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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就好。”邓零星冷冷的哼了一声,“既然你不愿意见我,那就放我走,让安德斯给我办理护照和机票,要么就让我联系乔桑过来接我。”

格伦沉默了一会儿,“如果你真的想离开,我会派人亲自护送你回去,但在此之前你得留在研究所里,每天接受身体检查,直到右手完全康复为止。”

“这是我的赎罪,我不奢求别的东西,也不会再强求你什么,只希望你的余生能健康,快乐。”

他说完之后,不等邓零星回答,就把电话挂断了。

邓零星坐在床上愣了半天,才扭头去看安德斯,“他这是什么意思,怎么好像在说遗言一样?”

安德斯同样保持沉默,并不回答他。

邓零星心脏猛地一沉,联想起公爵无故消失的那段时间,不详的预感如同阴云一般笼罩了他。

他的喉咙发紧,手脚发麻,“格伦到底怎么了?你说啊,他为什么一直不露面,到底出什么事了?”

邓零星忽然想起那天在庄园里偷听到的话,那时候公爵就和医生谈到了新技术,现在想来应该就是基因融合手术。当时公爵说了这项技术还不稳定,可此时却用在了他的治疗中,也就是说,在他之前,他们已经进行过了实验。

那么实验体是谁?

邓零星脸色一白,“安德斯,你说过在我之前还有一个人做了这种手术,那个人…是公爵吗?”

安德斯定定地看着他,邓零星手足无措,仿佛忽然失去了方向和目标,只是惶恐地等待着他的答案。

“好吧,反正你已经猜到了,我就实话告诉你。”安德斯缓慢而清晰地说着,“为了尽快突破这项技术,公爵在自己身上做了实验,才拿到了足够的数据去改良手术方式,让你能够更安全地与第二基因融合。”

“可是,他为什么要…”

“在改良之前,融合手术的死亡率高大30%,我也劝过他,哪怕用死囚来做实验,即使不人道不道德,也比把自己赔进去要好。”

“但公爵坚持要自己去做,一来他本身也是在医学和生物学方面很有造诣的研究者,觉得自己能给出最真实的感受,二来…他觉得这是一种赎罪的方式,既然无法抹除你曾经遭受过的痛楚,那么他就来亲身体会一遍。”

“手。”安德斯举起自己的右手,然后用左手做了个开枪的手势,“他用同样型号的手枪对准右手开了一枪,让子弹造成了和你相同的伤势。”

“然后他就去做了手术,蝾螈基因成功融合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右手确实有所好转,才决定让你接受这次的治疗,医生关于你右手康复时间的预测,也是从公爵身上得来的。”

那段时间每个人都很痛苦,安德斯也不例外,一边是他可以付出生命去效忠的男人,另一边则是让他第一次产生喜欢这种情感的人,他被两种剧烈的感情撕扯着,心里绝对不好受。

可是当他看到公爵甘愿为邓零星付出这么多,甚至不求回报时,他就知道自己早就一败涂地了,或者说从一开始他就连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邓零星已经完全呆住了,他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一切。

为了体会与他同样的痛苦,所以向自己的右手开枪,为了治疗他,弥补他的伤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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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接受了死亡率高达三成的基因手术,格伦为什么能做到这个地步?他就不怕手术失败,右手一辈子都好不了吗?甚至还有更可怕的结局:他会直接死在手术床上!

难道格伦觉得如果他死了,邓零星就会高兴吗?

邓零星心中忽然升起一种浓浓的怨气,他痛恨格伦瞒着他所做的一切,痛恨他做出的选择让他们两个差点儿阴阳相隔,痛恨他即使到了现在,也不肯来见自己一面。

他的右手早就不痛了,可是心脏却疼得厉害,让他不由自主攥住心口的衣服,深深地弯下腰。他的肺部没有受到任何创伤,此时却觉得呼吸困难,快要窒息了。

这种情绪叫做恐惧,邓零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极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恐惧,浑身都在发抖。

他害怕格伦会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害怕再也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听不到他的声音。

那天在湖边咖啡厅的不欢而散,竟然差点儿成了他们的最后一面。

“格伦他…”邓零星艰难地挤出一些声音,“…他在哪里?他明明还活着,为什么不肯让我见他?”

“公爵的手术出了一些问题,他的副作用比较严重,身边不能留人。”

邓零星一怔,“那是什么意思?”

安德斯摊了摊手,“简单来说,公爵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比正常人发情期时还要严重,他身上长出了许多黑色的鳞片,牙齿变尖,眼睛变成了蛇瞳,最麻烦的是,包括血液在内,他所有的体液都带着致命的剧毒,任何人靠近他都会有危险。”

“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谁也不知道这种副作用什么时候能消失,安全起见,他现在一个人在小岛的别墅里疗养。”

邓零星恍然明白了,格伦是担心副作用会永远存在,不想耽误他一辈子,才答应放他走的。

邓零星想走,可是在此之前,他必须要见格伦一面,把所有账都算清。

他猛地站起来,目光锐利地看向安德斯,“我要见他,带我去。”

安德斯皱眉,“这是你求人办事的态度?”

“求你了,带我去。”邓零星面无表情地说道,语气仍然冷硬。

“……”安德斯叹气,“不是我不愿意带你去,但是我不能再违反公爵的命令了,你想害死我吗?”

邓零星认真想了想,“那你告诉我地址,我自己找过去。”

“在岛上啊,你打算游过去吗?”安德斯无奈极了,他真是被邓零星吃得死死的,“算了,我带你过去,但是你只能在别墅外面偷偷看一眼,绝对不能被发现,知道吗?”

