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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51章

一缕夕阳投射在窗台上。

送来的食物一动不动,林雪河还靠在桌边,托腮犯困。看着橘黄的光斑移动到桌面,百无聊赖地伸出手指去按。

阳光穿透他的指甲,血肉冒起了烟。他瞬间就疼醒了,甩甩手,又忍不住叹气。

也不知道那个笨蛋跑出去没有。

用在陆崇身上的麻醉剂肯定比他身上的剂量重很多。虽然是狼族混血,但除了特别皮实之外,对上血族的伴生能力也没有什么显著优势。

他一开始还想岔了。

秦宴那种高傲得要死的血族,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人类,也默认所有血族都看不起人类。拿陆崇来试探挑衅,不过是觉得有趣。

因此,如果他表现得无动于衷,秦宴正好就顺理成章地随意处置陆崇,像处置其他普通人类一样,随意地予夺生杀。那样是行不通的。

相反,他对陆崇表现出特别的态度,反而会让秦宴重视起这个人类,想要探究陆崇身上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虽然他也能想到,那探究的方式估计会很血腥折磨,但只要秦宴的兴趣还在,陆崇至少就还不会死,正好也能利用起狼族的种族优势。拥有那样强大的自愈能力,只要还剩一口气,就有机会跑出去。

他才不会亲自去救陆崇,考虑到这一步就够费心的了。

如果陆崇连这点伤痛都承受不住,这种地方都跑不出去,怎么还好意思说喜欢他呢。

想完了那边,林雪河顺便抽空操心一下自己。

按照预言,[诅咒]有可能死在今年的任何一天。

他之前还觉得,就算能活到年底的最后一天也没剩多长时间了,早死晚死都得死的,何必在意。

但自从被关进这个房间里,他只待了一天就觉得,还是再多活活吧,起码别死在这憋闷的地方。

万一传出去,他是被秦宴关小黑屋关死的,未免也太丢脸了。

林雪河垂眼把玩着手中的骨簪,默不作声地思索。

他的伴生能力很宝贵,又不能无限使用,不能随便浪费在秦宴身上,跟那种可以批量复制的血清玩消消乐。

早知如此,在和平行世界的林雪河相遇时他就应该问得更清楚些,起码得知道血清注射后的有效时间,或者有什么能克制的条件。

连他都不了解的血清,除了秦宴,城堡里其他血族和血仆应该也没有资格使用吧。

正常情况下,其他血仆根本挡不住他。只要秦宴不在,或者他能确定秦宴身上没有[祝福]生效的时间点,就能离开这里了。

但也说不准。如果秦宴财大气粗,把[祝福]复制了无数份发遍整个城堡呢?

他又没有一身腱子肉,能像陆崇一样不靠伴生能力跟身高两米的血仆近身搏斗。

想来想去烦躁得很。

他并没有立刻脱困的紧迫感,连在这种时候都会想白天太晒了,等到太阳完全熄灭时再去外面逛逛看。

但他不喜欢自己总是因为[祝福]吃瘪——仿佛作为[神谕]的另一面,天生就是要被克制的。

他也有许久没感受到林流的心绪波动了。除了能确认她活着,双生子的感应也没什么用。

骨簪在手指间转动了几圈,林雪河反手将头发拨到一边,插了进去。

他身上没有任何联络工具。就算有,这种时候也没有什么能求救的对象。

或许大家对他的防备从一开始就都是对的。

他现在越来越不想当好哥哥了,甚至觉得[祝福]消失会更合他心意。

等一下……

林雪河恍然。

他不会是个反派吧!

马上就要被正义消灭的那种,所以占卜才说他活不过今年?

不会吧。

虽然偶尔心里阴暗了点,但是他只是个没出过远门的可怜的小吸血鬼,他能干出什么坏事呢。

他需要缓缓。

事已至此,还是先躺会儿。林雪河起身往床边走,还没等坐下,房门又被推开。

“听说你一整天都没有进食。”

秦宴亲自端着金光闪闪的食物托盘走进来,温柔道,“没有一个好身体,怎么能在婚礼上容光焕发呢?我希望所有宾客都能看到你最美丽的样子。”

林雪河悄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看向他手里的托盘。那碗黏糊糊的血羮看起来很倒胃口。

明明只有鲜血才是唯一合胃口的食物,却非要浪费食材的新鲜度烹饪成这种人类食物的模样。

一边轻视人类,一边又模仿人类的进食习惯。真是搞不懂。

“不喜欢?”秦宴说,“没关系,我为你带了一点小礼物,或许可以当做开胃的前菜。”

林雪河还没来得及说恶心,看见他把一根戴着铂金戒圈的无名指扔进血羮里。

残肢像陷入沼泽一样缓慢地沉下去。倾斜的指根露了一点在外面,还有一角闪光的金属光感。

林雪河一眼就认出,那是他亲自挑选的铂金戒指。

那是陆崇的手。

秦宴仔细观察他的表情变化,嘴角不自觉的微微翘起,似乎享受其中。优雅的皮囊下包裹着恶劣的本性。

就像幼时看着手下把林雪河一遍遍按进水里,对他而言,这只是恶作剧般的行为,只是无伤大雅的游戏。

他喜欢林雪河,才会花时间做这些游戏。可惜林雪河总是不懂他,也不爱配合他的乐趣。

林雪河平静地注视着面前的那碗血羮,半晌,亲手把那枚铂金戒指从断肢里摘了下来,擦干黏糊的血迹。

戒面上原本暗光粼粼的水纹嵌进擦不掉的鲜红,像喝饱了血,变成另一种妖冶的美丽。

林雪河把戒指戴到了自己手上。

“这也能算是送给我的礼物吗?”

林雪河说,“这是你从别人那里偷来的。”

秦宴看着他的一举一动,恶作剧的快意在心里迅速蒸发消失。

“亲爱的,你总是知道怎么让我生气。”他咬牙切齿地微笑。

“我怎么会干偷窃那种没有格调的事情?但它出现在我的城堡里。只要主人死掉,我就可以随意处置,对吧?”

“……”

林雪河闭了闭眼,平静的表情没有丝毫裂痕。

但他忽然问起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我听说,一针剂的血清只能使用一次伴生能力,对吧?”

他们彼此都很清楚,他口中的“血清”是什么东西。

秦宴神色微变,听到他又问,“你来见我之前,注射了多少[祝福]的血清?”

