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就放你走了,李昭。”他说。
昭昭低下头来,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哪里好像丢了点什么,有些闷闷的,不太舒服。
“抱一下呗。”谢归张开胳膊,摆出有些可怜兮兮的表情,“从我三岁以后,就没人抱过我了。”
“谢归……”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谢归结结实实地拥入自己怀中,她轻推了下没有推开,又叫了下他的名字,“谢归。”
“就抱一下。”谢归的声音在她的头顶低低响着。
过了一会儿,大概只有几秒钟,谢归松开她,昭昭的脸有些热,她说:“谢归,你以后别——”
话说到一半,她看到裴仅的车正停在不远处,他的车窗半开,看不清他的眼神,在和她目光相对的一刻,车子发动,裴仅离开了她的视线。
“裴仅!”
她自然是追不上的,于是回身恶狠狠地看着谢归,“你早就看到裴仅了是不是!”
“对啊。”谢归恶劣地笑着承认了,“我就是故意的。”
“你不是说要放我走了吗?”
“我是说过,但,裴仅他根本不适合你。”谢归说,“如果你们真的适合彼此,这一个拥抱根本不算什么。”
昭昭又狠狠瞪了他一眼,转身奔跑,一边打车,朝着裴仅家赶去。
但她没有机会再去打车,在跑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她看到裴仅的车子停在门外,他正站在车边,望向她的方向。
他十分相信,昭昭会追上来。
“裴仅,我和谢归真的没什么,我今天只是帮了他一个忙,而那个拥抱,根本不代表任何普通朋友以外的含义。”昭昭气喘吁吁一口气说道。
“我知道。”裴仅说,“我相信你。”
昭昭松了口气,笑起来,“那就好。你今天来是来和我道歉的吗?我跟你说我可没有这么好哄,你要请我吃大餐!”
“阿昭。”裴仅叫着她的名字,“其实没有谢归,我也早该说这些话了。”
“你要说什么。”
“我无法给你带来最好的生活,我早该放弃了,我不配拥有这么好的你。”
“你疯了吗裴仅。”昭昭难以置信地说,“什么是最好的生活?就因为一个职称,你要和我分手?”
裴仅的声音低低的被风裹挟着带着刺骨的凉意,“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两年前离开去瑞士,我回来以后是不是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们是不是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谢归的车子从小区里驶出,他关着车窗,车子停在街道的对面,他无声地看着两人。
昭昭没有看到他,她注视着裴仅的眼睛,这个她从幼时少不更事,到情窦初开的少女时期,再到如今他们被岁月和生活中洗炼,这个陪伴了她一整个青春的人。
她忽然想起李格的一句话。
有些人的自卑,是会拿骄傲来掩饰的。
裴仅的人生早就被他规划成了无数个格子,她是那个出了格的意外。
她毫不怀疑他为她踏出格子时的真心,但当这个意外没有带来好的结果时,那这个出格就不再是浪漫,而是一个错误。
所以再选一次也没用,只要他们还是他们,不管再选多少次,都只会更清楚地证明,他们没有站在彼此的未来里,他们不会站在彼此的未来里。
“你确定吗?”许久后,她终于听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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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声音问。
裴仅曾经和她说过,只要方向是对的,什么时候出发都不算晚。走得慢一点也没有关系。
可他自己没有记住。
她希望时间停止,或者倒流,或者跳跃到一百年后,总之是一个她听不到他回答的时刻。
可她的祈祷不起作用。
“昭昭,分手吧。”他说,“和我分手吧。”——
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挺难过的。
我不是难过裴仅再一次孤身一人,而是难过,我只能让他这样。
想起大概一个月前,存稿写到裴仅彻底失去机会的时候,当晚梦见了他们,裴仅看着我问,为什么不是他。然后又说,算了。再然后就消失了。
他没听到我的回答——其实如果你不放弃,根本就没有谢归的机会。
醒来后觉得这梦,,,真捏马矫情。
但又真的挺难过的。哎。
也不是洗白吧,我现实中也不喜欢没长嘴的,但这是他们的故事嘛,我只负责记录。
前几天写到结局的时候,又想起那个矫情的梦,半夜睡不着,觉得不能这样,于是连夜撸了个新文——《我又爱上你了!》青梅竹马/久别重逢/破镜重圆/男主有嘴!!!!/爱得要死——算是给自己一个安慰。(对,这里是广告。甜文!我要写甜文!!!)
希望小裴别来我梦里吓唬我了,你再吓唬我也没用,去和隔壁学学,你得有嘴才能有老婆。
最后,愿小裴的第三个世界里没有晋江。
第66章◇贫瘠土地
第一封
提笔却不知该怎么写。
说说我吧,今天没有见到小姨,她工作很忙,以后估计见面的机会也少。好在她已经安顿好了我所有的住宿和学籍问题,需要我准备的东西不多,很快就闲下来了。
我和一个意大利人同住,还记得你以前学的意大利语吗?托你的福,我能和他对话几句。
他很喜欢吃中国菜,晚上的时候我给他做了几道,他吃起来的样子兴奋得很傻,像你一样。
鉴于这封信不会被你看到。
阿昭,我很想你。
第二封
来瑞士的第二天,苏黎世爆发了几十年一遇的寒潮,风很大,我隔壁的屋顶被掀开了。
南延的天气似乎不错,你在干嘛?多穿点衣服。
我很想你。
第三封
去了学校,QS前百的学校也不过这样。
今天有父亲的遗物被寄过来,里面有一个小发卡,狱警说他很宝贝这个发卡,是想要出狱后送给你的。却又觉得监狱里的东西送给你不吉利,所以藏在了枕头下。
阿昭,没有我的世界一切还顺利吗?
我很想你。
第四封
我在回国的飞机上。
阿昭,我后悔了。
大概是对我懦弱的报应,来瑞士的每一晚我都在做噩梦,记不清梦见了什么,只是每次惊醒,发现我已经再也不能抱着你的时候,心里都会抽痛。
生理学上这是一种心脏系统的拉扯,但我知道,那是我的神经系统在想你。
什么才是为了你好呢?我仍然没有找到答案,如果就像阿姨所说,我肮脏的血液不该沾惹你清澈的灵魂,我会带着你朝向深不见底的泥淖里,那我应该像现在这样一辈子不再见你。
可我终究自私,我还是无法接受看不到你。
哪怕真的是深坑呢,我愿意在底下托举着你,直到淤泥吞噬我、埋葬我……
所以让我勇敢一次,再自私一次。
我想见你。
想拥抱你。
第五封
看到你身边出现了新的朋友,很为你开心。
虽然没有看到他的脸,但你脸上的笑容是不会作假的,我很欣慰有人能照顾你。
临走前我去了你以前常吃的那家板面店,虽然不知道你以后还会不会去,但你下次去的时候,还能吃到最大的鸡腿。
阿昭,
第六封
本不想再写了,但今天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想来想去还是只能和你讲讲。
我和他们的差距还是太大了,我需要耗费很大的精力才能勉强合格。你是不是不会为我骄傲了?其实我一直很羡慕你,不管发生什么事,上一秒垂头丧气,下一秒立刻可以恢复到元气满满。所以我离开后,你很快就没事了,对吧。
这样挺好的。
在写下这些的时候,窗外放起了烟花,不知在庆祝什么。
你说,有的时候,人类很需要这样片刻的奢侈,我想这一刻应该就是。
南延今天有烟花吗?