“我发誓。”邓零星感激地看着他,他以前都没发现原来安德斯是个善解人意的好人。

在咨询了医生,确认可以外出之后,安德斯才开车带着邓零星离开了研究所。那座小岛离海岸并不远,两人到码头租了一艘快艇,在深夜到达了目的地。

深冬的岛屿看着有些萧条,夜里风更冷,安德斯把风衣脱下来披到邓零星肩上,领着他往小岛中心走。

这座岛屿应该不是用来度假的,岛上没有太多人工开凿的痕迹,他们踩着一条小路穿过黑暗的树林,最终在林子中央看到了一栋三层别墅。

这么晚了,一楼的灯竟然还亮着,暖色的灯光透过玻璃,照在随风摇晃的树影上。

邓零星矮下身,和安德斯一起藏在一处灌木丛后面,偷偷看着里面。

可能是基因刺激剂的作用,邓零星的夜视能力比以前还要好,透过落地窗,他看到格伦穿着一身深色的丝绸睡袍,正坐在藤椅上看书。

手边的玻璃圆几上放着一杯红茶,没有点心——只有邓零星在的时候,他喝茶才会配上甜点。

格伦穿着睡袍,邓零星看不到他的身体,但是能看到对方脸上有明显的黑蛇鳞片,分散在眼角、脸颊、耳下等部位,他金色的眼睛也与平时不同,瞳孔竖成细细的一条,像野兽一般极具攻击性。

但他的表情仍然平静,手里拿着那本厚重的铜板书,不紧不慢地翻页。

这说明至少他的心智没有受动物基因的影响,邓零星悄悄松了口气,他是真的害怕公爵会变成那种毫无理智的怪物。

安德斯拍拍他的肩膀,用非常低的、几乎是气音的声调催促道:“看也看了,你满意了吧,我们该走了。”

这一走,以后可能就真的不会再见面了,从此之后两人的账一笔勾销,桥归桥路归路,各自走向属于自己的未来。

想到这里,那些怨恨全都烟消云散了,反而生出一种恋恋不舍的情绪。邓零星眼神复杂地看了最后一眼,才转身向停在海边的快艇走去。

而格伦仍然在看书,这两个人来的无声无息,他根本没有注意到。

二十分钟之后,他们来到海岸边。

今天风大,海水汹涌地拍打着沙滩,然后又卷起砂石和被风吹落的枯枝,带回大海。

邓零星左右看了看,呆滞地问:“船呢?”

海滩上空无一物,他们开来的快艇不见了。

安德斯:“……你没抛锚吗?”

“你开的船,你问我?”

安德斯默默地捂住脸,他平时很少开船,偶尔开一次,像停船抛锚这种杂事都是手下去做的,今天邓零星在他身边,他下意识把对方当作手下了,完全没管停船的事儿。

夜里退潮,很显然他们的船随水飘走了,徒留他们俩人被困在这座岛上。

第六十七章我们回不去了

“没办法,打电话叫人来接吧。”安德斯从兜里掏出手机,却看着屏幕愣住了。

邓零星凑过来,看见屏幕还是黑的,疑惑道:“怎么了?不知道打给谁吗?”

“…没电了。”安德斯又试着长按开机键,屏幕上出现了红色的电量不足图标。

邓零星此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找个地方充电啊。”

安德斯无语地瞥了一眼,“去哪儿充?这儿风倒是挺大的,我给你搞个风力发电站?还是去石头上找个插座?”

“那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游回去吧。”

“我记得那租船老板的号码,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一下。”

安德斯不说还好,一提这个邓零星就开始生气,“我的手机不是被格伦丢了吗?他说好了会赔给我一个新的,到现在都没赔,我哪有手机可以借给你。”

俩人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邓零星感觉越来越冷了,他裹紧身上的风衣,“所以我们现在是被困在岛上了?”

“还不够明显吗?”

“……”邓零星随意地坐在旁边的岩石上,乏困地眯起眼打了个哈欠,“不用太担心吧,等明天天亮,那个租船老板发现咱俩一直没回来,肯定会开船过来找的。”

安德斯冷道:“你想得轻松,大冬天的,更何况今晚风这么大,等到半夜气温还会继续降,能降到零下,我倒是没事,但我怕你一个刚做完手术的弱鸡会被冻死在这儿。”

邓零星有些恼火,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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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口反驳,却又觉得自己现在的体质确实有些虚弱,他都裹着安德斯的风衣了,但还是被冻得瑟瑟发抖。

邓零星搓了搓发凉的脸和耳朵,“这么大的岛,难道就没有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吗?除了格伦住的那栋别墅,肯定还有其它建筑吧?”

“很遗憾,没有,这岛上唯一过夜的地方就是那栋别墅。”

邓零星好不容易才有了右手康复的希望,可不想莫名其妙地被冻死在这种地方,他扭头看向别墅的方向,虽然从这里看不到灯光,但是离海岸这边也不远。

他犹豫了一下,“要不然我们回别墅吧,求格伦收留我们一晚,或者跟他借一下电话。”

安德斯:“邓零星,我承认我以前总是针对你,但好歹也帮过你几次,你不用这么着急致我于死地吧?”

邓零星撇了撇嘴,小声嘟囔道:“我觉得格伦没有那么严厉,不至于你偷偷带我来岛上,他就弄死你吧,说实话我觉得格伦其实挺宽容的。”

“……完了,你小子也染上恋爱脑了,看他都带滤镜了是吧。”

“那你说我们怎么办?游回去?还是冻死?”

