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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俞安听到应有初所说的,他便稍稍放下心来,比起担心罗平,他其实更担心罗家会因此怪罪苏楠,那这样他在罗府的处境就会更加艰难。
不过平日里罗平对苏楠多有维护,罗家人应当不会刁难他。
回到宅子后,朱阳跑在前面给应财报喜,应有初搀扶着俞安走在后面,俞安现在预产期不到一个月,肚子大到低头都看不到脚尖,所以他走路都特别小心,生怕脚下绊到什么。
他一手扶着后腰,一手挽着应有初,轻微外八的走着。
应有初每次看到俞安的走姿,总会联想到冰面上一只胖胖的又可可爱爱的小企鹅摇摇晃晃走路的样子。
他这样想着也就低声笑了出来,俞安疑惑的侧头望着他,“相公你在笑什么?”
“哦,我开心,我考了十三名,太开心了。”应有初浅笑着回答。
俞安狐疑的瞟了他一眼,没再问了。
应财听到应有初高中的消息,原本还在后院给未出世的宝宝做小床的他,立刻扔掉手中的工具,冲到前院,看到应有初和俞安正缓缓走来。
他脸上是抑制不住的笑容,咧嘴大笑道:“有初,你真中了?”
“爹,中了,十三名呢。”应有初回着。
得到肯定答复的他,连扶了三次掌,眼里竟激动得泛起泪花来,“好!好!好!”
他缓了片刻,“你们快去给你娘他们上个香,把这个好事告诉他们,我,我去门口放鞭炮去,庆祝庆祝。”
应财和普通的父母一样,当孩子有出息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是将好消息告诉所有人,上次应有初中举后,他也是这样做的。
哪怕自己一个人在家,他也要放两串鞭炮热闹一下,现在应有初他们都在家,他转头询问着应有初意见,“有初,你考上贡士这可是大喜事,虽然现在在京城,和周围邻居也还不熟,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办个流水席请客。”
应有初赶忙拉住要出门的应财,“别别别,爹,您可千万别放鞭炮了,这里是京城,权贵聚集之地,万一哪家因此妒忌上咱家呢?咱们最好还是低调一些,莫要大肆宣扬。”
应财哑然,最终还是听了儿子的话,决定不放鞭炮了,语气带着一点憋屈,“好吧,既然不能在外庆祝,那我们就关上门庆祝,这回总没有别人知道了吧。”
应有初点点头,“我们自己庆祝就好。”
应财带着稍微的遗憾出门,去采购今天晚上大餐的菜品了。
中午俞安和周红珠商量着如何布置宅子的前院,虽然这宅子买的时候已经装点过了,但他们入住后避免不了要按照自己的心意重新布置一番。
这段时间俞安和周红珠对他们的宅子进行了一场大改造,不过应有初这个直男是没看出有什么区别的,觉得无非就是多加了一些花花草草之类的小玩意儿。
俞安清楚的记得,他问过应有初对他们改造好的前院有什么意见时,应有初愣住,来了一句,“你们重新修葺过前院吗?”
俞安没忍住当场给了他一个白眼,此后,俞安就再也不自找没趣问他的意见了。
前院归俞安改造,而后院则是交给应财打理,后院有一方池塘,原本是种的荷花,但长期没人管理,荷花早就枯死了。
某一天应有初和俞安饭后在后院散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家的池塘竟被应财填平做成一处水田了,现在正值春季播种的季节,池塘里绿茵茵的一片,是应财才插的秧苗正迎风摇动。
后来一问,应财还打算把后院划出一块小菜园出来,平时没事他就在后院种种菜,对此应有初和俞安都没什么意见。
然而他放任不管的下场就是,应财第二天就抱着十多只小鸡和小鸭崽回来了,他甚至还打算修两猪圈。
应有初赶紧拦住老父亲,他可不想一回家就闻到一股猪屎味,苦口婆心劝半天总算让应财放弃养猪的想法,他顿时松了一口气。
现在他家宅子的风格就有种很强的割裂感,前院素雅中式风,后院田园风,他每每散步到后院时都有种一秒回农村的感觉。
自俞安怀孕后,应有初就认真的了解过个朝代哥儿是如何喂养孩子长大的,一般的家庭用羊奶代替母乳喂孩子,而有条件的家庭则是请乳娘喂养。
他们现在有钱了,也请得起乳娘,就是心里有个坎儿,所以和家人商议过后还是决定用羊奶喂孩子。
做完这个决定后,应有初开始研究能不能给孩子做个奶瓶,毕竟用勺子喂的话又麻烦又容易呛奶,盛在碗里的羊奶也凉得比较快。
奶瓶的瓶身倒是好办,就是奶嘴不用容易做,因为大越朝没有橡胶树,只能另选其他的天然材料制胶。
应有初首先就想到杜仲树,杜仲中含有丰富的胶,杜仲的叶子撕开后都是白状的胶丝,完全可以用杜仲胶来代替橡胶。
杜仲的种皮含胶量最高,他从柳南的医馆中收集一大堆杜仲种子开始用自然的酵解法制胶。
先是将种皮打碎用水浸泡八天,再把浸泡后的种皮和叶渣在一定的温度和湿度下自然发酵九天,然后冲洗过滤后揉捻几小时再重复之前的步骤发酵过滤杂质。
杜仲胶的制作看似简单,但酵解法制胶对温度和湿度的把控非常严苛特别是发酵阶段,温度和湿度都随着发酵的进程进行相应的调整,且制作周期长,他从南宁就开始制胶,一直到京城都没制作成功。
如今俞安就快要临盆,这次杜仲胶的制作也来到最后一个步骤,如果这次还不成功,他只能用吸杯代替奶瓶了。
应有初来到他的工作间,从一个封闭容器中拿出一个巴掌大的黑褐色的物体开始冲洗,经过过滤揉捻,黑褐色的杜仲胶变得有弹性。
成功了。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他终于成功了,只可惜一大筐的杜仲种皮就制作出来的杜仲胶只有他巴掌这么一小团,估摸着只够做五个奶嘴,产量太低,不能实现量产,不然他还打算用杜仲胶做轮胎呢。
不过杜仲胶的制作成功,还是可以做些小玩意的,比如套套。
没错,他想做套套。
自俞安怀孕后,他禁欲太久了,中期的时候他还能解个馋,但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都得抑制自己内心的欲望。
那种看得着却吃不着的痛苦他受够了。
于是他现在带着满身的怨气给孩子做奶嘴。
次日,大家对着应有初千辛万苦做出来的奶嘴进行观摩,柳南捏了两下奶嘴,十分软弹,他不满道,“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才做出来?”
他家祝余都过了用奶嘴的年龄了。
应有初夺过奶嘴,“你以为随口一说就能做出来呀?”
柳南伸手,白嫖,“你这不是做出来了嘛,多做几个,给我两个。”
“你要来干嘛?祝余断奶了,送给你用呀?”应有初毫不留情的怼道。
“啧,我用不着,但我可以给我下一个宝宝用。”柳南说着。
“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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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打算要二胎呢。”应有初嘴上虽说不给,但身体却很诚实的送了两个奶嘴给柳南。
“说真的,要不你考虑考虑留在京城,和我们一起,医馆哪儿不能开,这些年你们挣的钱也够你在京城买下一间铺子了。”应有初劝说柳南留在京城。
柳南收好奶嘴,“你别忘了,我们回南宁不仅是有我的医馆在哪儿,容妍铺子也在南宁。”
“嗐,这有什么,我们来京城这么久,它们不都开得好好的,也不看看是谁创作出来的管理模式,没了我们,它照样能正常运营下去。”应有初傲娇的说。
“我看你对太医院的医书这么感兴趣,以你的医术,你大可以试着能不能考进太医院,何必居于一个小地方,人总是要往高处走的。”应有初诱惑着他,“你想想,你要是进了太医院,那里海量的医书岂不是你想看就能看的。”
柳南乜了他一眼,不得不说,太医院珍藏的医书对他的诱惑确实大,他刚有几分动摇就被周红珠打断。
“考什么太医,柳南你不准考。”周红珠瞪眼道。
“为什么他不能当太医?”俞安不解。
“你忘了吗,上次我们听过戏折子里,那个太医就是因为没能救活皇上心爱的妃子被杀了。”周红珠冷哼,“也不知道太医们犯了什么错,动不动就要杀了给人陪葬。”
“所以,柳南你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进太医院。”周红珠认真的说。
俞安在一旁听着觉得周红珠说得甚有道理,附和着点头。
柳南自然是点头说好,倒是应有初破口笑出声来,“你想太多了,那些都是戏折子故意这么写的,现实中那里会这么夸张。”
果然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大家的口味都是一样的,世人都爱看一些霸道又狗血的戏码。
“你去了解一下,不说远了,就说当今圣上可曾无故斩杀过一个太医?那些戏折子都是故意这么写的,拿这个当噱头而已,要真像戏折子里所写,那谁还去当太医,那些太医怕是没一个能活到花甲之年。”
应有初俯身刮了一下俞安的鼻头,“这就是危言耸听,以后少和周红珠一起看戏折子,别把你带偏了。”
周红珠瞪了应有初一眼,“瞎说什么呢,我怎么会带偏俞安。”
众人一片欢声笑语。
五月初,离俞安预产期仅有十天左右,大家不约而同的进入高戒备状态中,应有初更是每天都要检查一遍待产的东西。
稳婆他们一早就物色好了,早早的住进他家宅子中,只等俞安临盆。
大家都密切的关注着俞安,反倒是俞安十分的轻松,不似他们这般紧张。
五月七号,俞安的肚子提前七天发动了,原因是他白天抱了一下摔倒的祝余,之后他的肚子开始隐隐作痛,有下坠之感。
一开始他没在意,毕竟临近生产,这一段时间他都有肚子下坠感,直到肚子阵痛越加明显,一股暖流从他两腿间流下时,他才察觉自己要生了。
第102章
天色渐晚,屋内亮如白昼,隐隐间有俞安痛苦的□□传出,林哥儿反复给里面送热水,当应有初想窥探一下里面的情况时,厚厚的挡风帘又垂下遮得严严实实。
他在屋外焦急的来回踱步,当林哥儿再次出来时,他一下就看到林哥儿手中铜盆里艳红的血水,顿时两眼发黑,腿一软,直直的栽倒在地上。
柳南和应财赶忙将应有初扶起来,他右边眉间上方磕了一个大包,喃喃道,“不行,我得进去看一眼。”
俞安怀孕期间一再强调不让应有初进产房陪同,原因是应有初进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可能会分散他的注意力。
主要还是俞安怕自己在生孩子的时候,看到应有初会控制不住的委屈,然后就没力气生孩子了。
“你进去有什么用,你又不能代替俞安生孩子。”应财精准吐槽道。
“安安都生了两个时辰了,怎么还没生出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应有初脑补出一副俞安大着肚子奄奄一息的躺在床上,而一旁的两个稳婆正互相商量着推卸责任的画面来。
应有初瞬间脑充血,推开众人就要强行进屋,但被柳南和应财死死的拉住。
“目前一切都正常,你就别进去了,小心把寒气传给小俞了,分娩时产夫是最虚弱的时候,你要是闲着没事做,就去帮着林婶儿熬点参汤。”应财打发着应有初,不然他在这儿光添乱。
最后,俞安喝了应有初亲手熬的参汤,又让柳南针灸了几下,恢复力气后一鼓作气生下一个小哥儿。
应有初这才能进屋看俞安,他急冲冲的走进房间,在外房散去寒气时,稳婆抱着清洗干净的孩子凑到应有初面前,想让他看一看,结果他瞟了一眼,待身上寒气散去后,直奔俞安而去。
俞安累极,虚弱的躺在床上,额间碎发被汗水浸湿,贴在脸上。
应有初瞧见满脸虚脱的俞安,喉咙再次发干,他小心的捧着俞安的手,轻轻将俞安脸上的湿发拨开。
俞安一眼就看到应有初额头上的青包,声音发虚的问道:“相公,你头上是怎么弄的?”
应有初无意识的摸了摸额头,一阵钝痛传来,“刚刚不小心撞到的。”他才不好意思说自己被吓得晕倒在地,头在地上磕的。
“相公,你哭了?”俞安看着应有初发红的眼睛又问。
应有初现在眼睛热热的,但他摇头肯定道,“没有,我怎么会哭?”