想你。
第十一封
意大利室友搬走了,他说他马上要结婚了,要去和未婚妻同居一段时间。
他告诉我,每天回家的时候有人在家等着的感觉,是世界上最绝顶的幸福。
我难以控制地想象了一下回家后发现你在的画面。
但开门的时候,家里空荡荡的。
阿昭,今夜的风也很大,很想你。
第三十五封
今天课程的一个女教授身上很有你的影子,带着满身侠气,率真直爽。
我记得小时候你说,你的梦想是做行侠仗义的女侠客,看到谁被欺负就救谁。实在不行,做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看谁不顺眼就砍谁。
我说了句,杀人不眨眼,眼睛会不会干啊。
那天你好久都没搭理我哈哈。
你现在在做侠女吗?李昭同学,照顾好自己。
很想你。
第四十八封
如果我死在昨夜的瑞士大街,你会怀念我吗?大概不会,因为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死去的消息。
如果不能给你带来快乐,至少不能再让你难过了。
昭昭,没有听到你的声音很遗憾。
但也挺好的,说明你已经在过新的生活了。
第一百零三封
今天我在这里的第一篇论文发表,原本想在致谢里写你的名字,但想想又没放上去。
既然开始了新的生活,那就不要再背负上我的命运了。
很想你。
第一百五十八封
被邀请参加一个合唱节目。想起你以前听到喜欢的歌和吃到喜欢的东西时,都会不自主的晃脑袋。看到你摇头晃脑的样子我就很开心,可我笑的时候你就会生气,怪我是不是在嘲笑你五音不全。
怎么会呢,阿昭拥有全世界最美的声音。
很想听听你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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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第两百封
偷偷又回国了一次,当然,还是没有见到你。
托人打听了一下,听说你去了罗马,以前看电影罗马假日的时候你就对那个地方很向往,我做过攻略,却没来得及陪你一起去。
不过还好,你还是去了喜欢的地方。
很高兴你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阿昭,去西班牙广场吃冰淇淋了吗?甜不甜。
第两百七十二封
几日前和学校的心理学教授交流,他说我似乎不知道怎么处理亲密关系。
他的话好像是对的,我说我不懂该怎么去爱一个人。
他却摇头,说我在用本能去爱。
阿昭。
第三百五十三封
很久没写了,最近学业更忙了,每天总有做不完的事。
教授很赏识我,推荐我去了医院实习,接下来很久都没有空和你聊天了。
听说你换工作了,恭喜啊。
新的开始就是新的希望,祝一切顺利。
第三百五十六封
路上遇到了一只很小的流浪狗,我记得你以前收养过一只小流浪狗,后来被它原来的主人要回去了,你伤心了很久。
我后来知道后其实偷偷帮你去看过,那只小狗已经死了,说是淋了雨没有及时擦干生病死掉了,它的主人把它扔在了一个沟渠里,我没有找到,我在那个沟渠旁边给小狗盖了一座很小的坟,听说有人埋葬的小狗才能找到去天堂的路,希望这个小土堆能起到作用。
说到这只小流浪狗,我太忙了,没有空去养它,我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收养。
第三百五十七封
我把小狗带回家了,它的心脏有很大的问题,目前没有人领养。
我想我每天应该能抽出一些时间陪它吧。
它很乖,可以听懂我的话,会坐下和握手,和你的小狗一样,爪子上有个小斑点。
对了,我给它取名叫发财,和你的小狗一个名字。
第三百七十八封
发财前几天去世了,还是心脏病。其实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回家发现它的尸体的时候,还是无法接受。
我把它埋在了房子后面一棵大树下,我告诉它,如果见到了你的小狗,就告诉它你很在意它,把它送回去不是你的本意。
它应该能听到。
第三百七十九封
我也许永远无法拥有任何生命陪伴。
第三百八十封
我很想念你,阿昭。
第三百八十一封
我提交了回国的申请。
不论如何,我都想要再努力一次。
生命太短暂了,我不想在遗憾中渡过。不论你怎么选,我都该再争取一次,对不对?
听说几天后瑞士大雪,离开前,再去一次你之前说过的瑞吉山,说来也很好笑,我在这里四年多了,这是我第一次去,不知道景色如何。
第三千封
我想大概就是这样了。
最后一次梦见你,你笑得依旧是没心没肺的明媚。
这世界上有很多裴仅,但只此一个李昭。
你明媚、坚强、所向披靡,永远伫立在时光里,朝向阳光的方向。
阿昭,我很感谢你曾经来到过我的生命。
曾经在我贫瘠的土地上灿烂盛放。
阿昭,我很想念你——
贴《我又爱上你了!》文案
本文又名:惊!我前男友的现女友竟然是我!
见面前,唐枫干了一大杯二锅头给自己壮胆
当她终于鼓足勇气准备和李行告白的时候,李行抢先一步说:“我有女朋友了。”
他拿出合影,女生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但,是长发
而她已经短发很多年了-
十九岁的时候,唐枫家中变故,她从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摇身一变成为需要一天打三份工的小吗喽
吗喽就吗喽咯,她rock&喽!
唐枫勤恳打工,有饭吃有地住,每天感觉也挺好——
如果不是穿着开衩到腿根的裙子戴着假发,在车展遇到多年前被她狠狠甩掉的竹马初恋前男友的话
那天李行霸气十足地把她从一名咸猪手男人手底下带走,说:“这是我女朋友。”
唐枫一路埋着头,她厚重的假睫毛挡住了大半的视线,这让李行身上熟悉的味道更加清晰
李行是她如今破败疲惫的人生中唯一的自尊停放处
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自己永远是李行记忆里的小公主,哪怕一辈子都不会再见
于是她硬着头皮,面不改色说:“你好顾客,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叫唐娇娇。”
李行盯了她许久,然后说:“好。”“那我可以追你吗?唐娇娇小姐。”
——
“我好像又爱上你了。”
“我从未停止爱你。”“我永远的公主。”
第67章◇姐姐
(姐姐视角)
我很羡慕我妹。
我妹有种很神奇的力量,她无须怎么努力(当然,她的所谓努力也总是伴随着稀稀拉拉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需要等待,到了那个时机,幸运就会很自然地砸到她头上。
她总说自己不喜欢这样,觉得像是被命运拉扯着往前走,她毫无招架之力一样。
但谁又不是呢。
谁不是在一次又一次努力又失败再爬起来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
而且,不是所有人的结果导向都是好的,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是在起落落落落中度过,所以我说我很羡慕我妹。
她的每一个“落”都会伴随一个更盛大的“起”,如果是炒股的人,应该能更明白我的心情,试问谁手里握着这么一个永远会升起来的股,能忍住不半夜笑出声来啊。
我羡慕我妹的地方有很多,细讲的话怕是一本小说也装不下,举个简单的例子吧。
她在我满书桌塞满情书的年纪,披着家里的床单拿着刀削的小棍站在小区花园的一个破石墙上扮女侠,追着小男生跑到人家家里去骂对方小流氓。
我举这个例子不是在凡尔赛,因为我自小到大就知道,被那群大脑都没发育完全的男孩追求或者喜欢,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
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来自一个寄读的转校生。
他的父母在A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照顾他,所以把他暂时送到小县城的我们这里读半年小学。
那我的那个年代,小县城的孩子远没有那么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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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于女孩子的喜欢还只停留在偷偷揪一下小女孩的辫子,藏一下小女孩的作业本这方面(这也是我妹追着小男生骂到家门口的理由之一)。
而来自A城的转校生同学,不仅带来了奥特曼立体雕刻的自动铅笔盒,还有他全新的示爱方式——礼物+情书。
从转校生入学的第二天开始,每天早上我的书桌里都会出现一盒新鲜的牛奶和一张卡片,上面写着:李格同学,你很漂亮。
没有署名。
我每次都会把牛奶带回家,给我五岁的小妹妹李昭喝,我合理认为她后来身体倍儿棒有这些鲜牛奶至少一半的功效。
卡片呢,自然被我扔在了回家的路上。
我有个极其严苛的母亲,即使此前从未有过类似的案例,我也从一些她对其他事情的表态以及我偷偷看来的言情小说中略微窥出一二分她可能出现的反应——愤怒地拉着我的胳膊去和对方对峙,逼着对方及其家长承诺绝不再接近我,甚至可能会要求对方退学。
我一向不喜欢惹麻烦,并不是觉得自己处理不了,而是我知道那些没有必要的麻烦会浪费我很多有用的时间。
而对于当时才刚刚十一岁,什么都没有的我来说,时间就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客观来说,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用书面化的词来描述我,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精致利己主义”。
所以在收到那些卡片的时候,我甚至在想,这是个还算聪明或者幸运的人,因为如果是稍微长一点的情书,我根本不会浪费我宝贵的时间去看。
不过几天后转校生的行动让我完全打消了这个想法。
——在我第不知道多少次扔掉那张写着我很漂亮的小卡片时,转校生拦在我面前,问我为什么要丢掉他的情书。
我当时很认真地告诉他,同学,这不叫“情书”,严格来说,这只是一句简单的祝福,和“李格同学,周五快乐”是一个功效。
转校生大概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原地愣了三秒,这三秒足够让我确定,他的确是个没脑子的人。
然而三秒后,他又三两步追到我面前,问我能不能做他女朋友。
我小的时候家里还没有装电视机,一切关于“爱情”的概念,都来自街边那个贩卖二手杂志小说的小摊。
我记得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情是一场理智和欲望的冷战,不论哪个占了上风,最终结果都是头破血流。
十一岁的我当时并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只是根据我还不算十分完善的逻辑系统推理出一个结论——爱情会让人头破血流。
当然,前提是,当时的我以为对方的示爱是十分发乎于心的、真正的爱情。
很显然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对于大部分男性而言,“爱情”对于他们只是一个满足欲望或者需求的借口,他们三十一岁都不会有的东西,自然在十一岁的时候也不会有。
而基于同样十一岁的我的理解,我是怎么回答的呢。
“不好意思同学,我要回家写作业了,我们还是好好学习吧。”
当时的我还十分想要做一个看起来友好的“好人”,我妈常说,学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我思考过后深以为然,因此把这个十分正确的道理用来劝解第一个对我大胆告白的男生身上。
然后他又是怎么说的呢。
“你答应做我女朋友,我就好好学习。”
我同样以浅薄的逻辑思考了一下这句话,并且很快得出结论——我答应做他女朋友和他好好学习之间,不构成任何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所以我说:“不可以,我要回家了。”
他说:“那我以后每天都在放学路上跟着你。”
我说:“那你就等着被收拾吧。”
我的这句话是和我当时五岁的小妹妹学的,她用这句话来警告抢她玩具的七岁小男孩,并在一天后偷跑到小男孩家里把他玩具车拆了个稀巴烂,后来我爸带着她去给人家赔了50块钱。
再次强调一下,我是个很不喜欢惹麻烦的人,所以我的这句话也只是个警告,仅仅是个警告,我并没有想法要跑到转校生家里去拆掉他的玩具车——当然,我根本不知道,也无心知道他家在哪,我也不懂任何拆卸玩具车的方法(这里可以看出一点,我的小妹妹其实很有些偏才)。
这句话后,转校生果然没再跟着我,转身后便离开了。
只是我没想到,第二天转校生还是在放学路上堵住了我,和我说了一句话,这句话我愿称之为改变我命运轨迹的神来之笔,所以虽然它并不好听,但多年后回想起来,我还是很感谢当时听了这句话,并且听进去了这句话的自己。
转校生说,我查了一下,你家就是普通人家,根本没有能力收拾我。
这句话很简单,但蕴含了很多道理。
比如因为我家是普通人,所以我是不能收拾别人的。
再比如因为他家不是普通人,所以他是能收拾我的。
结论是,如果你不想被人收拾,你就要成为能收拾别人的人。
这句话我每年都会拿来回想,每年都会产生新的认知,直到后来我真的成长到可以收拾别人的时候,再回过头来去想那天的场景,会觉得特别好笑。
因为如果能力真的高出对方许多,你是不屑收拾对方的。
你会趾高气扬地掐着腰对着路面的一只蚂蚁说,“我要收拾你”吗?
