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庄斐个人番外(2 / 2)

初夏炽热的阳光把他黝黑的脸晒到发亮,他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他喜欢我三年了。

就在他第一次坐在我身后,当我的同桌去协调其他座位时,我偷懒坐在原位,而他的笔不小心滚到了我脚下,我随手捡起,回头还给了他。

他说就是这一回头,让他喜欢上了我。

他还说,所有人都不跟他玩,只有我跟他玩,所以他很感激我。

可我从没觉得我跟他玩过,我们之间一定有人记忆出现了偏差。

从幼儿园开始,便有小男孩送我一枚钻石糖,说想长大后和我结婚。这么多年来,我收到过很多份表白,每一份我都清晰地记得,我觉得那都是一份份不该被蔑视的真心。

当然珍视不代表要接受,我坦然地表示我对他没有感觉,很抱歉。

他说他猜到了,也让我不必感到抱歉。他只是觉得快毕业了,以后或许再也无法见面,不说出口可能就没有机会了。

他没说错,我们后来确实再也没有见过面。高中和大学时期,我曾两度参加初中同学会,他一次也没有去。

他是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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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有人邀请他,我不知道,也没有试图求证过-

当我认识汤秉文没多久时,以为他只是比较懂事,所以勤工俭学。毕竟我有个舍友,家里条件也不错,但依然常常做家教赚钱,就为了买点爸妈不许买的明星周边。

而当我知道他的家境时,很突兀地想起了章同学。

当然,他比章同学要穷得多,他家就算把家底掏空了,也凑不齐那高昂的择校费。

他必须在艰苦的教育条件下,付出城里人百倍的努力,以县里前三的成绩,来到这个排名中上的大学。

然后和我相遇。

后来我们在一起时,几乎每个相熟的朋友,都会问我他那么穷,我为什么会看上他。

我不知道,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有没有钱。

每每一群朋友在一起吹水时,几乎每次都有一种类型的故事,会逗得全场捧腹大笑——

比如谁的同学,买不起大牌只能买仿品充面子;比如哪个朋友,收到了某个穷鬼自不量力的表白;又比如谁的舍友,每天抠抠索索的。

我总是举着酒杯缩在角落,百无聊赖地听他们聊天。听他们笑那个穷姑娘有多虚荣,那个告白的男人癞//□□想吃天鹅肉,还有那个舍友——

我听着听着总觉得有点奇怪,那个叙述的人为何对她的舍友如此关注,哪怕对方的抠门行为没有给她带来任何影响。

当他们知道我和汤秉文在一起后,总说我扶贫,总说我善良。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可能因为从小过得太好,我对富裕没有太多感受,对贫穷亦如是。

我并不在乎对方的家境,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比如我不喜欢和章同学玩,只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太难闻,又比如我对汤秉文的喜欢,也不会因他糟糕的家境而减弱半分。

好像这个世界有钱人和穷人是天然对立的,以至于没有遵循这个法则的我,显得有点儿傻。

果然人容易喜欢与自己相近的人,我不就喜欢上了汤秉文这个傻子吗。

当然,他比我傻得可要多得多。

我的小棉袄马上要一周岁了,得开始给她准备周岁宴了。

时隔二十多年,抓周的东西还是没怎么变。我妈表示,这次她希望她的外孙女不要再抓钱了,不然像我当初一样,抓了一大叠钱,没几秒就给扔得满天飞,原来是注定了我日后是个扶贫散财命。

我笑笑,没应声。

抓钱也好,抓其他东西也罢,都是个美好的寓意,她想抓什么就抓什么吧。

反正有我们这两个“大傻子”在,一定也会培养出一个“小傻子”。

或许在这个聪明人横行的世界里,傻子总会过得苦一点。

不过,老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我始终这么坚信着。

如果做个聪明人会让自己内心不安的话,还不如遵从本我,一直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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