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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主院灯火通明,还未进院子就听到了柳芽的笑声,柳芽笑声很清脆,让人一听就能听出来他的声音。
还有其他人的声音,他方才还幻想沈云棠害怕的所在床上瑟瑟发抖,看到他回来,会哭着扑进他的怀里,单是想想就让他受不了,难受的不得了。
可是他回来后,却发现他们也在聚餐,原来他走后,沈云棠就已经想到了,这么大的宅子,他自己在屋子里肯定会害怕,他想过去元宝和柳芽那个院子那边,或者把他们请过来,后来想了想,这么大的宅子,不如给他们也留个院子。
平日里他们在那边工作,放假的时候来这边住。
林鱼家住在附近,他让林鱼家的车夫帮忙去送信,把他们接了过来。
元宝还没见过这么大的宅子,听说还能选自己的院子,开心的进去选了个大屋子,野狗也跟在他屁股后头,高兴的傻乐。
以前他们的住宿条件有限,就只能两个人住在同一间,可是现在不同了,不论是沈云棠给他们买的大院子,还是这边,都可以给他们一人安排一间单独的屋子住。
可是野狗却一直粘着元宝,要跟他住一间屋子。
野狗刚来的时候是个才八九岁的小孩子,现在已经十几岁,有个少年人的样子了,也长高了不少,手长脚长,瘦高个,因为一边眼睛受过伤害,所以他总是将一边的眼睛用头发遮住。
程烨然说他这发型太过非主流了,干脆给他做了个眼罩。
但是他做的太差了,还是沈云棠修改过后才能用。
这个眼罩带上之后,野狗倒是像个中二病了。
他平日里是元宝的小帮手,元宝又可怜他的身体残缺,把他当做亲弟弟一样疼爱,允许了他一直跟着自己住。
柳芽也挑选了一间屋子,他跟沈云棠商量,想搬过来住,那边全都是男人,他有些不习惯。
以前跟元宝他们一起住在一个院子里,还有芦苇有林鱼、沈云棠在,现在他们都不在了,自己有些害怕。
害怕倒不是害怕元宝他们,元宝已经变成了他的闺蜜,三哥四哥也是他的表哥,他不会害怕他们,只是觉得那个院子又要住人,又要做生意用,当仓库搞批发,会有许多外人进出,住在那边他更害怕的是外人。
住到沈云棠这边,跟沈云棠离得近,还跟林鱼也离得近,他心里能更有安全感。
沈云棠听了他的想法,让他搬过来住,以后可以雇个车夫,专门给他用,他可以让车夫拉着他去院子那边做香肠,也可以让这个车夫运送货物。
以后香肠生意就专门交给柳芽去做了,他还有其他事情要忙,柳芽已经跟着他好几年了,也可以独当一面了。
三哥四哥也分别给他们了新院子,四哥继续跟着元宝忙活,三哥帮他们做唇膏、口红的包装。
最近程烨然还想让三哥帮忙研究一下缝纫机的桌子,虽然大部分零件还需要找个铁匠去做,但是可以让铁匠做零件,多找几个不同的铁匠,这样也不会让一个铁匠了解缝纫机的全部零,破解了缝纫机的做法,做了零件会来让三哥帮忙组装。
吃饭的时候他们还商量了一下以后得打算。
元宝说想要再开一家店,不跟林鱼一起做,他还想要一个跟县城那样的二层楼,弄成差不多的格局,他可以在二楼吸引人。
而且他现在有小将军的保护,也不怕会有人对他怎么样,即便对他有非分之想,他是男人,也不怕这些。
沈云棠说其实可以把他男人的身份恢复,总比别人发现要强许多。
元宝也在想,感觉香皂的销量不如以前了,就算他再怎么美,也有审美疲劳的一天,而且香皂一块也要用两三个月,还不如直接卖小卡片,不带香皂。
不过之后还要做口红,做三个颜色,程烨然已经将口红做法教给了元宝,三哥也过来了,他们可以一起研究新包装。
他还是想要弄个盒子包装,上面也可以印着柳芽的画像,无论是自己买还是当礼物赠送的时候带个包装也更好看,而且柳芽的杂志卖的也不错,除了杂志之后唇膏销量都增加了不少,之后的口红也可以红盒子,印小卡。
但是柳芽毕竟是个真哥儿,怕他会因此惹上麻烦,元宝提议把自己的画像也印几个在口红上面,他暂时也不用暴露自己男人的身份,有人问他是男人,他就说自己是男人,没人问,就不说。
他自己规划好了未来怎么走了,沈云棠也劝不住,而且香皂这条线一直都是元宝来做。
他准备把林鱼那边的香皂也都撤下来,只在元宝那边卖。
林鱼那边主打衣裳、染布面料和杂志。
沈云棠想开个染布坊,有些面料可以大规模生产,但是一部分继续弄成限量,越是限量,越是能体现身份和价值,能卖更高的价格。
程烨然回来的时候,听到的是他们激情澎湃的讨论未来的事业。
程烨然拍了拍手:“好了,各位小朋友们,时间太晚了,该睡觉了。”
“可是这个时间好早,才刚刚天黑不久。”元宝还想再待一会。
“好吧,是你堂哥上了年纪,需要早睡早起了。”程烨然并不是年纪大了需要早睡早起,而是想要赶快抱着老婆睡觉,所以他着急的把他们都给赶走了,抱住老婆,“天好黑,我回来的路上好害怕,想一回来就抱住你,想要安慰,结果却看到你跟他们有说有笑的,一点都不关心我。”
程烨然拉住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胸膛上,“你摸摸我这里,摸到了什么?是不是被冷落的心寒?”