你当然不会,因为蚂蚁就是蚂蚁,它完全不值得你去为它耗费一丁点精力,哪怕只是稍微抬抬脚而已。
而十一岁的我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是:是吗?我没有能力收拾你?
要知道,我可是有个能五岁跑到别人家里卸掉整个玩具车的小妹妹的人。
感谢我妹给我的勇气与灵感,次日上课时间,我就借口拉肚子跑到车棚里,把转校生逢人便炫耀的永久牌自行车的车链子搞松了,并且用板砖镶着钉子扎进了车胎里。
当天下午转校生骑自行车路过一道小泥洼的时候,车子链子在摇晃下猛然松掉,车胎由于气瘪加剧了失衡,转校生一头栽进了路边小沟,被摔的头破血流。
看吧,烂俗的言情小说里有时候也讲真道理——欲望(对于小男孩而言,这种欲望也许只是一些虚荣和冲动)占上风时,就会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另一半是错误的,因为始终理智的我,在这场虚假爱情的冷战中,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
后来转校生因为骨折住院回了A城,他的母亲跑到学校里要求负责,学校配合调查也没查出车子有什么人为的痕迹。
那当然,我熬了一夜看的自行车理论知识和积累了将近十年的悬疑小说知识可不是白费的。
那是我从“爱情”这两个字里学到的第一课——永远要将理智放在第一位。
也许是因为这件事过于深刻,我对于“理性”二字的执念过重,导致许多人形容我都是“不近人情”。
我从小到大没有交到任何实质性的朋友,因为首先,我不喜欢浪费时间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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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谓的人际交往上,然而交朋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一起浪费时间。
我的“朋友”只是我某个阶段的“搭子”,我一直觉得我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让彼此看起来没有那么孤独,但大部分人和我想法不一样,所以他们一边说我不近人情,一边结伴离开了我。
而理智的我并不屑于这些,而且我已经有了一个从六岁起就陪伴我、且会陪伴我一生的最好的朋友。
我妹真的是我见过的,全世界最心大的人。
我说她心大并不是说她什么都不往心里去,而是她什么都往心里去,却又什么都能容得下。
我有时候会因为竞赛没有得到满意的成绩对她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赶她出我的房间,她哭着从我房间里跑出去,半小时后会用我妈的口红涂在自己的鼻子上,问我她像不像个小丑。
她可爱得让我感慨,全世界都没有可以配得上她的人。
而且我觉得这并不是我作为她唯一姐姐的个人滤镜,所有曾被她的光照耀过的人,应该都没法拒绝这个想法。
这句话说起来有点……恶心?但事实上,我妹就是个太阳,她让理智的我偶尔感性,在她的照拂下,成为了一个不那么不近人情的人。
而被她照耀过的人,不止我一个。
她七岁,我十三岁的那年,老郑领回来一个小男孩。
我是在一个周六的下午第一次见到的小男孩,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是和我很像的人。
我的意思是,他是个很理智的人。
“理智”这个词,用在一个七岁小男孩的身上,并不是很好。
这让他显得很冷漠、薄情、心思沉重。
十三岁的我能看出来这些,三十几岁的我妈肯定也能看得出来。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裴仅,即使她也耐不住她那颗比老郑还要“圣母”的内心,在不喜欢的情况下,还是拍板决定让裴仅留在我们家。
但七岁的我妹是怎么想的呢,以我对她这七年来各种行径的了解,她当时的想法应该就是:嘿!小可怜,俺昭昭女侠来也!
我觉得如果我妹能碰上点大事,她完全可以去申请拿诺贝尔和平/奖。
她对世界有种莫名其妙的拯救情结,大部分时候都在不自量力地为其他人的事情奔波,而很戏剧的是,她每次都还真的能够帮得上人。
大概上帝站在她那边吧,毕竟太阳就挂在天上(能说出这句话,说明我已经为我的小妹妹完全抛弃了我三十几年学到的常识)。
而在得知裴仅从国外回来,到了李昭的高中,并且他们重新碰面了以后,我就知道,完蛋,那小朋友被迷住了。
这其实也不难理解,任谁在黑暗和无助中遇到一双像太阳一样的眼睛,都会念念不忘。
他们的故事我已经在我妹的口中听完了十分详尽的版本,我妹对我完全没有秘密,虽然她知道我经常会挑着一些无关紧要的和我妈讲,她还是乐此不疲和我各种分享。
我像他们故事里的第三人,旁观着他们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的所有细节,我用我的理智分析,裴仅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再理智的人。
所以也许是出于想要弥补因为过于理智而失去了很多的“另一个我”,也许是因为听了太久故事的看客太想要一个happyending,我一直到最后,都在心里悄悄地站在裴仅那边。
即使作为一个理智的人,我很清楚我妹最后的选择才是更适合她的,可人要是真能一辈子用理智思考,那就真的成了机器人了。
我虽然立志成为一个没得感情的赚钱机器,但我的芯片还是不够成熟,在我妹这个笨蛋脑袋已经忘记了许多细节的时候,我偶尔会替她回忆起一些他们的过往。
有些甚至是她不知道的过往。
比如他们高考那年,裴仅的最后一科综合知识没有考。
那天我刚好在家,正在电脑上工作的时候,我妈告诉我我妹的准考证丢了。
当时我爸已经送完人在回家的路上了,裴仅陪我妹一起去的考场,但他的考场又离我妹的考场有几公里。
所以在二十分钟后终于在警察的协助下找到了我妹落在早餐摊上的准考证后,裴仅再赶去自己的考场,已经错过了考试时间。
而就在这种离谱的阴差阳错下,裴仅以少考一门仍然超一本线几十分的成绩,和我妹进了同一所学校。
只是我后来路过的时候思考了许久,不管怎么算,裴仅其实都是可以赶得上最后那一门考试的。
所以我在很多年后,遇到裴仅的时候又问了他这个问题。
他告诉我,他其实是个很自私懦弱的人,他不舍得放下任何一个可以让他距离成功更近的机会。
可那天,他刻意放缓脚步,给自己选了一个不得不走的“非最优解”。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能考到某个分数,他会舍不得放弃那个他可以够得到的学校,所以他选择砍掉前提。
不过我想,裴仅对自己的认知也太差了。
他也许是始终把自己当成一个需要严肃教育的小学生,对自己从来没有“已经变了”的想法,他始终如一地觉得自己还是如同七岁时那双坚毅薄情的眼睛,可是他不知道,没人能逃得脱小太阳的融化。
我猜啊,如果他当时没有错过那场考试,在成功成为当年的高考状元,被清北两所学校的老师争抢的时候,还是会因为我妹一句“裴仅怎么办,我没有考上你的学校”这句话,闭着眼睛填上南延大学的名字。
然而命运的机械是无情的,它根本不顾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它拉着你一直跑一直跑,等到你终于察觉哪里不对劲的时候,一切都覆水难收了。
但我妹,她的人生中没有错过和覆水难收诸如此类的词,她错过一个路口,会有下一条路,真正永远停在原地了的,只有那个迟钝得没有反应过来的7岁小男孩。
在我三十一岁的时候,我读懂了小时候看的那句话里的另外半句:理智也会让人头破血流。
我选择程珂,完全是出于理智的衡量。
他外表优质、家境良好,个人能力突出,且在个人爱好和专业方面表现出十分坚定的忠诚性,我以我当时已经十分成熟的逻辑思考,程珂是一个十分适合做丈夫的人选。
当然,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我三十一岁时的逻辑思考能力,也许并没有比我十一岁时好到哪里去。
另外,在爱情中过于理智,也是真的会被摔得头破血流。
当然,我不责备爱情,它其实是个限量款的高级奢侈品,只不过大部分人拿到的都是山寨版,有的甚至山寨得太明显,这让背着它炫耀的人看起来都有些可笑。
我把这个观念讲给齐歌听的时候,他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可是山寨与否都是人定义的,谁说打版的包就没有原版结实了。”
我笑他不懂时尚,他说我不懂爱情。
我说你一个离婚律师还相信爱情?
