俨初境(2 / 2)

巳无寻合卷 谌歙 466 字 2024-05-11

即使有保留人类的生存权利,也不过蝼蚁之安,何必留世。令人心境突变,躁动因素无法抑制。需要来刷存在感?亦是自作多情。

不明其初衷,但既然这般摒弃,便是有道理的。无非因为某些矛盾,或者更沉重的情节。然心下反感,即是无关。

本已忘却的事,在某人某时刻,经过你眼前时想起。无怨无恨,但这般深的嫌恶感亦是如此明晰。

我所想要的,抛弃的,不过数人而已。你只是一粒尘埃,所以请别入我的眼。无论任何带有愉悦色彩的事物,在映入眼帘的刹那,就被光影抹杀。

晨夜与暗夜,不管其是否拥有光明,都将无止地淹没在不尽的墨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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