“我只摸到了胸肌。”沈云棠忍不住捏了捏,笑着仰头看他。
“你今天又喝酒了吗?”程烨然以前只在他喝醉的时候见过他这样的一面,清醒的时候顶多见过沈云棠主动说要,但是说了一句就害羞了,哪里会像现在。
他凑近闻了闻,没有酒味。
“今天高兴。”沈云棠好不容易大胆一把,还被他弄得不好意思了,抽回手就要走。
程烨然追上他,抱着人就回了房间。
激烈的一夜之后,第二天他也没能起得来床,行李都是程烨然一个人收拾的,他躺在床上指挥了一部分。
元宝他们去看铺子了,柳芽去找林鱼,准备让林鱼帮忙给自己找点人手,以后香肠的事沈云棠说全部交给他来管,他一个人可不行,得多招些人手回来,最好还都是哥儿或者女郎们,年纪大小无所谓,能干活、人好相处就成。
至于男人,他就不考虑了,跟男人、尤其是不熟悉的陌生男人接触,总让他有种窒息的感觉。
林鱼今天的铺子里有些忙,柳芽暂时帮他忙活了一阵子,下午人才渐渐少了些,他准备让两个丫鬟留下来看铺子,他跟着柳芽去牙行问问。
不过林鱼目前为止一直用家里的人,还没有去招过工,他将家里的婆子带了出来,她比他们两个更加成熟,懂得也多,有她在,他们两个至少不会被坑。
林鱼说让他在店里先等待一会,他去把婆子叫来,他们就走。
林鱼才走,世子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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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子好不容易可以自由出入王府了,高兴地每天都往外跑。
今天他想亲自过来瞧瞧有没有新杂志上架,结果就看到了店里一抹熟悉的身影,那不就是杂志上的妖精嘛!
他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没有看错。
他一个健步冲过去,跳到了柳芽的面前,“嗨,小妖精,你也来京城了?你跟你家书生一起来的嘛?你家书生太穷了,不如跟着本世子吧。”
他平日里说话就直白,做事更直接,平日里看上谁不说话,直接绑走,跟柳芽说这么多,还是因为他有了想娶柳芽的心思。
他认为柳芽长得漂亮,还是个妖精,若是自己娶了个妖精,那得多轰动啊,他平日里就喜欢做这种引人注目的事,不过大部分都是蠢事,吸引来的也是嘲笑,但是他却不自知,还以为自己人格魅力大。
柳芽被突然蹦出来的男人吓了一跳,反应了一会才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觉得这人自称世子是在骗人,世子是王爷的儿子,怎么能这般蠢?
他也没给对方留面子:“我讨厌男人,你理我远一些。”
世子一听,深受打击,“你是不是放不下你家书生,才用这种话拒绝本世子?你就不怕本世子杀了书生?”
“你杀不了他,”柳芽看他蠢,故意用骗小孩子的语气骗他,“你都知道我是妖精了,妖精最爱的就是吃人,那书生已经被我吃进肚子里了,正巧我现在饿了,你想成为第二个他吗?”
世子被他的话吓了一哆嗦,后退了好几步,然后慌乱的跑上自家马车,赶忙回了王府。
可是回去之后,他又想到了柳芽的容貌,威胁他要吃人的柳芽更增添了一副妖艳感,让他控制不住的被吸引,他用被子蒙住头,蜷缩着身体瑟瑟发抖:“完了完了,我一定是被妖术给蛊惑了!”
第122章
程烨然被分配去了翰林院做修撰,从六品的官职。
他还以为皇上对他偏爱,会给他封个高官,没想到并没有给他任何特权,之前扬诗名就被封了这个官,今年扬诗名已经升官,从六品变成了正六品。
听说皇上很赏识他,亲自给他升官,皇上看重他不跟任何官员拉帮结伙,拒绝了许多高官的联姻,再加上他能力出众,皇上需要真正有能力的人为他办事。
不过他也引来了许多人的嫉妒和不满,本朝一年举办一次科举考试,翰林院的人才太满了,晋升空间少,比他来的早的人都没有他晋升的快,很多人都看不惯他,故意在背后搞小动作。
不过扬诗名虽然看着严肃古板,但是他其实也很聪明,总能化解那些陷阱。
现在程烨然也进了翰林院,扬诗名原本想跟他说,暂时先不要让别人看出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程烨然耸耸肩,觉得无所谓,“看来你的消息不太灵通,皇上赏识你,他们才嫉妒你,想必他们也知道皇上赠送了我一套宅子,他们会怎么想我?”