安德斯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我记得别墅仓库里有露营用的折叠帐篷和睡袋,我们去偷一个出来,撑到白天就没事了,反正绝对不能让公爵知道我们来过!”

邓零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俩人说干就干,转身就往回走。

别墅一楼的灯仍然亮着,不过公爵已经不在那里看书了,不知道去了哪儿。

安德斯带着邓零星绕到后院,轻手轻脚地打开仓库大门。他从货架上拿下来一个黑色的旅行包,打开看了一眼,“这是帐篷,你眼神好,去找找睡袋在哪儿。”

邓零星借着门口的月光四处寻找,找着找着,肚子忽然发出咕的一声,他有点儿不好意思地看向安德斯,抬手挠了挠头,“我饿了。”

安德斯无语,“饿不死就忍着。”

“你这人真是的,不知道什么叫民以食为天吗?我们都拿到帐篷了,不再搞点儿吃的怎么能算露营?”

“我们本来就不是来露营的!”安德斯被他气得够呛,可是一看他可怜兮兮的眼神,就喉咙一梗,骂不出来了。

这混蛋小子是装惯了可怜的,即使现在任务结束了,他也已经熟练掌握了这种小花招,用得炉火纯青。

安德斯重重地叹了口气,妥协了,“姓邓的,遇见你真是我的福气,我上辈子到底做了什么孽,才碰上你这么个人。”

他把帐篷包扔到门外,“这间仓库没有吃的,食物应该都在地下室的冷库里,我过去找找,你留在这里别乱跑。”

邓零星:“冷库里的东西都是生的吧,为什么不去格伦的冰箱里搞点儿现成的东西?”

“你快闭嘴吧,我给你钻木取火烤肉吃行了吧。”安德斯伸出食指用力指了指地面,恶狠狠地警告:“你就在这儿等我,一步也别动,如果我回来看不见你,你就死定了!”

邓零星坐在帐篷包上,乖巧地点点头,“我保证。”

但是等安德斯一走,邓零星立刻就站起身,往别墅那边走去。

他确实饿了,但还没饿到神智不清去做蠢事的地步,他只是想找个借口支开安德斯,再去见格伦一面。

因为在海岸边上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来了,格伦曾在飞机上跟他说过,自己从来没有骗过他,那时候他没在意这句话,可现在想想却总觉得不对劲儿。

脑袋里一旦有了这个念头,就顺藤摸瓜地带起许多疑点,比如说当初东际国高层为何要无缘无故地去刺杀公爵,为什么又突然取消任务,这样重大的任务,为什么会指名他一个A级特工去做,就好像专门给他设的骗局一样。

如果不问清楚这件事,邓零星就算回了家,右手痊愈后回归原本的工作与生活,他的心里也会永远有个过不去的坎。

邓零星走上台阶,别墅的大门没锁,一推就开了。

或许是格伦觉得这岛上只有他一个人,没必要锁门吧。

一楼静悄悄的,邓零星顺着旋转楼梯来到二楼,在靠近阳台的酒柜那边看到了格伦。

他站在吧台旁边,不紧不慢地给自己倒着酒,脸上没什么表情,空气中有烈酒的香气,还有轻微的水流声。

头顶的照明灯没开,只有阳台的月光洒进来,勾勒出他身体的轮廓。他左手无名指上有一个小小的反光,邓零星躲在门后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那是一枚戒指,是他们的订婚戒指。

邓零星心中酸涩,眼睛莫名变得湿润。他的左手空空如也,那枚曾经属于他的戒指被他留在了城堡客厅的茶几上。

他忽然就犹豫了,不知道该不该露面,也没有了和他说话的勇气。他转身想走,可能是因为慌乱所以脚步稍微重了些,格伦忽然看向门口,“谁在那儿?”

邓零星心脏猛地一跳,不会吧,他的脚步已经压得很轻了,几乎没有声音,这也能听见?

不过很快他想起来蛇类好像可以通过地面的震动来判断猎物的位置,格伦也在使用基因刺激剂,所以才拥有了这种能力吗?

没有办法了,邓零星只好走出来,他站在门框旁边,低着头,“是我。”

格伦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他迅速向后退了几步,与邓零星拉开一个足够安全的距离,“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全都知道了,所以想来见你一面。”

格伦脸色一沉,“安德斯,他又一次违背了我的命令。”

邓零星摇了摇头,“和他没关系,都是我自己猜到的,今天也是我一个人来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就想往他那边走。

格伦立刻制止他,“零星,你就站在原地,别过来。”

邓零星停住脚步,“我站在这里就是安全的吗?那看起来也没有特别危险,你为什么要一个人在这里呆着,连莱斯利安都没带过来。”

格伦苦笑了一下,“或许是因为我想要独处吧。”

他确实需要一个安静到孤寂的环境来疏解自己的情绪,他是经历了多少个辗转反侧的夜晚,思考了多久,才做出了那个痛苦的决定——放邓零星离开。

一想到他会失去邓零星,再也不能看到他的笑容,听到他的声音,格伦就觉得心如刀割,几乎无法呼吸。这种痛苦比身体上鳞片生长时所带来的疼痛要剧烈几百倍,所以他来到了这里,妄图让孤独慢慢消融他的情绪。

“你回去吧,我许诺给你自由,不会食言的。”

邓零星缓缓摇头,“我回不去了。”

格伦神情苦涩,“不,你可以的,你一直是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等你的手好了,你很快就能回到原本的生活。”

“……”邓零星沉默了。

怎么说呢,他那句话里没有那么多的暗喻与诗意,就是字面意思:他回不去了,因为他的船顺着海飘走了,估计这会儿已经快到公海了。

邓零星摸了摸肚子,“我好饿,有没有吃的?”

