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自焚蕴因果(1 / 2)

<p>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UU看书]

https://www.uukbook.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p>

闲来无事,就讲故事。故事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三国时期以神机妙算而名冠天下的诸葛亮。不过我今天涉及的内容,既不是\"空城计\",也不是“草船借箭\",更不是\"挥泪斩马谡\",因为这些脸炙人口的故事,民间早已耳熟能详,如果再讲,无异\"炒冷饭“。因此我觉得,要么不讲,要讲,就讲一个大家没有听过的新鲜故事。

当然,新鲜故事离不开陈旧故事的辅垫,这就像越是浓烈醇香的好酒佳酿,越是离不开酒曲勾兑的道理一样。今天用来辅垫的内容,只有一个字:\"火\"。不过我要说的这个\"火\",不是一般的火。一般的火,是指有利于人类生息、生存、生活的火,比如点烟之火、煮饭之火、烧荒之火等。而非一般的火,则是指那些有害人类的火,比如天火、地火、发火等。嘿嘿,之所以要把\"发火\"也归于有害之火,源因医生经常告诫脾气暴燥的病人:千万不要\"发火\",\"发火\"有害身体健康。

但许多时候,即使健康者本人从不\"发火\",他的身体也会遭遇意外之火的侵害,轻则,被烧得焦头烂额,气息奄奄;重则,被烧得面目全非,一命呜乎。这类害人之火,有的以自然面目出现,有的以人为面目出现。今天我不讲以自然面目出现的害人之火,只讲以人为面目出现的害人之火。

人为面目出现的害人之火,也分故意与非故意两类。同样地,今天我不讲非故意之类的害人之火,只讲故意之类的害人之火。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是为了规避\"胡子眉毛一把抓\"的后果。

大家知道,胡子是胡子,眉毛是眉毛,混淆不得。如果有人非要把胡子和眉毛一起抓,就会犯错误。一般的错误只要改正,也就没事,但涉及人命的错误,即便你想痛改,也难免草菅人命之责。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考入公安机关,在为时近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我接触了上千起刑事案件,其中就有近百起纵火案件。侦查纵火案,首先必须请法医弄清受害人的死因。

法医区分被害人是死于起火之前,还是死于起火之后的最好办法,就是检查被害人口腔。如果喉道内沾满烟尘,说明起火前,受害者尚有呼吸功能,反之,则说明受害者葬身火海,只是凶手想欲盖弥彰罢了。根据这一分析顺藤摸瓜,始作蛹者就会很快原形毕露,并被绳之以法。

但并非所有实施人为之火的始作蛹者,会被绳之以法。比如战争年代那些利用火源攻击敌方的人,多数就能自保无虞。别的不说,就说诸葛亮。话说刘备\"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不久,即遇曹军前来攻打。《三国演义》中,罗贯中把诸葛亮第一次发挥才能的场地,放在博望坡。博望坡是一条狭长的沟壑,沟内、沟的两边,长满了荒草杂树,当且战且退的刘备之兵,将曹军引入博望坡后,诸葛亮立马实施了既定的火攻计划。

博望坡一战,诸葛亮既没有辜负刘备对他的期望,又斩获了关羽、张飞对他的佩服。如果说博望坡那把火,让诸葛亮斩获\"神机妙算\"之称、确立军师地位的话,那么诸葛亮在赤璧之战中,通过\"借东风\"烧的那把大火,则让三国时代的另一个英雄豪杰一一周瑜,在打败曹操不久,仰天发出一句\"既生亮,何生瑜\"的绝望\"怒火\"后坠马而亡。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