“你为何没与我说起这件事?”扬诗名听说了皇上给他送宅子,但是这些天他们一直都没有见过面,扬诗名
也听说过一些风言风语,但是他觉得若是真的,程烨然会跟他讲。
“我是想问你皇上到底是什么意思,让你帮我参谋参谋,但是后来我又觉得还是别连累你了,最好不要猜皇上心思,这对你我都没有好处。”程烨然和沈云棠那天看过很多套宅子,但是只在这一套宅子门口说过想要买这套,但是太贵了还是算了的话,皇上恰巧就送了这套,是巧合,还是因为皇上像影视剧里那般,有自己的暗卫,可以听到他们每个人说什么。
扬诗名听到他这般说,还挺敢动的,若是扬诗名,也会这样对待程烨然,他觉得做人就该如此,可是入朝为官之后,遇到了他见都没见过的老乡、同书院的同窗们找他帮忙,还是一些不顾他死活,不管他会不会丢掉官职的事,他不帮忙,那些人还会恼羞成怒的说他太死板,说他总是这样守规矩,这辈子都不会有大出息。
唯独程烨然,会担心他会不会被连累,这个朋友算是交对了。
程烨然去上班之后,发现他跟别人一样,按部就班的工作,皇上没交代给他特殊任务。
之前他还猜测皇上若不是看上他了,就是想让他帮忙做点事。
比如说想要进行改革,但是朝中无人支持,让他帮忙想办法。
或者是嫌弃皇亲贵族们俸禄太多又不做事,想把他们的俸禄减半。
或者是有奸臣架空皇帝,让皇帝成了傀儡,皇帝想让他帮忙铲除掉奸臣,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般。
可是电视剧跟现实是有差别的,他根本没有等来这样的机会,就只是每天上班下班,而且上班内容还挺清闲,人太多了,好几个人干一份活,一会就能做完,为了不显得很清闲没事做,大部分人都在磨洋工,喝茶看书,把工作推给程烨然这个新人来做。
程烨然倒是无所谓,他也不习惯和这些人合作,怀疑他们会给自己拖后腿,工作量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他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说不准下一个升职的人就是自己。
沈云棠刚到京城,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他像程烨然那样,写了个计划表,这样可以更加清楚的知道下一步做什么,落下什么没做。
第一步还是要把家里弄好,然后再去搞工作上的事情。
他准备给家里雇佣一些使唤的人。
林鱼家的丫鬟婆子比较熟悉京城,沈云棠没有自己乱找,怕被坑了耽误时间,也影响以后做生意的时间,不如省些麻烦,直接去找了林鱼,让他家的丫鬟帮忙。
林鱼以前很依赖沈云棠,他胆子小,总是强撑,但是强撑的时候心里总是想着沈云棠,想着沈云棠在就好了,或者若是沈云棠来做这件事,会是怎么样。
现在沈云棠主动来找他帮忙,他非常开心,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沈云棠的依靠。
两个丫鬟听说沈云棠想要雇佣人,劝他:“不如买一些下人回来,买回来的比较忠心,卖身契捏在你手里,他们也不会做背主的事,程大人身份特殊,若是家里的人被买通了,泄露了家里重要的东西,会引来许多麻烦。”
沈云棠原本想说程烨然不喜欢买卖人口这种事,但是听到两个丫鬟的劝告,又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
之前家里又是工作又是住人的地方,他经常在家,他不在家元宝或者柳芽他们也都在家里,他们的院子外人不敢进去。
可是以后他们雇佣人之后,家里人经常要出门工作,屋子里许多网购买的东西就要藏好了,万一暴露了就完蛋了。
买下人确实更加稳妥一些,两个丫鬟还劝他,说就算他们不买,这个买卖下人的制度也不会消失,若是那些人被沈云棠买走,沈云棠一定会善待他们,可若是被别人买走了,说不定会被虐待,沈云棠还算是救了他们呢。
沈云棠让她们带自己去瞧瞧人,两个丫鬟说不用那么麻烦,叫人牙子把人领到家里去挑选就可以了,最好要摆出气势来,不然人牙子也会看人下菜碟的。
她们两个也会去帮忙挑选,还可以帮忙做培训,她们两个以前在将军府的时候,也是被大丫鬟培训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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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回来的人不培训不行的,而且她们两个也能顺便看看买来的新人心思正不正。
林鱼说他们家小,很多事情自己做也可以,不如让两个丫鬟过来帮沈云棠一阵子。
其实他自己都想搬过来,他特别怀念当初住在一个院子,开开心心热热闹闹的日子。
只是现在他的身份怕是不合适,他是驸马的前夫郎,程烨然又是翰林院的修撰,传出去不好听。
沈云棠说反正离得近,他可以每天过来这边吃饭,林鱼听后非常高兴,“别说来吃饭了,让我来这边做饭都行。”
“怎么能让你做饭,我会请人过来做饭。”程烨然和林鱼他们一起挑人。
买人比雇佣帮工还要麻烦一些,毕竟帮工用着不合适,可以随时辞退,换新的,若是买来的人不合适,那就得重新卖掉,有些人家甚至直接杀了。
他们的卖身契被主人家攥在手里头,要打要杀都是主人家说的算,不过一般也不会随便打死,传出去对名声不好,有些不会将人打死,而是打到半死,随便找个地方一扔,任其自生自灭,那样也跟死了差不多。
沈云棠是做不出这种事情的,就连把人卖掉的事情他也是做不出来的,所以要在挑选的时候好好选择。
他问了人牙子可不可以先选中了试几天,合适了再买。
他还在想,若是对方不同意,就给对方一些钱,没想到人牙子一下子就同意了,还非常讨好的说送几个给沈云棠都行。
人牙子的语气,好像不是在说人,更像是送大白菜似的。
他们的宅子比较大,每天都需要人来打扫院子,不然院子就容易落灰尘、或者枯树叶之类的,把院子弄得很脏,还要人来修剪花草,不然院子里很容易被杂草弄出荒凉感。
沈云棠最怕家里变得跟个鬼屋似的,所以需要买许多的下人,扫地的下人暂时先买了五个,粗使丫鬟洗衣服煮饭的丫鬟买了十个。
那两个丫鬟说他身边还要两个伺候的丫鬟,伺候他穿衣服梳头发,还有程大人也需要人来伺候,程大人跟以前不同了,做官了衣冠要更加严谨一些,不能出错,有人专门打理更好一些。
沈云棠赶忙摆手,“这些我自己会做的,不需要别人帮忙。”
“以后你忙起来,就需要人来帮忙了。”林鱼在沈云棠耳边低声说,“一开始我也不习惯,她们帮我穿衣裳梳头发,还要给我夹菜,我不叫她们做,她们都不愿意,后来我就习惯了,沈哥是官夫人了,需要人照顾嘛。”
那两个丫鬟也劝他,说:“您是官夫人,以后要跟其他官夫人应酬,若是身旁连个丫鬟都没有,会被别人瞧不起。”
沈云棠听到会影响自己夫君的仕途,那就不能马虎了,让林鱼的丫鬟帮忙挑了两个。
还有门房、小厮、车夫、护院这些也都挑了一些。
原本说不买人,现在却买了三十来个人,若是他们用之前的小院子,估计五六个人就够了,现在院子大了,需要的人也多了。
人一多,认都认不全,不过林鱼的两个丫鬟说,不用沈云棠来认他们,他们会争着抢着在沈云棠面前争取露脸的机会。
程烨然上班一天回来,发现家里多了这么多人,就连晚上吃饭的时候身边都跟着两个人给他们夹菜。
程烨然非常的不舒服,还好晚上睡觉的时候没人在房间里,他搂着沈云棠,委屈的趴在他怀里,“我好不习惯。”
沈云棠摸摸他的头,“你以前家里不是很有钱么?难道家里没有使唤的人吗?”
