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喝酒,一生之事,变不了。
而且身入红尘,除非做了鬼神,否则都逃不了吃喝拉撒。
黄酒店沈良最后找到了,并没有藏在某个巷道小径中,就光明正大地开在酒龙街路口入内三十丈的地方。
而且店还不小,三楼上还挂着一道橘色巾旗,上面写着三个黑色大字——三碗倒。
这口气不小啊,沈良大感自己以前不都眼高于道。
“那您是在这喝?还是带走?”掌柜又问道。
“你这还有座位?”沈良扫一眼拥挤的大厅。
“您等等,我问问看。”掌柜笑着回应,然后转身要去抓伙计来问话。
很快,答案就有了。
“二楼三楼还有空位,不知道您要二楼还是三楼?”掌柜颠着肚子,走回来。
“算了,我带走。”沈良笑道。
这掌柜很会做生意,也很懂话术,不给客人其他的选项,只给客人他要给的选项。
掌柜胖脸上的笑脸一滞,但又很快恢复笑脸。
“您稍等,我让人去取酒。”掌柜笑道。
“嗯。”沈良点点头。
他的确没准备在这儿喝酒,人有些多了,气很浊,里头还藏了几头凑热闹的小精怪。
精怪与妖精不同,与人无大害,伤不了人,害不了性命,只不过迷人心智,做些无伤大雅的糊涂事。
酒肆中有两个小精怪是随人来的,就住在人的眼睛里。
那人是个书生,喝了几碗酒,有些形骸放浪,在那儿吹嘘着,讲着一个故事,好似也不是故事,依他所说是今日遇见的。
他说他今日大早出城踏青,遇到了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子,他见美心喜,遂跟随三里地。
女子对他这放荡模样大不喜,让她的婢女驱赶,但书生轻薄放荡惯了,还说了几句骚话。
那女子更不高兴了,便让她的婢女强行驱赶,并道出了身份。
说是仙境芙蓉城七郎子的媳妇,让他小心骚扰的后果。
书生只感觉这个芙蓉城的名头有些熟,但没放在心上,反而脸上多了几分贱笑,然后婢女也不高兴了,扬了扬手中青翠绣帕,一道风沙便从绣帕中扬洒而出,迷了书生的眼睛。
书生被迷过眼睛便急忙揉搓眼睛。
而等书生恢复了视力,那姑娘与她的婢女也不见了踪影。
书生也有些怕,怕遇上鬼怪事,于是连忙回了城,并找了城隍庙求解庙祝。
庙祝告诉他,那芙蓉城乃鬼仙城,由石曼卿、丁度一同掌管。
石曼卿、丁度何许人,三百多年前的大儒士,不曾想,此二人居然在死后做了鬼仙。
书生讲完这个故事后,在场人都是笑哈哈,俱皆不信,只当是酒鬼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