齐歌说,就是因为看多了夫妻利益的撕扯,所以他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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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爱情,这类似于在海上漂泊太久的人,会极度渴望陆地。
齐歌是个挺有趣的人,只不过,我现在已经对奢侈品没什么执念了。
我比十一岁的时候更坚定想要成为一个可以随时收拾别人的人,或者说,可以随时拒绝被别人收拾的人。
更重要的是,我发现到了三十一岁的我妹,仍然是个想要披着床单拿着小棍去当女侠的小笨蛋。
虽然已经有人在保护她了,但这远远不够。
女侠的身边不能只有骑士,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十分理智的女侠姐姐——
第68章◇盛放玫瑰
谢归学会的第一个人生道理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五岁的时候,谢归才第一次进谢家的大门。
五岁之前,他只知道自己有一个很忙碌的爸爸,以及一个同样很忙碌无法陪在他身边的妈妈。
在那以前,谢归几乎算是独自住在一个很大很空旷的房子里,还有一个下巴上有一颗黑痣的保姆阿姨。
保姆喜欢吃一种很甜的蜜玉蜜瓜,她总是每天去进口超市买一整个回来,当着谢归的面一个人全部吃掉,然后告诉他妈妈,谢归吃了一块就把剩下的扔掉了。
谢归妈妈不在的时候,保姆会穿着她的衣服戴着她的珠宝首饰,躺在家里的浴缸里,喝几万一瓶的红酒,她几乎不用担心会被发现,因为在地下室里有这样满满一屋子的红酒,没有人会定期清点。
而且谢归妈妈每周只有周六的下午会回到家里,带着谢归和电话里的男人匆匆视频一下,而后再次匆匆离开。
每当谢归想和妈妈说什么的时候,保姆总会从他的背后出现,用拇指和食指的指甲轻轻掐住他的后脖颈,警告他如果乱说话的后果。
然后在谢归妈妈离开后,再温声细语地告诉谢归,你妈妈是有钱人的情人,她根本不想要你,她不在乎你,你对她而言只是一个上位的工具,你见过有人会心疼自己的工具吗,她只会扔掉添麻烦的工具,不要让她觉得你是个麻烦……
他被衣物覆盖的皮肤,几乎布满了深的浅的掐痕,保姆和自己的男朋友感情出了问题,谢归是唯一的出气口。
从会说第一句话开始,谢归过的就是这种生活,他不知道什么叫求助,只是本能地不想再被每天当成沙包一样推来推去。
所以那天,妈妈告诉他要去见到爸爸的时候,谢归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新生活终于开始了。
但那天他仍然没有见到他的爸爸,在妈妈和管家的对话中,谢归知道,他的爸爸在一小时前离开去了机场,他真的是一个很忙很忙的爸爸。
他幼小的心里有些庆幸,原来爸爸是真的很忙,不是不要他。
在他们去新家的那天,在门廊外,一个穿着一身正装的男孩出现,男孩看起来有十一二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冷眼看着他们。
妈妈发现后表情惊讶,瞬间又十分愉悦地迎上去,“是阿崧啊,过来看看,这是你弟弟。”
叫阿崧的男孩斜眼瞥了下谢归,随即又翻着眼皮看了眼妈妈,冷呵一声离开了他们的视线。
五岁的谢归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人,但这个眼神他很熟悉,就是保姆看向妈妈背影时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堆垃圾。
一直到阿崧离开的时候,妈妈的表情都是微笑的,她穿着一身米黄色的短裙套装,拉着谢归的手,将他带到另一边,蹲下来细细整理着他的衣服,很温柔地对谢归说:“看到刚才的那个男孩了吗?给妈妈争气一点,以后要把巴掌狠狠甩在他脸上。”
那天以后谢归并没有妈妈一起住在这个大房子里,但他跟随妈妈搬了家,因为他已经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当然,那个从前的保姆也被辞退了,家里是有摄像头的,她骂妈妈的每一句话都被妈妈送给了机构作为惩罚她的证据。
只是谢归想不明白,既然妈妈知道,那她为什么始终没有阻止她落在他身上的那些巴掌呢。
大概是妈妈太忙了,一定是。
谢归去的幼儿园,是个私立的贵族幼儿园,一个班只有十个人,配备三个老师,两个保姆,一个司机。
幼儿园是谢家独立投资的,妈妈告诉他,是她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让他和其他姓谢的人享受同样待遇的。
谢归更高兴了,就知道保姆阿姨是在说谎,他妈妈明明就很在意他。
去幼儿园的第一天,老师带他们玩游戏,丢手绢。
谢归被第一个丢中。
其他人都是瞧着他幸灾乐祸的笑。
谢归起身去追,他从小身体不大好,跑起来就气喘吁吁的,一张白皙的小脸很快憋的通红,其他小孩都在笑:“谢归就像个小女孩儿哈哈哈……”
虽然不知道像小女孩到底是什么诅咒,但他们的笑声异常刺耳,谢归的脸红得更厉害,他拼命加快了脚下的步伐,终于在最后几米的时候,抓住了扔下手绢的小女孩。
追上去后,谢归才看到,那个女孩子眼眶红红的。
其他人开始拍着手哄笑:“苏妙语喜欢谢归,小女孩喜欢小女孩……”
谢归有些不知所措,他站在原地手足无措,红着脸把手绢还给那个女孩子:“你输了。”
就在这时候,女孩子瞪了他一眼,抬手给了他一巴掌:“你妈是狐狸精。”
围坐在地上的小孩都看呆了,旁边看着的老师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正在这时,女孩子转身就跑了。
谢归脸上火辣辣的疼,老师和保姆都看着他。
其他人早跑去看那个女孩子哭了没有。
他们还等着看好戏呢,谁也没等他,谁也没安慰他,仿佛应该他挨打一样。
晚上回家的时候,谢归想把白天的事情告诉妈妈——妈妈和他一起搬进了距离学校很近的新房子。
那天,他以前的保姆不知道怎么突然又找到了他。
妈妈没有在家里,保姆看到谢归脸上的巴掌痕迹,问他怎么了,谢归说了白天的事,没想到保姆却开始哈哈大笑:“我就说吧,贱人生的孩子连狗都嫌弃,你怎么不死呢,凭什么你命就这么好,生下来就住这么大的房子,你那个贱人妈不就是长了张狐狸精脸吗?不知道动了多少刀子呢,贱人!毁了我的一切!明明这些应该都是我的!”
保姆很快被赶来的管家带走了。
谢归表情一动不动地看着保姆仍旧像疯了一样咒骂着他母亲的样子,这种话他听多了,甚至觉得是正常的。
他就是有一个狐狸精的贱人妈妈。
可就算是这样,那也是他的妈妈,他妈妈不是个好女人,但是他的好妈妈,她把他接在身边,带他上很好的学校,陪他一起住在很大很大的房子里。
他没再把这件事告诉妈妈,但第二天妈妈却不知从哪里得知了这件事,她如同第一天一样送谢归到了学校,却没有离开。
她站在谢归身后,扫视了一圈和谢归同班的人,然后视线定格在那个女孩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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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苏妙语?”
女孩最开始还有些怯生生的,但想起在家里时爸爸妈妈提起眼前这个狐狸精的女人时的不屑和嘲讽,下巴便不自觉扬了起来。
“我是——”
“——啪。”
话音未落,一记响亮的巴掌打在了苏妙语的脸上,她捂着脸难以置信地看向爸妈口中那个低贱的女人,“你竟然敢打我!你知不知道我爸爸是谁!”
“扶松集团苏潜。回家告诉你爸,他的最新一笔融资不用考虑了。不懂什么意思是么小朋友?没关系,你就告诉你爸爸,狐狸精生气了。”
她紧接着转身看向身后站着有些战战兢兢的几个老师和保姆,即使这样,她的脸上仍然是温柔的,“昨天是谁的课?”
一个女老师颤颤巍巍举起手,“……我。”
“是我去提,还是你自己提?”