俞安扯出一个笑容,他想到柳南进来给他施针的时候,柳南说在他进来的前,应有初拉着他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让他保大。
“你看到我们的孩子没?”俞安问。
应有初点头,轻啄了一下俞安的手背,“看了,好小一颗。”
良久,他才想起来,“对了,颗颗是男是女还是…”
“恭喜大人,夫人生下一个小哥儿。”稳婆适时的将孩子抱到两人跟前,虽然她此刻脸上堆满了笑容,但心中还是发虚。
主家可是提前好久就请了她们到宅子里候着,出手又十分阔绰,足以证明主家很是重视这胎,可生下来偏偏是个哥儿。
她垂下眼眸,静待主家发怒,通常主家得知夫人生下的是个哥儿时,不仅会训斥她们这些奴才,还会怪罪夫人不争气,这类事情在大越简直就是家常便饭。
她余光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夫郎,眼里尽是同情之色。
“呀,还真是个小哥儿,太好了,安安。”应有初听到是个哥儿时,他眼睛都亮了亮,终于舍得看他们的孩子了。
颗颗躺在松软的襁褓中,小小的一个,因早产了几天,浑身泛红,但也看得出这是一个漂亮的小哥儿。
圆溜溜的眼睛四处转着,小嘴不停地吮吸着。
应有初看完一眼后,视线立刻回到俞安身上,“眼睛像你,很好看,辛苦你了安安。”说完他又转头对着众人说着:“今日喜得小哥儿,所有人通通有赏,等会儿你们下去找林婶儿领赏银!”
稳婆诧异的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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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看到主家脸上的笑容确实不像装的后才应声回答道:“是。”
俞安太累了,看过孩子后就昏睡过去,应有初不敢吵到他,抱着孩子到外室给一众眼巴巴的人看看。
许是不适应这么多人,颗颗小嘴一瘪,娇娇气气的哭了起来。
哭声不似刚出生那般响亮,反而是小声的哼唧,这细软的哭声听得大家心头发软,感觉心都要被他哭化了。
抱着孩子应有初微微挑眉,他家这孩子还会夹子音?
颗颗一出生便是千娇万宠着,家里万事万物都先紧着他来,几天过后,颗颗身上的血色退去,变成一颗粉白的奶团子。
粉雕玉琢的小模样俘获了一众大人的心,周红珠天天抱着祝余在俞安的屋里不出来。
现下俞安顺利生下孩子,柳南他们回去的计划也提上日程。
俞安尚在月子中,不好出门相送,周红珠便抱着祝余进屋给俞安辞别,应有初和罗平两人则是在大厅给柳南送行。
“柳兄,这一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我说考进太医院这个事你也认真考虑考虑,既然能做到更好,那为什么不试试呢?”应有初简单的和柳南碰拳说道。
柳南点了点头,“我会考虑的。”
“我就不说什么了,你做什么我们都支持你,在南宁出了什么事解决不了的就去码头找领事的说,我们都在。”罗平说。
柳南说好,最后看着应有初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你要说什么就直说,别这么看着我,搞得好像多舍不得我似的。”应有初嬉笑着打了柳南一下。
柳南清了清嗓子,低声询问道,“应兄,此次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我确有一事相求。”
应有初嗯哼了一声,等着柳南的下文。
“咳,就是你能不能把制作橄榄膏的方子给我。”
应有初:“……”
就说你小子没憋什么好屁!
“方子?”罗平竖起耳朵,凑过去道:“我也想知道。”
应有初乜着两人,冷哼一声,看来大家都想实现橄榄膏自由呢!
最后他为了感谢柳南留在京城直到俞安分娩完才走,便将方子详细的说给柳南记下了,还趁机让罗平答应他免费运输橄榄油到京城。
因为京城这边没有橄榄树,想要做橄榄膏只能从南宁运输过来,而且只有水路是最快的。
罗平为了自己的幸福自然满口答应。
柳南夫夫走后,俞安的情绪有点低落,应有初便每天都抽出大部分的时间陪他。
这日,应有初和俞安一起坐在塌上,一手环抱着颗颗,一手拿着奶瓶喂他。
颗颗含着奶嘴,大口大口的吮吸着乳汁,很快奶瓶就见了底,应有初见他喝完了,就拨出奶嘴,点了点颗颗精巧的鼻头,“喝这么快,跟个小猪似的。”
颗颗皱了皱鼻子,凭空吸了几口空气,没有喝到羊奶后,娇滴滴的哭泣起来。俞安见状连忙接手哄他,神奇的是,颗颗刚到俞安怀里,他瞬间就止住了哭声。
“嘿,有奶就是娘,没奶就不乐意我抱了是吧?”应有初瞪着眼睛看着这光打雷不下雨的小家伙。
颗颗听见他爹的怒吼,又哼哼唧唧的往俞安怀里钻。
应有初作势要将颗颗抢回来,不让他如意的躺在俞安怀里,俞安微微侧身护住颗颗,说道,“相公,你小声点,别吓着颗颗。”
应有初哑然。
颗颗一出生,他在俞安心中的地位一下就下降了。
应有初心中微恙,“安安,你更喜欢颗颗还是更喜欢我?”
俞安哭笑不得,“相公,你跟自己的孩子吃什么醋?”
应有初没有听到满意的回答,皱着眉头不语。颗颗倒是吃饱了就在俞安的怀里睡着了,等他一睡着,应有初就轻手轻脚的将颗颗抱进小摇篮里,让他自己睡去。
俞安见应有初放好孩子出来后,对着他张开双手,应有初心领神会的拥着俞安,然后俞安在他耳边轻声说:“你,我最喜欢相公了。”
应有初听后,嘴角上扬的弧度怎么压都压不住,神色尽是得意的说着:“这还差不多,颗颗才和你认识几天,就想超过我,没门儿。”
“相公,过几天你是不是要殿试了?”俞安问。
应有初点头,“三日后就是殿试了。”
“那相公你这几天赶紧温书吧,不用时时陪着我的,别误了大事。”俞安说道,应有初这段时间里亲手照顾他们这一大一小,导致他连看书的时间都没有。
“我在这里也能看,而且三日之后就要殿试了,我难不成三天之内发奋读书就能考个状元吗?”应有初开着玩笑。
应有初都这样说了,俞安还能赶着他出门看书不成,其实有应有初陪着他,心里始终是高兴的。
三日后,到了殿试的日子,因着礼部要求在黎明时分就要在宫门外排好队,所以应有初大概在凌晨三点左右就得起床了。
此时夜正浓,应有初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不过还是惊动了熟睡的俞安。
“相公?你这就要出门了?”俞安迷迷糊糊的嘟囔着。
“嗯,现在还早,你再睡儿。”应有初温声说道。
“相公,祝你殿试顺利。”
应有初回了声好,又低头吻了吻俞安额头才出门。他整顿好后上马车前抬头望了望天上的月亮,轻叹一口气。
他以后要是在京中上班的话,每天估计也是这个点起床。想到这儿,他的怨气顿时比鬼还大。
罗府离皇宫要近些,所以今日进宫是他去接罗平,然后他们一同前往皇宫考试。
应有初到的时候,罗平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见他的马车到了,罗平迅速上了马车,神采飞扬的和应有初打了声招呼。
没睡醒的应有初瞅了一眼神采奕奕的罗平道,“你这是怎么了?这么开心?”
“人逢喜事精神爽。”罗平说。
“什么喜事?”应有初问。
“苏楠今日给我做了早饭。”罗平一脸幸福的说道。
应有初“切”了声,靠着马车继续假寐,还是原来那个恋爱脑,他鉴定完毕。
第103章
卯时,排好队的贡士在礼部侍郎的带领下来到承天门前,对他们例行搜查,然后由礼部教授一些基本的入宫礼仪,以免他们不动礼数冲撞了皇上。
殿前失仪这事可大可小,轻则这次殿试作废,重则终生禁考,还有可能牵连到礼部,至于如何处置全凭皇上心情。
等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他们才能正式入宫。此时天色大亮,他们分作两排,穿过正午门后,大家都停驻在太和门前等待辰时的到来。
随着鼓乐声响起,数丈高的朱门缓缓开启,考生们井井有条的过了太和门,来到他们最终目的地,太和殿前的广场。
广场上陈列了数百张案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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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们殿试的地方。
考生们静静的跪伏着,等内阁大臣宣读完考试规则后,皇上才姗姗来迟,诸位考生对皇帝行完叩首礼后,才开始正式答卷。
老皇帝在考场待了不到一刻钟就离去了,考生们余光看到老皇帝走了后,都暗自松了一口气,毕竟在皇上面前认真答题还是需要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要是皇帝全程在场的话,只怕心理素质不好的考生很容易考砸。
日落时分,所有答卷由太监一一收走,应有初搁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他抬头看着太监手里那一沓在微风中翻飞的纸张,心中怅然,他漫长的科举之路终于要迎来了结局。
一整天没吃饭,应有初答卷的时候不觉得饿,一出皇宫,饥饿感瞬间袭来。他和罗平两人就在街边一人买了一块大饼,先吃点东西垫吧点,他们坐在车上边啃边聊。
“罗兄,这次殿试应当不会再出意外了吧?”应有初嚼着干巴巴的饼含糊不清的说。
“我也不清楚,等着吧,两天后就知道了。”罗平说。
他们的答卷收上去后,先由内阁大臣审阅,再从这三百多张答卷中挑出前十名交予皇上定夺,不出意外的话,殿试前三名将在这十张答卷中产生。
“我们等两日也不算难熬,倒是那帮阁老们该头疼了。”
应有初面带笑意的说,他都能想象到那群阁老们坐在文华殿挑灯夜读的样子,特别是像罗平这么有争议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殿里因为罗平的答卷而吵起来?
他光是想想就觉得十分有趣。
罗平两三口就将手中的饼吃完了,意犹未尽的感叹道:“大饼还是南宁的好吃些,你家旁边那家大饼铺子的味道最好了。”
“那是自然,那家铺子可是百年店铺,一代一代传下来的手艺能不好吗?”应有初回想着往昔,又说道:“当年我刚认识你那会儿,你可是吃了我足足五个大饼呢!”
罗平也想到了,他大笑道:“其实当时我也吃撑着了,谁知道你给我带这么多,我又不好意思剩下。”
两人对视后哄然一笑。
归家后,应财等着应有初回来一起用膳,俞安的月子餐和他们不一样,更为丰富清淡些,是林婶儿每天做好了端到屋里给他吃的。
应有初饿了一天了,现下终于能吃口热乎饭了,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和应财讲述着去殿试的所闻所见。
他又是吃又是说话的,一不留神就呛到了,他低头掩唇猛烈地咳嗽着,突然背脊就感受到一只手在轻拍着,替他顺气。
“相公慢些吃。”
应有初诧异的抬眼,看到俞安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他喝过后,缓了一口气,“安安,你怎么出来了?”
他一个眼神授意,一旁的朱阳赶忙将房门关上。
“你尚在月子,怎可随意走动?”应有初探了探俞安的手,摸到是温热的,便微微放心。
“无事的,快二十天了,柳南兄也说过,我可以适当的下床走动的。我都好久没出过房门了,再呆下去,都要憋坏了。”俞安坐在应有初旁边带着一点撒娇的意味说道。
应有初拧着眉毛,他作为现代人,知道要科学坐月子,但这事轮到自己身上,他还是保有谨慎的态度,他希望俞安的身体以后都安然无恙,便希望俞安能尽量遵循这个世界坐月子的老方法。
毕竟,哥儿和女性的身体是有区别的,万一现代科学坐月子的方法不适用哥儿怎么办,他不敢用俞安的健康来冒险。
“白日天气晴朗倒是可以出来走走,散散心,可夜里风大,当心受了凉。”应有初想了想又补充道:“白日有风也不可随便出来,出来前一定要做好防风措施。”
应财附和着,“有初说得对,小俞你得注意自己的身子,千万别落下病根。”
俞安听了两人的唠叨,乖巧的点头谢过应财的关心。
应有初左手握着俞安的手,右手拿筷子吃饭,低声询问俞安要不要也吃点。俞安轻轻的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
“相公,颗颗已经出生快二十天了,他的名字你想好了没?”俞安问。
他得知自己怀上的时候就让应有初给颗颗想一个名字的,结果到现在除了一个小名外,颗颗出生十八天了,还没有大名。
应财抬眼看着应有初,也在等应有初回答,他一顿,扒拉着碗中的饭,打着哈哈道:“在想了,在想了。”
“那相公你得抓紧了,一定得在满月宴前想出来哦。”俞安提醒道。
要是满月宴前没想出名字来,人家一问宝宝叫什么名字,结果名字还没取,好歹孩子的父亲是个进士,却连一个孩子的名字都想不出来,岂不是很丢人?
应有初低垂着眼眸,寻思着找个时间去问问罗平有什么好的想法。
然而他刚有这个打算,就被俞安一语道破,“相公,你不会在想让罗平兄长帮你想名字吧?”
应财觉得以自己儿子的性子很有可能,于是用筷子的另一端敲打着桌面,警告着应有初,“你自己的孩子,肯定是要自己取的,不准假借他人之手!”
