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会儿,黎湘就出现在其中一个窗口中,背景是在她的公寓里。辛念问:“周淮说廖强和当年的事有关,确定吗?”其实辛念心里已经有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用人习惯,就像靳寻用秦简舟一样,秦简舟也会有固定的用得趁手的下属,廖强跟了秦简舟多年,应该就是他的习惯之一。黎湘:“一会儿见到人你们就知道了。”这话落下没多久,另一个窗口画面接通,画面中被五花大绑在椅子上,脸上挂彩,浑身是伤的男人,正是廖强。除了廖强之外,旁边还有两个戴口罩的男人,廖强的伤就是他们做的。作者有话说:如果站在江进的角度来写,本文就是一个逐渐拨开迷雾,了解当事人背后故事的破案故事,是《人潮人海》的大型番外副本,角度和立场也会更客观一些。从外人视角,很可能会理解为是黎湘和靳寻从“情人”变为“仇人”的关系变化,周围的人也因此有不同程度的命运改变。但我想尝试一次从当事人视角开展的故事,而且这个故事跨度十几年,需要代入的东西太多,如果只是站在警方角度,未免太过“冷眼旁观”,只有在这个故事里的局中人,才能体会到个中身不由己,以及什么叫一个谎需要一百个谎去圆。因为前面花了大量篇幅描述过程,包括郗望线,黎湘线,辛念线,戚晚线,所以江进这边就不会重复描写找人找证据的详细经过。总之只要有过接触,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我记得东野圭吾有个小说叫《祈祷落幕时》,里面说的是一对因为误杀而“逃亡”的父女,他们一个改了身份,一个隐姓埋名,每年只在某个庆典活动上,一个站在桥头,一个站在桥尾,远远地见上一面。可即便是这样小心谨慎的安排,最终成为警方证实两人父女关系的关键线索。关于大家对结局的问题,这里回答一下。黎湘、辛念、戚晚三人,十三年前做错了事,这个错一定要自己承担。但考虑到三个人的犯罪性质不同,当时都是未成年,而且其中有阴错阳差。加上法律不外乎人情,她们最后的结局也会有区别。ps,目前正在努力加速推进破案过程,黎湘的大反转快要来了。她的来了,才会轮到辛念和戚晚的反转。我争取六月完结。……昨天说的新文我会在下一篇主打文来之前写一写,福利文是免费的,更新速度不要强求哈~下半年要写两篇文,一篇《doubleface》,一篇《人潮人海》。目前我还在纠结先开哪个,《人潮人海》案件多,先写的话,《df》就要放到来年。我本人还是想都放在今年开了的,如果双开保证不了日更,因为都是强情节的悬疑文,一个传统主破案视角,一个普通人自救视角,脑子肯定不够使。本来说今年还想写《致优雅的她》,因为上半年太忙了,新冠之后容易累,进度严重拖慢。目前看《致》真的要来年了。至于有亲问起的《春夜与罪》,肯定是在《人潮人海》之后,大概率不会以案件为主,很可能是暗黑风的都市文,就算有推理也是社会派推理。举个例子,比如《白色巨塔》、《华丽一族》,就非常社会派推理。好啦,废话到此结束,红包继续~第173章狐狼的棋局靳疏的人对付廖强还是花了一些手段的,和这种人好好沟通只是浪费时间,但如果上来就来狠的,也未必奏效。廖强替秦简舟办了很多事,手里也犯了人命,秦简舟必然要保他。不过再凶狠的人也有家人,有牵挂,廖强的牵挂就是家中老母亲。秦简舟对廖强家里的情况一清二楚,廖强若敢出卖他,他母亲必会陪葬。关于廖强的软肋能这么快查出来,还多亏了辛念。辛念和黎湘仔仔细细说过当年的事,廖强对她动粗,并且有一些猥亵行为,但中间廖强手机响过一次,他看到来电立刻停止,到一旁接电话。