这个诡异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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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让格伦怔住了,邓零星又重复道:“有吃的吗?”

“…冰箱里有。”

邓零星看了眼不远处的冰箱,一点儿也不客气地拉开冰箱门,里面是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三明治。

对,能直接吃的就只有三明治,虽然还有一些看起来很不错的食材,但都是生的。

邓零星很嫌弃地从三明治上面移开视线,他扭头看向格伦,“我想吃热菜,你能做给我吃吗?”

那一瞬间,格伦脸上露出无比复杂的表情,无措、紧张、感动、受宠若惊……总之显而易见的是,邓零星这句话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让他一时间无法应对。

第六十八章往事

邓零星这个意思很明显是要留在这里,甚至有可能要过夜,格伦在脑海中飞快思考着对方的用意,却怎么也想不明白。邓零星明明一直想要离开,可是现在又“自投罗网”是怎么回事?

那句话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格伦就算想破了头,也想不到邓零星和安德斯俩人会蠢到停船忘记抛锚,被困在岛上回不去。

格伦轻轻叹了口气,“叫安德斯来做吧,我接触过的食材可能会有毒,很危险。”

邓零星一愣,“你知道他也来了?”

“你的右手还没痊愈,怎么可能开得了船,愿意带你来的就只有安德斯一人了,毕竟他对你…”

后面的话格伦不想再说了,那种独一无二的珍宝被人染指的感觉并不好受。

邓零星犹豫道:“你别怪他了,是我死缠烂打让他带我来的,跟他没关系。”

门外,安德斯发现人不见了,刚刚火急火燎地找上来,正打算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这混蛋小子揍一顿的时候,就听到邓零星为他开脱,他的火气这才降下去一些,算这小子还有点儿良心。

格伦笑了下,“你都这样说了,看在你的面子上,这次就不和他计较了。”

得到了公爵的承诺,安德斯才适时地从门口现身,一脸愧疚地自责道:“对不起,大人,我不该私自带他过来。”

“算了。”在邓零星面前,格伦总是表现得很宽容,声音也是不同往常的温和,“你去餐厅做点儿夜宵吧,我想你们两个人应该都饿了。”

安德斯没想到公爵竟然还会关心他(虽然是顺带的),但也已经感动得一塌糊涂,二话不说就下楼准备做饭了,完全忘了他刚才看见邓零星不在仓库时,是怎么气得火冒三丈。

支走安德斯之后,房间又只剩下他们两个,邓零星坐在离格伦几米远的双人沙发上,抱着枕头躺下了。

枕头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只墨黑的眼睛望着格伦,视线落在对方拿着酒杯的右手上,“你的手还痛吗?我听说你用枪打了自己的右手,干嘛做这种事儿,太蠢了。”

“我只是想体会一下你当初有多疼。”格伦靠在吧台旁边,眼帘低垂,“你当初一定很痛苦,在冰冷的河水里中了两枪,无依无靠,也没有人在你身边照顾你,你当时是不是很害怕?”

邓零星想了想,那时候他应该顾不上害怕,因为满脑子都是怎么在汹涌的水流中求生,飙升的肾上腺素让他几乎感受不到疼痛。

他到底不是普通人,是个训练有素的特工,如果不是右手落下了无法治愈的创伤,这场追捕根本不会给他留下任何心理阴影,只算是一次普通的任务。

邓零星嗤笑一声,“我没你想像得那么脆弱,也不会因为这种事就害怕。”

“但是我直到现在都感到后怕。”格伦停顿了一下,“如果当时你失血过多,或者没能被水流冲到岸边,我就会永远失去你,那样的话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可是也没发生那种事啊,为什么要为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而自责?”邓零星翻了个身,平躺在沙发上,伸直手臂,把抱枕当成篮球转着玩,“我现在活得好好的,手也能治好…对了,你的手怎么样了?”

“已经基本痊愈了。”格伦抬起右手给他看,掌心中只有淡淡的疤痕,“所以你的手也很快就能好,不用担心。”

“我不是在担心这个…”邓零星不满地嘟囔了一句,他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本能的关心着格伦,潜意识里牵挂着他。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在飞机上说过,我从始至终都没有骗过你,那是什么意思?”邓零星眉头紧蹙,“难道你早就知道我是杀手吗?”

格伦为难道:“我要是说了,你一定会很生气。”

“你不说我现在就会生气。”邓零星故意板起脸来,“你最好从实招来,别逼我动用武力。”

虽然以现在的情况来说,真要动起手来,邓零星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格伦还是妥协了,他将酒杯里剩下的酒都一饮而尽,才有了一些勇气将所有事情全盘托出。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我要你来刺杀我的。”

邓零星猛地坐起身,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什么?你,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

“我和东际国高层达成了协议,刺杀只是个借口,真正目的是我想要你留在我身边。”

“可是…为什么?”邓零星满眼疑惑,“你一个高高在上的公爵,而我只是别国的特工,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集…等等,难道我们以前就见过?”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往事,那件事发生在他遇见乔桑的不久之前,但是邓零星从未把那个人和格伦联系起来,可是思来想去,如果他们很久之前就认识的话,那就只有这一种可能了。

邓零星迟疑道:“我十八岁那年在小巷子里碰见的那个人,是你吗?”