“是。”应有初蔫不拉几的回道。
俞安在旁边小声偷笑,应有初便在桌下用力攥了一下他的手实施报复。
饭后,应有初又用披风将俞安裹得密不透风,然后公主抱进屋。
两日后,诸位考生再一次来到太和殿,殿试过后,他们有了新的排名,大家按照新的名次排序。
应有初暗中观察到罗平站在第一位时,沉下心来,看来这次殿试,罗平答得很好,深得考官的心思。
他则是站在第一排稍微靠后一点,在第六名的位置,这个成绩简直是好得让人意外。他在心里暗暗说着,这把稳了!
到时候入殿时,他们前十名的人将站在最前排,离天子最近的地方。
时辰一到,待总管太监尖着嗓子宣众人入殿,他们低着头颅整齐有序的进殿,对着皇上行完叩首礼后,他们安静的屹立在殿内,听候皇上进一步指示。
应有初眼观鼻鼻观心的垂着脑袋,这样庄严盛大的殿会上无一人发出声音,寂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老皇帝坐在龙椅上,手边便是这次殿试前十的答卷,他随手拿起第一张,稍稍一抬眼,立在旁边的总管太监就十分有眼力见儿的大声念出罗平的名字,让他上前回话。
老皇帝看了一眼罗平,随意翻动着手中的答卷,许久才开始考问罗平,几个问题下来,罗平都对答如流。
老皇帝低沉的“嗯”了声,放下答卷,又让罗平当场作一首诗出来。
作诗对于罗平来说简直就是信手拈来,他当即做了一首七言律诗,最后的一句更是妙不可言,“久闻此间有仙境,纷纷而下云之君。”
老皇帝听后龙心大悦,拍案将罗平钦点为状元。
众人可能不解,罗平只是做了一首诗,就能让皇帝看都不看后面的人,直接定了罗平为状元,似乎有些草率。
但应有初知道为什么,他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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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来的,虽没看完原著,他却能从这一半的剧情中分析出大概来。
书中曾提到,老皇上年过半百的时候就曾暗中派出一支精锐的小队四处游历,替他寻找蓬莱仙境。
相传蓬莱仙境有能让人长生的秘诀,老皇帝高位坐久了,自然也想千秋万代的享受万人朝拜。
现在老皇帝年近花甲,不仅没能如愿的找到蓬莱仙境,身子还一日不如一日了。老皇上心中自是万分焦急,但找不到仙境他又没有办法。
这时,罗平却在大殿上做出一首人间有仙境的诗来,无疑精准的拍到老皇帝的马屁上。
罗平成为状元,旁边几个内阁臣子皱紧了眉头,想要提醒皇上,罗平身家不清。但他们都清楚皇帝已经将话说出口了,他们再去多嘴,那摆明了打皇上的脸。
这种抄家的事他们可不敢做,所以他们只能憋着这件事,不仅现在不能说,以后也不能说,说了就等同于说皇上做错了。
一个个臣子生生憋得脸通红,只有一个阁老欣慰的捋了捋胡须,就是他将罗平力保到前十名。
之后的榜眼是一个京城官宦子弟,也是前十名的人,名次在应有初之上。
殿试虽说是皇帝亲自主持的,但也存在很多潜规则,因为能通过会试的人,这就说明他们这些人的实力都不分伯仲。
通常很多世家大族为了巩固自己家在朝廷中的地位,会在私下和内阁臣子串通一气。而皇帝一般在不威胁到自己中央权力的情况下,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也是为什么世人说的,寒门难出贵子的缘故。
但一甲中绝不能全部都是官宦子弟,老皇帝拿着一沓答卷翻动着,想找一个不牵涉任何世家的人,这时,一个风格迥异的答卷映入眼帘。
殿试是不用请人誊卷的,这时候书法的重要性就在这一刻体现出来了。
应有初那一手的瘦金体实在抓人眼球,老皇帝将他点了出来,他规规矩矩的站出来行完礼,等着皇帝发问。
“朕看了你的文章,农桑建设写得还算不错。”皇帝威严平缓的声音传来。
应有初垂着眼睛,心思千回百转,没多久他就想到一系列关于农桑和工程建造的问题,心中快速起草,只等皇帝发问。
“抬起头来,让朕瞧瞧长得怎么样?”
“?”
应有初虽是一脸懵,还是抬起头让皇帝看个清楚,只是他眼睛向下看,不敢直视圣颜。
老皇帝“嗯”了声,似乎很满意他的颜值,“字儿好看,人也好看,是个探花料子。”
“……”
“家世如何?”老皇帝又问。
应有初如实回答完后,不是世家子弟这点让老皇帝更加满意,随即封为探花郎。
得,前两名老皇帝还会考察一下学问,到他这儿,有关于学问的事问都不问,光看脸了。
回家的路上应有初摸着自己的脸颊出神,罗平在一边吐槽:“行了,别摸你的脸蛋子了,知道你风华正茂,恭喜你呀,探花郎。”
众所周知,探花郎才华不一定是前三名,而相貌一定得是最好的那个。
应有初叹了一口气,“比起靠脸,我还是更想靠实力。”
罗平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得了吧,幸亏殿试考策题,不然靠实力的话,以你那酸诗,怕是前十都够不着。”
应有初没好气的瞥了一眼他,扭过头不想理这位新科状元。
马车行驶过街道,应有初望着这条宽阔的主干道路,想到一甲进士及第的三人在三日后就要共同骑马游街的场景。
“等着吧,等游街那天,我一定要把你这个状元郎的风头全部抢过来!”应有初狠狠的说。
罗平无所谓,“抢就抢呗,反正我成亲了,这种花名要来干什么?”接着罗平又戏谑道:“最好让全京城的人都好好看一看你这个探花郎的魅力,然后再获得一众女子哥儿的芳心,到时候看你怎么和俞安交代。”
“……”
“不就是个状元郎嘛,至于这么高兴吗?”应有初乜着他,从前罗平都不怼他的,最近真的很爱怼他。他对此表示强烈的不满。
罗平面带笑意,“我高兴,我这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爽爽爽!自从你和苏楠成亲后天天都在爽!
“以后别来找我要橄榄膏!”应有初使出杀手锏。
“别呀,应弟,我错了。”大丈夫能屈能伸,罗平光速认错。
虽然应有初将制作橄榄膏的方子告诉他们了,但应有初那套蒸馏设备,他就不会做。柳南是拿了应有初家原来那套设备,而他还得靠着应有初才有橄榄膏用。
黄榜在当日傍晚就张贴在皇宫外供人瞻仰,一时间,前三名的名字响彻整个京城。
晚上,应有初在屋里抱着颗颗喂奶,俞安就将他三日后骑马游街的进士服拿在手里反复观看。
“相公这衣服真好看。”俞安提着大红的衣服,怎么都看不够,“只可惜我还在坐月子,不能看你游街了。”
俞安带着浓浓的遗憾说,应有初一生仅此一次的骑马游街,他却不能在场,这是多么大的一件憾事呀。
应有初听出俞安语气中的沮丧,低头看着小崽子奶都喝完了,两只小手还是抓着奶瓶不放,他果断的将奶嘴拔了出来。
颗颗没了奶嘴,假把式的哭了两声,想引起俞安的注意,结果俞安正聚精会神的看进士服,没空搭理他。
他暗哼一声,小崽子天天和俞安呆在一起,闻惯了俞安身上的味道,睡前基本都要俞安亲自哄睡才行,今天他就好好治治这个毛病。
颗颗喝完奶后很容易困觉,哭声没坚持两分钟,然后他就在应有初轻拍中睡着了。
待他睡着后,应有初就将颗颗抱给应财带,应财巴不得和自己的小孙子多亲近亲近,乐开花的接下照顾颗颗这个艰巨任务。
应有初回房后,俞安还在看他的进士服出神,他上前抱住俞安柔声问道,“有这么好看吗?比你相公还好看?”
俞安侧头靠在应有初肩上轻轻蹭了蹭,“好看,可惜我看不到你穿这身衣服的样子了。”
“谁说的?安安,只要你想看,我现在就穿给你看。”说着,应有初就拿过进士服,开始宽衣。
换上进士服的应有初更加耀眼了,一身大红色的外袍衬得他面容清隽,轻束腰身,胸前的祥云图案在烛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淡淡的光芒,脚踩一双绣有金丝暗纹的黑靴。
整个人变得贵气十足。
俞安心跳如擂鼓,他对应有初完全没有抵抗力。
“怎么样?”应有初扬着眉,神采飞扬的问。
俞安看久了面颊开始泛起红晕,眼神闪了一下,带着点小结巴道:“甚,甚美。”
应有初单挑眉头,美?有谁会用美字形容具有阳刚之气的男子?
他掰着俞安的头不让他转,强迫他看着自己,霸道的说:“仔细看看,是美?还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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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安耳尖泛起血色,支支吾吾的说出应有初想要的那个答案。
应有初将人逗得差不多了,便搂着他四处摸摸,过过干瘾,“要不是你还没出月子,真想就这么干一场。”
最后还是俞安给他摸摸出来,他这些天的火气才消下去一点。
两人躺在床上开始夜谈,俞安生完孩子后又能趴在应有初身上睡觉了,他想到自己每天都能见到应有初,却还是会被他一身进士服吸引到,那要是他骑马游街那天岂不是会让全京城的哥儿和女子看到?
俞安刚好生完孩子,他看的戏本子里就写了,丈夫在妻子或者是夫郎孕期还有月子这段时间里最容易找侍妾了。
俞安心中打突,被自己的想法吓到,颤声问道:“相公,今日你中了探花,可有大臣相中你?”
应有初低头,“相中我什么?”
能力?
“就是让你做别人的女婿。”俞安急切的说出口来。
应有初“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个问题我们之前是不是也讨论过?”他搂住没有安全感的俞安,他知道俞安的不安源于这个不公的朝代,所以,只要俞安一表现出对他没有安全感时,他就会不厌其烦的给出他的承诺。
“安安,我都成亲了,此生只认你一人,不会再娶,你忘了我在咱们父母坟前做的保证了吗?”应有初紧紧搂着俞安,“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同理,我也只会是你一个人的。”
“你能做到只当我一个人的夫郎吗?”应有初轻声问。
“能。”俞安靠着应有初的胸膛喃喃道。
应有初浅笑一下,低头宠溺的吻了一下俞安的头顶,“那我也能。”
“所以从明日起,安安,你不许再看周红珠给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话本儿了。”应有初突然厉声说道。
“啊?”