“当然有,去别人家的时候,也看到过他们家佣人站在身后,但是我家没有这个习惯,我家的佣人只是帮忙打扫、做饭,后来我自己搬出去住,都用高科技,只有家里的保姆过来帮我做饭。”程烨然习惯自己一个人住,而且全屋都可以用智能家电,像开灯拉窗帘这种事都不用自己亲手动,扫地也有扫地机器人,洗完有洗碗机,洗衣裳扔进洗衣机、烘干机,只有熨烫衣裳、叠衣裳这些琐碎小事需要阿姨来帮忙。
“你不习惯,下次不要让他们进来帮忙了,之前他们还说要帮你脱衣服穿衣裳呢。”沈云棠庆幸还好没有叫他们帮忙脱衣裳,不然程烨然得不习惯,“今天这些人都是买来的,你不喜欢这样,我这样做,你会不会不开心?”
“之前我说了嘛,这个家以后交给你来管,你的决定自然有你的理由,我相信你。”程烨然说着仰着头看他,“咱们现在是不是该做点正事?”
“什么正事?”沈云棠问他。
“不想要孩子吗?”程烨然凑近在他嘴巴上亲了一口,“争取今年怀明年生?”
沈云棠听到他这样说,想到了之前他跟程烨然说过这样的话,脸刷的一下红了,但他还是用力的点点头,很期待明年的小孩子出生。
第123章
沈云棠第二天上午一副被滋润过后红光满面的样子,比起之前的腰酸背痛,这次倒是从中得到了更多的趣味。
他觉得没准昨天晚上就能有孩子,他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幻想着孩子的快些到来。
柳芽正好看到了这一幕,惊讶地跑过来问他:“表哥,我要有小外甥了?”
“没有,我就是肚子有点疼,揉揉肚子。”沈云棠红着脸解释,哪能这么快,昨天才做今天就说有孩子了,说出来会让柳芽猜到他昨天做了什么。
“最近天气忽冷忽热的,是不是受凉了?”柳芽劝他注意着一点,“我今天还有好多事要做,你自己喝点热汤吧。”
柳芽也选好了帮工,今天着急去给他们分配工作任务。
除了这个,他还要重新去定做一块牌匾,挂在他们的小院子上面。
还要开一家香肠铺子,铺子找个小一些的就行,每天可以零卖一些香肠,也可以做宣传,告诉他们批发香肠的地址。
京城里人多,香肠应当会卖的更好。
沈云棠还打算把小面馆开到京城里,来京城之前他想至少开五家,可是到京城之后,他发现京城实在是太大了,开二十五家都行。
而且店面不用开太大,能放四张桌子就行,面的价格方面他和程烨然也商量过。
原本程烨然说想要跟县城一样,以后无论在哪个地方开面馆,都要一个价格,全国统一价。
可是沈云棠去了京城里的几个菜市场询问了一下肉价,发现这边的肉价比小县城贵了许多,若是统一价,每碗面都得赔十几文,一碗面才十几文,这还不算房租人工成本。
京城的任何东西都比县城里的贵,房租更贵。
他们这个朝代比较富裕,他从穿越后经历村里的那场天灾之后就发现了,他们村里那场冰雹过后,许多人家都损失了一大半以上的粮食,但是村里人大多都有存款,就算遇到了天灾也能应付过去。
程烨然按照未来人思维,想着那些连锁店都是弄全国统一价,他也想着弄个全国统一价,看来京城不适合这个方法。
沈云棠说不如按照每个地区的物价来定面的价格,就定一个当地最低价,好吃又实惠。
沈云棠一口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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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三家铺子,一边装修店面,一边招人培训,找会煮面的人来做。
先开三家面馆,把这个面馆的名气给打响了,之后再招加盟商,一共再招十几家,之后再从京城发展到周边。
除了小面馆,其实他一直还想开一间大酒楼,这个大酒楼除了各色菜品之外,他还想把点心加进去,他学习了烤蛋糕,奶油也学的差不多了。
最开始他打算开蛋糕店,程烨然说蛋糕店也可以弄成全国连锁店,但是蛋糕这种东西要他亲手做,面馆可以弄调料,但是做蛋糕的东西都是这个时代能买到的,很容易就让人家学了去。
直接开一间大一些的酒楼,什么都卖,可以更加方便一些。
而且他要做的不仅仅是蛋糕,还想做其他的菜,一间大酒楼能满足他的所有想法。
但是现在开大酒楼,不知道会不会太招摇了,毕竟程烨然才刚刚做官。
他特意问过程烨然,程烨然说应当没什么问题,还跟他说要不然他们先多去几家酒楼看看,看看京城里的行情之后再开酒楼。
他们家附近就有一家酒楼,这家酒楼也是三层,但是比望春楼大多了。
这件叫金玉楼,一共由四座楼围在一起,围成了一个口字型,从其中一座楼进去之后,能看到四座楼中间围着一个露天的舞台,白天有唱小曲的,晚上有跳舞表演,这四座楼的楼上包厢有对着外面街道的,也有对着中间舞台的,对着舞台的这一面正好可以看表演。
他们去金玉楼的时候正是晚上,舞台上有几个穿着艳丽的西域舞娘正在跳舞。
她们穿着有些清凉,把沈云棠看的面红耳赤,赶忙转开了头。
程烨然看他这样害羞,问他:“你们哥儿看到女子也会害羞嘛?哥儿对女子的心情跟男子面对女子的心情是一样吗?”
