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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已经熟练的开始挽袖子了。
然而她还没出手,苏支书耐心询问道:“你可是好不容易才挣这么点钱,想去镇上花多少?”
苏怀瑾不是没发现刘女士的动作,但她觉得自己没犯错,就算挨揍也认了,想要争取权利,总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本来就无所畏惧,支书父亲又出手拦住了暴躁的刘女士,苏怀瑾更加淡定了,兴致勃勃分享她的购物计划,“我拿做衣服赚的两块钱去逛,哦不,赶集,剩下这十五块还要攒着,以后说不定有大用的。”
苏支书点头,“只带两块钱,那就不算乱花了,布料就不便宜。”
刘春芳闻言动作也一顿,心想这丫头倒也不是没成算,还知道把大头攒起来,只花小钱……不对,差点被父女俩给绕进去了,压根就不是花多少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放她出门!
那事都还没翻篇呢,还想去赶集?做梦吧。
她正要严厉驳回,却不想丈夫也朝她看了过来,用商量的口吻道,“小美好像大半年没去镇上了,也是难为她,这次就让她玩玩吧,你若是不放心,可以跟着一起去。”
刘春芳很想说这都是她自找的,但抬眼看到闺女不知何时换上的可怜巴巴嘴脸,明知道都是装的,她也没办法冷酷到底,态度终究是有些松动了,“家里家外还一堆事等着我去干,哪有那个闲工夫陪她去玩!”
“我有空!”苏大哥迫不及待的举手,“妈,我陪小美去赶集吧。”
平时沉默乖巧当好新媳妇的苏大嫂,也忍不住开口了,“爸妈,不如让我陪小美吧,镇上我熟悉,小美买东西还能帮着掌掌眼。万一逛得太久,正好去我娘家吃了饭再回来。”
苏大哥瞪大眼睛看着他媳妇,不讲武德啊她。
一个两个都要上天,刘春芳平等的瞪了闹着要出去玩的每一个人,才终于摆手,“去,你们都去,行了吧。”
她很清楚,就老大媳妇那唯唯诺诺、小美稍微一忽悠就找不着北的性子,跟着去了也是白给,老大好歹有一把子力气,能当个护卫什么的。
不过他媳妇想趁机回娘家也狠正常,她不是什么恶婆婆,索性放他们都出去了。
就这样,苏怀瑾勤勤恳恳的做任务攒经验,两个月了,终于得到一次开地图的机会。
青阳镇,她来啦。
第11章
苏怀瑾生平第一次赶集,就和她当年第一次跟男朋友飞巴黎看秀差不多,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出发当天起了个大早。
不过早起并不意味着她可以早出发。
刘女士只允许他们去赶集,却并没有给他们放假,意思就是各自该负责的工作不能耽误,苏大哥和苏大嫂都雷打不动的去地里干活了,苏怀瑾当然也要煮饭扫地洗衣服。
她平时可以用半个上午慢慢完成的工作,今天一个早上就得搞定,时间非常紧张。
即便如此,苏怀瑾的时间也还像海绵里的水,挤挤又出来了,搞定家务活的同时她还好好打扮了一番,在柜子里挑挑拣拣一阵,认命的拿出那件撞大街的红色波点衬衫,搭配上原主唯一的一条牛仔裤。
苏怀瑾也不想这样。
本时代的弄潮儿,不分男女,标配大概都是花衬衫牛仔裤,下摆扎进裤腰带里,有条件的再扎条皮带、戴上墨镜,走路带风潮到没边——她就这么穿出去,估计能认识一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可是看来看去,这是她唯一能欣赏的搭配,可算明白了什么叫时尚是个轮回。
烂大街就烂大街吧,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苏怀瑾还是勇敢的换上了这套“街服”,唯一可惜的是手上没有传说中的□□镜,这玩意儿据说价格昂贵,连苏小美这位全村最靓的崽都买不起。
缺了重要装备,就只能在造型上想办法。
上辈子为了打造名媛淑女形象,从发型到妆容服饰,都是斥巨资请专业人员分析设计好过的,是最能展现她容貌气质的方案。
但现在,豪门什么的这辈子都够不着了,不如破罐破摔,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苏怀瑾其实挺想试试烈焰红唇大波浪。
但是想想刘女士的鞋底,她还是从心了。
扎了个蓬松随意的丸子头,又拨了点碎发修饰眉眼轮廓,虽是素面朝天不施脂粉,可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反而比精心打扮过更加夺人心魄。
看起来毫不费劲,其实满满都是心机~
苏怀瑾对这张越来越像她上辈子的脸可满意了。
搞定了出街造型,忙碌的早晨也过去了,村民们陆续扛着农具回家吃饭,路过大门敞开的苏家门口,有好事者特意探进头打招呼,“起这么早啊,听你妈说你们等下去赶集?”
“哟嚯,小美今天打扮得可标致,出去可别把十里八村的小伙子们迷晕了。”
苏怀瑾不像中二期还没过完的原主,仿佛全世界皆她妈。
她到底年长几岁,待人接物、察言观色这些也是苏奶奶重点培养的,不管打招呼的人是善意或者恶意,她都顶着真诚甜美的笑容,礼貌问候每一位街坊邻居,“钱奶奶,王叔,早上好啊。”
于是当刘春芳几人干完活回来,家门口还聚集着三三两两的乡亲们,见到他们便毫不吝啬的竖起大拇指,“芳嫂子忙完回来了?你们现在算是享福了,儿子媳妇能干,家里也有小美这样机灵懂事的孩子操持。你们家小美还跟我说早上好,真是有礼貌的好孩子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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