“明天我就给你没收了!”应有初捏着俞安的鼻子不容他反对。
第104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新科进士游街是京城三年才有一次的盛景,主干街道两旁或是茶楼酒馆都挤满了人,前三名的进士在鼓乐仪仗的簇拥下出了宫门,开始跨马游街之行。
正值春季,繁花盛开,街上女子哥儿个个簪花翘首以盼。
罗平作为状元郎自然在C位骑行,大越以左为尊,所以榜眼在左,探花在右。三人头戴双翅乌纱帽,身穿大红袍,脚跨金鞍红鬃马,所到之处皆是欢呼声一片。
夹道两边的阁楼不断有鲜花撒下,前路落英缤纷,应有初微微偏过头和罗平低语。
“罗兄,我们这也算是走花路了。”可惜C位不是他。
后半句应有初没说出来,只敢在心里想想。
罗平勾唇一笑,看着前面鲜花满地的道路,确实是名副其实的花路,于是颔首认同他的说法。
半个时辰后,应有初一手握缰绳,嘴唇紧抿,眉头轻蹙,这场游街之行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刚开始还觉得新鲜,但他们骑一个多小时的马了,他屁股都颠麻了还没结束。
他的表情越来越不耐烦,头上的帽子两侧的双翅随着颠簸上下晃动着,整个人多了几分慵懒和漫不经心。
就他这副冷脸的样子,却惹得一众未出阁的女子和小哥儿尖叫连连,纷纷向他投花,以示好感。
正好一朵盛开的粉花精准的投入他怀中,他看也不看一眼,赶紧拂袖扫开。
什么玩意儿?晦气!他有夫郎有儿的,这些胭脂俗粉别来沾边!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大量的花朵从楼上飞下来朝他砸去,他躲不过的就伸手拍开,来一朵,拍一朵,这后半段路程生生让他走出打羽毛球的既视感。
总算游完街,应有初暗暗扭动了两下已经没知觉的下半身,和他们一道将游街时穿的进士服退还给内务府。
没错,这进士服他们只能穿着举行大礼和游街,用完了还得退,退了之后留给下一届的进士穿。这衣服三年一穿,还真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衣服虽是循环利用,但胜在做工精细又由人专门打理,尽管历经多年,依旧如新,主要它属于进士的制服,很有诱惑。
应有初不满的瘪嘴,心不甘情不愿的退完衣服,他还想着穿着这身进士服和俞安做点坏事呢。
按照惯例,他们游完街后晚上还有一场宴会,琼林宴。
天子于琼林苑设宴,除了新科进士参加外,还有许多朝中大臣参加,是进士进入官场后第一场宴会,对于出身寒门的进士来说,这就是一场最重要的宴会,因为他们在宴会上可以结交权贵,扩展人脉。
不过当今圣上在年过半百后就不再设宴款待新科进士了,今年也不例外。
不用去赴宴,如此一来倒省去不少麻烦,应有初乐得自在,他和罗平两人火速归家,家里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多香啊。
第二天,应有初授官的诏书就下来了,是翰林院编修。
简直毫无悬念,一甲进士进翰林院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不过官职不一样,状元郎是翰林院修撰从六品,而榜眼和探花是翰林院编修正七品的官职。
其他的进士想要进翰林院则是需要经过考核,考核过了才能来翰林院当庶吉士。
应有初的官职不大,不过好歹是中央公务员,在这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朝代,他进翰林院虽政治地位不高,但社会地位极高,是个实打实的清贵官。
而且朝中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如内阁。
因此翰林院又是国家重点的育才、储才之所,进去的人就是去当实习生的,慢慢熬资历,等待三年一次的晋升机会,这时候他们基本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外放为官,当个地方官员,比如正四品的知府。
另一条是留在京中继续任职,一般为言官这类文职官员。
当然大部分的人都想留在京中,可名额就那么几个,通常都让有权有势的官宦子弟占去了,应有初这样寒门出身的进士想留在京中是很难的。
除非得到皇帝的赏识。
应有初的官职安排下来了,他只需拿着牌子到翰林院报道就行,不过他还不急着上值,因为新科进士上值前会有三个月的假期。
这个假期是用来给新科进士返乡的,他家一家老小都在京城呆着,他不用返乡,所以他一下就拥有了三个月的假期,在这三个月内,他想什么时候入职就什么时候入职。
他同罗平约好,等过一段时间和他一起入职。罗平和苏楠新婚燕尔,他自然也想和他的夫郎多过过二人世界,不然等上值后就没这么多时间陪苏楠了。
很快颗颗就要满月了,然而应有初这个取名废到现在都没想好颗颗的大名,甚至开始耍赖。
“安安,为了公平起见,我给颗颗想好了小名,那这个大名自然是要你来取的。”应有初推卸责任。
俞安都被他搞无语了,“相公,你是想不出名字,所以拿这套说辞来堵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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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吃你这套。”他道破应有初心中所想。
接着给应有初下最后的通牒,“两日后颗颗就要满月了,明天之前你必须把颗颗的大名想出来。”
应有初无可奈何的应着。
颗颗刚睡醒又喝完奶,这会儿精神头好得很,在柔软的小床上不停的蹬着小腿,咿咿呀呀的说着婴语。
刚出生时,颗颗还不到应有初的一个小臂长,现在二十多天,颗颗已经长得比他小臂还要长一些了。
夫夫两人趴着小床的护栏边,应有初用拨浪鼓逗弄着颗颗,待颗颗刚要伸手抓到拨浪鼓的小球时,他又将拨浪鼓猛地一提高,让颗颗抓了个空。
颗颗“呀”的一声,被逗得“咯咯”直笑,没牙的小嘴兜不住口水,晶莹的液体淌到脸颊上,俞安笑着用手帕轻轻拭去。
感受到阿爹的动作,颗颗的注意被俞安吸引过去,不再看应有初,不停地蹬腿,小手也在朝俞安的方向抓,意思很明显,他想要俞安抱。
应有初偏不如他意,放下拨浪鼓就抱起颗颗,“来,爹爹抱,我来给你拍奶嗝。”
一小团柔弱无骨的身躯依在应有初肩上,在他耳边轻轻的“唔唔”着,这一刻,他心都要萌化了。
他轻轻的用手自下而上的拍着颗颗的背部,俞安转身去拿小方巾,说着:“相公,你先别急着拍他,垫上方巾再拍,当心他吐奶到你身上。”
然而,俞安还没来得及把方巾垫在应有初肩上,颗颗就吐奶了。
应有初感觉到一股暖流从他脖颈处流下,鼻尖萦绕着淡淡的奶腥味,他站在原地不敢动,手足无措的说道:“安安,他已经吐了。”
俞安看着狼狈又带着点慌张的应有初,忍俊不禁道:“把颗颗给我抱吧,相公你快去换衣服。”
颗颗吐完奶,有点小不舒服,到俞安的怀抱后闻着熟悉的味道,轻拱了两下,在俞安的轻拍下悠悠的合上眼睛。
等应有初换好衣服出来时,看到颗颗在俞安横抱下睡着了,他小声道,“怎么跟个小猪似的,吃了睡,睡了吃。”
“颗颗还小,每天都要睡上十个时辰,苏楠来了还几次,每次他都在睡觉,一点都不给人家面子。”俞安轻笑着说。
应有初看着窗外,春日里的阳光柔和不刺眼,便提议带着颗颗出去晒晒太阳,婴儿就应该多晒晒太阳,除了能去黄疸外,还能补充维生素D,促进钙的吸收。
俞安对应有初的话深信不疑,两人便带着颗颗在前院晒起太阳来,应有初将小床搬出来,再用帽子把颗颗的眼睛遮住,让他躺在床上边睡边晒太阳。
一切弄完后,应有初拍着颗颗的小胸脯,“你就在这儿乖乖的吸收日月精华吧。”
俞安轻笑出声,“颗颗又不是小妖精,吸收什么日月精华呀?”
“对,他不是,你才是小妖精,专门吸食人精气的小妖精。”应有初和俞安依偎在树下的躺椅上。
“说什么呢?”俞安面颊微红轻嗔,“不许胡说。”
“这可是从你手里收来的话本子上看来的,叫什么来着?我的夫郎是……狐妖?”应有初嘴角带着戏谑的笑容,“我记得话本里面讲的是一个书生进京赶考遇到狐妖的故事。”
应有初搂着俞安,低头耳语着,“这个狐妖用魅术勾引行人,以吸食人的精气而生,却爱上一个恪守礼节的白面书生,一夜情后,书生娶了狐妖做小夫郎…”
俞安坐月子靠这些话本子打发时间,现在却让应有初当着他的面将书中剧情说了出来,他臊得脸通红。
“别说了相公,我以后不看这些话本子就是。”俞安埋在应有初胸前,羞得不敢抬头见人。
应有初低笑,“你别说,我看了这话本子还学到了不少东西。”
“学到什么?”
他俯身在俞安耳边说了一句话,俞安听后愣住,面上的薄红倏地变成酡红色。
“什么时候像狐妖那样主动一回?”应有初继续撩拨着,“嗯?”
俞安臊得无地自容,抱着应有初的劲腰闭眼不说话,装作听不见的样子。
良久,他们在树下小憩后醒来,太阳西沉,金灿灿的阳光打在树梢上,如同碎金般撒在两人身上,安静祥和,岁月静好。
“日西垂,景在树端,谓之桑榆。”应有初轻声念出来。
俞安刚醒,迷迷糊糊的听见应有初在说话,带着醒后的鼻音问道:“什么?”
“我说,颗颗的名字就取桑榆二字吧。”
“好。”
第105章
颗颗的满月宴在他出生后四十多天才举办的,因为应有初坚持让俞安坐满四十二天的月子才让他出门。
他们初到京城不久,也没有新认识的朋友,满月宴邀请的人不多,他们就在自己家中办了。
除了邀请罗平一家外,还邀请了陆景时。
陆景时自从升迁到京城后,应有初一直没找到机会拜访他们,现在一切尘埃落定,正好趁这个机会联络一下。
陆景时如今在户部当差,他刚擢升为户部右侍郎,手下的人不服从管理,底下还有一堆烂事,把他愁得焦头烂额的。
自他升迁以来,他就没睡过什么好觉,今天来参加应有初家的满月宴也是好不容易抽出的时间。
他早知应有初会高中,在得知他和罗平两人一个状元,一个探花,甚是为他们感到高兴。
陆景时携妻儿来到应家的宅子,朱阳内心忐忑的在前面引路,他听应有初说过,这位大人是朝中三品大臣。
朱阳紧张得满头大汗,生怕出什么差错惹恼了这尊大佛,连累到应家,而陆景时则是跟在后面悠哉的和陆夫人说着话,神情自然,如同在逛自己家的院子。
因来的人不多,一张大点的圆桌就足够坐下了,怕正厅里不通气,应有初又安排在露天的院子里用膳。
菜基本上齐了,见到陆景时如约而来,应有初忙上前迎接,简单寒暄过后将人请上桌。
陆景时和应有初开着玩笑,“看来你在南宁没少赚呀?这么大的宅子说买就买。”
应有初笑着回应道:“不多不多,我们能买下这个宅子,你家也出了一份力,陆夫人可是我们店的贵宾呢。”
陆景时笑着摇头,他还真的说不过这个滑头。
他便转头将满月礼交给旁边的儿子,指着前面抱着颗颗的俞安说道,“璋儿,这是给小弟弟的见面礼,你去把这块玉牌送给弟弟。”
陆以璋正处于五六岁坐不住的年纪,得了父亲的指令,一溜烟儿地跑到俞安跟前。
软被包着颗颗,两只小手露了出来,抓着俞安的衣带晃来晃去的,时不时和俞安“嗯嗯哦哦”的交流两句。
陆以璋先是给俞安道了一声好后才探头看小弟弟,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人,长得十分可爱,粉雕玉琢的小脸特别像他今天吃的糯米团子。
“弟弟,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你要收好哦。”陆以璋将玉牌递到颗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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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边。
玉牌雕有观音,玉质莹润,手感细腻,触手升温,是上等的好玉。
颗颗抓到玉牌,但这块玉牌对于四十多天的颗颗来说过于大了些,他拿不动,两只手都拿不住它,俞安怕他摔了玉牌,便伸手将玉牌放到颗颗胸前,让他自己抱着玩儿。
“颗颗,快说谢谢哥哥。”俞安逗着颗颗。
颗颗也很给面子的“噗”了声,然后口水就淌出来。
“应夫人,我可以抱抱颗颗吗?”陆以璋满怀希望的看着俞安。
俞安想了想陆以璋也不算小孩子了,应该有分寸,自己又全程看着,应当不会出什么岔子,便细心的教他如何抱,然后再慢慢将颗颗放到他手上,反复的交代着让他小心些。
陆以璋也如临大敌般,聚精会神的接过颗颗,真正抱到手上时,他欣喜的一笑,心中狂喜,想找个人炫耀一番。
于是他抱着颗颗转头朝自己的母亲疾步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喊道:“娘!你快看!”
陆夫人还在和苏楠说着话,听到自己儿子的声音,扭过头一看,瞬间大惊失色,“哎呦,小祖宗!!你慢些点!”
陆以璋跑到陆夫人面前,洋洋自得道,“娘,小弟弟好可爱呀,我们把他抱回家养好不好?”
陆夫人生怕摔了孩子,赶紧从儿子手里夺过颗颗,把孩子抱在怀里后她松了一口气,训斥着陆以璋道:“你个小泼猴子,他这么小,是你能抱着跑的吗?万一摔了,你倒是不打紧,宝宝可不经摔,以后不准做这么危险的事了。”
“不会摔的,我跑的时候可小心了。”陆以璋小声辩驳,他只用了平时跑步的五成功力而已。
颗颗几经他人之手,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耳畔没有他熟悉的声音,味道也不是他熟悉的味道,小嘴一瘪,娇娇气气的哭了起来,细软的哭声听得令人心疼。
俞安在陆以璋抱着颗颗就跑后一愣,反应过来赶紧追上去,从陆夫人手里接过颗颗,低声安抚着啼哭不已的颗颗。
颗颗回到熟悉的怀抱哭声瞬间小了,双手也不抱玉牌了,紧紧的握着俞安的衣带子,轻轻的抽泣着,圆溜溜的大眼盈满眼泪,像似在控诉着什么。
这动静引起陆景时他们的关注,了解事情的起因后,和陆夫人一起骂了一顿陆以璋,搞得俞安不好意思了,忙打圆场道:“别骂孩子了,他抱颗颗的时候很小心,不会摔的,是我激动了。”
在应家陆夫人他们也不好继续苛责陆以璋,便先放过了他。
颗颗受了惊吓在俞安怀里不安扭动着,俞安只得抱着他去安静一点的偏厅喂奶。
陆以璋本想跟上去的,却被陆夫人察觉,一把揪住他领子,将他提到饭桌前不准他瞎跑,陆以璋垂头丧气的说,“娘,我想要个小弟弟。”
“你不是有一个妹妹了吗?怎么看到别人家有小弟弟,你又想要弟弟了?”陆夫人说。
“不一样,这个弟弟好看,妹妹不好看。”陆以璋直白的说。
他有个妹妹,只比他小两岁,妹妹刚出生的时候他还不记事,等他长大后妹妹也长大了,天天和他抢东西,还喜欢到娘那儿告状。所以比起妹妹,他更喜欢弟弟。
陆夫人被他气笑了,伸出一根细指点着他的额头道,“嘿!弟弟再好看也不是咱家的,你也别想着把人家偷偷抱走,老老实实的给我坐在这儿,哪儿都不许去。”
满月宴的菜品有一部分是应有初指导完成的新品,例如,卤牛肉和糖醋鱼等等,大家尝过后纷纷给出好评。
大家刚吃到一小半后,罗平的父亲竟然来了,罗父手里拎着路上买的贺礼,见到应有初便直爽的说道,“总听罗平说你家的饭好吃,今日我巡视完路过这儿,便不请自来了。”
应有初在京城这段时间也见过罗父几次,但相处不多,见人来参加他儿子的满月宴,他自然是高兴的。他忙招呼着人添碗筷,将罗父恭恭敬敬的迎上桌。
罗父是武官,不拘小节惯了,坐下后看到旁边陆景时还一愣,随即问道:“陆侍郎,你也在呀,你也是来蹭饭的吗?”