沈云棠摇头:“我不清楚,但是以前哥儿是可以跟女子成婚的,甚至哥儿也能跟哥儿成婚,哥儿可以让女子或者另外一个哥儿怀孕,但是后来律法规定哥儿只能跟男子成婚,可能是因为男子数量更多,哥儿和女郎数量少,或者是为了能生更多的孩子,若是一个哥儿和一个女子在一起,他们就只有一个人能生孩子,若是他们两个分别嫁给不同的男人,那么这个哥儿和女子都能生孩子两人。”
“原来是这样,那哥儿跟哥儿在一起,那不就是两个人都能生孩子,为什么哥儿跟哥儿不能成亲了呢?”程烨然觉得这条律法的存在,才让哥儿的地位变低的,在他们这,谁嫁人谁的地位就低,女子和哥儿一样,地位都不高。
两个人选了个三楼的包厢,对着外面街道的包厢,夜晚的京城就连街道都更加繁华漂亮,虽然没有电灯,但是每家都会挂着各色的灯笼,别有一番风情。
他们选择对着街道的包厢,也是因为这边封闭性好,可以关上门网购。
他们来之前就已经将三种口红色号给做好了,衣裳也弄完了,给柳芽穿上拍了照片,就差找画师。
今天程烨然就给画师发了图片,让他把这三套图画九张广告图。
第三期杂志以柳芽为主,元宝为辅,除了他们两个的图片之外,剩下的都放店铺广告。
把京城的面馆位置、林鱼的铺子位置、林鱼定做衣裳染布颜色、香肠等广告全部放在杂志上,这次还要再写一个小妖精故事。
这次就不写书生了,给他换个其他相公,要跟口红有关系。
这次有了主题,他提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一些,他跟画师提的意见就是妖精主题,要那种妖艳的、勾人的,一看就是魅惑人的妖精的画。
还要把瞳孔颜色改变一下,若是头发颜色改了,再画一对尖耳朵或者动物耳朵。
周画也考上了,他们的印刷厂也要搬到京城来,但是印刷厂搬的东西要更多,会慢一些,在京城找个大院子也不容易,太贵了。
程烨然说给他投资,帮忙租大院子,就算他帮忙出钱,印刷厂再开起来还需要时间,第三期杂志估计年底才能印出来了。
这个秋天又出了一件事,夏小五考上了举人。
第124章
夏小五跟上辈子一样,只考到了举人,被分配到了一个偏僻的穷苦的小县城做县令。
他还挺庆幸,被分配的越偏远,就越是遇不到程烨然。
若是他做了状元,早程烨然一步进京做官,肯定要打压报复程烨然,他觉得自己会这样做,程烨然也会如此做。
他去的地方穷苦,物价也低,轻轻松松就买了一间大宅子,只是宅子的装修比不上京城的气派,比村里的好一些。
但是他们家已经很满足了,在村里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把,将那些曾经嘲讽辱骂过他们的村民们吓了个半死。
到了小县城之后,夏小五想终于不用忍了,他随便找个借口杀了沈云风,沈云风的家人离得那么远,难道还能成为他的依靠?为他做主?
可是这时候出了一件事,跟上辈子一样,知府说很赏识他,想要把女儿嫁给他。
他的女儿生不出孩子的事被城里一个大夫传了出去,那个大夫已经被知府给杀了泄愤,但是这闲话已经传出去了,他们整个省都知道了。
他跟夏小五说嫁女儿给他的时候,夏小五对此也是知情的。
他不想娶一个不能生孩子的人,但是知府劝他,孩子谁生都可以,最主要的是看谁养,若是一个乡下哥儿生了孩子,养出来的也是一个乡下野孩子,他们家的女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举手投足都透着富贵,孩子跟着她长大,也是个富贵命。
夏小五也听出来了知府的意思,若是他做了知府的女婿,攀上了这颗大树,以后也能跟着大富大贵,若是不答应,怕是要被知府穿小鞋。
而且他正想找机会除掉沈云风,知府大人给了他一个机会。
但是现在他要回去稳住沈云风,等沈云风把孩子生下来,顺便就可以铲除掉沈云风了。
他愁眉苦脸的回到家,沈云风担心的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
现在沈云风已经后悔嫁给他了,上辈子他嫁给了程烨然,夏小五是个县令,他羡慕堂哥能做县令夫人。
可是这辈子程烨然却进了翰林院,而夏小五还是个县令,这样对比之下,夏小五就什么都不是了。
他经常后悔,为什么当初要骗堂哥去洗衣裳,若是依旧是自己去洗衣裳,嫁给懒汉的人是他,他现在也能进京,跟着程烨然一起过大富大贵的日子。
现在看到夏小五愁眉苦脸的回来,他担心的不是夏小五,而是怕夏小五这个蠢货犯了什么错误,把官职给丢了,他们又要回村。
离村之前,他已经把能得罪的人都得罪了,骂了好多人,他可不想灰溜溜的再回到那个村子去。
他问了夏小五好几遍,最开始夏小五还什么都不说,后来问多了,夏小五就说知府要把女儿嫁给他,若是他不同意,他这个官怕是做不成了。
夏小五搂住沈云风的腰:“我不要他的女儿,我只要你,你放心,我没有答应,咱们过几天就回村,我跟你做一辈子的神仙眷侣。”
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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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听这话,脑子里嗡的一声,他好不容易才做了个官夫人,怎么还有人来跟他争抢?