格伦点点头,温柔地注视着他,“是我,我们就是在那么久以前,就已经相遇了。”

那一年格伦刚满二十岁,第一次代表西际国外交官踏足东际国的领土,来参加一场重要的外交活动。

在前往酒店的路途中,他遭遇了恐怖分子的袭击,被对方埋伏的炸弹所炸伤,他从几乎变形的轿车里爬出来,避开敌人的搜寻,逃离了现场,最后浑身是血地倒在一条偏僻无人的小巷子。

然后邓零星就出现了。

格伦到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样子,尽管鲜血沁进眼中,视线模糊,但他仍然看清了对方的脸。

“你出现在我面前,很瘦很矮,我以为你只有十四、五岁。”

格伦怀念地陷入了回忆中,“你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脏兮兮的,明明已经是初冬的季节,天气很冷,你却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夹克衫,脚踝也露在外面,我当时就感觉你像一只从地缝里钻出来的小老鼠。”

邓零星抱着胳膊翻了个白眼,“我那时候在流浪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哪有什么好衣服穿,哪像你那么光鲜亮丽的。”

邓零星记得当时是想去旧巷里捡点儿瓶子卖钱,没想到瓶子没捡到,反而捡了个大活人。

他承认自己当时心怀不轨,看到有人倒在路边,第一反应就是想上去看看能不能搜刮点儿值钱的东西。

不过当时格伦并没有昏迷,还存有意识,只是身体受伤站不起来,他脸上也全都是血,看不清面容,只是看他的穿着打扮肯定是非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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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邓零星蹲在旁边纠结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良心站了上风,决定先救人。

邓零星那时候虽然又瘦又小,但因为常在大街上讨生活,各种抢地盘打群架,身上还是有几分力气的,当即便一个人把格伦拖回了家里。

说是家,其实只是在桥洞底下用纸箱子搭了一个棚子,遮风避雨全都要靠头顶的大桥,有时候风太大,雨水就会刮进来,把东西都打湿,所以邓零星一度很讨厌下雨天。

邓零星从一堆杂物中翻出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急救箱,也不管里面那是什么药,过没过期,反正就是一股脑的给格伦用上了,还撕开床单当作绷带给他包扎伤口。

见他脸上也有伤口,邓零星就找了几个白色的医用止血贴给他贴上。邓零星后来再次遇见公爵,却没认出他来,大概就是因为这几个遮挡了容貌的止血贴。

格伦本来伤得也不算太重,都是皮外伤,止住血之后就没有大碍,考虑到这次原本属于的机密的行程莫名其妙地暴露,队伍中可能有内鬼,格伦便没有贸然联系自己的下属,干脆就留在了这里。

邓零星还挺好心地给他准备了晚餐,虽然味道真是难以下咽,不过看邓零星吃得津津有味,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食物,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听到这里,邓零星不满道:“哪有那么难吃啊,我还是看你受伤了,需要补充营养,特地把我平时不舍得吃的东西拿出来给你了。”

他所说的“不舍得吃的东西”,是指从商店里买到的快过期的面包,撕成小块和土豆一起放在水里煮,还加盐。甜口的黄油面包加盐煮,可想而知是个什么味道,当时格伦真的怀疑邓零星的味觉是否正常。

格伦笑了笑,“然后当天晚上我们睡在一起,我还是第一次在露天的地方睡觉,有种别样的体验。”

邓零星冷哼一声,“我当时就那个条件,有的住就不错了,奢求那么多干什么,我那会儿吃都吃不饱,可没什么心情做白日梦。”

格伦心情好了很多,还开口揶揄他,“但是你后来在许生日愿望的时候,不是想要住在城堡里吗?”

邓零星脸上有点儿挂不住,辩驳道:“我那就是随口一说,过生日啊,还不准我畅想一下美好未来了吗?”

格伦哑然失笑,“确实,人难得过一次生日,许什么愿望都是好的。”

他对邓零星的愿望印象深刻,否则也不会在重遇之后,把他带到城堡里来生活。

即使时间跨度长达六年,可能连邓零星都忘记了那个愿望,但格伦仍然想满足他。

第六十九章生日愿望

人生中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十八岁生日,邓零星是在格伦的陪伴下度过的。

他那时候穷穷的,连店里尺寸最小价格最低的廉价小蛋糕都买不起,但是十八岁生日,总是要来点儿仪式感,邓零星不知从哪儿搞来了半截白蜡烛——虽然没有蛋糕吃,但是能吹个蜡烛也不错。

他蹲在纸箱子旁边,小心翼翼地用火柴点燃蜡烛,还要用手挡着风,怕给吹灭了。他就只剩下那一根火柴了。

格伦看着他的背影,这人瘦瘦小小的,几乎可以看到单薄衣物下肩胛骨的轮廓,纤细的手腕从宽大的衣袖里伸出来,好像一用力就能掰折。

那会儿格伦问他的年龄,知道他今天正好十八岁时,第一反应是他在说谎,因为这人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或许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的身体发育滞后了。

格伦看着这个小可怜就觉得不忍心,于是从钱包里掏出两张钞票,让他去买个蛋糕。

邓零星当然开心极了,那笔钱足够他去附近的甜品店里买一个最高档的大蛋糕,不过他还是舍不得,只买了最便宜的那种,上面没有什么装饰,只有薄薄的一层植物奶油,赠品是一包细细的彩色蜡烛。

买完蛋糕之后还剩下很多钱,格伦没向他要,邓零星也就装傻不给,偷偷藏在了自己的衣兜里,算是吃了一笔回扣。

不过格伦并不在意这种小事,他知道,一个独自在大街上讨生活的孩子,如果没有这些小心机,是很难活下去的。

格伦一边在手机上给自己的亲信发短信,命令他去排除队伍中的内鬼,一边用余光瞥着邓零星。这个少年对他有着不同寻常的吸引力,每次他那边传来什么动静,格伦总是忍不住扭头去看,想知道他在忙活什么。

就这样一心二用着,天色也渐渐暗了,头顶的车轮碾压地面的声音慢慢变少,最后完全安静了下来,桥洞中只有飒飒的风声。

邓零星用纸箱和砖头在空地上搭了一个桌子,把蛋糕摆在上面,点好蜡烛。

不断跳跃的烛光照映着他,为那因为缺乏营养而苍白的脸上添了几分暖色。

邓零星跪坐着,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很认真的许着生日愿望。

格伦凝望着他,轻声问:“你许了什么愿?”