陆景时笑着点头,“是呀,他家饭确实好吃。”
大家都是很好相处的人,几杯酒下肚后,大家更是畅所欲言起来。
聊着聊着就扯到工作上了,罗父问着陆景时:“户部差事如何?还顺心吗?”
陆景时一副不愿提的样子,摆手道:“一团乱麻,不说这些糟心事了。”
罗父倒是很感兴趣,便继续追问,陆景时只得挑了几个避重就轻的事说了出来,罗父听到下属不好治理时,他简单粗暴道:“手下的人不听话,就直接罚,罚到他服气为止。”
罗父是个武夫,手下的人不服管教,那他就把人打服了。
“这哪儿行,都是文官,先不说他们弱不经风的不经罚,要是写了折子告御状怎么办?”陆景时说。
罗父皱着眉头,他就不喜欢文官,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什么都做不成,光一张嘴皮子溜得很。
应有初在一旁听着见两人都说不个所以然后,他这才插嘴道:“我有法子治这些不服从管教人。”
陆景时来了兴趣,让他继续说,反正就当听个趣儿。
应有初便说了好几种现代老板常用来pua员工的手段,大越朝哪里见过这种不要脸的法子。陆景时听了后忍不住说道,“你这不是骗别人吗?”
应有初摇头否认道:“这哪是骗呀,你这么做不过是为了激励他们的士气而已,他们要是真能达到你规定的要求,这些好处确实也能拿到。”
陆景时摇头,“就你说的那些要求,怕是没人能做到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想要一头驴好好拉磨,最好吊一根可望不可及的胡萝卜在它眼前。”应有初说。
一番说辞下来,罗父和陆景时看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觉得这法子不人道,但又能不费吹灰之力达到他们预想的效果。
最后,陆景时微微颔首道,“那我明天试试去。”
应有初露出欣慰的笑容,去吧,去给你的员工画大饼吧!
满月宴过后,应有初和罗平决定七月初的时候一同去翰林院上值。
在翰林院当差是不用上早朝的,上早朝的一般是大小九卿和内阁。但不上朝不代表可以晚起,翰林院上值的时间和上朝的时间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鸡都未叫,凌晨三四点应有初就得起床上班了。
上班的第一天,应有初全凭一身毅力起床,整个人萎靡不振,眼皮都睁不开的和罗平来到翰林院。
前一天他们已经来翰林院报过到了,今天直接来到自己工位上就可以了。
应有初跟被吸了精气似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用力的搓了把脸,强行给自己开机。这动静引得一旁路过的翰林院侍读看了他一眼。
“你怎么看起来没睡醒一样?”侍读凝眉。
“我就是没睡醒。”应有初肯定道。
侍读紧抿嘴唇,喘着粗气,已经在生气的边缘徘徊了,“你没睡醒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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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值?!”
“我要是睡醒了来上值不就迟到了吗?”应有初直击灵魂的一击。
“……”侍读气得无话可说,拳头都捏得邦紧。
第106章
“我记得皇上都夸你的字好看,既然如此,那你就把这本典籍誊写一份吧,十日之后交给我。”侍读轻飘飘的说着,将手中两个指节厚的书籍放在应有初桌上。
应有初早上皮这一下,喜提手抄典籍一份。
待侍读走后,罗平叹着气说,“你说你好端端的惹他干嘛?”
应有初生无可恋的望着罗平道:“这不是没睡醒吗?”
罗平忍住没笑出声来,带着幸灾乐祸的口气,“这回醒了吧?晚了。”
“罗兄,我记得你也会瘦金体是不是?”应有初浅笑的看着他,眼神别有深意。
罗平一秒无情脸的推开应有初的手,“你想都别想,我是不会帮你抄的。”
“放心,我是不会让你白抄的,请你吃一顿火锅怎么样?”应有初凑上前讨好道。
罗平不为所动。
“两顿!”应有初看罗平依旧没有反应,还得靠他的杀手锏,“十天的橄榄膏!”
“一个月。”
应有初咬咬牙,“成交!”
他们刚进翰林院当差,做的都是一些清闲的差事,平时整理整理典籍,把大儒的文章整理出来修订成册,时不时的把书拿出来晒晒太阳防止它们受潮。
其目的是让他们在翰林院学习和沉淀的。
在翰林院帮皇帝答疑解惑,给皇子皇孙授课,起草诏书这类事情都不是他们这个官职能做的,是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上的官职做的事情。
还有做皇子皇孙的陪读,也是从翰林院层层挑选才行的。
刚刚让应有初抄书的是翰林院侍读,他也只能是协助侍读学士他们完成工作,不能随意插手工作。
和应有初他们一届的榜眼叫张正山,虽是个世家子弟,但家中只有他父亲在礼部做个闲散的官职,势力大不如从前,京中地位也日渐衰落。
这时张正山考上了榜眼,一下就成了全家的希望。
当然身负家族兴旺的张正山也很努力,跨马游街后他第二天就到翰林院报道了,三个月的假期他是一点都不用。
应有初在知道张正山已经在翰林院上了一个月左右的班时,对他默默地竖起大拇指,是个狠人呐,休息不得一点。
不过应有初上了几天的班后,发现张正山对他和罗平的态度很淡然,有种不屑和他们来往的感觉。
特别是对他,这几天偶尔的交谈下来,张正山不仅对他爱搭不理,说话的语气还夹枪带棒,阴阳怪气的。
罗平和他说,张正山私下说他才学不过尔尔,只是仗着脸好看才当上探花罢了。
应有初知道后,都给他整无语了。
由于张正山比他们早来翰林院一个多月,比他们先融入翰林院这个集体,所以有意联合其他同僚孤立他和罗平二人。
不仅如此,张正山这个人还特别喜欢在领导前表现自己,每天都要找罚抄他的那个侍读探讨学问,聊聊国家大事,最后再拍侍读一通马屁,把他哄得乐呵的。
应有初见此默默的摇头,雄竞很正常,也能理解张正山想要晋升的心情,他这么爱表现自己算了,怎么还拜高踩低的,这职场显眼包非他莫属。
平时没人搭理他和罗平,他们倒乐得清闲,每日就是抄抄书,抄累了就看看书。
抄书能使人很快的静下来,进入一种学习的状态,抄完书再回过头看,又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七八天下来,应有初感觉整个人都升华了。
十日期限的最后一天,应有初照例开始抄书,罗平帮他写了一卷后,他觉得自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誊完就没再让罗平帮忙了。
应有初一笔一画的写完最后一个字,搁笔欣赏自己劳动的成果,看着通篇流畅没有一个墨点的字迹,满意的点了点头。
倏然,他背后传出一道声音,“嗯,不错,勤加练习后是比之前写得要好一些了,字瘦却不失其风骨,不过少了几分气韵,还得多加沉淀沉淀。”
应有初被吓一激灵,回头一看,是翰林院掌院学士。
他在殿试的时候见过这位大人,此后就没见过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位大人还兼顾着礼部尚书的职责,想必也是日理万机,那有什么闲工夫来翰林院。
应有初忙起身行礼问好后,大大方方的说:“多谢掌院学士大人夸奖,学生也是这么觉得的。”
掌院学士一愣,可能是头一次见到他这种顺着杆往上爬的人,觉得新鲜,笑道,“年轻人就是气盛,光听好的。”
“年轻的时候不气盛,老了就只剩下气了。”应有初当着掌院学士脱口而出,丝毫不顾及掌院学士已经年近六十。
他周围的同僚都觉得他疯了,掌院学士夸赞他,他不谦虚就算了,还暗讽掌院学士老,不要命了?
大家都默契地停下手上的动作,暗暗关注着他们,就等着看掌院学士大发雷霆,将他骂得狗血淋头,最好再降一级他的官职以示警告。
“哦?那你说我剩什么?”掌院学士问。
同僚们好整以暇的等待着应有初的回答。
“岁月如大浪淘沙,大人剩下的自然是您觉得最好的,”应有初继续回答道:“有的人正值年少,其心却如耄耋之年,有的人却能做到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故而,学生认为,判定一个人是否老去,在心而不在年龄。”
其实应有初更想说的是,男人至死是少年,但想了想他说出来怕是有搞笑的嫌疑就没说了。
掌院学士听了应有初一番回答,大笑,“好一个老当益壮,”他欣慰的拍着应有初的肩膀又说:“既是我的学生,那也别叫我掌院学士大人了,叫我严老即可。”
“好的,严老。”应有初鞠躬回道。
严老满意的颔首,“今年的秋猎便由你跟随我一同出席吧。”
应有初意外至极,他没想到回答严老几个问题竟然还有这等好事,忙不迭的答应了严老。
严老说完觉得有点不妥,应有初只是个探花,让他一个去未免太过张扬,便补充说道,“状元郎也一起,两个人正好能轮值。”
说罢他满意的离开了。
严老走了,翰林院其他的人却傻眼了,秋猎这么重要的场合,就这么轻易的安排给了两个生瓜蛋子。
秋猎是皇家每年都举行的一场狩猎活动,大越朝是没有起居郎的,所以皇上出游都是有翰林院的人来记录的。
能跟皇上参加秋猎的人可都是些王公贵族,而且他们是去记录皇上的一言一行,这就意味着他们能时时刻刻的跟在皇上身边,要是能讨皇上欢心,那升官发财不就是皇上的一句话吗?
往常都是由翰林院侍读随行记录的,如今严老点名让应有初和罗平去,他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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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山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状元和探花都去了,为何独独遗漏了他这个榜眼?
他不知道的是,古往今来,夹在中间的榜眼一直都没什么存在感,比上不足,比下呢?又没有探花这么有知名度。
应有初下值前把誊好的典籍交给侍读,侍读收下仔细的检查他的成果,逐字逐句的看,想要从里面挑出一点错出来。
很可惜,并没有什么毛病,甚至一个墨团都没有。
侍读一想到是他抢走本属于自己的秋猎碎猎的名额,就恨得牙痒痒,不甘心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于是故技重施。
“应探花誊写完典籍后,书法精进不少呀,严老都对你赞不绝口。”
“哪里哪里,侍读大人过誉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应有初客气道。
“你知道就好,我这里还有三本略有损坏的古籍需要誊抄,你今日就一并拿去吧,秋猎之前交给我。”侍读侧身拿出三本古籍递给应有初。
这三本古籍一本比一本厚,还要在秋猎之前交给他,也就是要他在这二十多天内抄完。等他加班加点抄完,手废了不说,只怕他没时间准备秋猎的事情了。
他第一次参加秋猎,肯定是要了解具体章程和自己具体工作的,毕竟皇上哪里是万万不能出现一丁点差错的。
应有初一挑眉,他这是被盯上了?
“誊写有损的古籍的确是我的本职工作,但这三本古籍还是等我八月份秋猎结束后再誊写吧。”应有初果断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哦?你这是在质疑我的安排?”侍读语气带着威胁。
“我哪儿敢?我并未拒绝侍读大人的安排,只是相比和皇上秋猎的事来说誊写古籍的事我觉得可以稍微放一放,要是我因为誊写这三本书,把手写废了就不能更好的服务皇上,这个后果可不是你我能承担的。”
侍读大人冷哼一声,手写废了最好,写废了就换成他去随猎。
“侍读大人若是不满意下官所说,亦或者有什么别的意见,你可以找严老反映。”应有初面带微笑的说。
他这次若是态度不强硬一点,还真当他是软柿子了,想捏就捏?
