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阵势,来的人,估计不少。
我本来想,若雇主是个讲理的,好好给我工钱,我就告诉他,让他赶紧跑。结果,他不仁,那就别怪我不说了。
迎着风,我用鸟身提着这沉甸甸的大家伙,一口气飞出三十里地,浑身充满干劲,气都不带喘的,这是换饭吃的家伙,怎么会觉得累。
远离是非之地,到达下一个城镇,我才停下。抱着花瓶,我整了整纯黑的衣袍,在溪水边抿了抿吹乱的头发,还洗了一下花瓶上的浮灰,待花瓶干了,我喜滋滋抱着它进城,一路问着,去了城里最大的当铺。
可惜我看走了眼,花瓶只是个普通的花瓶,跟平日吃饭用的大瓷碗一个材质,只是体积大了一些而已,模样也老气,早就不时兴了,瓶底还有裂纹,做物品当掉还要折旧差价,最后核算出来的价钱,都不够我吃一顿肉。
我一时接受不了,觉得我亏大了,心有不甘之下,抱着花瓶竖在当铺门口,打算当街卖掉。
有两个穿着仙门弟子服饰的年轻人从我面前走过,其中一个看了看我的脸,对我产生了兴趣,问我花瓶怎么卖,说照顾我生意。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别扭。
我怀疑他调戏我,可我没有证据。
以我的小暴脾气,早就跳起来打他了。
但是今回,我跟个锯嘴葫芦一样杵在那里,纯良的耷拉眼皮看地。一句话不说,只摇头。
要知道仙妖不是一路,既然不一路,还是不做买卖牵扯的好。
主要我怕引起他们注意,发现我是妖。
仙门弟子见我不搭理他们,觉得无趣,就走了。
我看了一眼他们离开的背影,转回头来,继续卖我的花瓶。
这个世界仙妖混杂,没有成仙的,但是有修仙门派,有我们成精的精怪,有妖,有怪,有魔。挺驳杂的。当然人占大多数。
我作为一只体型袖珍的小鸟,本来我也不怕他们发现我的妖身,因为我对于仙门作用不大,灵兽坐骑都当不了,唯一的用途就是拿来炼丹,可即便炼丹也费柴火,因为我没啥修为,练不出什么好东西,就是杀了我吃肉,也没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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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又想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人心险恶,万一他们之中有人口味特殊,真拿我塞牙,馋我身上这二两肉,那我也就交代了。
呃对了,还有一个用途,再万一有人想拿我当花肥,活埋了我。那我死的就有点惨了。
小说里不就经常写吗,捉了一只小妖,没什么用,要么吃肉,要么当花肥,催生一下灵草灵植。
如此说来,我也不是没什么用,起码我身上有二两肉,我还可以当花肥。
这么说,我就更要保护好自己了。一只小鸟离群索居的独自在这世上苟活着,还要给自己挣饭吃,不容易。
我都活得这么不容易了,我当然要避免所有丢小命的可能,哪怕一丁点我都不冒险,所以一般我与修仙的门派弟子都是井水不犯河水,不与他们为伍。
我蹲在花瓶后面,继续卖我的花瓶。
花瓶不好卖,没有人愿意买单只的,觉得买单只不吉利,摆着不好看。就是勉强做水缸还口小而且有裂纹会漏水,总之没什么用。
但最后我用我三寸不烂之舌,耗费两个时辰,成功卖出去了。
买家是一位大妈,她听我建议要回去插鸡毛掸子,我跟大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妈给了我二十个铜板,扛走了花瓶,银货两讫。
我数着这二十个钱,心里挺满足,好歹比当铺的出价贵了两个铜板。
这么多钱我舍不得用,珍惜的收起来,数出四个,买了三个馍馍,一碗稀饭,填饱了空了三天的肚子。
饭后我心满意足,变成鸟样在城内最高的楼顶上遛弯消食,并三省吾身。
今天吃饱了吗?今天赚钱了吗?今天心情好吗?
勾,勾,勾。
全都做到了。
很好。
消完食无聊,我立在屋脊上,把自己站成一个美丽的鸟雕,回忆我的人生。
为何是人生不是鸟生?
没错,我之前是个人。
如今这个鸟的身体里,住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三年前,我还不在这个世界。
我生在华国,长在阳光下。
虽是个孤儿,但我积极乐观,是个上进的年轻人。
刚满十八岁,上大一。
我穿越过来三年,十八年做人,一年做鸟,两年做鸟人,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
至于为何进了鸟的身体。
一言难尽。
我是被雷劈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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