“……”

“你好像真的以为,自己有能力把我困在这里。”

林雪河忽然抬头,眼角眉梢都带着笑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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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灿烂不可方物。语气却只有入骨的凌厉寒意。

“要试一试吗?亲爱的。”

**

理智上,林雪河知道他在说谎。陆崇还没死。

杀了陆崇,就意味着他把这个人类正式当做情敌看待。他会认为这是抬高了人类的身份,把人类和自己相提并论。

以秦宴的性格,绝不屑做这样的事。

但那确实是陆崇的手指。暴露在空气中的血管端口凝结着熟悉的气味。

林雪河缓慢地摩挲中指上的戒圈,明白自己正在体验的感受,实际上名为心疼。

这和他想的不一样。

他明知道陆崇会被折磨——甚至这就是他有意引导的结果,可亲眼看到这根手指时,竟然觉得喘不过气来,胸膛里塞满了密密麻麻的抽痛。

他的心脏在为另一个人疼痛。

除了林流,他从没有被任何人这样影响过。

这感觉让他难以理解,眼眶发酸,甚至感到惶惑,随之而来的暴戾情绪完全无法由理智掌控,迫切地需要弄坏些什么东西寻求发泄。

“你的手指也应该全部断掉。”他对秦宴说。

话音消散在空气中。秦宴的双手上出现了一层温和的金色光芒,如同保护罩,在抵消诅咒的同时无声破碎。

林雪河早有所料,注视他的眼底浮起浓郁的血红,毫不停顿地继续道,“你的脚也应该断掉。”

“……”

“还有你的骨头,每一根都应该断掉。你的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都不应该存在。你的心脏,肝脏,肠胃都应该变成恶心的血糊。你的血液应该像早晨的露水一样被蒸干。”

“……”

他的诅咒一句句说出口,秦宴身上但金色的光芒不停闪烁着,一层又一层地碎掉。

就像在一层层破盾。他并不直接诅咒秦宴死亡——那会一次性使用太多力量。而是用小的诅咒累积次数,消耗秦宴事先注射的血清。

他在赌。赌他和[祝福]哪一个先坚持不住。

数不清说到第几句,他看着秦宴的表情逐渐失去控制,嘴唇发干。那金色的保护罩依然没有破完。

他的喉咙里涌起一团腥热,强行咽下去之后莫名地笑出了声,“你真的很怕我诶。”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个吸血鬼一支接着一支注射血清的场面。注视着秦宴的血眸像清亮透彻的红宝石熠熠生辉,仿佛透过骨架看穿一个空有自尊,内里却狼狈懦弱的灵魂。

他忽然分外想念陆崇。

那个几乎不敢跟他大声说话,被他咬着脖子吸血都不反抗的人类,却又从来都无惧他的诅咒,对他不设任何防备,追到另一个平行世界也要说喜欢他,不管不顾地给他炽热的吻。

他喜欢的是那种喜欢。

“你知道吗?在某一个平行世界里,你被我用打年糕的锤子打了三十七下。”

他露出怀念的表情,没头没尾地对秦宴感慨,“当时那个你都被锤成肉泥了诶。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好恶心,又好好笑。”

“……”

“有些事情,果然是要亲手做过才会明白的。”林雪河说。

“我原来是这么想杀你的啊,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都是。只是隔太久,差点连自己都忘记了。”

他咳出一口鲜血,语气温柔地说,“你死掉吧。我希望你今天就死在这。”

“……”

最后一层金色光芒消散,他还没有停手的意思。

现在离开还有一线生机,但或许是出于自尊,秦宴并没有逃离,身体里的伴生能力也随血液流转,手臂的肌肉膨胀成数倍的粗壮,青筋暴涨,“你疯了,林雪河。”

他自己也没干多正常的事,却还在对另一个疯子表示不理解,“你想为了一个人类跟我同归于尽?”

林雪河很认真地想了想,摇头说,“我只是很讨厌你。”

他的伴生能力是[狂化],几乎可以看作陆崇狼族体质的加倍版强化,有种宿命般的相似。

但他们又完全不同。

陆崇的坚韧铭刻在身体的每一寸骨骼里,随着他一起成长,生生不息。

而眼前的吸血鬼,只是在依赖短暂维持的伴生能力。

谁要跟他同归于尽啊。

林雪河微笑着重复第一句诅咒,“我希望你的双手双脚全部断掉。”

[诅咒]的伴生能力还有剩余,房间里却再没有保护罩的光芒亮起。秦宴骤然失去平衡,魁梧的身形像一座小山轰地塌倒在地,用肩膀勉强支撑起身体。

他使用伴生能力强化身体的哪个部分,林雪河就让他身体的哪个部分断掉。就像他对待陆崇的手段,耐心地折磨,看疼痛让那张高贵的虚伪面孔彻底扭曲。

林雪河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抽出发间的骨簪重重地敲在地板上,薄薄的骨壳碎落一地,露出里面纯银的注芯。

握住银簪的手被腐蚀得血肉模糊,他脸上的表情却异常的美丽,毫不犹豫地捅进秦宴心口里。

秦宴痛得低/喘一声,无法反抗地仰面躺在地上,望着他的眼睛却眯了起来,癫狂大笑。

“林雪河,你是在为他报复我吗?你真的爱上了一个人类?”

他注射的[祝福]血清还不够多,是他赌输了。但任谁都想不到,林雪河敢这样拼。

在完全不知道他注射了多少支血清的情况下,以伴生能力耗尽死在这里的决心,为一个人类复仇。

“身为血族,爱上了一个人类。太可笑了。”秦宴说,“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知道啊。”林雪河百忙之中抽空回答,“因为我是反派嘛。”

他握着银簪,一次又一次地戳进去,把那颗跳动着的硕大心脏捣得稀巴烂。他原本真没想这样的,可就是一下又一下,根本停不住手。

“我的小狗很可爱,陆崇也很可爱。”他自言自语般絮叨,“你才丑呢。你是我见过最丑陋的怪物。”

“……”

“你把他关在哪里?都说了让他走,你就是不听。”

“……”

“他是我的。”

林雪河最后一次拔出银簪,仍嫌不足般划过这张讨厌的脸,留下一道长长的血痕,“他是只在这个世界里有的陆崇,别的世界里可没有呢。你也想要他吗?嗯?凭什么?”

“……”

秦宴睁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已然微弱的嗓音竟没有多少愤怒和恨意,只有深重的惋惜。

“林雪河,你才是最大的怪物。”

第52章第52章

窗台上有动静传来时,林雪河鼻子正往下滴血。

他小时候受欺负,同龄的血族小孩也是从窗户进来的,有点心理阴影。留着那么宽的门不进,非要走窗户的感觉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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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手捂住流血的鼻子,转头望着窗户,预备只要有人影出现,就诅咒对方掉下去。

没想到上来的人比他还先开口,“靠!”

陆崇说,“我怎么又没赶上啊。”

他从窗户往里翻,一进来就看到秦宴四分五裂地躺在地上,状况惨烈。相比之下,林雪河坐在旁边正常得都不显眼了。

林雪河眨了一下眼睛,说,“你怎么还没走。”

“问的这什么话。”陆崇靠着墙缓了缓,“这不是来找你吗?”