邓零星摇头不肯说,“说出来就不灵了。”

格伦便不再继续追问,但是过了会儿,邓零星又道:“算了,还是告诉你吧,反正说不说都不可能实现的。”

他一边切蛋糕,一边兴致勃勃地讲述着自己的幻想,“我想变成有钱人,住在有墙壁和屋顶的房子里,这样就再也不怕下雨和刮大风了。”

“最好是住在城堡里,像王子一样,小时候姥姥给我看过故事书,城堡又高又大又好看,还有很多房间,如果我能住在城堡里的话,一定每天都换一间房来睡。”

格伦声音柔和,“不错的愿望。”

虽然以现在邓零星的处境来看,这个愿望确实很难实现。

邓零星许完愿望,但是并没有吹蜡烛,他拉着格伦过来,“你也来许一个吧。”

格伦哑然失笑,“今天又不是我的生日,我要怎么许愿?”

“反正我的愿望也实现不了,刚才那个就当作废了吧,我把我的机会让给你,你许一个可以实现的愿望。”

格伦愣了一下,他看着邓零星期待的样子,那双眼睛闪闪发光,仿佛有星星落在了里面一样,他不自觉的就被对方吸引了。

他思索片刻,“那好吧,我就许愿,希望你刚才的愿望可以实现。”

“啊?”邓零星却很气馁,他垂头丧气的,“这样我们两个的愿望就都实现不了了,你把机会浪费了。”

格伦还真因为这迷信的说法而有点儿内疚,“抱歉。”

邓零星很快振作起来,“算了,愿望都是虚的,只有可以吃进肚子里的蛋糕才是真的,我们来分蛋糕!”

蛋糕一人一半,格伦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味道,很腻,口感也不好,只有糖精的味道,和他家中甜品师的手艺简直是天差地别。

格伦并不是一个喜欢甜品的人,这个蛋糕对他来说难以下咽,但是邓零星却吃得津津有味,连纸质餐盘上残余的奶油也不肯浪费。

那个模样对格伦来说,比盘中的蛋糕要美味几百倍。

深夜,两人睡在一起。

冬夜寒冷,作为猫科基因携带者本身就不如常人耐寒,邓零星完全把他当成了一个暖炉,总是往他怀里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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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从他身上汲取一点儿温度。

格伦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哄他睡觉。

他轻声道:“你一直都只有自己一个人吗?有没有朋友或者家人?”

邓零星摇头,“我就一个人,姥姥去世以后,我就没有家人了。”

他的目光越过格伦的肩膀,看向桥洞外的天空,夜幕中群星璀璨,星光闪烁。

格伦想说几句话安慰他,“我听说逝去的亲人会变成天上的星星,他们会一直看着你,也会保佑你。”

邓零星叹了口气,“星星只是会发光的石头,你看起来比我学习好多了,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

“好啦,我知道你是想安慰我。”邓零星往他怀里靠了靠,大概是觉得自己刚才那番话很有学问,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如同古文中的游侠一般洒脱,“我小时候确实经常在夜里偷偷的哭,想姥姥,也想爸妈,但我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不会再伤心了,一个人就一个人吧,我只要能活下去就好了。”

格伦犹豫了一下,“如果你真的无处可去,或许你愿意跟我走吗?”

邓零星瞬间警惕起来,“你不会是人贩子吧?”

格伦有些无奈,“当然不是,不管怎么说,是你救了我,我应当报答你,我可以保证,会让你过上富足幸福的生活。”

邓零星认真想了一会儿,“好啊,那我就跟你走吧。”

格伦以为自己能成功把这只脏兮兮的小猫捡回家去,洗干净打扮得漂漂亮亮,放在身边精心养着,可惜他低估了邓零星的狡猾,也高估了他的道德,第二天黎明时他睁开眼睛,邓零星已经不见了,同时消失不见的还有他的钱包……

说到这里,邓零星有些尴尬,他那时候确实是动了邪念,不过他本来也不是个好人,小偷小摸做惯了的。从小没人教他,也没人带他往正路上走,在他眼里一个陌生人的承诺当然比不上钱重要。

格伦轻叹道:“后来我顺利地找出了手底下的内鬼,外交活动结束之后仍然在东际国停留了一段时间,就是为了找你,但你仿佛忽然凭空消失了一样,踪迹全无。”

邓零星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了乔桑,被逮进了训练营里,如果他还像往常那样在大街上乱晃的话,不出几天就会被格伦找到。

“我回国之后也没有放弃,这些年来一直持续不断地寻找着你的下落,有时候我甚至以为你已经死了,毕竟你那时候看着又瘦又小,好像随便一场大病就能要了你的命。”

