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1 / 1)

天才女友 素光同 1993 字 11个月前

在林泽秋听来,“不可以”这三个字,简直如同天籁一般美妙。

太好了。

他的妹妹终于出息了。

妹妹终于能当众给江逾白甩脸了。

自从林泽秋踏进这个礼堂,他就感到浑身不适,这里充斥着华丽奢靡的气息,散布着令人眩晕的烧钱感。他知道江逾白家里有钱,但他没想到所谓的“有钱”可以夸张到这种地步。

而现在,林泽秋深吸一口气,积攒的阴霾一扫而空。

林泽秋微微一笑,像个不费吹灰之力就获胜的赢家,炫耀般地牵起林知夏的手腕:“江逾白,你听过这句话吗——自家人,一张桌。林知夏应该坐在我的附近。你是新郎的侄子,快去忙你的吧,你们家还有客人等着你接待。”

四处弥漫着浅淡的玫瑰花香,淙淙流水从玻璃地板的下方穿行而过。林泽秋拉着妹妹的手,环顾四周,想找个地方坐下。

江逾白锲而不舍地描述道:“我坐在最前方,那里的桌子是长条形,不是圆形。你想看新娘子,我这儿的视角更开阔。”

林知夏的心里有些动摇:“你周围的座位是空的吗?”

江逾白领着她往前走:“我左边是空的,右边是我妈妈。”

“你的其他亲戚呢?”林知夏好奇地询问,“上次在你爷爷家,我见到的那个黄玉霄……”

江逾白语气平淡:“他在另一桌。”

“我和你的关系……比他和你更近吗?”林知夏小声地自言自语。

江逾白却很肯定:“当然。”

林泽秋搭住了江逾白的肩膀,颇有江湖老大哥的做派。林泽秋比江逾白大了几岁,身高也比江逾白略高一些。他的动作饱含一种警告的意味,江逾白不慌不忙地提醒他:“我是林知夏最好的朋友,这个事实,不会改变。”

“对的。”林知夏附和道。

林泽秋一言不发。

林知夏查看手表,催促道:“婚礼快开始了,我们要赶紧坐下来。”

今天的婚宴,是江逾白理想中的宴席。

江逾白的挚友坐在他的身旁,他心中便觉得踏实、稳妥,哪怕挚友还带上了她那个难缠的哥哥,江逾白也没感到一丝介怀。

宴席开场之后,众多侍者推车上菜,前菜包括青柠冰草、鸳鸯蒸饺、鱼子酱虾球、燕窝花胶炖响螺——这些菜品都是每人一份,由侍者亲手端到客人的面前。

那些侍者在倒酒时,动作十分讲究。他们戴着白手套,打开香槟,先将酒杯举起,微微倾斜杯身,倒出一小点酒,静置片刻,再让酒水从瓶口流出,沿着杯壁缓慢地下滑。他们还会弯下腰,轻轻将酒杯放在桌上,从头到尾没有一丝声响。

奇怪的是,侍者提供了如此尽力尽力的体贴服务,林泽秋却觉得浑身不舒坦。他右手握着筷子,左手端着酒杯,心跳没来由地加快了一大拍。

今天是林泽秋第一次喝香槟。他抿了一口,酒香盈满唇齿,带来新奇的体验。

林知夏还没成年,不能饮酒,侍者端给她一杯鲜榨的草莓蜂蜜果汁——这是江逾白特意让人准备的饮料,林知夏非常喜欢。可她仍想知道香槟是什么滋味,她好奇地问道:“哥哥,香槟好喝吗?”

林泽秋说:“一般。”

林知夏扭头和江逾白耳语:“你想喝酒吗?”

林泽秋又提醒道:“你说话就说话,别离他那么近。”

林泽秋、林知夏、江逾白、江逾白的父母等人都坐在一张长桌上。江逾白邀请林知夏坐到他的身边,他的父母都没说什么。不过,林泽秋的话音落后,江逾白的妈妈忽然开口问:“江逾白,坐在林知夏左手边的那位,是她的家人吗?”

江逾白放下筷子:“他是林知夏的哥哥。”

“同父同母的亲哥哥。”林知夏补充道。

林知夏吃得很开心。她尝一点鱼子酱虾球,再咬一下鸳鸯蒸饺,吸一口草莓蜂蜜汁,简直快活似神仙!江逾白的父母有意和她聊天,林知夏也没觉得紧张或忐忑。

婚宴的前菜上完了,礼堂的灯光逐渐变暗,江逾白坐在他妈妈和林知夏的中间,听他妈妈问道:“我听小江说,你在读大学一年级?”

“是的。”林知夏点头。

“什么专业呢?”

“数学学院的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你学数学吗?”

“不完全是数学,还包括其他学科……我不擅长做纯理论方向的基础研究,我想做一些实际的应用。我现在正在量子计算实验室学习量子电路的芯片设计,这个算是物理方向。”

江逾白的妈妈评价道:“很好啊,理工科的学生。”

光用“理工科”三个字来概括林知夏的技能,显然不够准确。江逾白忍不住说:“林知夏会讲好几门外语。”

江逾白的妈妈笑了笑:“是吗?”

