏忠贤专政时,直接弃官回家,“归而大治第宅,辟园圃,穿溪叠石,种松栽荷”,在家侍奉母亲,教授学生,“拔舆游晏,泄泄融融”,与宾客“酌酒选奕,赋诗谈笑,箫鼓之声无虚日”,过着“朱楼画舫,花晨月夕”的安逸生活。(摘选自孙传庭代州老乡冯云骧的《大明督师七省兵部尚书白谷孙公冯淑人同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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