女老师眼眶唰地变红,她努力向身边站着的其他人求助,但没人敢接她的眼神。
女人柔软示弱的名声在外,所有人都以为她不敢做什么,所以对于谢归被欺负的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会在暗处幸灾乐祸。
这种不正当手段生下的孩子,本来就该遭到歧视。
但在女人突然发难的时候,他们同样也不敢吱声,因为能留在谢殿勋身边六年多的女人,她如果说起什么来,话语权绝对大于在座的所有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有一句他们谁都没说出来,但谁都心知肚明的一句话,叫做打狗也要看主人。
说到底,他们都是更低级的那群狗罢了,竟然也敢去打比他们更高级的狗。
女老师憋回眼泪,声音哽咽地说:“我下班前会去自己提离职的。”
女人满意地笑了笑。
最后,她转身看向站在她身后的谢归。
五岁的谢归比任何年纪都像只楚楚可怜的小狐狸,他那双遗传了她五六分的眼睛,哭起来的时候十分楚楚可怜。
她曾经靠这双眼睛进入谢殿勋的视线,一次次在他的房里留下,靠着这双眼睛,挤走了无数个前赴后继的女人。
可有着和她五六分像眼睛的她的亲生儿子,却无能地任由巴掌甩在他的脸上。
这和他受不受欺负无关,五岁的小孩是没有人权的,他的身份地位和受到的尊重与否是她在他身上的折射。
那个叫苏妙语的女孩打在谢归脸上的巴掌,就相当于那个刚发家没几年在谢殿勋面前连条狗都不如的苏潜,打在她脸上的巴掌。
她慢慢在谢归面前蹲下,谢归虽然很害怕妈妈打向苏妙语的巴掌,但他本能地察觉到,是妈妈在给他撑腰。
所以他眨着懵懂的眼睛,努力地向妈妈示好微笑,但没想到下一秒,面上还在巧笑嫣然的妈妈一个巴掌又甩在了他的脸上,这是谢归被妈妈打的第一个巴掌。
“我把你送过来,是让你被别人打的吗?他们打你,难道你不会打过去吗?你凭什么不打回去?你比别人差在哪了?不管怎么样,你身上流着的都是谢家的血,谁敢否认这一点。你是未来谢家三分之一家产的持有者,谁敢踩在你的脸上,你就让他知道什么叫自食其果。知道了吗?”
谢归有很长的几秒愣住在原地,他幼小的大脑十分艰难地消化方才的所有信息。
妈妈明明是来给他撑腰的,为什么要打他呢。
他被送到这里来,是因为妈妈想要证明他是谢家的人吗?
那些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人,他们又是怎么看待他的?
他想不通这些事,只是懵懵懂懂地点了下头,说:“我知道了,妈妈。”
下一秒,妈妈又恢复了那副春风化雨的面孔,她将谢归揽在怀里,抚摸亲吻着他的头,温柔地说:“乖孩子,你是妈妈最珍贵的宝贝,妈妈只有你了,你一定要保护妈妈……”
那天以后,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悄悄变化了。
一个月后,妈妈帮他从幼儿园请了假,给他挑选了一件十分贵气的小西服,打着领结梳了头,妈妈告诉他,爸爸今天回家,他们要一起吃家宴。
这是谢归人生中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和自己的爸爸正式见面。
他们每周六的视频仿佛是在例行公事,妈妈拿着手机向爸爸介绍着谢归新学了什么东西——虽然这些东西谢归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爸爸的眼神始终没有看过来,他的脸总是侧着,偏向另一侧的电脑。
谢归的印象中只有爸爸那张很严肃的侧脸,他有次很贴心地和妈妈说,如果爸爸很忙地话,他就不要再视频打扰爸爸了。
但妈妈抚摸着他的脸告诉他,谢归,正是因为爸爸很忙,忙到会忘记很多事情,所以你才要每周都露一下面提醒他还有你这样一个儿子的存在。
可爸爸真的知道他的存在吗?他以前一直在想,爸爸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看过他。
到谢家的时候,谢归再次见到了那个叫做“阿崧”的哥哥,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比他年纪更小的男孩,看起来也就才两三岁的样子,但走路走得很稳当,腰板挺得直直的,他和谢儒崧站在一起,打量着他,就好像他是个外人。
“这是大哥哥的儿子达达,达达,这是谢归叔叔,叫叔叔。”
妈妈微笑招呼着,达达刚要开口,被谢儒崧拽了一下身上的背带,他和谢儒崧一同定在原处,望着谢归。
妈妈也不生气,她蹲下来理着谢归的衣服,“先和阿崧哥哥他们一起在客厅玩一会儿,妈妈去楼上和爸爸谈一些事情。”
妈妈说完便离开上了二楼,谢归局促地站在原地,他想向两人靠近,那两人却像避瘟神一样往后退了两步。
“哥哥……”
他声音微弱地叫了一声,却没成想谢儒崧的眉头紧接着皱了起来,“你真恶心。”
他很直白地说。
谢归的手放在身前,手指无措地搅着,达达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口齿不清地重复他的话:“哥哥……”
谢儒崧一把扯过达达,“别和他说话,就是他妈妈抢走了小叔叔和爸爸的爸爸!”
达达又重复:“爸爸……”
谢儒崧仇怨地盯着谢归,片刻后,他的眼神忽然落在谢归身后,谢儒崧的嘴角一抬,他说:“谢归,你不是想叫我哥哥吗?去把你身后的那个花瓶打碎,你打碎了我就让你叫我哥哥。”
谢归回头看了眼,那是个十分漂亮的,有着青色花纹的花瓶,它就放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柜子上,周边的一小圈水晶的半高防护层,显示着这个花瓶的价值不菲。
他看看花瓶又看看谢儒崧,那双微微有些上挑的眼睛眨了眨。
……三分钟后,女人被一阵清脆的花瓶碎裂声和众人的惊呼声吸引,她与谢殿勋对视一眼,内心察觉到可能有些什么事情发生了。
“我先去看看。”
她说完匆匆下了楼,就看到地上散落着的那套谢殿勋近期收来的最爱的青花瓷的碎片。
她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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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管家下人甚至没有一个敢靠近处理,这个花瓶的价值,用难听一点的话来讲,足够买他们的命了。
就算是因为不管不顾被辞退,他们也不敢冒这种可能会被牵连进去的风险。
“谁干的。”
没有人说话。
谢归背对着她,谢儒崧和达达的面上有些属于小孩子的惊恐,他们眼睛瞪大看向谢归。
谢殿勋很注重隐私,像这种平日需要见客的客厅,是没有监控的。
突然,她将矛头指向了谢归,“是你吗?谢归。”
谢归背对着她的弱小的肩膀微微耸动着,但她没想到的是,当谢归缓慢地转过脸来的时候,她看到的除了一张梨花带雨的脸,还有涂满了整个下巴甚至顺着脖子淌到胸前的红彤彤的血。
“妈妈……”谢归稚嫩的声音喊了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谢殿勋从楼上走了下来,他的脸色沉得难看,目光扫向一屋子不敢说话的众人。
见谢殿勋走了下来,女人虽然被谢归的样子吓了一跳,但还是三两步走到谢殿勋身边,语气柔软地道:“是谢归调皮打碎了花瓶,小孩子不知道轻重,我会好好教训他的……”
谢殿勋没有理会女人,只是将目光看向谢归,“是你打碎的?”
谢归肩膀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他的身体微微蜷缩着,抬头小心翼翼地看了眼谢儒崧,仿佛被恐吓一般地又是抖了一下,而后颤颤巍巍地回答谢殿勋的话,“是的爸爸……是我打碎的……和哥哥没有关系,不是他让我打碎的……”
伴随着颤抖可怜的声音,谢归的眼泪哗啦啦往下掉,他那双眼睛里满是天真和害怕,却又强装着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但身体的颤抖却诉说着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这时候被刚才的场景吓到没敢说话的谢儒崧才结结巴巴开了口:“就是他,他把花瓶砸碎了,还用花瓶划伤了自己,爸爸,他就是个——”
话未说完,谢儒崧的脸上挨了谢殿勋结结实实的一个巴掌。
他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着谢殿勋,他怎么也想不到一向对他予取予求的爸爸,为什么会突然打他。
明明花瓶不是他打碎的,明明谢归自己也承认了错误,明明……
到底是为什么。
谢殿勋的视线又扫向站在一边的谢归,但他接下来的话却是对女人说的,“珠宝品牌想做就做吧,明天我会找几个人协助你。集团有事,你们自己吃吧,先送孩子去医院。”
撂下这几句话,谢殿勋再次离开。
女人带着谢归上了保姆车,在车上,她用纸巾擦着谢归流到脖子上的血,脸上是难掩的兴奋,“谢归,你果然是妈妈的福星,是妈妈最珍贵的宝贝。”
谢归眼里还带着泪珠,下巴火辣辣的疼,这是他第一次用妈妈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谁踩在他脸上,他就让对方自食其果。
可是妈妈,你没有看到吗?我很疼。
……
这样的日子过了很久,十岁的时候谢殿勋正式和原配离了婚,但女人仍旧没有搬到谢宅,他们住在距离谢宅二十公里外的别墅里,每个月的十五号,谢归都会和妈妈一起回谢宅吃一顿家宴。
有的时候,谢殿勋在家,有的时候不在。
女人自己的珠宝品牌在运作下慢慢风生水起,管家下人在她面前的声音越来越小,但谢儒崧看向谢归的眼神却越来越恶毒。
谢归有时候觉得,谢儒崧下一秒可能会拿着刀子冲过来杀了他。
但他不在乎,因为这十年的时间他学会了一个道理,身份和目光是靠自己争取的。
不管别人私下怎么骂他怎么仇恨他,他都姓谢,有着未来谢氏财产继承权的“谢”。
这个想法被某天他无意中听到的对话打破。
“那谢归少爷呢?”
“老黎,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在这和我装傻,你跟我这么多年了,见过我为污点买过单吗?”