麻醉剂的效力一天一夜才退散。从地下室里走出来,他一眼就看到了这座黑色高塔。

简直是从林雪河家一比一复刻过来的,建起来的用途也就不言而喻。

倒是给他节省了寻找的时间。

不过这地方高得很,塔身上也没什么着力点,他一路过来揍了多少个血仆都已经数不清了,力气消耗得很快,费劲爬上来有点头晕。

还好。来的路上他还在幻想拯救公主的英雄情节呢,最差的情况都在心里预期过了。还好还好,公主看起来比他健康很多。

亲眼见到林雪河没事,甚至坚强地自己把神经病干倒了,他精神松懈下来,扶着墙根吐得稀里哗啦。

“……”

林雪河不想碰这个房间里的任何东西,抓起一把头发擦了擦流到下巴的血迹,走到他身边说,“你看起来也还好嘛。”

“那必须。”陆崇吐完了,顺杆子继续装,“我还能让一个吸血鬼给折磨死?搞笑。”

凡事还是得多练。经过这一遭折磨,他对身体里力量的控制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为了不让自己模样可怖,他让再生能力优先修复体表伤痕,在实际内脏受损情况还是一团稀碎的同时,那张年轻英俊的脸庞稳如泰山,头发甚至都没多少凌乱。

长点本事全用来装了。

林雪河摸索着拉起他的右手,手骨是完好的。只是新长出来的无名指,肤色明显比其他手指浅很多。

“赶紧走,马上应该还会有人来。”他反握住那只手拉了一把,把林雪河背起来,“我急着过来找你就把外面那帮人都放倒了,也不知道下手是轻还是重。都没时间摸一下死了没有。”

第一回干这种搏命的事,他怕自己有心理障碍,只能反复给自己洗脑,那些都是吸血鬼,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话虽这么说,真动完手了他也并没有太多感触。对待敌人时几乎不存在仁慈和同理心,他身体里的狼族血脉已经有所显现。

“这个也死了吗?”路过秦宴身边,他实在忍不住踹了一脚。

地上的尸体四肢分解,只剩下残缺的躯干,胸膛里心脏已经看不到跳动的起伏。

林雪河没再多看一眼,抱紧他的脖子,心情好像还不错,“飞喽。”

陆崇差点笑出声,跳上窗台一跃而下,屈膝平稳落地。

现在还没有完全天黑,血族的行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也可能是被祝福过的幸运buff在起作用,城堡里并没有第二个伴生能力很能打的血族出现。

遇到的血仆都由人类转化而来,即使身体素质受过强化,无论是速度还是强度都跟天生的狼族血脉不能比。

城堡很大,陆崇奔跑的速度很快,偶尔被挡住打架,才觉得从小他爸给他报的那些跆拳道截拳道散打泰拳补习班都没有白费时间。

林雪河趴在他背上,听着他的喘息声很安心,还乒乒乓乓地配音。

“你还玩儿挺高兴?”

陆崇跑出最后一道大门,门口截了辆越野车强行破坏进去,把他放到副驾驶上,“闹成这样以后我们俩还不得被血族满世界追杀啊。”

林雪河很自觉地系上安全带,“你害怕吗?”

“哈,刚我过去找你的路上,还在想怎么跟学校请假。”

没有钥匙,他放下手刹踩着刹车挂挡,尝试给车打火,“再一想,都要逃命去了还惦记这个呢。我怎么这么爱上学啊。”

“……”

“没事,实在不行我兜里还有一支[观测者]血清。”他说,“敌众我寡,打不过就跑路,不丢人。”

他被麻醉剂硬控那会儿,已经把各种可行计划都考虑过一遍。

到了实在无路可走的时候,换个身份去别的世界重开也能活。说不定比在这儿遭贼惦记强呢。

林雪河啊了一声,都忘记他身上还带着血清了,“你刚才怎么不用?”

“我自己用有什么意思?别的世界里又没有你……等会儿,我是不是说过喜欢你了?”

他记忆混乱了一下,自言自语似的,“我说了没啊。难道我忘记说了?”

“你在别的世界里说的。”

林雪河严谨道,“这个世界里还没有说。”

陆崇笑起来,拉起他血迹斑驳的手亲了一下,“我喜欢你,林雪河。”

“我只喜欢这个世界里的这个你。所以,不管遇到多离谱的事,我都不会把你自己丢下不管的。就算要跑路也带着你一起。”

“哦。”林雪河又眨了一下眼睛,“那我呢,我可以丢下你不管吗?”

不愧是他。

陆崇一下就被问住了,“啊,你,尽量……还是别不要我吧。”

林雪河:“嘻嘻。”

汽车引擎发出一声巨大的咆哮,载着他们冲进曲折无尽的山路。

既不知道这是在哪儿,也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连车载导航都没有。陆崇余光瞥着副驾驶座,心态却奇异地平稳。

他看到林雪河手上的戒指了。

就知道那混蛋吸血鬼砍他的手是打歪主意,顺着想下去,林雪河肯定是被气到了,才会把房间里弄得一团糟。

是因为他才生气的。

如果秦宴还有意识,他也只想说两个字——

嘻嘻。

没有任何指引,他们在山路上开了一整夜,天亮前莫名其妙地开进一座山村小镇,顺着找到了大路。

林雪河忽然说想回家。

陆崇起先以为自己熬夜开车脑子不清楚,听错了。又问了两遍才确定,他说的就是想回林氏庄园。

现在他们知道了当前位置,再打电话叫家里来接就很快。陆崇也不用再自己开车了。

他们就坐在乡道马路旁的石墩子上等。乡下动植物资源都太丰富了,身后的草窝子里还传来一股羊屎味儿。野蚊子在身边乱飞。

同样是吸血动物,也有明显的食物链差异。蚊子都绕着林雪河飞。

陆崇拿手扇了扇,看他蹲在坚硬的石头上像个小狮子似的。可爱,但是看起来很不舒服,“你过来坐我身上吧。”

林雪河摇头,坐在一起他总是会想要接吻,“但是你刚吐过。”

“……”

该讲究的点都讲究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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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家族那边发觉了他们搞出的动静,林氏家主派了架直升机过来接他们。

安全落地。林雪河走进议事楼,久违地站在书房里提条件,“我要我的保温舱。”

他直截了当地说,“那是我用零花钱买的。我要带走。”

“那东西不好搬动,你要用就在家里用。”家主说。

林雪河想想也是,就用下巴指了指陆崇,“那你找人把他搬进去。”

“……”

陆崇傻了,抬手指了下自己的鼻子,“我?要把我怎么?”

林雪河踮脚拍了拍他的脑袋,“去吧,你在里面很安全。”

听不懂,但是照做。

陆崇被血仆带走了。

林氏家主也在沙发旁坐下来,胡子还是黝黑的,但整个看起来老了十岁,“你把秦宴也杀了?”

林雪河又把下巴一抬,很酷地说,“杀了。怎样,处死我?”

“……”

没有幽默感。

“他还活着,但也没完全活。”林雪河说,“秦氏家主不会立刻再换。你看情况跟着搅浑水就行了,别的不用管。”

林氏家主露出意外的神色。

从前要求他用[诅咒]完成任务时,他都是不情不愿的,冲着自己有想要的东西,才勉强答应。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说出干涉家族事务的话。

“你把自己消耗得差不多了。”林氏家主认真打量他,然后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在血族观念里,最无法理解的就是过剩的个体情绪。林雪河却从小就任性,有时候莫名其妙就说一大堆没用的诅咒,什么诅咒明天下雨,诅咒院子里植物叶子掉光。

但凡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把自己耗成幼年状态,什么也干不了了理直气壮地躲清闲。是他常用的逃避手段。

但这次似乎不同。

家主敏锐地问,“是为了那个人类吗?”

他上次见陆崇的时候,还没有想过会发生到这一步。

如果林雪河真的想要人类,家里多得是听话的血仆,挑挑拣拣总能找到满意的,压根不用等到这么大了,才离家出走去自己抓一个。

“陆崇,”他终于还是半自愿地记住了那个人类的名字,“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你为什么一定要他?”