之所以寻找得这么困难,也是因为他们之间有个小小的误会,当时格伦问邓零星叫什么名字,邓零星只说了自己的名字是“零星”,格伦便以为“凌”是他的姓氏,全名是“凌星”。

就因为这么个误会,格伦足足找了六年,才终于在东际国的特工档案中看到了那个熟悉的面孔。

从档案照片上来看,他长高了些,身体也强壮了不少,但那双眼睛仍然和从前一模一样,格伦一眼就认了出来。

“之后我便和东际国达成了协议,以协助刺杀楚天盛为筹码要求他们把你送到我身边来。”

格伦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或许我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想报复你,看着你在我身边委曲求全,即使被欺负了也要装出一副乖巧的样子,我心里便觉得很畅快,我也一直很享受那段时光…”

“不是,你等一下。”邓零星觉得这事儿实在是太神经了,“所以说这一切的开端,就是因为你想报复我偷了你的钱包?退一万步来说,我当时可是救了你的命,拿你点儿钱怎么了?怎么了?!”

“跟钱包没有关系,我生气的点在于你不辞而别。”格伦的声音放得很轻,“我以为我们那时候已经是朋友了。”

“所以你就把我当猴子似的耍了好几个月?你就看着我在那儿转着圈丢人,心里还特享受是吧?”

邓零星越说越气,嗓门也越来越高,“亏我还以为自己欺骗了你的感情,内疚得要死,过生日那天我纠结了半天也没忍心下手,我甚至做好了丢掉工作、丢掉性命的准备,也要推掉这个任务。”

“上面让我更换暗杀目标的时候,你知道我有多高兴吗?我终于不用再跟你作对了,也不会有新的杀手接替我的位置对你不利,你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但合着这都是你们联手做的局,就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被你撞见刺杀现场的时候,我心里害怕极了,我怕你厌恶我,看不起我,但其实你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你居然还有脸装出一副宽容大度的样子。”

“我的手都变成这样了,我还想着咱俩扯平了,扯平个屁!你他妈从头到尾都在耍老子!”

邓零星现在彻底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就是一纯纯的真傻X!

第七十章借住一晚

被蒙骗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还是这么长时间的欺骗,简直就是把邓零星这段时间的所有感情全都推翻了。

正如他所说,他在任务与私情之间苦苦挣扎、为之感到痛苦的时候,格伦其实知道一切,可他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看着,甚至推波助澜地操控着一切。

他就像舞台上的提线木偶,自以为竭尽全力地为自己跳舞,还为观众的喝彩而沾沾自喜,但其实他只是被无形的细线牵着,每一个动作都是掌控者设计好的。

邓零星猛地站起身,恼火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就要走。

正巧安德斯端着餐盘走上来,邓零星反应不及,直接撞在了他身上,幸亏安德斯身手好,眼疾手快地将餐盘举高,才没把夜宵撒一地。

“你这是怎么了?饭都不吃了?”

“不吃了。”邓零星脸色阴沉的绕开他,抬脚就往外走,“我们现在就离开这里,我再也不想看见他!”

而公爵一言不发地站在吧台旁边,垂眼望着手边的酒杯。他也知道自己理亏,别说开口挽留了,连看都不敢看他。

安德斯单手抓住邓零星的胳膊,压低声音道:“等等,你现在走能去哪儿?难道你准备在岛上找个山洞过夜?”

他的声音虽然很低,但现在格伦的感官也非常灵敏,还是听得非常清楚,他犹疑道:“零星,怎么回事,你们没办法回去吗?”

邓零星沉默不语,这要他怎么说?说他俩没带脑子不小心把船搞丢了?就算格伦明面上不会嘲笑他,他自己也觉得丢脸。

安德斯适时地为他,也是为自己解围,“是这样的,大人,天太黑了,海面上有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迷航,所以我们想着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走也不迟。”

邓零星有些不服,还想说什么,安德斯不轻不重地踩了他一脚,给他使了个眼色,同时又借着房门的遮掩晃了晃自己的手机,意思是今晚找个地方充电,明天叫人来接应他们。

邓零星虽然不太愿意,可是也没其它办法了,只好暂且在这里住下来。

别墅面积很大,房间也很多,虽然公爵身上带着危险的蛇毒,但他一般只在主卧、书房和客厅里呆着,餐厅也有两个,他只在卧室旁边的餐厅吃饭,楼下那个基本上不去,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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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半夜两点了,窗外夜风呼呼地刮,手掌贴在玻璃上都能感觉到外面的寒冷,好在别墅内暖气很足,只穿一件薄薄的睡衣也不会冷。

邓零星又困又饿,心情也不爽,阴着脸抱着胳膊坐在餐桌旁。

安德斯把两份热气腾腾的夜宵放在他面前,“行了,大少爷,别闹脾气了。”

邓零星瞪了他一眼,“他骗了我那么久,耍得我团团转,还不允许我生气了?等会儿,你不会也早就知道吧?”

“……我猜不出来,是公爵大人主动告诉我的,而且我刚知道这件事就滚蛋了,临走的时候我不是还好心提醒过你吗,你可别恩将仇报。”

邓零星仔细回想了一下,安德斯临走时确实说过什么“你迟早被人玩死”、“你不是装傻,是真傻子”这种话,而且他那语气,可真称不上算是好心,所以那时候邓零星只当对方是在放狠话吓唬他,没有放在心上。

“与其质问我,不如骂骂莱斯利安那小子,他可比我精明多了,一开始就是公爵身边的…”

安德斯顿了一下,似乎觉得走狗这个词不太尊敬,于是又换了一个词,“…得力助手,有不少事都是他帮公爵去办的。”

“我听莱斯利安说,你还做过炸弹,是不是?”

