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现在东城已经进入了冬季,在山上气温更低。她有些冷,又被严均成裹着回了车上。他没有在驾驶座,她也没在副驾驶座,他嫌弃隔着中控台,没办法靠她太近。两人在后座,他帮她脱了鞋子。刚才她在试鞋子的时候,他有看到她脚后跟的痕迹。他的手掌宽大也温热,他弯腰,托着她的脚,本来车内光线就昏暗,她只能看到他的头发。气温太低,她的脚有些冰凉。这也不奇怪,每到寒冷的季节,她几乎要到第二天清晨脚才会睡暖和。“这里——怎么回事。”他的指腹轻轻抚着她的脚后跟,带起一阵酥麻。她感觉有些痒,瑟缩一下,他却不容许她退开,竟然用力攥住了她的脚背。“怎么弄的。”他语气如此的平静。“很多人都有。”她强忍着,“有些好看的单鞋、高跟鞋都磨脚,时间长了,脚后跟就有了痕迹。”他不再询问。稍稍使力,却很有技巧,揉了揉,好似是要将那经年累月的磨痕都揉开。一如他想将她这些年来所有的经历全都抹开。郑晚知道拗不过他,也渐渐习惯。车内一片沉默,她想开口说些什么,他们似乎触碰到了话题禁区的边缘。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是青涩的学生,穿的也都是运动鞋帆布鞋,在她穿高跟鞋的那些年里,她身边是别人。突然。她低头,还没反应过来。他略粗粝的指腹已经攀附上来。四季在更迭。花园里的花却不受气温影响,吐蕊绽放。郑晚伸手,怕了也慌了,忙想去捉他的手,却只能抓住他短短的头发。她也记起,他也有过极少年气的时候。为了吓她,他会在骑单车……时,突然放手,或者从高高的坡上冲下去,她没办法,只能紧紧地抱着他。可是,他没有一次让她摔跤。……郑思韵回到家的时候,正好十点钟。她知道妈妈还没睡,也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热牛奶。见妈妈站在阳台上,她边喝牛奶边走过去,歪着头,奇怪地问,“怎么这个时候洗衣服?”郑晚正在晾晒她的裙子。她没回头,仿佛在认真地拉扯裙子洗过之后的褶皱,声音低弱地回:“顺手就洗了,反正也没事。”郑思韵不知道妈妈的窘迫。这个事情太小太轻微,她很快地就忘记。阳台的窗是开着的,挂在一旁的裙子被风吹起,如蝴蝶翩飞。-隔天,三中没有晚自习。郑晚也就跟严均成约了时间见面。她忙,没时间去学校接女儿再赴宴。严均成不愿意她操心,跟她商量后,派了司机去接郑思韵,这样她也好放心。郑晚答应,将车牌号发给了女儿。下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在商量着要去哪里玩,他们初三虽然比不上高三那般课业繁重,可下学期就中考,学校对他们也抓得严格,只有星期五跟星期六不用上晚自习,即便只有晚上几个小时,也足够他们松口气。郑思韵无法描述自己此刻的心情。陌生又有点紧张。她上辈子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她在想,要怎么样表现呢?如果只有几岁,还能理所当然的卖萌,可现在她都十几岁了。等等?她该怎么称呼妈妈的男友?哦应该是叔叔。她猜对方应该会给她准备一份礼物。她猜应该是一双运动鞋。那双鞋子还是她妈妈挑的。她觉得自己应该摆正位置,她不是作为妈妈的女儿被那位叔叔选择喜欢或者不喜欢,她管他喜不喜欢她这个——对,人们口中的拖油瓶!应该是她作为妈妈的女儿、妈妈的亲属,去考察那位叔叔够不够格当妈妈的男友才对。郑思韵找到了久违的振奋感。她背着书包昂头走出学校,四处张望。最后看到了妈妈说的那辆车,车牌号也对。妈妈说,是那位叔叔的司机来接她。嗯……从那款腕表就能看出,妈妈的新男友、旧初恋现在混得很好。不过这也不能代表什么,无论他多有钱有势,只要他对妈妈不好,她也不会认同他。郑思韵走过去。严均成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看到她。他笑了一下,也不需要再比对照片,他就认出了这位是郑小姐的女儿。他推开车门下车,等候在一旁,为这位未来的严家大小姐开门。郑思韵走近了,才看清楚司机的脸。她怔忡,愣在原地,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她见过这个人,在上辈子。只不过他现在看起来比上辈子要年轻一些。那时候,季方礼跟她摊牌,她不能接受,过去口口声声说爱她的、恨不能为了她与整个季家与他的父亲对抗的人,转头却一脸歉意地告诉她,他不爱她,他只把她当妹妹。她失魂落魄地走在路上,连什么时候下雨都不知道。直到一辆车停在街边。司机下车,递给了她一把黑色的长柄伞。她不解又茫然地看着他。他微微侧头,“是我们老板送你的伞。”这把伞很大很结实,足可以遮挡住一切暴风雨。车窗缓缓关上,她来不及去窥探打量,只透过那一条缝,隐约看到坐在车内里的人似乎是位老者。黑发中夹杂着数半银丝。“思韵小姐?”司机见郑思韵在出神发呆,他上前一步,试探着喊了一句。他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郑小姐这样的称呼不适合用在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身上。郑思韵这才回过神来,她站在风中,目光顿了顿,突然仰头,面朝天空。伞。那把伞。原来不是偶然,不是偶遇。那位究竟是谁?!第29章见面的餐厅定在郑晚工作的美容院附近。不算多么高档,但胜在温馨。这是一家偏向亲子类的餐厅,口味都会照顾小朋友。在司机去接郑思韵的时候,严均成跟郑晚已经到了包厢。点菜的任务自然落在了郑晚身上。她攥着铅笔,眉头轻蹙,目光从菜单上流连。严均成坐在她旁边的座位,在她身旁,似乎时间也过得这样的缓慢。“一二三四……”郑晚自言自语地数着,“五个菜一个汤,差不多够了吧?”“你看看,有没有你想吃的菜?”她将那薄薄的一张菜单纸往他手边一推。严均成目光一扫,“都可以。”郑晚拉长音调,“你对吃的好像都不挑,什么都可以。那,你要喝酒吗?”“不了。”严均成并非滴酒不沾,哪怕他厌烦应酬,可有些场合他也得去,去了也得喝酒。平日里,他都尽量不碰酒精。他年近四十,这些年的历练,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碰了点酒就失控的毛头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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