最后,应有初拿出严老来压侍读,侍读自然心虚不敢找严老反映,只能捏着鼻子答应了。
这次算是彻底和侍读对上了,以后他在翰林院少不了被穿小鞋。不过他也不怕,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第107章
归家的途中,应有初和罗平在马车上商议去秋猎的事宜,皇家秋猎是大事,牵扯着众多家族势力,罗平作为京中人,对京中各方势力比较了解。
他正在给应有初科普现在京中的局势如何。
“你是说三年前太子薨了,是查出他通敌叛国?”应有初不可置信的说道。
他记得原著上先太子是被奸人所害,直到男主当上皇帝后才还了先太子一个清白。至于是先太子是怎么死的,原著并未仔细描述。
“是的,当年太子主动请缨亲征东陵,但一年都没有捷报传出,反而被东陵军打得节节败退,最后被敌军抓到,要求以十五座城池来交换。”罗平顿了顿。
“这个时候,太子手下的将士找到了他与东陵王往来的书信,皇上看到书信后气极,不愿用十五座城池交换一个叛国之人,于是太子就被敌国残忍的杀害了,听说他的尸体悬于城门暴晒一个月之久。”
应有初听后缓缓吐出一口气,眼里尽是惋惜之色,他知道太子薨了的消息时,只觉得是剧情正常的走向而已,现在了解到太子的死因,他又知道太子是被冤枉的,顿时深觉可惜。
“今朝中无太子,局势三分,一为立长,二为立嫡,三为中立。”罗平简单的阐述着。
虽然应有初知道这场夺嫡之争最后的赢家是谁,但又怕自己穿书引起蝴蝶效应,不敢妄下定论,只能委婉的提醒着罗平。
“罗兄,皇上迟迟不立储,那就尽到臣子的本分,效忠当今圣上就好,其他的事一律不要插手,切莫轻易站队。对了,令尊那边你也要多加注意,这几年千万不要涉及党争,保持中立就好。”
应有初现在还只是个小小的翰林院编修,他这芝麻小官,参加党争还不够格,但罗平家就不一样了,罗父和陆景时的官职都足够大,又有实权在手,于皇子而言那就是香饽饽。
就目前形式来看,他们不适合站任何一队。毕竟流水的皇帝,铁打的臣子,虽然作为保守派官职晋升慢些,但能保全家平安。
罗平了然的点头,这种诛九族的事,怎会随意决定,能不沾就不沾,但朝堂的事,不是说保持中立就行了的,很多时候都身不由已。
和罗平分别后,应有初满腹心事的回到家中,吃晚饭的时候都在神游,想着等吃完饭再把当年刚穿来大越时记下来的手稿拿出来看一看,手稿记录了他看过的原著剧情。
他得再次确认一遍最后登基的皇子是谁,不然万一记错了,他抱错大腿就遭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稍有不慎,都是灭族之灾,他根本不想参于夺嫡之争,可就怕他说了不算,所以他得做两手打算。
“相公,你怎么心不在焉的,是发生什么事了吗?”俞安担忧的问。
应有初解释着说,“没什么大事,过几天我和罗平要陪同天家出游狩猎,应该有四五天不回家罢了,我先提前想想你。”
应有初在应财面前毫不避讳的说着情话,惹得俞安面红,“相公你的公务要紧,而且只有四五日而已,很快就过去了,对了,你是陪皇上狩猎吗?”
俞安不知想到什么,垂下眼眸,一双秀眉似蹙非蹙。
“相公你也要去狩猎吗?”
应有初以为俞安是担心他陪在皇上身边,伴君如伴虎,便安慰道:“放心吧,安安,我有分寸的。”
俞安点了点头,还是没忍住嘱咐道:“相公,你万事小心,切莫逞能,一定要平安回来呀,颗颗还这么小呢……”
他说着说着就没声儿了,应有初这才察觉到不对劲,骤然想到俞安的父亲就是猎户,上山打猎时不慎落崖而亡,等发现时,尸体被山中野兽啃食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零星的骨头和残留的衣物才辨认出来。
这件事对俞安家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俞安的阿爹也因伤心过度,难产而亡,一尸两命,成了俞安童年的阴影。
应有初懊悔的皱眉,起身将俞安拉走,应财不明所以的问道:“你们就吃好了?”
“吃好了,爹,那我和安安就先下去了。”应有初拉着俞安往外走匆匆说道。
应财默默的看了一眼桌上的菜,他一个人怎么吃得完?都怪儿子不让他养猪。
俞安见应有初拉着他往外走,而不是回他们的卧室去,不由得发问,“相公,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应有初半搂着俞安说:“离宵禁还早,相公带你出去走走,想不想吃一品居的鲈鱼脍?”
自打俞安生了颗颗后,他几乎没有出门过,苏楠找了他几次,最后两人都是在宅子中逗弄颗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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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过。
应有初心疼俞安,怕他憋坏了,趁现在带他出去散散心。
俞安有些动摇,但还是坚定的摇头,“相公改日再去吧,等会儿颗颗要醒了,我还要给他喂奶呢。”
应有初推着俞安,不容他拒绝,“你又不喂母乳,再说了,爹还在宅子里呢,饿不着他。”
“可,可是晚上要给颗颗洗澡,别人洗的话,颗颗要哭的。”俞安还在犹豫。
“那就等我们玩回来了再给他洗。”
京城的宵禁相对南宁要晚些,他们在一品居吃完还有足够的时间逛夜市。俞安太久没出来了,走在街道上都觉得有些陌生了,不过,出来后心情确实开阔了许多了。
他亲昵的挽着应有初的手,两人慢悠悠的走在街道上,聊着家常,“相公,以后还是少出来吃吧,好贵哦。”
一品居的饭菜的确很好吃,听说里面的厨子曾经是御膳房的,就是太贵了,吃一顿够普通老百姓生活好几年了,最后他们吃完应有初结账时,听到要这么多银子都肉疼了好久。
“贵又何妨,我们又不是没钱,你高兴就好。”应有初揽着俞安防止他被其他人冲撞道,“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我好歹吃国家饭呢。”
俞安怎么能不担心,他们来京城买了这么大一座宅子,又买了几个仆人做些粗活,他想到家中有这么多人要养活,每月的银子像流水般花出去,也不知道南宁的铺子五成的收入到底够不够,他着实发愁呀。
“相公,不如等颗颗大些,我们继续开个铺子吧。”按照南宁的铺子以往的收入,只能勉强够他们在京城的开支,还不能让他们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地步,俞安觉得不能坐吃山空。
“安安,你喜欢做生意吗?你要是喜欢,你就去做,要是不喜欢,我一样能让你过上好日子,你不要焦虑,赚钱的办法有很多,你相公能耐大着呢。”应有初厚脸皮的说。
俞安认真的思忖片刻,回想在南宁每月算账的时间,看到铺子赚的银子他就满满的成就感,他觉得自己是喜欢做生意的,在南宁和周红珠开铺子这段时间他还挺怀念的。
“喜欢,我喜欢做生意。”俞安肯定的回答。
应有初面对面的看着俞安,甄别他说的不是假话后,摸着他的头,“喜欢就去做,相公支持你!安安,我等你做大做强,然后包养我。”
俞安“噗嗤”一声笑出来,“那我要包养你一辈子,你可不许跟别人跑了!”
应有初执起俞安的手亲了一口,搞怪嗲声道,“那奴家这辈子就是俞老板的人了。”
当着这么多来往的行人,应有初突然搞这出,行人都纷纷侧目,把俞安臊得满脸通红,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抽出手怼了他一下沉默不语的赶紧往前走。
应有初大笑,跨步追上去,继续粘着俞安。
在路过一个暗巷时,应有初一把扯过俞安,将人按在墙上,毫无防备的俞安惊呼一声,随后而来的是应有初热烈又霸道的吻,堵住了他的嘴。
不远处就是夜市,俞安甚至能听到外面嘈杂的说话声,此刻他们处在黑暗中,他背靠墙壁,退无可退,后脑被应有初的大手死死的扣住,动弹不得,只得乖乖的仰头承受着他如暴风骤雨般的吻。
一吻罢,俞安喘着粗气,双手紧紧的揪着应有初胸前的衣襟,应有初俯下身子含弄着俞安小巧可爱的耳垂,轻声道:“俞老板,和奴家偷情刺不刺激?”
俞安闭眼不语,不想理这个沉浸在自己编织的戏本子中不愿出来的应有初。
经此一事,应有初仿佛get到了角色扮演的乐趣,决定以后多和俞安试试不同角色的扮演。
两人携手甜甜蜜蜜回家,刚踏进宅子就听见颗颗细柔的哭声和应财他们无奈的低哄声,俞安连忙甩掉应有初的手,急步走进房门。
应有初低头看着自己被甩掉的手,狠狠的咬牙,果然,孩子就是夫夫和谐生活的绊脚石!
屋内,应财、俞三、朱阳、林哥儿和林婶儿五个人,愣是没有每一个能哄好哭闹不止的颗颗。
大家看到俞安他们回来后,仿佛看到了救星般,“小俞你们总算回来了,我们怎么都哄不好颗颗,你快哄哄他,嗓子都哭哑了。”应财十分心疼的说。
俞安一边大声的说话安抚着颗颗,一边洗手更衣。颗颗现在还小,要抱他的人都要先洗手才行,他们刚从外面回来,怕身上不干净,所以还得换衣服。
应有初跟在俞安后面进屋,将手上拎着的食盒放在桌上,先问了应财要不要吃后,才让俞三他们拿下去分食。
他看着俞安在里屋急急忙忙的去更衣洗手,心中泛起淡淡的醋意,一回家,俞安就围着颗颗转,都不理他了。
颗颗听到俞安的声音后,哭声没小,反而更大了些,仿佛在控诉他这段时间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应有初帮着俞安换好衣服,他就一溜烟儿的去外屋抱颗颗了,应有初不满的瘪嘴。
俞安接手颗颗,垂眸看着颗颗哭得涨红的小脸,眼里全是心疼,“不哭哦,不哭哦,阿爹来了……”
躺在俞安怀中的颗颗很快收了声,脸上挂着豆大的泪珠,眼睛湿漉漉的,长长的睫毛也被泪水打湿,可怜巴巴小声哼唧着,轻轻柔柔的哭声更是让俞安听得心都要碎了。
“颗颗喝奶了吗?”俞安轻拍着颗颗,问着应财。
“没呢,你不在怎么都不肯喝,我们又不敢强喂,怕呛着他。”应财刚说完,林婶儿就拿着新鲜的羊奶进来了。
俞安拿过奶瓶,怕呛到颗颗,等颗颗不再哭后才敢喂奶。
哭了这么久肯定是饿坏了,颗颗大口大口的吮吸着乳汁,手里还不忘紧紧攥住俞安身上熟悉的衣带,哪怕是应有初来了,想把俞安的衣带从颗颗手里抠出来都以失败而告终。
俞安要抱着颗颗,又要拿着奶瓶,实在没多的手阻止应有初捣乱的手,只能瞪着应有初说:“相公,你别逗颗颗了,他嗓子都哭哑了。”
俞安听到略微嘶哑的哭声,心都揪成一团了。
“好好好,不逗他了。”应有初便不抠颗颗攥衣带的小手,转而逗他的另一只小手。
颗颗现在才两个月大,粉嫩的小手握住应有初一根手指头都很困难,但颗颗还是费力握着应有初的食指。
应有初将食指递到颗颗手心里,等他握紧后又抽出来,然后又递到他手心,反反复复乐此不疲的玩。
俞安无奈的看着自家无比幼稚的相公,微微叹口气。
“干嘛叹气呀,我这是在训练颗颗的握力呢。”应有初理直气壮的说。
颗颗很快喝完一瓶奶,但还是舍不得松嘴。随着颗颗一天天长大,饭量也从一顿两百毫升的羊奶长到三百毫升。
见颗颗喝没了,俞安轻轻的抽出奶嘴,应财接过赶紧又去给宝贝孙子续杯。
“啊…”颗颗没了奶嘴小小的抗议了一下。
“爷爷去给你装奶了,颗颗再等等哦。”俞安温柔似水的对颗颗说着话,转头就对应有初用正常的语气道:“相公,你去打盆热水来,先给颗颗擦擦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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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颗小脸上满是泪痕,如果不及时擦干净很容易开裂的。
应有初不满俞安语气转变得太自然了,但还是听话的去打热水。
打好热水,应有初贴心的拧干帕子,想要给颗颗擦脸却被俞安拿过去了,他摸着帕子的温度等适合后才轻柔地给颗颗擦脸。
颗颗不喜欢洗脸,于是小脸左右扭动着,时不时还拿舌头抵帕子,俞安快速地弄完,看到颗颗还没收回去的小舌头,点了点颗颗的小鼻头,宠溺道:“小调皮。”
应有初在一旁看着他们的互动偏头“啧”了声。
晚上,俞安和应有初一起给颗颗洗澡,房间里烧着炭火,紧闭门窗不让寒气进来,这才敢脱掉颗颗身上的小衣服。
应有初双手在俞安的指点下抱着白白软软的颗颗,像一颗奶团子似的。颗颗接触到温水很开心,开始不停地动手动脚的拍水,嘴里兴奋的“嗯嗯啊啊”着。
俞安用湿帕子擦拭着颗颗的身体,听到颗颗的声音还是有点沙哑,很是愧疚的和颗颗说:“对不起颗颗,下次阿爹再也不出去这么久了。”
应有初挑眉,顺着俞安的说:“爹爹也错了,不该丢下颗颗一个人的。”俞安诧异的侧头看着应有初,没想到他会这么说,难得他有这样的觉悟。
“爹爹错了,但爹爹下次还敢。”
“……”
颗颗躺在应有初的手心里快乐的玩水,才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哦哦”的扑腾着。
给颗颗洗完澡后还要给他擦乳液,小婴儿的肌肤是很脆弱的,一定要好好爱护着。颗颗擦的乳液都是应有初精心为他调配的,主要用的是杏仁油和橄榄油,不含酒精和香料,绝对的安全。
俞安将乳液点涂在颗颗脸上,然后用两根手指的指腹轻轻的打圈涂抹,颗颗被俞安逗得直笑,应有初见状也想玩,撸起袖子一只大手就伸向颗颗的小脸,眼见他的大手即将盖住颗颗的整张脸,半路就被俞安打了一下。
“能不能像我这样用两根手指?”