邓零星一愣,“这你们都知道了?”

那枚藏在蛋糕桌下面的炸弹可以说是他感情的转折点,就是那开始,邓零星意识到自己根本不可能对公爵痛下杀手,可难道连在那枚炸弹跟前时,公爵也是掌控着一切的吗?

“公爵从来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我猜你那枚炸弹肯定也被调包了,那就是公爵对你的考验,你如果临时收手,那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你引爆的话,炸弹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害,不过你的下场就惨了。”

安德斯从消毒餐柜中拿出餐具,整齐地搁在餐盘旁边,“你想想,公爵会怎么对待一个没有爱上他的杀手,我觉得八成会直接囚禁起来吧,所以你还挺幸运的,偏偏在那个节点上改变了心意,跟他两情相悦了。”

邓零星听得脸色煞白,心里也涌起一阵后怕来,他喜欢上的居然是一个这样心机深重的男人吗?

因为太害怕了,以至于他不自觉的多疑起来,怀疑格伦此次的牺牲是不是也是个陷阱。他答应等自己养好伤之后,就送他回国,这会不会也是个欲擒故纵的阴谋。

邓零星想得头痛,又迷茫起来,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食物热乎乎的香气将他唤了回来,桌上摆着两盘夜宵,一道香煎鱼排和火腿,另一道是烤芝士通心粉,看着卖相都不错。

“你吃哪个?”安德斯问。

邓零星疑惑,“这是你做的?”

“废话,我还能给你叫外卖?你见过哪个外卖员是开船送餐的?”

“……”邓零星只是没想到安德斯这人看着五大三粗的,竟然还精通一门做饭的手艺,他拿起餐刀,把鱼排放到自己面前来,“我要这个。”

“我就知道。”安德斯顺手拉开椅子坐下,也吃了起来。

通心粉要比煎鱼排更烫一些,但安德斯比邓零星吃得快,邓零星吃得心不在焉的,总是吃一口发一会儿呆。安德斯也不催他,就在旁边等着。

等这只傻猫好不容易吃完了猫粮,俩人才一起回房睡觉——当然,是各睡各的。

邓零星的房间在一楼走廊的尽头,房间像酒店一样干净整洁,大床上铺着厚实蓬松的床垫。

邓零星长叹一口气,将自己摔在床上,睁眼盯着天花板上的纯白浮雕。

电话铃声忽然打破了房间的宁静,邓零星吓了一跳,像受惊的野猫似的嗖的一下跳起来,往旁边一看,才发现声音的来源是床头的内部电话。

这个时候会给他打电话的只有一个人,邓零星犹豫了一下,才慢吞吞地接起电话,“怎么了?”

公爵温柔沉稳的嗓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你睡了吗?”

“没有,刚吃完饭。”邓零星翻了个身,格伦的声音离他那么近,就好像他们仍然同床共枕一样,恍惚间几乎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格伦稍微停顿了一下,“零星,我想跟你道歉。”

“没必要,你已经说过很多次对不起了。”邓零星也不觉得一句抱歉就能改变什么。

“我只是觉得,语言上的补偿和行为上的一样重要,所以有必要向你道歉。”

格伦轻声说着,“我很后悔当初以欺骗的方式与你重遇,我明明有很多次机会向你坦白,可是我没有,因为我享受着这个阴谋所带来的一切,也就是你的亲近和依赖,我沉溺于那样的生活,而忘记了这并不是你的本意。”

“我包藏祸心,妄想着通过这种虚假的生活,让你也爱上我,我甚至还非常幼稚的,试图用富裕的生活养成你骄奢的性子,至少让你在物质上无法离开我。”

“当然我最后失败了,即使我向你求婚,你也永远不会为爱情而抛弃自我,不会放弃自己的工作、国家,还有梦想,可是你的梦想却差一点儿被我彻底毁掉,我真的非常恐惧,如果你的手无法痊愈,我想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确实如此。”邓零星嘴上不饶人,心里却有些难受。

邓零星很清楚自己是爱他的,否则也不会在听到格伦为他做了手术试验品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担心他的安危,甚至不顾一切地求安德斯带他来岛上找人。

看到格伦安然无恙的那一刻,他的心才落回肚子里。

他们都不想失去彼此,可是这段根基建立在欺骗和谎言上的爱情,真的能长长久久地走下去吗?

他们两个人身份天差地别,某种意义上立场也是对立的,现在相爱了,以后该怎么办?

邓零星叹息了一声,格伦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情绪,“零星,你怎么了,不开心吗?”

“我能开心就有鬼了。”邓零星将电话扔在枕头边上,看着自己残缺的右手,用左手食指慢慢描摹着上面的疤痕,“你现在是不是很痛?”

格伦愣了一下,“手吗?早就不疼了,已经快要痊愈了。”

“我不是说手,你身上长那些鳞片,难道不疼吗?”

格伦轻轻笑了下,“不疼的,别担心。”

他说谎了,其实是很疼的,那种感觉和发情期时的返祖现象不同,副作用会带来很多痛楚,鳞片生长时就像是异物硬生生地戳破皮肉,最开始的时候甚至还会流血,现在倒是好多了。

“又骗我。”邓零星很不高兴,“你平时从来不会一个人喝闷酒的,今晚却喝了,就是在压制疼痛吧?”

“没有,你想多了,我只是觉得无聊才偶尔喝一杯。”

格伦如此小心翼翼地解释着,他不想让邓零星对此抱有任何愧疚心,他要补偿对方,要弥补过错,那么他就会承受全部痛苦与负面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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