辛念虽然害怕,却也听到廖强喊了一声“妈”。黎湘便将这条信息告知靳疏,靳疏的人很快在春城找到廖强母亲。廖强母亲一个人住着二室一厅,平时有保姆阿姨贴身照顾,有个头疼脑热都不用担心身边无人。廖强是孝子,几乎每天都要和母亲通一次电话。靳疏的人买通了他母亲身边的保姆阿姨,将他母亲带出去玩了两天——这在过去也发生过。廖强起初并未在意,照常与母亲电联,直到母亲提起保姆阿姨有一个远房侄子,这几天一直陪着他们,廖强开始起疑。好端端的怎么冒出一个远房侄子,阿姨是廖强找的,怎么没听这个阿姨提起过?待廖强与保姆阿姨的“远房侄子”通了电话,对方只暗示了两句,廖强就意识到母亲已经被人控制住,而且不是秦简舟的人。廖强第一反应就是联系秦简舟,希望他帮忙找到母亲,不想这时突然出现另外两个陌生男人,很快将廖强控制住。在经手暴力手段之后,廖强这才将事情一五一十招出来。不过靳疏也提醒过黎湘,这种胁迫之下拿到的说辞,法律上很难定义,而且他们不是警方,要了也没用。黎湘只说:“我有我的办法。”眼下,黎湘正在对视频另一端的辛念与周淮说道:“时间有限,秦简舟随时会发现廖强失踪,你们有什么问题快点问。”辛念与周淮对视一眼,周淮率先对另一个视频窗口中蒙住双眼的廖强发问:“你认识周长升吗,他的死你知道多少?”比起之前还在负隅顽抗的廖强,如今的他已经老实许多,只想快点交代完好结束这样的折磨:“认识,他也是林新人,我们是老乡,十几年前,我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给春城的一个富二代当司机。”不用问,春城富二代就是靳寻,但出面的却是秦简舟。秦简舟提出三点要求,第一就要嘴严,第二就是忠诚,出了事要自己担。说到第二点,大家都是出来打工的,和老板之间没有情谊连接,哪有什么忠诚不忠诚呢。说白了,第一点和第二点就是一回事。嘴巴大的人是因为没吃过嘴上的亏,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所谓忠诚也是因为了解到背叛的代价自己付不起。换句话说周长生的软肋就是周淮,只要威胁到周淮的安危,周长生必然嘴严,而且要做好自己担责的心理准备。廖强说,有一次和老周喝酒的时候,周长生还劝过他不要入戏太深。廖强明白他的意思,但有些事不入戏不行。难道秦简舟交代事情给他办,他还能推三堵四讲条件?于是他反过来劝老周,做人不要太有原则,那些东西不能换钱。大家图的不就是钱吗,又要钱又要做人的底线,那不就是臭婊子吗?廖强这个人十分矛盾,一方面孝顺自己的母亲,另一方面又对年轻女人有着极端的厌恶心理。听说廖强母亲年轻时就干过“小姐”,靠着卖身钱养大廖强。廖强长大后对这种靠出卖自己换取金钱的女人,就有一种十分矛盾的心理。而且在他童年时亲眼见过母亲和野男人在家里苟合,那画面给他很大冲击,到了青春期他反而培养出一种偷窥癖。再后来廖强辍学,开始混社会,干的也是类似的事,主业就是拉皮条,跟“小姐”拆账,遇到一些不老实的客人还会充当打手,而“副业”则是偷看“小姐”和客人寻欢作乐。这样的变态行径随着年龄越大程度越深,而后又发展出更多个人兴趣。自从他开始学着借贷公司的地下业务,每当有女学生还不上钱,廖强就会出现。上下其手都是轻的,强|奸的事也多次发生。但女学生没有一个敢报警,强|奸已经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了,胆敢惊动警察,那视频和照片会立刻满天飞。然而如果选择忍气吞声,那么这些女学生的下一步就是做“□□”。按照廖强的说法,那天他们去强迫辛念拍裸|照,没有进一步性|侵强|奸,纯属是因为当时几人有个急事,不能久留。