林雪河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

陆崇有什么特别的?和所有人类一样,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除了吃饭多一点,睡觉久一点,对了,嘴巴也很好亲,其它好像都没什么奇特之处。

但他就是想要和陆崇待在一起。

看到陆崇的时候,呼吸会变得顺畅,心跳也不再乱糟糟的,甚至都不那么讨厌从窗台飞进来的东西了。

陆崇就像……

新鲜的空气。

“他是我的。”

林雪河说,“因为他是我的,所以他很特别。”

歪理。

林氏家主听不懂,也懒得再问,“无论你看上他什么。既然愿意回来了,你应该也已经明白,你是这个家族里的成员。永远都是。”

“我会为你做该做的事。但是当家族需要你的时候,你也必须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林雪河挥挥手,没往心里去,“行。”

他可能都活不到明年,还考虑什么责不责任的,现在能蹭到点好处就够了——比如他心爱的保温舱。

没想到家主接着又说,“你为什么把伴生火种带走了?是不是因为……”

他罕见地顿了一下,“林卡西走之前说了关于你的占卜结果。”

林雪河正打算走,闻言挑眉,哦了一声,“是有点舍不得我吗,爸爸?”

“……”

“啊,我说错了?”

林雪河又故意道,“应该说,是舍不得我的伴生能力,对吧。”

家主沉默地注释着他,没有回答。

或许从一开始照看[神谕]只是身为家主的职责,可不管怎么说,都是亲眼看着这孩子长大。血族虽然天性淡漠,也并不是毫无感情的。

但每次林雪河用戏谑讽刺的语调叫出“爸爸”,他都不会回应。因为他能感觉到,林雪河是有些恨他的。

如果林雪河的父亲没有死亡,现在当家主的就不会是他。

“发生过的事情无法改变。你该多关注一下尚未发生的事,想想自己还能做什么。”他对林雪河说。“占卜的结果也不一定百分百准确。”

林雪河烦得立刻摆手走掉了。

他最不喜欢听这种说教。大道理像天书一样穿过脑子,留下的只有心烦。

但他现在的确有点明白了,平行世界里那个林雪河说过的话。

待在家门以外的地方就是自由了吗?

和家族的连结不可能被那么简单地斩断。断绝关系也只是种青涩又理想化的奢望。

事实是从出生到死亡,他永远都姓林,一生都逃不开。

这个古老的纯血姓氏赋予了他独一无二的伴生能力,流淌在他的每一根血管里。

哪怕去到天涯海角,只要他身体里还有血液在流动,还有[诅咒]可以使用,他就永远属于家族的一部分。

换了身干净衣服,林雪河去放保温舱的房间。

路上他总有种想法,感觉在平行世界看到的家主,和这个世界里的家主还挺像的。无论是脾气,威严,还是爱说教的做派,有种奇异的既视感。

他坏掉的手表是亲爸送的,但后来的改装都是交给家主去弄的,渐渐变成现在的样子,无论是功能还是外观,都早不是小时候收到时那样了。

林雪河肩膀抖了一下,摇摇头。

有点父慈子孝了。他很不适应太温情的想法。

“你们都出去。”

他让留在房间里的血仆都离开,在保温舱前驻足欣赏。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台保温舱,从来没有给别人碰过。现在陆崇躺在里面,舒舒服服地闭着眼睛。

他可能是有点太宠爱这个人类了,已经到了家主都不理解的地步。

但他就是不希望陆崇再受伤。

因为心脏会不舒服的是他。

他不是为了陆崇,只是不想让自己再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而已。

保温舱虽然宽敞,但里面的座椅是单人位,配套的设置也是单人的。他在外面欣赏了几分钟,实在累得慌,打开舱门想把自己挤进去。

他抬起陆崇一条手臂,自己躺进去,但舱内容量要容纳两个成年人的体型确实做不到。于是他想了想,说,“诅咒今晚院子里的树叶全都掉光。”

“……”

无辜的庭院树木上空笼罩了一层乌黑的光。

他又诅咒家主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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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喝到的鲜血都有羊屎味。还是不行,“那就诅咒一年。”

话音刚落,他被气管里逆流的血液呛了一口。在猛烈的咳嗽声里,终于达成所愿。

现在是小孩子的身体了。他心满意足地趴在陆崇胸口,像张小毯子盖在他心爱的人类身上。

这么静静地趴了一会儿,他又不放心,感觉陆崇的心跳太慢了,好像马上就会死掉。

他摸了摸陆崇的鼻息,认为应该给一点刺激,“你要快点醒过来哦,不然我就和别人去开房了。”

身体迅速修复时,意识会进入深度休眠状态。但是这么重要的话,陆崇垂死病中惊坐起,“……不许去。”

他梦呓般嘀咕,抵抗本能,也要艰难地发出声音,“说好……跟,我……”

话没说完,又静静地死了过去。

林雪河听他还能说话,稍微满意了些,就趴好不再乱动了,在脑袋里想等陆崇醒过来之后,他们要去干什么。

他又想到了小河,想到那颗被割下来的脑袋,有点难过。又想幸好陆崇不是吸血鬼。说不定还是狼族比较牛逼,脑袋没了也能活呢。

这样胡思乱想着,他很快就困了,模糊的意识里放起了小电影。

都怪秦宴总念叨结婚结婚。他忍不住回想平行世界里的陆崇和林雪河站在婚礼的聚光灯下,那种幸福美满的画面。

他都没像那样叫过陆崇,有点好奇,有点心动,于是清了清嗓子小声地说,“宝贝。”

第53章第53章

半梦半醒间,陆崇听见一句虚弱的遗言。

不能怪他乱想。林雪河说那话的语气真的很像是说最后一句,说完就要断气。吓得他连那两个字里包裹的甜蜜都顾不上细品,拼命地叫自己醒过来,睁开眼睛。

林雪河趴在他胸前,全身重量轻得像张薄毯,肉眼可见都不喘气了,小脸煞白。

陆崇给吓个半死,摘下所有的生命维持设备,双手哆哆嗦嗦地往他身上戴。但设备都是成人尺寸,他用不了,氧气面罩也不停地往下滑,更显得像具小小的尸体。

他不想动,也不想讲话,可就听见耳边林雪河林雪河不停地叫,实在太吵了,“闭嘴……”

陆崇松了口气,划破自己的掌心凑到他嘴边,“喝点吗?喝点吧。”

热烘烘的鲜血香味四溢。林雪河闭着眼睛舔了几下,好像连舌头都没力气。

来这里时天刚亮,他们在保温舱待完了一整个白天,直到傍晚时分,全须全尾神清气爽地走出来。

“还真是好东西。”陆崇着手采购,“回头也弄两台放我们家里。”