应有初捂着被打的那只手,委屈的说:“能。”其实他更想反驳俞安,说用手掌覆盖面积更广,两下就能擦好,效率更高,但看到俞安的眼神后,他只能忍气吞声的屈服。
然而就要他们两人齐力给颗颗擦脸的时候,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俞安给颗颗擦脸时,颗颗不仅咯咯直笑还“嗯嗯哦哦”的捧场,而到了应有初,颗颗一脸冷漠的看着远方,甚至都不看他一眼。
夫夫两人抬头相视一望,然后同时给颗颗擦脸,这下颗颗反抗的往俞安怀中躲。
应有初不可思议的张着嘴,“安安,他…他见人下菜碟?”
俞安忍住不笑,“胡说什么,颗颗还这么小,怎么可能懂这些?”
应有初又伸手摸了一下颗颗的小脸,颗颗不满意哼唧了一声,应有初像是抓到什么证据似的,大叫:“安安,你看嘛,他居然嫌弃我?”
俞安这回憋不住了,笑出声来:“相公,可能平时都是我给他擦的,你突然给他擦脸,他有些不适应。”
应有初不信,非要把应财拉来实验一番,直到看到颗颗对其他人也是一样的反应后,才相信俞安说的话。
颗颗今天哭太久累了,洗完澡很快就睡着了,应有初抱着熟睡的颗颗,戳了戳他软乎乎的脸蛋,心里想着,他每天下班就扑在俞安和颗颗身上,也没少抱孩子,为什么颗颗对他和对俞安的态度截然不同呢?
应有初这个直男当然想不通了,他个新手爸爸,神经又大条,平时带孩子的时候经常一只手抱着,另一只手干别的事情,也不管颗颗舒不舒服,好在颗颗不娇气,不是特别难受一般不会哭,算是给他面子了。
有一回应有初抱着颗颗哄他入睡,婴儿都喜欢盯着烛光看,应有初怕晃到颗颗的眼睛,直接把他高高的抱起来,用胳肢窝夹着颗颗的脑袋,给他挡光。
应有初还贴心的留了个出气口给颗颗,然而没到三秒胳肢窝就传来颗颗震天响的哭声。
颗颗哭声一直很娇弱,应有初还喜欢叫他夹子音颗颗,但就这次,颗颗哭得那叫一个悲惨,把本来在歇息的俞安都吵醒了。
应有初直到现在都不敢跟俞安说那天颗颗为什么会哭得这么悲切。
接下来的一个月,应有初就重复着上下班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秋猎。
第108章
出发前一晚,俞安一边为应有初收拾行李,一边叮嘱着他注意安全。
“放心吧,安安,我是去文职工作的,又不是去打猎的,不会有事的。”应有初安慰着俞安。
他坐在颗颗小床前,摆弄着颗颗细小柔软的四肢,左右折叠着,他以前看到过医生给人类幼崽检查身体的过程,现在他正效仿着医生给颗颗做全身检查。
颗颗刚开始还被应有初的动作逗得“咯咯”笑,后来不知哪儿不如意了,不满的“啊”了声,一旁的俞安听到动静,过来瞅一眼,就看到应有初正握着颗颗的两只小脚往肩上折叠。
顿时,俞安血压飙升,狠狠地拍了一下应有初的后背道,“相公,你在干嘛?!颗颗还小,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挨了一巴掌的应有初悻悻收手小声说:“我注意着力道呢,颗颗不会受伤的,我只是检查一下颗颗身体的各项机能正不正常而已。”
“颗颗都三个月大了,你还没看出他正不正常?”俞安俯身将颗颗抱起来,乜了应有初一眼道:“我看你才不正常,相公你自己收拾自己的行李吧。”
说完,俞安毫不留情的抱着颗颗一边玩去了,留下应有初一个人欲哭无泪的坐在那儿。
翌日,天不亮应有初就起床了,尽管他小心翼翼的抽出手臂,俞安还是被他动醒了,两人在床上温存片刻,俞安便穿着一身雪白的亵衣,趿着鞋子替应有初穿衣。
应有初展臂任俞安攀着他的肩膀整理衣物,他不是享受别人替他穿衣,而是知道俞安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不舍。
这次秋猎时间并不长,以前的秋猎都是半个月起的,不过皇帝身体大不如从前后,秋猎这项活动更像是走个过场一般,皇帝在围场里住上两三天意思意思就得了。
加上路上消耗的时间,此行大概去个五天左右应有初就能回来了,但自他们在一起后就少有分离,现在要分开五天对他们而言不算短了。
俞安理好衣襟,顺势搂住他的腰,把头埋在他胸前,听到他闷闷的说道,“相公,你万事小心,我们在家等你回来。”
“好,”应有初低头吻了吻俞安的头顶,又道,“你在家好好的,如果有空闲时间的话,做点咱们的必备品,等我回来用。”
俞安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应有初说的必备品是什么后,面上微微发烫。
距离他生完颗颗已经三个多月了,他们也禁欲了大半年,他身体恢复得很不错,按理他坐完月子就能同房的,但应有初一直没有提出这方面的需求。
他也不好意思主动,以为应有初是因为自己生完孩子就对自己没兴趣了,他还为此黯然伤神好久,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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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到应有初这样说,他心跳不由得加快几分。
“哦。”俞安埋头闷声答应。
应有初走之前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颗颗,俯身给他掖好被角后才不舍的出发。
罗平刚上应有初家的马车就看见他摆弄着腰间的挂饰,随口说了句,“应弟,你怎么在腰间挂这么多挂饰?”
应有初腰带上足足系了三个挂饰,见罗平发问,他兴奋的便一一介绍,拿着一个环佩说,“这是俞安去年送我的生辰礼,这个是俞安前几日到灵泽道观给求的平安符,另一个是俞安做的药囊,山中虫蚁过多,他怕我被咬。”
罗平不屑一顾的“切”了声,然后“不经意”的将自己腰间的同款药囊露出来。
接着马车里就是一场无声的攀比。
两个二十多岁已经成家立业的男人,此时像两个小学鸡一样互相攀比谁更被疼爱,直到进了宫,他们才堪堪停下这场另类的攀比。
虽然这次秋猎时间不长,但随行的人依然很多,光是侍卫都带了两千人,朝中各部选出来随行臣子,加上皇帝的宠妃和一众奴仆等等,粗略估算有三千人左右。
应有初和罗平的待遇还算好,给他们配了骏马随行在圣驾后面,这三千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等到了皇家围场,日头西沉,营帐有专人早早的扎好了,除皇帝和皇子能独享一顶营帐外,其他的都是两人或者几人一顶帐篷。
他和罗平被安排到和两个随行太医一顶帐篷,标准四人间的配置。
晚饭由负责后勤的小太监送到他们的帐篷里,他们四人在帐篷里吃饭,一顿饭的时间,自来熟的应有初已经和另外两个随行的太医聊得火热了。
两个太医的年纪和他们相差不大,大概在三十岁左右,同龄人总能轻松的找到共同话题,刚开始两个太医还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但无奈应有初实在太能说了,他们出于礼貌接了一个话茬就停不下来了。
“行呀,那咱们说好了,等你们回了太医院记得带几本医书给我啊,我有个开医馆的兄弟,他就是想考太医院来着,就是苦于没有医书给他专研。”应有初边吃边说。
两个太医齐齐点头还推荐了不少典型的医书给应有初。
饭后,应有初扣着手背上的蚊子包抱怨道:“奇了怪了,我明明戴了驱蚊的香囊怎么还是会被蚊子咬?”
“山中多瘴气,毒蚊也比寻常的更加凶猛些,一般的驱蚊香囊是不管用的。”太医解释着并找出一罐止痒的药膏递给应有初。
应有初谢过后擦完药膏就要还给太医,太医让他自己留着用,因为出发前他那里还准备了很多药膏。
应有初收了药膏,从行李中找出蚊香,“还好我家夫郎考虑得周到,给我带了蚊香,不然今天晚上怕是要被蚊子咬得不得好眠。”
罗平不甘示弱的也拿出蚊香,“好巧,我家夫郎也为我准备了。”
他们早上的攀比到现在还没分出个胜负来,罗平凑上前瞥了一眼应有初手里的蚊香随后欣然一笑,幼稚道:“我的蚊香比你的好看,而且还是香的,你那个没有香料。”
应有初手里的蚊香为了便于携带就做成弯的,和现代的蚊香差不多,他家里有个三个月大的颗颗,为了他的安全着想,蚊香里一点香料都没有加。
“切,不加香料是因为我家里有小孩,你有吗?”应有初得意道。
“……”
很好,这局罗平完败。
两位太医倒是对他们手中的蚊香感兴趣,完胜的应有初心情大好的给太医讲解蚊香的制作,并现场点了一盘蚊香展示驱蚊效果。
太医大受启发,觉得蚊香的配方还能再优化一下,于是两人开始研究蚊香的优化方案。
天色渐晚,骑行了一天的应有初脸上灰扑扑的,全是马蹄踏起的灰尘,他拿着香皂便邀请罗平一起去洗漱,谁知罗平闷头想着如何扳回一局,没功夫和他一起去洗漱。
所以应有初一个人哼着小歌去河边了。
太阳落于山头,月起树梢,营帐外点燃了一个个照明的火把,不少身穿盔甲的士兵在巡逻站岗。
应有初抛着圆溜溜的香皂随着士兵指的方向没走几步就找到了小河。
小河流水潺潺,周围茂密的树林将营帐处的火光遮得七七八八,应有初借着微弱的火光找了一块石头,蹲在石头开始洗漱。
他刷完牙拿起香皂用清凉的河水一边打泡沫一边搓脸,双手掬起一捧河水正要洗掉脸上的沫子,骤然“砰”的一声水响在他耳边炸开。
“谁在哪儿?”一道陌生的声音传来。
应有初被吓得一激灵,手心里的水都抖完了,顶着满脸泡沫回答着对方,“在下是翰林院编修,不知有何贵干?”
他被泡沫蛰了眼,双眼紧闭着,听见对方不吭声,但从细微的脚步声可知对方正朝他靠近,他俯身打算洗完脸上的沫子再一看究竟。
“你脸上是何物?”对方冷声问道。
应有初捧着河水浇在脸上,泡沫很快被洗净,他不拘小节的抬手用袖子擦干脸上的水,回头这才看见对方的模样。
少年一身黑甲,墨发高束,英姿勃发,容貌昳人,若不是他那双星眸,整个人都要融入夜色中。
这身装扮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士兵,结合这次随行的名单和年龄,应有初一下就猜到此人是谁了。
是朝中定国将军之子,叶煜辰。
“见过叶小将军,”应有初直言道,“这是我用来洁面的香皂。”应有初举着香皂解释着。
叶煜辰被他一语道出身份,皱着眉头不语。
“叶小将军来河边做什么呢?”应有初好奇的问。
他对这个少年将军还挺好奇的,原著中这位将军可是新皇登基的头等功臣,深受新皇宠爱,一登基就封为昭陵王。
原著曾写到,自新皇登基以来,昭陵王常常被新皇留宿深宫探讨天下统一的大计。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反正应有初是磕到了,那可是常常留宿深宫耶!