但他们商量过,过阵子有空了还得再来。但廖强没想到,数日之后秦简舟忽来急电,还是大半夜。那个晚上下了一场很大的雨,雨停后路很滑,街上一个人一辆车都没有。待他们赶到约定地点,只见秦简舟坐在一辆越野车上,正在抽烟。廖强来到车窗前,秦简舟都没有看他一眼,目视前方抬了下手,指向后备箱。廖强打开后备箱一看,是两个黑色的大布袋,袋口扎得紧紧的。不用问他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二话不说就叫人来帮把手,将布袋扛到他们的车上。除了布袋之外旁边还有一个书包,还是当时高中生之间最流行的品牌款式,好像是因为当时一个剧带火的。书包里装的都是人民币,是这次的辛苦费。廖强拿起包,感觉比之前沉了不少,还以为是天气不好秦简舟多给了点。临走之前,秦简舟跟廖强说了一句话:“利索点,不要节外生枝。”廖强没有多想,转头上车。在运送“黑布袋”的途中,廖强还和车上几个兄弟商量怎么处理尸体。有人说,也不知道这次是哪个倒霉鬼,赶上这破天上路。有人建议,要不还是蓄水库,方便省事,总不能埋了吧,刚下了大雨不好挖坑啊。正值夏天,下雨后是凉爽些,但空气黏黏嗒嗒的,几人都觉得不舒服,想早点回,于是很快达成共识。直到车子开到蓄水湖边,在将黑布袋搬上小船的时候,负责搬抬的人却忽然发现其中一个布袋还有点温,而且好像还在动。几人面面相觑,忽然都没了主意。处理尸体是一回事,处理活人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之前廖强因为犯事做过一年牢狱,还专门问过里面一个当过律师的狱友这两者的区别。前者充其量就是抛尸罪,后者可是故意杀人罪啊。一说到杀人,所有人都会联想到中国的刑法。中国是有死刑的,只要不是缓期执行就视为立刻执行,就算要往上一层层走程序,交付执行,办理执行死刑的子弹或注射手续,流程再慢个把个月也就批下来了。这一点不像日韩,法律里还保留死刑,也有人判,但因为人权问题,日本有死刑犯等了二十年还活着,韩国则从97年以后再没有执行过死刑,形同虚设。廖强学历不高,但因为常听这位懂法的狱友讲课,尤其这些“法律常识”和自己息息相关,便额外上心。那狱友说,知道廖强问这些就奔着“再就业”去的,毕竟人要发横财就得熟读《刑法》,那在混□□的人眼里就是发家工具书,所有赚钱的法子都写在里面了。但这狱友还是提醒廖强,有些事儿能犯,数罪并罚也不过三五七年,但有些事决不能碰,哪怕就那么一次,都有可能和这辈子说拜拜。这些话就像走马灯一样在廖强脑子里转,廖强盯着那个确有动静的黑布袋一时呆在那里。他们几个都一样,自认就是“小混混”,“最多”强|奸个妇女、放贷、抛尸什么的,根本没想过连杀人的活都要包揽。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廖强将布袋口解开一探究竟。果然,里面的人还有气息,眼睛也半睁着,但真正令廖强震惊的不是他还活着,而是他的身份正是周长生。廖强瞬间六神无主,尤其是对上周长生已经失去焦距的目光时。他不知道周长生有没有看到他,他就跟见了鬼一样往后退了好几步。就这样愣了许久,廖强给秦简舟拨了通电话。对话的内容廖强还记得大概,他问秦简舟,袋子里的人还活着,怎么办?秦简舟反问,已经交给你了,你说怎么办?廖强支支吾吾,说自己和周长生有交情,而且人还有气……秦简舟不等他说完,便建议道:“那你送他去医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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