从这一刻谢归才明白,什么谢家的身份,什么父亲的目光……都是没用的,他只是一个没办法抹去的污点,他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他这辈子的高度。
第二天,在一次例行的家宴上,谢归提出要去英国。
谢殿勋甚至没有问原因就同意了。
手续办得十分顺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谢归已经站在了飞往英国的机场里。
他在机场等了很久,却始终没有等到有人过来送他。
黎叔把他的行李托运结束,温和地看着他,“谢归少爷,伦敦的事情已经都安排好了,落地后有人去接您,接下来要好好照顾自己了。”
他的目光从远处收回,扯了扯嘴角,“我知道,谢谢黎叔。”
黎叔和蔼地微笑着,“谢总在飞机上呢,临走前叮嘱我要好好送您,您的母亲今天刚好有家分店开业,所以也无法抽身过来。”
“我知道,你不用替他们说谎安慰我的黎叔,我已经习惯了。”
黎叔双手搭在身前,“在播报了。在伦敦有不顺利的就打电话回来。”
“嗯。”
他拎着随身的小行李箱,转身向着登机口走去,没再回头。
在他向登机口走过去的时候,一个身材颀长、和他看起来同龄的男生刚从机舱走出,与他擦肩而过,他们没有注意到彼此。
后来谢归回忆在伦敦的那几年,总感觉一切十分空洞,就好像是在梦里度过的一样,每天的日子都是虚浮在空中的。
他每天参加许多派对,认识很多叫不上名字的人。
他十分渴望爱,却又在别人向他示爱的时候无比的厌恶。
在陌生的国家和城市里,情绪好像可以被无限放大,开心的、愤怒的、抑郁的……他迷上了赛车,开始抽了人生中的第一根烟,在烂醉的时候和不知姓名的人疯狂打架。
但在这种仿佛一些都蒙了一层迷雾的晕晕乎乎的日子里,有女孩靠近试图吻他的嘴唇时,他又忽然十分清醒地将人推开。
他偶尔也跃跃欲试,觉得反正都是这么一个烂人了,彻底做个混蛋又能怎样,但每次在最后一刻却都无法真正下手。
好像始终有那么一根弦紧绷地提醒他,他不要成为他父亲那样,被情欲支配的人。
不然这世上就会再产生至少两个悲哀的女人,和几个更加悲哀的孩子。
这样的时间过了很久,也许只是过了几秒,在伦敦的日子是没有时间概念的。
他度过了无数个类似的深夜,舞会散场,喧闹渐去,空虚和迷惘趴在他身上的时候,心脏忽然被掏空的感觉,持续不断。
压得很重,喘不过气,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可能就这么死了,也挺好的。
但他也想不到要去死的理由,明明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不是么。
在伦敦,至少没人骂他是狐狸精的儿子。在这里有钱即是一切。
虽然他偶尔会因为行为过于放肆被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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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断粮,但这时候总是有许多“朋友”出现支援他,因为他们都知道,慷慨的谢归会回报以更多的东西。
直到那天,他收到妈妈的第一通电话——在此之前最多只有短信,问他钱还够吗——她说,回家吧,妈妈和爸爸要结婚了。
他已经独自在伦敦过了六年,偶尔像个试图吸引注意力的小孩一样,做一些可恶的事情惹得爸爸妈妈责备他。
但最多只有黎叔的询问,停掉的信用卡,以及他妈简短的斥责。
他的父亲似乎已经遗忘了他,他有时候也差点忘记自己姓谢了。
然后就在这么一天,他忽然被告知,他要真的姓谢了。
他那个野心勃勃的母亲,二十年的努力,竟然真的成功了。
但回国的第一天,谢儒崧特意不远百里去机场接他,在第一时间告诉谢归,“你知道吗?只要我还活着的一天,你都不可能真正进入谢氏集团。是我小瞧了你妈的手段,不过婊子始终是婊子,再贵也是婊子。你干嘛想不开回来呢,乖乖做你的纨绔少爷不好吗?非要再尝一遍被人叫私生子的滋味吗?”
原来他离开了6年,一切都还没有变。
婚礼选了个黄道吉日,是他妈精挑细选旺集团和她的品牌的日子,就好像他的生辰一样。
在她的世界里,一切都可以成为她利好的工具。
谢归挑了个最偏的酒席坐下。
他刚回国没多久,桌上没人认识他。
他们十分放肆地讲着台上的八卦,关于他妈是怎么成功上位成为他爸老婆的故事。
这些话他在很多年前都听多听烦听厌了,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可以面不改色地加入对方的讨论队伍,和他们一起讨论台上那个漂亮的拜金狐狸精。
就在这个时候,谢归被站在一旁端着盘子的女孩吸引。
她的耳朵竖起十分认真地听着八卦,但表情却愤愤不平地拧在一起,口中念念有词,似乎有几句是在说“这么讨厌人家还来参加酒席,我看你们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本事背后说怎么不上台讲呢”、“我看你们才是虚伪!自私!酸气冲天!”
情到深处,甚至拿起旁边的小番茄大快朵颐起来,但吃着吃着又好像意识到什么一样,把脸背过去快速咀嚼,再回过头来假装无事发生,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已经沾上了番茄汁。
谢归在旁边看了好一阵子,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走到了女孩身边。
然后鬼使神差说出了那句“我观察你很久了”。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那天晚上的所有细节都在谢归的脑海里历历在目。
他记得她最开始被他领到酒店时的警惕,拿着烟灰缸藏在身后,又怕万一误解伤了他的自尊迟迟没有拿出来。
他记得她喝了一杯酒后就开始和他吐露心声,她毫无作为一个漂亮女孩该有的防备心,丝毫没有保留地说完了自己的所有信息,然后拍着他的肩膀说让他开心点。
他记得她迷迷糊糊中用含糊的口吻叫出的那个名字,和说出那个名字时,眼角落下的两滴眼泪。
他记得她忽然摸着他的脸,说你别怕,有我坚定地选择你。
他记得她用她那双好像救世主一样的漆黑晶莹的眼睛,望着他的下巴上已经将近看不到的疤,问他说,你疼不疼啊,她说,我给你吹吹吧。
他记得那天,隔了十几年,终于有人问他疼不疼。
在那一刻,谢归想要拥有她的欲望,胜过了世界上的任何一样东西,包括小时候到长大以来一直没有得到过的,他的父亲和母亲的爱。
可他很快就知道,他做不到。
因为这个救世主一样的女孩,李昭,她的心被另一个人占据着。
占据了很多年,且可能会更久远地占据下去。
在此之前,他的世界里没有对于爱情的定义,他的父亲和母亲属于爱情吗?那些主动靠近他又毫无成本地离开他的人算爱情吗?
他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他甚至连关于爱情的书本和电影都不会去看。
他好像从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一个道理,有一些东西永远都不会属于他,比如真正的尊重和真正的爱。
而他,也从来不会为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而伤神,得不到就得不到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他有很多东西了,财富啦……财富啦。
在那之前,他是这么想的。
可是李昭,她就这么横冲直撞闯入了他的世界。
谢归对于人生理解的另外一个真理是,没有什么东西是钱买不到的。
如果有,那就是付得不够多。
在伦敦的时候,他身边总是围着很多的人,因为他总是最慷慨的,他可以在游轮上一掷千金,可以给第一天才认识的人几千美金,可以每天开不同的派对。
在他回国以后也是这样,因为他母亲身份的转变,大部分人,至少在表面上都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客气和配合,他们容许他继续做个只知道花钱的傻逼富二代。
他可以用钱买到他以前得不到的所有关注。
所以现在,他想用钱买下他最想要得到的东西。
第一次约李昭吃饭的时候,他记得李昭穿了件浅米色的裙子,这条裙子很适合她,是李昭穿的裙子里面,她穿起来最漂亮的衣服里的前三。
可他下意识没有敢去仔细看她,更没有说出口那些句在心里默念了几十遍的夸赞。
他发现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说话,她知道他的身份吗?知道那晚她听到的那些恶毒恶心的言论,说的其实是他的父亲和母亲吗?知道他的出生是一个更加恶毒和恶心的污点吗?