只可惜叶煜辰是男子,不然他高低给他们撮合成一对。
叶煜辰没有回答应有初的问题,而是在应有初的上方蹲下开始洗手,他们刚刚在篝火边吃炙肉,他用匕首割下炙肉给旁人,现在手上一片油污。
清水洗不干净油污,他正打算抓些细土来试试,应有初就把香皂递到他眼前说道,“用这个吧,这个能洗去油污。”
叶煜辰瞥了一眼奶白色的圆形小物体,将信将疑的接了过去,结果这个名为香皂的不明物体出乎意料的好用。
用香皂洗过的双手不见半点污秽,手上也没有什么不适感,“这个香皂在哪儿买的?”一向少言的叶煜辰开口问道。
香皂很好用,他瞬间想要买几块香皂送给那个长相极为漂亮的男人,在他心里,那个人值得拥有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
“怀清?”
听到声音后的两人皆是起身,应有初猜测此人在寻叶煜辰,而“怀清”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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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叶煜辰的字,果然,叶煜辰回应了一声。
一个身形颀长的人从黑暗中走来,点点火光映在此人的面容上,长相极美却不见丝毫女气,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在夜色下像是一只会蛊惑人心的妖精,摄人心魂。
“七…七殿下?”
第109章
清晨红日探头,晨光熹微,八月份的天气转凉,山中的围场气温比京中更低些。
应有初缩在温暖的被窝中实在不想起来,昨夜他严重失眠了,之前一直和俞安同眠,乍然让他一个人睡,总觉得空落落的,怎么睡都不得劲儿,直到天快亮了他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会儿。
罗平和其他两个太医已经穿戴好衣物了,见应有初仍然在床上蒙着头不为所动,罗平喊了几声未果后,直接上手扯掉他的被子,将人强行拽出来。
今天是他们在皇帝身边上任的第一天,不容出现任何差错。
简单洗漱后,应有初顶着两个熊猫眼和罗平拿着鹅毛笔和纸一同前往皇帝的御帐。
等他们到了皇帝的御帐外时,发现已经有一行人整齐的排着队等着皇帝起床了,是皇子们,来围猎的五个皇子早早的来向皇帝请安。
应有初和罗平不再上前,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站定,离一众皇子远远的。
几位皇子在御帐外似乎在争论着什么,应有初瞧着昨天晚上遇到的七殿下垂头站立,沉默不语,一副与世无争,柔弱可怜的模样。
倒是和昨天晚上一言不发的将叶煜辰带走时的样子大相径庭。
七殿下身后的一位年纪稍小的皇子,正忿忿不平的与另外两位皇子争吵得满脸通红。
没一会儿,总管太监从御帐里出来,将几位皇子叫了进去。应有初和罗平这才上前在御帐外等候。
说实话,这个帘子一点都不隔音,帐中的说话声应有初他们在外面听得一清二楚,他们默默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装作听不见的样子。
应有初通过帐中的动静也知道了皇子们争吵的原因,大概就是十皇子不满意自己的帐篷想要和九皇子换,但九皇子不肯,于是就发生了口舌之争。
九皇子是先太子的嫡亲弟弟,先太子死后,他就成为唯一一个嫡长子,原本他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有嫡亲的兄长疼爱,有皇后宠爱,纵得他一身骄横的性子。
谁知,突发变故,兄长被处死,皇后虽尚在中宫却位同虚设,九皇子一下被众人推了出来,但他纨绔了这么多年,哪是一朝一夕就能改的,他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别人吵起来。
老皇帝看多了他们这种兄弟之间的斗嘴,但大清早就来烦他,他烦不胜烦的砸碎了一个杯子,十皇子和九皇子才噤声下来。
最后这场换帐篷的闹剧在最年长的三皇子调解劝导下结束。
应有初在御帐外瘪了瘪嘴,这三皇子还惯会做好人的,昨天安排帐篷的时候不出来调解,甚至在御帐外也不加以阻止,非要等事情闹到皇帝那儿了,他跳出来装好人,做出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倒是七殿下,这件事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不作声,老老实实的请安又规规矩矩的退下,在皇帝面前不刷一点存在感。
待皇子们请安完毕后,应有初和罗平经过总管太监的通报进了御帐,两人行完叩首礼,老皇帝揉着太阳穴没多看他们一眼,阖着眼睛“嗯”了声,示意他知道了。
应有初和罗平便退到一旁,静待皇帝的吩咐。
良久,皇帝才撑起身子出了营帐开始主持今日的围猎。
应有初和罗平等人跟在皇帝身后,他们拿着小本本和鹅毛笔,像极了跟在大医生后查病房的小实习生,随时随地的记录皇帝语录。
皇帝站在围场搭建的台子上,定下今日射猎的头彩,是个成人手臂长的如意,由黄金和玉石打造而成的,价值连城。
此物一出,皇子们个个摩拳擦掌对御赐的赏物势在必得,其实作为皇子,他们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拔得头筹不过也是想在皇上面前展示自己骑□□通罢了。
不过七殿下等皇帝宣告完后上前请罪道:“启禀父皇,儿臣久病未愈,体弱气短,恕不能参加此次射猎。”
皇帝睨了一眼地上的七殿下,语气淡淡道:“朕知道了,退下吧。”
七殿下叩谢后退下,继续隐入人群。
其余皇子则是换上骑装,跃马执弓,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皇帝年迈,早在多年前就不亲自骑马射猎了,每年他来猎场不过是走个形式,说完开场白基本就回营帐休息了。
这次秋猎也不意外,皇帝回营帐召见了几个大臣议事,应有初和罗平不便跟着进去,只能在营帐外等候。
严老是皇帝召见的大臣之一,来的时候见他们老老实实站在围场外面吹风,便让他们自便,只要在狩猎结束前回来即可。
这份工作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轻松,应有初和罗平道:“你想不想打猎?”
虽然每年的秋猎主要是用来考验各位皇子的骑射能力,但也没说不让其他人参加围猎,这次武官代表叶煜辰就跨马打猎去了。
“我还没打过猎呢,我们在这里坐着也没事干,来都来了,不如去过把打猎的瘾。”应有初蛊惑着罗平。
一句“来都来了”将本就动摇的罗平彻底说服。
两人在自己的帐篷里换上骑装,又挑了两匹骏马,挥鞭策马进了山中狩猎。为了不和各位皇子撞见,他们特意选了一个没什么人去的方向。
秋日正是动物储存脂肪的时节,现在的动物个个吃得肥美诱人。
罗平自幼有家父培养,箭术精湛,几乎箭无虚发,不一会儿他就射到三只野兔了。应有初箭术虽没有罗平好,但眼力过人,就是十箭能有一箭射中猎物就不错了。
故而每次都是由应有初发现猎物,然后他第一箭没射中,让罗平发现了,再由他一箭射中猎物,罗平就跟在应有初后面捡了不少的漏。
“罗兄,你好赖皮呀!这只小鹿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应有初收了弓箭,之前的野兔和果子狸这类小型的猎物被罗平抢了去就算了,但这只小鹿是他进围场后看到最大的一只猎物了,他怎么甘心白白让给罗平呢?
“怎么能说是抢呢?这猎物自然是谁射到就归谁。”罗平大笑着翻身下马,正要捡起地上的小鹿,突然听到不远处林中传来的一声虎啸。
顿时,两人脸色具变。
“这皇家围场还有老虎吗?”应有初不可置信道。
按理来说,像老虎和黑熊这类危险系数高的动物都不可能出现在猎场才对。
罗平果断扔下猎物,翻身上马道:“去看看。”
应有初扬鞭跟上罗平的步伐,如果可以,他也不想跟上去,那毕竟是老虎,稍有不慎就会葬身于虎口之中。
但他们若是不去,万一有人遭到猛虎的袭击怎么办,他们怎能见死不救。
随着距离的靠近,应有初隐约间能看到一个人影正与猛虎搏斗,说是搏斗不如说是单方面的被老虎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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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力量在老虎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以躲避为主。
而在前面的罗平已经挽弓射箭了,一支箭羽急速地穿过林间射到老虎的背脊上,虎躯一震,老虎吃痛的仰天长啸。
与猛虎搏斗之人抓住机会,手执长枪朝着老虎的眼睛奋力一扎,不料被老虎躲开,长枪只在老虎的脸上留下一道划伤,也彻底将其激怒。
应有初他们赶到时,看见一只身长近两米,体重约为三百斤的亚成年虎正愤怒的嘶吼着。而一旁在地上的人手握长枪,纵然他肩头已经受伤,血液洇红衣服,却依旧枪头紧对猛虎,眼神透出狠厉。
叶煜辰?!
不容他多加思考,他拉满弓,对着老虎射去,这次竟然误打误撞的让他射中了,一箭射在老虎右眼,老虎伏地用爪子扒箭。
趁这个空隙,应有初朝叶煜辰伸手,想要将人拉上马逃命,结果叶煜辰并不打算离去,反而端起长枪直奔猛虎命门。
老虎也不是吃素的,张开血盆大口就要一跃而起,千钧一发之际,罗平一箭射中老虎的后腿,老虎跃起时一偏,叶煜辰的长枪直捅猛虎的大口,力道之大,将其脑袋捅了个对穿!
老虎轰然倒地,挣扎片刻断了生息。
两人迅速翻身下马,叶煜辰刚经历完一场恶斗,失力跪倒在地。应有初看着他肩头的伤应该是被猛虎利爪所伤,现在仍然流血不止。
罗平蹲下检查猛虎死没死,应有初扶着叶煜辰果断扯下自己的衣袍,低声一句“得罪了”,便利索的扒开叶煜辰破损的衣服,要给他包扎止血。
不曾想,叶煜辰一把扼住应有初的手腕,面上是还未来得及收回的狠厉,“不必!”
应有初对待伤员当然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将叶煜辰的手掰开,“不必什么不必,你伤势太严重了,必须止血,放心吧,这件衣服不会让你赔的。”
说着不顾叶煜辰的反对开始对他的伤势进行包扎,然而应有初却在他肩胛骨处看到一颗如鲜血般的红痣,他还不确定的擦了擦,确定不是血,是擦不掉的哥儿痣。
应有初手一缩,满眼惊讶的望向叶煜辰。
“你要是敢说出去……”
叶煜辰还未说完,应有初十分识抬举说道,“说什么?我什么都没看见!”
应有初咽着口水,快速地包扎好,然后起身保持安全距离。罗平转头和他们商量着怎么回去,这时,一支利箭朝他们射来。
应有初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嗖”的一声,箭就精准的插在猛虎的头上,接着就是一片欢呼和祝贺声。
“恭喜三殿下,贺喜三殿下!”
“三殿下威武!竟能一箭将猛虎射杀!”
“三殿下箭术了得,猛虎也能一箭射死,真是神勇无比啊!”
……
第110章
“参见三殿下。”应有初三人对着马上的三殿下行礼道。
“免礼。”三皇子挥了挥手,吩咐旁边的下人道:“去把拿只老虎抬过来,给本王好好看看。”
三皇子高高在上的睥睨着马下的老虎,嘴角勾出一个弧度,“今日本王猎得猛虎一头,尔等通通有赏!”
应有初皱着眉头,这老虎分明是他们三人合力杀死的,三皇子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想空手套白狼。
“还请三殿下慎言,这虎……”
他还没说完就被旁边的叶煜辰打断,“下官狩猎至此偶遇猛虎,幸而三殿下出手相救,才让下官免于虎口,下官多谢殿下救命之恩。”
应有初缓缓转头看向叶煜辰,对方朝他暗暗的摇了摇头,他心领神会的低头不语。
三皇子显然不满应有初一开始的反对之声,“本王瞧着你眼生,叫什么?在哪儿当差?”
应有初沉下一口气平静的回答:“下官是新科进士应有初,在翰林院当差。”
“那这位进士郎好好想想,你刚刚要说什么?”三皇子语气中不掩威胁之意。
应有初垂眸行礼道:“殿下仗义相救,箭术惊人,大越有三殿下,实乃大越之幸。”
三皇子听到应有初妥协后的马屁,只觉身心舒畅,仰天大笑后携着一众奴仆欣然离去。
留在原地的三人面面相觑,最后应有初打破寂静,“我们也该回营帐了,叶小将军的伤势要紧。”
罗平点头,叶煜辰的伤看起来挺严重的,现在面上苍白无血色,他在上前扶叶煜辰的功夫,应有初已经一跃上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