林雪河没有说话。

他现在回过劲儿来了,感觉自己一时气愤为陆崇报仇的行为很傻。

但他也可以说是因为本来就很讨厌秦宴。这样解释是合情合理,毕竟他在平行世界里遇到吸血鬼猎人版本的秦宴时也动手了。

只不过,解释的前提是要有人提问。

陆崇憋着坏,知道问了他肯定也会狡辩,所以干脆就不提那事,自己在心里暗爽。

林雪河转着手上的铂金戒指,感觉戒指也烫手,没一会儿就摘下来扔给他。

陆崇美滋滋地戴上。

完全忘记他当初对这东西的象征意义有多抵触。

两天没回来,水杯里的风车玫瑰已经有了凋谢的姿态。

那是从平行世界里回来时,林雪河随手带回的纪念品。也是另一对林雪河和陆崇婚礼上用的花。

怕林雪河看到了会不高兴,他偷偷在附近的花店里订了新的玫瑰送来,也插到水杯里保持原样。

但其实林雪河压根就没注意到那些细节,自己都忘记了。

他们短暂地度过了一段安静的日常。

陆崇不放心他自己在家,能逃掉的课都逃了,远距离的拍摄也都推掉。还约了手工定制的店到家里来给他量脚型,记录他行走的姿势习惯,做他穿起来最舒服的鞋子。

在新鞋做好之前,林雪河名正言顺地窝在家里,出门就要抱。

这天午饭后一起去逛超市,他们买了超多东西,推着满满当当的购物车从地下城的电梯里走出来,正遇到蹲守的狗仔。

陆崇露出i人的职业假笑,主动向拍他的人打了招呼。

放在以前,他是肯定懒得在私人时间还努力营业的,只看荧幕作品就够了。但作品上映都有周期,需要时间等待,他现在不想只要口碑了,他还想要人气。

如果他在人类社会里更有知名度——家喻户晓的那种,忽然消失就会引起公众震惊,舆论沸腾。想杀他就更麻烦了。不仅难杀,还得考虑后续该怎么掩盖死因平息物议,复杂程度直线上升。

他的母亲曾经拿过影后,最后却还是悄无声息地消失。那么他要更有名,其他种族才会更顾虑让他消失要付出的代价。

他不想再当连名字都不配被记住的人类。

他要做最特别的那个,最……能和林雪河站在一起的那个人。

林雪河坐在购物车里,左拥右抱地揽着零食,看他逼着自己跟媒体互动,完事之后评价,“比前天在商场遇到粉丝的时候好了一点。”

陆崇把他和零食一起抱上车:“唉,我下次继续努力。”

可怜,无助,被难倒.jpg。

今天下午还有一项行程。

失踪人口楚河的遗体不知道被带去了哪里,就只有脑袋还被扔在他家门口。他们回来的时候又见到那只黑袋子,心里一戚,也不能不管,就带回家族烧掉了。陆崇找了块墓地把骨灰安葬,忙活几天刚弄好。

楚河没有其他家人,学校里的老师同学和朋友们都以为他失联失踪,或许永远都想不到他遭遇了什么。

林雪河嘴上说没有很在意,去墓园之前还叫他开车找书店,买了两大箱漫画一起带过去,给搬到墓碑前供上。

还说要给妹妹多做点动画烧掉呢。自己先被烧掉了。

林雪河看着墓碑沉默了很久,走之前说了句,“你好容易死。”

“……”

陆崇弯腰摸摸他的头顶,安慰道,“你已经多给他续了一段生命了。”

如果林雪河没用[诅咒],楚河会在更早之前死于那次坠亡。人类本身就是这么脆弱的,一次意外就彻底粉碎,没有重开的权利。

幸好这天回家,定制的鞋子送到了。林雪河拿到手就一双双试穿,注意力也被转移。

陆崇也拿起一只把玩,是童装鞋,越看越可爱,“还没我半个巴掌大。”

“唉。”林雪河穿上心爱的小皮鞋,在他大腿上轻轻踩一脚,娇气地说,“陆崇哥哥,我想吃薯片。”

可恶!

感觉鼻子热热的。

明知道他是跟平行世界的林雪河学来的。就这么一点子东西,也没创造出什么新花样来,反复地说,陆崇还是被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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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捏。

说是吃零食,其实他只能闻闻。因为没有人类的味觉,吃什么都味同嚼蜡,反而破坏了他对零食的好感。

香味倒是能够接收到。他就只闻闻,闻够了再丢给陆崇吃。

陆崇每次看他对着薯片深呼吸都很想笑,好像在吸薯片的精气。他最喜欢番茄味薯片,调味料里闻起来有股甜甜的味道。

等他吸完了薯片的精气,陆崇再任劳任怨地吃剩饭。

家主说到做到,他们一直都没被血族打扰,但开始每天都有动物飞来送信,写着家族里近期发生的事务。

林雪河并没有要求过,可是收到信,不情不愿地也都看完了。

来送信的白天是鸽子,晚上是蝙蝠。这么古老的信件投递方式,陆崇挺新奇,拿木板敲敲打打,在阳台上搭了个小房子。下次来它们就很机灵地把信放在里面。

倒是古堡事件发生几天后,林卡西来找过他们一次。

她说话流利了很多。林雪河问过才知道,是趁回到秦家后立刻摸到存放血清的房间位置,给自己用上了[祝福]。

有资源就要想方设法地立刻利用,行动力超强。

她有些幸灾乐祸,“我拿走的是最后一针[祝福]。”

秦宴出事后家里乱作一团,血清库当然也会失守。

血清注射后的效果能在身体里停留十年。怪就怪他太自大轻视林雪河,如果提前把库存的[祝福]全都打完,说不定那天林雪河和陆崇全都要死在高塔上。

秦家损失了很多个血仆,现在不同的支系在争抢家族控制权,形势十分混乱。

林卡西抽空溜出来找他,唠了一会儿以后问他,“你真的决定跟这个人类待在一起吗?”

知道一切后她还是觉得,那天陆崇能带他跑出来纯属侥幸。

跟食物混在一起,总有一天也会沦为食物,会被一起猎食者吃掉的。

“少管我。”

林雪河懒洋洋道,“你应该好好感谢我才对。”

他当然不会让秦宴好好活着。但如果秦宴就那么死了,秦家会立刻推举新的家主,然后新的家主会立刻来抓他去当祭品,显然也不是好主意。

让秦宴保持在不死不活的状态里是最有利的,所以他最后诅咒的内容是永恒的沉睡。眼前的混乱局面就不会很快被摆平。

这对林卡西当然也有很大好处。她刚回到秦家,最需要这种能浑水摸鱼的机会,趁乱有很多事可做。

“懂,谢谢。”林卡西说,“我会回报给你的。”

林雪河点点头,因为有平行世界的经历,看眼前的她就觉得有点可怜。

比起那个出身纯血贵族的秦卡西,她的初始设置太低了,多吃了很多苦头。

但她的眼中有同样的野心,从决定回到那个家里开始,一步步地往上走。

或许她只是在命运设置的弯路上多绕了一段。最终她们殊途同归。

“祝你早日把持家族大权。”

林雪河感慨完,有些好奇地问,“如果以后我们起了冲突,你会放弃立场地帮我吗?”

“那要看你拿什么交换,以及冲突有多大。”她很客观,没有因为久违的聊天氛围不错就说违心的话。

“唉,可是我觉得陆崇会哦。他是会无条件站在我这边的人。”

林雪河更热衷于破坏氛围,说完就惊讶地捂住自己的嘴巴,睁圆的眼睛亮晶晶的,“他居然能让我说出这种话!”

“……”

林卡西说,“别秀了。腻。”

她没有待很久,走之前,又被林雪河叫住问,“关于我的那个预言,你后来有再占卜过吗?”

他上次回家的时候,家主表示知道了占卜结果。知道的人太多会影响预言的准确性,他想林卡西应该会重新占卜一次的,“结果有变化吗?”

林卡西没回头,摆了一下手说,“先走了。”

那就是没有变化。

林雪河看懂反应,沮丧地摊回了沙发上。

还是躺平吧。

在命运面前,一切挣扎都会显得徒劳无功。

虽然但是,今天怎么回事,躺了足足五分钟都没有人来哄他?