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问她这些,就好像只要不问,那些事情就是不存在的。
他其实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一个逃避的人,除非遇到他无法解决的情况,就比如他的出身,以及面前的人。
李昭吃饭的样子真的很可爱,很有感染力,这些他吃厌了的食物,因为有她的陪伴都变得美味起来。
他的身体一直不算十分健康的,他的忌口很多,不是因为挑食,而是过敏,他能吃的餐厅屈指可数,大部分时候他的饭菜都有人专门去做,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人吃饭。
即使在他的余光里,她的存在也让一切美好了不少,那些因为要去除忌口而舍去了许多美味的食物,他第一次尝出了味道。
这也是谢归第一次庆幸,有钱真的很好。
他至少可以用钱,让她陪他吃一顿又一顿的饭。
然而钱买不来李昭的每一顿饭,当她终于提出要结束这种荒唐的交易的时候,谢归也没觉得有什么意外。
她像每个出现又离开的人,只是早和晚而已。
谢归迫使自己遗忘她,但实际上却毫不受控制地,疯狂地去了解她的一切。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知道的裴仅,那个贯穿了李昭前半人生大半,出现又离开的人。
他知道裴仅有一个如何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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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的家庭和一个曾经坐牢的父亲,但这毫不影响他对他的嫉妒,因为他曾在那些贫瘠的日子里,有李昭的全部眼神。
他难以想象李昭用那双救世主的眼睛爱上一个人的样子,可那个人就是拥有了她这样的爱。
有短暂的一段时间,这种爱意甚至在他的混乱迷惘中,转化为了恨。
他恨那个轻易就得到李昭爱的男人,也恨那个轻易把爱给别人的李昭,如果是这样的话,她为什么要用那双眼睛看向他。
让他觉得,自己有救了。
却又抓不住能救他的那只手。
他其实并不能分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爱和恨,他从来没有被爱包围过,他也不知道该去恨谁。
他总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混沌地推着往前走,他从来没有过属于自己的人生。
他的混世子生活仍在继续,大部分时间,他都和南延的那群二代一起混日子,陆廷深是他在伦敦时候就认识的,他比他早回国半年,这半年的时间,足够陆廷深在南延完全混开。
认识陆廷深的契机是一次游艇派对,那是唯一一次不是他主场的派对,陆廷深做东,他在追求一个留学圈的千金,但不知怎么,陆廷深的卡在深夜被冻结,于是在封闭游艇上的一切后续消费都没了买单的资本。
这个时候,谢归的卡递了过去。
他刷卡的时候从来不考虑这个钱到底会不会回来,反正这不是他的钱,如果他现在不花的话,不知道哪天,这一切权利也都会被收回去。
所以当第二天陆廷深联系他还钱的时候,谢归甚至有些惊讶。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回头的钱——虽然这仍是他自己的。
陆廷深请他吃了顿饭,正式介绍了自己,然后告诉他,以后别随便借钱出去了,如果想借的话,就出借利益。
利益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永远比钱更值钱。
陆廷深是一个挺有趣的人,除了他无法苟同的私生活外,他在谢归认识的富二代里无论能力还是双商都是挺亮眼的存在。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也总是一副吊儿郎当没有正形的样子。
不过谢归对于别人的人生怎么处理不太关心,他只要有人陪他一起喝酒就好了。
不知道那天醉酒后喊出的名字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陆廷深在听到他口中竟然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时,表现得异常兴奋,他兴致勃勃拿过他的手机打出了那通电话。
他其实有力气阻止的,但他没有。
因为他实在,太想见到她了,太需要一个理由见到她了。
可她出现的时候,他再次没有了底气,他的脑海中开始重复着他打听到的她和裴仅的那几年。
他开始愤怒、不甘、嫉妒,甚至开始不切实际的懊悔,如果他当初没有任性不管不顾地去了英国,又刚好在几年前出现在和她同样的学校,如果他和裴仅一起认识她,她是不是会做出其他的选择。
他怨恨自己当初的一走了之让他错过了这种可以竞争的可能性。
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打败一个离开了的人,是多机会渺茫的一件事。
她和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一样,即使没有人刻意迎合她,她仍旧能自得其乐拥有自己的世界。
她和她第一次认识的人,陆廷深,玩得很开心。
所以当初第一次见到他,安慰他时说的那些话,她也会对陆廷深说吗?
他仇恨所有被她目光注视过的人。
他很想证明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他选择一个人离开了包房,他希望能等来李昭寻找他的消息。
谢归并没有察觉到哪里有什么不妥,比如明明是他一晚上没有说话,李昭凭什么还要去理会他。比如如果他想获得李昭的注意,应该走过去牵起她的手,而不是赌气似的离开。
比如他不知道,李昭最恨的就是,一言不发的离开。
他只知道李昭和陆廷深回家的消息很快在他们的群里散了开来,最后离开的人看到了李昭将醉得不省人事的陆廷深搬上了出租车,说了陆廷深家的住址。
而陆廷深是一个怎样的人,他们都知道。
李昭那双漂亮的眼睛的确很难让人产生邪念,可她又是一个太漂亮太漂亮的人。
你指望陆廷深能在这种时候把持住自己,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
所以在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谢归就后悔自己这一晚上像个混蛋一样装作不在意样子的行径,他叫车去了陆廷深家楼下。
但等了一个晚上,都没有等到任何人从里面出来。
他的电话反复打着陆廷深的,以及李昭的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
在陆廷深家楼下的一个晚上,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种可能性。
但最终都导向了一个结果——他十分坚定地想要拥有李昭,不论她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
天知道李昭电话接起的那一瞬间,他有多兴奋,同时又多忐忑。
他迫不及待想要向她昭示自己的真心,可她对他说:“我没你这么随便。”
原来她都知道。
他挂断了电话,又是很长一段时间,他又在说服自己,不要再去了,不要再去了,没有用的,就像他的出生一样,从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而有些人,也注定就是不属于他的。
可他没想到,她那天竟然主动来了,她蹲在她身前,像梦境一样的出现了。
可是只是为了告诉他,她以后不会再来了。
谢归觉得那一刻他人生中所有的勇气都集中了起来,他对她说:
“喜欢我吧。”“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你了。”
哪怕她心里有另外一个人又能怎样,离开的人是没有资格竞争的。
这是他和他母亲学来的道理,即使是不光明的心思和手段,但只要牢牢盯紧目标,抓到自己手里的,就是自己的。
他很清楚地记得她答应和他交往的那天是怎样的一个场景。
那个漫长又短暂的最后一个暑假,他陪李昭在一个商场里兼职。
她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耐心又细心地和来往的人介绍店里的产品。
大部分过路的人都会对这种推销视若无睹,有的人甚至会直接把宣传的册子接过当着她的面扔在地上。
起初谢归会走过去将那人暴揍一顿,但他很快发现这样行不来,因为这样的后果只是李昭被开除,拿不到该有的工资,还要费心思再去找下一份。
后来谢归大手一挥买下店里的所有现货接李昭提早下班,李昭气得几天没和他说话,就因为他乱花出去的钱她靠拿提成得赚几十年才能补完,直到后来他答应把买来的东西送到朋友的店里卖李昭才消气。
再后来他花钱雇人假扮路人,专门走到李昭面前,有人负责接她的传单,有人负责捧场充人数,有人负责买下产品算在李昭的业绩上。
但这很快也被李昭发现——因为李昭实在运气不好,她有次被分配到了最滞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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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区,结果当天卖了最佳的销售量。
鉴于他的累累前科,李昭很快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他,他根本不擅长抵挡她的审问,于是几句话之下,他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他说,如果她不开心的话,他以后不会再这样了。
但那天李昭看着他很久没有说话,她手里还握着没有发出去的传单,窗外倒映着即将落幕的夕阳,商场里响着优雅绵长的大提琴音乐声,那是夏季白日最长的一天。
“在一起吧。”她忽然说,“被你砸钱的动作砸晕了,怎么样,没想到吧,贪财好色就是我本人。”
他清楚地看到,在她故作轻松和活跃的语气说出这句话时,眼眶一瞬间的泛红和努力憋回去的眼泪。
他没有去细究,也不敢去细究这滴没有落下的眼泪是因为什么。
他只知道,这双眼睛从现在开始,至少在这一刻,终于看向他了。
他没和李昭提起过那个叫做裴仅的人,李昭也从不主动和他讲起他,他们十分默契地把那个他们都知道没有过去的过去,选择了屏蔽和逃避。
谢归很清楚,那天在居酒屋,李昭抱着他边哭边说对不起时,不是她第一次想起裴仅,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可他能怎么办呢,怨恨自己没有早点来吗?还是怨恨他走得太晚,他要因为她想起了他而愤怒或伤心地退出吗?