而且对方还是县令的女儿,进了府,他们两个就算都是妻,对方也能因为身份压他一头。
但是不同意,夏小五就做不了官,他眼珠一转,想出来了一个好办法,他提前把管家权捏到自己手里头,到时候就算是知府的女儿来了又如何,家里的下人都是他的人,知府还能把手伸到他们后宅来?
夏小五掩盖住心中的欣喜,“你对我真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掉你的恩情,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我想要什么都给我?我要家里的管家权,家里的大小事务,还有你的俸禄都要给我来管,她嫁进门之后,也不能转给她。”沈云棠趁机把婆母手里的权利要过来。
夏小五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沈云风自从上次的事之后,就每天指挥他们家里人做这做那,跟大爷似的啥也不干,但是却从未做过一件对他们家不利的事情,管家权和钱在他手里,他也弄不出什么乱子来,左右不过一两年时间。
他去跟夏母商量,夏母最开始非常反对,她好不容易有了个做官的儿子,家里买了不少下人,她平日里的爱好就是指使这些下人们干活,一刻也不能休息,休息了她就用鞭子抽人,看着那些下人痛苦还不敢反抗的样子,她就特别爽快。
这老夫人的瘾还没过够呢,怎么能交给沈云风?
夏小五把前因后果给讲了一遍,夏母听了,高兴地不得了,不仅能攀上一门好亲事,还能要了沈云风的命,想想就更痛快了。
她交出了管家权给沈云风,沈云风得到管家权之后,对下人们没那么严厉了,对他们还不错,收买了家里下人的人心,大家都很听他的,这些人大多都是本地人,他们跟沈云风说了知府女儿的情况,说她生不出孩子来。
沈云风听到这话,心里有些害怕,她生不出孩子了,自己生了孩子岂不是要抱给她来养?自己还能活命吗?
他能这样想,是因为他换位思考了一下,若是他有这般的身份地位,生不出孩子来,一定会这样做。
不仅要抢孩子,还要杀生母,不然自己养大了孩子,孩子转头孝顺生母去了,他这些年的辛苦不就白费了。
最让他笃定的原因还有,他想起上辈子自己的堂哥是难产而死,他以为是个意外,堂哥命薄,压不住这样大的福气,所以才会死于难产。
可是现在想想,一个生不出孩子的女人嫁到夏家,紧接着自己堂哥生了孩子就死了,这也太巧合了。
堂哥太单纯了,什么人都信,死的活该,可自己聪明,不能死。
他觉得自己必须得早做打算。
他叫自己身边最忠心的婢女出去打听打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婢女很快就打听回来了一些事情。
知府家的女儿生不出孩子的事闹得满城风雨之后,大家就非常关注她,她的一点点小事都会被人传出来,大谈特谈,更何况是她杀过人的事。
沈云风听到她杀过人,吓得一哆嗦,她有经验,杀自己的时候会不会更加顺手,细问怎么回事。
原来是当初她家府上有两个下人私通,其中一个丫鬟还怀了孩子。
原本她想要把这个丫鬟给赶出去,不知道谁跟那个丫鬟说小姐要打杀她。
那个丫鬟惊恐万分之下嚷嚷,说小姐一定是嫉妒她能生孩子,所以才要打杀她。
后来小姐听到这话,气的不行,把她给抓到自己跟前,亲手用刀剖开她的肚子,“你不是会生么,那就当场生给我瞧瞧。”
她若是让别人杀也就罢了,可是她亲手杀的,虽然杀得是他们家的一个下人,不算犯罪,但是传出去,却坏了名声。
沈云风了解到她脾气暴躁,还不是一般的暴躁,听到别人说她生不出孩子,一般人可能会骂回去打回去,但是她却亲手杀人,可怕的很。
知府的女儿很快进门了,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知府的女儿并没有仗着身份压他一头,甚至在成婚当天还给他敬茶,装出一副柔顺的模样。
进门三天,就给他送了不少东西,还主动跟他说话,说话时也很尊敬他,好像他在家里是最大的,而她则把自己放在一个小妾的位置上。
这让沈云风更加笃定自己的猜测,他甚至还故意说了些不好听的话激怒她,她依旧表现得很温柔,从不跟他生气,还在夏小五面前说他的好话,让夏小五多去他的屋子,她不会吃醋的。
沈云风觉得她的种种做法都表明了,她在伪装,自己命不长了。
他孤身一人在这边,夏家人可能也跟她串通好了,他想逃走都困难,而且这是自己废了千辛万苦得来的县令夫人,怎么能甘心逃走呢。
正巧这时候他怀孕了,全家人都很开心,最开始的还是知府的女儿,只有沈云风吓得后背发凉。
他故意用蛮不讲理的语气当着全家人的面指着夏小五说:“这段日子我要养胎,你必须跟在我身边,不准去她那边,看一眼都不行。”
夏小五知道他生了孩子就要死了,自然是哄着他,“我最爱的就是你和我们的孩子,我怎么会这样做呢。”
知府的女儿也表现出很大方,“怀孕的人情绪波动本来就很大,我了解,夫君就去你那边住吧,不用在意我。”
之后的每一天,夏小五下职回来就去沈云风屋里,从不往知府女儿的院子里去,沈云风也不让他去见爹娘,不准他出府,只能待在自己屋里陪自己。
夏小五心里觉得烦,但是计划眼看就快成功了,再加上沈云风也快死了,他都委屈了这么久,这点要求总要满足。
沈云风这天趁着夏小五出去办事,让丫鬟送了婆母两件衣裳,衣裳是丫鬟从外面弄来的,被包袱包着,送给了婆母那边。
丫鬟还跟婆母说是知府女儿送她的,让她不要声张,只给她了,若是她说出去,怕惹沈云风生气,沈云风最见不得她对婆母好。
婆母听了这话,心说沈云风都快死了,屁事真多,但是忍几个月而已,她也没在意,美美的穿上了衣裳。
丫鬟又去知府女儿那边,说是婆母送给她的衣裳,也用了差不多的话术,为了不惹沈云风生气,不要说给任何人听,就说衣裳是自己做的。