林雪河坐起身,视线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才捕捉到阳台上一角黑色的衣袖。

林卡西来了不久陆崇就说去阳台上打电话,连门都关起来了。

现在林卡西都走了电话还没打完,平常和同学或者经纪人沟通也没这么久。

陆崇自己也有点意外。

他悄悄联系到了狼族。是陆明灯写给他的号码,他当时没有要,但是瞥一眼就记住了。

考虑了很久之后打过去,没想到身份一对照,接电话的是钱雨虹身边那个女执事。

十数年来,她一直都在等这通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哽咽了。他不太会热络地叫阿姨,讲了下自己长大这些年,尤其是发情期到现在的情况。

第一次通电话也没讲太详细,但就大概说说也花了很长时间。挂断时陆崇说得都有点口渴了,转身发现客厅里沙发是空的,来做客的血族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阳台玻璃门上印着个矮矮的身影。

林雪河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他,不知道听了多久。

他刚张开嘴巴,还没说话呢。林雪河就先说,“不许去。”

陆崇意外地抬了一下眉毛,“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我去呢。”

他知道林雪河不是那种特别积极解决问题的性格,否则也不会被关在家里那么多年都还能安分待着。如果不是听到占卜说这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年,估计还能继续再宅个几十年懒得动弹。

因为大多时候都主打一个能不挣扎就不挣扎,浪费力气的事是一点都不想干,所以肯定,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戳破他的身世和狼王竞争的传统。

在平行世界看到另一个林氏家主的时候,他察觉过林雪河的情绪变化。

那里的家主是林雪河的父亲。从上一代开始,命运就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血族中的资源分配太不公平,当初秦宴一个小孩都能用上[祝福]血清,却没有谁愿意给他的父亲弄来一支救命。

所以陆崇想,复仇的火苗应该也在他心里燃烧了一下……可能就一下。

毕竟身边就有个狼族喜欢他,正好母系家族地位不低,拥有角逐的入场资格。只要能在狼王竞争中胜出,自然就会心甘情愿地把整个狼族的力量都捧给他。

到时候别说干掉秦宴家,他能连自己家一块儿掀个天翻地覆。

所以才会有那一句——“我会赌在你身上”。

可现在,他又不想赌了。

“反正你不许去,偷偷去也不可以。”

林雪河说,“别惹我生气,小心你以后考试门门挂科。学习再好也没用,我的诅咒是可以无视现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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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陆崇越听越想笑,自动从这些威胁的话里过滤出重点,“反正你就是舍不得我去送死,对吧。你别太爱我了林雪河。”

“……”

林雪河冷着脸说,“你想太多了。”

他只是不想失去任何已经拥有的东西。

这个世界里的父亲他已经永远失去,就算报仇成功也找不回来了,只会增加再失去陆崇的风险。

想想到最后有可能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就觉得很不划算。

“行。我跟你保证,肯定不去送死。”

陆崇说,“我只是想,连你都能回家弄台保温舱用,那我干嘛还要非要跟狼族划清界限?”

“反正我这基因也改不了了。回头去看看那边的家族怎么个事儿,有什么小便宜能占的,也要搜刮回来。否则这两年不是白挨暗算了。”

林雪河对占便宜倒是没意见,一本正经地点头,“这个可以。”

陆崇笑倒在他身上。没有真的压着他,但头发在他的柔软的小肚子上蹭来蹭去,扎得他有点痒。

林雪河不满地抗议,“你压得我想吐。”

大概是因为身体还没恢复。他觉得好不对劲,心脏酥酥麻麻的,好像有电流经过。有点晕,跟想吐的感觉类似。

陆崇立刻爬起来,“哪儿不舒服?我给你揉揉。”

“不要。”林雪河说,“只有人类才会生病。血族不会。”

他长这么大连次感冒都没得过。把陆崇震惊了一会儿,又厚着脸皮对他说,“那你来,你压着我。”

林雪河沉思片刻,勉为其难地答应了,爬到他腿上去。

周末还有一篇论文要交。陆崇一只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地写作业,一只手轻轻拍他的后背。

他也不再觉得人类的体温太烫了,听着键盘的声音和陆崇的心跳,够不着地面的脚尖勾绷着玩儿,也不觉得无聊。

他能闻到陆崇皮肤下的香味。虽然每天都抱着血包大喝特喝,肚子里是饱的,可闻到暖暖的香味还是会馋,馋了就舔两口。

陆崇被舔得起鸡皮疙瘩,但他现在是个小孩,又拿他没办法,只能拍拍他的屁股以示警告。

舔一口就要被拍一下屁股。林雪河被拍烦了,终于不舔了,放松地挂在他身上昏昏欲睡时,听见一句小声的惊呼。

“怎么这么烫,你是不是发烧了?”

虽然抱在怀里挺舒服的,但陆崇作业写完了反应过来,这不该是血族的体温,马上伸手找空调遥控器,抱着他摇晃了一下,“是这屋太热了吗?下来我摸摸。”

“不要。”林雪河说。

他有点喜欢发烧。

第54章第54章

入夏后一天比一天更热了。血族都讨厌夏天,林雪河也不例外。

他连名字里带的字儿都是凉快的,讨厌热烘烘的天气好像也可以理解了——反正陆崇是挺理解的。

家里的空调二十四小时开着,林雪河白天躲在被子里大睡特睡。他不会打电话炒扰,但是微信消息一会儿一发,看到了什么遇到了什么,屁大点事都想报备一下。

林雪河不习惯用手机,只有睡醒进食时才会顺便看一下微信。他的微信好友目前只有陆崇一个,但这个人类总能以一己之力营造出99+的繁荣假象。

有时候他刚睡醒看到,恍惚间觉得自己又去了那个平行世界里。

难道每个世界里的陆崇共享话痨属性?

手机是静音的,他每天也就想起看一两回,每次看微信都已经累积了一堆消息。长长的拉不到头,像连载的小说。

林雪河很少耐着性子读完,基本只看前几句和最后几句,回复的时候就更少。

只有偶尔醒太早了,等陆崇下课回家等得无聊,打发时间从头看到尾。如果看完了消息陆崇还没到家,他才会发条消息询问。

陆崇起初总收不到消息,都快以为他不会用微信了,正想要怎么不伤自尊地教会他呢。恰好那天刚上完晚课,第一条微信姗姗来迟。

【你还要多久才回家?】

是条语音。陆崇攥着手机听了好几遍,差点在校道上跑出时速三百。

谁懂啊!

回家回家回家!

他觉得幼年体的林雪河就和小狼崽形态的他一样,没有安全感,只是不肯明说。但总会在一些小的细节里流露出来。

比如出门的时候,总是拉着他的手指,一刻都不会松开。

成天闷在家里吹空调也不太好。不那么闷热的夜晚,林雪河也会勉为其难地跟着他出门走两步。

距离小区几百米的地方有家很大的水果店。每次路过,林雪河都喜欢进去闻一圈,挑好闻的叫陆崇买回去吃。

水果是他可以接受的食物,虽然尝不出酸甜的滋味,但总归不会难以下咽。他喜欢汁水甜美的浆果,不喜欢柑橘类刺激性的气味。

小猫咪也是这样的。

而且有种说法,猫咪们天生自带防沉迷系统——因为会在被摸得很舒服的时候忽然轻咬人类的手指,就像是为了防止自己过分沉迷似的。

陆崇觉得他这点也跟猫很像。

最近林雪河大吃大喝呼呼睡觉,除了出门必须要牵手,其他时间怎么勾引都不往人身边来。

就很像是他猛地发现自己和陆崇太亲密了,超过唇友谊了,感觉不行,所以故意保持距离让自己冷静一下。

陆崇每天看他冷着张小脸往沙发上一坐,跟旁边的抱枕差不多大,抱着个血包吭哧吭哧在那儿喝。感觉被萌得不行了,又不能像个怪叔叔一样冲上去肆意揉捏,只得叫他两声发泄一下,“啊!你!”

