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sE的修身皮衣皮裙将朝歆安的身材曲线g勒的惹眼又X感,她的身高本就很高,一身JiNg健如同优雅猫科动物般的流畅肌理,充斥着致命的爆发力,再加上高跟皮靴的加持,打眼看上去竟是b对面的男人还要高出半个头,所以瞬间就让那心术不正的男人吓得后退了两步。
她不会就是制造混乱的闯入者吧?男人的心脏一沉,他出来本就是打算看看能不能趁乱给自己拣点好处,不想好处没捞到,还碰见了不该碰见的人。
他是贫民窟里的底层,说来也是可笑,这样被联合政府刻意忽视掉的地方也同样存在着等级。明明待在这里的人都是像垃圾一样的存在,明明同样是没身份、没地位、没希望的行尸走r0U,还是有人被当成垫脚石,也还是会有人高高在上。
而且,这个nV人跟刚刚摔倒的nV人不一样。就像是弱者天生会有对危险的直觉,他甚至都不需要任何行动证明,就已经从对面nV人的身上感受到了某种特质,一种瞬间拉响他脑中警报的特质。
他的神sE戒备起来,只有继续悄悄后退,没有高喊救命,更没有试图想要攻击。
朝歆安看向男人,在‘放’与‘不放’这两个选项过脑前,她的本能已经替她做了决定!男人连半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就向后倒了下去,而即便是在合眼前,他也没能看清杀他的人究竟长什么样。
张婉还在胆战心惊中没有回神,所以当朝歆安转过身来来并在她跟前蹲下的时候,她的心脏愈发跳得没有底了。周围没有任何光亮,暴风雨的肆nVe也让人根本睁不开眼,她看不清对面的人,所以也就默默祈祷着对面的人也看不清她。
朝歆安很少纠结自己脑筋一热突然行动后的结果,因为她念头起了,她就做了,至于其他,就等事后有麻烦了再说吧。
她目测了一下张婉的大概分量,估m0顶多七八十斤。所以她没废话,将人扛在肩上就开始寻觅一个适合聊天的地方。好在,贫民窟里最多的东西就是杂物,而这些东西除了在暴风雨下成为未知的危险,也能成为藏匿她们行迹的保护罩。
张婉知道扛起自己的是个nV人,可是这并不表示因为这样她就能不害怕。只不过当她意识到这个nV人扛着她这样一个大活人还能在风雨中健步如飞的时候,一种羡慕,佩服还有隐隐的嫉妒的复杂心情瞬间挤满她的心间。
如果她也有这样的力量,就没有人能够再欺负她。如果她也像她一样,就一定能保护想保护的人。如果她是她,就不需要费尽心思求助别的的帮助。
现在整个贫民窟里都断了电,似乎是在确定有人入侵后,贫民窟里的戒备就会立即上升到全民御敌的状态。不过看眼下的动静,这里的人要么是躲在家中保持安静,只要没有人破门而入就不出声不动弹,要么就主动带上武器加入抵抗队伍,反正朝歆安是满喜欢这种默契,因为这就意味着她随便敲开一扇门,里头的人大概率都是‘老实’的。
就像被她扛在肩上的nV人,似乎是知道自己逃不了了,所以连反抗一下都不曾,只乖乖顺从命运的安排。
只是她没想到,在她非常不走心的选择下,一脚踹开了破旧的门板闯入人家,里面竟藏了好几个小孩。
她微微一怔,烘臭屋子里的小孩也是齐齐一打哆嗦,因害怕而瞠大的眼睛活像是一窝猫头鹰幼崽在用眼神的杀伤力b退威胁。而之所以她能看的这么清楚,是因为屋子里点了一支蜡烛,又为了防止屋里有光散出去,房子里所有缝隙都被一层层的旧纸壳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