那个丫鬟送完了东西就出了府,从此再也没有出现在众人眼前过。
没过几天,婆母和知府的女儿就都染上了天花,公爹跟婆母待在一起,也被传染了。
家里剩下的人都从家里搬了出去,夏小五尤其在意的是自己的孩子,把沈云风也一并带了出来。
知府虽然爱女儿,但是这个年代还没有应对天花的办法,得了十个有九个得死,他也不敢去探望,请大夫,大夫都不敢进去。
最后他们三个只能死在了府里。
知府女儿的贴身丫鬟侥幸活了下来,她哭喊着说是老夫人给了小姐那件衣裳,所以才染上天花了,她要回去禀告知府大人。
夏小五听到这话,脸都下白了,还是沈云风冷静的叫人把那丫鬟给堵上嘴关起来。
沈云风拉着夏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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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的手,“你也不想让知府知道他的女儿是被咱娘给害死的吧?想保住这个秘密,赶快把她除掉。”
第125章
夏小五处理掉了丫鬟,还是担心知府会过来找他麻烦,好几天晚上睡不着家,做噩梦。
他爹娘全都在这件事中去世了,宅子也暂时住不了了,需要烧药草熏屋子消毒,等一阵子才能搬回去,他也是受害者,他想就算知府心疼女儿,也不会追责。
沈云风却想让夏小五利用好这次机会,知府的女儿是从他这死的,就算知府不来追责,也会在心里记恨他,他们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但是让夏小五去知府那边闹一场,就说是知府的女儿买的衣裳有问题,送给了婆母,他爹娘才生病的,让知府心声愧疚。
……
周画家的印刷厂总算是弄好了,程烨然将几张稿子交给周叔,有第三期的杂志,还有口红的包装。
周叔说:“我这些徒弟都是成手了,你放心,这次保证比平时印的还快。”
“真的?虽然元宝的铺子还没开,但是我想着印点画本子。”他一脸放心吧,我不会让周叔清闲下来的表情,把周叔给吓得浑身发抖,又想起来了许多个点灯熬夜给他们家印香皂包装的时候,看来以后他也不能睡个好觉了。
程烨然给他的印刷厂投资了,也签订了契书,周叔只给他们一家印刷。
周叔认为给他们一家印刷,能印刷完都不错了,就不要想其他了,他是想扩大规模,有更多的订单,赚更多的钱,那也得有这个命啊。
周叔叹了口气,“你尽管放马过来吧,你们杂志上那个妖精和书生的故事还挺好看,我也爱看,多写点。”
“好,下次写完了第一个给周叔您看。”程烨然觉得自己一个人写也写不了那么多,顶多一期杂志写一个小故事。
只是以后周叔的印刷厂扩大规模了,就可以每个月都出一期杂志了,还有长篇的话本子,还有漫画这种他可弄不来。
他想着既然可以在网店找画师,是不是也能找写手,给柳芽或者元宝他们各自写点定制文。
还要那种越狗血越好,越玛丽苏越好,主打一个让古代读者们欲罢不能的看书同时,把广告看进去,然后再把他们的产品从书中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当中,成为生活必需品,以后只用他们家一个牌子,不用其他牌子。
……
元宝想找一个二层的铺子,可是这个有点难找到合适的,找到了租金也有些贵。
他在街上乱逛的时候,看到了一辆马车从后面过来,他停在路边等着马车过去他再走,可是马车却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他好奇的看向了马车,车帘掀开之后,里面坐着一个熟人。
“扬诗名?”元宝叫完他的名字,赶紧紧张的改口,“现在该叫你扬大人了,听说你比我表哥的官职还要高呢,我叫习惯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你可别生我的气。”
“按照以前的来就行。”扬诗名问他,“你这是要去哪?顺路带你一程。”
“应当是不顺路的,我想找间铺子,可是问了牙行,都没有满意的,我想自己去瞧瞧。”元宝从以前就觉得扬诗名这个人太严肃了,所以他总喜欢逗逗他,可是现在他做官了,他总觉得两个人的差距拉开了,就不合适了,也不敢这样做了。
“上车。”扬诗名掀开车帘,想要伸手拉他上来。
元宝原本该拒绝,但是看到他的脸,以及他的语气,竟然就晕晕乎乎的服从命令了,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坐在车上了。
车上除了坐着的地方,还有几本书,什么都没有了。
他之前做堂哥的车,上面什么零食水果都有,堂哥说是给堂嫂准备的,扬诗名应当不会准备这些,他看起来就不像是个爱吃零食的人。
“堂哥说,坐车看书对眼睛不好。”元宝善意提醒。
“以后不在车上看,”扬诗名也感受到了他的拘谨,从怀里掏出一包糖递给他,“刚才在路上见到,买的。”
元宝接过糖,听到他说,以前怎么样,以后就怎么样,他和他堂哥是朋友,他就是朋友的弟弟,没有必要这样见外。
元宝听他这样说,感觉有些道理,他和堂哥关系好,别再因为自己把他们关系给推远了。
“你也会吃糖?”元宝打开纸包,看到一颗颗圆滚滚的糖果,觉得这跟扬诗名不搭调。
“远远看到你在这条街逛了很长时间,买来给你吃。”扬诗名说着对外面的车夫说了句话。
元宝听到是个地名,“你要去哪里?我还有事。”
“带你去一个地方。”扬诗名让车夫去了一个宅子那边,让元宝在外面等一会,扬诗名进去后不一会,出来了一个男人,应当是这个府里的管家。
管家对扬诗名很客气,说他们家老爷出京了,不过说好的事没有忘记。
管家也上车了,看到元宝后,很惊喜的说:“你就是那个香皂包装上的哥儿!”