当然不行,他要让她的愧疚覆盖回忆淌过的长河,他要让她每次想起那个人的时候伴随的都是她自己的敲打,他要成为她每次想起爱这个词的时候,唯一想起的人。
所以他又一次,再一次地如同小时候使出的心机那样,小声地在她耳边说,这次我就当没听到。
虽然可耻,但这十分有用,至少对李昭来说十分有用。
她总是怜悯的、包容的,她在乎其他人的感受大于了自己,他知道用这样的手段留住她很可恶,可他真的无法承受她总有一天会离开,这样的想法。
其实算起来他们并没有认识很久,但从第一眼,第一瞬间开始,他看到她的眼睛的那一刻起,他从前的人生都被折成了一个无关重要的圆点,而从那一刻起才是他生命的开始。
她真的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她嘴唇的薄厚恰到好处,她下巴上有一粒小小的痣,耳垂有些大,是有福气的标志,她的小肚子软软的,她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有些磨平了的小虎牙,她经常会捧着手机对着一些小说和短视频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夸张时嘴角的纹路像一道水波。
她简直漂亮的不得了。
谢归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觉得自己不够漂亮。
他从未见过一个人像她这样好看。
每天看到她时,谢归才会觉得自己上辈子没有做多少孽,且一定还做了不少的好事,这辈子才有她这样的女朋友。
他喜欢看她叽叽喳喳讲个不停的样子,她会在马路上突然停下来,说她忽然想到一个好笑的小品片段,给你表演一个——
她神经质的样子可爱到爆炸。
她脑袋里充满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她的思维总是跳脱,她记不住科目一的题目,但对十几年前春晚小品的某句台词如数家珍。
对了,她每年都看春晚。
他从来没有看过春晚。
每年春节的时候,都是他觉得一年到头最可悲的一天。
在他妈嫁给他爸之前,他们是没资格进入谢宅过年的,他妈会特意提前几天飞到国外,在她的那个贵妇群里分享她又买了什么限定的包,好像这些限定款就能展现出,独自一个人过年的她也是被爱的一样。
后来他出了国,就更不过春节了,外国人的圣诞倒是隆重,他穿着厚厚的羊毛大衣,走在刺骨的十二月份的大街上,听着周围叮叮当的声响,看雪花在他肩上慢慢落下。
伦敦的雪总是很大。
再后来回了国,他妈嫁给了他爸,他发现也是一样的,他妈只不过得了个名头,每年最重要的日子,他爸总是不在家的。
他妈会说他爸很忙,是为了这个家更好才会这么忙。
他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可他后来见过了李昭的家庭,知道了原来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这么可悲的。
原来饭桌上是可以说话的,原来长大了也可以撒娇,原来做错事不是一件天大的事,原来不是费尽心机才能获得大人的注视。
他甚至很羡慕他们之间的争吵,李昭和妈妈顶嘴的样子,李爸站在中间左右为难的样子,李格在一旁看戏偶尔添油加醋的样子,一切生动的不得了。
就像他小时候偷偷看过的家庭电影里演的一样——虽然有争吵有拌嘴,但每个人心里都知道,他们是爱彼此的。
但越是羡慕,他就越是觉得自己无法融入,他像个初出茅庐的不合格演员,假扮自己是个正常人的样子,假笑着让自己不要显得太格格不入。
他带着这种想法,很艰难地度过了去李昭家里的第一次。
他们的第一次吵架也是在那后不久的某天。
一个伦敦时曾要和他回家,但被他送走了的女孩找到李昭,给她看他在伦敦时在派对里拍下的照片。
对于类似陆廷深这些人来说,这是张很普通的照片,有女孩揽住他的脖子踮脚准备亲吻,他微微仰着头,如果下一秒有记录的话,就是他推开女孩离开派对的照片。
但没有第二张。
所以当这张单独的照片被展示给李昭,并且谢归从陆廷深口中得知李昭看到了以后,他以为她会生很大的气,她会质问他为什么会这样。
但她没有,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她甚至都没问他。
他主动送上了门,问她为什么不生气。
她说没什么好生气的,都过去了。
他说过不去,哪有这么容易就过去了。
他知道说到这里的时候,话题已经和那张刻意捕捉的照片无关了。
他仍旧耿耿于怀他不够明媚的出身,他记恨自己复杂的过往,他嫉妒那个存在于故事里的裴仅,他生气李昭为什么不介意他的故事。
就差一点,他就要脱口而出,你不在意我的故事,是因为心里只有他的故事是么。
幸好没有说出口,没有说出口就可以弥补。
他反省得很快,这是他长在那个家庭里唯一的优点,就是他能很快意识到自己犯了错。
他迅速和李昭道了歉,说对不起,是他的情绪不对,他以后再也不会这样。
他买了很多东西弥补,把公司的事情放在一边,每天在她下班的时候接她陪了她很久。
但李昭说他其实不需要这样,她说我们在交往嘛,交往的时候吵架是很正常的,只要及时拥抱接吻,把该说的话说完,甚至还会增强感情呢。
她说你不用一点小事就这么兴师动众的,搞得我也老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李昭就是这么一个人,她很少会记仇,或者说她大部分时候都会忽视恶意,她把一切都往好的方面去想,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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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积极地陪他一起解决问题,她让他无数次觉得,幸好,幸好没有死在伦敦某个下雪的夜晚。
他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她。
却总觉得怎么也不够。
他想和她求婚。
虽然这是第一眼见到她时就在脑海里闪过的想法,但真正觉得自己做好了准备的时候,是在这一年。
但在这之前,他想让李昭确定,过去的该过去了。
所以他带她去了瑞士。
他没有觉得他们会碰上裴仅,谢归当时真的只是单纯地想给李昭一个挥别过去的仪式感,最好她会在瑞士的某个深夜里再次大哭一场,然后说,她真的要继续往前走了。
所以当他们在酒店见到裴仅的时候,谢归觉得,一切大概就是命中注定。
他甚至觉得就算他们没来瑞士,裴仅也会在某天某个时刻突然出现,带着李昭一整个青春的回忆,正式向他的这四年发出挑战。
对了,在此之前,他从没看过裴仅的照片,但在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他就无比确定了眼前人的身份。
李昭的心思透明得像个玻璃球,尤其是对于他这种从小在尔虞我诈中长大的人来说,她的每一个眼神都仿佛在说她究竟有多心虚。
这个时候的谢归,已经比四年前多了许多底气。
不是关于李昭有多爱他的底气,而是他很清楚李昭无限的道德感,就算她真的没有忘记裴仅,她也不会就这么离开他,在他没有犯任何错的情况下。
所以其实有这么一次重逢是好的,她也该知道,过去终究是过去了。
可他没有想到,裴仅会紧随他们回国。
更没有想到,他在知道他们在一起的情况下,还会去找她。
她因为裴仅对他撒谎的那一瞬间,谢归想起了当初那个为了让自己显得可怜,狠心用碎片划伤下巴的那个自己,他们都很清楚真相是什么,撒谎的原因无非就是,他们心虚了。
他知道只有血肉模糊的自己才能在父亲面前和他那个正室所出的儿子相比有一点赢面,李昭知道她无法坦然地说出她在和裴仅见面,就是因为她也知道有些事情,就是没有过去。
在那一刻,他好像又看到了那个虽然给了哥哥一巴掌,但还是在遗产分配时将几乎所有份额都给哥哥们的那个他的亲爱的父亲。
这是他的出生就注定下的造业,他不会为吃喝玩乐烦忧,但他永远得不到真正的爱。
可是他没法放弃,他放弃不了,他独自逃开的那几天,几乎每想起一次他可能会失去她,就觉得那个年少时的青花瓷碎片又飘起来在钝钝地划着他的心脏。
他终于在第四天决定直接面对,他是白月光又怎样,是黑月光又怎样,他就算是天皇老子也不能说走就走说回就回。
可当他每次觉得自己已经对于裴仅这个人的分量有清楚认知的时候,又会在适时的时候发现,他低估了裴仅在李昭心里存在的地位。
她的每一寸情绪,都能被他轻易知悉和牵引,裴仅已经在他没有出现的那二十年里,渗透进了她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
可他装作没有看到,他用尽手段,扮可怜耍心机、伤害自己让她心软、假装退出让她心疼……
可不论他怎么做,她在看向他的怜悯的目光里,都还是有着那个人的影子。
他第一次真正产生想要退出的想法,是觉得他不想再为难她了,他唯一能留住她的,就是靠绑架她的道德,她也许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当然没有那么伟大,想要把自己的真爱拱手让人之类的,他就是觉得,如果可以的话,至少得让她感到幸福吧。
他不知道裴仅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忽然放弃,李昭又在这个时候跑去找了他,她牵着他的手,带他离开了那个在他心里困了他二十年的地方。
在李昭带他离开的时候,谢归都还在恍惚。
是他吗?
她真的选了他。
裴仅竟然真的走了,他怎么舍得放手的,如果他被她选择了,就是有人用刀逼着他,他也不会松开她的手。
然而事实就是,她真的选了他。
他不去想是不是因为裴仅的放弃,才让她跑向了他的方向。
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她选了他就好。
没有关系的,如果爱意可以用时间计算,那他赶上裴仅就还只剩下八年,八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再往那以后,每年李昭对他的爱,都会超过另一个人。
他对裴仅的感觉很复杂,他从未像嫉妒裴仅一样嫉妒一个人,这种嫉妒被发酵成厌恶、恨意也都有的,但到了后来,在很偶尔的时候,他会觉得,裴仅很可怜。
裴仅回欧洲的前一天曾经单独约他见过一次面,他以为裴仅会给他叮嘱一些类似她胃不好要好好照顾她,如果让她过得不好他随时会回来,又或者打他一拳或跪下来求他让他把李昭让给他。
这些裴仅都没说,他只是约他喝了杯茶,说,请让她快乐。
但这些事情他不会和李昭说起。
他并不是一个纯良美好的人,相反,他卑劣、自私、唯利是图。
他不会伟大地因为良心这种东西,就将得到的爱拱手让出去,他要贪婪地私有这一切,有李昭的所有一切。
谢归五岁的时候,以为有大房子就是幸福。
后来他发现,这个花花世界富丽繁华,但从不曾属于他。
可从这一刻起,他属于李昭。
他是李昭的谢归——
全文完结啦。喜欢的麻烦点个五星好评呀,祝大家幸福!!!
下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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