“至少有英语、法语、日语和德语。”江逾白笃定道。

妈妈又问他:“林知夏将

来想做什么?”

林知夏吸了一口草莓汁,吞咽完毕,才说:“今年九月份,我会向学院递交提前毕业的申请书,我大三就要毕业了,我继续念博士……”

林泽秋沉声道:“别解释了,你跟他们非亲非故的。”

江逾白由衷希望,他的妈妈没听见那句话。然而,事实证明,妈妈听得很清楚。妈妈手上拿着一把小银勺,勺尖轻敲了一下瓷碗——这就有些反常,妈妈吃饭一向毫无声息。

爸爸原本在和爷爷讲话。当爸爸听到那个响声,他低头问道:“这些菜,不合你的胃口吗?”

江逾白代为回答:“菜不错,我觉得可以。”

爸爸说:“先听一听你妈妈的意思。”

就在这个时候,礼堂内的几簇灯光骤亮,淡色的光线聚焦在一块被玫瑰环绕的石台上——那座石台上,竟然有一支管弦乐队,每位乐手都穿着西服,拿着自己的乐器,一眼望去,可见大提琴、萨克斯、长笛和小提琴。

这支管弦乐队颇有默契地合奏了一首《爱的礼赞》。

《爱的礼赞》是著名音乐家爱德华·埃尔加的作品。他为自己的未婚妻创作了这首曲子,用来表达他最深切、最浓烈的爱意,非常适合在婚礼上演奏。

管弦乐队的音乐造诣十分高深。他们配合得天衣无缝,《爱的礼赞》曲调婉转悠扬,直达听众的心底。

过了大概一分钟,合奏的乐声逐渐减弱,小提琴开始独奏,那琴音优美动听,悠悠飘荡,像是在告白一般,将无数情话传进耳朵。万千情丝织成了一张网,裹住了跳跃的音符,使听众们完全沉浸于温柔缠绵的小提琴之声。

灯光收拢在那位小提琴演奏家的身上,林知夏这才发现,那个人就是江绍祺!她 预见

江绍祺的内心有一只尖叫的土拨鼠。

他的老婆还在用充满爱意的目光凝视他。

他微微侧身,瞥了一眼江逾白,又望向琴盒,希望江逾白能明白他的深意。

江逾白是他的侄子,继承了他们家族的基因,想必是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聪明孩子。只要江逾白捡起琴盒,再把琴盒交到他的手里,那他的婚礼就还有回旋的余地。

然而,江逾白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并未察觉到江绍祺内心的焦虑。

灯光笼罩在江绍祺的头顶,他的掌心出了一层薄汗。他勉强装出一副镇定的模样,发表他的婚礼致辞。新娘jessica自始至终都在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他知道,接下来,司仪会让他们交换戒指,再让他们当众接吻。

江绍祺想跳过“交换戒指”的步骤,直接和他的老婆当众接吻。

但是,任凭他如何给司仪使眼色,司仪都不管不顾地走起了流程:“江绍祺先生,jessicayeung小姐,今天是你们幸福婚姻的。你们缘分的更早啊,在十二年前的一场音乐会上,jessica第一次见到了江绍祺……”

江绍祺被他的老婆挽住了胳膊。

如果他想亲自去取戒指,他必须先撇开老婆的手。

在大庭广众之下,庄严隆重的婚礼上,撇开老婆的手——这种行径,绝对不是江绍祺能做出来的。

江绍祺的嘴角挂着僵硬的微笑。他的大脑处于一片空白的状态,不知道要如何应对接下来的情况。他一个人丢脸不要紧,他怕的是自己带着jessica一起丢脸。

江绍祺的神色有些恍惚。

江逾白察觉到了叔叔的反常。他正觉得奇怪,就听林知夏问道:“你们家举行婚礼的时候,会把戒指藏在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吗?”

“什么?”江逾白没听懂。

林知夏告诉他:“三分钟之前,我看见你叔叔把一枚钻戒放在了小提琴的琴盒里。”

江逾白震惊到无话可说。

林知夏万分确定:“真的,我清楚地记得每一个画面。”

昨天上午,江绍祺在礼堂彩排的时候,并没有落下戒指。江逾白猜测,他的叔叔掉链子了。他终于搞懂了为什么叔叔刚才一直在盯着他,因为,叔叔希望他能把戒指送过去。

江逾白低声问:“叔叔怎么圆场?”

林知夏双手托腮,回应道:“叔叔把婚戒从琴盒里拿出来,戴到jessica的手上,jessica就是他寻觅多年的知音,是他永远挚爱的妻子,是他不可分割的人生另一半。对了,再加上这句话,没有音乐就没有过去的他,没有jessica就没有未来的他。”

时不待人,江逾白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他走到了琴盒所在地,抱起琴盒,沿着玻璃台阶一步一步向上慢行,周围光线昏暗,他并未引起众人的注意,绝大多数宾客都在观望新郎和新娘。

jessica是一位新加坡华裔,她本人的中文十分流利,但她有一些亲戚在美国长大,只听得懂英语。因此,台上的司仪会先用中文讲一段话,再用英文翻译一遍——这为江逾白争取了足够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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