“对,是我。”元宝以为这人就是扬诗名宁的朋友,扬诗名的朋友是他的粉丝?想让他给个签名?或者让他跟粉丝一起吃顿饭?
平时他可不轻易跟客户吃饭,除非对方给大订单,扬诗名也太狡诈了,竟然一包糖就把他给打发了。
他在心里劝自己,不能生气,他们两个也算是熟人,对方帮他画了那么多张漂亮的画,香皂也是因为画才卖的那般好,更何况堂哥是他的下级,他得把人哄高兴了,说不定他对堂哥的工作有帮助。
他一路上想着亏本了,劝自己不要生气,要和和气气的陪扬诗名的朋友吃完饭,结果他们的马车停在了一个二层商铺的门口。
这个商铺跟县城的那个差不多,要更好更大一些,那个窗子都更漂亮一些。
而且这个铺子对着的街道人很多,他坐在窗前做香皂,能吸引更多的人,这简直就是他的梦中情楼!
管家模样的人过来跟元宝说:“扬大人好久之前就跟我们家老爷预定了这边,这不,前任租户刚到期,我们家老爷就把人撵走了,都没给他们续约,特意留给扬大人的,当初还以为扬大人要自己开铺子,没成想……”
管家不知道元宝是男人,以为他是个貌美的哥儿,他看到扬诗名和元宝站在一起,八卦之魂熊熊燃起,怪不得京城里那么多达官显贵想要把女儿嫁给扬诗名,扬诗名都没松口,原来心有所属啊,一个郎才一个哥儿貌,太般配了,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了不得的秘密,迫不及待的想要等自家老爷回来,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老爷了!
他们家的老爷冯大人是扬诗名的老师,当年扬诗名的判卷老师就是他,后来扬诗名做了官之后,也拜在了冯大人的门下。
冯大人是阁老,年纪五十多岁,头发都白了,是个瘦小的老头,但是性格却像个老顽童,跟扬诗名是两种性格的人。
冯阁老一直都担心扬诗名没有情爱那根筋,怕是要孤独终老了,现在总算是可以放心了。
元宝没想到他竟然帮自己找铺子,他看看铺子,又看看扬诗名,“你为什么帮我找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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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你画画。”扬诗名说。
“你是想在我堂哥那边赚钱是不是?我听堂哥说,以后你们还要开画廊,五五分成,一幅画上万两,一张就能赚好几千两呢,你是想赚这个钱对不对?”提到赚钱他就兴奋,忘了对方的身份不同的事了,仿佛又变回了曾经的样子,“看来你们做官赚的也不多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特意压低了声音凑到了扬诗名的耳边说的,说话的时候暖呼呼的气都呼到了扬诗名的耳朵上。
但是他还未感受到什么,元宝就站直了身子,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店去瞧瞧,“这么好的地方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害我找了好几天,你朋友的铺子,能不能便宜点租给我?”
“价钱方面自然可以便宜,都好商量,主要是你看的上。”管家在旁边高兴的说,其实他想说若是元宝喜欢,给他当结婚的彩礼都行,他们家老爷肯定愿意把这个铺子送给扬诗名,让他当娶元宝的彩礼。
扬诗名让他进去瞧瞧,“之前不确定这铺子能不能留给你,怕说了之后让你空欢喜一场。”
“说的也是,我有些急性子,若是你提前跟我说了,我得担心着急的好几天睡不着觉。”元宝进了铺子之后,看哪都觉得满意,最后问了价格,八百两一年。
这比县城里的价格要高太多了,但是这几天他也问过不少铺子,像这种铺子,一年一千两都下不来,最少要一千二百两。
不过租铺子不用他花钱,不然他得心疼死,堂哥给了他一千两,说不够再给他补钱,有剩余的钱,留给他投进铺子里用。
他拍拍扬诗名的肩膀,低声跟他说:“你这朋友人不错,回头我请你吃饭。”
“这位是我老师家的管家。”扬诗名被他拍了,很克制的后退了一步。
元宝看向管家,正好看到管家一脸姨母笑的看着他们,元宝打了个哆嗦,感觉哪里不对劲,但是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
铺子定下来之后,元宝请扬诗名吃了顿饭,扬诗名特意送了元宝回去,才回了自己家。
母亲在家里等他,听说他晚上不回来吃饭,但还是叫人热着汤,怕他出去应酬喝酒,回来胃不舒服。
看到他没有喝酒,问他跟谁吃饭,他说跟一个朋友。
“是程烨然还是赵晏林?他们两个都成亲了,你也跟他们学学,实在不行人,让他们给你联络联络,你都二十出头了,现在成亲都已经算晚了,不能再拖下去了。”扬母很担心自己儿子清心寡欲,甚至是身体有问题,想着他若是赶紧成亲,那么自己也就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