“……”

林雪河咽完最后一口,慢条斯理地评价:“神经。”

又一次月圆之夜结束。陆崇有广告要去海岛拍摄一周,当然也要带着他一起去。

林雪河不太喜欢海。

虽然都没有亲眼见过,但是有水的地方他都不喜欢,出发前被陆崇做了整宿的思想工作,说海水有多蓝,浪花有多白,漫过脚背冰冰凉凉有多爽。

难以想象这是一个电影学院高材生的文学造诣。

林雪河完全没有被贫瘠的形容词打动,但去肯定还是要去的。离开好多天,他自己待在家里陆崇也不放心。

飞机两个小时。这回陆崇没让助理接送,就只带着他一起。

帅哥搭配漂亮小孩哥,路上遇到的所有服务人员跟他们说话嗓子都夹着,耐心又温柔。

尤其是林雪河,出门在外用一把小奶音说话,又乖又甜的。周围大人看他那眼神,就差把他抱在怀里悠两下了。

“出差工作还要带小孩儿啊陆哥?”

最近陆崇被拍到的生活照里几乎全带着这孩子,机场的粉丝都眼熟他了。跟他们开玩笑,“爸爸妈妈不管你吗,宝贝?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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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特别喜欢跟陆崇哥哥出来玩儿啊?”

林雪河甜甜地说,“嗯!我特别喜欢陆崇哥哥。”

陆崇扭头捂住热热的鼻子。

啊。可爱死谁了要。

入住酒店是傍晚,阳光已经不那么毒辣了。林雪河脸上架着副墨镜走在前面,身高差距巨大,却走出了自己才是带小弟出街的那位大哥的气场。

陆崇悄悄低头看。

嗯,大哥一只手还扯着他的裤子。

拍摄明天上午才开始,晚上还有时间出去逛逛。他们住的酒店套间朝向大海,有电梯可以直达私人沙滩。

林雪河又被做了一通思想工作。说什么景色多美,来都来了别浪费,哈哈,他根本不理会。

最后还是被一句“你是不是害怕不敢下水啊”精准戳中,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就玩半个小时。”

陆崇欣然答应,“行。”

真出门了就不会只玩半个小时的,只要能把他带出去就行。

私人沙滩上没有其他游客,海水和沙子也比其他公共海滩更洁净。林雪河穿着儿童款的衬衫短裤,很嫌弃地看着沾到脚背的沙子。

是白色的细沙,按理说不至于硌脚。陆崇观察了一下,觉得他可能还是嫌光着脚踩太脏,于是把他抓起来往海里走,“去海里洗一下就好了。”

刚开始没走很靠里。林雪河双脚离地扑腾了两下,不愿意被放进海水,蜷起腿在半空中变成蹲姿,“不洗!”

陆崇笑得像打鸣,可还是举着不放他下来,就知道他坚持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一分钟不到他就累了,双腿不甘心地往下垂。又一波浪花漫了上来,转眼就盖住他的脚背。

他们在浅滩,浪不大,海水只是堪堪漫过脚踝。林雪河还是一脸不高兴,但也没再挣扎。

确实是冰冰凉凉的,有点被爽到。

“你看那是什么?”陆崇故意转移他的注意力。

潮水褪去,在沙滩上留了一块红色的珊瑚尸体。林雪河又蹬了两下腿,被放下来趟着浪花走过去,没伸手捡,但低头嗅了嗅。

是又腥又咸的气味。他没有尝到过真正的咸味,但想象中应该就是这样的,“珊瑚也可以吃吗?还有海星,海胆,海螃蟹。”

他举了些自己难以理解的例子,最后下结论:“人类什么都吃。”

“……”

陆崇说,“对,什么都吃。尤其是鲜嫩的血族小孩儿,人类最爱吃。”

他故意加重语气,声音阴森森的。

林雪河哪里会吃这套,弯腰把手上沾满沙子,往他嘴边凑,“那你吃。吃一个给我看看。”

陆崇躲两下居然没躲开,嘴角沾到沙子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又狼狈吐掉,倒退跑路,“诶你干什么呢你!”

林雪河还没放过他,追上去说:“这只手也尝尝!”

这会儿也不嫌沙子脏了。挺大块头个成年人,居然被一个小孩儿撵着跑,很难说不是故意的。但只要玩得开心,被欺负一下又算什么呢。

在沙滩上跑步比平时散步的运动量可大多了,林雪河没追多远,气喘吁吁地停下,就着又一波冲刷上来的浪花洗手。

陆崇刚在旁边坐下,就平白无故地挨了一脚,“啧,这么这么坏啊?”

林雪河不言不语地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踢他一下。冰凉的小脚丫子,力气不大,脾气不小。

“还来劲了。”陆崇一抬手能把他整个揣怀里,兜着屁股就想扇一巴掌,但还是没舍得动,磨着牙嘀咕,“总这样可不行,以后我必须得想个办法治治你。”

这一天,林雪河走哪儿都有人宝贝长宝贝短地叫。他听得都有点酸溜溜的。

可看这小胳膊小腿的模样,可怜惹人爱,不就是个宝贝么。就连他,哪怕知道这个小身体里实际装着怎样的灵魂,也难免总被眼睛骗到。

林雪河撇了一下嘴,挑衅地说,“为什么不是现在?”

好像仗着自己是个小孩,就笃定陆崇不敢拿他怎么样。

“现在就要是吧。行。”陆崇忽然站起来,脱掉上衣往后一甩,抱起他就往海里跳。

林雪河这下真没想到,挣扎着想逃,“你干什么!陆噜噜噜……”

海水漫过头顶,他依然被困在坚实的臂膀之间难以挣脱。喝了一大口海水,陆崇托着他浮出海面。

他咳了几声,抬手就是一巴掌。陆崇早有预料,轻松躲过,一只手夹着他,一只手划水,“实不相瞒,我小学初中高中都是校游泳队的,还拿过市游泳赛冠军呢。以后传出去我男朋友不会游泳也就算了,怕水可不行。”

“谁是你……噜噜噜……”

陆崇忽然又抱着他下潜。虽然这次已经有了点心理预期,但被水包围的感觉还是不好受。

林雪河吐出空气,借着身量小,游鱼般灵活地从他胳膊底下溜了出去。

陆崇没想到他会往下游,抱空了心里一慌,却很快就看见他在一米开外的海面上浮起来。

“不用你来帮我克服。”林雪河说,“我只是讨厌水,不是害怕它。”

“你会游泳啊。”陆崇惊讶道。

“我会很多。”

他露出个傲娇的表情,银白长发飘在水面上散开,像海底宝石散发出的光芒。

海水浮力更大。他很久没下过水,但游得比想象中轻松,索性潜下去也把衣裤脱掉,继续游往蔚蓝深处。

陆崇心里莫名激荡,跟着他潜泳。和普通人类不同,他们俩肺活量都很惊人,长久地不用换气。像两只悠闲的海底生物。

林雪河全/裸着游泳,长发在水中向后顺滑地飘开,像会发光的水母触须,正好盖住身体。

游了一阵子陆崇才反应过来,不是像,是真的在发光。

那双划水的小腿变得更加纤细修长。他的身体在缓慢地发生变化。

林雪河已经调转方向往浅水区游了。

他本来是跟在林雪河身后,游着游着不知怎么到了前头,率先上岸,拧了两把沙滩裤,有点紧张地盯着海浪里缓慢走来的身影。

海风停止了,万籁俱寂。他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目不转睛。

林雪河不着寸缕,只有湿发紧贴着勾勒出身体的轮廓,像神话里的海妖,披着满身银白的圣光,深一脚浅一脚地向他走来。

高悬的月亮降落人间,有了确切的形状。

他伸手就捞到了,感觉做梦一样。

恰好手放在正确的位置,他激动得一用力,抓住了林雪河的屁股。

“……”

这下可不再是拍小孩儿屁股了。软弹的臀肉微微溢出他的指缝,能占满他整个手掌。

他呼吸都变重了,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反应,低头把滚烫的脸贴在林雪河肩膀上。

林雪河抬手环住他,撸小狗似的薅他后脑勺的头发,“你是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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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要给我买一座小岛?”

近在耳畔的声音温柔又蛊惑,“这里还不错。买座像这里一样就可以。”

“好。”陆崇想都不想地答应,被迷得有点神志不清了。

别说买小岛,这会儿让他去建个国让林雪河当领袖都行。

冰凉的手贴着他的脖颈,却让他血液无端地沸腾。

林雪河抚摸他腺体所在的位置。鲜美的气息在指尖下汩汩流动。

陆崇终于受不了地抬起头,“……别摸了。”

林雪河收了下手指,又改摸他的眼睛。

“你的眼神有点脏。”林雪河说,“在想什么?”

好像什么都不懂。又像什么都知道,就是故意的。

陆崇恶狠狠地在他嘴角咬了一口,把他横抱起来大步走向酒店电梯。

他舔了舔嘴角,还在装,“去哪里啊。”

“回去。”陆崇说,“弄脏你。”

——

第55章第55章

早上八点。陆崇在拍摄前踩点出现,急得小助理原地转圈。

“哥你可来了!不让我去敲门又不接我电话,我还以为你走半道迷路了!化妆老师快快快,”他心焦地看着陆崇脖子上的红痕,“身上这是什么印子啊!海边的蚊子这么毒呢?快给陆哥遮遮!”

陆崇:“……”

被抓破的后背已经长出了新的血肉。反倒是这些浅淡的吻痕,他不舍得太快消失,故意带出来晃一圈。

结果根本就没有人发现!

怎么回事,难道他是什么性冷淡的人设吗?大家都不关心一下他房间里的蚊子长什么样的?

“蚊子咬了是包。”陆崇板着脸认真解释,“这不是蚊子咬的。”

“哦哦,那我叫酒店前台给你送点杀虫剂。”小助理关心道,“这海岛上虫子可多!指不定是什么毒虫呢,哥你可得小心点啊别留疤了!”

“……”

陆崇欲言又止,还是把嘴闭上了。

行,开工吧。

没有当绯闻男明星的天分,他就是老老实实拍戏的命。

日上三竿,男明星的绯闻对象还在大床上挣扎。

离开之前他把房间里所有窗帘拉得严丝合缝。但半梦半醒间,林雪河还是能感觉到日光在窗外晃动。

他很少睡得这么乱糟糟,斜着躺在床边的枕头上,被子卷着只盖了一半,长发从床边流泄到地板,像蜿蜒旖旎的银白溪流。

好累。和人类做,爱本来就是这么累的吗?其他血族也是这样?

不应该啊。他见过的其他血族甚至都没有一对一的。如果只要一个人类都这么累,他们到底是怎么有力气群体运动的?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林雪河在少量思考和大量睡眠中度过了这一天。

傍晚陆崇回来,脚步声弄出了点动静。他心烦得想扔个枕头过去,可惜手上没劲儿,只能放弃。

陆崇飞快地卸掉造型冲洗换衣服,单膝跪在床边,摸了摸他压在被子外面的脚踝,冰凉的。

好,自己凑上来了。

林雪河抓住时机闭眼猛踹一脚。可惜没能踹到他脸上,“滚啊。”

“诶呦。”他夸张地吸气,怎么都憋不回那股喜气洋洋的劲头,倒在床上往林雪河身边滚,“怎么还在生我气啊。”

刚冲完澡,他身上热烘烘的,一靠近连周围的温度都升高了,又重又烫地压下来,像块烙铁。

“你身上冰冰凉凉的,贴着好舒服。”

林雪河推了几回都没有推开,反而被他手脚并用地缠上来,怪声怪调地说,“皇上,你听听臣妾的心慌不慌。”

“……”

工作了一天终于下班,过分亢奋也可以理解。

林雪河差点被气笑,也被他身上生机勃勃的劲头闹得彻底清醒过来,饥饿感随即而至。

“我刚看冰箱了,你今天什么都没吃。”陆崇自告奋勇地把脖子往他嘴边送,期待道,“咬我吧,咬这儿,我洗好几遍了。”

这话倒是听着顺耳很多。

他懒散地支起脑袋,一只手在陆崇身上摸来摸去。

人类朝气蓬勃的身体,有饱满结实的肌肉和皮肤,充满鲜活的生命力。

血族长年生活在阴暗的古堡里,的确很需要这样的营养补充剂。就像人类离不开维生素一样。

手感很好,林雪河逐渐满意。

他拥有的这一个人类,胜过很多个别的人类加在一起。

陆崇被摸得心里痒痒,正想催着他快咬,忽然听见他喃喃的耳语,“如果我是人类……”

也会拥有这么鲜活旺盛的生命力么?

不。他也见过腐朽的人类生命,阴暗扭曲爬行,和血族没什么两样。

只有陆崇才是这样,只因为是陆崇而已。

“干脆跟我一起当狼族吧。”陆崇揉着他的手指说,“当我的omega。诅咒可以做到吗?”

喜欢上一只吸血鬼之后,他对自己的少数种族身份接受程度提高了不少,甚至觉得有狼族基因是件好事了。

“不可以。”林雪河摇头。

“做狼族也很好,比血族好。我是不是骂过你混血的身份?虽然不记得骂了什么,但那是我乱说的。”

“我知道啊。”陆崇说,“你们吸血鬼哪有天天说实话的?你随便说,我自己会理解。”

“……”

他有时候不是很懂这个人类。想法很清奇。

“既然诅咒做不到,”陆崇又磨了磨牙,笑得不怀好意,“我只能自己努力了。”

首先要努力释放一些微不足道的血液,填饱他。

其次再努力释放自己无处可去的信息素,灌满他。

林雪河咬不破他的皮肤,又嫌腺体分泌的信息素会让血液味道变苦。他只能不断地划开自己的动脉,奉献最新鲜甜美的血液,还要控制愈合的速度不要太快。

这种主动伤害自己以求满足伴侣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令人着迷,尤其是失血过多时轻微的眩晕感,林雪河进食时给予的契约关系更像一剂精神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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